江西3地一批人事变动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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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发布获悉,

  我省三地公布一批人事变动,

  具体如下:

  新余市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万晓隆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黎明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余市委员会副会长职务;

  彭炎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皮火花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细根、彭锋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强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鹏程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东芳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文琼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爱平同志任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颖芳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局长,免去其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绍平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陈小宝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董事长,按副县级干部管理,免去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林敏同志任新余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按副县级干部管理,免去其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邹秋根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伟忠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卢志超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小明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武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埠生同志的市政府驻南昌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媛斌同志的市文化馆馆长职务;

  免去鄢慧君同志的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徐新平同志的市露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刘佺翔同志的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职务。

  上述相关人员任免请按法律规定和章程办理。

  宜春市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陈悦同志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挂职两年),挂职时间从2023年2月起算。

  萍乡市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免去朱白明的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莲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朱白明、贺会友、贺星辞去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上述3人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朱白明的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贺会友的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贺星的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新余市人民政府、宜春市人民政府、萍乡人大、江西政读

  原标题:《江西3地一批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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