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的娼妓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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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卖淫最初流行于古巴比伦,源于对神具有一种虔诚的信仰。

  

  古巴比伦不同地位的女子,不管尊卑贵贱或贫富,都必须在神庙里当一段时间庙妓。

  这些庙妓大多是年轻女子,她们用细绳子串成花冠戴在头上,在庙中排列做好,中间空出一条路,让参拜神灵的人走在中间,然后就可以选出自己看中的女子,把一枚银币扔到女子膝下的围裙中,然后庙妓就和他一起走到女神前,然后就可以以米利达女神的名义和女子索爱,而女子没有拒绝的权利。

  之后,这个女子就算完成任务,摘下花冠,恢复自由。

  中国早在殷商时代就有类似于古巴比伦式的宗教卖淫,被称作巫娼。

  不过,夏商时期最为显著的是奴隶妓女,不仅作为最高统治者有成千上万的“女乐”,诸侯大夫家中也会有,这是中国妓女史上宫妓和家妓的前身。

  在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经常可以看到“奚”、“蜾”、“嬖”等文字,经考证,这些文字都和妓女有密切的关联。

  

  我们看古代电视剧,常出现小妾,“妾”在甲骨文中是女奴的意思,所以在那时,妾就是家妓。

  夏朝出现宫妓,到商朝发展旺盛。

  私妓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多为上门服务。

  越王勾践也曾将有过失的寡妇集中到山上,以悦军士,可以说这是营妓的雏形。

  齐桓公为了增加国家收入、缓和社会矛盾和网罗社会人才,创设了市妓和妓院,他这操作对后世中国妓业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致使娼妓制度千百年始终维系不断。

  春秋战国时期,不仅国君有成百上千妓女,士大夫甚至商人也会畜养家妓。

  《史记·吕不韦传》:“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匿其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

  所以,秦始皇的生母原是吕不韦养在家中的美妓。

  

  公元前685年至公元前645年之间,管仲创设了“女闾”制,比雅典国家妓院还要早上50年,所以有人说管仲是“世界官妓之父”。

  管仲创设女闾制,其目的有四,一是增加税收,二是为了社会安定,三是吸引人才,四是送妓与敌,兵不血刃。

  管仲的发明很快被其他国家效仿,一时官妓大兴。

  娼妓千百年来一直存在,吞噬千千万万女子的青春,可能大政治家、思想家管仲也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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