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十篇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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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篇1

  关键词:网络社会 网络社会文化 同源性 非同源性

  一、问题的提出及理论回顾

  (一)网络社会是一种二律背反的社会文化现象

  网络这种突生的全球性资源、媒体、社会联结是一个整体,它由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和以数字形式流动的信息四个部分通过技术链接构成。网络是现实的,是现实人类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和一种新的技术条件与同构环境;同时,这种新的技术条件与同构环境,既为网络社会的产生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又赋予了网络社会以人文精神。但需要指出的是:网络不是网络社会。网络社会的产生与发展包括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技术条件??网络;二是社会条件??社会信息化过程产生信息化社会结果??有赖于以此为基础的新的交往与存在方式的形成;而且正是因为后者,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并具有和反映着现实社会的人文精神。

  基于“虚拟?真实”范式,网络社会是一种二律背反的社会文化现象。正如学界已有的研究认为:“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并依存于现实社会”(戚攻,2000),网络社会又是一种“全新的社会存在方式”(童星等,2002);网络社会是“我们潜在的家”(埃瑟 戴森,1998),网络社会又是一种“流动空间”(M.卡斯特尔,2001);同时,网络社会是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两个人类活动的侧面产生交流的共同基础(M.卡斯特利斯,2000),网络社会又是“一种中观的技术结构”(戚攻,2004)等。

  由网络社会二律背反的属性使然,网络社会既是人们能够借助以往经验和文化互动的新环境,又是需要人们重新认识的“另类空间”(胡泳,1999)。因而认知和揭示网络社会,就具有同源性与非同源性两种路径与方法。笔者提出同源性与非同源性命题,一方面是对网络社会、网络社会文化研究中存在的二律背反现象的性质的一种理论规制,并认为这一理论规制能更好和更准确地厘清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如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是同源性的,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又是非同源性的;另一方面,也是对“虚拟?真实”范式的一种修正。因为,“虚拟?真实”的研究范式及假设存在缺陷,如“虚拟”在中国文化中主要是指“不符合或不一定事实的,假设的”(引自《现代汉语词典》1978:1287-1288)而英文Virtual一词是指“实质上的、实际上的、事实上的(almost what is stated ;in fact thought not officially)”(引自《新英汉词典》1985:1572-1573);而且“虚拟?真实”的研究范式,引导研究者侧重于一种“对立”或“区别”的视角,甚至诱导人们忽视??引导、矫正和规制网络社会文化的基元仍在现实社会文化中。

  (二)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文化

  “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文化”是两个相互联系但有区别的命题。网络是人类在社会发展中创造的一种物质技术条件或一种交往与互动的技术环境。在这个意义上,它属于广义的文化范畴。广义的文化与文明相近或相同,并包含着人们对自然界的开拓之意(郑杭生,1997)和“人类在复杂迷离的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之意(顾小存,1982)。把网络本身作为一种文化进行研究和把网络这种物质技术结构及形态所孕育和表现的文化作为研究对象,二者是不同的(这里并不否定其联系)。这里的区别虽然细微,但却很重要。事实上,学界已有的研究包括笔者本人,都是当研究需要从网络的物质技术特性转向它的社会属性时,便在研究的逻辑理路上进行了转换的,即“网络??网络社会”、“网络文化??网络社会文化”。

  一个理论命题有它特定的研究界域和对象,而命题的拓展或缩小(转换),实质是理论命题研究界域的重新确定。这种转换是必要的,因为这种转换提供了增强研究的科学性的基元,如笔者的《网络社会学研究》一书(戚攻,2001),如童星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网络与社会交往》一书(童星等,2002),如黄少华教授的《重塑自我的游戏??网络空间的人际交往》一书等(黄少华,2002),都在研究中论述了该类理论命题的转换问题。

  “网络文化”的研究界域主要在于它的技术特性及技术结构的功能揭示;而“网络社会文化”主要是研究网络社会这种新的社会存在及存在方式和由此形成的新的社会关系网络及人文精神。前文已经说到,网络是网络社会产生和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与条件,因而网络社会文化的研究,也包括对网络技术文化的特性及功能的考察。同时,我提出“网络社会文化”研究命题,还可以从三个“节点”理解:一是网络社会文化是现实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反映;二是网络社会文化是网络社会存在及存在方式的反映;三是基于社会结构的视角,网络社会是一种中观的技术结构,它的社会属性提供了建构现实社会“宏观?中观?微观”结构链的条件,即网络社会作为一种中观的技术结构的社会属性,既可以转化为促进社会宏观结构变迁的重要机制(技术的),又可以转化为增强社会微观结构弹性的机制(人文的)。

  (三)同源性与非同源性的研究视角

  网络社会文化既是现实社会文化的一种延伸和投射,又是网络社会自身特性及存在方式的反映(戚攻,2001)。前者决定了网络社会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与现实社会文化的发展具有同源性,并由此提供了人们基于现实社会文化的发展谱系与理论基元考察它(一种比较研究)的条件;后者强调网络社会相对于现实社会又是一种全新的社会存在方式,因而网络社会文化相对于现实社会文化,又具有非同源性的研究视角和理路。

  同源性与非同源性的研究视角与路径,既不对立,也不分离,而是交叉与互补的关系。正如,基于同源性的视角与路径,我们可以得出网络社会文化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的基本判断,并在研究中把网络社会文化纳入到人类文化的发展谱系中去“定位”;而基于非同源性的视角与路径,我们需要研究网络社会文化产生的不同条件、环境和它自身的规律与特殊性;同时,基于同源性和非同源性两个相互关联的视角及路径,我们能够考察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网络社会文化与现实社会文化之间的同构关系及相互影响。

  笔者注意到,在学界已有的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网络社会文化与现实社会文化相关研究中,主要是侧重前者对后者影响的研究;而关于后者对前者的影响,以及二者的同构关系和相互影响的研究却较少。笔者认为,网络社会文化与现实社会文化之间,首先是一种同构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因为,网络社会结构比现实社会结构更具有扁平化的特征,这决定了网络社会更适宜于同构和更具有同构的特征,而且这种同构还培育着种跨文化主义意义上的互补关系。另外,同构是促进和谐的过程,但有同构并非就能实现和谐,而是同构的结果表现出共赢的趋势和特征时,事物的发展才能走向和谐。

  同源性与非同源性命题,包含着两种不同但相互关联的研究方法与路径。正如,依照马克思主义原理??“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的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毛泽东,1990:663)。由此,基于同源性的方法和路径,我们能够“发现”:在网络社会文化发展的技术条件背后,既存在我们“努力建设因特网上的马克思主义阵地”的条件和重大机遇(周勇、邓新民,2001);又潜在着西方发达国家霸权主义文化扩张的风险??Internet、Web、Windows视窗系统等,即这种风险在于:它悄然地解构着不同民族的文化和迫使不同民族参照他们的思维方式去认知文化。而基于非同源性的方法和路径思考问题,意味着我们不能机械地、教条主义式地套用“文化是一定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反映”的基本原理,因为这种套用可能导致与网络社会文化内生的技术特性和特征的冲突。正如,当网络社会的生存环境及由此决定的人们的生存方式有别于现实社会时,如网络社区中的多元共生和多元同构的跨文化现象,既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与行为,又未必如现实社会文化那样具有直接的影响力(畅游网络世界并不等于畅游了现实世界);如人们在网络社会中形成的某些观念文化和伦理道德,可以不需要或不能回到现实社会中去接受检验,即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及技术特征,支持了网络社会文化发展与网络社会实践之间关系的“完整性”;如当人们在网络社会中形成的观念文化需要通过现实社会验证时,网络社会的所谓生存环境又是非完整性的(网络世界的爱情之花只能在现实社会结果),若由此套用“文化是一定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反映”的基本原理,就可能潜在非科学的风险。

  二、网络社会文化的同源性与非同源性引起的思考

  笔者曾经提出,理论的发展与创新有同源性和非同源性两种路径及方法的观点(戚攻,2005)。这一观点既在于区别“传统?现代性”的研究范式,又在于回应理论研究中一直困惑的不同理论体系在逻辑传统、价值观及方法上存在冲突的问题。把“同源性和非同源性”命题适用于网络社会文化的研究是一种理论延伸。为此,笔者需要清理已有的研究和观点,进而提出分析网络社会文化的视角。

  (一)理论创新的两种路径与困惑

  基于理论系统具有开放属性和兼容特征的假设,笔者认为,任何一种理论体系的发展,在其逻辑关系上都包括同源性和非同源性两种路径。同源性理论创新主要指人们遵循理论原有的逻辑传统和价值观,对其修正、扬弃或做源于实践的补充;这种路径与方法,在理论上是确保“一脉相承”的逻辑语境不被解构,而在实践上是力求保持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所谓和谐。非同源性理论创新主要指不同理论体系之间的关联与整合,即不同理论体系基于自身的开放性和兼容性。当不同理论体系整合时,如果人们仍然基于同源性的路径和方法做出选择或判断,那么人们首先需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不同理论体系的理论前阶和逻辑传统的非同一性问题;二是这种非同一性是否会导致价值观的冲突。恩格斯在解释他和马克思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问题时说:他们创立的理论,是“从已有的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并强调,“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恩格斯,1972:420)。可见,如果人们在不同理论体系整合中不考虑其非同源性的因素(理论假设的前阶、逻辑传统、价值体系及方法),那么理论发展的科学性就会面临挑战。正如,我们曾经把马克思主义的计划理论,从其论证该理论的科学前阶中“抽出”,或者说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计划理论,没有考虑他们论证计划理论科学性的那种社会发展条件和基础,结果是,我们基于计划理论的几乎所有的理论建构和实践,都先后在科学性问题上发生了“问题”。 由此,当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并依存在于现实社会时,网络社会文化的生产和发展,与现实社会文化是具有同源性关系的;这意味着我们能够基于现实社会文化的理论体系和逻辑传统、价值观对网络社会文化进行研究。但是,当网络社会又是一种全新的社会存在及存在方式的反映时,网络社会文化生产和发展的特殊性,又与现实社会文化存在着非同源性的关系。当我们面对网络社会文化客观上存在同源性和非同源性的理论基元时,我们能选择哪一种理论体系、价值观和方法去解读它?而且,基于一种特定的理论体系能否系统地分析和做出科学地评价特别是当我们把“网络社会文化”与“思想教育”两个命题紧密关联时。笔者注意到,当这些基础性的理论问题的研究还相对薄弱时,已有的研究徘徊于“虚拟?真实”、“社会实存?另类空间”的现象讨论是必然的。

  (二)理论体系的逻辑场域和谱系

  在制度文化具有刚性和国家主文化鲜明的通常情况下,人们在研究中遵循已有理论体系的逻辑场域和它的谱系,是一种普遍现象并且无可厚非。这种同源性的研究路径及方法,有利于国家主文化的张扬和增强理论与实践的和谐度,并在这一过程中建构和强化特定的逻辑场域和它的价值体系(一种惯习)。当一种理论体系的逻辑场域和谱系形成时,会对新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产生强大的规制作用。正如,在网络社会文化的研究中,人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强调理论体系的逻辑场域和谱系“一脉相承”的同源性,即强调该理论系统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然而,当一种新的社会存在及存在方式,超越了某种理论体系的逻辑场域和它的谱系时,人们仍基于同源性的逻辑场域来审视这种新的社会文化现象,那么,人们在方法上必然是在做一种事前选择(主观判断和认定);并且会基于一种理论体系的价值观,去解释另一理论体系的内生性关系,甚至不惜修正它的“规律”。正如,当我们把人们在现实社会中日益普遍的加班、加点的现象,视为或者解释为所谓“奉献精神”时,客观上是在用一种价值观规避《劳动法》的要义和“修正”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规律。

  由此,当人们提出“网络社会文化与思想教育研究”,或者“网络文化与思想教育研究”命题时,主观上是希望基于我们熟悉和认同的理论做同源性研究,而且是希望把“网络社会文化”,放在“思想教育理论”的逻辑场域中“敲打”,从而为我所用。当然,这种同源性的研究路径和方法是具有现实合理性的。因为网络社会文化作为现实社会文化的一种延伸和投射,本身也存在阶级性的基元。然而,网络社会文化又是一种新的文化及现象,而且许多内容和形式并不包含特定的政治因素;同时,网络社会文化生产和发展的逻辑场域不同于现实社会文化,如跨域性、虚拟性、自由度、价值坐标等,因而研究网络社会文化及文化现象,必然存在着非同源性的路径和视角。笔者的观点是:研究网络社会文化及现象,需要同源性和非同源性的两种视角、理路和方法的考察。正如,当我们把网络社会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放在人类文化谱系、不同民族文化谱系、不同国家主文化谱系中去定位时,只有基于同源性和非同源性两种视角和方法,才能解释三重定位在价值系统上的统一与冲突问题;又如,对我们而言,“网络社会文化与思想教育研究”首先是一种同源性的比较研究,但我们也需要思考“网络社会文化”与“思想教育”之间客观存在的非同源性的发展场域、谱系和逻辑传统问题,以及在“网络社会文化与思想教育研究”的同一命题下与国际学界对话的问题。

  (三)理论体系的张力问题

  当一种理论被冠以“体系”之名时,说明这一理论体系具有张力。理论体系的张力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相联系。因此,一种理论体系在一定社会发展条件下的张力有多大,不是一个无忧自扰的问题。笔者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说,一种理论体系的张力愈大,既源于它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科学性和方法论,又意味着这种理论体系本身具有某种“粗放性”,即一种理论体系的张力愈大,其体系的结构和内在的逻辑关系就可能愈不紧密,同时也意味着理论体系的价值系统可以“波动”的幅度也愈大。

  理论创新的实质是实践创新,所以理论体系的张力与实践相联系。理论体系张力的显化有两种性质和路径:同源性和非同源性。当两种不同理论体系发生关系时,我们的路径选择与方法一般是把“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即基于一种理论体系的同源性,从另一理论体系中选择“精华”。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是否需要思考那些“精华”产生的相关支持因素(逻辑因素)。如果相关的逻辑因素可以忽略,那么“精华”产生的逻辑条件与逻辑语境的不存在,是否也能确保这种选择的结果仍具有“精华”的品质?

  由此,对于网络社会文化的研究,如果我们要将其纳入我们已有的文化发展谱系,并基于我们熟悉和认同的理论体系的价值系统来解读,那么,我们有必要思考一些相关的理论问题:如在坚持同源性的方法与路径时,思考我们熟悉的理论体系的张力,即它的价值观的区间有多大的问题;思考我们习惯的同源性研究方法与国际学界相关研究的回应和对话问题等。

  (四)同源性与非同源性的方法与路径

  当理论体系的张力主要表现为同源性路径与方法时,理论体系已有的“惯习?场域”,会要求人们事前检视理论的张力是否遵循原有的谱系和逻辑传统、方法论及价值观。

  笔者认为,同源性研究方法的重要特征是“嵌入”,而非同源性研究方法的重要特征是“整合”。虽然二者是交替运用的,但二者毕竟存在区别。“嵌入”作为一种路径与方法有五个特征:一是以人们的主观选择为主;二是基于原有理论的价值观做事前择优;三是忽视不同理论体系的前阶和逻辑传统;四是基于原有理论的价值系统考察预期的实践结果;五是寻求不同理论谱系之间冲突的最小化。“整合”作为一种路径与方法也有五个特征:一是基于理论体系自身的开放结构;二是依据实践结果做事后择优或由实践择优;三是遵循不同理论体系内在规律的功能最大化原则;四是实践结果具有非预期性和风险增大;五是不同理论体系的价值观表现为一种“竞争”关系。

  由此,网络社会文化既是现实社会政治和经济的一种反映,又是网络社会自身存在及存在方式的反映;因而研究网络社会文化及现象,包括同源性与非同源性的研究路径和方法。同源性与非同源性的研究路径和方法的交叉运用,既由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品质使然,也是我们整合人类社会一切优秀文化成果的必然。在这个意义上,同源性研究是坚持“主义”的基本路径和张扬我们社会主文化的基本方法;没有这种坚持,非同源性研究会失去方向;同时,同源性研究也是存在局限的,如前文所述。因此,同源性与非同源性的研究路径与方法都不可偏废,尤其是在关于网络社会文化的研究中。

  参考文献

  戚攻,2000,《网络社会是社会学研究的新课题》,《探索》第2期

  ??,2004,《论网络社会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社会》第2期

  ??,2001,《网络社会学研究》,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1,《网络文化对现实文化的影响》,《探求》第4期

  ??,2005,《对和谐命题研究的十二个方面拓展》,《河北学刊》第2期

  童星等,2002,《网络与社会交往》,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

  M.卡斯特尔,2001,《网络社会的崛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埃瑟 戴森,1998,《2.0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海南:海南出版社

  M.卡斯特利斯,2001,《论著提要》,《国外社会学》第3期2000,转引自《现代社会学》第5期

  胡泳,1999,《另类空间》,北京:海洋出版社

  1978,《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第2版)

  1985,《新英汉词典》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新2版)

  郑杭生主编,1997,《社会学概论新修》,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顾小存译,1982,《文明和文化》,北京:求实出版社

  黄少华,陈文江,2002,《重塑自我的游戏?网络空间的人际交往》,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

  毛泽东,1991,《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版,第二卷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篇2

  关键词:艺术文化;艺术文化学;艺术社会学;学科转型;中介论;间性论

  中图分类号:G05;J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3)04-0101-11

  收稿日期:2012-12-31

  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当代艺术文化与艺术文化学研究”(20068208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程原(1961-),男,回族,河南郑州人,集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在当下的中国,从生产资讯到文化消费,经济、社会和常人生活中的视觉化、象征化现象日益突出,市场行为与社会互动不仅呈现出鲜明的中介化和间性化特征,而且作为特殊的文化生产方式,艺术文化的产业化,还被视为是最主要的承担者而不断被社会所倚重。就艺术文化学而言,这种不断扩大且日益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社会文化态势,既获得了学科理论视角的“中观”性,同时也呈现出与传统艺术文化学范式有别的新内容。

  一、历史的回望:中外学术史综述

  以新世纪为界,就世界范围看,作为外来物,艺术文化一词虽较早出现,但就学科意义而言,无论是英美还是欧陆,至少在20世纪上半叶也未达到成熟;而且有意思的是,作为现代艺术学意义上的分支学科,艺术文化学从发生到现在,始终与艺术社会学有着某种孪生性、互文性和共生性。在我国,具有学科意义的艺术文化学构建至今尚不足30年。虽然20世纪新文化运动前后一个时期的文化之争和艺术理论转型,为艺术在社会文化中寻绎了一定地位,并促成了本土艺术文化学和艺术社会学最初的蒙发,但其总体上还是一种非学科性的自发状态。新中国成立前后至20世纪70年代末,有关艺术文化的探讨,一方面受到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苏联艺术社会学模式的影响和抑制,一方面又随着“中苏”意识形态分歧、国家断交和我国极左思想的遏制,从而使得包括20世纪50年代之后苏联相对成熟的艺术文化学理论既无话语平台,也不构成影响。“”后自20世纪80年代始,随着美学、文化热的勃发,我国艺术文化学研究开始成为一种自觉的学科化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美学到艺术文化学、艺术社会学,相继开始不断将“中介理论”作为自身学科“现代转型”的核心理论和范畴,以致至今都保持了这一基本的共有特征。具体讲,除了匈牙利学者豪泽尔在其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德、英、中不同文字相继出版的《艺术社会学》中,因明确提出并运用“社会互动”性质的“中介论”而影响世界之外,按出版时序,国内最突出者,一是劳承万1986年版的《审美中介论》专著,该书通过对人的社会关系结构内化意义上的心理机制的内外归因与统一,挑战了当时的审美关系二元论和艺术机械反映论的思维定势。二是1988年周宪等人通过其《当代西方艺术文化学》译序,表明“有意提倡一门艺术文化学”,并借鉴西方文化社会学的概念这样界定:“艺术文化学应当是一门在文化场中研究艺术‘场效应’的学科”;其构成上应包括专事于基础理论研究的“艺术文化哲学”和面对艺术现实的“中介层次”的“艺术文化批评”两个基本部分。这是国内首次将“艺术文化学”与“中介”概念相联系。三是1990年杨春时的《艺术文化学:超越的文化》专著,作者此时虽仍将艺术文化的核心建立在主体性观念上,但其将“目光向下”到艺术文化生产与消费基本过程的同一性中则颇有具体化的推进意义。有必要提到的是,尽管学科取向不同,但姚文放1993年出版的《现代文艺社会学》,由于继承接受美学心理机制这一“内在社会工具”和豪泽尔的理论传统,明确以中介论来解释艺术与社会生活之间的联系,提倡寻找并逐个敲开连接两端的中介环节的硬壳和结构,以及尝试揭示中介的“双向互动”等努力,在相当一个时期里颇有影响。四是1996年丁亚平出版的《艺术文化学》。也许是有意回避“中介”存在方式的实体性或是传统社会学意义上的“结构”性,其论点是:一切艺术文化现象乃至其整个生命无不渗透着“对话”关系并都产生于对话之中;艺术文化就是“对话”及多个区域“各相关话语系统‘能动的振荡’”;艺术文化学应当是一种关系研究、整合研究。

  从学科史角度说,20世纪最后不到20年的研究,就其关键话语讲,整体上确实为我们提供了理论由抽象向具体提升的路向。然而,回望过去,仅就上述研究的历史基础和时限看,这些成果大多形成于“网络民用化”――生产数字化、产业信息化、人际媒介化、价值象征化等大规模、实质性的社会中介化之前。应该说,这客观上不仅局限了人们对由现代可视技术、映像信息直接推动的大众视听文化社会情境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切身体认,也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这一全球最大生产工具和互动平台所形成的社会“文化场”、特别是价值观变化的理解和站位,影响了这种因新技术、新机制的全面嵌入所带来的从经济行为产业结构到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等各方面的深刻作用和复杂内涵的体会。人们难免会问:“中介”或“对话”的直接性与间接性,自发对话与通过意志管道对话究竟能有多大程度的相同性;而所谓艺术文化批评这一“中介层次”,与今天相互中介又不断同构的多主体、互主体、乃至主体间性化的市场化生存,又具有何种意义、何种程度的照应?

  这些问题,也就构成了事情的另一个方面。进入新世纪以来,涉及“艺术文化”的言论虽然不少,但专注“艺术文化学”学科建设的研究却并不是很多。除《文艺报》等少数报刊发表有为数不多的专论外,艺术转型与文化实践的主题,似乎再被“艺术社会学”的声音掩盖。即便就艺术社会学本身的现代转型看,作为20世纪末文学界借“文化研究”提出“文化诗学”学科构想的延伸,其主要也是援引中介论乃至传播学、消费心理学等互动理论来凸现艺术社会学的“现代”新内涵。至于直接于中介理论的建构,近年出版的包括传统人类学、现代“符号论”或新增“策展人”等在内的延展性著作暂且不计,其他论者,则多以论文形式散见于语言文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学科领域。相比之下,更为基础的研究,则主要表现在经济学、哲学等艺术学之外的“他领域”。那么,仅就艺术中介论而言,尽管有论者为了纠正传统审美观因忽视现代艺术的多种非审美取向以及在理解上的不足,提出应以“审美中介论”取代“审美中心论”;或在埃斯卡皮“创造性背叛”心理能力等内化中介的外在效应上指认,存在于艺术与社会之间的一系列复杂的中介――艺术创作与生产、传播与流通、接受与消费等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具体环节,是建构更现实、更系统也更科学辩证的现论框架的基础;或是继姚文放借助接受论“作品一期待视域一受众”框架和皮亚杰“内在图式”结构,揭示作为中介存在的“期待视野”对作品、艺术发展与质变的重要作用等观点都很值得注意;以及从价值论的角度,认为艺术价值在艺术创造一接受中的生成和实现,一般是由人的一种“群”的“艺术需要”关系范畴中的各要素构成的“中介体”引导和规定的思想也耐人寻味。但是,总体看,这些言论虽有新意,然因其各自站位、问题需要和视野不同,所及中介问题,实质上大多仍未超出格罗塞(ErnstGrosse)对艺术科学的对象、方法做出的“个人的”(心理学的)和“社会的”(社会学的)两种形式的二分法范式,甚至可以说是不自觉地遮蔽或是隐性强化了二元论思维。

  为此,从现代互动技术、媒介经济和消费再生产等构成的“互动社会”的复杂机制和原则看,无论是艺术文化学还是艺术社会学,能否很好地独立解释现实复杂的问题和现象,其本身也是一个问题。这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事物存在的普遍联系意义上,产业化、市场化了的多主体互动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因不断资讯化而不断中介化、间性化的社会,一个以不断美化消费、增值资本、象征价值为核心,以制造时尚、营造需要、分化阶层与同化阶层、刺激“再生产”来攫取动力的文化“消费社会”。二是作为社会的一个不断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在“中介”名义下,似乎不仅一般地包括了那些外在的、显性的组织、结构和行为,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触及了那些被中介观念遮蔽、随附人的生存需要而主动交互,从而正在不断对“人-物”互动、“人-我”互化、“我-我”变换等社会关系结构发生支配作用的利益诉求和机制。然而,这些问题如果与近10年来发生在文艺美学领域中的“主体间性”理论探讨的同质性问题相比,中介论就显得既不甚精致有效,也不甚合理。换言之,作为现实生活的关联性、同一性表现,特别是从中介组织到中介符号,从相互中介到自我中介的随时转化、即时互化乃至间性化存在看,这显然已不再是一个对自身学科做出“多维形态”与“定位”的问题了,而是要紧跟时代、解放思想、悬置成见,在实事求是地展开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转换中,通过进一步深入生活世界、常人行为的内在关系与动因,来探索其机理,寻绎其内涵,统整其范畴,从而通过问题的深化来达到对问题的再认识和重释,为本土艺术学及其分支学科的发展转型提供有效帮助。

  二、现实的回应:当代语境与对话场域

  每一学科固然都有其自身的特殊矛盾,但其本身也始终处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对于处在中介化、间性化历史情境中的艺术文化学而言,问题的困难性和复杂性,就在于历史与逻辑、理论与现实等各种问题和关系的同在性和同一性。就前者而言,姑且不论自孔德以来对社会“静力”结构与“动力”发展,或是对“社会结构”究竟是“坚硬的”、“物质性”的,还是“柔软的”、“精神性”的双重探讨和疑难,有一点可以肯定,与人类学家惯常将“结构”视为一个“文化”概念并从视觉符号论角度加以把握相比,那种倾向于机械地把“结构”和“文化”对立起来的传统社会学,无论是在深度研究,还是在社会实践与转型意义上,都是不可取的。因为,即便就作为人类共同体的“社会”这一概念本身的要义而言,“人”也是“社会的主体”。由于人的存在从来不是孤立的和静止的,同时也由于每一个人只有当“进入文化中,才能真正成为社会个体”的存在,因而就其现实性而言,这也正是“文化”之所以能够从物质的到精神的各层面的总体性上,涵盖人类史中所获得的一切物质能力和文化财富的原因所在。如在“”极左思想和“集体意识”支配下的社会生活中,资本经济作为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的一种基本的功能性结构,就曾一度从我国经济体制中被删除;当环境问题“出现”时,就带来了环境意识、环保组织,并最终构成了国家环保机构和环保体制。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反映在学术上,除博厄斯(Franz Boas)曾批判继承泰勒的“交错文化研究法”而提倡宏观研究与微观分析结合,以毛斯(Marcel Mauss)为代表的涂尔干学派明确指认社会研究与文化研究密不可分这一“社会事实”之外,更为典型的事例是,当代美国人类学家墨菲在后结构主义人类学成果基础上,鉴于“社会互动”和“文化符号”于人类行为的不可分性,从而在其著作《社会人类学引论》再版时,将之更名为《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引论》。换句话说,无论是本土社会文化实践,还是国际人类学发展事例,所有这些,又从一个侧面同时说明了风行全球的伯明翰学派“文化研究”(Britishcultural studies)为什么自20世纪90年代始,或作为艺术社会学、或作为艺术文化学,以致最后又被当作一种“跨学科跨文化研究”方法而被引入的根由。

  当下国际意义的艺术文化学和艺术社会学,渊源上都是由文化人类学参与奠基了的文化社会学和集审美、心理、文化等因素于一体的文本社会学和文化批判理论,以及代表了当代人文主义“百科”交叉点的共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当然,鉴于文化研究有被泛化之虞,国内学界响应美国“文化诗学”的主张,一些学者和机构也因之提出了旨在使本土艺术学范式超越“自律研究”和“他律研究”的构想。然而,在笔者看来,包括艺术社会学在内的这些当代艺术文化现象,与其说是一些学者所谓的“品质阅读”与“价值阅读”两种方法的辩证统一或“融合”,毋宁说它是一种立体开掘当代“中介社会”非线性共生关系的“主体间性”和“学科间性”的同源性反映。换言之,就互动理论与“相关性”复杂原则(leprincipe relationnl)看,正如当代著名社会人类学家布迪厄所说,那种“将社会科学分成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与社会学”为代表的,将主体与客体、行动与结构、文化与社会不断二分的传统形式逻辑,正像将人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互化结构作二元分立一样,其本身就是“从最初的一种错误定义而形成的”。

  事实上,近10年来,国内引领学术范式转型的一些节点性人物就援引“日常生活世界”等现代哲学资源,不断宣示现实生活的审美化正在不断挑战艺术自律论的基础,艺术与日常生活的传统界限,随着茶肆酒吧、休闲娱乐、广告时装、社区广场等日常生活的艺术化、审美化而日益消解,从而导致文艺研究的主旨也从对审美对象或艺术特征的考究,转向对文化、消费以及与社会经济政治等复杂互动关系的多种分析和综合运用的解说。这种转向,在学理基础和国际语境上,不仅包括豪泽尔的“艺术与社会的关系可以互为主体和客体”,其相互间的影响具有“同时性和相互性”等逆经济社会决定论的精神传统。而且,更属于当前全球社会与文化史学在“实践的历史观”转向中对“社会结构”的深入盘诘:在包括布迪厄等一批重量级学者在内的这条路向上,正如其代表人物斯韦尔(William H Sewell)对“结构”概念隐含的问题至少有这样的诟病:一是因“结构”不承认“人”而有忽视主体的倾向,且行动者被悄然释为程序化了的木偶;二是“结构”无法说明自身可能的和事实上的“变动”,且把发生的变化归因于历史、政治、经济等外部因素的作用;三是至今在理解上仍难以确定“结构”究竟是一个“物质性”的还是一个“精神性”性的概念。因为在习惯意义上,作为艺术社会学历史根基的传统社会学,历来被视为是以“社会结构”或“结构”为其主要对象的科学。正因为如此,这种历史观试图克服两个弊端,一是年鉴学派对“总体史”的追求和“二战”后兴起且惯于从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寻找社会变迁终极原因的“新社会史”的经济决定论;一是由前者内部的逆转而强调文化、符号、话语首要性而引发“文化与语言转向”并最终走向极端化的“新文化史”的文化与语言决定论,并在新的“实践理论”或“实践的历史”观的意义上,力求协调文化作为“体系”和“实践”的一体化关系。应该说,“体系”和“实践”无须二分,两者之间是一个辩证互补的关系。在现实性上,“体系”即“实践”。文化作为社会存在的一个维度有别于其他维度;而作为一个符号体系,其“真实但微弱的内聚力”,仍然要不断被实践突破而发生转变。萨林斯在文化秩序与个人行动辩证关系上也认为,虽然文化在人类有目的行动中运用体系与结构这样一种二元存在模式,但结构是静态的,而人类行动却在时空中不断展开;行动固然在结构中开始并结束在结构中,但实践行动的积累性和聚集性的效应,将迫使结构发生变迁来为历史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因此,文化不仅在行动中被改变,同时也被再生产;从而“结构”也就只能是一个历史性的存在。而且与接受美学有些偶合的是,还有人把“意义的生成”置于语言符号和物质实践的交互地,正是通过各式各样的文化实践,符号的使用者才从经验上日益感到其真实的存在。换言之,也就是行动者自己在其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创造了意义。事实上,这种将传统的社会与文化、结构与实践的“因果”性转向对“同源”性关系的理解,不仅使得线性的社会“决定论”自然要被“促进论”或“影响论”取代,而且也是陶东风提出要把文化看作是一个既反映现实、也建构现实的基本的社会实践的话语背景。也正是在这一历史性思潮中,国内一批学者同时依据马克思“实践一精神”掌握论高调倡扬:艺术既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也是创造世界的一种方式;其创造物,是具有物质形态的精神存在物,并在介入“历史创造人”的过程中实现创造“历史的创造者”。就笔者看,这种基于全球大文化思潮所对传统形式二分逻辑的反弹法,以及具体到对文艺反映论的作用,不仅是一种从认识论本体论向实践论本体论全面“和合”“建构”的历史转向,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必须通过认真关注社会的集体表象,摆脱社会起源史意义的文化、政治简化论,避免将政治、社会意识形态视为自成一体且与生活相隔离的观念误导而回归存在的历史新要求。

  循上而言,无论生活化、实践化学术转向的未来如何,眼下可以肯定的是,中外学术界前呼后拥的文化转向、语言学转向和后现代主义与视觉文化的兴起,不仅进一步比照出单向度思维与视野之不足,从而也再拓了更多的可能和空间。作为主体交互关系存在的人的自由实践与互动,似乎意味着艺术文化学与其他姊妹学科,也只能在实践存在的交互中介、交互塑造的同一性中,在由解放理性、价值理性所支持的“学科间性”乃至“去学科化”的辩证策略和理论勇气中,才能真正获得现实观照和发展。

  三、中介间性:当代艺术文化与社会学要素透视

  人们知道,在一结构化的系统中,一个新的要素的出现,并非一般地增加了系统量,而是会带来整个系统的功能、性质等结构性的变化。马克思说得明白:每种时代都有一种在地位和影响上支配其他一切生产的生产方式,“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目前,数字信息技术带来生产工具、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所产生的影响,决不简单地只意味着工具形式而不是世界处境和意义的变革。作为一种划时代的产业革命、语言革命和社会交往方式的革命,它一方面使得社会通过“视觉语言”、“视像交际”等“中介机制”促使数字语言感性化、物质生产人文化和技术社会人性化,一方面又使得人与物、人与人的历史的对象性关系,演变为心物交融、生存互化的多维化“主体间性”关系。不止如此,在文化共生与社会互动上,这种将工业文化与技术文化不断转化为以制造形象、消费形象为特征的“文化工业、文化产业”的生产力,不仅广泛激发了人们对视觉文化、审美文化、大众文化的文化消费,同时相应地也带来由各种中介组织、中介机构集成的中介产业和间性机制,从而在各个层面上生成了间性化的中介行为和中介性的间性意识,以至在这种社会生产、人际交往的显性中介与作为隐性机制的心理机能之间的间性化交互中,人不仅是自身(包括大我)行动的价值目的,而且还必须不断地互为中介、协同关系才能达到这个目的。甚至在人自身现实而根本的多重性上说,人同时还必须不断地调整心态、中介自我才能协和群己,从而确立社会关系、展开价值交换来适应这个中介化和间性化的世界。

  其实,“中介”一词的传统意义并不费解,它是表征事物之间间接联系的范畴,是指处于不同事物之间或同一事物不同要素之间起联系作用的环节和过程。但在现代纵横观上,它却难以很好揭示空间上并存事物之间的联系与互动,时间上事物转化与发展的内在肌理和动因。而具有伦理基质并作为“他者理论”另面的“间性论”,虽渐成于现象学、解释学、人际交往理论等西方现代哲学,但“间性”现象、间性思维则同人类一样古老。就当下而言,间性是一个以双方或多方共存并相互交涉为前提的网状“关系”概念。由于“主体性”是基于反叛人对神教君政的从属性而建立起来的以“人”为主体的前现代概念,所导致的相对于世界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相对于他人的“个人中心主义”两个方面的副果,就必须联系到以扬弃“主体性”为要旨的“主体间性”上来理解。本体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强调的是超越并包容主体性的一种人与世界的本原、平等而应然的共在共生关系。就此而言,“中介”概念与思维,严格讲也是前现代的,其暗含的前提或处境是:在“主体-对象(世界)”之间,它是主体为达到某一目的而在特定对象之间派生出的一种“物格”化的工具或手段。而事实上,由于人类历史上所有的生产方式和生存关系,本质上都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实现的,因此,即便在传统的“主体-中介-对象”线性关系中,“中介”显然也并非只是一个被动的从属物,恰恰相反,它是一种能动的、多主体性的共在。如从动态实践角度看,世界不仅是一个互主体化的“间性”关系与结构,而且在各“主体”视野中,所看到的则更是一个在“主体?主体?主体(含人格化事物)”关系中由“我、你(他我)”构成的具有意义的主体间性世界。循此,历史上所有对“中介”重要性的肯定即便不可或缺,但也都是对“间性”存在本身的肯定。如从人对工具的投身而生成,到生存交换达到的彼此确立和认同,以及当下各类主体各种形式的资本转换与增殖所对符号化、象征化的价值归结和诉求,莫不如此。以至放眼望去,所有的知识体系与所有的价值联结,抑或从人是文化的创造者和被创造者这一常识讲,中介与间性,中介中的间性,乃至中介的间性化,不可谓不是人与人、人之为人的一个根本属性和特征。历史地看,中介论固然有局限,间性说也不成熟,但这并不妨碍人们以不同概念探讨同一性质问题的意义和价值。而且确有论者从人与社会“互动中介”价值论角度,阐发了颇具间性论意味的问题:如把人的“群体”存在这一社会“主体性价值中介”,同时置于由“文化”、“社会关系”分别构成的“历时态”和“共时态”价值中介关系中,借以揭示和涵括中介的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其理据是:(1)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需要与被需要、满足与被满足的双向价值互动关系。脱离了这种关系,其他的关系不会存在。这种关系前人虽有所把握,但其缺陷一是程度不同地忽视了价值需要结构的复杂性,往往把价值关系理解为物质利益关系,不能在主体生存的精神性和总体意义上来把握;二是常人理解的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单向的,社会看似不具备自我意识和人格特性,致使人与社会价值关系的双向性不明显。(2)人与社会是一种相互生成、提升并相互规定的价值主体之间的关系。社会价值主体是由个体之间价值互动所凝结、升华成的一种特殊的价值主体形式――社会角色结构,亦即不同的人通过进入不同的社会阶层角色而在特性上呈现为一种“集合主体性”或“拟人格性”的社会价值主体;人的生活过程就是从个体到社会主体,再从社会主体到个体循环往复且不断提升的价值运动。(3)人与社会的价值互动和联结,拟人格集合性社会阶层角色的中介性是其重要特征。且社会越发展、人的社会关系和中介也越复杂。

  事实上,只要把“中介”也看成是从人格性、到“拟人格性”能动存在且交互作用的时候,所言“中介”,也就多为“间性”;所谓“互动中介”,也必多为“主体间性”了。当然,不应回避的还有较之中介论的局限,由于间性论在内涵上既包含了社会性,也包含了个体性,并构成了一种对普遍应然的存在方式的理解,使得人们由从过去对“主一客体”关系的关注,不断转向对主体与主体之间关系的关注,从而促使人们将世界看作是一种主体与主体间的交互共生性关系,也就由此根本改变了“存在”这一哲学范畴的基本内涵,使得“存在”既非主体性亦非客体性,而是主体问的共在。借交往理论看,世界就是各种主体、类主体交流合作而生存其中的构架;而实践则是一种与他人共同“参与和分享”并决定了共同利益的活动和过程。当然,应肯定的是,前述论者认为人与社会的关系既不同于个别与一般、也不同于部分与整体,而是一种个体与某种拟人格社会价值主体之间循环往复、不断提升的角色流变关系的意见,可以很好地帮助解释现实社会中,不仅可以存在着由这样或那样的价值与利益诉求的人构成的群主体、社会主体乃至类主体等主体形式或结构,而且在社会艺术文化场(champ)中,当然也存在着相应的动机和驱力,以及借符号间性来对艺术化视觉文化符号的阶级隐喻与象征,价值变换和提升等社会再生产能力的追求运用。这还使得人们在更高责任上,要对艺术文化权益的特权与共享、区隔与聚合等“审美与审利”特殊机制的两个方面,同步把握其间性作用和价值关系。

  如此而言,在本土学科建设史上,艺术社会学与艺术文化学著作中的某种相像性不仅不让人奇怪,而且两者或把心理机制与符号,或把“解释者”与“策展人”同质异构为“重叠共识”也都不足为奇。就新近译入的英国学者亚历山大的《艺术社会学》看,即便其从显性中介角度较好地弥补了国内学者多把中介单限于“内在心理机制”之不足,同时也比照出那些因囿于学科取向而把“艺术批评”、“对话场域”、“符号”等归为“中介”的意见似显抽象。但就整体而言,该书似乎同样也无法完全令人信服地表现出社会学取向与文化学取向之间的特别个性和差异。而且,由于同样继承豪泽尔的“中介观”,从而在对葛瑞斯伍德(wendy Griswold)“文化菱形”(图1)之不足加以修正中,又在其中间部位加入了所谓社会关系要素的“分配者”(图2)这一利于直观的“中介”结构。但恰恰因此,其原有的“社会”一端,由于被画廊、艺术策划、经纪人、批评家、媒体、拍卖会、博物馆以及非官方组织和政策机构等艺术产业生态链中的各种“分配者”所替代。那么,这个“社会”不仅变成了抽象物,而且正如作者牵强之言,则变成了“社会学”的“取向”和“立场”,从而不可避免地步人了习惯上所谓文化学、阐释学的理论范式和范畴。而事实上,即便从社会学的观点看,所有要素,本来就同在于“社会”之中。至少在中国,这还不包括艺术产品“分配者”同时也是“利益持有者”(stakeholder)等众多间性化现象。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存在。在所有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社会角色从来不是不变的,即如每一生产者同时必然也是消费者,收藏者也是投资人等,这种原本作为“中介”存在的主体角色与关系的转换,不可回避地进入到了“互主体性”或是“主体间性”的范畴。据此,笔者以为,这就发生了一个崭新的理论纬度――“中介论”与“间性论”之间从理论到实践的历史逻辑关系问题。换句话说,主体间性乃至间性现象的普遍存在,对“中介论”意味着什么?进而,由于间性现象更复杂,间性理论更现实,是否对艺术文化学姊妹学科更好地软化和消解“社会结构”的僵硬性带来更好的帮助?抑或在问性理论的普适与普及中,还存在着“符号间性”、“中介间性”乃至“学科间性”等种种引发间性思维、间性意识的历史必然性?

  四、穿越中介论的当代艺术文化与学科间性

  对于处在社会生活中的当代艺术文化及其学科关系,笔者有几点看法。首先,对于艺术文化有别于一般文化和纯粹艺术审美文化的特殊性,几乎已成共识。换句话说,将艺术纳入文化,就意味着对于艺术的考察,开始超越艺术本身而对传统艺术对象方法的个别性和孤立性进行扬弃。只有将被一定历史狭隘化的艺术理解,置入到互动共生的社会关系和文化氛围中作同一性把握,才能在新境界上实现对它的再次呈现和刷新。现实看,就艺术作为一种形象呈现思想情感的人为创造物,抑或是一定条件下个体的自由创造性活动而言,其本身早已获得了历史性的表述和规定。但如果从当代艺术文化视角看,艺术则是一个多侧面、多层次、间性化的复合体和中介体:除其可能具有的审美价值之外,还同时蕴含着思维价值、伦理价值、经济价值、文化资本象征价值等其他非审美性价值要素。这既反映了当代艺术文化既要面对艺术家、创作和作品,同时还要关注艺术活动的总体规范、构成方式、关系形态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至于艺术文化与其他文化之间的关系地位问题,既可以借鉴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到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等分类学研究方法,也可以参考诸如马斯洛生存需求论等各种资源来研究。当然,人们熟悉的、受到马克思把握世界方式说启发的卡尔?波普的“三个世界”理论也值得注意。简单说,所谓“第一世界”即指客观物质世界,“第二世界”即指人的经验世界,而“第三世界”则是指包括定律、图书、电影、建筑等所有被精神物化了的文化客观世界,亦即所谓的第二自然界。综合文化分类、马克思观点和笔者理解来说,第一世界主要以“物质一实践”的方式把握,体现为对世界的物质化改造和生产,可谓是物质文化;第二世界主要以“精神~理论”的方式把握,即对主客观世界的科学哲学的求真认识,可谓是精神文化;处于前两者之间的,特殊的、具有中介、间性意义的第三世界,则主要以“实践一精神”的方式把握。这一方式的特殊性在于,它固然不纯粹是精神的,但同时也包括了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而且,还涉及行为文化和相应的制度文化。因而,在现实性上,它既不同于要把对世界的认识加工成抽象概念的“理论的把握”方式,也不同于要把生活改造为符合实用功利性的“物质-实践”把握的方式,而是将“三个世界”连同把握方式之本身――即在“文化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连续-元化和“实践-精神”的间性化的同一性逻辑上,实现连接心物相随、情理相间的直接体验关系和存在方式。这也正是艺术文化在整体文化架构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价值。

  其次,文化方式作为一种生产方式,与“社会关系”概念一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或机制才能展开。就艺术文化理论与实践的双向同一性看,这种介质至少既可以是反映时代特质、构成学科结构和支点的认识原则、概念范畴或理论方法等工具配置,也可以是体现其精神特质的行动场所、行为机制或存在方式。易言之,无论作为一种文化方式,还是作为一种生产方式,抑或作为一种心物间性化的方式,在市场化互动平台和视听化产业机制中,它都要积极满足社会日新月异、丰富多彩的文化消费需要,在艺术生产一消费上下纵横的各种产业关联与社会关系中,具体寻绎它的当代质点和结构。在全球化过程日益带来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市场机制、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社会互动、互约和互化中,就是要以求真务实的创新勇气,深入观察、广泛借鉴,探索揭示与历史发展相适应的学科建设新要素。在实践中,要深入实际、观察机制,发现场域;在理论上,要研究范畴、加工概念、配置工具。基于学科建设迫切需要和其中介间性化现实规定,更需要积极汲取协同学、媒介经济学、技术社会学、传播人种志、常人方法论、互动社会学等各种新兴“中介社会学”的营养。如当代结构符号学等理论方法中,“艺术符号”不简单是艺术表现语言载体,而是艺术文化的思维形式和方法,同时也是个性塑造、社会识别、消费决策和资本转化的中介形态和间性机制。即便作为语言来说,无论中外学者怎样界定,都不妨碍我们如此发现:作为载体或是场域的艺术市场,从艺术创作、设计生产,到鉴赏消费、投资收藏,人们自觉不自觉地都在挖掘、利用艺术产品符号“所指”与“能指”的间性价值和功能潜力。尽管这在不同的创作一接受、生产一消费层面有着具体不同的含义,但除了意识形态作用之外,在共同富裕仍是理想性目标的社会中,快餐性、自娱性、公益性、学术性乃至资本再生产性的艺术文化消费,已充分表现在所有的有限生产场(艺术圈)和大规模生产场(流行文化产业)两大既相区隔又相互化的“亚场域”中;与之对应,在层级分化的社会文化消费结构两极之间,人们有目共睹地看到,所有的主体是如何按照自己的预设而将自己这样或是那样地符号化、间性化,从而通过这一象征性符码而或谋取资本、或寻求认同、或自我再生产。换句话说,个人或是利益“集合主体”的社会资本积累,常由表征、虚拟(造成“误认”)、遮蔽或放大自身社会角色势能等动机或需要,来刺激和形成生产与消费决策,从而驱动艺术文化产业通过“符号间性”的设计创造,实现从“文化/象征资本”到“经济资本”的双向且间性化的价值连接。凡此种种,在艺术文化学意义上,如果将其还原到社会对“名牌”的消费与生产,合法性与非法性“套牌”等文化耗散结构上,就不难理解文化“价值符号”与社会“价值主体”之间的关系和意义了。

  再次,由于艺术文化机制与存在方式内外关系的多维中介与间性化及学科自身正在不断发展中的不尽成熟,现实决定了当代艺术文化学理论视角与定位的中观特性。一方面,尽管艺术的生产和发展总体上如温克尔曼等人之所见,是与一定的社会、地域等因素相关联的,但在中观性所特具的间性视野中,艺术与社会发展在具体关系结构上的不平衡性,则又导致了艺术生产与消费过程的动机、结构、机制、规范的复杂性和歧义性。严格讲,个体层面的艺术创造与审美接受的某种意义的同一,不代表所在艺术生产与文化消费社会层面上与他主体之间的同一。艺术作品作为产品或是文本,一旦进入社会关系的过程,就可能被赋予了不同于生产者本意、甚至也不同于产品语义本身的情境意义。而产品所包含的其他方面的价值因素,则可能在这样或那样的环境和主体关系中而被这样或那样的缩放。所构成的问题,通常都不是宏观上所能深入研究和解决的。另一方面,在此视角中,诸如艺术化的资本象征符号,和以消费名义出现的各种再生产性投资的社会意义、价值转换问题非常突出。而且这也是对它们在社会过程中隐蔽而又双向生产的动机、利益机制做出合理判断所必要的距离。换句话说,也正是这种间性思维,才上可问道、下可论器,既能纵横捭阖地与其他学科理论实践构成互动,又能勘察艺术文化中“审美”与“审利”之间的矛盾关系,以至对艺术文化生产消费各环节中不同社会阶层的行为、心理的作用和影响进行透视。再一方面,从此视角看,正如艺术创造有其特殊规律一样,艺术文化同样也有其自身的特殊矛盾和规律。但是,这种规律在具体内涵上与前者又有所不同。传统意义上艺术创造的“自治”与“他治”,可由艺术家来抉择,主要表现为来自艺术自身的标准、美学准则与社会意识形态、审美趣味之间的矛盾和压力;而作为后者,在不同程度地包含了上述矛盾的同时,又有着一系列复杂的中介化、间性化的嬗变过程。这一过程不再受艺术家意志支配,而是以艺术品复制者或是“类像”制造者、经纪人等中介者,和“形象消费”者为主的多主体之间的各种关系构成的矛盾过程,是经历了被社会他意志、他规则、他文化和他因子共塑了的“自组织”产物。换句话说,艺术的“自治性”与“他治性”,虽然共存于艺术文化的自治与他治的矛盾关系之中,但在这里,艺术家乃至作品本身,已不再作为一种支配性因素存在于这一多因素构成的特殊矛盾中了。而其矛盾性质的复杂性和其特征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就构成了当代艺术文化学的对象、范畴和任务的特殊性。最后一个方面,在此视角,正如艺术社会学不是“他者”一样,中介也不只是“体制”,而更是主体之间的社会心理和文化间;进而中介理论也不只是工具,同时更是充满间性性质和间性意义的内容。当然,即便只是一种物理性的工具,只要它置于社会存在中,就不可避免地获具这样或那样的意义和作用。工具的文化性和社会性,连带出工具使用者的社会角色、关系、性质和意义规定。易言之,中介只有承载社会关系才能得到意义解释。“艺术符号”、“象征资本”、“主体间性”等理论工具莫不如此。在符号生产与形象消费链上,他、它们不仅不是被动的存在物,相反,其始终都与艺术家、经纪人、评论家、收藏家、消费者等各种主体“一币两面”地共在,并同构了一定历史、场域的过程、品质和价值取向,以至创造出这样或那样的形态、规则、机制、理论、思维、乃至文化和学科范式。

  五、基于动态发展的学科建设原则和对策

  人的能动性和相互作用的复杂性带来的各种问题和现象,的确不简单是“镜像”符合论和任何形式的决定论所能解决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事物运动就失去了其基本性质的“呈现”。作为存在本身的表达,这种呈现,在整体性上仍然给予应有的反应和判断。存在,特别是作为动态实践的存在,仍然具有最高的规定性。换句话说,艺术文化学理论建设与再转型,必须遵从这种规定。

  一是要破除成见,把握事象。虽然近三十年来,在艺术文化学理论建设中所使用的核心概念、关键词有所不一,但“中介”是其基本的概括和主要共识。目前,无论是艺术文化学,还是同样将其视为支柱性概念范畴的艺术社会学,对其研究都很不充分。甚至碍于某种成见或学科界限而对其有所规避。事实是,无论是“场效应”、“对话”,还是“符号”、“心理机制”或“认知图式”,这些不同名义的“中介”,固然都有相应于特定情境的合理性,并因其相对的不确定性而具有某种纳受力,但总体上,这些概念,则都基本是对所侧重领域现象特征的“描述性的概括”,而非由某一内在机制抵达普遍的逻辑把握。比如,“符号”概念因缺乏对“活态存在”的体现而流于孤立和僵死,而“对话”则因忽略对“互动机制”的揭示又似显空洞,等等。尽管“中介”概念一定程度地弥补了这些不足,但也存在问题。如前所述,在多主体、互主体的现实生活中,世界是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从而使得个人中心主体性所将一切视为介体对象的贬抑性日渐失去现实性、合理性。即便在“主体(我)-中介(物格化)-对象(他)”示意中,一方面,主体之间的“中介”被降低了位格,另一方面,在相对于前位主体而言,世界成为了“我、他”主从关系,而不是更加对等的“我、你”关系。这当然与人类社会历史走向不相适应。因而,中介论不仅还留有前现代的“尾巴”,而且这也是国内一些以学科为本位的“间性论”者普遍失察的一个基本问题和存在事实。

  二要求真求实、勇于开拓。当代艺术文化学的“当代性”,就是始终要将社会现实生活作为最高皈依和规定。特别是在不断转型发展的社会历史实践中,更要解放思想、开阔胸襟,勤于深入理论实践双向多维考察覃研,善于发现和面对真相,敢于挑战学科壁垒,勇于开拓创新。一方面,要像前述美国人类学者墨菲那样,尊重事实、革新自我、勇破藩篱,一当切实看到“社会互动”与“文化符号”于人类行为上的不可分性时,就果断纠偏正误。当代艺术文化学不仅要积极不断地与艺术社会学等姊妹学科对话交流、互动比照,甚至还要打破“中介论”与“间性论”老死不相往来的学科藩篱,敢于从跨学科、学科间性化乃至“去学科化”研究策略中攫取突破性的发展。另一方面,中介问题的复杂性,抑或是间性存在的幽深性,两者在历史逻辑中肌理与特征的显隐与异同,恰恰既折射了所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性和丰富性,又表明它在学科重建中的地位和体量上的重要性。所有这些,不仅表明它是一个须下大力气探微索幽、精深梳理的当代新课题,同时,还客观要求要不断保持学术站位上的合理性――既要保持对生活实践的密切联系,又要避免陷入盲人摸象、以偏概全之局限,从而在避免宏大叙事中获得把握现实的最佳距离。

  三要深耕细耘,潜心覃研。当代艺术文化生态与经济、文化、社会的广泛联系与互动,同时也规定了学科研究的复杂性原则。在此意义上,当代艺术文化学既是整合定性研究,更是分析性研究;既要分类定量统计,又要比较归纳演绎;既强调逻辑学理,更强调实践照应;既要研究艺术的自由创造机理,更要研究它在市场机制中的衍生机制,以及两者之间往复交互的逻辑关系。比如与环境问题这一全球共识却又难以解决的矛盾相比,作为既不必需、又难以共识的艺术文化问题则更为复杂。文化固然通常都沉淀为一种生活方式,但在物质丰裕社会中,在主体个性自决中,在地球村多元化视野中,生活方式与其涵养其间的人一样,历来是、今后将更加是流变不居的。这些,在带来艺术文化研究内容的丰富性的同时,也决定了它的复杂性和困难性。

  四要鞭辟入里,动态把握。目前,我国仍处在从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再向信息社会“三级两跳”历史转型时期。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多元并存的事实,一方面构成了重叠、动态的社会生活的特点,一方面也带来艺术理论、艺术实践、艺术批评和艺术文化“多重并发性”的格局,更重要的是,处在不同历史时态的人各有不同的文化理解和诉求,从生产即消费、消费即生产,到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人的、艺术的存在方式的历史转换与主体间性关系的确立,不仅并非易事,甚至还相当理想化。一方面,在许多人驰骋穿梭在不同社会层面不断进行着“身价”增殖和身份再生产的时候,而更多的人还在苦求着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这种资源配置与分享的不平衡,恰恰就是各种中介机制和间性诉求发生的土壤。艺术文化学不可能回避文化公平与文化共享问题。这决不简单只是一个逻辑的而不是富有时代意义的命题。引入“间性思维”来应对这一历史命题,不仅回应了学术研究“回到人的真实生存本身”的历史走向上,重要的是,主体间性理论方法,无论对于文化建设,还是对于文化产业及市场制度认识、分析和理解,都是现实的。换言之,文化既能够形成认同、产生凝聚,也能够营造区隔、导致分化;“生存需求层次论”早已说明,社会公正、平等的需要,不只在物质生活中展开,而且一定水平上则首先是在文化层面展开。社会间性现象,一定意义上恰恰就是在精神和文化上反区隔、反两极分化、反不平等的表现。间性需要创造中介机制、中介形态,中介机制则又创造间性内容、间性空间。而在制度正义下的主体关系中,没有间性共在,就没有社会规则的发生;主体间性所附着的互化行为,不仅取决于市场交换的公平倾向,同时更取决于人们对自身社会角色身份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篇3

  【摘 要 题】理论纵横

  【关 键 词】理论图书馆……

  1 21世纪理论图书馆学的理论起点与历史任务

  21世纪理论图书馆学的理论起点,应当是系统总结19~20世纪世界图书馆学的理论成果,在准确把握当代图书馆学理论研究历史基础的同时,确定新世纪图书馆学学科体系的理论基础建设——理论图书馆学研究的学术使命,而建立21世纪图书馆学的理论体系。为21世纪图书馆学学科体系建设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则是21世纪理论图书馆学责无旁贷的历史任务。

  理论图书馆学的基本任务一般可归纳为3个组成部分: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关于图书馆的理论系统: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关于图书馆学的理论系统;通过建立起上述两个系统间的内在联系和互动机制,构筑图书馆学完整的理论体系。

  1.1 关于图书馆的理论系统

  (1)图书馆的理论系统应具有如下理论功能:

  ①准确把握并系统阐述图书馆的哲学本质

  对图书馆的名称与概念的准确把握是对其哲学本质理论把握的前提。关于图书馆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称谓,各国有各自不同的情况。关于图书馆的概念,各国也往往根据各自的文化背景和不同的认识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对图书馆的概念加以定义。这些具有不同民族和历史文化特征的社会称谓和定义不仅直接反映了图书馆的社会生存环境的实际状态,而且对特定社会生态环境中图书馆的社会组织形态具有直接的社会影响。就图书馆的社会称谓而言,在中国历史上就有“院”、“馆”、“楼”、“阁”等一系列名目繁多、各具细微语义差别的社会称谓[1]。就图书馆的概念而言,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又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对图书馆的概念加以定义。大体而言,世界各国对图书馆概念的定义基本上有3种不同的角度。其一是从图书馆的内容角度加以定义,指“为阅读、研究和参考而收集的一批书”;其二是从图书馆作为一种具有藏书和阅读功能的建筑和场所的角度加以定义;其三是从图书馆作为一个具有文献收藏和利用功能的社会机构的角度加以定义[2~7]。然而,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所作出的定义,伴随社会的进步、图书馆的发展和人们对图书馆认识的深化,其结果都是殊途同归,将关于图书馆概念的最终认识统一在分别从上述三个角度所作出的定义的统一之上。

  根据以上对图书馆概念的认识,图书馆的哲学本质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技术,记录、承载于一定物质载体和社会载体并传输于相应传通媒介的人类知识的集合。即图书馆的本质是其知识本质、技术本质与社会本质三者的统一。这三合一的统一体由作为精神层的知识本质、物质层的技术本质和社会层的社会本质三个层次结构而成。就是说,图书馆作为人类的文明成果,不仅有其精神内容,而且有其物质存在手段和物质存在形式,同时还有其社会存在手段和社会存在形式。即图书馆不仅仅是一种精神存在,而且是一种物质存在,更是一种社会存在。在精神、物质、社会这三者关系中,图书馆精神层面的知识本质是图书馆本质即其内在规定性的哲学基础与核心要素,即图书馆本质的核心层;图书馆物质层面的技术本质是图书馆的知识本质赖以物质性存在的技术手段,是人类知识的物质外壳,是人类精神与物质相互作用的形式,这一形式是图书馆本质的中间层;而图书馆社会层面的社会本质则是图书馆的知识本质与技术本质的统一体赖以社会性存在的社会手段,是以信息技术为表现手段的人类知识的社会外壳,是人类精神、信息技术与具有相应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的现实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形式,这一形式是图书馆本质的外层。这三个层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关于图书馆本质的整体。吴慰慈教授所提出的图书馆中介性的本质,其深层意义即应是以这一由精神、物质和社会这三层要素所构成的整体性综合性很强的哲学本质为基础的[8]。图书馆就是在此基础之上实现其中介性这一本质特性,以信息和知识为内容,以信息技术和一定的社会组织形式为手段,在人类历史上有效发挥着精神媒介、物质媒介和社会媒介的传通作用。

  ②把握并阐明基于上述哲学本质所确定的图书馆的知识本质。图书馆的知识本质是:与具有一定历史文明特征的技术形态和社会组织形态相联系的人类知识的集合。这一知识集合是表现为人类知识的历史文明形态。

  ③把握并阐明基于上述哲学本质所确定的图书馆的技术本质。图书馆的技术本质是:关于人类知识、信息的记录、存储、传输技术的社会应用形式即信息技术的社会应用形态。

  ④把握并阐明基于上述哲学本质所确定的图书馆的社会本质。图书馆的社会本质是:人类知识的社会载体;知识传通的社会媒介;知识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机构,即人类知识资源的整序、存储、传通、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管理形态。

  ⑤阐释构筑在上述知识本质、技术本质和社会本质基础之上的社会属性(基本属性和一般属性)的社会功能。

  ⑥阐释图书馆社会功能的社会实践形态——社会职能。

  ⑦阐释图书馆社会职能的具体的社会实现形式。

  ⑧揭示通过上述知识系统的内在联系所反映出来的由图书馆和图书馆事业内在的社会生存依据、社会发展基础和社会发展动力所构成的关于图书馆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运动规律。

  ⑨揭示图书馆在与其社会环境、历史条件、时代背景这些外在因素的互动过程中,通过这些外部联系所构成的图书馆的社会运动规律。

  ⑩揭示通过上述内在规律与其社会规律的互动与融合所形成的关于图书馆本质与其事业发展的总规律[9~10]。

  (2)在阐述图书馆事业发展总规律的过程中,特别是在阐述其社会运动规律的过程中,其理论关键是在准确把握图书馆本质的基础上,把握以下图书馆与相关社会要素的互动原理。

  ①图书馆与其知识本质的现实基础——人类知识的互动。

  知识是人类智慧的表现和存在形式,是图书馆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对象,是图书馆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依据,其发展和发达程度是人类文明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内所达到的历史水平的历史标志。人类知识发展的直接结果对图书馆而言就是其本质和内涵的深化。而图书馆本质和内涵的深化反过来又为人类知识创新的社会实践提供源源不断的可再生资源。二者之间这一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同步发展的循环与互动过程构成了具有人类文明进步的本质意义的重要一环。在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的历史条件下,人类社会的信息、知识资源已成为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的基础性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作为人类社会信息、知识资源系统的社会标志的图书馆与人类知识创新的社会实践二者之间这一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同步发展的循环与互动过程便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构成了人类社会信息化知识化进程的核心内容。图书馆与人类知识以及人类文明三者内在的统一与一致以及这种统一与一致对当代人类社会的决定性作用是准确把握21世纪图书馆本质与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依据。

  ②图书馆与其技术本质的现实基础——信息技术的互动。

  图书馆是信息技术历史发展的产物。这是图书馆的技术本质所揭示的无可争议的历史事实。因此,图书馆与信息技术具有天然的和本质的内在联系。正因其如此,在人类文明史上,人类信息技术的每一次变革与飞跃,无不引发图书馆事业的历史性剧变与进步。而图书馆作为信息技术,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的最主要的社会应用领域,在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不断促进信息技术向更高层次发展。当然,在图书馆与信息技术的互动过程中,同时交织着图书馆与人类知识发展的互动。图书馆与信息技术互动与同步发展的历史事实一次又一次地证明了这样一个历史规律:信息技术的变革与飞跃所引发的历史效应决非图书馆的消亡,而恰恰相反,是人类社会的图书馆实践活动在新的技术背景下的迅速发展与历史深化。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正在给传统图书馆带来根本性冲击的今天,全面而准确地把握这一历史规律意义重大。

  ③图书馆与其社会本质的现实基础——社会生态环境的互动。

  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图书馆作为人类知识的社会载体、知识传通的社会媒介和知识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机构在与其社会环境,具体而言,与其社会历史文化环境、社会组织环境和社会管理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互动过程中,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历史文明条件下,形成了具有不同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特征的对人类知识资源进行整序、存储、传通和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形态。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历史文明条件下所形成的图书馆社会组织形态的发展演变过程,构成了图书馆社会组织形态的历史沿革。

  图书馆的知识本质、技术本质和社会本质反映在社会表象上,相应表现为具有一定社会历史文化特征的知识形态、信息技术形态和社会组织管理形态。这三种性质不同却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特质形态的结合与统一构成了特定社会生态环境下图书馆的社会形态。即图书馆的社会形态是其具有一定历史时代特征、民族文化特征和社会现实特征的知识形态、信息技术形态和社会组织管理形态的统一。

  在人类文化史上,由于历史条件的不同和各国民族文化背景的差异,不同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下的图书馆往往呈现为各具特色的社会形态。

  以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构成了当代人类社会和图书馆的信息技术形态。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人类客观知识得以空前活跃与便捷的方式生存与交流的虚拟空间。这一虚拟的知识空间,启动了人类客观知识虚拟化的历史进程,结束了人类客观知识只能固化在物质实体之上的历史,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社会和图书馆的知识形态——由单一的物质实体形态转变为实体形态与虚拟形态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消长的互动形态。图书馆信息技术形态与知识形态的质变,必然引发其组织管理形态的变革。目前世界各国尤其是大国和发达国家所十分重视并竞相实施的数字图书馆计划,已经启动了这一变革的历史进程。这样,21世纪图书馆的社会形态,尤其是其社会组织管理形态的变革趋向不仅仅是理论图书馆学所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之一,也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世界图书馆界所十分关心和密切关注的现实问题。

  上述三个方面的互动构成了图书馆与其生存环境——人类社会的互动原理。对这一原理的准确把握,是把握图书馆发展规律的理论前提。与人类文明相始终,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协调,与历史进步的方向相一致是图书馆发展的基本规律。

  1.2 关于图书馆学的理论系统

  以知识和知识时代的社会发展为基础构建21世纪图书馆学的理论体系,应考虑以下研究内容:

  (1)世界图书馆学学术思想史

  通过对世界图书馆学学术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回顾与总结,结合对图书馆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把握,把图书馆学的学术思想与知识和知识时代的社会发展建立起内在联系,构筑21世纪理论图书馆学的历史基础。

  (2)21世纪理论图书馆学的科学基础和理论基础

  基于图书馆的知识本质,以图书馆为基本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学,必须把其研究工作深入到关于图书馆的本质——人类知识的研究。这样就必须把哲学及其分支认识论和科学哲学作为其核心层次——哲学层次的理论基础。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不仅关注人类个体认识和个体知识的形成规律,以探索图书馆在促进人的个体发展中的社会作用,同时更十分关注作为社会群体的社会认识和社会知识的形成规律,以探索图书馆在促进人类整体发展中的社会作用。这样,社会学与其分支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及其相关学科知识学、社会认识论必然是其第二个层次即与其核心层次相对应的社会知识层次的理论基础。基于图书馆的信息技术本质,图书馆学必然十分关注信息技术与社会特别是与图书馆之间互动关系与相互影响。这样,科学学、信息科学便构成了当代图书馆学科学技术层次的科学与理论基础。基于图书馆作为人类知识的社会载体、知识传通的社会媒介、知识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机构即人类知识资源的整序、存储、传通、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管理形态这一社会本质,传播学和与之相关的知识交流学、文献交流学、情报学、档案学、知识社会学等,以及文化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分别从社会知识信息交流、社会经济、社会管理乃至社会文化诸方面为图书馆学提供了社会与文化理论层次的科学基础。

  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历史条件下,信息知识资源是社会发展的战略基础。在这一形势下,越是高层次的社会竞争,越体现为对社会信息知识资源组织管理与开发利用的科学水平上的竞争。因此,信息知识资源管理便构成了当代社会管理的核心领域。与此同时,以信息知识资源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信息管理科学便顺理成章地成为当代社会管理学学科群的核心研究领域。从研究对象角度加以分析,21世纪的图书馆学显然是信息管理科学群的一个分支学科[11~13]。基于整体大学科群与小学科群乃至具体分支学科的关系,社会管理学和信息管理科学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层次和理论层次构成了21世纪图书馆学的科学基础和理论基础。

  如上所述,在信息和知识时代的历史条件下,图书馆学与众多学科建立了各种复杂的内在联系,通过这些联系,图书馆学在当代人类科学体系中确立了不可替代的学科地位。图书馆学应在与上述各相关学科的交流与互动中,一方面及时吸收这些学科所提供的源源不断的理论营养,一方面用自己的学术思想促进这些学科不断向纵深发展,进而推动当代科学的整体发展。就是说,21世纪的理论图书馆学应该发展成为上述众多学科交叉研究的综合成果,形成21世纪综合性最强,最能代表本世纪科学整体发展趋势的最具活力的学科之一。

  (3)21世纪图书馆学的基本问题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篇4

  关键词:农村;社会资本;重构

  本文得到广西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打造战略支点与区域创新发展”研究生学术论坛(编号:YCLT20144009)支持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4月15日

  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转型,新的社会关系元素融合到传统社会关系网络,导致农村社会资本匮乏或变迁,因此,重构农村社会资本,使农村社会资本在传统属性的基础上正确融合现代元素,引导农村社会资本正常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理论基础

  (一)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理论作为一门兴起于20世纪70、80年代的高度概念化的社会科学理论范式,近年来,已嵌入现实新经济社会,成为探讨社会、政治和经济现实问题的有效工具。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认为社会资本理解为实际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拥有相互熟识和认可的、或多或少制度化的关系的持久网络相互联系。在布迪厄社会资本概念中,社会资本是一个集合体,是资源的集合体和社会关系网络的相互联系。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把社会资本定义为个人拥有的社会结构资源。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伯特?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与规范、信任和网络等类似的社会组织特征,社会资本也和其他资本一样具有生产性,它使得社会实现中某种无它就不可能实现的目的成为可能,并提出互惠的规范和公民参与的网络生产社会信任,社会信息是社会资本最关键的因素。林南认为社会资本是在目的行动中可获得的或被动员的、嵌入在社会结构中的资源。对社会资本的诠释尚未形成统一界定,国内外学者对社会资本概念解释存在分歧。严格意义上对社会资本界定的分歧只是研究对象或侧重点不同,主要包括社会资源结构论、社会关系网络论、个人中心论和群体中心论。

  (二)农村社会资本。社会资本运行于现实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社会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本的实现基础和承载体。社会关系网络是一个动态循环系统,在现实社会中,社会关系网络可以横纵向或在地域上扩展或收缩。农村社会资本主要是把区域范围对象定为广大农村,来考察农村社会关系网络。对农村社会资本简单定界就是农村社会关系网络资源,包括农村社会关系中的互惠、信任等。

  二、农村社会资本结构分析

  学术界对社会资本的分析,大多是基于问题导向,研究问题的侧重不同,其分析的侧重点也存在差异。然而,可以把农村社会资本的描述和分析细化为农村个人社会资本、村落邻里社会资本、农村区域性社会资本三层面具体分析农村社会资本的实质。

  农村个人社会资本。农村个人社会是农村社会个人拥有的用于实现个人现实目标的社会关系资源。个人的社会身份越多,所拥有的资本存量就越大。这种个人的社会关系资源,具有特定的耦合关系,即个人所拥护有的(权利、财富、信用)等关系资源在现实中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农村个人社会资本主要表现为农村社会个人的身份地位、信用、责任等社会关系属性。这种关系属性可以辐射其他社会关系资源。费孝通用 “差序格局”这一概念来解释这种以个人为中心的辐射社会关系网络,他认为社会关系的格局“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

  村落邻里社会资本。在社会学理论中,邻里是基于地域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邻里社会资本表现在地域空间上社会关系的网络资源。而村落邻里指在广大农村地域中,局限于比较狭义区域(如某个乡镇)的村与村之间空间上的社会关系。显而易见,村落邻里社会资本就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村与村之间社会关系的相互共享,相互获取社会资源,包括信任、互惠、参与等。

  农村区域性社会资本。农村区域是指在比较大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化、风俗习惯的农村区域(如少数民族地区),也包括具有类似文化的县域。这里的农村区域主要是从文化和风俗习惯上来划分的空间社会关系。因此,农村区域性社会资本指的是在这些具有相同或相似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农村地域中社会关系资源禀赋,包括文化上的依赖、风俗习惯上的感情交流、区域性信任与互惠等。

  农村社会资本在农村个人社会资本、村落邻里社会资本、农村区域性社会资本上分别表现为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然而,三个层次的农村社会资本有相互联系和耦合方面,如果只是单一的分析三个层次,对于复杂多变的农村社会资本来说单调性凸显,不利于与农村社会资本的流传和再生,制约农村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因此,重构农村社会资本具有现实的理论意义。

  三、农村社会资本重构路径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篇5

  关键词:私营外贸企业;社会关系网;社会关系一外贸业务互动模型;假设验证

  中图分类号:F06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9)11―0037―10

  用社会关系网络理论研究我国私营企业所获得的基本结论是,私营企业由于社会资源有限、社会资本不足,往往非常重视社会关系的构建与利用,以期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本来经营企业。虽然用社会关系理论分析中国私营企业已经蔚成风气,并且经济学、管理学已经在这一方面与经济社会学开始了对话,但却未在国际贸易学界得到响应。我国的主流贸易学者在研究国际贸易问题时,仍然满足于比较优势的精致逻辑,乐此不疲地证明着以比较优势安排,在完全自由贸易的格局下,可以获得最高的经济效率。这种低度社会化的研究传统所表现出的解释力局限越来越明显。要更加切合实际地、更有说服力地解释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我国企业的国际贸易行为,运用新的理论工具已经十分必要。本文尝试利用社会关系网络理论,以问卷调查所获的数据,运用相关数理工具,在验证本文建立的4个假设的基础上,检测本文提出的“社会关系一外贸业务互镶模型”的有效性,以期从一个新的视角展开对我国国际贸易领域的私营企业的研究。

  一、理论综述与研究框架

  (一)理论综述

  社会关系网络被网络研究者界定为一群特定的个人之间的一组独特的联系,可以形式化为由多个点(社会行动者)与各个点之间的连线(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组成的集合,代表着正式性较弱的社会结构。我国台湾的社会学者,更是直接将社会关系网络本土化为“人脉”或“人际关系”。据此,本文定义的社会关系网络是指个体在社会行动中基于工具性目的而构建、利用与维护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模式,与社会关系或人际关系概念同义。出于行文方便,两个概念在本文中互换使刚。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网络理论在美国社会学与管理学领域俱为显学。在社会网络分析者的眼中,整个社会无非是由相互交错或平行的网络所构成的大系统。社会网络理论从社会关系或人际关系的网络结构出发,为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提供了一个结构主义的微观基础,换句话说,就是通过具体的社会关系结构来认识人的社会行为。

  社会关系网络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是经济生活。马克?格兰诺维特认为,古典与新古典经济学家把生产、分配与消费行为视之为不受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制约的孤立的、低度社会化的人类行为的假设,并不切合实际。大量的证据显示,商业关系和社会关系密不可分。网络分析者所代表的经济社会学的基本主张是经济行为镶嵌在社会关系之中,经济决策不是理性个人在孤立的环境中做出来的,而是在动态的人际互动中完成的。他们目的性的行动企图实际上是嵌在真实的、正在运作的社会关系系统中的。因此,任何经济活动绝对不能只是单纯地化约为商品交换活动,而是必须同时将其所处的环境因素考虑进来。

  社会网络理论认为,构建社会网络的理由可以是为获取社会资源以取得经济利益。在关系网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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