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马鞍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简本
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2004年,安徽省批准实施《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省委、省政府号召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以及全省人民行动起来,投身到生态建设中去,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2005年8月,马鞍山市批准实施《马鞍山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04-2020)》,全面开展生态市建设。
2012年,党的“十八大”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颁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领域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在此期间,安徽省陆续出台《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等,为打造生态强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
“十二五”以来,马鞍山已在更大区域范围内考量城市定位,重点实施工业强市、以港兴市、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民生共享等六大战略,着力打造山清水秀、天蓝地绿、幸福美好的家园,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201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马鞍山生态市创建行动计划(2014-2020 年)》和《马鞍山生态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目标为在全市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的骨架,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基本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基本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经济发达、生态家园舒适、生态文化繁荣的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强市。在此种情况下,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马鞍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为马鞍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十二五”以来,投入13.69亿元实施了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脱硝等283个重点减排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火电行业3家电厂8台机组全部配套了脱硫设施和设计处理效率达80%的脱硝设施并取消了烟气旁路,火电机组无烟气旁路和脱硝设施配套率均达100%;钢铁行业5台烧结机脱硫设施建成运行,马钢公司正在实施第三台脱硫改造;10座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达36.25万吨/日(不包括10万吨/日的马钢六汾河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到92.7%。
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以“大型化、现代化、低排放”为目标,全面提升了钢铁、电力、造纸等传统产业污染防治能力和节能降耗水平,在钢铁产能扩张50%、装机容量翻番、纸制品产量倍增的情况下,吨钢耗新水下降58%,吨纸耗水下降40%,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80%。“十二五”以来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20%以上,工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达标率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全市所有重点企业污染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并实现联网,通过已建成的76套监控设施,对65个排口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开展了17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环保部审核公示。深化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等级评定并在媒体公布,督促不达标企业进行整改。与市人民银行建立了企业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金融机构诚信系统。
全市连续8年GDP能耗下降,下降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数。“十一五”以来实施了一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总投入45亿元,如建成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全烧高炉煤气15.3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容量达7.2万千瓦的四套干熄焦系统、一套全烧高炉煤气6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系统、一台220吨全烧高炉煤气锅炉、一套13.5万千瓦掺烧高炉煤气热电联产发电系统、一套装机容量1.75万千瓦的烧结烟气发电系统、四台全烧高炉煤气蓄热式轧钢加热炉、2.4万千瓦炭黑尾气余热发电系统等,这批节能项目的投运,形成了每年12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全力实施慈湖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化工和小选矿企业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河道清淤工程全面完成。岘山尾矿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向山垃圾场酸水处理工程开始试运行。完成了对永丰河、碧溪河、金字塘、黄家塘、王百滩、长沟等水系综合整治,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基本达标。全市深入开展禁燃区建设,建成区范围内拆除、改造了原有的燃煤锅炉,公交车和出租车燃油改用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城市能源结构由燃煤为主逐步向清洁能源方向发展。
“十一五”以后和“十二五”以来,全市注重可持续发展,通过环境保护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空间。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先后否决污染项目近40个,涉及投资50亿元,新扩改建项目均严格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有效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马鞍山市还采取有力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取得实质性进展。马钢第一炼铁总厂先后永久性关停并拆除 5座300m3中型高炉和2座90 m2烧结机,全市共关闭了30多家国家明令淘汰的“两高一资”小冶炼企业。马鞍山发电厂实施“上大压小”工程,淘汰两台12.5万千瓦机组,在发电能力扩大的同时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减少。
马鞍山生态市建设进展顺利,《马鞍山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04-2020)》中的90%以上目标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启动,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启动,乡镇环境面貌发生显著变化。矿区生态修复工作进展良好,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南山矿排土场生态恢复取得积极成效,黄梅山矿、姑山矿等排土场生态恢复面积占应恢复面积的75%以上;原向山硫铁矿的排土场、尾矿库生态恢复工作基本完成。
生态创建成果丰硕,已经建成了国家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县区3个、生态乡镇26个,省级生态村58个;市级生态村287个;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社区分别为1个、12个、78个。同时成功创建15个生态精品村,10个生态特色村和10个绿色示范社区。
(1)突出的区位功能优势
马鞍山市是安徽对外开放的“东大门”,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属南京都市圈的范围,紧邻合肥经济圈,也是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中的重要城市。市域紧靠长江这一黄金水道,而长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轴线,也是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境内高速公路、铁路四通八达,宁铜铁路贯穿其境,京沪高速铁路南京南站距马鞍山仅20 km,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距马鞍山市区也只有40 km。目前,马鞍山大桥已建成通车,芜申运河和过境宁宜城铁(南京至安庆城际快速客运铁路)等一批重大交通设施,将进一步提升马鞍山区位优势。因此,马鞍山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通江达海、水陆空交通便利的区位功能优势。
(2)良好的经济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马鞍山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2015年,全市GDP达1365.3亿元(在全省省辖市中排名第四),人均GDP6.08万元(排名第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万元(排名第一),财政收入210亿元(排名第四)。马鞍山市在推动科学发展、打造宜居城市、构建美好马鞍山上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加强,良好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态势为生态创建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3)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
马鞍山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温和湿润。全市水资源总量18.24亿m3,且紧邻长江干流,过境水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市域范围内湿地总面积为817.71km2,除河流、库塘和洪泛平原湿地外,还有自然湖泊、沼泽湿地,湿地资源丰富多样;马鞍山铁矿分布集中,已累计查明资源储量占全省铁矿保有资源储量的34%,除此之外,钒、铜、金、钴、明矾石和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等均有分布。另外,马鞍山的旅游和岸线资源也较为丰富,且开发利用潜力较大。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土地面积增加了140%,森林、岸线、旅游、农业等资源更加丰富。
(4)扎实的生态建设基础
长期以来,马鞍山市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狠抓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城乡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奖”、“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称号,并成为安徽省、中部地区和钢铁工业城市首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已完成一批国家、省和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5)共同的生态建设意识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战略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而马鞍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正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在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在此期间,马鞍山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马鞍山生态市创建行动计划(2014-2020 年)》和《马鞍山生态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马鞍山生态创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生活舒适、生态制度健全、生态文化繁荣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城市已成为共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
(1)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长期的矿山开采已严重破坏了矿区生态系统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的完整性,地形地貌改变、地表塌陷、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矿山固废侵占土地等生态问题日益突出,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到制约。同时,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湿地由于高密度、高强度的人工养殖也造成湿地功能的严重退化和蓝藻水华的频繁出现,已对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成严重影响。
(2)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第三产业提升难度较大
马鞍山市三次产业结构为5.8∶56.7∶37.5,第三产业发展速度滞后,比重偏低,低于50.5%的全国平均水平和39%的全省平均水平。总体来看,马鞍山市第三产业总体规模偏小、实力偏弱、竞争力不强;三产中服务业科技含量不高,产业结构层次较低,现代服务业发展缺乏人才和技术支撑;同时,服务业发展受到周边地区的屏蔽效应和吸附效应的双重制约。因此,马鞍山市推进第三产业大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和制约。
(3)资源能源依赖性强,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马鞍山是资源型城市,对铁矿、煤炭等矿产资源依赖性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马鞍山本地的铁矿资源早已不能满足需要,而煤炭全部依赖于外部供给。虽然马鞍山市经济发展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但与长三角地区其他城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产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能耗、物耗、水耗较高。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等指标仍高于发达地区城市平均水平(也大大高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资源利用效率低一方面造成了资源消耗强度过大,另一方面也形成了较大的环境压力。
(4)城市功能布局不尽合理,生态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市功能布局不尽合理致使城市热岛效应、汽车尾气污染、工业区噪声污染等问题存在。各行政区界线(包括各工业园区和新区)调整频繁,间隔绿地建设发展不均衡,且山水之间缺乏绿化通廊呼应。城区内河水质难以稳定达标,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在城市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对湿地保护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部门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等,导致较多自然坑塘、水面等湿地的填埋,占用和改造为耕地、建设用地而导致湿地面积减少,自然生态系统多样性趋于单一,生态调节功能削弱。
(5)钢铁、装备制造等重工业快速发展,污染物减排任务艰巨
城市性质与产业结构特点,决定了马鞍山市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节能减排任务艰巨。虽然马鞍山产业结构在不断优化,传统主导产业优势在弱化,资源型重工业比重在下降,战略新兴产业在不断发展壮大。但短时期内资源型工业产业格局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变,结构性污染依然是影响环境质量的重点。钢铁、汽车、电力、化工、铸造等高耗能、高耗水重工业的发展,使得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居高不下,直接影响生态创建指标的完成。
本规划的编制是安徽省生态强省战略的整体要求和在马鞍山的具体实施,旨在为马鞍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加快转型、加快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本规划属于马鞍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战略性、指导性的概念规划,规划的根本宗旨在于破解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高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环境和资源秉赋与高效利用的难题,为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破坏问题、经济发展的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问题和增长方式的转变问题指明方向和途径。规划运用生态学基本原理,所提出的生态功能区划,在区域生态系统层面上为城市时空尺度的发展提供宏观战略调控;规划在生态经济层面上为产业转型、生态产业建设以及跨越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规划在资源综合利用层面上,以矿产、岸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以及水土、森林资源保护和恢复为重点,推进自然资源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在生态环境保护层面上按照不同环境要素提出优化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发展的政策与措施;规划在景观和生态生活层面,以城镇体系、景观与生态社区建设为重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生活体系建设,并体现绿色发展理念;规划在生态文化建设层面上从历史、传统与现代生态文化的整合与传承高度,发挥其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中的助推剂作用;通过制度与保障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加快生态制度体系建设,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的长效机制。
本规划的空间范围为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即全市三区三县,包括雨山区、花山区、博望区和当涂、含山、和县,总面积4049 km2。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部分资料参考2007年以来历年数据。规划分二个规划时段:
第一阶段(近期):2016至2018年6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基础创建阶段;
第二阶段(中期):2018年6月至2020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冲刺创建阶段,其中,到2019年6月,全市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五大发展”的美好安徽战略和打造生态强市的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马鞍山为核心,以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保障,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前提,以重点建设工程为支撑,着力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培育生态文化、构建生态制度,全面提升马鞍山市综合实力,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体系和发展方式。
(2)政府主导,市场调节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的积极性;优化政策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3)科教支撑,体制创新
充分发挥科技和教育的巨大支持功能,整合区域人力资源,依靠体制、机制、科技和管理创新,提升科技保障能力,营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提供重要支撑和持续动力。
(4)指标导向,分步实施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对市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很强的指导性,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必须对照标准找出差距、提出对策、规划项目,并将其有机融合在规划内容之中。
(5)统筹推进,综合施策
把生态创建工作与文明城市建设、美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整治、森林增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的叠加效应。
抓住生态强省建设与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契机,充分发挥马鞍山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整合与优化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要素,通过生态文明创建中“六大体系”建设,坚持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和创新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一江两岸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从“因钢设市”到“以港兴市”的战略转移,把马鞍山市建设成为全省经济更富裕、文化更富足、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宜居的长江经济带下游生态文明型重点城市。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使得马鞍山综合实力更加雄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文化建设更加繁荣、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健全、城乡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建立完善结构优化、循环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合理利用、永续发展的自然资源保障体系;绿水青山、天蓝气清的生态环境体系;绿色低碳、宜居宜业的生态生活体系;善待自然、和谐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创新发展、长效可行的生态制度体系。到2019年6月,全市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要求;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国土开发新格局基本确立,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并命名。经过若干年努力,使得马鞍山生态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城乡建设更加优美,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更加优化和提高,基本建成生态空间合理、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生活舒适、生态制度健全、生态文化繁荣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城市。
(1)第一阶段(近期)2016-2018年6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基础创建阶段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环生态〔2016〕4号)要求,完成大部分指标的创建任务,全市20%以上的县(区)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和命名,80%的县(区)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要求(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和博望区)。
(2)第二阶段(中期)2018年6月-2020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冲刺创建阶段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环生态〔2016〕4号)要求,完成难度较大指标的创建任务。2019年6月,全市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要求;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并命名。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环生态〔2016〕4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共有6大领域、9大任务、35项指标(具体建设指标内容及指标值见表2-1),其中20项约束性指标,15项参考性指标。
表 2-1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 标 名 称
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指标
指标值
属性
基准年
2017年
2019年
生态空间
(一)空间格局优化
1
生态保护红线
/
划定
划定并遵守
划定并遵守
约束性
2
耕地红线
/
划定
遵守
遵守
约束性
3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17
18
20
≥17
约束性
4
规划环评执行率(%)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经济
(二)资源节约与清洁生产
5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
1.2
0.9
0.7
≤0.7且能源消耗总是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约束性
6
单位GDP用水量(m3/万元)
95.2
81.8
68.4
≤70
约束性
7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万元/亩)
72
74
80
≥70
参考性
8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100
100
100
100
参考性
生态环境
(三)生态环境重量改善
9
环境空气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优良天数比例(%)
严重污染天数
达标
75.3
基本消除
达标
78
基本消除
达标
85
基本消除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85
基本消除
约束性
10
地表水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水质达到优于Ⅲ类比例(%)
劣Ⅴ类水体
达标
78.5
基本消除
达标
80
基本消除
达标
85
基本消除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70
基本消除
约束性
11
土壤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达到
达到
达到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约束性
12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达到
达到
达到
达到考核要求
约束性
(四)生态系统保护
13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68.3
69
70
≥55且不降低
约束性
14
森林覆盖率(%)
17.36
17.50
18.0
≥16
参考性
15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外来物种入侵
执行
不明显
执行
不明显
执行
不明显
执行
不明显
参考性
(五)环境风险防范
16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17
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未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参考性
18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未发生
未发生
未发生
未发生
约束性
生态生活
(六)人居环境改善
19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20
城镇污水处理率(%)
92.7
95
96
≥95
约束性
21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90
约束性
22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
11
12
13
≥13
参考性
(七)生活方式绿色化
23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4
30
50
≥40
参考性
24
公众绿色出行率(%)
60.2
63
65
≥50
参考性
25
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
65
70
85
≥70
参考性
26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70
80
90
≥80
参考性
生态制度
(八)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
27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实施
实施
制定实施
约束性
28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
考核的比例(%)
/
20
20
≥20
约束性
29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
建立
建立
建立
参考性
30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
/
5.6
100
100
约束性
31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占比(%)
/
66.6
100
≥80
约束性
生态文化
(九)观念意识普及
32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100
100
参考性
33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82
84
86
≥80
参考性
34
环境信息公开率(%)
72
80
85
≥80
参考性
35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82
84
86
≥80
参考性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35项指标中,有17项指标已达标,有18项指标未达标。其中未达标指标中14项指标的创建难度较小,4项指标创建难度较大。(分别为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空气环境质量和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进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首先对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生态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等进行评价,再结合社会经济状况分析,运用遥感(R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通过对相关资料数据的数字化处理、空间分析和处理及计算机成图和统计等工作,形成一系列的相同比例尺的评价数据层。在综合相关因子进行评价基础上,按生态功能区划的等级体系,结合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兼顾行政区划边界,通过“自上而下”、“逐级嵌套”方法对全市就行划分。
马鞍山市在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中归属于江淮丘陵岗地生态区和皖江平原生态区,其中江南地区全境、江北地区的和县大部及含山南部,属于皖江平原生态区,和县西北部和含山大部丘岗区属于江淮丘陵岗地生态区。为满足宏观指导与分级管理的需要,在认真参考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的三级区划分方案的基础上,从宏观上构建市域的生态屏障框架和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区域。根据马鞍山市的地理区划和生态特征分析,结合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方向,综合马鞍山市大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和高精度遥感影像所反映的各方面信息,根据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具体社会经济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需要,以生态系统服务、生态敏感性、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级因子,最终确定马鞍山生态功能划分方案。
根据上述分区方法和等级体系,将马鞍山市域划分为9个生态区。具体方案参见表3-1。
表3-1 马鞍山市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生态功能区
范 围
主要功能
Ⅰ沿江东部平原主城人居保障与工业发展生态区
主要包括马鞍山市核心城区、开发区,姑孰、太白两镇沿江地区和江心乡乡域,总面积401.8km2
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城市综合服务,人居环境保障;果蔬等优质农产品供给,生态型产业和观光农业发展
Ⅱ沿江西部平原城郊人居保障与工业发展生态区
主要包括历阳镇及乌江镇沿江地区,姥桥、白桥两镇镇域以及功桥镇南部地区,总面积548.7km2
实施临港产业发展,县域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保障,文化遗产保护,郑蒲港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港口物流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农、水产品提供,湿地水环境保护
Ⅲ东北部低山丘陵森林保护、恢复与工业发展生态区
主要包括博望、新市和丹阳等,濮塘风景区、横山风景区;向山镇及其西南部周边矿区以及姑孰镇东部,面积492.9km2
博望副城区主要功能为现代制造业基地,完善区域区域公共服务,保障人居环境;其余区域开展水土保持,水源涵养,休闲旅游,景观美学;矿产资源提供,地质灾害防治,矿区生态恢复与重建,水土保持;现代农业生产、推广示范
Ⅳ东南部平原圩区工业发展与生态农业区
主要涉及太白、年陡、黄池、大陇、石桥、塘南、乌溪、护河、湖阳镇以及博望、新市南部,青山风景区,总面积529.8km2
承接产业转移,与芜湖城区融合发展;生态农业示范,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水土保持,水源涵养,休闲旅游,景观美学
Ⅴ东南部湖泊湿地保护生态区
本区主要包括博望镇、新市镇南部和当涂县湖阳镇,石臼湖区域,面积279.4 km2
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优质水产品提供,休闲旅游,景观美学,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洪水调蓄
Ⅵ和县西北低山丘陵森林保护与生态农业区
包括功桥镇北部和西埠镇南部,乌江镇西部和香泉镇东部
善后镇全境、石杨镇大部以及香泉和西埠镇部分,石杨镇东北部,总面积765.6km2
现代农业生产、推广示范,优质农产品提供;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温泉休闲旅游,景观美学,文化遗产保护;绿色建材产业基地
Ⅶ含山副城丘岗人居保障与工业发展生态区
环峰镇中心和清溪镇东南部,林头镇西部及西南部,总面积215.8km2
旅游产业基地,县域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保障;
建材与铸造工业基地,与含山副城融合发展
Ⅷ环含城低山森林保护与生态旅游区
仙踪、昭关两镇全境以及清溪、环峰两镇北部,包括褒禅山自然风景区和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609.8km2
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农产品提供,温泉休闲旅游,景观美学
Ⅸ西南部平原丘岗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区
陶厂镇东部及铜闸、运漕镇大部,面积202.1km2
现代农业生产、推广示范,优质农、水产品提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休闲旅游,湿地水环境保护
空间发展战略是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对马鞍山市各生态功能区生态类型、主要生态功能以及各区发展的主要方向,结合各功能区内的基础设施情况,就其对于各产业类型和行业类型的具体布设,依照生态经济发展理念,对全市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及生态人居环境保障提出发展战略构建,从空间布局上明确不同区域的发展重点与方向,在满足区域生态系统总体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区位、交通、资源和基础设施等因素,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互动耦合。
(1)重点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蓄滞(行)洪区、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地、坡度大于25度的林地和山坡地,以及其他维持重要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廊道、湿地和林地等。
主要包括石臼湖、东山水库、长山水库、昭关水库、戎桥水库、夹山关水库、半月边水库、龙泉水库、独山水库,以及长江、姑溪河、青山河、运粮河、裕溪河、滁河、清溪河、牛屯河、得胜河、驷马河等城镇主要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采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含采石矶片区、濮塘片区、青山片区和横山片区)、长山风景区、褒禅山风景区、梅山风景区、古昭关风景区、汤山风景区、陋室风景区的核心景区,鸡笼山和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大鱼滩省级湿地公园的核心区,凌家滩古人类文化遗址,和县猿人遗址,太白楼,霸王祠等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地,和县西北和环含山县城坡度大于25度的土壤侵蚀敏感区及公益林区。主要涉及横山风景区、濮塘风景区、青山、石臼湖湿地、香泉—鸡笼山区域、昭关—褒禅山区域以及太湖山区域,面积约1324.1km2,占马鞍山市国土面积的32.7%。
该区域主要涉及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文化遗产保护、行蓄洪等6大生态功能,同时兼顾保护低山丘陵森林生态系统,以维护整体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该区生态环境良好,物种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相对较高,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严格保护区域,是生态市建设中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区应严格保护,逐步腾退不符合生态功能保护要求的用地。逐步清除区内已建的与生态功能保护要求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区内除重大基础设施或公用设施等项目外,禁止进一步开发;如有上述建设项目,应作为环境影响重大项目,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
低山丘陵植被保护:该区域土壤侵蚀和酸雨敏感性相对较高,较易发生水土流失或具有潜在流失趋势,尤其是市域西北汤山—昭关—褒禅山—太湖山—鸡笼山一线,虽然整体植被覆盖度较好,但森林生态系统结构不够完整,一旦破坏,功能很难恢复。重点保护坡度在25°以上的陡坡以及土壤易侵蚀区,开展退耕还草还林、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等人工生态建设工程,适当开展生态移民,使退化的生态系统得到恢复。严禁在该区内进行采矿或工业园区发展等开发建设活动。
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文化遗产保护地:饮用水源的一级保护区,关系到整个区域内的饮用水质量,一旦污染,危害极大;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是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带,极具保护价值。禁止一切不符合保护目标的生产或生活活动,禁止任何不法旅游活动的侵入。严格控制风景旅游区和文化遗产保护地中的非法建设,对严重影响景区视觉敏感性的不合理建筑或标牌要改建或拆除,进一步加强风景旅游度假区和文化遗产保护地的管理规范化,对环境污染和乱开滥采的行为制定并采取相应管理办法,景区内产业以旅游业为主,属生态环境重点维护的区域,禁止开发与这一原则相违背的产业和项目。
根据《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马鞍山市域范围内涉及禁止开发区域共计12个区域,面积约272.29 km2,具体详见表3-2。
表3-2 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涉及马鞍山的禁止开发区域
一、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名称
级别
面积
(km2)
所属县
(市、区)
主要保护对象
安徽当涂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级
106.67
当涂县、博望区
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水鸟资源
二、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名称
级别
面积
(km2)
所属县(市、区)
采石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64.85
雨山区
天门山风景区
省级
9.00
和县
三、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名称
级别
面积
(km2)
所属县(市、区)
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45.00
和县
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18.14
含山县
太白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20.00
当涂县
四、国家重要湿地
湿地名称
级别
面积
(km2)
所属县(市、区)
石臼湖湿地
国家级
113.56
当涂县、博望区
五、自然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自然文化遗产名称
级别
面积
(km2)
所属县(市、区)
遗产种类
和县猿人遗址
国家级
0.0972
和县
文化遗产
凌家滩遗址
国家级
1.60
含山县
文化遗产
朱然家族墓地
国家级
0.01
雨山区
文化遗产
李白墓
国家级
0.0334
当涂县
文化遗产
太白楼
国家级
0.00119
雨山区
文化遗产
合 计(扣除重复面积)
272.29
(2)限制开发区
限制开发区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二级、准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实验区和缓冲区,塘坝水网密集区,土壤侵蚀较敏感区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等。
除了上述湖库和河流型饮用水源地的二级、准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实验区和缓冲区外。还包括大公圩、大鱼滩等塘坝水网密集区;市域西北部低山丘陵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以及濮塘、横山、青山等山体的土壤侵蚀较敏感区;江心洲果蔬农产品基地、姑孰镇东部的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大公圩生态农业示范区、和县西部现代农业示范区、陶厂镇东部的大鱼滩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昭关苗木花卉基地等农产品生产基地。主要涉及:江心洲、功桥镇南部、向山镇—长山矿山开采恢复与重建生态控制区、姑孰镇东部、大公圩、石臼湖滨湖区、和县西部和北部、陶厂镇大鱼滩区域及铜闸—运漕镇区。面积约1341.1km2,占马鞍山市国土面积的33.1%。
该区域主要涉及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比较敏感,生态屏障作用突出,是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域,是生态市建设中生态安全体系和资源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区域应在不危及区域生态系统安全的基础上,引入适度的开发,优化资源配置,发展生态产业。建设绿色及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发展农业产业化,延伸农业产业链。严格退耕还林,限制化肥农药的施用强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水土流失。禁止新建和扩建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项目,禁止毁林开荒、陡坡开垦和矿山开采。维护和保护现有森林,加强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质量,积极防治水土流失。在植被生态服务功能较高的地区,可在保障其主体功能的前提下适当发展一些旅游业、配套服务业开发,但必须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和适度发展,以保证整个区域的生态安全。限制本区域内城镇发展规模,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防治城镇生活、生产污染。
土壤侵蚀较敏感区:这些区域应以保护为主,并采取相关工程或生物措施恢复破坏和退化的生态环境,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进行综合整治,严禁毁林开荒和陡坡耕种,严格退耕还林,加大封山育林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重点维护其水土保持功能。
植被服务功能较高地区:这些区域森林覆盖率较好,部分涉及饮用水源涵养区,其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凸现,可在保障其主体功能的前提下适当发展一些旅游业、配套服务业开发,但必须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和适度发展,严格执行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以保证整个区域的生态安全。
(3)优化开发区
优化开发区指除重点保护区和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以建成区、未利用地和其他生态价值不高的区域为主,包括马鞍山市主城区,各区、县、新城的城镇建成区,主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交通用地,未利用地以及其它城市功能区。本区主要涉及:马鞍山核心城区、姑孰组团、历阳组团、郑蒲港组团、博望副城、南部新城、含山副城和林头镇。面积约1380.6km2,占马鞍山市国土面积的34.1%。
该区主要涉及农业生态功能区和工业生态功能区,资源禀赋有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发展空间较大,使农业和城镇发展的主要区域,是生态经济体系、资源保障体系和人居环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区域应合理布局和优化调整城市和产业空间布局,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严格遵循城市功能组团定位,加强城市绿地景观生态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副城、新城和中心镇优化建设、强力提升,分散马鞍山核心城区城市化发展的压力。姑孰以融合中心城为主,历阳以临港产业为主,环峰以旅游产业为主,博望以制造业发展为主,郑蒲港以高新技术、港口物流为主,南部示范园区以承接产业转移为主。对主要的经济发展区,应在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基础上,提升单位用地的经济效益。调整农林牧渔产业结构与生产布局,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降低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
进一步明确市域范围内生态保护与监管在资源开发和利用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全市国土空间生态管治制度,通过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耕地红线等强化监管,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不断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017年必须完成市域生态保护红线和耕地红线的划定工作,2019年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和耕地红线必须落地,并形成严格遵守的制度体系。
把规划(战略)环评作为推动全市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和重大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推进产业合理布局和城市规划的优化,预防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破坏。到2019年,全市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规划近期,优化区域工业布局,明确各开发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园区分工合作、错位发展,引导企业和各种要素向园区集聚,建设产业优势突出的五大产业功能区。构建马鞍山循环、低碳工业的体系格局,加大产业升级、技术改造以及推进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力度。到2017年,单位GDP能耗降至0.9吨标煤/万元,单位GDP用水量降至81.8m3/万元,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提升至74万元/亩,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比例达到100%。循环经济试点行业基本覆盖优势主导产业,资源导向和市场导向的良性循环工业体系基本形成。
规划中期,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以传统优势产业为支撑的生态工业新格局。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企业的比重和产业升级的水平,形成产业结构完善、布局合理、技术水平领先、资源高效利用、管理持续创新的产业新面貌,逐步完成资源依赖型工业向生态工业的转型,打造国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工业制造中心。到2019年,单位GDP能耗降至0.7吨标煤/万元,单位GDP用水量降至70m3/万元以下,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提升到80万元/亩,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比例保持100%。
(1)发展布局
打破行政区划制约,创新合作方式,探索利益分享机制,提高开发区整体竞争力,建设产业优势突出的五大产业功能区,使之成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① 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园区:主要由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和郑蒲港新区构成。
② 国家慈湖—乌江产业园区:主要由慈湖高新区、和县经济开发区和乌江工业园构成。
③ 当涂经济开发园区:主要由当涂经济开发区、青山河工业园和姑孰工业园构成。
④ 博望高新区:主要指博望高新技术产业区。
⑤ 含山经济园区:主要由含山高速道口经济区、含山经济开发区及含山工业园构成。
(2)发展方向
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升发展,促进工业经济的生态化整合。
①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
深入实施《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实施意见》,坚持错位发展、集群集聚和重点突破,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着力打造支撑全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以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现代医药、食品、现代化工、节能环保等为重点领域,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装备、高端数控机床、精细化工、绿色食品等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重点培育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②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落实《马鞍山市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以集聚发展、绿色发展和军民融合为契机,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传统产业结构优化、技术创新、品牌提升,推动管理技术、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提升传统产业主支撑地位,努力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1)原料投入的减量化
以马钢为重点突破,强化环境管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加大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淘汰落后工艺,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对于严重污染环境、能耗高、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在生产技术装备改造和结构调整时予以淘汰,促进产品更新,循环实施清洁生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从源头降低生产过程的物质投入。
(2)工业水耗的减量化
鼓励企业从技术改造和更新入手,提高工业生产用水的循环利用率,重点治理马钢、山鹰、金星等企业水污染,削减新鲜水用量,降低水资源单耗。同时,通过政策导向,调整水资源费,促进企业采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回用和循环。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水资源一体化的政策、法规与管理办法,强化法制管理和科学管理,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排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利用监管制度。
(3)工业能耗的减量化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开发园区内推广集中供热工程,强调企业间的串级再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规划建设大型热电厂,缓解能源紧缺问题,淘汰中小企业自备的低能效高排污发电机组和供热锅炉;结合天然气建设工程,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革新改造,积极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从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生活节能等方面全方位降低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4)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通过在企业层次推行清洁生产、在企业和行业实施循环经济,鼓励骨干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发展高新技术项目、清洁生产项目和废物利用项目,限制发展高能耗、高资源消耗项目、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项目以及污染物排放复杂且较难处理的项目;倡导企业依据生命周期分析、生态设计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要求,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可再生循环和能够进行安全处置的产品。以循环利用为导向,实现生产——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及产品转化率,提高产业生态效益。大力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示范工程,开展家电、电脑、手机等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循环再利用工程。
(5)推进低碳经济,发展低碳产业
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关键是制度创新。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相应的支撑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引导低碳产业发展。加大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广开发节能环保等现代的新型技术,培育绿色市场,实施绿色采购,发展绿色贸易。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为实现低碳经济提供保障。加强淘汰电力、钢铁、水泥、造纸、食品等行业落后产能;以能耗最多的产业作为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提高能源效率,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对耗电工业大户的供、配电系统进行智能化电网改造,从而降低能耗;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使用,推动电源结构由单一煤电向煤电、气电、光伏、光热、生物质能并举的方向发展。
规划到2017年,在稳定粮食、肉类、水产品、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的基础上,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建设多样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同时,进一步扩大生态农业示范区的覆盖面积。到2019年,提升当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和县历阳、含山运漕、雨山佳山乡、博望横山四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水平,推进含山大渔滩现代农业示范区、含山现代林业示范区、和县善厚蔬菜种业示范区、当涂大公圩现代渔业示范区、示范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郑蒲港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工作。争创一批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名牌优质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展开优质粮油、生态水产、特色畜禽、精品果木、精细蔬菜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布局,重点建设十大现代农业示范区、五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一个辐射中东部地区的名特优农产品展示交易物流中心。
(1)科学规划五大优势主导产业布局
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和资源禀赋,按照产业布局规划,实施集中连片布局,重点发展五大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区域性农业产业布局,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
①优质粮油产业:粮食生产含山县以滁河、清溪河等圩区和冲积平原为主,和县以得胜河、牛屯河、滁河流域为主,当涂县以大公圩、南北圩等为主,博望区以丹阳八卦圩、博望新圩、新博圩和新市镇等为主,基地总面积100万亩。粮食作物重点发展特优稻米、特色稻米、功能性稻米等;油料作物重点发展双低油菜、高产油茶等。
② 生态水产产业:按“三条示范线、四大发展片区、20个重点基地”布局。“三条示范线”,即314省道—围乌路—大公圩东埂路—龙山大道—丹高快速通道—新314省道一线、206省道的白桥—姥桥—乌江—香泉—石杨—善厚等乡镇一线、226省道的林头—运漕—铜闸—陶厂—环峰—仙踪—昭关等乡镇一线;“四大发展片区”,即沿“三条示范线”,分别打造当涂、博望、含山、和县现代渔业发展片区;在示范线和片区内,建设20个现代渔业重点基地,重点发展以蟹虾类为主导的水产良种繁育、生态养殖、出口加工和休闲渔业。
③ 特色畜禽产业:按“五线、两区、五基地”布局。“五线”即沿围乌路、314省道、105省道、206省道、226省道两侧符合标准化养殖距离要求的农业区域优先发展;“两区”即打造博望区丹阳现代牧业优质高产奶牛养殖核心示范区和含山县清溪蛋鸡现代化养殖示范区;“五基地”即大公圩沿圩堤生态畜禽养殖基地、丹阳生态畜禽养殖基地、和含北部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含山林头铜闸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产品加工基地。畜牧业以突出特色、强化标准为重点,适度规模化发展蛋鸡、特色家禽、生猪养殖、特种畜禽养殖等。
④ 精品果木产业:主要分为花卉苗木和特色水果两个产业类别。花卉苗木产业按江北、江南两个产业区布局。江北区主要分布在105省道北部,以含山县林头镇、清溪镇、环峰镇以及和县香泉镇、乌江镇、善厚镇、西埠镇等为重点,基地面积约8万亩;江南区主要分布在314省道北部,以当涂县姑孰镇、博望区丹阳镇、新市镇以及雨山区向山镇等为重点,基地面积约4万亩。水果产业按“两带、六片”布局,依托105省道和314省道,在江北的含山县石杨镇、环峰镇、清溪镇、陶厂镇、林头镇、和县西埠镇、乌江镇、香泉镇、善厚镇等以及江南的当涂县护河镇、博望区新市镇、雨山区向山镇各建设一条水果“生产带”,并形成两个水果产地批发市场;以姑孰镇、博望镇、年陡镇、姥桥镇、历阳镇、环峰镇等乡镇为中心,建成六片供应城市的水果生产基地,每片规模约1万亩。水果产业重点以核果类为主,兼顾发展“小杂果”,重点发展桃、杏、葡萄、猕猴桃、石榴等五大树种,适当发展樱桃、草莓、薄壳山核桃、果桑、板栗等树种。
⑤ 精细蔬菜产业:按“一主线、三辅线”布局,打造六大特色蔬菜产业生产基地。“一主线”指沿105省道历阳镇—西埠镇—环峰镇一线为主,打造大棚高效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和县历阳现代蔬菜产业示范区、和县善厚蔬菜种业示范区,建设茄果类高效蔬菜和叶菜类制种基地。“三辅线”即以和县206省道乌江——香泉——姥桥——功桥为辅线打造蔬菜加工出口生产基地,重点发展加工品种蔬菜;以含山226省道铜闸镇——陶厂镇为辅线打造水生蔬菜生产基地,发展莲藕、芡实、红菱、茭白、莼菜、水芹水生蔬菜;以当涂县围乌路姑孰护河——黄池及太白等乡镇为辅线,打造优质瓜菜生产基地,发展优质西瓜、草莓和食用菌;在博望区打造精品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业以高效设施栽培、种苗繁育和出口加工为发展重点。
(2)加快建设十大现代农业示范区
集中力量重点建设含山大渔滩现代农业示范区、含山现代林业示范区、和县历阳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县善厚蔬菜种业示范区、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当涂大公圩现代渔业示范区、雨山现代农业示范区、博望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郑蒲港现代农业示范区等10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使示范区成为农业科技集成区、经营主体孵化区、体制机制创新区。
(3)加快建设五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以现有特色产业基地、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加工型龙头企业为依托,重点建设市开发区食品加工园、含山粮油食品加工集中区、和县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当涂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郑蒲港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等5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形成主业突出、产业集中、特色鲜明、集群发展的加工园区。
(4)建设名特优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
把农产品展示展销与发展培育、拓展市场有机结合,规划建设一座功能完善、配套齐全、辐射范围广,集批发交易、仓储、展示、配送为一体的一级农产品展示交易物流中心,并逐步辐射中东部地区。
发展都市型生态农业,必须坚持生态循环、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排放为重点,以培育发展生态型主导特色产业为纽带,进一步理清发展重点和技术路径。
(1)生态型种植业
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工程,重点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和测土配方施肥、滴灌施肥、根外施肥等技术,推广生物农药、有机肥、控缓释肥料、可降解地膜等新产品,降低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培肥地力。调整丘陵岗地作物结构,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发展高效林果和“五早”(早花生、早玉米、早毛豆、早薯类、早瓜类)等旱地作物。推广稻田养鸭(鱼)、稻虾混养、瓜菜轮作等高效种养模式,提高综合效益。
(2)生态型水产业
以河蟹为主,兼顾发展青虾、龙虾、鳜鱼、塘鳢等地方名特优品种,全面推广标准化水产生态养殖技术,努力提高单产、品质和质量。以大水面湖泊、河沟和宜渔稻田为重点,积极推广虾蟹混养、蟹鳜混养、蟹鳢虾混养等高效生态养殖技术。通过自然水系调控、生态养殖、河(湖)底清淤等措施,加强水域综合治理,改善水体质量,使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充分满足渔业生态、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大力发展休闲渔业。
(3)生态型畜牧业
重点建设“两区”(即博望区丹阳现代牧业优质高产奶牛养殖核心示范区、含山县清溪蛋鸡现代化养殖示范区),“五基地”(即大公圩沿圩堤生态畜禽养殖基地、丹阳生态畜禽养殖基地、和含北部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含山林头铜闸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产品加工基地)。推广畜禽发酵床饲养技术和“养殖场+沼气+果园(菜园、鱼塘)”等生态系统(模式);积极创建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小区),建立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利用。
(4)生态型林业
加快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兼顾生态和经济效益,着力发展以经果林、花卉苗木和竹业为主的“高效林业”。到2019年,全市建设经果林基地10000hm2,重点发展桃、杏、葡萄、猕猴桃、石榴等5大树种,适当发展樱桃、草莓、薄壳山核桃、果桑、板栗等树种;花卉苗木基地8000hm2,重点发展乡土树种苗木、观赏花卉、大规格绿化苗木种植和家庭盆景园艺栽培;笋材两用林基地(雷竹等)1000hm2。实施森林增长工程,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网格体系,森林覆盖率达18%。
(5)生态型农村能源业
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源等高效、安全、清洁可再生能源,优化农村能源结构,采用生物质气化、沼气发酵等技术,加快农业“三废”(秸秆、粪便、垃圾)向“三料”(燃料、肥料、饲料)的转化,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秸秆发电、秸杆板材工业化,提高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为载体,以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发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
(6)生态型农产品加工业
培育发展一批产业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生态效益显著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如黄池食品、蒙牛乳业、雨润食品等。推动企业利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等高新技术,对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副产品、有机废弃物进行系列开发、深度加工,扩大规模,不断增值,在严格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同时,建立以生态型龙头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产业链条。
整合江南江北旅游目的地形象,完善各景区功能和配套服务接待设施,提升马鞍山旅游在邻域内的综合竞争力。根据旅游业空间布局,着重提高现有旅游产品的质量,开发吸引力强的精品旅游产品,旅游市场定位于周边省市,以接待短程散客旅游、自助旅游和自驾旅游为主,加快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把马鞍山市建成初具规模的以文化体验、都市休闲和生态度假为主体的长三角地区运动健康休闲中心。到2017年,规划接待国内游客人数达到2000万人次,境外游客达到1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占GDP的比例超过10%;到2019年,国内旅游收入占GDP的比例超过12%。
根据马鞍山市生态旅游资源禀赋和空间分布特征,遵照综合性、整体性以及区内相似性与区际差异性的旅游功能分区与布局原则,马鞍山市生态旅游总体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带七片区。
(1)大江两岸山水文化旅游带
作为马鞍山市的旅游龙头区域,滨江山水文化旅游带以采石旅游综合体为核心,将采石风景区打造为5A级旅游区;整体开发江心洲生态旅游区,成为长江知名的休闲旅游岛;充分开发利用滨江资源,引进高端休闲业态,将临江的分散景区按不同功能进行复合、积聚和提升,形成以文化、休闲、旅游、商务和景观地产为一体的休闲旅游产业聚集区。
(2)七片区
① 中心城区都市休闲旅游区: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的旅游功能和休闲功能,将其建设成为宜居宜游宜商的生态型、综合型的现代化滨湖旅游新城和国际性滨湖商务休闲集聚区。进一步强化雨山、佳山等城市公园及环湖区域等多个独立城市公园的休闲功能,建设成为综合性的城市中央生态公园。
② 濮塘风景区:打造总面积58km2的濮塘旅游度假区。高起点、高标准地开发体育运动、休闲度假、养生康体等休闲旅游业态,申报设立省级旅游度假区,并提档升级,最终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③ 当涂青山太白文化旅游区:以李白墓园整合提升为核心,以环青山旅游资源开发为依托,深度开发李白诗歌文化资源,把青山太白文化旅游区建设成为名闻天下的“中国第一诗山”。
④ 博望横山生态旅游区:包括横山生态旅游区、丹阳旅游区、博望旅游区。以石门、石刻等文化景观载体的打造为核心,不断提升横山森林景观,建设横山森林公园。
⑤ 含山和县温泉度假旅游区:利用含山昭关和和县香泉镇的地热资源,形成不同主题的温泉度假村,包括现代的温泉度假理念,满足当代人的减压、美容、保健要求和老年人的疗养温泉目的等。
⑥ 凌家滩和和县猿人遗址文化旅游区:整合含山、和县的遗址文化资源,以新石器时代晚期聚落遗址凌家滩和和县古猿人遗址为核心,加大旅游开发力度,为游客提供一种真实的、感性的、可观的、可体验、可参与的古文化体验空间。
⑦ 太湖山生态旅游区:利用太湖山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建立休疗养设施,发展森林浴、推拿、中药、老年保健等康复保健休疗养专项旅游;同时开展徒步登山、自行车等户外健身旅游,形成生态养生、药物理疗等太湖山森林养生休闲度假区。
(1)旅游资源保护
把风景旅游资源保护放在首位,合理开发利用文化遗迹、湖泊、江河、森林等各类风景旅游资源,根据风景旅游资源的容量,控制接待规模,合理安排生态旅游网络和旅游线路,强化生态管理,防止自然风景人工化,风景名胜区城市化。加强对各湖库富营养化治理,保护好各级风景名胜区的景观特色和整体环境。
(2)布局配套服务产业,完善旅游产业体系
布局与旅游业配套的服务产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交通业、旅行社业、购物业和文娱业。
餐饮业:注重特色化发展,发展挖掘一批地方风味的特色菜肴餐饮连锁店,推动品牌连锁服务模式的发展。
住宿业:根据运动健康休闲旅游定位和特色,推动住宿类型的多元化和主体化,发展商务、会议、休闲度假、保健疗养、农家乐等类型旅游住宿业务,提升服务水平。
交通业:包括建设紧密的对外连接南京、合肥、芜湖及周边长三角城市群的公路、铁路、城际轨道、航运等一体化交通网络工程,提升景区的交通进入性。
旅行社业:支持大型旅行社依托资金、品牌、规模等优势,走集团化、网络化的发展之路,支持中小旅行社立足特定旅游消费群体,走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之路。
购物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形成涵盖工艺、美术、文化、美食、户外、民俗等为一体的旅游商品系列,大力提升洪滨丝画、当涂布锦画、千字文纪念品、采石矶茶干、安康菌业、采石矶酒、黄池食品、含山青花瓷等传统旅游商品的附加值和品牌知名度。
文娱业:主要加强娱乐和商业区建设,完善休闲娱乐功能,推动城市美化、亮化工程,开发街区和景点夜游项目,在主城区发展娱乐、美食、休闲、购物为一体的“都市游艺娱乐圈”,打造全市旅游娱乐基地。
(3)加强旅游区环境管理
做好旅游活动中所产生的污水的处理,在污水量较大、游客较为密集的旅游区,应修建有独立的污水排放系统,防止对周围水体造成污染;景区内应控制汽车进入的数量,搬迁现有污染企业,调整生活用能源结构,采用节能设备;景区建筑物和各种服务设施,应以环保为前提,提倡使用无污染材料,倡导绿色饭店、绿色酒店;建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旅游区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主要监测内容包括不同游客数量下的大气、水体、噪声等指标,确保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至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50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达到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300亿元;形成10家左右大型服务业企业,30个具有竞争力、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城乡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更加紧密,生活性服务业的科技含量和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以现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等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0%以上。
到2019年,服务业比重继续增长,占全市GDP比重达到40%。推动城市由生产型向生产消费型转变,力争形成制造业和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经济发展格局,服务业成为经济包容性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按照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集聚,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提升,公共服务业供给增加,新兴服务业培育壮大的总体思路,在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的同时,着力抓好市场前景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重点产业。
(1)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以产业深度融合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软件及服务外包和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
(2)提档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以促进消费需求为重点,提档发展旅游、现代商贸、房地产和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3)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
以培育服务业经济增长点和业态创新为重点,积极扶持、培育发展文化创意、商务会展、节能环保、健康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以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好区域与行业用水,着力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从水资源角度保障马鞍山市“工业主导、城乡一体、创新推动、开放带动、民生优先、可持续发展”六大战略的实施。合理配置水资源利用方案,切实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保护间的矛盾,切实保护重要河湖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三条控制“红线”,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到2019年,马鞍山市单位GDP用水量低于70m3/万元;同时,有效完善水源地保护与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1)制定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
在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基础上,建立水资源配置的宏观指标体系,提出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区域之间多种水源的合理配置方案,着重解决江南薛丹博地区、江北含山中北部地区与和县北部山丘区的缺水问题。制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对策措施,通过设置工业用水重复率目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生产力布局,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节约用水措施。
(2)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
根据各水功能区的保护目标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污染物入河限制排放总量意见,对超过入河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要限期压减,对重要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实施以水功能区功能恢复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全面加强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同时根据流域内河流、湖泊的水文条件和生态保护需求,采用水系沟通、水量调配、生态补水等措施,基本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湿地区域要积极优化流域控制性工程调度运行模式,改善河湖枯水年和枯水季节的生态用水状况。
(3)加强石臼湖自然保护区等各类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优化各类工程建设以及污染防治工程,逐步搬迁和分散沿岸的居民点,建设环湖林带和绿地,清除沿湖垃圾和治理脏乱环境,对湖泊滨带进行保护与修复。实行湖区轮休制度,取消网箱养殖,控制养殖规模,减少对石臼湖等湿地的占用及破坏,积极丰富区域生物多样性,保障区域生态服务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积极开展生物资源的调查、生态环境演变趋势的监测,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长期动态监测,为环境类似地区提供生态系统恢复和持续管理的科学依据。
(4)积极优化城市供水水源地安全建设,完善城乡饮水工程
进一步优化城镇用水方向及水源布局,提出供水水源规划,明确城镇供水水源及应急备用水源、水量水质要求和相应的保证措施,重点保障博望新区和含山县县城及重点乡镇的供水水源。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供水方案,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对城市周边农村采取延伸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到户,通过增建加压站、调蓄池等解决水压、水量不足问题;对于圩区采取整合或废除原小水厂,以外河水为水源,新建上规模水厂和输配水设施供水入户;对偏远的山丘区农村以水库或当家塘水为水源,建自流集中供水工程等,确保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90%以上。
(5)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
新建市政污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系统,将马鞍山市第二污水厂处理后的排放水引到新建的制水站进行深度处理,全部用作马钢厂区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处理能力为20万m3/d;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利用水利工程设施,采取“截、蓄、调”等技术措施,对雨水进行收集、储存、控制并高效利用,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建设矿井水利用工程,提高矿井水净化处理能力,结合循环经济试点建设,扩大矿井水利用范围,实现矿井水的100%综合利用。
(6)加快水利基础工程建设,推进水资源综合管理
加快完善马鞍山市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改造和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措施,提高水利工程供水效益。健全水资源管理规划体系,严格规划落实,建立规划后评价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以健全的法制和法规手段规范水事活动,以行政手段界定水事行为,以经济手段调节水事活动和用科学技术手段开发利用与管理水资源。
依据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确处理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重点加强对基本农田的有效保护,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治理,全面改善土壤生态系统结构、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开发与保护土地资源并进,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17年,力争使全市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8%,2019年达到20%以上;同时,划定并严格遵守耕地红线。
(1)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确保耕地保有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加强灾害预防,加强堤防建设,控制灾毁耕地数量;完善耕地动态监测体系和耕地保护考核体系,落实耕地目标保护责任制。
(2)积极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用地规模,确保用地的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重点做好各项建设用地近期规划,明确近期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优先支持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及工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用地,以及关系民生的项目用地,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
(3)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
结合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积极构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体系。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湿地保护区等的保护和管理,稳步增加生态功能用地的比重;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整治和污染土地的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水系防护林建设,保护土地利用生态功能;积极构建绿色连接带,协调配置生态用地与建设用地,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生态格局;依托市域自然山水资源,以采石风景区、太湖山森林公园、鸡笼山森林公园和农业生态区等大型生态绿地建设为重点,建设山水一体的生态网络体系。建设良好的城市土地生态系统,确保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16年达到11m2/人,2019年达到12m2/人。注重矿山生态恢复与重建,根据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城市环境承载力,划定禁采区、限采区,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避免对土地生态环境的污染,加大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古迹保护地、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不得在以上区域内进行破坏性开发建设活动。确保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到2017年达到18%,2019年达到20%以上。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矿产资源开采对矿山生态环境的影响,完善市、县(区)矿山生态环境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制度,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恢复问题。确保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率达到95%,新建矿山复垦率达到100%;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对市域矿产开发行业现状和经济发展需要进行系统调查,完善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细化相关的采矿区控制方案和生态恢复方案。采取生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完成重点治理矿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关闭处于自然保护区和重要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敏感性区域、主要水源地及其汇水区、主城区、人居环境区、主要河口区等禁采区的采石点,并结合功能区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宜生物物种,落实生态恢复工作。针对生态敏感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限采区,划定红线,对区域内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停产的,可规定限制开采的时间和限制年开采总量。
(1)新建矿山生态保护
继续严格落实新建矿山准入条件,新建矿山企业必须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有相应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植被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遵守并履行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确保新建矿山复垦率达到100%。
(2)开采矿山生态保护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组建专业监测和矿山自测体系,定期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系统监测;对“三废”排放不达标的企业,经治理后仍不达标者坚决予以关闭;尾矿库要按规范设计,库满后予以复垦,积极引进推广采用新技术,提高尾矿二次利用率;改变小矿山作坊式生产方式,实现矿山生产、运输机械化和半机械化,降低矿山粉尘污染;对矿山宜林地应及时植树绿化,开采矿山采空区用尾矿或废石及时回填,预防和控制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矿山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95%以上。
(3)关闭矿山环境整治
对于露天矿山,根据露天采场的边坡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必要的工程整治,防止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矿山停产关闭应纳入当年的复垦计划,宜林则林,宜农则农;重点加强戚山(黄梅山)铁矿区、姑山铁矿区、花山区濮塘废弃矿区、当涂县青山废弃矿区、博望区横山废弃矿区、和县鸡笼山一带矿山、和县石杨~绰庙一带矿山、含山县太湖山一带矿山、含山县昭关~清溪一带矿山采矿场的边坡进行治理、回填、平整、土地复垦。
对于砖瓦用粘土取土坑,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复绿、种植,对适合于建设用地的矿区,可采取政府收购储备、挂牌拍卖等方式进行综合开发利用。重点对县(区)所辖的69个砖瓦粘土矿的采土坑进行边坡整治、回填、平整和土地复垦。对于采空塌陷区和尾矿库,要求采空区必须回填。深度不大的塌陷区,采用回填复土、复垦方式;深度较大的塌陷区,采用复填优质粘土,改为水塘,用于养殖和灌溉;尾矿库尽可能二次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复土、复绿。重点加强向山硫铁矿区、凹山铁矿区和南山铁矿区采空塌陷区的回填与平整等工作。
以建设绿色家园为核心,扎实开展森林增长工程、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等各类生态保护工程,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提高森林质量,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有效改善林种单一现状,大型森林斑块间形成有效生态廊道,市域森林覆盖率得到有效提高。到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6.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达到69;至2019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8%,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达到70。同时,通过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重点保护物种均受到严格保护,外来物种入侵损害不明显,使人类生存的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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