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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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北京市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建筑学和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采取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8年。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2022年采取申请审核制的方式进行考试。

  (二)硕博连读

  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相关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北建大研发〔2019〕2号)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

  (二)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考生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经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硕博连读的报考条件

  考生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须满足下列条件:

  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所在学院同意。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没有补考的科目。

  3. 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无违规违纪现象。

  4. 外语和学术水平达到《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北建大研发〔2019〕2号)相关要求。

  五、报名程序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包括硕博连读考生)点击网站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招生学科目录请见附件1)。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该项为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不予修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的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一旦交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24:00

  (二)第二阶段:提交材料

  需要提交材料的清单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导出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打印后,考生须签署承诺,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须签署意见。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校研究生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相关说明(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IELTS(A类学术类)、托福、GRE成绩单等。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初稿。

  8.申请者个人情况和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工作介绍。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参与课题、科研成果及创新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情况等内容,格式不限。

  9.能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的支撑材料。如学术论文、论文引用情况、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设计作品、外语或其它专业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10.专家书面推荐意见。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参考模板请见附件2)。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本人填写推荐书、签名、密封    <封口处骑缝签字>     ,单独提交不装订)。    

  11.申请者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包应含拟开展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格式不限。

  12.硕转博申请考核表。硕博连读的考生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参考模板请见附件3)。

  1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按照报考条件提供论文和证书的复印件。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专家推荐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单独提交,不得装订)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单独制作封面(参考模板请见附件4)和目录页。送交或邮寄至招生学院(负责接收材料老师的联系方式附后,如通过邮寄方式须使用EMS或顺丰)。

  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17:00。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六、考核

  (一)科研基础审核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学科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各学科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得分,结合整体报名情况,划定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未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学科的复试。

  2.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须按照招生学科的时间要求,在复试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本人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国    <境>     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在资格复审时,对存疑的学历学位证书,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复试的组织

  复试期间,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外语基础”和“专业综合(含专业外语)”考核,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形式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

  “外语基础”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写作等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以及对语言的综合运用能力。

  “专业综合(含专业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知识运用能力、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学术作风以及专业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专业综合(含专业外语)”考核的具体形式和要求按照各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执行。

  七、录取

  1.依据总成绩和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2.学院对考生的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根据录取原则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

  3.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复试成绩达到学科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经调剂录取后各学科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4.在考核阶段单科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在入学时将档案转入北京建筑大学,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就业去向。

  八、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相关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九、学费及奖学金

  1.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博士研究生学费1万元/学年·生。

  2.奖学金体系。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可以制定单独的博士研究生奖励政策。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或致电咨询。

  十、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2022年9月。

  2.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试试题。

  3.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提交相关认证报告,提供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5.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22年招生名额。

  6.导师的信息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7.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若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9.若受疫情影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10.若此招生章程与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材料寄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教1楼110室,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网址:http://yjsy.bucea.edu.cn/

  电子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

  公众号:BUCEA_grad_edu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材料寄送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北京建筑大学办公楼417

  010-68322333

  陈老师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101

  010-68322520

  赵老师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206

  010-68322126

  王老师

  附件1-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附件2-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

  附件4-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申请材料封面(参考模板)

  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在建筑学和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采取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北京建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相关办法执行。

  一、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较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二、学制

  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8年。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考生除满足报考基本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请考核制

  1、考生的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以上(含8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须同时满足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③经所报导师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报考。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经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1、我校在读二年级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所在学院同意。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没有补考的科目。

  3、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TOEFL(≥75分);IELTS(≥5.5分);GRE-Verbal(≥145分);CET-6(≥425分);TEM-8(≥60分);WSK(PETS-5)(笔试≥60分)。除CET-6之外,其他成绩应为近五年内取得(截止到2021年1月1日)。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良好素质和潜力。硕士阶段(截止2021年4月1日之前)以第一作者(或校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及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论文(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或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建筑学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SSCI、A&HCI、CSSCI、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或教育部指定的建筑学学科评估补充期刊论文。

  5、就读硕士学位专业与拟攻读的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报名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请考生(包括硕博连读考生)点击网站页面 “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该项为考生2021年6-7月接收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不予修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4),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报名费一旦交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2、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1日

  (二)第二阶段:提交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校研究生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初稿)。

  5、科研成果,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SSC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文件,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7、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的推荐信(参考模板请见附件1)。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本人填写推荐书、签名、密封<封口处骑缝签字>,单独提交不装订)。

  8、申请外语水平考核免考的考生请务必提供满足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格式不限。

  10、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12、硕博连读的考生按照《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参考模板请见附件2)。

  1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支付成功后,须将以上材料(专家推荐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除外)由申请者添加封面(参考模板请见附件3)和目录页,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专家推荐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单独提交,不得装订)。并送交或邮寄至招生学院(负责接收材料老师的联系方式见简章后,如通过邮寄方式须使用EMS或顺丰)。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1年4月7日。在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材料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五、考核

  (一)科研基础审核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依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科研基础”评分表》,考生“科研基础”得分由学院进行公示并公布。各学科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得分,划定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科研基础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二)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考试语种为英语)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直接参加复试。

  英语: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

  (4)托福8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考核免考名单由各学院依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在全校统一外语水平考核前由报考学院在其网站进行公布。

  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或不符合免考条件的,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学校根据申请考核制拟招生计划数,按照一定差额复试比例划定外语水平考核学校最低合格分数线。

  外语水平考核预计将于2021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请关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关于外语水平考核安排的相关通知。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各学科根据生源情况,划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学科复试分数线(含科研基础和外语水平考核),提出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由北建大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未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学科的复试。

  2、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的时间要求,在复试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本人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考核免考还需携带外语水平考核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我校在资格复审时,对存疑的学历学位证书,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复试的组织

  复试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均以百分制计分,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形式由各学科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

  “专业外语”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六、录取

  1、录取依据加权成绩,由各学科划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加权成绩资格线。资格线以上考生,再根据加权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2、学院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并根据录取原则提出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

  3、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复试成绩达到学科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经调剂录取后各学科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4、复试各环节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北京建筑大学,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就业去向。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八、学费及奖学金

  1、本校按照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万元/学年·生。

  2、奖学金体系。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可以制定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或致电咨询。

  九、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2021年9月。

  2、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不提供真题。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以及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5、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专业课的具体考试科目。

  6、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21年招生名额。

  7、有关报考导师信息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8、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10、若上级对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十、材料寄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教1楼110室,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网址:http://yjsy.bucea.edu.cn/

  电子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

  公众号:BUCEA_grad_edu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材料寄送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办公楼417

  010-68322333

  陈老师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101

  010-68322520

  赵老师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206

  010-68322126

  王老师

   

   

  北京建筑大学源于 1907 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2013 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 1986 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 年获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先后获批设立建筑学和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2020 年我校将在建筑学和土木工程 2 个一级学科采取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较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4 年,学习年限为 3~6 年。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试和复试选拔博士生。

  (二)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四、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考生除满足报考基本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普通招考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1、我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所在学院同意。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没有补考的科目。

  3、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TOEFL(≥75 分);IELTS(≥5.5 分); GRE-Verbal(≥145 分);CET-6(≥425 分);TEM-(≥60 分);WSK(PETS-5)(笔试≥60 分)。除 CET-6 之外,其他成绩应为近五年内取得(截止到 2020 年1 月 1 日)。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良好素质和潜力。硕士阶段(截止 2020 年 4 月 1 日之前)以第一作者(或校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 1 篇及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论文(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科的论文要求是 SCI 或 EI 收录期刊论文(有 DOI 号即可),建筑学学科的论文要求是 SCI、SSCI、A&HCI、CSSCI、EI收录期刊论文(有 DOI 号即可)或教育部指定的建筑学学科评估补充期刊论文。

  5、就读硕士学位专业与拟攻读的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考事宜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请考生(包括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点击网站页面 “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该项为考生 2020 年 6-7 月接收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不予修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 173056004),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 200 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报名费一旦交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2、时间:2019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4 月 1 日

  所有考生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认真如实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要求详见网站说明),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第二阶段:提交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后,须将报名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招生学院联系人(2020 年 4 月 3 日前提交)。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 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 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校研究生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3) 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4) 硕士学位论文、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清单和证明。

  (5)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附件 3- 2020 年专家推荐书);

  (6) 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8) 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 4-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

  (9) 硕博连读的考生按照《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附件 5)。

  (10) 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无效。

  (二)第三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须在 2020 年 4 月 13-14 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西城校区教

  1-110 室)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未支付报名费、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逾期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报名无效。

  (三)第四阶段: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 2020 年 4 月 17 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六、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暂定 2020 年 4 月 29-30 日;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学校和学院相关通知。

  2、初试方式:笔试。

  3、考试科目:设置“英语”和 2 门业务课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英语”科目考试题型包括词汇、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听力和口语安排在复试阶段测试;业务课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详见附件 1-北京建筑大学 2020 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和附件2-北京建筑大学2020 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免参加初试英语考试: TOEFL(≥75 分); IELTS(≥5.5 分);GRE-Verbal(≥145 分);CET-6(≥425 分);TEM-8(≥60分);WSK(PETS-5)(笔试≥60 分)。除 CET-6 之外,其他成绩应为近五年内取得(截止到 2020 年 1 月 1 日)。

  5、硕博连读考生不用参加初试。

  (二)复试

  1、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学院结合考生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由学院组织,复试时间为 2020 年 5 月,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3、复试一般采取面试方式,实行差额复试,需要时将根据招生学院的要求增加笔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听说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小组作陈述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参加硕转博综合考核的考生见学院相关通知。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八、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导师年度招生名额、考生初试与复试的成绩、综合素质审核结果、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1)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2)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3) 普通招考的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 教育部不允许考生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同时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若出现此情况,录取资格无效。

  2、录取类别: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须按时转入北京建筑大学, 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学费、奖学金、住宿

  (一)学费标准

  本校按照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 万元/学年·生。

  (二)奖助学金

  北京建筑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按照现行《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年 30000 元/生;研究生新生校长奖学金(10000 元/生);学业奖学金入校后第一学年奖励标准为 8000 元/生,其他学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 15000 元/

  生,二等奖 8000 元/生,三等奖 5000 元/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助

  学金 1500 元/月,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此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还可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2000 元/生)、优秀毕业研究生(2000 元/生)、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特等奖 10000 元/项,一等奖 5000 元/项,二等奖 3000 元/项,

  三等奖 1000 元/项)等相关奖项,以及申请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等。

  在此基础上,导师提供助研费不低于 2000 元/月,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

  (三)住宿

  北京建筑大学解决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住宿,具体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

  十、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2020 年 9 月。

  2、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以及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5、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专业课的具体考试科目。

  6、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 2020 年招生名额。

  7、有关报考导师信息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8、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若上级对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十一、材料寄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 号北京建筑大学,

  教 1 楼 110 房间,邮编:100044。联系人:李昕 010-68364458。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yjsc.bucea.edu.cn

  电子邮件:yanzhaoban@bucea.edu.cn公众号:BUCEA_grad_edu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材料寄送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 号

  办公楼 319

  010-68322333

  陈格非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 号

  实验 2 号楼 101

  010-68322520

  赵巍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 号

  实验 2 号楼 206

  010-68322126

  王丽华

   

  北京建筑大学源于1907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4年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8年获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我校将在建筑学和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采取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较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8年。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试和复试选拔博士生。

  (二)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四、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

  (一)普通招考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1、我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没有补考的科目。

  3、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TOEFL(≥75分);IELTS(≥5.5分);GRE-Verbal(≥145分);CET-6(≥425分);TEM-8(≥60分);WSK(PETS-5)(笔试≥60分)。英语考试成绩在五年有效期内(截止到2019年1月1日之前)。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良好素质和潜力。硕士阶段(截止2019年3月31日之前)以第一作者(或校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及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论文(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或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建筑学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SSCI、A&HCI、CSSCI、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或教育部指定的建筑学学科评估补充期刊论文。

  5、就读硕士学位专业与拟攻读的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名

  硕博连读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硕博连读的考生按照《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附件3),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于2019年4月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普通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须在线支付报名费200元/人,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收费依据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4)。报名费一旦交纳,则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2、时间:2019年1月15日-4月1日

  所有考生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认真如实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详见网站说明),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后,应尽快(最晚应于2019年4月1日前)将报名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招生学院联系人。考生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其中表格最后一页最后一栏所有考生须签字承诺,最后一页“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按照要求盖章签字。

  (2)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应届生证明原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保存单位的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清单和证明。

  (5)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该推荐书模板请考生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中的“招生→下载专栏”自行下载);

  (6)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2019年4月15-16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西城校区教1-110室)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未支付报名费、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逾期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报名无效。

  (三)第三阶段: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2019年4月18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六、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试时间:暂定2019年4月25-26日;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学校和学院相关通知。

  2、考试地点: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及学校和学院相关通知。

  3、初试方式:笔试。

  4、考试科目:设置“英语”和2门业务课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英语”科目考试题型包括词汇、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听力和口语安排在复试阶段测试;业务课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详见附件1-北京建筑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和附件2-北京建筑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5、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免参加初试英语考试:TOEFL(≥75分);IELTS(≥5.5分);GRE(≥200分);CET-6(≥425分);TEM-8(≥60分)、WSK(PETS-5)(笔试≥60分)。英语考试成绩在5年有效期内(截止到2019年1月1日)。

  6、硕博连读考生不用参加初试。

  (二)复试

  1、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学院结合考生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由学院组织,复试时间为2019年5月,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3、复试一般采取面试方式,实行差额复试,需要时将根据招生学院的要求增加笔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听说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小组作陈述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参加硕转博综合考核的考生见学院相关通知。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体检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1张)。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导师年度招生名额、考生初试与复试的成绩、综合素质审核结果、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1)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2)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须按时转入北京建筑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费标准

  本校按照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万元/学年·生。

    (二)奖助学金

  北京建筑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按照现行《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入校后第一学年(一般为课程学习阶段)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第二至第四学年(一般为论文研究和专业实践阶段)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为:一等奖15000元/生,二等奖8000元/生,三等奖5000元/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此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还可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相关奖项,以及申请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等。

  在此基础上,导师提供助研费不低于20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十、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2019年9月。

  2、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专业课的具体考试科目。

  5、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19年招生名额。

  6、有关报考导师信息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7、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9、若此招生章程与国家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将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我校也将及时更新,望考生注意查阅。

  十一、材料寄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bucea.edu.cn  

  电子邮件:yanzhaoban@bucea.edu.cn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教1楼110房间,邮编:100044。联系人:李昕 010-68364458。

  一、学校简介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 高校、北京市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 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 “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 ,是北京 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

  学校源于 1907 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1933 年更名为北平市市立高级职业学校, 1936 年增设土木工程科,后历经北京市市立工业学校、北京市建筑专科学校、北京市土木建筑工程 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等发展阶段。2013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 筑大学。学校 1977 年恢复本科招生,1982 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高校,1986 年获准为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 年被确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12 年“建筑 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成为博士人才培养单位。2014 年 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5 年 10 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建 协议,学校正式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6 年 5 月,学校“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获批 “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 。 2017 年获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2018 年 5 月,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筑学、土木工程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 10 个学院和 1 个基础教学单位,另设有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 学院。各类在校生 11294 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 7895 人,硕士研究生 2430 人,博士研究生 82 人, 成人教育学生 766 人,国际学生 121 人,已形成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从全日制到国际学生 教育、成人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 个,服务 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4 个,交 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 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 10 个。拥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 3 个(建 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 ,建筑学、土木工程 2 个学科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 B。 2019 年 9 月,学校“工程学”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现有 39 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 建设点 12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3 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 2 个,北京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8 个,北京市特色专业 7 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 1151 人,其中专任教师 755 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527 人,具有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445 人,教授 143 人,博士生导师 49 人。专任教师中拥有教育部高层次人 才项目特聘教授 1 人、青年学者 1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 人,国家级教学名师 1 人, 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2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 人,全国优秀教师 2 人,北京学者

  3 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2 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10 人,北京市“高创计 划”杰出人才 3 人,北京市“高创计划”领军人才 6 人,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 2 人,北京 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5 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2 人,青年北京学者 2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 秀人才计划入选者 3 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1 人,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 1 人,百千万工 程人才北京市级人选 9 人,北京市长城学者培养计划入选者 9 人,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 3 人,北京市科技新星 8 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北京市教委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管理 创新团队、北京市委组织部青年拔尖团队等各类国家级及北京市级团队 34 个。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教育教学成果丰硕。2014 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在近 3 届北京市教  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 28 项,其中一等奖 10 项。拥有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 个国家级虚  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 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 个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2 个市级校内创  新实践基地、1 个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学校连续五年荣获北京高校红色“1+1” 示范活动评比一等奖,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2020 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  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称号和北京高校十佳示范班集体等荣誉称号。近五年来,学生在全国和首都高校  “挑战杯”、 “创青春”等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项 14 项、省部级以上奖励 769 项。

  学校坚持科技兴校,科学研究硕果累累。学校始终强化面向国家和地区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需

  求,形成了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及地下工程、海绵城市建设、 现代城市测绘、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智能建造与智慧城市等为代表的若 干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学科领域、科研方向和创新团队。学校现有北京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 创新中心以及节能减排与城乡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 点实验室、代表性建筑与古建筑数据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城市空间信息重点实验室 等 26 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近年来,我校教师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190 余项,其中国家 科学技术奖 16 项,2010、2011、2012 连续三年以第一主持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4 年 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2018 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 项,2020 年获得国家 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近五年,新增各类科技项目 2000 余项,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 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 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省部级及 以上科研项目 400 余项; 科技服务经费连年超过 2 亿元。学校重视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服务社 会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具有建筑行业特色的大学科技园,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改 革工作首批试点的 2 所高校之一。

  学校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需求,以提高国际化合作、教育、服 务能力为核心,以完善国际化发展机制环境、搭建国际化创新平台、推进深层次国际交流、提升国 际教育能力与水平为手段,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提高合作成效。 目前学校已初步构 建 “一带一路”城市国际化创新中心和 7 个专题国际创新合作平台,与 43 个国家和地区的 97 所院 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务实推进了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研究。发起成立的“一带一路”建筑类 大学国际联盟已有来自 27 个国家的 64 所院校加入,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类大学国际联盟。 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招收国际学生等方式,培养中外学生近千人。举办的暑期学校规模持续扩大, 已成为有一定知名度的国际教育品牌项目。

  学校有西城和大兴两个校区。西城校区占地 12.3 万平方米,大兴校区占地 50.1 万平方米; 校 舍建筑总面积 48.8 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 146.9 万册、在线阅览的电子图书 185 万册,大

  型开放的电子文献数据库 57 个,与住建部共建中国建筑图书馆,引进新华实体书店进校园设立“三 味书吧” ,是全国建筑类图书种类较为齐全的高校。

  百余年来,学校遵循“立德树人、开放创新”的办学理念和“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

  风,秉承“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校训和“爱国奉献、坚毅笃行、诚信朴实、敢为人先”的北建 大精神,为国家培养了 7 万多名优秀毕业生,他们参与了北京 60 多年来重大城市建设工程,成为国 家和首都城市建设系统的骨干力量。校友中涌现出了被称为“当代鲁班”的李瑞环,全国政协副主 席郑建邦、核工业基地建设的奠基人赵宏、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在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刘桂生、 沈小克、张宇、罗玲、胡越、包琦玮、高士国、杨伯钢,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中国建筑师马岩松 等一大批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全员就业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 95%以上,2014 年进入“全国高校就 业 50 强”行列。

  展望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 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书记蔡奇同志来校调研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高水平特色大学类型定位,聚焦有特色,培养“三师”,服务“三规”落 地; 突出高质量,走“提档、加速、冲 A、晋级” 的内涵发展道路; 拓展新格局,自觉融入首都建 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大局,探索“一校多园”新模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为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学科专业介绍

  (一)学术型研究生(以学科代码为序) 1.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马克思主义学院秉承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资源,本着“培养人才、服务首都、面向城市”的发 展思路,形成以“马克思主义城市化理论与中国城市发展”为研究方向,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 学科建设重点,以城市发展理论与建筑文化为研究特色,在研究平台、科研团队、项目申报、成果 积累等方面,凝聚方向,加强建设。 目前,具有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市大学生素质 教育基地等省部级科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大众化与国际传播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教学平台, 形成了以建筑伦理、城市空间文化为核心的科研团队,以承担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项 目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等课题项目为研究载体,形成方向明确、特色鲜明的学科发展领 域和科研成果,为北京的现代化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本学科共设置 3 个招生方向: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旨在整体性、综合性研究马克思主 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内在逻辑联系,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从整体上研究和把 握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

  该研究方向的培养任务是,引导研究生从整体性上认识、研究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 科学精神,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分析现实社会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和社会发 展问题。

  (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和时代发展相结合而不断实现理 论创新的过程。该研究方向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条件、进程、成果、趋势为研究对象,揭 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经验与基本规律,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

  该研究方向的培养任务是,引导研究生从历史与理论相结合视角,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主线, 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主题,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为重点进行学习和研究,深 刻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理论成果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3)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学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系统研究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形成、发展和思想 政治教育规律的科学。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综合运用其他相关学科理论成果,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活动规律,为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保障改革开放 和现代化建设顺利发展服务。

  该研究方向的主要培养任务是研究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 发展,比较研究中外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着力探索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 题,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新领域、新理念、新内容、新途径、新载体,促进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发 展。

  2.数学(0701)

  本学科密切结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注重将数学理论与城乡规划学、环境

  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重点学科中的问题相结合,开展相关数学学科的系统化建 设,研究范围涉及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形成了 传染病传播数学模型与控制、动力系统及其在生态科学中的应用、偏微分方程理论及工程应用、复 杂数据统计分析等稳定的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2010 年获批数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014 年 通过数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专项评估。2016 年获批“建筑结构与环境修复功能材料北京市 重点实验室” 。2019 年获批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本学科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和学缘分布合理,勇于创新开拓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 40 人, 其中 “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教授 3 人,教授 7 人,副教授 14 人,博士生导师 1 人,兼职博 士生导师 3 人,兼职研究员 2 人,兼职副研究员 2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5 人。学科带头人担任 相关学会的理事长、常务理事等职务,并担任国际、国内学术刊物的编委。2011 年获批北京市学术 创新团队“非线性动力系统建模与分析”。

  本学科将数学理论与工程实践相结合,取得了一批创新性的重大科研成果。2008 年,“冲击爆 炸作用下重要目标毁伤效应及防护技术研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地区退化森林植被 生态恢复(CRRM) 的模式理论与三北技术”于 2009 年获得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2010 年又获国家 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4 年“环境演变与种群演化的研究” 获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 “不同时间 尺度的环境演变和物种多样性”和“种群及其传染病时空演化动力学理论及方法”先后于 2008 年和 2014 年获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

  近 5 年来,本学科教师主持和参加 30 余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近千万元,其   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1 项,“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1 项、科技部重大专项 1 项,国   际合作项目 2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4 项; 在《Journal of Algebra》 、《Journal of Dynamics   and Differential Equation 》、 《Nonlinear Dynamics》 、 《Journal of Chemical Sciences》   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 300 余篇论文,其中 SCI、EI 检索 100 余篇; 在 China-Japan-Korea   Colloquium on Mathematical Biology 、 14th International Heat Transfer Conference 、8th   European Conference on Mathematical and Theoretical Biology 等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报告 10   余次; 承办“第六届生物数学国际会议”、 “第二届京津冀数学与统计学研讨会暨研究生学术论坛” 等。

  本学科设置 2 个招生专业: ( 1) 应用数学; (2) 运筹学与控制论。

  本学科旨在培养研究生掌握较坚实的数学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门知识; 受到一定的科研训练, 对研究方向的前沿进展与动向有一定了解; 注重将数学理论与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方向相结合,具备 独立科学研究的能力,针对实际问题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成果。

  3.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

  本学科设置于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2003 年成为工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 年获得环境工程领 域工程硕士授予权; 与市政工程学科密切配合、协同发展。

  本学科现有教授 19 人,副教授 25 人,形成了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

  本学科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价值 8000 多万元的仪器设备可用于开展水环境、大气和固体废弃 物处理、流体、化学、计算模拟等实验研究。拥有“节能减排与城乡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 中心” 、 “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与人才培养基

  地” 、 “北京市电子废物资源化国际合作研究基地”、 “北京市可持续排水系统构建与风险控制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基地,为科学研究创造了良好的研究平台。

  近 5 年,本学科共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 理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课题 50 余项,教育部科技基金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人文社 科基金等省部级课题 60 余项,完成科研经费 5300 余万元; 发表学术论文 300 余篇,出版专著 20 部, 申请专利 20 余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12 项。

  作为国家和北京市优先发展的交叉学科领域,本学科瞄准北京市和全国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需求, 尤其是针对北京和其它城市近年来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城市环境和生态方面面临的众多而 突出的复杂问题,以自主创新、学科交叉、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为指引,支撑学科建设和发展, 在多年科研积累的基础上,围绕节能减排、海绵城市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可持续污水处理、城市 环境生态修复、污染综合治理与资源综合利用等城乡环境保护领域亟待解决的关键科技与实际应用 问题,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

  本学科设置 2 个招生专业: ( 1) 环境科学; (2) 环境工程。

  本学科特别重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同首都的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紧密相

  连,与许多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多方面的实践教学与科研基地。

  本学科特别注重国际学术交流,与荷兰、德国、 日本、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等专 家学者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与合作关系,经常参加并协办重点领域的国际与地区学术会议,及时掌握 国际上的前沿领域和最新发展,科研工作及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有力地促进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4.机械工程(0802)

  本学科设置于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本学科始于 1907 年京师初等工业学堂金工科,是学校最早 设立的 4 个本科专业之一,是首都唯一以城市建设智能装备和城市轨道车辆为特色的学科。该学科 领域主要围绕城市建设智能装备设计与制造技术、复杂机电系统服役性能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装备、 应急救援及再造智能化装备理论与技术 4 个特色研究方向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形成了一批对 行业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本学科具有良好的科研和教学条件,拥有先进而齐全的试验与检测 设备,拥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服役性能保障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 “北京市建筑安全监测工程研 究中心”和“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等 5 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本学科(领域) 拥有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 1 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 1 个。本学科现有专任教 师 54 人,其中教授 13 人,博士生导师 5 人,国家千人计划 1 人,北京市高创计划领军人才 2 人, 北京市教学名师 1 人,长城学者 2 人,其他省部级人才 7 人,36 人具有博士学位。聘请 32 名国内 外重点企业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作为兼职导师。已形成校内省部级科研平台、检测机 构、校外合作基地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学院已与京城重工、永茂建机、北京地铁 运营公司、京港地铁运营公司等 19 家北京市著名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先后建立了 20 多个实践基地, 可实现综合知识结构及实践能力的培养。本学科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美国奥本大学、德国 亚深工业大学、英国南威尔士大学、意大利乌迪内大学以及里昂国立技术大学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

  近 5 年,承担包含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部“863 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20 多项,获得包含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在内的省部级 以上科技奖励 10 项;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300 余篇,其中 150 余篇被 SCI、EI 等收录,专著 15 篇, 国家专利 100 余项。

  本学科(领域) 设置 6 个招生学科方向: ( 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2) 机械电子工程; (3) 机械设计及理论; (4) 车辆工程; ( 5) 应急救援及再造智能化装备理论与技术; (6) 工业工程。

  通过本学科(领域) 培养,培养掌握机械工程领域行业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有扎实的机械理 论基础和专业技术知识、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及独立开展 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国际视野,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工 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5.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本学科设置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主要研究自动控制、检测、模式识别理论与方法,以及计 算机科学、电气工程与人工智能相关理论与算法,并研究它们在智慧城市和建筑领域的应用。本学 科始建于 1979 年,研究生教育始于 2005 年,是全国高校最早开展智慧城市和智能建筑理论与技术 科学研究的单位之一。近 40 年来,本学科为首都城市建设行业培养了大批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 目前本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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