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回顾:2009年贵州一桩儿子目睹父母与陌生男人同睡引发的伦理悲剧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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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回顾:2009年贵州一桩儿子目睹父母与陌生男人同睡引发的伦理悲剧

  “爸,你在天上还好吗?自从你离开我的那天起,孩儿一直不敢原谅自己所犯下的错,也不敢乞求你的原谅。我恨当初的一时冲动......”

  2016年7月7日,贵州省羊艾监狱内,一名犯人痛哭流涕的在自己日记里写下了这么一段话。这名犯人叫王某君,时年23岁,因犯故意杀人罪和QJ罪入狱。而他所杀害的那个人,正是自己的亲生父亲王某国,这一切还要从王某国与妻子赵某的婚姻说起。

  赵某的父亲在她年幼时不慎坠亡,一个柔弱的妇女要养活六个孩子,其艰苦可想而知。赵某体谅母亲不容易,想着早晚也要嫁人,不如早早的嫁出去减轻母亲的重担。于是在17岁那年,经人介绍,她嫁给了大两岁的王某国。一开始,夫妻俩的感情还是很不错的,王某国长得好、有本事、又浪漫。

  可惜的是再美好的爱情,也难以熬得过现实的残酷,赵某很快体会到了这一点。王某国此前富裕起来是因为擅长吹唢呐,但附近做八音队的人越来越多,他又不注意学习。渐渐的便接不到活了,整个人也变得消沉起来,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不仅如此还喜欢打人,相较于一喝多就发疯的父亲,既保护他们又赚钱维持家庭的母亲在王某君心里一直是个伟大的形象。

  一直到11岁那年,偶然起夜的他,亲眼目睹了一辈子也忘不了的阴影。王某君看到,自己的母亲跟村里的小队会计搂在一起,而父亲背对着他们鼾声如雷。全然不在意这个外人,似乎他们才是一对,他只是个外人。王某君年纪不大,却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看起来伟大的母亲,原来是一个不要脸的出轨者,父亲却懦弱的不敢吭声。

  他愤怒,从此以后变得乖张暴戾,15岁便因为打架被开除。但面对儿子的恼怒、叛逆,赵某并没有当回事,反倒是觉得既然发现了就不必再遮掩。光明正大的跟别的男人鬼混,甚至面对儿子指责时振振有词:“小孩子懂什么!你爹都不管我,轮到你管了吗?”如此家庭环境,给孩子造成的影响可想而知,王某君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罪恶的种子。

  后来的经历,又让这颗种子发了芽,无法忍受的他离开家前往广东打工。期间谈了一个女朋友,甜美的爱情,渐渐让王某君年幼时受的伤愈合。可没想到的是,女友背叛了他,跟另一个男孩好上了。这让王某君想起了11岁那年的事,越发自暴自弃,敌视着周围的一切。回到家乡后,总感觉身边的大婶、大娘看向他的眼神是嘲讽,对着他没有一个好脸色。

  于是王某君以侵犯这些留守妇女作为报复,农村法律意识淡薄,她们又觉得这是丑事。另外也担心王某君更凶狠的报复,即使是被侵犯了,也没有人敢把真相说出来。一直到王某君弑父落网后,警方在他的手机里找到了照片,他用以威胁受害妇女的照片。报复留守妇女,没能让王某君的心得到平静,他依然怨恨着放荡的母亲、无能的父亲。

  2009年7月30日,王某国打给赵某的一个电话,成了导火索。王某国打电话不是为别的,是因为小儿子要开学了,让妻子打点学费回来。顺带提醒她已经好几天没回来了,也该回来看看,低声下气得不像是面对妻子。刚醒来的王某君听了个正着,顿时愤怒不已:“你们还有没有羞耻心?你怎么这么窝囊,甘愿跟别的男人共享妻子,还要靠妻子卖肉赚钱?”

  一开始面对儿子的指责,王某国没有说话,王某君见他不说话越发气恼。一拳打了过去,这时王某国才有些反应,却是将问题怪在了他们兄弟身上:“我忍辱负重、委曲求全,还不是为了你们兄弟?”这话彻底激怒了王某君,他没想到整日酗酒的父亲面对妻子窝囊,却有脸把自己的窝囊认为是忍辱负重。

  还大言不惭的说是为了他们兄弟,失去理智的他顾不得这是自己的父亲,拿起边上的火钳勒住了王某国的脖子。等到他清醒过来,王某国已经失去了呼吸,王某君此时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怎样的大错。他再也没有父亲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

  违背被害人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发生关系构成QJ罪。《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2)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

  (4)二人以上LJ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数罪并罚,2011年7月13日,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判处王某君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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