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学术沙龙|直接义务还是间接义务:康德主义者论人与动物的关系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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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30日(周二)下午3:30,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和上海中西哲学与文化比较研究会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联合举办的青年学术沙龙如期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人文沙龙暨冯契学术陈列室举行。此次沙龙的报告人是厦门大学哲学系副系主任张会永教授,主持人是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付长珍教授。出席此次报告的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景辉教授,上海师范大学骆意中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张途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葛四友教授、颜青山教授、郁峰副教授,思勉高等人文研究院惠春寿研究员,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的部分研究生和博士生。

  

  此次沙龙的主题是“直接义务还是间接义务:康德主义者论人与动物的关系”。报告人张会永老师介绍了康德关于动物的间接义务理论及其遭受的批评,梳理了当代学者对康德理论修改后提出的直接义务论,并逐一分析了他们的论证缺陷。最后,张老师介绍了当代学者为康德间接义务论所做的辩护,并从类比科学性和反思的双关性两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新辩护。

  张老师首先指出,康德认为人对动物没有直接义务,因为动物不是“人格性”存在、没有“自我意识”、只是完成人意图的手段。人对动物具有间接义务是因为人对人有直接义务。一些批评者从外部指出关于动物没有“道德地位”的主张犯了人类中心主义或物种主义的错误,康德传统内部的批评者认为这种立场与其理性主义的伦理学理论不相容,并且康德错误地理解了自己关于理性和“人是目的”的主张。

  紧接着,张老师介绍了伍德、科斯嘉德、蒂默尔曼的康德式直接义务论。伍德认为康德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的“人格化原则”,他采用 “边缘案例论证”的策略来论证直接义务,但该论证本身存在着缺陷。科斯嘉德认为不应当以理性为标准赋予人无条件的绝对价值和尊严,而赋予动物以工具性的价值。因为价值本身就是“观点依赖”的,动物同样能够赋予事物以价值,因而动物也能因此而成为自在目的。他运用同一性论证和移情论证证明人对动物有直接义务,但其价值理论受到质疑,一致性论证也存在问题。蒂默尔曼试图通过重新解释康德理论,提出一种弱式的直接义务论,但她似乎误解了康德的间接义务和康德对动物苦乐的看法。

  一些学者认为提出康德式直接义务论的做法已经脱离了康德理论的框架,因而为康德的间接义务论做辩护。通过分析这些辩护,张老师指出:1.康德的立场是具有一贯性的。2.任何试图通过改造康德伦理学的基本概念,以期使得间接义务变成直接义务的做法,都是偏离康德伦理学立场的。3.康德的间接义务论要比人们通常认为的要更加真实(不是可有可无的),更加可靠(能够为现代科学所证明的),以及更具解释空间(从保护动物扩展到生态保护)。最后,张老师提出了另外两点辩护:1.康德的类比是质的关系类比,具有科学性。2.反思的双关性具有正面价值,可以尝试运用在动物义务上。

  

  在张老师报告结束后,葛四友老师评论指出:1.以问题为中心而非以人为中心来梳理当代学者的争论能够使双方理由的辩驳更充分。2.康德的框架如果只能做间接义务理解,我们是否一定要接受他的理论。3.双关性可能更接近后果主义。张途老师评论指出:如果对动物义务论证的出发点是对人类更好,那么存在比间接义务论证更好的论证方式。颜老师评论指出:理性之下,万物平等,不需要证明动物权利,证明对自己的消极义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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