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读后感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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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生读后感15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生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生读后感15篇

  马车上难挨的饥饿、雪天寒气的侵扰、不太正派的快乐。故事所及,无外乎一群在非常时期下被生存意志驱使的人。他们寻求生存安全、温饱和性本能满足,而使另外一个人成为羔羊的故事。无需用道德楷模的标尺去敲打他们,因为这本发生在一个人性理应暴露无遗的年代。

  不过,他们仍然有尽量看上去体面一些的遮羞布——不老实的潜意识为了登大雅之堂,千方百计伪装自己。即使“颇为轻佻”的投机商鸟先生,他在舆论环境一片鄙夷羊脂球的情况下,也只能乘着大家“垂下眼帘”方才“偷偷看着她”。最后一夜的庆祝晚宴上,高贵也因为不自觉充满“猥亵念头”的气氛置换为俏皮,贵妇们“眼闪闪发亮”,抱着极大的兴趣间接参与到遐想之中,以审判的口气尽力抒发自己的压抑。甚至,连她们自己都意识到了狂欢中隐含的不正派的憧憬,恰如鸟太太所言“拉马东这个小~~,整晚上苦笑”。

  为现实阻挠的欲求就这样以隔岸观火的态势燃烧。没关系,西方文化早在古希腊就指出不能因为人的思想而获罪。鸟先生窥得走廊上的秘密,“欲火被煽了起来”,吻醒妻子。天知道他妻子粗硬身躯投射了谁的影子;当鸟夫人指出普鲁士军官可以毫无顾忌地xx这些贵妇人,拉马东夫人“眼睛里闪出了光芒”;尤为传神的还当属鸟先生窥探楼上云雨的描写,“充满惊恐双臂高举”、“嚷”、“支起耳朵”、“拢着嘴嘘”、“抬眼望望”、“又竖起耳朵听了一会”,一切空泛抽象的伦理概念此刻一齐失效,剩下的只有这群人的臆想。

  当有人对标榜为高尚者不高尚甚至评价为“无耻透顶”的欢乐提出异议的时候,鸟先生“目瞪口呆发了傻”,大家“十分扫兴”。且看不仅仅市侩的奸商愚騃的形状点活,拥有资产与声誉更为“高贵”的种族也不太舒服。当牵涉到高尼岱求爱未果,人们“又兴高采烈”,特别是庄重的贵妇人“乐得疯子一样”。他们的自我不觉成为本我的忠仆,大家都理智地知晓这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场合,因为他们是群体鄙夷一个妓女。每个人的理智又造就群体的非理性,他们忘却了自我标榜的道德,不觉自身下降到自己口诛笔伐的那个等级,还茫然不自知。

  在这样的氛围中,超我如何有能力制裁自我犯罪性的行为?这样的文本语境,可谓是绝佳的人性展示台,人性本如是。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发表于1876年。讲述了聪明、正义、勇敢的主人公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乔埃、贝琪等的冒险经历。他们是一群对世界充满好奇并勇于探索的孩子,智慧让他们在危险时化险为夷,并以他们孩童的“特立独行”带给人们惊喜和反思。这本书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进行了讽刺。

  汤姆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他正直、勇敢、富有正义感。比如,一天半夜,汤姆和哈克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乔喝酒鬼波特三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乔把大夫杀了,并把杀人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当时被吓坏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但是善良的汤姆在很长时间内良心一直饱受折磨。在大家都以为凶手是波特时,汤姆终于克服了恐惧,勇敢的说出了真相。

  由此可见,并不是逃课、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都是坏孩子。他们身上也许有很多“好孩子”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有自己的特点,自己发亮的那一面,可是大人们总是单纯的把学习好、听话的孩子认为成“好孩子”。可是学习成绩不能代表一切,一个人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试想一下,如果看到谋杀案真相的不是汤姆而是“好孩子”席德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呢?真相很有可能就被掩盖了,席德可能会因为害怕而掩盖争相,让波特成为杀人凶手的替罪羊。

  汤姆还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孩子。当他和贝琪被困在山洞里时,他们在洞里历尽波折,饥饿、干渴、黑暗和恐惧不断袭击着无助的他们。迷宫中的汤姆不断鼓励着贝琪,让她鼓起勇气,振作起来,不断安慰她。充满智慧的汤姆找到了水源,利用风筝线探路。尽管饥饿和死亡的预感让他悲痛万分,但是他却始终努力在贝琪面前装出信心十足的样子,让同样饥饿、干渴的贝琪充满希望,自己在昏暗的山洞里,去寻找出路。

  好人终会有好报。正义、勇敢的汤姆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宝藏,成为了大富翁,不管走到哪,都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和欢迎。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838年写的一本小说,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奥利弗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遭到执事的针对被送到棺材店到学徒,在棺材店备受折磨后决定逃离棺材店,结果误入贼窝,经历了很多辛酸历程后,发现了我们的身世,最后被一名善良富裕的先生收留,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出身后他的母亲就去世了,其他人也不知晓他的父亲到底是哪个,于是奥利弗一出生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虽然孤儿院收容了奥利弗,但孤儿院对里面的小孩一点都不好,里面的孩子时常都要挨饿,只有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孤儿院才做做样子。比起奥利弗目前的孩子真的是太幸福了,他们不知晓人间冷暖,每一个都是家里的小霸王,父母的手中宝,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哭闹。在孩子都在父母怀里撒娇哭闹的年龄,奥利弗就已经尝尽了人间冷暖,掌握了独立。

  奥利弗在遭到棺材店老板娘等人的虐待下,决定逃离棺材店一个人前往伦敦,在去往伦敦的路上他认识了一个人,他把奥利弗骗进了贼窝,而且盗贼团伙的首领还想把奥利弗培培养小偷,为他办事。但不管盗贼团伙如何说服奥利弗,他就是不同意,盗贼们还想通过强硬的方法强迫奥利弗,但奥利弗就是软硬不吃,从内心抗拒如此肮脏的行为。这也是我非常佩服奥利弗的一点,不论他在什么环境下,他都不受其他人的影响,一直维持着一颗纯洁的心。无论是黑暗冰冷的孤儿院,还是只能虐待他的棺材店等人,到后来邪恶的盗贼团伙。他从来没怨恨过其他人,也没抱怨过社会,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大家去学习。

  这本书的人物中除去奥利弗,我还十分同情的一个人物就是南希,她是盗贼团伙的同伴,但整本书看完之后才发现她是盗贼团伙里真的对奥利弗好的人。在盗贼团伙想欺负奥利弗的时候,她一直挺身而出,出手制止他们。在盗贼团伙想陷害奥利弗,让他失去他父亲巨额财产的继承权时,南希把消息透露给了奥利弗的姨妈,让盗贼团伙的阴谋才没得逞。但她自己却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是一个善良的人,却没因此得到应有些幸福,为她感到惋惜。

  看我这本书将来,我了解了人间的冷暖,愈加珍惜自己所拥有些的所有。

  唐诗,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思念,是“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的无奈,是“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喜悦——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遗留下来的臻宝。 唐诗素描是作者曾冬对唐诗的另一描绘。他将唐诗中的朦胧美勾勒地淋漓尽致,阅读时,读者身临其境,仿佛与诗者一同感受四方的景,感受内心的喜悦或悲凉。

  就拿曾冬对《竹馆里》(附注《竹馆里》 作者王维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描写来说。

  “风安静地栖落在叶片上,黑夜张开了眼睛。”此处是对周围环境的描写,用“栖落”一词,好似风同小鸟般栖息在树枝上,将风安静的形象变得更加乖巧可爱。而“张开”一词用作“黑夜”的谓语,又把“黑夜”比作了人,黑夜的张开,吞噬了白昼的光明,散落出黑夜的孤寂。

  而后便描写王维弹琴的场景——“弹琴的人,十指轻飞,滑过每一根琴弦的声带。天空的雨点,如一些高高低低的语言,跌进了记忆的河流。一只被音乐叫醒的小鸟,飞出窝,捡拾起一句一句的诗行。”句子如痴如醉,读者耳边仿佛穿过无数美妙动听的乐符,激醒心中沉睡已久的山泉。当时的王维是超凡脱俗,独自一人弹琴作诗,而读诗的我们,亦是内心的熏陶,思想的陶冶。曾冬的描绘,把音乐写活了,让它律动起来。

  “密林深处,尘世的喧哗已然遥远。没有人知道,有一方静土,可以收留起岁月的浮华。今夜,手握琴盘的人,目睹了太阳的陨落。”王维孤身一人,摆脱尘世的束缚,悠然雅致。他目睹太阳的陨落,他感受了万物的轮回,独站高峰,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风范。

  最后,有那么一句话“一个人,独坐在自己的影子里,怡然自乐。任千年的月光,照亮了一生的道路。”这是曾冬对这首诗最后的描绘,也是对王维的描绘。虽独自一人,王维却不感孤独,明月是他心心相印的知己,他的一生,有它就够了。

  读完曾冬对《竹馆里》的描绘,我回味无穷。回味这山间乐符的动听,回味山间生活的幽静,回味这笔尖游走的细腻,回味身临其境的美妙。

  耳听流水,眼观美景,挥手提笔,千古佳文在下。

  前几天刚把《高老头》这本书看完了,深深感觉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人情的淡薄,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

  在此书中的主人公高老头就是最大的受害者。高老头是一个爱女如命的没落商人,他把两个女儿看做他的心肝宝贝,他给她们还债,满足他们的一切需求。他以为这样就栓住了女儿,日后能得到她们的尊重与孝敬。但是当他们的女婿得知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们开始讨厌他,奚落他,遗弃他。

  因为他已经没有了利用的价值,只会给他们丢脸,两个女儿身不由己,不得不顺从丈夫的意见。高老头一辈子过的屈辱、逆来顺受,最大心愿就是能得到女儿的认可与接见,可这些就是因为钱他一样都不能实现。他痛恨自己不能永远有钱,这样就能拉紧栓住女儿的缚绳。直到高老头离开人世,两个女儿也没有到跟前去看一看他们的爸爸。

  高老头为了两个女儿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世界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情感吗?在当时那种社会风气下它显的多么伟大、让人崇敬。弥留之际,他不得不发出“我对她们的爱,她们都以怨报德,像刽子手似的对我施以酷刑”。很可惜,高老头的过分执着使他在临死的一天才认识到了社会的本质。

  他那两个女儿一个选择了金钱---嫁给了一位银行家,一个选择了地位---嫁给了一位男爵,它们所选的路不同,但同时选择了上流社会,也同时放弃了父亲---深爱着她们的父亲!她们只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了父亲,把他的一切都掏空后竟然抛他而去,连死的时候都没见上一面,虽然她们都有各自的理由。最终,她们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同时也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这也许就是她们应得的,而这一切只因为一个父亲的爱,过分的爱,畸形的爱!

  在这样社会里,人们已经成了物质的奴隶,金钱的俘虏,衍生的是一些麻木不仁、冷漠、嘲笑、六亲不认的卑鄙情感。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真正的感情,所有的一切情感都是表面上的掩人耳目的,骗人的,浮夸的`,自欺欺人的。

  时代造就人,在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里,谁能不爱钱?一个个为了钱,勾心斗角,你争我斗,又向我们道出了人是一代比一代冷酷,一代比一代无情。

  泪,痛斥的泪,悲伤的泪,痛恨的泪,凄凉的泪……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不知晓要经历多少沧桑,才可以看见彩虹”,就如此走下去吧,不要有太多顾虑,只须坚信,彩虹就在风雨后。——题记

  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屋子都暖洋洋的。坐在靠椅上,合上《雾都孤儿》,我陷入了沉思。对于我来讲,这本书已不再是容易的文字了,小奥立弗的形象又跳进了我的脑海中,于是,仿佛真实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的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他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欺凌而一个人逃往伦敦,没想到却误入了偷窃团伙,被逼迫行窃。几经周折,在同样善良的大家的帮下,他终于找到了我们的亲人。

  奥立弗—退斯特一直在苦难的日常挣扎,面对着丑恶的人性和这个像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一样的世界,小奥立弗却一直坚守心底的那份纯净与善良,无论多么艰难,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委屈与痛苦,他绝不参与偷窃行为,一直不屈服于黑暗权势。有人或许会问:一个10多岁的小孩,是什么让他这样执着?我想:是他那份纯净、善良和执着,使他在风雨后终于见到了彩虹。

  这篇文章中南希的形象同样给我以非常深的印象。虽然书中描写南希的文字极少,但,在这只言片语中,我能感觉到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从小成长在偷窃团伙里,自从遇到了小奥立弗之后,她感觉如此善良的小孩不应该走上这条路,于是,她冒着会被处以绞刑的可能,毅然决绝的帮忙了小奥立弗,虽然最后等待她的是死亡,可善良的愿望在小奥立弗身上达成了。

  在日常,挫折是难免的,但,只须你一直怀着纯净、善良和执着之心,风雨之后是会有彩虹的。因此,大家要感恩爸爸妈妈,感恩老师,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和事,你会发现,生活其实非常美好。

  这本书是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它让大家了解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当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就是大家见到彩虹的时候——只须你有一颗纯净、善良和执着的心,再黑暗的世界,你的心里永远都会有一片光明!

  不远处,彩虹……

  这个季节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经历了许多坎坷,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有耻辱之心,读了《知荣辱树新风》我有很大的感触。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热爱祖国”。也许有的同学会问:“什么是爱国,怎样表现才能体现出我们热爱祖国?”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其实“热爱祖国”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要牢记祖国的利益之上;二要把祖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的国家。

  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中国”两个字是最重要的。虽然一个人的智慧有多有少,成就有大有小,能力有强有弱,但只要为祖国做出贡献就是崇高的。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对祖国的贡献是巨大的,他被誉为“中国人的骄傲”但他说“中国”两个字是最重要的,这是多么震撼的语言啊!尽管我们不能做到像他们一样这么伟大,但如果我们节约一粒米,节约一滴水,爱护环境就是为我们的母亲——中国做出了贡献,虽然这个贡献是细微的,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每个中国人都这样做的话,那么我们对祖国的贡献就是巨大的了。

  “热爱祖国”是民族凝聚的基础,也是个人成就完美人生的根本。当今,年轻人思想十分活跃,但不管怎样,任何人都必须回答同一个问题:你的祖国在哪里?你为她做了什么?“热爱祖国”,还要把祖国的事时时放在心上。当前,政府提出要在生产领域、生活领域,减少污染,创造清洁的环境。那么,我们为这件事付出的努力,不就是“热爱祖国”的表现吗?讲到这里我想到陶行知的一句名言:国家是大家的,爱国是每个人的本分。

  到这里我在提出一个观点:危害祖国的事,坚决不能做。“危害祖国”就是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凡是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我们都坚决不能做。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大的“危害祖国”离我们很远,但小的事却离我们很近,所以我们要严格的要求自己,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

  朋友们爱国就是爱自己啊,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曾经听说过,还在少儿杂志上看到过关于“贾里贾梅”这俩个孩子的故事,故事的题材都很贴近我们的生活,或者说它本来就源自于生活。我是一个女孩,更了解女该的那点小心思,那么就来说一说“女生贾梅”的事吧!

  最能引起我的共鸣的,是故事中的胡彩蝶,在考试时向贾梅求助,结果被监考老师发现的这件事。这次,柳老师教育贾梅:得慢慢学会婉拒一些事。这句话看似简单,“婉拒”不就是说“不”吗?这字谁都认得,当然谁都会说。可实际上要真正做好却不容易。“不”只能表达“拒”这一层意思,却无法体现“婉”字的特点。而这个“婉”字,恰恰不是只言片语能够诠释的。我曾听到过一件事,那是一个女孩刚大学毕业进入社会,来到一家公司,为了搞好人际关系,不管谁叫她帮啥忙,她都会热心的不折不扣地帮其做完。可后来,她发现,同事们开始依赖她做事,她稍有一丝怠慢便会横加责备。她很烦闷,去请教智者,智者也告诉她两个字,那就是“婉拒”。于是她便开始尝试着拒绝。刚开始没人能理解她,慢慢地大家也习惯了,本来嘛自己的事就应该自己来完成。

  到后来她偶尔帮人搭把手,人家都会向她道谢,礼貌平等的对待她了。这就是“婉拒”的力量。人的精力永远是有限的,不可能去帮每个人完成他们所请求的事,像文中的贾梅,为了面子不会拒绝,只能给自己带来这样那样的麻烦。现实中我也有这样一位同学:她非常崇尚“助人为乐”,不光同学请她帮忙她会全力以赴,还常拿出自己的零花钱请同学吃喝。久而久之,她如果实在无法满足别人,别人就会抱怨,她零花钱用完了,不能请客,结果别人骂她小气,这让她自己非常的难过。我告诉她可以委婉的有选择性的拒绝掉一些,让同学慢慢地习惯就好。可是她说做不到啊,因为这样会让她心里觉得内疚,好像挺对不起同学似的,会得罪人。看来,“婉拒”有时候是技术活,更是艺术活,这样不仅能让自己不困惑,也不给被拒者带去伤害。

  助人为乐固然是一种好品质,但不能“照单全收”。学会说“不”固然重要,但粗鲁的拒绝会让人厌恶,要用委婉的语言来拒绝,我想就是秦文君阿姨讲这个故事的初衷吧。

  已经记不起多少次地阅读完余华小说《活着》,每一次的感觉都是沉重,沉重。这是一部夺人心魄的作品。主人公福贵活着的凄苦锲入我的肺腑。读着小说,我无法摆脱作品带给我的那份悲悯,那份冷酷,那份残忍。读着小说,我常常感到呼吸困难。人物的凄惨命运不得不让我反顾自身,考量生存的酸苦,揣度命运的多舛。

  主人公福贵活着的故事,悲惨奇绝。小说一开始,福贵胡作非为,坏事干绝,吃喝嫖赌,竭尽所能挥霍人生;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命运的黑手无情地蹂躏他,他所有的亲人包括他的孙子苦根都相继罹难离去,留下他这个老头子为了活着而苦苦撑持,活着是他的宿命,是他的责任。最后一个老人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着实让人悲叹。

  尽管这样,让一个“小人物”苟延残喘,似乎有些残酷,但我还是对福贵投以敬佩的目光,他在践行着一个生命的真谛:绝望了,还要走!

  人生处处面对绝境,但高尚的便是置于死地而后生。不论前路昏暗,不论旅途坎坷,不论终点空虚,但只要是生命,就要一如既往,不改目标,顶风沫雨,决不被泥泞挡住去路,决不被暴雨冲散信念,而是坚定活着,坚决活着,宛如沙漠中的胡杨林,“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烂”。

  福贵的青年是放荡的,中年是不幸的,而老年是苦涩的。我们除了对他的些许厌恶外,更多的是对他的深切的悲悯。他的一生承受住了亲人的生离死别,他的双眼一如干涸的泉,再也无法汩汩地流出清澈的泉水。

  阅读小说《活着》,我们会深深地体悟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哲理。人生时时会有灾难袭来,谁也无法预料。但问题是我们还是要昂起头颅,直面苦难。每次灾难过去,会带走一些美丽的东西,包括生命。尽管绝望了,但我们还要走下去,坚定地走下去,迎接另一个晨曦的明亮。至于人生路途中,有多少的“拦路虎”要迎击,有多少“火焰山“要跨越,这是很难预测。或许多如重峦叠嶂。但生命的旅程不就是“绝望了,还要走”的过程吗?心底的痛要自疗,心底的苦要吞咽,昂首挺胸向前走,永远是站立。

  朋友,当我们感觉到希望的渺茫,生命的艰难时,请你走进余华的小说《活着》,同主人公福贵一起交谈,一起品味,感悟生命的倔强,感受活着的坚忍。

  神秘莫测的海底,那些镶上结了天蓝丝涤领子的红花石疣,那些散在沙间像星宿一般的海星、、、、、、跟随着诺第留斯号潜艇,感受“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儒勒。凡尔纳为我们展现的神奇世界。 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凡尔纳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着大胆有合理的想象。正是这样一种基于科学的幻想,才使得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 在《漫步海底森林》一章中,凡尔纳这样写到“我不再感到我的衣服,我的鞋子,我的空气箱的沉重了……所有这些物体,在水中失去了一部分重量,即他们排开水的重量,因此我进一步了解了阿基米德发现的这条物理学道理。”想象一下吧,在幽深的海底,穿着奇特的潜水服,等待自己的将是一个个未知的冒险,凡尔纳的文字让人身临其境,又巧妙的融合了科学知识,将书本上枯燥的定理与幻想结合,这样奇妙的构思,不得不令人佩服。 你看,各式各样的贝类,鱼类,成群结队的管状水母,带着乳白色或淡玫瑰红的伞的月形水母,“绿草如茵”的海藻地,形态各异的海带,很难想象,作者是怎样仅凭着海洋生物学知识,构造如此绚烂多彩的海洋天堂! 在这样的世界中永不枯竭的大海提供了吃的甚至穿的:衣服由贝类的足丝制成,床由大叶藻铺成,笔是鲸须,连墨水都是乌贼分泌的汁液!这样的世界怎能不令人惊叹! 可以这么说,阅读凡尔纳的世界,本就是一场科学与幻想碰撞的奇妙之旅。可谁有能说科学不是基于人类对于未知的幻想呢?几百年前凡尔纳的幻想在今天已经实现,法国院士里奥泰盛曾经说过“现代科技只不过是将凡尔纳的语言付之实践的过程。”许多科学探究不正是源于人类最古老的想象么? 尼莫船长大概算是书中最具神秘的人物了。这个没有国籍不知来历的人却制造出了几乎不可能实现的诺帝留斯号,他是那样的热爱大海,甚至说是用生命来热爱这片蔚蓝的海域。抛去复仇的火焰,他是一位真正的学着!科学研究也应当是这样的吧,用自己的心去让爱这项事业。 潮起潮落,大海深处的秘密我们至今无法知晓,但我想,这终归有一天会成为现实。浪花亘古不变的敲打岸边的岩石是不是有一天,他就会带来尼摩船长从世界另一头寄来的漂流瓶?那里有着来自海洋深处的秘密。

  假期里,我阅读了《意林》。其中有一本杂志,名字叫:《跳舞的星星》。

  这是一本讲述友谊的故事书,在这86个友谊的故事中,每个故事都隐藏着一个道理,例如:《空位》告诉我们:“心灵的空位永远为那些值得纪念的人预留着”;《咬过的苹果》告诉我们:“善意的谎言,是还没有破茧的蝶”……每个故事里的点点滴滴都告诉我们——我们的友谊像芬芳的草地,像别样的百合,像掌心里的玫瑰,像美丽的水晶心,更像不朽的金!

  其中有一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大战期间,越南孤儿院里一个小女孩被炸伤了,流了很多血,需要输血。于是,女医生对几个与小女孩血型相同的孩子做手势,意思是让他们输血给朋友。他们好像听懂了,可令女医生震惊的是,没人愿意献血。之后最后有个小男孩愿意献血,他看着自我的血一点点被抽出竟然哭了,女医生慌了,她以为自我扎疼小男孩。还好,一个越南护士赶来了,她和小男孩交流后说“孩子以为要抽光一个人的血去救小女孩,想到不久后就要死了,小男孩就哭了”女医生又有些不明白了:“既然以为输血后就要死了,那你为什么还来献血?”越南护士又问了小男孩,小男孩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大家的疑惑。很简单的几个字,却震动了所有的人。他说“因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友谊是能够跨越生死的,能够用生命去换取生命,这样的友情世间无价。

  徜徉在友谊的海洋里,我懂得了许多,明白了友谊是雨季里的小伞撑起了一片晴天;友谊是寒夜里的一盏灯燃烧着热情的火苗;友谊是一阵温馨的风,抚慰着受伤的心灵;友谊是一块洁白的手帕,拭干你腮边的眼泪……当你遇到困难时,友谊能为你带给心灵的避难所。当你误入歧途时,友谊能为你指引人生的方向。当你孤单寂寞时,友谊能给你温暖的关怀……

  这一本杂志,让我们在温暖如春的友情里沐浴阳光,感悟童年。

  熊培云《自由在高处》很励志,与许多“狗想日的励志书”不同,这本书贵在传达一种乐观向上顽强生活的态度。

  所谓“狗想日的励志书”,还是大学时的哥们儿刘涛提及的,这类书充满煞有介事的说教,引用些万能的老故事,表达些谁都会讲的观点,而其制作过程是怎样的?剪刀+胶水+编造,号称成功学的什么什么教材,改变命运的什么什么,吹破天的虚,不过凑一帮人十天半个月加工出来而已。

  看完《自由在高处》,发现跟看完《越狱》的感觉有些相似,原来,小强真的打不死;原来,所处逆境与麦克和安迪相比来说不算什么。

  这本书好读的原因,除了思想积极、鼓舞人心外,还有一点是因为语言流畅而富有激情,那句子是流出来的,而不是憋出来、挤出来的。

  为什么有如此的见识,有如此的语言?看看内容就知道了,作者读了多少书,到过多少地方。所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是不错的。如果难以行万里路,那就先读万卷书吧,不必担心成为“书呆子”,因为读书数量到不了那“骨灰”级别,所读的书也不会全像《九阴真经》或《葵花宝典》那样剑走偏锋。

  假设选择的书足够“活”,即使不可能身临书的“自由市场”,起码不会有“计划经济”那么禁锢。今天,始皇大帝终究难以再一声令下“焚书坑儒”,况且网络时代,这个喧嚣的信息大集是一个观看大千世界的好窗口。

  自由在高处,书中提到的一道智力题让人印象深刻:101—102=1,怎样在挪动一个数字的情况下,让等式成立?答案是把2作为10的上标,即102。实际上,但从脑筋急转弯来说,做不出这道题并不能证明水平不行,这道题只是用来说明思维方式、解决问题方式的重要性。千方百计地解决问题,千方百计地解决好问题,除了乐观、积极,还得要动脑,有积极的行动,不能傻乐呵。

  在选美小姐遍地生花、高富帅、白富美夺人眼球,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年代,《奋斗》与《士兵突击》的火爆不是偶然,叼丝的逆袭又有什么不可能?可以转换为生产力的,除了资本、土地、权力,还有知识、科技与思想。作文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这本书对我深有感触。它很感人,时不时地想让人感动得流泪。

  主人公小王子住在B612星球。这个星球小的让人不可思议。它只住得下两座小火山、一朵玫瑰和一个人。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还一直照顾着他心爱的玫瑰。但因为一次与玫瑰的感情纠纷,他把他的星球打扫得干干净净之便离开了这个星球。他走之前用了罩子玫瑰保护起来。

  他拜访了周围的几个星球。上面住着一些无聊的大人。

  国王说:“我的星球上有一只爱叫的老鼠,我偶尔会判它死刑。可我每次又不得不赦免它,因为它是这个星球上唯一的一个老鼠。”

  爱慕虚荣的人对小王子说:“我是这个星球上最帅,最会穿衣服,最有钱,最聪明的人,虽然这个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

  酒鬼说,他喝酒为了忘却,忘却一切羞耻,而羞耻的内容恰恰是因为喝酒。

  商人说,他数星星数了44年,这些天上的星星都属于他,拥有这些星星,他就会变得更富有,而富有,又会买更多的星星。

  灯夫说。行星一年转得比一年快,现在每分钟转一圈,我连一秒钟的休息时间也没有,每分钟我就要点一次灯,熄一次灯。

  地理学家说,我不是探险家,地理学家不需要去计算和探测城镇,高山,大海,大洋。我的工作太重要了,跟本没有时间到处闲逛……

  而狐狸让小王子驯服他,他就很满足了。他送走小王子时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他又见到了一大群玫瑰,这让他很失望。可他又醒悟过来。他的玫瑰的美是独一无二的。

  最后,他与我旅行,找到了真正的爱。但他却经受不起对玫瑰的思念,让毒蛇朋友要咬死自己,抛下笨重的身体离开了这个世界,回到了玫瑰身边。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永不消失,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我最近新看了一本童话式的寓言故事书《小王子》,这本曾被翻译成百种文字,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和电视剧的拥有大量读者的这本书,可见它的影响之大。

  我想它之所以影响那么大,这是离不开作品的本身的。可以说这本书塑造得很成功,虽然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豪华的包装,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就像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的老人在你的耳边诉说着以前的故事,平淡的背后却隐藏着深刻的道理,真正好的作品亦是如此!

  这本故事书是以献给一个大人来拉开帷幕的,故事书的叙述者是个飞行员,他讲了六年前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遇见小王子的故事。神秘的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小王子告诉了他和他的玫瑰的故事;小王子为什么离开自己的星球;在抵达地球之前,他又访问过哪些星球。飞行员转述了小王子对六个星球的历险及和小王子在沙漠中拥有了友谊。当小王子无法回到他的玫瑰身边,他选择了死亡。飞行员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部小说。

  故事书中提到了许多的角色,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世间的丑恶和依然存在及永远都不会被磨灭的那份真·善·美。才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原来可以那么的大,有些人是那么的善良然而有些人却可以那么的邪恶。只能说故事中许多的人都是悲哀的,国王,一个只是徒有虚名,也只能让别人去做别人自己想做的事的人。

  土耳其天文学家,一个只能靠一套雅致的西装才能让大家相信他的论证的人;爱虚荣的,一个永远只能听到别人对他的赞扬,却听不到那些真心话的人;酒鬼,一个不敢面对自己,用喝酒来忘记自己整日喝酒的可笑的人;商人,一个自认为拥有所有的星星,却不曾作过对星星有益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了人类本性中丑陋的一面,当然那另一面便是善良,小王子是善良的,应为他一直拥有着一颗童真的心,他为了看见日思夜想的玫瑰和一片净土而选择了死亡,可以说小王子是以死来完成了他那不朽的童真,这不禁给那些生活在权利,金钱,残酷,现实的大人们一个震撼!告诉他们只有拥有一颗纯真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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