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与大屠杀-五 诱使受害者合作(齐格蒙·鲍曼)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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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运”在于迫害者和受害人之间的互动。——希尔博格阿伦特有一个结论值得注意———如果没有犹太合作者的所作所为,没有犹太委员们(Judenr?te)的热忱,那么受害者的数量将会有所减少———不过这种说法似乎经不住更为详尽的考察。这是一个仓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事实上,尽管受害社区的领袖们采取的态度各自不同、范围极广———从切尔尼亚科夫(Czerniakow)的自尽,到罗姆科夫斯基(Rumkowski)和根斯(Gens)积极自愿地与纳粹监察官合作,再到犹太委员半公开地支持武装抵抗的比亚利斯托克(Bialystok)案件———最后的结局却是殊途同归:社区和它们的领袖差不多都没有逃出死亡的魔爪。还有,在大约三分之一的犹太遇难者当中,纳粹在杀害他们时并没有向犹太议会或犹太委员会求得半点直接或间接的帮助(对俄国的战争被希特勒正式宣布为一场灭绝战,臭名昭著的特遣队跟在早期胜利地扫荡了苏联领土的纳粹国防军之后,他们因此就不必为建立犹太人区或者选举犹太委员而焦虑了)。在一系列有关犹太人的合作对欧洲犹太人的毁灭所造成的影响的论述中,特伦克(Isaiah Trunk)对现存的犹太委员记录作了最为彻底与全面的研究之后,得出了他的结论。他提出的观点站在与阿伦特相反的立场上。他认为,“在东欧大屠杀这个最终事实上,犹太人参与放逐还是没有参与放逐———无论如何———都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为证明他的结论,特伦克指出,在很多事件中,特别犹太委员会的官员们因拒不服从纳粹党卫军的命令而被更为听话的人取代,甚或造成了亲自操纵“选举”(即使大多数也有犹太警察参与协助)的党卫军干脆完全无视这个犹太人的联系纽带。当然要明白,这种个别的违抗事例仍然不能准确地说明问题,因为纳粹在其他很多时候仍能够依靠犹太人的合作,而只在执行屠杀行动的过程中才动用他们自己的剩余部队。如果期望违抗普遍存在,也无从知道它会起多少更为有效的作用。

  不过,情况的确是,如果没有得到及时便捷或者存在于一个较大范围内的合作,执行集体屠杀这样程序繁复事务的官员们将会遭遇到棘手程度决然不同的管理、技术和资金方面的问题。在第一章里我曾说过,被害社区(doomed communities)的领袖们执行了屠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大部分预备性官僚工作(比如为纳粹提供记录、把即将被害的人归档),他们负责监管为受害者维持性命而进行的生产和分配活动,直至毒气室可接纳他们,他们负责看管被俘人员,以至于维持法律和秩序的工作没有让德国人大伤脑筋或者多费钱财,他们为屠杀过程中前后相继的每一步确定对象,保证屠杀过程顺畅如流,他们把物色好的对象运送到便于集结而造成混乱最小的地点,他们为这最后的旅程积敛资金。如果没有这些方方面面卓有成效的帮助,屠杀照样也有发生的可能———但它或许会以不同的,或者是不那么令人发怵的篇章进入历史,而仅仅是嗜血成性的征服者,出于复仇的怒火或者共同的仇恨,施加在身不由己的被征服者身上的严酷的强制和残忍的暴行。而另一方面,所有这些也使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在大屠杀面前遇到了崭新的挑战。大屠杀如同一扇窗户,透过它可以看到那些由理性行为中彻底的现代艺术所引致的过程的产生;可以看到一旦这些过程为实现现代权力欲图达到的目标而被利用的时候,现代权力的新的潜力和新的视野就有可能变成现实。即使考虑到大屠杀惨绝人寰的一面,提供给我们参照框架的也不是令人发指的种族灭绝暴力中那段血淋淋的历史,而是正驾驭着现代社会的权力的“正常”运转。

  事实上,种族灭绝的方针总体来说排斥在大屠杀过程中作用非常明显的受害人的合作。“普通的”种族灭绝即使不是根本不会,也很少把目标定为彻底灭绝一个群体;暴力的目标(如果暴力是意图明显和有备而来的话)是去摧毁一个身份群体(marked category),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教区,即一个能够自存不灭,能够捍卫自身自我认同的生机盎然的共同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实现种族灭绝的目标就要求(1)暴力已经强大得足以摧垮受害者们的意志与韧性,然后用恐怖手段使其屈服于上层权力,并接受权力强加的秩序;(2)身份群体已经被剥夺了进行持续抗争所必需的资源。两个条件实现后,受害者就被握在迫害者的股掌之间。他们被迫进入漫长的奴隶制,或者被带到一个由胜利者确定新秩序的地方———但随之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完全取决于征服者们的突发奇想。无论做出何种选择,种族灭绝中的刽子手们都会从中受益,他们延伸并巩固了他们的权力,刨掉了敌对势力的根基。

  在为了使暴力行之有效而必须加以破坏的抵抗资源中(可以说,破坏这些资源是种族灭绝的核心,也是衡量其成效的最终标尺),首当其冲的便是被害社区中的传统精英。种族灭绝最具影响的成果就是让敌人“群龙无首”。希望身份群体一旦被剥夺了领袖和核心权威,就会成为一团散沙,不能坚守其自我认同,并最终丧失防御的潜力。群体的内部结构因此而坍塌,瓦解为个体的集合,这些个体被逐个挑选,合并进一个由胜利者管制的新结构当中,或者被强行重新编制成一个屈从与孤立的群体,去接受新秩序的操纵者们的直接规束和监管。因此,只要身份群体作为一个社区、作为一个具有内核的自治体事实上是种族灭绝意图摧毁的目标,目标社区的传统精英们就成了其首要的打击对象。对于东欧,希特勒认为那是日耳曼民族扩张的辽阔生存空间,认为它现在的居民在将来是满足新主人需要的奴隶劳力。听从这一论调,德国的侵略部队着手系统地剿灭当地的政治结构和文化自治的一切残余力量。他们进行搜索,实施监禁,试图在物品上清洗掉被征服的斯拉夫民族的一切积极因素;并且遣散了几乎所有的最基本的教育机构,禁止几乎所有在他们看来是道德堕落的地方文化的进取心,试图以此来阻碍民族精英的再生产。不过,这样做使他们在追求实现希特勒野心勃勃的构想时,除了在微不足道的犯罪事件中让受奴役的民族有些从属性的帮助外,丧失了将他们的合作网罗至帐下的机会(哪怕他们曾有过这样的可能性)。随着把当地精英作为消灭对象标识起来,征服者就只能依靠他们自己的资源了,他们不得不把被征服民族的行动计算为一种成本,而不能计算为他们的财富。

  而对于犹太人,纳粹的目的决不在于奴役。即使从一开始,集体屠杀没有被考虑为最终的结果时,纳粹希望造就的事态就是一种彻底的清洗———把犹太人从日耳曼民族的生活世界中有效地驱赶出去。即使犹太人陷于一种奴隶劳动的角色,希特勒及其爪牙们也并不使用犹太人的效劳。他们所寻求的解决方案的彻底性———无论是向外移民、武力驱逐还是身体的消灭———使得对犹太精英们的所有“特殊对待”显得没有必要;他们注定要和他们众多的犹太同胞遭遇到共同的命运,无论什么样的运数摆在犹太人的整体面前都被看做是毫无例外的,即它都将以相同的手段和方式落在种族的所有成员的头上。以这样一种“整体化”的方式处理犹太问题,可预计的结果也许就是存在于所有被占领的斯拉夫领土上的社区的存在因素遭到正面打击后很长时间里,类似的犹太共同体的存在因素还存在着:社区结构、社区自主和社区自治却继续存留了下来。这种存留的首要意义在于它表明了在大屠杀的整个阶段,犹太人的传统精英在管理上和精神上仍保持着领袖地位;也可以说正好相反,随着犹太人身体上的隔离和犹太人区的割裂,这种领袖地位却进一步得到巩固,而且几乎变得无可争议。

  犹太精英们的新角色是犹太委员。产生犹太委员的办法多种多样———在东部一些较大的犹太人区里,纳粹坚持举行选举;而在西部根基久固的犹太社区,却一直都是围聚在当地的集市广场上,然后从一群德高望重的长者中任命主席。大量的事例证明,“犹太地区”的纳粹监察官渴望维持并提高任命的犹太领袖的威望;他们需要利用“犹太委员会”的势力得到犹太大众的消极苟安。1939年9月21日,海德里希 [1] 从柏林给新近占领波兰城镇的德国指挥官们发去一封快函,在这封著名的信件里,他强调犹太长者委员会应该“由仍具影响的知名人士和犹太拉比组成”———而且清楚地开列了一长串重要的任务,长者委员会将单独为它们承担责任,进而享有控制权并赢得威望。可以揣测,纳粹坚持要借犹太人的手处理在犹太人区的一切事务,其中一个居心叵测的因素,就是希望使得犹太领导阶层的权力更加明显和更具慑服力。犹太人实际上就脱离了正式的行政机关的管辖(这在德国是一步一步实现的;而在占领区则来得比较陡然),而完全和无条件地落入了与他们同一信仰的领袖之手,这些领袖则听命于一个同样脱离了“正式”权力结构的德国机构,并向它做汇报。1940年,塞弗特提出并编撰了犹太人区这种殊为奇异的自治与隔离的混合在法理上的原则:

  在占领区,对德国机构而言并不存在个体的犹太人。原则上也不与个体的犹太人讨价还价……不过犹太长者可以例外。在长者的帮助下,犹太人可以为他们自己充分地安排包括宗教团体事务在内的诸多内部事务,但另外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对德国管理部门的任务和要求尽心尽责地去执行。犹太长者当中大多是巨富和名流,他们对完成情况负个人的责任。无疑,这些长者让我们回忆起了很久以前曾被(沙皇)俄国的犹太政策所利用过的卡尔斯(Kahals),但是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卡尔斯给予并保护了犹太人权利;而在政府中任职的长者们却只接受和分配犹太人所尽的义务……对于德国人的命令,不容讨论,也不容辩解。

  犹太领袖们向下对受奴役的大众行使着正式而没有约束的权力;向上他们却被掌握在一个不受国家宪制机关任何控制的罪恶组织手中。因此,犹太精英就在使犹太人无行为能力的过程中充当了一个关键性的中介角色;对种族灭绝而言,这种情况却一点都不典型,即不是破坏而是通过强化社区结构以及地方精英扮演的凝聚性角色,使人们向其征服者那毫无羁绊的意志做出彻底的屈服。

  因此,颇为矛盾的是,在最终解决的初期,犹太人的处境比起一次“普通的”种族灭绝行动中的受害者来,竟更像是在正规权力结构之下一个下属群体的遭遇。在很大程度上,犹太人自身就是即将消灭他们的社会场景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为行动的有条不紊搭上了至关重要的一环,他们自己的行动成为了整个行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其成功所需的要紧条件。“普通的”种族灭绝明确地把行动者划分为凶手和被害者;抗争是后者惟一的理性回答。可是在大屠杀中,这种划分却相对模糊一些。被害群体被吞没在整个权力结构里,又在其中广泛地承担了一系列任务和职责,显然他们有了一定的选择余地。而选择与不共戴天的敌人和未来的刽子手合作不无他们自己的理性衡量。犹太人因此能够在其压迫者的控制下活动,更快地完成自己的任务,把自己的灭亡拽得更近,然而引导他们行为的却是经过理性解释的目标,那就是:继续活下去。

  正是因为这个悖论,大屠杀的记载使我们可以特别地洞察到官僚化管理下压迫的一般原则。当然,在平常都采取更为温和的方式和极少把目标定在将压迫者整体消灭的事件中,大屠杀属于一个极端事例。然而,恰是因为这种极端性,大屠杀揭示了官僚化压迫的某些方面,而这些方面可能在其他事件中仍未引起注意。它们的一般形式更是广泛地存在着;要解释它们就必须彻底地理解权力在现代社会中的运作方式。而其中最显著的一点就是现代的、理性的、官僚化组织的权力有能力引导出与行动者的切身利益极度冲突、而在功能上又是实现其意图所不可或缺的行动。

  “封锁”受害者

  这样一种能力不是普遍存在的;为了得到这种能力,官僚机构必须在它自身内部的权力等级和行动一致的原则之外,实现更多的条件。最重要的是,官僚机构必须完全专门化,无条件地垄断自己执行的特殊职能。如果说得更简单一些,这意味着,首先,官僚机构对它的目标对象所做的一切都必须明确地不再指向其他对象,因此也不会对其他类目标的状况产生影响;其次,目标对象必须存留在此专门化机构的职权范围内,而没有其他机构插手。第一个条件杜绝了外来干预进入官僚机构的行为中。因为面对着两方的问题不能轻易地找到一个共有的基调并激起团结一致的行动,未受影响的群体也不可能仓促地来救助目标群体。第二个条件一旦实现,目标群体就知道,或者不久就能发现,向权威和资源的核心请示,而不是向钳制他们的官僚机构请示,是徒劳无益和没有作用的;并且有的时候,这样的请示还会被认为是破坏规则(只有管制他们的官僚机构有权对这些规则做出界定),而招致比本分地服从官僚统治更可怕的结果。在两个条件之间,给目标群体单独留下了“他们自己的”官僚机构,作为他们做出理性决定时惟一的参照系。也就是说,实施“有目标的”政策并且握有该政策惟一的执行权的官僚机构完全能够划出受害者的行为半径,把受害者自己的理性动机规划到为实现其任务而可资利用的资源当中。而在官僚化组织的权力能够依赖即将被摧毁或者伤害的群体的合作之前,这些群体必须有效地被“封锁”起来:要么在身体上从日常生活的情景或者其他群体的关注中消失,要么在心理上用公开且明确的歧视性定义和凸显目标群体的独特性进行隔离。

  1935年4月,柏林的普林兹(Joachim Prinz)拉比在一次演讲中总结了“被封锁的”群体的境况:“犹太人区是一个‘世界’。外面都是犹太人区。在市场,在大街上,在公共酒馆里,处处都是犹太人区。它还有一个标记。这个标记就是:没有邻里。也许在这个世界上,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也没有人知道它会被容忍多久;没有一个邻居的生活……” 在1935年,屠杀的受害者们就已经知道他们处于孤立之中。他们不能指望其他人的团结。他们正在经受的痛苦就是他们孤立无助。身体上相当接近的人,在精神上却无限的遥远:那些人不曾有过他们的经历。而且受难的经历难以沟通。普林兹拉比为之代言的犹太人知道在这场游戏中,“犹太人课桌前”的官员是惟一发号施令的人;他们制订规则,随意修改,确立界标。因此,他们的行为是惟一要去关注并以自身的行为作为衡量的坚固事实。外面世界的消隐压缩了“处境”的边界,现在它只能按照迫害者的权力来界定,而这种权力从来不需要有任何请示。“犹太人身体上的驱除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惹人关注,因为德国人已经把他们从心里和脑海中驱赶出去很久很久了。”首先是在精神上的隔离。这已经通过各种手段得到实现。

  最惹人注目的手段就是通过直接号召,激起公众的反犹主义,煽动人们的反犹情感,直到他们对特殊的“犹太问题”极度冷漠或者一无所知。这就是纳粹的宣传所为,手法巧妙、不惜血本、不计余力。他们指控犹太人罪大恶极,图谋不轨,在骨子里积恶难改。尤其是,伴随着现代文明中对卫生的敏感性,寄生虫和细菌造成的担忧和恐慌被唤醒,现代人也倾向耽溺于身体的健康和心智的健全。犹太人却被描绘成一种传染病,它的携带者是伤寒玛丽的现代版本。因此和犹太人交往孕育着危险。过去产生反感和厌恶的社会心理机制,比方说看到生肉或者闻到小便的反应———埃里亚斯叙述文明化进程时,作了令人信服的描述———被用来表述令人恶心和反感的犹太人的存在。

  不过,反犹主义的圣谕发挥的作用有限。事实证明,很多人不为敌视犹太人的宣传所动,更概括地说,是不为宣传要他们必须接受的、对于世界的非理性解释所动。更多的人虽然对犹太人的官方定义没做什么抗争就让步了,但他们拒绝以此定义来对待他们认识的犹太人。假如反犹宣传是在公共生活中“封锁”犹太人的惟一手段,那么它可能就会失败———其结果至多是把人们划分为极端仇恨犹太人却不太团结、更缺乏组织的阵营,和卓有成效的不合作群众以及“过度的被害者”的积极保护者。它实在不足以彻底把犹太人从德国人的“心里和脑海中”驱除掉,而导致不遭反对和怨恨的犹太人在身体上的毁灭。

  不过,在紧盯着目标的所有反犹措施都得到关注的情况下,反犹宣传的影响得到支持并有一定的增强。这样,随之而来的每一步行动,即使没有达到其公开的目标,却仍然加深了犹太人和其他人的鸿沟,并使这种信息进一步深入人心;无论在犹太人身上发生的事情如何凶残,都肯定不会对其他人的命运带来什么负面影响,所以,这些事只关系到犹太人,而与其他人无涉。通过对历史事实的彻底研究,现在我们知道纳粹的高层官僚和他们的雇佣专家曾不遗余力地投入到为犹太人设计合适的定义中———表面上是一种墨守法规的精妙,看上去很荒唐,与残暴、肆无忌惮的暴力的背景格格不入。而实际上,相对于在法学文化(Jurisprudenzkultur)中纳粹不能彻底根除的那些最后遗存而言,或者相对于对德国国家传统不能完全忘却的敬意而言,在法律上寻求一个完美的定义更有好处。并且为了让目击者安心,认为他们看到或者怀疑到的迫害不会降临在自己头上,进而他们的利益也会平安无恙,精确地定义犹太人显得很有必要。为了达到这样的效果,需要这样一种定义,即可用来精确地确定谁是犹太人而谁又不是,防止出现晦涩的、混乱的、可上可下、模棱两可的语句导致相互抵牾的解释。臭名远扬的纽伦堡立法,尽管其内容和其表面上的功能理性有多么荒诞不经,却极其成功地达到了这个目的。它们在犹太人和非犹太人之间没有留下无人空间no man's land 为了隔离,为了最终的消灭,它创造了一类烙上印记的人。这也一下子创造了范围更广的一类既安全又纯净的德国公民,那就是血统纯正的德国人。给犹太人的商店打上标记(这样就强调了没有打上标记的店的适宜和可靠),强迫残留的德国犹太人在衣服上饰上黄色徽章,也不同程度地实现了这个目的。实际上,“犹太问题听上去受人关注,而大多数德国人对它只有那么一丝微小的兴趣”。当德意志帝国向东扩张,以及强行驱逐时,大多数人“也许对发生在东部地区犹太人身上的一切只有些许的考虑,过问的也就更少。对他们而言,犹太人从视野中消失了,从头脑中淡漠了……通往奥斯维辛的道路由仇恨筑成,但路上铺满了冷漠”。

  德国社会中全部已有的和组织化的精英们以一种无声的寂静伴随着隔离的过程———但从理论上讲,所有这些人本可以振臂高呼,抗议迫在眉睫的灾难,使之为世人所知。可以猜想,这其中的部分原因是,如果一个民族和一种文化出于各种原因是异质的、令人不快的,那么计划对之进行清除就会赢得广泛的赞同。不过,这不是全部的原因,甚至也不是最致命的原因。纳粹攫取了国家权力,却并没有改变职业行动的规则。从现代社会来临之前开始,这些行动就一直忠实于理性的道德中立原则和对理性的追求,而决不会屈服于与该事业在技术上的成就毫无关系的各种因素。德国的大学,跟其他现代国家中与之相似的机构一样,将科学的理想精心培育成突出的价值无涉行为,他们赋予了自己保护“追求知识的志向”的权利和义务,将与科学追求的利益相冲突的其他志趣撇到一边。只要想起这一点,那么他们的沉默,甚至德国科学机构在完成纳粹任务的过程中的积极合作,也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了。美国的利特尔坚持认为那种沉默与合作越不使人吃惊,就(或者至少应该是)越令人忧虑:

  死亡集中营并不是由文盲,无知和没有受过教育的野蛮人设计并建造的,它们的运行计划也不是由这类人策划的,这个事实给当代的大学带来了信任危机。屠杀集中营跟它的发明者一样,都是很多代人以来全世界最优秀的一个大学体系生产出来的产品……

  我们的毕业生为智利的社会民主党或者智利的法西斯党,为希腊的叛军或者希腊共和国,为佛朗哥的西班牙或者共和国的西班牙,为苏联,为中国,为科威特或者以色列,为美国、英国、印度尼西亚或者巴基斯坦工作,而没有什么内在冲突……说得苛刻些,总的来看,这就是那些培养出来的技术专家,那些由现代大学对道德、伦理和宗教的冷漠而“教导”了技艺的人们所扮演的历史角色……

  他进而抱怨,多年以来,在他的国家里讨论纳粹滥用或者误用科学,比讨论美国的大学给“道氏化学公司(Dow Chemical)、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海尼威尔(Honeywell)或者波音飞机公司……或者给智利法西斯主义卷土重来中的美国国际电报电话公司”提供服务还要容易得多。

  对于德国科学界(如果更一般些,知识界)的精英,以及他们中最出类拔萃的个别人而言,真正重要的是保存作为学者和理性代言人的诚实。这个任务并不包括(万一有冲突的话,还会排斥)关心他们行动中的道德意义。贝尔岑发现,在1933年的春天和夏天,德国科学界的名人,像普朗克、索末非、海森堡或者劳厄都“在与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提出忠告,要耐心,要克制,特别是在解雇和移民的时候。其主要目的在于避免正面冲突,等待有序的生活与程序的恢复,使他们学科的职业自主性得到维护” 。一旦他们打算把不甚重要的方面抛到脑后时,他们所有的人都希望保护和挽救对他们而言真正有分量的东西———他们确实做到了这一点。这种打算于他们而言顺理成章,因为与纳粹的那种稀奇古怪的蜜月同他们所习惯和珍视的东西并无不同,而此后确实恢复了“有序的生活”。(不过有一些过去的同事失踪了,并且当他们走进坐满了服装整齐的学生的教室时,又会有一种新的敬礼。)他们的职业行为很受需要,又颇受好评,而且可以即刻拿到资助前程远大且在科学意义上激动人心的项目的基金,于是为这一切付出任何代价都不过分。海森堡曾找到希姆莱,以确信他和他的同事(当然,除了那些失踪的同事)能够被允许做他们愿意和喜欢做的事。希姆莱则建议他应该在物理学家的科学发现和政治行为之间认真地做个区别。这话肯定如同一段音乐一般飘进了海森堡的耳朵里:这不是他受到训练时一开始就要求做的吗?他“于是谨慎、积极地推动了纳粹事业,特别是身处异国、敌意遍布时,他仍孜孜不倦的指导两个小组中的一个投身于原子弹的研制中,无疑,作为一个不可自拔的科学动物,他在去‘看’、去获得成功的欲望下备受激励”。

  “知识分子舍弃权力的故事常常都是自愿放弃的故事,”———费斯特写道———“如果有人提倡抵抗,那也只是抵抗自杀的诱惑。”而在某种程度上,在纳粹式的“有序生活”中,从受害者变为附庸的知识分子发现并没有多少自杀的理由,而是有充足的理由自觉自愿地,有时候是一腔热忱地去投降。

  说到投降,值得一提的事情是难以说清它从哪里开始,并且根本不可能预先想到它会在哪里结束。在碎玻璃之夜暴行中,著名东方学教授卡勒(Kahle)的夫人被发现帮助她的犹太人朋友清理惨遭破坏的商店,她丈夫因此就遭到了大家的抵制和其他一些宽大的处理,使他被迫辞职。

  其间的几个月是一段隔离期,在此期间总共有三个人———不在教授的整个社会和职业圈子之内———在黑夜的掩护下拜访了他。他还收到了来自外面世界的另一个讯息:一群同事们的一封信,对由于妻子缺乏直觉而使他失去从大学光荣引退的机会表示遗憾。

  另外一件值得提及的关于投降的事情是,不管一开始的感觉是多么痛苦,到最后都倾向于变耻为荣。投降的人成为犯罪同谋,而对沆瀣一气导致的认知失调也能泰然处之。那些对纳粹反犹主义宣传所表现出来的浅薄持轻蔑和嫌恶态度,但“仅仅为了保护更崇高的价值”而保持缄默的人,几年之后,发现自己沉浸在大学之清白和德国科学界之纯洁的喜悦里。他们自己的、理性的反犹主义随着犹太人受到的迫害更加残酷而变得更加强烈。其原因很简单,虽然有些令人压抑:即使当人们非常清楚地知道一场可怕的冤屈正在上演,然而却缺乏气概和胆量去抗争的时候,他们自然而然地就会把受害者视为可耻的,以此最简便的方式让良心得到宽慰。

  无论如何,德国的犹太人已变得彻彻底底地孤立。现在他们生活在一个没有邻里的世界。对关系到他们命运的一切而言,其余的德国人已经不存在了。犹太人的世界里只拥有纳粹权力这样惟一的一个他者。不管犹太人怎么样界定他们的处境,其处境只简约为一个因素:纳粹迫害者视为有用而采取的行动。因此,作为理性的存在者,犹太人不得不根据所预期的纳粹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作为理性的存在者,他们不得不假定在行动与反应之间存在一条逻辑链,因此这样的行为也比其他行为更合理、更可取;作为理性的存在者,他们不得不按照官僚机构的头子提出的行为准则来行动:效率、更大的收获、更小的付出。自从纳粹对游戏的规则和赌注做了统一和无可争议的规定之后,他们就能把犹太人的理性当做实现他们自己的目标的一项资源来调动。他们能够将规则和赌注做出这样一种安排,使得每迈出理性的一步,就可以加深未来受害者的无助,使他们一寸一寸向最终的灭亡靠近。

  “拯救你所能拯救者”游戏

  犹太人被纳粹强迫加入的游戏是生与死的游戏,因此站在他们的角度,增加逃生的机会或者限制死亡的范围既是理性行动的目标,也是衡量的标尺。价值的世界减缩成一个———那就是继续活下去(或者至少是使之成为头等大事)。事态如何,现在说来清楚不过,而当时的受害者却并不必然知情,在“通往奥斯维辛的曲折之路”的早期则当然更是如此。我们已经知道纳粹本身,包括他们的领袖,在发动对犹战争时头脑里都没有一个关于最后结局的明确概念。战争开始时有着适中的目标:清洗,把犹太人从日耳曼民族中撵出去,经过长期的工作使德国不存在犹太人。正是在官僚机构追逐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和影响当中,从身体上消灭犹太人就在某一个阶段从“解决办法”上说变得“合理”了,在技术上也变得可行了。然而,甚至希特勒关键的决策———对俄国犹太人大开杀戒———在积极的“犹太人专家”面前开启了新的视野和提供了先前未经考虑过的选择时,对最终解决的实质保守秘密仍然是纳粹计划中内在和关键的一部分。将受害者送往毒气室被称为“迁居”,屠杀集中营的身份被掩盖在“东部”这个含糊的称呼里。而当犹太人区的代表造访党卫军的指挥官,想问清楚风传的马上要开始屠杀的谣言是否属实时,德国人也断然做出了否定。不夸张地说,这个秘密被保守到了最后一刻。特别指挥部(Sonderkommando)中在毒气室和火葬场效力的犹太成员,如果告诉从拥挤不堪的车上下来的新来者,从月台上看到的建筑不是一个公共浴池的话,那么对他们的惩罚之一就是立即处死。显然,这样做的原因不是为了减轻受害者的愤怒与痛楚,而是为了让他们自愿地走进毒气室,不做丝毫的反抗。

  因此,在屠杀的每个阶段里,受害者都面临一个选择(至少是在主观上———即使消灭身体的秘密决策已经在客观上剥夺了选择存在的可能性)。他们不能在好的和坏的境况之间做出选择,但至少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最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强调和申明他们要求赦免或者得到特殊对待的权利,使自己免受一些打击。换句话说,他们有东西可以来实现拯救。纳粹为了可预知其“受害者们”的行为,进而对之进行操作和控制,不得不规劝他们以“理性的模式”来行动;为达到效果,他们不得不让受害者相信确实存在可实现拯救的东西;并且还制定了明确的规则,规定个人应该怎么样来着手拯救。为了使受害者相信,还必须说服他们,对作为整体的一个群体的待遇并不是均衡划一的,许多个体成员会有所分化,而这就要靠每个人自己的长处。也就是说,受害者要考虑一下,他们的行为确实很重要,他们的命运至少受到他们眼下所作所为的部分影响。

  在此有一个绝对事实,即官方规定了权利和被剥夺程度各不相同的各类群体,这激起了疯狂的为获得“重新分类”、证明个人“应当”被划分在更好的类型里的热情。这种反应在混血儿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作为德国立法造就的“第三种族”,他们处境尴尬,居于失去权利的“纯犹太人”和清白的德国公民之间。“因为有这样的歧视,要求获得特殊对待的压力也就落在同事、上级、朋友和亲戚们的头上。结果,在1935年设立了一项法律程序,对混血儿重新划分,使之进入一个更高的类型……这就是我们所知晓的Befreiung(解放法令)。”在知道了付出的努力并不会完全无效,同时血统上的证明可能被有效地否决和撤消之后,压力就变得更大了。而个人能够———而且很多人也确实———在证明自己确有所长之后(德国最高法院规定“光有行为还不够;行为所反映的态度才是决定性的”)得到真正的解放。甚至像行政长官基利(也是一个混血儿)那样,由于在屠杀犹太人过程中贡献突出,他的自由证明书竟然是作为圣诞礼物,悬挂在特别邮差送来的家庭圣诞树下面。

  这种安排的残忍之处在于,它所要求的观念与信仰以及它所鼓励的行为,给纳粹的总体规划提供了合法性,使之可以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也包括受害者在内。在争取微不足道的特权、享受赦免的身份或者仅仅是已属于整个毁灭计划之内的延期执行(stay of execution)的同时,受害者和那些试图帮助他们的人都默认了这个计划的前提条件。比如说,如果一两个人根据他过去的特长享有免于职业禁令限制的权利,那么实际上就是有人同意,如果没有这样一种特长,那职业禁令就是理所当然的。

  承认这些特权类型在道德上的灾难,是每一个被要求在他的情形中有所“例外”的人都暗自承认了这种规则,但很明显,这一点从来没有被那些奔波于获得“特殊情况”,以此来要求予以优待的“善人”、犹太人和非犹太人们所掌握……比如甚至在战争结束之后,卡兹特纳(作为一名匈牙利的犹太领袖,为把一些受他监护的人从死亡集中营救出来而与纳粹展开过谈判)为成功地拯救了纳粹于1942年公开宣布的一类“杰出犹太人”而感到自豪,虽然在他看来一个有名的犹太人并不就比一个普通的犹太人更有活下来的权利。

  在争取赦免的过程中,有充足且各不相同的机会来增加这种规则的权威性(到最后,它被当做一种寻求个人特权的权利而得到巩固)。在大屠杀的每个阶段,虽然形式变动不居,但都提供了这样的机会。比如说,对德国犹太人来说,这样的机会就特别丰富而精细。那些在一战中曾为德国战斗的,在战斗中负伤的,以及因作战英勇而被授勋的犹太人都被宣布属于特殊情况,很长一段时期内,功劳略逊一筹的同胞遭受的限制大多数对他们不起作用。这种本身乃是例外的规则把人们的注意力从更具普遍性的规则上引开了。在这种规则中,只要同时接受使一般规则和例外情况都算得上合理的假设———“正常的”犹太人、“这样的”犹太人不应当享有德国的公民身份所赋予的普通权利———那么不管是谁在其中发现了个人机会都可以要求获益。这种规则招致了连连不断且论证严密的申诉、一封封的推荐信、支持有名望的个人、朋友或者生意伙伴的从中斡旋、急切地寻觅文件和证据等等,这一切为反犹太法案生成的新事态得到风平浪静的和解贡献非凡。一些正义的非犹太人尽其所能为他们认识、喜爱或者尊敬的人确保权益,在他们给当局的信中强调,因为这个特殊的人为日耳曼民族做出了独特的贡献,他不应该受到残酷的对待。教士们忙着保护转变信仰的犹太人———犹太人中最初的基督徒。在这里面,个人需要成为一个特殊类型的犹太人,以抵制歧视和迫害的原则,被心照不宣地接受了,或者至少得到了人们的适应。

  总的来说,有些人和群体过于急切地坚持自己有独特的品质以及获得更好待遇的权利。最显著的一个例子是在西欧的被占领区里,“原有的”犹太人和“迁入的”犹太人之间众所周知且处处存在的分歧。这种分歧的先例在于安居乐土且一定程度上被同化了的犹太社区长期以来一直都敌视那些粗鄙、无知、操一口依地语的东欧同胞,在他们看来,后者令人生厌的鲁莽对他们自己来之不易的受人尊重是一种威胁。(在世纪之交的时候,英国古老而又富有的犹太家族不惜替为躲避俄国屠杀而逃难的穷困潦倒和没有受过教育的犹太大众支付返回的费用;在德国,“比德国人更德国化”的家世古老的犹太人“想要摆脱反感……将其转移至贫困而未被同化的外来同胞的身上” 。造成这种对东欧小镇的犹太人高高在上、不屑一顾立场的老传统妨碍了西欧的犹太社区领袖把东部犹太人的命运理解为他们自己将来命运的一种模式;命运没有了共同性,可以想像,如此不同的历史与文化也就产生不出团结一致的策略。当英国广播公司在荷兰广播发生在波兰的集体屠杀的消息时,犹太委员会的主席,大卫·科恩,斩钉截铁地否认了它会与荷兰犹太人的未来有什么关联:

  德国人以暴力摧残波兰犹太人的事实不能作为他们也会同样对待荷兰犹太人的理由,首先,因为德国人一直坚持认为波兰犹太人道德败坏,其次,在尼德兰,跟波兰不同,他们不得不规规矩矩的,还要注意公众的舆论。

  这种自鸣得意的观点不仅是对这个世界异想天开的、童话般的观念,对它的持有者来说,它还带有潜在的自我毁灭的结果。世界观决定行为,组织化的犹太社区坚信他们自己有优越性的行为极大地降低了犹太人对纳粹政策做出统一反应的可能,也极大地便利了“逐步的毁灭”。犹太社区的领袖纵然为外来的犹太人在他们眼前遭到围捕、监禁与放逐而深感同情,但他们也要求社区成员要为了“更高的价值”保持镇定与克制,不去反抗。据阿德勒的研究,早在1940年9月法国犹太人的策略就已经明确了,针对德国占领部队宣布的区别对待,无疑要有优先选择的等级次序:“此策略首先要做的是尽力保证法国犹太人的继续存在———它的目标不包括外国的犹太人。”它假定对法国犹太人的继续存在而言,“外来的犹太人是个累赘”。犹太机构同意维希政府的决议,保护法国犹太人的代价就是把移民丢给德国人:“毫无疑问,法国的犹太人赞成维希政府的观点,即在社会上和政治上外国的犹太人都是不受欢迎的”。

  以个人或群体特权的名义拒绝团结(尽管不是直接地,这也总是意味着同意并非所有的目标群体成员都值得继续活下去,同意应该按照准确评估“客观”品质的原则来给予差别对待)不仅在社区间的关系中表现突出。在每个社区内部,也期盼着、争夺着差别对待,而犹太委员通常被置于生存掮客的角色。全神贯注地想着“拯救你所能拯救者”的策略,使得要被害的人甚至不能稍稍看到正在迫近的命运的可怕特质。这就给纳粹一个机会,锐减其花费并以最小的麻烦实现了他们的目的。用希尔博格的话来说:

  通过逐步驱逐犹太人,德国人取得了令人侧目的成功,因为那些被搁置在后的人可以找理由说,为了拯救大多数,牺牲极少的人还是必要的。这种心理的表现可以在维也纳的犹太社区中观察到,它与盖世太保签定了一个驱逐的“协议”,“认可”六类犹太人不会遭到放逐。再有,华沙犹太人区的犹太人在德国人将会驱逐六万而不是数十万犹太人的条件下赞成合作,不做抵抗。这种两分的现象也在萨洛尼卡出现,那里的犹太领袖和德国的驱逐机构合作,确保只有来自贫困地区的“共产党”分子才会被驱逐,而“中等阶级”则会无人过问。这种致命的算术也在维尔纽斯应用过,那里的犹太首领根斯宣称:“用一百名受害者,我救了一千人。用一千名,我救了一万人。”

  压迫下的生命如此被建构———在日复一日生存下去这个利益点上———以至于继续活下来的机会似乎确实分配不均;而且,它们好像是受人摆布的。个人或群体掌握的资源可用来把公共不平等转化成私人利益。如费恩所说的:

  集体死亡的威胁没有被预感到,因为犹太人区中政治经济的社会组织每天都在创造有差别的死亡机会。每个人的幸存机会依靠他或者她在阶级秩序中的位置,而整个阶级秩序来自于强制的短缺和政治的恐怖,奖赏那些最能够为纳粹直接或者间接服务的人……通过将对征服者的怨恨转移到犹太委员身上,并使人们永远相信这是一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而不是他们对我们的战争,控制体系使得面对着一个共同敌人的认知变得混乱了。

  生存策略的个人化导致了普遍争夺被认为有利或者有特权的角色和地位,也导致了讨得压迫者欢颜的努力泛滥横行———代价却总是别的受害者。通过把犹太委员当做避雷针,释放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焦虑感和侵略性。而在毁灭过程的每一阶段,犹太委员能够依靠某个特定的选区,这个选区已经得益于政策的连续转变,因而乐于支持不幸的社区官员并由此赋予当下的行动合法性和权威性。在灭亡的每个阶段———除了最后一个———都有个体和群体希冀拯救能被拯救者,保护能被保护者,赦免能被赦免者;也就是说———虽然只是附带的———去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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