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年代的“抗战夫人”“沦陷夫人”和“劫收夫人”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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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瘦鸥曾在1947年发表过一部小说《劫收日记》,以一个从陪都重庆到上海来接收的国民政府普通官员的口吻揭示了战后的众生相,里面不仅提到了“抗战夫人”,还有“沦陷夫人”和“劫收夫人”。

  

  到吃饱的时候我才想起:她跟我是四二年在桂林同居的,就是当时大家所说的“抗战夫人”。我在省城广州另有“沦陷夫人”,她心里是清楚的。这一次要是放我先走,那接收大员太太的风光就只能完全让给我的“沦陷夫人”了,叫她如何甘心呢?

  在这部讽刺国民政府大员们贪财好色的小说中,擅长写市井生活的秦瘦鸥写出了当时人眼中贪婪的“抗战夫人”和经过战争的磨难人老珠黄的 “沦陷夫人”:

  跟老婆已经六年不见。胜利之前,我不但把她们母女俩的生活丢在脑后,置之不顾,还另外跟亚玉发生了同居关系。胜利之后,我也没有托人去找她们,连信都不曾写,听到她生病,我才寄了些钱去,但始终没有打算过应该回省城去看看她们。现在她们自己找来了,我心里总觉得有些那个……(沦陷夫人)冯昭仪原来只比我大一岁,但现在看起来,却是又黄、又瘦、又老,真像四十五六岁的半老太婆。她抗战前就当小学教师,我到了后方之后,听说她一直也是靠着教书来养活自己和亚杏……(她)一身寒酸不堪的衣衫夹在一起下机的那些穿红着绿的乘客中间,简直把我的脸丢尽了。娶了这样的老婆,不弄一两个妾侍,除非是白痴!

  也有人将“抗战夫人”的大量涌现归咎于太太们不肯吃苦,不顾民族气节,甘愿住在沦陷区。他们声称:战时,男子以住在沦陷区为耻,

  因此他们三番五次设法去接眷,可是他们的夫人,有的是怕长途的跋涉,有的是贪家乡的安乐,迟迟不肯就道。这不免使他们的丈夫大失所望。先生们在失望之余,同时又不耐羁旅中的寂寞,于是有的人金屋藏娇,有的人则寻佳偶,也有竟然公开的另结良缘,堂堂皇皇的举行结婚典礼。……大家都说做大事业的人,必定先要获得精神上的安慰。所以他们以为这种举动,在丈夫方面是情有可原。要是用旧的眼光来看,男子们一点点风流逸事,与一生做人的大节无关。何必大惊小怪加以“重婚”“遗弃”的罪名呢?因为这一类奇形怪状的人,在社会上渐渐地多起来,于是很自然的,就产生了一种新的尊号——抗战夫人。名正言顺,这是再确当也没有的。

  现在胜利来到,普天同庆。顽敌投降之后,“抗战”已成过去的名词,只怕“抗战夫人”也是一种过去的人物了。许多在后方服务的先生们,已经陆续回到收复区。但为交通工具的限制,他们的新夫人,留在内地,备尝独居的滋味。这是多么凄凉啊!到了政府规定第四批人员移动的时候,她们大概也要回来了,安乐的家庭要从此多事了。就是老夫妻在法庭上相见,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不过我们要知道,在一片复员声中,这正是丈夫复员的时候。他们家里的太太也说:“最后的胜利是属于我们的呀!”休矣,抗战夫人!

  

  萨本驹案:抗战夫人与沦陷夫人对簿公庭

  可是,休矣谈何容易!战后最著名的一场“抗战夫人”与“沦陷夫人”的讼案发生在1946年的上海,因涉案男主角是“海军上将萨镇冰的侄孙萨本驹”而格外引人注目。

  萨本驹曾在上海从事地下抗日工作,立有战功,后调至安徽屯溪工作时,与女同事史璧人发生爱情,结为“抗战夫妻”,并育有一子。但萨本驹此前已娶陈季政为妻室,也育有子女。此案“由检察官以妨碍婚姻罪对萨本驹及其抗战夫人史璧人二人提起公诉”,控辩双方就原配夫人陈季政事先是否知情展开了辩论,退庭后“抗战夫人”和“沦陷夫人”还在庭外争夺萨本驹,引得围观群众哄然大笑。

  此诉讼案因牵涉政府官员、名人之后,充分地满足了普通民众的围观欲望。此案一审判决“萨史两人,各处有期徒刑四月,缓刑两年,如易科罚金,则以五百元折算一日。”二审撤销易科罚金,但维持了二年缓刑。并称如果“通奸”行为再次发生,将执行一审所判四个月的刑期。但三人的婚姻纠葛没有随着宣判而解决,萨本驹并未回到“沦陷夫人”身边,到次年8月,陈季政侦得萨史二人“赁屋同居于愚园路五三二弄六十号,有继续通奸情事”,遂报警将二人逮捕。8月19日,“双方代理律师,在静安寺路荣康酒家对此事提出谈判,结果决定由萨氏给付陈季政生活津贴三亿元,正式宣告离异。”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篇》对于重婚、通奸等罪原有明确规定,法院亦可做出相应判决——如上述案件,但依法宣判,并不能真正解决此类“伪组织”问题。抗战胜利以后,政治上的伪组织或许容易解决,因为这些伪组织已经随着战争的结束而土崩瓦解,但是家庭内部的伪组织则不然,它们因战争而起,却无法因战争结束而自然消亡。

  《快活林》杂志1946年第21期就登载了有关著名剧作家田汉“两位抗战夫人”的消息,“他有两位‘抗战夫人’,先后都同居过,可见才子毕竟风流……到上海来,听说田汉是和这位近四十岁的林女士来的,可是安娥也跟踪而至,于是林女士和安娥之间,便发生了些很不愉快的事件。”

  这则报道里提到的“两位抗战夫人”,一位是人们熟知的田汉夫人音乐家、作家安娥,另一位则是罕被提及的林维中。战时两位夫人,一个在桂林,一个在重庆,两不相干,但三人的纠葛在战后终于闹成了轩然大波,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女声》杂志主编王伊蔚晚年在口述回忆中亦提及此段往事,“有一次田汉的妻子来了,给我们讲了田汉与一个女子的婚外情。田汉是共产党的大人物。由于当时国民党报纸用这件事来攻击进步力量,所以我们就没有刊登文章声援田汉的妻子,即便我们非常同情她。”王伊蔚对林维中是表示同情的,但身处纠纷漩涡之中的安娥则认为人们更多是抱着幸灾乐祸的心理来窥探别人家的私隐,在“抗战夫人”和“沦陷夫人”的闹讼事件中,尤其当这些男人、女人又是名人的时候,格外能够引发看客的兴趣。1948年2月8日,安娥接受《新民报晚刊》的记者采访,将自己对于婚姻爱情的看法通过记者之口予以传达:

  女人为什么非常看重结婚这个形式?在封建社会里,女人就是依靠这种形式来取得她的合法地位的。其实,这是非常可怜的地位,假如男女的结合是基于爱情的话,同居也好,结婚也好,有什么关系呢?企图用结婚这一形式作为爱情的保障,那是不可能的。因此,我觉得一旦男女分离,他或她所遭受到的损害,是精神的,也是无法计算的,同时,想根据因结婚或同居而取得的地位,来判定损害的赔偿,也是一样不可能的。

  所以,“抗战夫人”这类“伪组织”并不每个都像《一江春水向东流》里所表现的那般极端。在萨本驹的案子中,萨的辩护律师就提出“萨曾奉委员长之命,营救英大使陆军武官韩达中校,裘瑞德少校,及开滦煤矿总经理兼英国新闻处长华慈等至渝……因而获委员长之褒奖,此事虽与本案主体无关,但萨有功于国家,亦可作判决时之参考。且萨与史之结合,实基于同事工作之感情密切之关系。”因此,来自抗战前线或大后方的重婚丈夫和“抗战夫人”才能像萨本驹这样不再受困于传统家庭伦理,而以民族大义来对抗家庭小节。

  “抗战夫人”大量涌现的时代背景是战争状态下,传统大家族崩解,中国传统社会事关大节的家族礼法、五服之礼无法维系不变,被迫大大松动。20世纪30年代初,刚刚通过《民法·亲属篇》为“一夫一妻”的现代婚姻制度确立的法律地位,也因“抗战夫人”层出不穷而受到空前挑战。但是,战时性别关系错综复杂,实难以对错是非做简单判断。(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

  

  本期编辑:王新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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