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十篇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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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析篇1

  关键词:汽车限购 城市公共政策 政策分析 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背景:政策过程

  1.政策问题

  北京市的交通问题始终是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北京的交通拥堵状况亦是难以解决的一大难题。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汽车保有量达约481万量,平均4人拥有一辆汽车。这个数字虽然较国际发达城市水平并不算多,但是考虑到北京目前的城市建设规模和结构,以及未来的趋势判断,延缓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成为了政府首先考虑并着手解决的问题。

  2.政策决定

  政策决定事实上是一个包含基本政治行为的过程。在北京出现较为严重的交通拥堵情况且长期影响城市运行后,通过政府的干预而进行的基本决策行为便成了必要措施。因此,基于以上问题,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正式公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包括了两点:一是对市汽车总量进行年度控制;二是研究制定交通拥堵收费方案。

  3.政策实施

  既条例日伊始,北京市便全面施行《限购令》。其条例内容可大致概括为如下:

  (1)2011 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 万个(月均2 万个),个人占88%。每月26 日实行无偿摇号方式分配车辆指标;

  (2)非户籍居民北京购车需连续5 年以上缴纳北京社保和个税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只需1 年居住证明。此外,外地牌照交通高峰时段禁行五环路(含)以内;

  (3)将研究制定重点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择机实施;

  (4) 更新指标无需要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

  4.政策结果

  自2010年“限购令”实施以后,北京的汽车市场和总汽车保有量的数据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2011 年全年北京二手车销量为40. 1 万辆,同比下降22.2%,其中,销售量中有8万余辆还是来自2010 年底的备案车。其次,汽车经销商的销售规模大幅下滑。北京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中,汽车实现零售额1313.2 亿元,同比减少360 亿元,下降21.1%,影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零售额下降7.1 个百分点。可见,限购对汽车市场的打击是巨大的。第三,在北京市2011 年新车销售的40万辆中,70%的销量是换购而非首次购买,从这个角度来看,限购仅抑制了首次购车,不仅对销量和经济产生了影响,也并没能很好地控制新增汽车额度。北京市限购政策的规定,首次购车即便是二手车也要通过摇号获得指标,将新车购买与二手车购买指标合二为一,使得汽车购买途径有限,销量骤减。[2]

  同时北京市的汽车保有量也发生了变化,下表为北京市2003-2013年各年度汽车保有量的数值(单位:万辆):

  年份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汽车保有量 229.6 258.3 287.6 312.8 350.4 401.9 480.9 498.4 501.7 539.8

  二.方法:公共政策分析

  事实上,政策分析仅仅是一种方法(论),即一个用以产生可用的或与政策相关的知识的标准、规范及程序的系统[1]。而在这个案例中,可以明显看出政策目标与政策结果实际上并不仅仅是个涵盖关系,其更像是一种反复的、并具有相互作用的反应程式。以下来简要论证政策目的与实际绩效的关系和实现机制。

  对于北京市的汽车限购令政策,其中政策的提出直接指向的问题就是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的增长。该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所控制的重点在于消费者非理性的汽车需求,即不必要的购车计划。因此政策结果是政策目标的直接性原因,其核心思想即是通过政府的市场操作,以实现对城市社会问题的缓解。

  首先,从市场来看,原本汽车供需市场是存在一个契约的,这个契约是建立在市场规模经验值与预测值基础上的。限购令的施行,是对这个经验模型的破坏与重组,使得原本的供需关系向供给非自然降低的方向移动,这种比例悬殊的供需关系导致部分需求者放弃非必须需求,从而降低整个群体的汽车保有量,以此完成政策的目的。

  其次,从购买方来看,所遇到的问题不仅仅是汽车供给方的市场紧缩,同时考虑到北京目前的人口结构,使得北京市存在大量非户籍人口的购车需求。对于非户籍人士的购车条件更加限制了购买方的购车实行范围。在这种压力下,需要购买汽车的条件未满居民就不得不等到达到年限条件才能进行车辆购置,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集中购买现象的出现,也形成了一种年限控制的需求梯队,保证汽车保有量的有序增长。

  综上,可以看出限购令政策出台的目标实际上即是通过调控原本市场的供需关系的平衡与提高部分潜在购车人群的购买门槛来达到其预期的绩效――控制年保有量来达到降低交通压力的结果。在这种目标―结果的关系研究后,结果―目标的反向分析便是接下来的工作,即绩效评价。

  三.结论:政策绩效评价

  实际上,公共政策分析中回答的问题主要是:“发生了什么,怎么样,为什么?”而评价回答的问题则是:“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如果仅仅是关注目标所希望达到的结果,这并不是政策分析问题的目的。而在其中,政策问题具有最重要的几个特征:相互依存、主观性、人为性与动态性。[1]问题系统实际上是个混沌的非实体,因此在对政策结果进行评价时,需要认识到这些特征。

  在进行以上的阐述后,接下来转向对该政策分析的“评价”的定义。考虑到评价在该语境下并没有一个恒稳的含义,于是在此处将其较为确切地定义为,提供政策运行结果所带来的价值方面的信息。这样就可以拥有就与其他政策分析方法相区别的两个特点:

  目的价值(焦点)

  价值两面性

  因此对该政策的评价依这两个方面展开:

  (1)目的价值

  与分析不同,这一步的中心内容是对政策的有用性或价值作出判断,其关注的重点在于政策制定时希望贯彻的价值取向是否达到了所希望的社会功效。右图为2004-2013年各年北京市汽车保有量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政策施行的2010年前后北京市的年汽车保有量增长速度有着明显的差异,2010年之后的汽车保有量的年增长量出现了大幅的下降现象。根据之前的分析,可以确定这种增长量的减少是归结于限购令的实施。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政府进行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必然是遵循某种立场的价值取向来进行决断的,这种价值取向的结果不一定是所有人都接受的(事实上也不可能),但的确是要有显著成效的。

  因此,对于该政策的原始目的价值来说,限购令的实施结果与目标内容是处在一个吻合态上的,这个状态就当前来说是较(政策实施)之前满足政策初衷的。

  (2)价值两面性

  以上讨论了政策结果与政策(明确性)目标的价值相关性与真实绩效。然而隐含在评价背后的价值取向具有双重的性质:反映在政策目的性的角度和社会反馈内容的角度(这里的两面性应与正反性有所区分)。

  立法预期的效果的确收到了一定成效,而在整个社会的其他方面中,限购令明显给诸多活动链带来了负面效应。

  首先是对汽车产业与汽车市场形成的冲击,尽管“汽车限购”并未直接针对汽车生产厂家和汽车销售商,但必然影响到汽车的产销量,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将因此受到严重打击。其次是“灰色经济”的培植,。“汽车限购”一方面对公民的财产权利作出了限制,另一方面却又赋予了车牌或者购车指标以价值和利益。

  其次在消费者层面来看,当汽车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刚需的时候,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抑制消费的做法,这种形式的抑制最终会畸变为另一种形式的出现――灰色市场。本可正常交易的活动一旦成为有限资源,“代购”、“占坑”等竞争形式便会孳生。若是加上监管不严,灰色市场可能会搅动正常的市场运作。

  因此,在政策目标的价值取向下,得到的价值反馈不仅仅是原本的目的结果,更多的可能是非同领域的旁生问题的出现。这种双重的价值结果是值得探讨的,并不是说因为存在另一面性就放弃某政策的初始价值。政策分析始终是动态的,目的和结果也是相互反馈的,在这种动态变化中,对价值尺度的把握以及整体社会环境的考量才是最重要的。

  参考文献:

  政策分析篇2

  关键词: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积极 稳健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变化,我国实施的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一、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我们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与过去两年的积极财政政策相比,当前的积极财政政策在着力点上已进行调整。令人关注的是,对我国今年财政政策,会议提出了“结构性减税”内容。通过税制的调整与完善,我们可以为服务业、小微型企业等减负,以此促进经济的转型。

  在201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下,我们应扩大财政支出,而且通过增加“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投资,不断扩大民生投入,可以反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2012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投资领域。

  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与去年我国货币政策总体上还是偏紧相比,今年我国实施了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的要求,兼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国家重点在建项目、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储备资产的投资和风险管理,提高投资收益。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发挥好融资工具的作用,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密切监控跨境资本流动,防范“热钱”流入。

  三、关于今年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调控目标的分析

  1.建议央行采用信贷调控模式

  我们以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为主要调控手段,以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资金利率为中介调控目标,通过调整银行间市场基础货币的供应来间接实现既定的信贷目标。

  2.将“稳增长”的重点放在积极的财政政策上

  2012年宏观调控政策的主基调是“稳增长”,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比,稳健货币政策的发挥空间有限。我们应该发挥出财政政策的作用,加大民生建设的投入如医疗卫生等。同时,优化产业结构,更早地实现产业的转型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3.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与节能减排

  科技创新与节能减排是发展方向,对于2012年的经济发展这仍然是十分重要的。我国正在努力从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创造,这对于科技的创新有着十分高的要求,企业应该加大对创新的投入力度,国家也应给予很大支持。而节能减排这一点就更不用说了,它对于我们的环境也好,可持续发展也好,都是非常重要的,不容忽视。

  4.扩大内需,对冲外部风险

  众所周知,世界市场的金融危机还在蔓延,从冰岛到希腊到西班牙都是如此,而德国也被此连累,欧元区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而英国这个与欧元区有着密切经济往来的国家也被波及。所以我国对外贸易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美国等国家所设置的贸易壁垒也给我国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损失。因此我们应该扩大内需,把眼光投向国内市场,也应该想办法扩大居民对国产品牌的购买力。同时我们还应该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增强市场自身的调控能力。

  财政政策加上货币政策是政府对投资市场的一个政策态度,往往能够左右市场的运行趋势,所以必须重视对财政政策的分析,从而把握投资市场大的运行趋势或者一段较长时间内的价格运行趋势。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2012年我国经济的走势将会更好,市场将会得到稳定,促使经济平稳较快地

  政策分析篇3

  关键词:政策分析职业伦理价值冲突

  一、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特殊性

  自德洛尔1967年在《公共行政评论》杂志上发表了《政策分析家:一个政府部门中新的职业性角色》以来,“政策分析者”一词已普遍地用以指称那些职业从事政策研究的学术家或实践者,与这一特殊角色密切相关的职业伦理也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公共管理的职业伦理存在共同性质的东西。在世界一切民族当中,他们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确立了一些共同的价值准则与伦理标准,我们可以称之为黄金法则,如对生命的尊重,诚实,公正,廉洁,负责等。此外,民主的价值和原则,如公共利益,个人权利,正当程序,责任等,也为公共管理的职业伦理奠定了基础。

  然而,政策分析者总是面临着相互竞争的价值冲突,从而陷人典型的伦理困境。解决这种困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自身职业角色的定位,更有赖于政策分析者自身职业伦理的养成。美国行政伦理学家库珀认为,要解决这种伦理困境,不仅要求改革外部控制资源(法律、组织制度和规章等),还要求政策分析者积极运用自己的伦理自主性,抵制不道德的组织或组织上级的不负责任行为。而这种伦理自主性的获得,需要通过政策分析者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内部控制资源(个人价值观、信仰等)。这种内部控制资源也就是本文所探讨的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它是政策分析者在政策过程中运用内心信念和是非、真假、善恶标准进行认识和判断。同时,它并不直接或简单地批评对错、是非或者得出结论,而是旨在提高政策分析者的思想深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不同观点

  有关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方面的研究,存在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围绕着政策分析者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而展开。归结起来,学者们大致有三种看法:

  第一,公共利益代言人角色。阿奇博尔德认为,政策分析者要做的工作是改善公共政策,而非帮助委托人。尽管政策分析的资助者施加压力,分析者还是应该把自己看成是更广泛的政治利益的代言人,而不仅仅是某个组织的人,分析者应该对公共福利事业更感兴趣。但即使是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不难发现这一逻辑推理中所具有的理想主义成分,传统自由主义的核心假设是理性公民的存在,即人都是有理性的,并能够在理性的指引下行动,因而“人民的统治”是正当的。由理性公民通过现代民主制度选举产生的政府也是理性的、负责任的政府,而一旦出现严重的、持续的非良性活动,公民最终能够以法定的形式和途径改变政府。

  第二,党派利益代言人角色。鉴于“追求公共利益论”可能具有的乌托邦色彩,以美国学者查尔斯·林德布罗姆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策分析者应当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不应追求虚无缥缈的“公共利益”,而应当是党派利益的追求者。这是因为,现实政治生活中并不存在抽象的所谓“公共利益”,而只存在“共享利益”;现代民主政治无一例外地都是政党政治,本质上呈分散状态的共享利益只有通过党派之间的“观念竞争”以及投票、交易等类似市场行为的过程才能形成。既然每个人不可避免地都有自己的党派观念,那么政策分析者就不应回避“党派偏见”,而应当坦率“承认对一些可能的利益和价值选择引导着他的工作;要尽可能的表露他的选择;不宣称他的价值和利益对每个人都有好处。

  第三,医生、律师角色。通格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根据现代经济学中的委托理论,建构出“信托模型”,以此界说政策分析者的角色。这是一个以公共利益为背景、对委托人负责的模型。这一模型中实际由双重委托—关系构成:(1)委托者与政策分析者之间的委托—关系;(2)公民与政治家、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在(1)中,“政策分析者直接委托人是谁?他应向谁负责?”是非常清楚的,因而较少发生争议。但在(2)中,由于委托—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十分清晰,也缺乏相应的政治理论支撑,从而容易引发争论。通格的答案是:分析者要对委托人负责,但也要将维护公众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

  三、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基本内容

  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伦理,不同于医生/病人,律师/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它涉及公共责任和广大民众利益的实现问题,具有多层面内容。正如魏陌所建议的:“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有义务维护他人的基本权利,支持我们宪法中的民主程序、促进分析和个人诚实。这些价值在我们的伦理评估中普遍支配我们对顾客的职责。尽管如此,我们应该对顾客选择不同价值间冲突的方式表示理解,而且我们也应该对我们分析的预测能力持一种现实的谦虚态度。

  (1)道德品质的准则。职业道德实质上就是责任与义务的表现。政策分析师具有双重责任: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前者产生于“顾客导向”所形成的“委托人/人”之间的职业关系,以及法律、组织和社会对政策分析师角色的需要;后者基于一种信仰、价值和偏好所组成的内在驱动来指导如何去做。

  (2)行为选择的准则。政策分析包括对政策方案的预测、回溯和评价,其本质是基于客观分析之上对方案的选择,既包括价值认识也包括价值创造。因此,它体现了主观与客观、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首先是政策分析应合乎政治性: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来看,政策分析都是政治大环境中的一环,因此,作为一个称职的政策分析师,必须要对外在的政治环境有所了解,促使分析方案通过决策者的选择;其次是政策分析应合乎行政性:政策分析作为政策主体的价值取向,必须通过政策目标群体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第三是政策分析应体现创造性:政策分析师应该既立足于现实,又着眼于未来,要适应环境的变化,敢于创新。

  (3)价值判断准则。价值判断要以事实为根据。事实与价值的结合是政策分析的基础。政策分析师的价值判断就是对事物、社会现象和人的行为在伦理意义上进行估量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影响政策主体的价值方向、行为决断和价值追求。价值判断应体现社会责任。政策分析师应从专业上为弱势群体发声,为“沉默的牺牲者”代言,并由此来确保分散利益在决策过程中受到应有的重视。

  四、如何加强我国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建设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政策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的起步较晚,还有很长的一段发展之路,如何借鉴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促进我国政策分析领域的发展,培养适应中国国情的政策分析人才,对于推进我国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包括:社会公正、民主化、科学化、以及服务原则。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准确迅速、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要把握全局,又要照顾局部。这些概括性的特征在中国公共政策分析中是要具备的。库珀在其论著《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也曾说过,“显然这些抽象的概念是令人困感的,而且也不给行政人员的实践活动提供十分有用的指导,但它仍然存在于我们的政治传统中,政策伦理法规中,辞藻华丽的演说中,以及存在于我们对危机突发事件的反思中。理所当然地,它也存在于我们对公共政策目的的思考和对公务员责任的思考中。”

  参考文献:

  [1]张昭庆,闫博慧,张陆庆,.律师职业伦理的价值分析[J].职业时空,2007,(2).

  [2]张斐松,.政策分析师的角色定位与职业伦理规范[J].广西社会科学,2005,(12).

  政策分析篇4

  关键词:长沙市 “禁摩”政策

  一.政策回顾

  经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长沙市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

  根据《若干规定》第五条: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可以限制、禁止摩托车和其他车辆的通行。5月1日后,禁止摩托车在中心城区通行。

  “禁摩”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简称。但这一政策过程并非如此简单,在政策过程中牵涉到诸多利益关系。长沙市的“禁摩”经历从制定到执行、反馈的基本政策过程,反映了公共政策变迁的基本特点。

  二.长沙市“禁摩”政策的实施背景及原因

  (一).长沙市“禁摩”政策的实施背景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13亿中国人口将逐步向600个大中城市集中,如继续使用粗放型的城市交通管理方式,必将面临挑战。所以必须改变城市交通增长模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倡自行车等健康交通工具的使用。随着政府对发展公共交通认识的加深,“禁摩”也被提上了日程

  (二).长沙市“禁摩”政策的实施原因

  1.摩托车通行效率低

  在《若干规定》颁布之前,长沙城区共有在册摩托车8.7万辆,在城市交通中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根据长沙市交警大队计算,如换算成标准小客车当量,摩托车总量占城区机动车总量的8.9%,摩托车出行人数仅占出行总人数的5.65%,通行效率十分低下。

  2.“涉摩”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频发

  据统计,摩托车占道行驶、逆行、闯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2006年以来,长沙市涉摩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的40%和45.3%。2007年以来,长沙交警部门查处摩托车等各类违法行为达35万起。摩托车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车种之一。已经实施“禁摩”政策的城市,其交通秩序均有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数大幅下降。

  此外,摩托车还是“两抢”的主要交通工具。

  3.摩托车尾气污染严重

  据环保部门测定,一辆摩托车排放碳氢化合物PPM100至2100,与小汽车接近,其发动机产生的噪声达80至100分贝,比小汽车高出25.9%至30.7%。由此可见,摩托车所带来的污染并不亚于汽车。

  三.长沙市“禁摩”政策的目标分析

  公共政策的目标是政策问题解决程度的设定。“禁摩”政策的制定实质上是对个人利益结构和行为规范的设定。针对确立政策目标应该注意的问题,结合长沙市“禁摩”政策的具体内容,笔者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政策目标的针对性分析

  目标的针对性分析是政策针对问题本身表现切合程度的分析。长沙市“禁摩”政策针对的问题是摩托车通行效率低、“涉摩”交通事故多、“涉摩”刑事案件频发及尾气污染严重几个问题。“禁摩”政策确实针对了几个问题的元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政策目标的可行性分析

  该分析是对目标实现所需条件和资源具备程度、环境条件的分析。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和长沙市创建“宜居城市”大背景下,交通出行和生态环境保护成为长沙市近几年工作的重心。因此,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长沙市“禁摩”政策有很强的政治可行性。

  (三)政策目标的规范性分析

  目标的规范性分析可分为以下三方面:第一,政策目标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是否相符;第二,政策目标是否符合人类道德理想(即伦理目标)和道德规范;第三,政策目标是否追求公共利益。

  长沙市“禁摩”政策是在《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国家标准的指导下,在长沙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政策意见征询、听证会、新闻会等意见征询过程而形成的,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类道德规范的。就其针对的问题来说,是追求公共利益的一项政策。

  (四)政策目标的具体性分析

  政策目标具体性旨在判断一项政策的语言是否明确、时空条件是否具有严格限制。

  根据《若干规定》,该政策对实施的具体范围进行了精确划分,对政策实施的具体时间进行了严格规定,对违反该规定具体行为的惩戒措施做出了严格量化。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该政策在制定的具体性上是十分严格和严谨的。

  四.长沙市“禁摩”政策的手段分析

  政策手段实质是为达到特定政策目标的具体政策工具。政策工具是指政府为实现公共政策目标所能采取的各种手段的总称。根据政府运用公权力对个体选择的干预程度不同,政策工具可分为三种类型,即自愿性工具、强制性工具和混合性工具。因“禁摩”政策是基于政府公权力基础上的公共政策,无法运用自愿性工具。所以笔者仅从强制性工具和混合性工具两方面对该政策进行手段分析。

  (一)政策实施的强制性工具

  强制性工具是政府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运用所拥有的公权力对人们行为的一种限制。

  《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暂时扣留车辆至指定场所。

  (二)政策实施的混合性工具

  混合性工具是指政府通过干预人们对成本收益的估计来影响人们选择的一种政策实施手段。混合性工具包括了信息与劝诫以及政府补贴。

  1.信息与劝诫

  在《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前,长沙市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向市民详细说明“禁摩”政策实施的原因,及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同时通过社区街道进行挨户宣传。利用这种最温和的手段,引导公众做出政府希望的行动。

  2.政府补贴

  根据《若干规定》,长沙市将对注册登记的城区号牌摩托车实行报废补偿机制。

  这种政府补贴行为,不仅能够以较强的可接受性鼓励政府期望的行为,也改善了该政策实施的质量,与强制性手段形成互补的效果。

  五.小结

  以上分析可以归纳出长沙市“禁摩”政策的本土性和特殊性,这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清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本土化具体政策。

  通过以上针对长沙市“禁摩”政策的分析,结合我国现行公共政策变迁过程,可以得出以下几点普遍认识:

  第一,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之下对公共政策的影响最大的依然是领导者。他们基本上集政策问题提出者、制定者、操纵者于一身,在公共政策的提出、制定、执行等各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二,现代社会中要重视思想库对公共政策的影响,特别是非正式思想库的潜在影响,使各种利益表达畅通,各种利益诉求得到体现并使之达到平衡。

  第三,要保证政策合法有效地运行,首先就要保证政策的合法性。政策合法,不仅包括政策要合符宪法和法律,还要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

  第四,政策执行方式的选择,要符合行政伦理,不能简单地判断一个事情的“好”与“坏”,而要从多种维度、多种视角来分析问题。

  第五,要了解多元社会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在政策运行过程中,往往存在多种利益主体的博弈,特别是在公民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会不断涌现出各种利益集团,他们的影响和作用将在政策运行过程中显得越来越突出。因此,在政策运行过程中,要更加充分地考虑到这些利益集团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颖 何华兵. 政策过程理论的多维分析――以广州市“禁摩”政策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 , 2008年12期

  政策分析篇5

  【关键词】会计政策组合选择;极端组合;影响因素

  一、引言

  国外许多会计政策选择研究除了考察企业选择或变更单个会计政策如存货发出计价中的后进先出法(LIFOl或先进先出法(FIFO)等不同的会计政策的动因以外(Abdel,1985;Arcelus&Trenholm,1991;Frankel&Trezevant。1994;Huclh-es.Schwartz&Thakor,1995;Fredinanad,2001;Tan.省略)和上市公司资讯网(省略)。上市公司再融资信息还来自新浪股票与财经网(stock.finance.省略)提供的2007年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信息。行业分类和代码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提供的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行业代码为准。研究中使用的数据全部采用手工方式录入。样本选取标准是: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并具有相关期间的会计信息资料,以此共选取了1461家上市公司作为全部分析样本。表1披露了1 461家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用情况。

  上市公司2007年度报告披露的会计政策中,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折旧计提方法、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是否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否确认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转回、坏账准备是否转回等政策的选择,其公司特征具有差异性(因篇幅有限,差异显著性分析过程略)。

  其中,先进先出法、五五摊销法、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等政策的选择与公司盈利水平和政府监管政策有关,主要取决于是否是扭亏公司、高盈利公司,是否计划再融资,净资产收益率的高低,高管人员变更的多少等因素。鉴于此,在以下会计政策组合选择分析中,有必要对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选择、确认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等五项政策进行分析。但需要说明的是,鉴于低值易耗品的价值一般不大,对我国上市公司整体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所以,在以下分析中不再考虑。因此本文以下部分将只以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选择、确认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等四项政策为例进行分析。

  本文假定采用加权平均法、确认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货跌价准备不转回等政策均会减少当期报告盈利;而采用先进先出法、确认正的或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坏账准备转回均会增加当期报告盈利。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是与公允价值计量有关的政策,本文依据选择不同会计政策的上市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多少来判断其增减。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中,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63家上市公司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总额是负数,而选择成本法的1 295家上市公司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正数,所以本文将公允价值计量归为减少当期报告盈利的会计政策,成本法归为增加当期报告盈利的会计政策。毋庸置疑,这些定义带有某些误差,这种会计政策分类仅就一般意义来说。参见表20

  如果每种会计政策均有两种程序选择,则上述四种会计政策可以有16种组合供企业选择。为了检验各因素对每种组合的影响,必须确定这1 6种组合对盈利的影响程度。

  从四种政策发生的频率和具有显著性的影响因素来看,确认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盈利影响程度最大、最重要;先进先出法、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虽然具有显著性的影响因素较多,但发生频率较少;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发生的频率较多但具有显著性的影响因素较少。因此假设某一给定会计政策组合对盈利产生的影响对所有企业都一样,同时再提出以下假定,据以评价不同政策组合对盈利的影响。

  1 假定四种会计政策对利润影响程度相同。这个假设使得对报告盈利的影响由16种组合减少到5种,表3中即为5个策略的栏目,

  策略值的高低表示选择减少当期报告盈利的会计政策可能性的大小,可能性越小,策略值越低。增加盈利和减少盈利的两个极端组合(1和16)别被设为“1”和“15”。只有―个减少盈利政策的组合用“2”表示,拥有两个减少盈利政策的所有组合用“3’’表示,依此类推。

  2 假定先进先出法和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盈利的影响程度只是确认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政策的一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则是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一半。在这一假定下,16种组合减少为10种组合,表3中即为10个策略的栏目,第10种策略即四种减少盈利的政策全部使用时,策略值计算如表3所示。

  设确认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利润的影响程度为a,则先进先出法和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利润的影响程度分别为a/2,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对利润的影响程度为874。四种方法都使用的策略值为a+a/2+a/2+a/4=2.25a。

  依此类推,可以分别计算出表3中其他9种组合的策略值(如表4所示)。

  表3列示了上市公司全部样本、扭亏样本和高盈利样本的会计政策组合分布的比较结果。经过比较三个样本的会计政策组合分布,可以发现,扭亏样本采用增加盈利极端组合的相对频率大于高盈利样本和全部样本,分别为1.49%、0.27%、0.81%;高盈利样本采用减少盈利极端组合的频率大于扭亏样本和全部样本,分别为0.54%、0、0.22%。这一结果表明,扭亏公司有借新准则执行之际增加盈利的迹象,而高盈利公司有借新准则执行之际调减利润的迹象。

  将表3中三个样本的会计政策组合分布结果与2001年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组合比较(颜敏,2006),可以发现,2001年ST样本、配股样本、国有股样本采用增加盈利极端组合的相对频率较高,且大于总体样本,分别为28.26%、23.53%、20.94%、19.60%,远远高于2007年采用增加盈利极端组合的比例:另一方面,2001年上市公司会计政策没有减少盈利的极端组合。这一结果表明,2001年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组合以增加盈利为出发点,其采用增加盈利的极端组合调增利润尤以ST公司、配股公司和国有股上市公司为甚;2007年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组合既有增加盈利的极端组合,又有减少盈利的极端组合,但增加盈利极端组合比例相对于2001年很小,不超过1%;67.92%的公司选择的会计政策组合是混合程序,即不确认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采用成本法、不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基本维持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前的会计政策选择。

  将表3中三个样本的会计政策组合分布结果与Haoerman和Zmijewski(1979)样本及Watts和Zimmerman(1978)样本比较,可以发现我国会计政策组合与国外的明显差别。Hagerman和Zmijewski(1979)样本及Watts和Zimmerman(1978)样本中选择极端组合的比例分别为12%及35%。两个样本比例的显著差异主要是因为Watts和Zimmerman(1978)样本是进行院外游说的企业。两个样本中的极端组合有两种,一种是全部增加盈利的组合,一种是全部减少盈利的组合。其中两个样本中采用增加盈利的极端组合分别占9%和23.53%,采用减少盈利的极端组合分别占3.33%和11.77%。相比而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组合分布差别并不大。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混合程序的组合,如表1中的选择第10个组合的公司占全部样本的67 92%。

  三、影响因素分析及研究假定

  反映公司特征变量的选择及其假设是基于影响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因素的考虑。

  (一)证券市场监管因素及假设

  从现有的研究中可知,对证券市场监管规定的迎合和规避是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最终目标。意欲扭亏的公司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来长久保持上市资格,预备再融资的公司和高盈利企业也将会计政策选择当作经常性的盈余管理手段(颜敏,2005)。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对上市公司虽有调增利润的客观作用,但是,由于退市管制和再融资管制并未撤销,因而证券市场监管效应依然存在。

  如果再融资管制有效,那么,计划在当年和以后年度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会努力使本年的净资产收益率达到再融资管制决定的标准,因此该类公司有可能选择调增利润的会计政策;相反,在当年已实际进行了再融资的上市公司。预计其在本年度可能选择调减利润的会计政策,以释放以前年度积累的包袱――为了再融资而尽量少计提和摊销的费用或提前预计的收入。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H1-1:“计划再融资”变量与会计政策选择策略值呈负相关。

  H1-2:“实际再融资”变量与会计政策选择策略值呈正相关。

  由于退市管制的有效性。上市公司会较多地采用会计政策选择的方式规避该管制。其中以前年度亏损的公司会选择调增利润的会计政策,以达到扭亏的目的;高盈利的公司会选择调减利润的会计政策,努力均衡公司各年的盈利。本文高盈利是指当年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全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的公司。2007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16.06%,所以高盈利变量是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6.06%的公司。

  H1-3:“扭亏”变量与会计政策选择策略值呈负相关。

  H1-4:“高盈利”变量与会计政策选择策略值呈正相关。

  (二)盈利能力因素及假设

  由于会计政策选择主要是为了达到一个预期的盈利水平。因此盈利水平较低的公司肯定不愿意选择减少盈利的会计政策。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待考察的变量。

  H2:净资产收益率与会计政策选择策略值呈正相关。

  (三)偿债能力因素及假设

  资产负债率是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本文选择这一个指标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高低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资产负债率越高越不可能选择减少盈利的会计政策。

  H1-3:资产负债率与会计政策选择策略值呈负相关。

  (四)分红计划因素及假设

  根据分红计划假设,实施分红计划的企业具有调增当期利润的动机,因而实施分红计划的公司不可能采取调减利润的会计变更策略。本文选取是否实行年薪制和高管人员是否持股作为反映分红计划假设的研究变量。虽然我国学者研究认为,中国经理人员获得个人效用最大化的途径有很多,如通过提高盈利增加晋升的机会(吴东辉,2001)、通过配股或增发股票从筹得的权益资本中谋取好处(张为国、王霞,2004),但笔者仍希望证明实行年薪制和持股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越是实施分红计划的公司,越不可能选择减少盈利的会计政策。

  H4:高管人员报酬契约与会计政策选择策略值呈负相关。

  (五)高管人员变更因素及假设

  Beatty和Weber(2003)发现预计到变更当年公司会有巨额损失且更换了管理者的公司,更有可能选择调减报告期收益的会计政策以提高亏损幅度,为以后留置盈余。他们认为,那些用过去可怜的业绩来解释损失幅度的新的高管人员,其“大清洗”的动机也许更高。李增泉(2001,2003)、朱红军(2002)也发现当我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时,会发生大清洗、计提秘密准备等盈余管理现象,并证明其变更概率与变更前的企业绩效存在显著的负相关。颜志元(2006)认为当公司管理层变更时,新管理层为与原管理层划清界限,同时为自己今后的业绩埋下伏笔,在上任初期有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巨额冲销”的动机。本文假设发生高管人员变更的公司很有可能选择调减利润的会计政策,以尽可能将较差的经营业绩推卸到前任身上。李增泉、朱红军将控股股东变更作为高管人员变更的替代变量,颜志元将董事长变更与执行总裁变更一并考虑。笔者认为,就会计政策选择而言,高管人员比控股股东更有实施权力的空间;而高管人员中,总经理或执行总裁比董事长更能关注到会计政策选择。因此本文的高管人员变更仅仅指公司总经理发生变更。提出以下假设:

  H5:高管人员变更因素与会计政策选择策略值呈正相关。

  (六)政治成本因素及假设

  本文选取资产规模的对数作为反映政治成本假设的研究变量。本文假定规模越大的公司越愿意选择减少报告收益的会计政策。

  H6:资产规模对数与会计政策选择策略值呈正相关。

  上述各变量定义及预期符号如表5。表5中预期符号是指上市公司选择减少盈利的会计政策的可能性。“+”表示极有可能选择减少盈利会计政策,“一”表示不可能选择减少盈利会计政策。

  四、多元回归分析

  为了了解会计政策选择策略会受哪些因素的影响。为此对会计政策选择策略和影响因素进行相关分析,结果见表6。

  从5个策略和10个策略的相关系数来看,大多数影响因素与5个策略的相关系数更大,因此下文的回归分析将只针对5个策略的情况进行。从各个影响因素与5个策略的相关系数来看,计划再融资、实际再融资、高管人员报酬、高管人员变更和规模等变量的相关系数非常低,因此去掉这5个变量,选取另外的4个变量扭亏、高盈利、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为了避免4个因素之间相关性过高。有必要对4个变量的相关性进行分析(表略),2007年净资产收益率与扭亏、高盈利变量的相关系数非常高。为避免在模型中出现复共线性问题。所以舍去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这样就剩3个变量参与回归分析。结果如表7。

  表7显示,模型的F值在0.001水平上显著,表明用该模型来描述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策略的因素是合适的。由此得出的结论可信。但Adj-R2只有0.0123,说明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联性较弱。表明该模型亟待改进。另外,模型中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值均小于2,表明模型没有多重共线性问题。Durbin-Watson值为0.975,经查表可知模型没有序列相关问题。

  就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而言,扭亏变量NL回归系数在0.01水平上显著,并与预期符号一致,说明证券市场监管决定的具体指标――扭亏对会计政策选择策略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扭亏变量与会计政策选择策略系数呈负相关,假设H1-3得到验证;高盈利变量LP的回归系数在0.01水平上显著,并与预期符号一致。说明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选择平滑盈余的目的仍然存在,高盈利变量与会计政策选择策略系数成正相关,假设H1-4得到验证。

  从各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的重要程度来讲。NL的标准回归系数为0.05104,LP的标准回归系数为0.03433,说明扭亏和高盈利变量对会计政策选择策略系数的影响较大且相近。高于第3个变量LEV,即证券市场监管决定的具体指标――扭亏和高盈利是决定会计政策选择策略系数的重要因素。

  建立回归模型如下:

  策略i=α0+α1NL+α2LP+aα3LEV+ξα1 (1)

  模型c1)中各自变量解释如下:

  扭亏NL(一):越是扭亏公司,越会选择增加盈利的会计政策以摆脱困境。此时策略值小:

  高盈利LP(+):越是高盈利公司,越要选择减少盈利的政策以平滑盈余,此时策略值大;

  资产负债率LEV(-):资产负债率越低的公司。偿债能力越强,越会选择减少盈利的会计政策,此时策略值大。

  表6反映了影响2007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几个主要因素。从回归模型的构成来看,扭亏和高盈利变量相对于资产负债率影响程度更大。说明盈利能力相对于偿债能力仍然是制约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主要因素,并且证券市场监管规定仍然在发挥效用。

  五、结论与局限性

  本文共采用相关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组合选择现状进行了描述和解释。综合上述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

  1 使用先进先出法、五五摊销法、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等政策的选择与盈利水平和监管政策有关。

  2 与2001年会计政策组合选择只有增加盈利的极端组合不同,2007年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组合既有增加盈利的极端组合。又有减少盈利的极端组合,且增加盈利极端组合比例相对于2001年更小,不超过1%;67.92%的公司选择的会计政策组合是混合程序,即不确认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采用成本法、不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基本维持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前的会计政策选择。

  3 从会计政策组合分布来看。采用极端组合的公司主要是扭亏公司、高盈利公司;扭亏公司一般不会选择减少盈利的极端组合;与国外相比而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组合分布差别并不大。

  政策分析篇6

  关键词:股利政策 贵州茅台 案例研究

  股利政策作为现代公司理财活动的三大核心内容之一,对其的研究一直备受国内外学者的关注。然而,虽然学术界已经提出诸多股利理论,但其对现实股利政策的解释力度仍然有限,也无法指导实务界股利政策的制定。我国资本市场在过去20多年的发展中,2000年之前大多数上市公司都吝于分红,而在2000年后分红的上市公司比例有所上升(徐爱莉,2013),并出现上市公司“高分红”现象。贵州茅台自上市以来,其股利政策一直具有持续性、增长性和高股利的特征。作为“高分红”的典型代表,贵州茅台十几年来“高分红”的原因是什么?是大股东转移资金“掏空”上市公司的手段,还是一种合理的股利分配呢?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一、文献回顾

  张孝梅、王勇(2011)指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不分配、少分配股利的现象普遍,股利分配政策大多受大股东的意愿支配。由于近年来证监会将上市公司的融资资格和分红方案挂钩,导致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再融资问题关联密切。另外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较差,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不成熟、上市公司利润质量较差和股权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吕长江、韩慧博(2001)的研究结果表明影响股利分配倾向的主要因素有公司规模和资产结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股本规模和股本结构、成本和管理状况、行业、盈利能力等。由于我国资本市场长期以来难以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且存在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国内不少学者的研究延续了国外股利迎合理论和利益输送假说的研究主线。刘峰(2004)基于五粮液的案例研究认为发放现金股利是大股东转移资金的一种方式;周县华、吕长江(2008)的研究结果表明尽管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驰宏锌锗控股股东通过股利分配仍然侵占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张文龙等(2009)的实证结果也表明在股权分置制度下,尽管管理层希望现金股利成为约束内部股东的有效方式,但它却沦为了控股股东的掠夺手段。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因为本文要回答的问题是“贵州茅台为什么连续多年‘高分红’”,属于“为什么”类的问题范畴,因此适合采用案例研究方法(Yin,2002)。由于贵州茅台自上市以来一直保持着“高分红”的股利政策,这在我国白酒行业乃至整个资本市场上都是罕见的,因此适合采用单案例研究方法(Yin,2002)。

  (二)研究样本。本文选取贵州茅台作为案例研究样本,主要是因为贵州茅台自上市以来的股利政策在整个资本市场是罕见的连续“高分红”政策,值得我们探索这背后的原因。贵州茅台(600519)于1999年11月20日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字[1999]291号文件,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联合贵州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等其他七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18 500万元。2001年8月27日,贵州茅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贵州茅台是国内白酒行业的标志性企业,主要生产销售茅台酒,同时进行饮料、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和销售,防伪技术开发,信息产业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其生产的茅台酒是我国酱香型白酒的代表,享有“国酒”的美称。下页表1为贵州茅台自2001年上市以来历年的股利分配情况。可以看出,贵州茅台自上市以来,每年坚持分配现金股利,股利政策具有很好的连续性。并且在2008年之后其每股现金股利水平一直保持在1元以上,确实是“高分红”的代表企业。自2006年开始,贵州茅台的分红水平一直在上市公司中位居前列,尤其自2010年以来,已连续五年摘得“A股分红王”的桂冠。

  (三)数据来源和分析策略。本文涉及的财务指标和上市公司股票相关的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与股利分配相关的数据资料来源于贵州茅台每年的利润分配报告;其他资料来源于贵州茅台的年度报告。本文采取的分析策略是遵循案例研究的理论假设(Yin,2002),从财务层面分析贵州茅台分配现金股利的能力并从已有股利理论出发寻找贵州茅台分配现金股利的动机。

  三、案例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对贵州茅台2001年上市以来的盈利能力指标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营业收入、净利润和销售净利率均呈稳步增长的趋势,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状况相当可观。2007―2013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一直保持在30%以上的水平,在2012年甚至达到了45%。贵州茅台的每股收益虽然有些波动,但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上升幅度较快,2013和2014年分别高达14.58元/股、13.44元/股。其每股现金净流量在大多数年份也都高于每股收益,贵州茅台的盈利质量可见一斑。

  (二)偿债能力分析。通过分析贵州茅台2011―2014年的偿债能力指标,发现其偿债能力十分可观。其资产负债率多年以来都维持在20%―30%之间,2014年更低至16%,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流动比率自2007年开始维持在3.0以上,2014年甚至达到了4.51。速动比率自2007年起一直保持在2.0以上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现金比率,自2007年开始一直维持在2.0左右,近两年还达到了2.23、2.63。据贵州茅台2014年年报,其货币资金从2001年上市时的19.56亿元猛增到277.1亿元,而且流动负债多为应付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费等经营性负债以及预收账款这种不需要实际用现金偿还的债务,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都很少;而其非流动负债仅有一项1 777万元的专项应付款,也没有任何的长期借款。由此可见,贵州茅台负债水平较低,现金十分充足,偿债压力甚小,偿债能力极强。

  (三)发展能力分析。反映企业发展能力的指标包括总资产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考虑到发放现金股利,特将现金资产增长率也纳入衡量贵州茅台发展能力的指标。结果发现,自上市以来不论是总资产、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贵州茅台都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发展势头强劲。2011―2013年,总资产增长率分别为0.36、0.29、0.23;净利润增长率为0.73、0.51、0.14;营业收入增长率为0.58、0.44、0.17。其中被视为企业生命血液的现金资产也随着企业总资产的扩大呈逐年递增趋势,2011―2013年的现金资产增长率分别为0.42、0.21、0.14。由此可见,贵州茅台的发展迅速、健康,发展前景可观。

  综上所述,贵州茅台自2001年上市以来,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发展速度,总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也稳步提升,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良好。此外,贵州茅台在发展过程中大多利用自有资金发展,短期和长期负债较少,偿债压力较小。因此,从财务层面来讲贵州茅台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支付现在以及未来的现金股利。

  (四)外部政策引导。分析一个企业为什么采用某种股利政策,不仅要考虑其内部因素,也要分析外界因素对其是否有影响。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对股利政策的选择本属于公司自治权利的范畴。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存在大量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了保护我国中小股东的利益, 2008年10月9日我国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可见,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的重视力度逐渐加大,由最初的“合理解释”“现金或股票方式”发展到“现金方式”。为了遵循外部政策的指导作用,贵州茅台在其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中明确写道“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五)外部投资机会。既然贵州茅台在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发放现金股利,可见其是否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有两个:第一是公司盈利;第二则是在满足公司的投资需求后仍有可分配的现金流来发放现金股利。前面的盈利能力分析已经表明贵州茅台满足发放股利的第一个条件。

  通过阅读贵州茅台近几年的年报发现,处于稳定增长期的贵州茅台的投资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项目较少。而与主营业务有关的项目建设大都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项目较少。因此,高盈利给公司带来的巨额货币资金大量地处于闲置状态,公司的现金流完全可以在满足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为股东们分配现金股利。贵州茅台2011―2014年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情况如下:2011年投资额为167 274.50万元,相比2010年增长5.1%,但仍仅占当年平均货币资金的10.74%;2012年投资合计136 890万元,占当年平均货币资金的6.79%;2013年投资194 795万元,占当年平均货币资金的4.12%;2014年投资149 525.1万元,占当年平均货币资金的5.65%。

  (六)树立良好形象,降低成本。2012―2014年贵州茅台分别发放现金股利66.64、45.41、51.09亿元,占各年末货币资金的30.21%、18.03%、18.44%。贵州茅台每年高额的现金股利,确实是对投资者的投资回馈。既赢得了投资者的信任,降低了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成本,也为公司的再融资创造了良好的声誉。

  表2反映了2011―2014年贵州茅台股利政策宣告当天的市场反应情况。可以看出,近几年股利宣告日当天贵州茅台的股票收益率均为正值,高于市场收益率,产生了正的超额收益率,表明贵州茅台股利政策的选择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四、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贵州茅台持续十多年的“高分红”政策并不是其“掏空”上市公司或转移资金的手段,而是在具备高质量的盈利水平和良好的发展水平下,在满足公司正常投资需求的前提下采取的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贵州茅台的股利政策降低了投资者和公司管理者之间的成本,营造了良好的投资关系;其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赢得了广大投资者的信赖,增强了市场信心,为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股利政策的制定是个系统工程,企业应该根据所处生命周期的投资需求和融资渠道,结合自身的盈利水平和质量,并考量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等来制定企业的股利政策。在满足自身长期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企业如仍有充裕的资金,一定要做到“有利愿分”。因为从长远来看,企业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积极的股利政策是一个双赢决策。S

  参考文献:

  1.吕长江,韩慧博.股利分配倾向研究[J].经济科学,2001,(6):45-52.

  2.刘峰,贺建刚,魏明海.控制权、业绩与利益输送――基于五粮液的案例研究[J].管理世界,2004,(8):102-110.

  政策分析篇7

  目前世界各国央行普遍采用的是以物价水平为目标的货币政策,比如德国、英国、法国、日本,该政策的理论基础是货币数量论。实践表明,货币政策在过去几十年确实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物价水平的上涨,但低通胀往往同时又伴随着资产价格的巨幅波动。而资产价格的巨幅波动又将反作用于实体经济的稳定,从而对一般物价产生影响。由此引发的对一般物价水平计量指标的质疑,即是否应将固定资产价格、金融资产价格加入CPI的计算中去。如果在指标的计算这一层面即产生了本质性的错误,那么政策调控的正确性必将遭到质疑。此类货币政策在制定时往往注重货币供应量的调控。日本经济学家白冢重典(1996)指出,不应该将物价稳定这一目标局限在统计上的物价指标的稳定这一狭窄的范围内,而应将其视为宏观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金融稳定”这一概念目前还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但其中心思想在于防止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Schinasi,2004)。这是一个比物价水平更为宽泛的概念,要求政策制定者在决策之前充分考虑物价水平的调整与实体经济的互动效应。中间不可或缺的关键转折点基于利率水平的调控,一方面它连接了实体经济的投资成本,另一方面它连接了货币市场的资金供求。美联储可谓是“金融稳定”的先驱实践者,沃尔克(1984)认为,央行的基本职责在于确保金融体系和支付体系的顺利运行。更进一步的区分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确立。如果以货币供应量为中间目标,那么传导机制倾向于构建在货币主义的分析上,而如果以基础利率为调控中间指标,则传导机制实际上侧重于传统的凯恩斯主义和传导的信贷途径。以下将阐述相应的传导机理。

  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凯恩斯学派货币传导机制强调利率的中介作用,该理论从局部均衡分析开始,货币供给变化影响短期利率变动,进而导致长期利率随之同向变化。投资成本的变化影响总投资,进而总需求改变。货币主义颠覆了凯恩斯学派重视利率作用的思想,通过假设货币需求长期来看具有稳定性,货币供给的变化将导致货币市场利率变化,进而货币收益率变化,由于资金的逐利性,其他金融资产的收益率也会相应变化。一方面通过TobinQ效应,企业的投资会改变,另一方面由于财富效应,个人的消费行为也会改变。总而言之,总需求发生变化,影响均衡结果。长期内,实际产出的增长取决于技术变革等客观因素,则货币供给的增加仅会反映在物价水平上。信贷传导机制于上世纪80年代兴起,该理论抛开了传统均衡模型的分析框架,将视角转至商业银行作为资金中介在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基础货币投放量的变化使得利率变化,进而其他金融资产收益率改变。银行和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状况均发生变化:银行可贷资金量改变;企业可抵押资产净值变化。信贷数量的变化将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进一步导致总需求发生变化。

  三、时滞的产生———理论和经验

  (一)理论综述具体来说,货币传导的时滞主要分为三阶段,内在时滞、中间时滞和外部时滞。前两者着眼于央行的货币政策执行过程,而外部时滞是指从货币当局采取行动导致社会信用活动发生变化,到该变化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最大实际影响的时间距离。外部时滞是货币政策效应中最重要的部分,其作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企业行为等众多因素决定的复杂变量,稳定性相对较差,它的长短取决于具体市场构造、经济管理程度以及整个经济金融系统的运行效率等因素。因此,外部时滞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受人为控制的可能性较小。时滞是影响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如果时滞较短,货币政策的效应能够很快体现,那么央行就能够根据最初的预测值,考察所实施政策的具体效果,并对未来政策做必要的调整,从而使货币政策能够更好的实现预期货币政策目标。假定时滞较长,比如两年后产生效果,在这两年内,经济形势会发生诸多变化,因而很难证明最初货币政策的预期效应是否实现。市场中的投资者对于央行货币政策的正确解读将大大有助于其对当前市场情况的判断以及合理的预期未来收益,对投资行为的指导意义相当大。因此,外部时滞的长短无论是对于货币政策制定者还是投资者而言,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西方最早涉及“时滞”问题的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于18世纪20年代提出从货币充裕转化为价格上涨实际上是财富效应的体现过程,收入增加导致支出增加,进而才推动商品价格上涨,对这一过程的阐述暗含了“时滞”的内涵。30多年后休谟在其《政治论丛》一书中明确指出了“时滞”这个概念———“间歇期”,他认为商品价格随金银增加的上涨是必然的,但存在间歇,强调货币政策应在间歇期保持,这样才能刺激经济增长。休谟的理论对后来西方学者,特别是弗里德曼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后维克赛尔着重分析了时滞产生的原因,他认为关键在于货币流通速度,即平均个人现金持有量,只有货币供给增加或减少影响到流通速度时,才能够使微观主体察觉,进而影响货币购买力。自此,货币流动速度这一变量得到了经济学界的充分重视。在《利息理论》中,费雪认为持续上涨的物价与持续的高利率相关。这为将“时滞”问题分长短期讨论铺下了逻辑基础。他首次将货币供应量对物价的影响分长短期进行讨论,认为短期对物价的影响是不明确的,并通过对英国1898年至1924年的数据进行分析验证了他的想法。凯恩斯从资本边际效率、流动性偏好、消费倾向和就业状况等几个影响货币政策对利率产生作用的因素入手来研究“时滞”问题。他认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如果流动性偏好较强,那么对货币的需求将快于货币的供给,利率不会降低,从而增加的货币不可能影响经济体系;如果资本边际效率下降的速度快于货币利率,那么增加的货币量即使降低货币利率,也不会影响投资量;如果消费倾向下降,那么增加货币对商品价格的影响会被抵消;如果就业量不足,货币量的增加对价格增长的影响还较小,而充分就业下,货币量的增加将引起物价同比例增加。弗里德曼对“时滞”的分析较为透彻,他认为短期内物价具有黏性,货币量的增加将刺激经济增长,而长期货币增加只会推升物价而不会带动实体经济的增长,在对日本历年数据的分析基础上,弗里德曼认为通常时滞长度在1~2年。信贷传导观点中时滞的产生一方面来自于货币供给变化到利率变化的第一阶段,另一方面来自于资产负债情况变化到投资变化的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的时滞长短类同与其他两种理论解释,而第二阶段的时间长短则为信贷观点独特部分。

  (二)实证经验在进行了以上区别的基础上,我们发现,对货币政策传导时滞的检验其实也可按照不同理论框架选取不同的变量来寻找证据。然而目前大多数的实证检验都集中于对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到一般价格水平的变动的时滞,其实这只停留在货币主义观点的框架内。前面提到的弗里德曼利用日本历史数据分析得出的结果是时滞长度在1~2年,马克.H.瓦利斯的研究表明,美国货币政策的总时滞约4~23个月,其中内部时滞约3个月,外部时滞约1~20个月。国内实证研究较早的是郑先炳(1995),他利用时差相关系数法证明,价格变动效应的时滞约4~5个月。王志强(2000)运用脉冲响应函数FinanceNO.8,2015(CumulativetyNO.597)和方差分解法研究得出,货币政策对物价的滞后影响约8个月。梁彤缨、陈兰林、陈修德(2008)等研究表明,广义货币供给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影响滞后约6个月。王大树通过相关分析得出货币政策的时滞约半年。牛筱颖通过对1994~2004年的季度数据实证分析得出货币政策对物价影响的时滞约一年。易纲和王召(2002)研究发现货币数量与通货膨胀的关系不仅取决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股市。

  四、结束语

  政策分析篇8

  [关键词]公共政策;政策终结;伦理视角;组织视角

  一、问题的提出

  《南方周末》在2006年8月10日和8月17日两期报道中分别刊登了《无户口婴儿之死》《活人上户难死人不消户》文章,读罢一直不能平静。《无户口婴儿之死》讲述了一个父亲亲手摔死了出生仅43天的儿子。不管婴儿的死是因为其父的个人心理问题,还是周遭环境所迫,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婴儿是无辜的,生命是可贵的。《活人上户难死人不销户》一文是湖北一位警察给《南方周末》的去信,以其切身的管理体验,对户籍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作了分析。据他工作实践调查发现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农村死人不销户现象比较普遍。原因一是销户需要10~20元的微机费;二是医学死亡证明的缺失,即派出所给居民办理销户手续需要以此为证,但农村居民大多数死在家里,没有医学死亡证明。第二,超生婴儿上户难。超生儿没户口,那就不能参加高考、参军、买房子,甚至没有办法结婚,当然对他们的管理也给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带来更大的麻烦。如果一个没有户口的少年参与偷盗摩托车,怎么处罚?确定真实年龄至为关键,因为法律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当事人可以免罚;年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八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公安机关就只好检查骨质判断年龄,但检查骨质不是所有地方都有,需要去省会城市的公安机关,而且骨质检查也未必完全准确无误,这对行政执法的高效性和司法审判的准确性都是考验。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同时也处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许多不适合新体制的政策都应该予以终结。这里需要注明的是:政策终结并不仅是政策的终止、结束,而往往是伴随着新政策的开始。关于政策终结在政策过程中的地位,不同学者有不同的主张。政策终结是政策决策者通过对政策或项目进行慎重的评估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终止那些过时的、多余的、不必要的或无效的政策或项目的一种政治(或政策)行为。政策终结具有强制性,因为政策终结会遇到利益受损者的反抗,需要靠强制力来进行;政策终结具有更替性,是新代旧的过程;同时政策更替也具有灵活性。但也有学者认为政策终结是政策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如果把政策过程看作某种有序的活动的话,那么,它的最后一个阶段便是政策评价。政策终结位于政策过程的末端,对一项政策的终结意味着一项新的政策的开始,所以政策终结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政策终结是政策过程的最后一环,是理性化政策过程的最后结果,但也被认为是承上启下的一环,它不仅是对一项政策的了结,而且也意味着修正或调整。政策终结是政策运行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公共政策的最后一个阶段用“公共政策实现”这一概念为好,即是指人们通过政策实施,使政策目标和功能解化,使政策转化为现实社会存在的政策活动。

  党和政府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也比较重视政策终结工作,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废止了一大批与WTO规则不符合的各种政策。事实上,类似户口政策(由于我国没有《户籍法》,公安机关实施的是1958年制定的《户口登记条例》),我国还有很多政策都滞后现实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这些不仅是学界探讨的焦点,也是实务界人士心思所在。

  二、问题解决的分析角度

  问题出现了,只要积极面对是可以缓解甚至避免产生不良后果的。当然要解决问题,首先需要理性、多角度地审视问题的特征、症结及其本质等要素。

  (一)伦理的视角。从哲学意义上讲,人的关系本质上是种伦理关系,人与人时刻处在各种形式的交往中。而政府的出现就是为了寻求一条有效的过群体生活的道路;政府一直处于人与人的关系中心,是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的代表。在公共生活领域,法律和道德共同作用,因为仅有法律制度而没有道德支持,法制就会僵化,在灵活具体的公共生活和行政行为中就会无所适从。就如社会生活的任何领域一样,对道德力量的忽视在事实上就造成了对无道德行为的倡导。因此,所有公共领域中的一切公共权力的滥用和腐败,首先根源于道德的缺失。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的产物,对其进行终结也需要公共权力的再次行使,但在这个过程中,有制度原因也有个人原因总使得政策终结比政策制定更显费力。

  (二)组织的视角。组织视角将社会问题看作从一种组织状态到另外一种组织状态的有序进展(带有小的但暂时的危机)。组织视角重视标准化的操作程序、规则和惯例。简言之,组织本身倾向于更少的变化、更小的恐惧和更大的稳定,也即组织具有自然的维持生存的意识和保持以前状态的惯性。如果政策终结威胁到组织的生存时,它会设法延续政策终结的进程。组织机构的终结可能触犯业已确立的权力分配格局,权力的拥有者会把政策终结看作是对自身权力的一种威胁,从而对政策终结产生否定态度。例如,机构的撤销、合并或降级等就要使组织机构的权力拥有者至少会部分失去原有的权力和地位,如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就会坚决抵制政策终结。(三)政治领导者的视角。政治领导者往往是民选或委任的、具有一定领导力的精英,他们是社会变革的积极倡导者和推动者。多数政治领导者集智慧、勇气和判断力于一身,具有超凡的特质和行为方式;他们人数虽少,但能量巨大。政治领导者的领导力越强,意味着其对形势的判断能力、对新事物新情况的分析能力以及创新能力越强。英明的政治领导善于采纳谏言,体贴民情,对过时政策的弊端有敏锐的觉察力,因而越有可能促成无效政策的终结。

  (四)程序的视角。“政策终结如政策制定一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完备的法律政策是政策合法化的前提,同样,政策和组织机构的废止也不得妄然行事。”政策采纳以后,还必须使政策合法化,也就是“通过法定程序,提交有关国家机关讨论通过,并以公报、决定、决议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使政策取得公认的合法的地位和人民的认可、接受和遵照执行的效力”。法定程序要求政策终结按步骤进行而不能随意更改或省略步骤;而政策终结的程序是十分复杂的。如在一项政策终结的时机成熟时,政策终结由于法律程序的严格性和僵硬性而延误终结的时机。

  (五)团体的视角。团体的视角认为政策是不同团体利益斗争、妥协的结果,是各个团体在利益、权力、价值上的平衡。我国利益团体和国外利益团体产生时间和背景都有很大区别,在公共政策中的影响作用也不同。我国利益团体在政策制定、执行、监控中发挥着不小作用,即在政策终结中会根据自己的自身利益作出相应选择。当某些势力强大的利益团体过分关注自身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或他人利益时,就会使社会资源的权威性分配出现不公正、不公平现象。这样,政府就需要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塑造良好的政治价值观,培育公共精神,使其成员在作利益选择时兼顾他人利益。

  政策终结一旦危及到团体经济利益时,团体会产生空前的凝聚力,借助于组织的力量从各方面向政府施加压力,甚至会采取一些非法的途径如行贿以阻止政策终结。很多学者认为利益团体是理解确定决策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和采取相应政策的关键。然而,我们知道政治体系为大规模的、有良好组织的、富裕的、活动及既得利益集团提供和政府官员沟通的上佳机会。同时,政治体系却很少为无组织的、贫穷的、不及既得利益集团提供和政府沟通机会。

  (六)媒体的视角。有些学者发现,公众对政府问题的大量关注从踪迹上来看是与媒体对那些问题的报道密切相关。媒体对政策的影响往往是始料不及的。之所以如此,其原因之一在于新闻报刊倾向于只用很短的一段时间突出报道某一件事情,然后便转向下一件事情,进而冲淡了其报道的影响。人们可能会厌烦长时间看,一个主题,新闻媒体不得不跟随时尚,从一次危机转入下一次危机。但媒体对政策相关人来说是充当着沟通人的角色,可以使他们在各自忙完自己的工作后了解到对方的情况。

  三、问题解决的策略建议

  哈佛大学教授詹姆斯·J·威尔逊总结了两条能够概括社会科学在政策效用领域研究的法则。第一法则是所有介入社会问题的政策都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如果研究是由执行政策的人或他们的朋友进行的话;第二法则是没有一个介入社会问题的政策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如果研究是由独立的第三方,特别是那些对政策持怀疑态度的人来主持的话。当然,威尔逊教授的观点有失偏颇,但他揭示出了由于评估方的身份差别,政策效果的评估在实践中会有很大出入。就政策终结而言,政策评估的效果是决定其必要性的先决条件;客观、公正的政策评估对政策终结的正确性、可行性举足轻重。

  从政策均衡论的观点来看,政策终结意味着均衡格局的打破,即政策终结的支持力量强于政策现状的维持力量,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实现了政策终结。通常情况下,当推动力强于阻力时,政策终结会实现,反之不能实现;当两种力量相当时,相互抵消,组织维持原状;要改变这种力量对比,增加驱动力与销弱抑制力并举效果最好。

  政策分析篇9

  一、公共政策的主体分析

  公共政策的决定以及政策制定的合法化的基础和前提,必须是理性和科学的思维和决策。一般来讲,公共政策的制定和运作中涉及的主体为国家公共的法权主体。也就是说,公共政策的主体是指公共政策的制定主体以及参与主体,具有广泛的涉及和影响范围,具有严格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主要是公治性、公有性以及公享性。

  公共政策公有性是指为每一个公民的权益以及意愿设立,是政府为了管理国家事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方式,并非某些精英或者某一个精英集团所独有。

  公共政策的公治性是指公共政策的制定和运作是需要每个公民的力量和智慧,也就是说是依靠公众共同来治理,并不是说公共权力机关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实,每一位公民或者政策的权益涉及者都是公共政策制定实现过程的主体,每一位公民和政策权益涉及方对公共政策实现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公共政策的公享性是对于公共政策的效果来说的。社会的每一个政策的制定都需要达到一定的效果和效益,所以说,公共政策所带来的效益是被全体社会公众和利益涉及方所共享,惠及了全体公民,体现社会公会的意愿。

  另外,无论是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或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运作的主体,主要是指国家法律意义上的公共权力者,主要包括国家法定的公共权力者、政治权力者和非法律权力者。公共法权者指那些具有一定的法律认可的权力机构或者获得法律的承认、享有一定的公共权威影响力的精英或者精英团体,他们是公共机关和具有官方性质的决策者,可以称为公共政策的直接制定的主体。社会政治法权主体和社会非法权主体被称为体制外的政治力量,可以称为公共政策的参与主体。

  二、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分析

  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可以体现在以下的三个层面意义上:

  首先,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是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主体的公共性必须具有合法地位,因为公共政策是要求获得公众全体同意或者支持的,这就是说公共政策涉及的是全体公众的利益以及权利。其中,公共权力机构是用来维护我国社会公正同时弥补市场经济造成的制度缺陷。与此同时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全程都要求公众来一起参与其中,公共政策主体的公共性体现在除了传统意义的公共权力组织外,公共政策制定实施过程的主体是每一位公民。

  其次,公共政策价值观的公共性有别于市场机制追求的效率优先,公共政策是一种用来弥补市场不足造成的缺陷的制度,公共政策的目的是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民主并且承担社会责任。其中,公共政策价值观的公共性表现在社会公共利益上,它关系的是全体公众的利益,是公众的选择,而不是个别的团体或者组织的谋私工具。

  再次,公共政策手段的公共性,公共政策的实施和公共政策的执行都依靠的是公众的权力,并且通过国家强制性来实施与执行。它在一定程度上凝聚了公共意识的力量和体现出公共意志的力量,是“公意”的表现,而不是个别人或者利益集团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或者手段。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精英运用的公共权力的私有化严重地影响了公共政策的公共性的特征。

  政策分析篇10

  一、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方式与内容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如果从配合的形式上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

  第一,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我国货币政策工具和财政政策工具协调配合主要表现为财政投资项目中的银行配套贷款。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还要求国债发行与中央银行公开市场的反向操作结合。也就是说,在财政大量发行国债时,中央银行应同时在公开市场上买进国债以维护国债价格,防止利率水平上升。

  第二,政策时效的协调配合。在西方经济理论中,通常把政策时滞分两类三种,即认识时滞、行动时滞和外部时滞三种,其中前两种时滞又称为内部时滞。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也是两种长短不同的政策时效的搭配。货币政策则以微调为主,在启动经济增长方面明显滞后,但在抑制经济过热、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具有长期成效。财政政策以政策操作力度为特征,有迅速启动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但容易引起过渡赤字、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因而,财政政策发挥的是经济增长引擎作用,只能作短期调整,不能长期大量使用。

  第三,政策功能的协调配合。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功能的协调配合还体现在:“适当的或积极的货币政策”,应以不违背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为前提,这样可以减少扩张性财政政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政策性贷款风险。财政政策的投资范围不应与货币政策的投资范围完全重合。基础性和公益性投资项目还是应该以财政政策投资为主,而竞争性投资项目只能是货币政策的投资范围,否则就会形成盲目投资,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四,调控主体、层次、方式的协调配合。由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调控主体上的差异,决定了两大政策在调控层次上亦有不同,由于货币政策权力的高度集中,货币政策往往只包括两个层次,即宏观层面和中观层面。[2,3]宏观层面是指货币政策通过对货币供应量、利率等因素的影响,直接调控社会总供求、就业、国民收入等宏观经济变量,中观层指信贷政策,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发展需要,调整信贷资金存量和增量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而财政政策由于政府的多层次性及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形成了多层次的调节体系,可以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宏观层是国家通过预算、税率等影响宏观经济总量,影响社会总供求关系。中观层则主要是通过财政的投资性支出、转移性支出等,调整产业结构、区域经济结构,解决公平、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微观层则是指通过财政补贴、转移性支付中形成个人收入部分对居民和企业的影响。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还可以从宏观调控目标、结构调整和需求调节方面的协调配合三方面进行分析。

  二、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的实践分析

  政府在对宏观经济调节过程中,要使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达到预期的效果,首先要根据宏观经济调节目标、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管理体制的特征来选择某种财政货币政策的配合方式。政策配合是否恰当,将直接影响到宏观调节效果。

  (一)改革开放以来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运行的基本轨迹

  初略统计,改革开放23年间,实行“双松”政策组合的达13年,实行“双紧”政策组合9年,实行“松紧”组合只有1年,具体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初期(1979~1984年)。这一阶段,总体上说执行的是“双松”的政策搭配,即“松”的货币政策与“松”的财政政策的搭配。在“双松”政策模式中,银行系统通过降低存款准备率,降低利率,扩大贷款规模,增加货币供给。财政系统通过减少税收,增加财政支出,扩大社会总需求[4,5];社会总需求因而能在短期内迅速扩张起来,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在改革初期,特别是1984年以前,在社会总需求严重不足、生产能力和生产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条件下,利用这种政策配合,能够推动闲置资源的运转,刺激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但是1984年以后,由于经济中不存在足够的闲置资源,“双松”政策注入大量的货币则会堵塞流通渠道,导致通货膨胀,对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二阶段(1985~1997年)。1985年后,一方面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确立了货币政策作为一项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开始具有了特定的内涵和应有的作用,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开始得到确立。另一方面过渡投资、经济过热的症状越来越明显。在这一阶段中执行的是“双紧”的政策搭配,即“紧”的货币政策与“紧”的财政政策的搭配。在“双紧”政策模式中,银行系统通过收回贷款,压缩新贷款,减少货币供给量,从而使社会总需求在短时间内迅速收缩;财政系统通过增加税收,削减财政开支,增加财政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减少市场货币流通量,压缩社会总需求。

  (二)转型时期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组合作用的基本估价

  “转型”是近几年我国经济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任何政策措施都不能离开这条主线,并在服务服从于这条主线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完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地位作用的发挥亦离不开这个基本前提。

  第一,公共财政理论及政策框架的确立,标志着政策本位的彻底回归,是转型时期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组合的显著特征。从改革初期的大财政、小银行,到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中前期的“大银行、小财政”,到90年代末期财政政" 策在治理通货紧缩过程中主体地位的确立,财政政策本身从行为而言经历了一个“强——弱——强”的过程,从职能上讲也经历了一个由金融财政到吃饭财政、由建设财政到公共财政的转轨和演化过程,公共财政理论及政策框架的初步确立及分步实施,标志着我国财政体系及建设开始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是财政政策本位的彻底回归,是市场经济建设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政策搭配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必须与当时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调控的重点紧密联系起来,相机抉择,协调推进,才能收到最好的政策效果。近二十年来,我们在宏观调控建设方面虽然有很大的成就,但仔细总结检验,宏观调控的政策绩效与预期政策目标相差较大。时至今日,尚未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宏观调控理论与政策规范,“相机抉择”变成了“随意选择”,宏观调控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后期政策目标不明确,基本处于“一松就乱,一紧就死,紧紧松松,松紧交替”的怪圈之中,滞延了经济发展的步伐和经济体制转轨的步伐。甚至在90年代末期把“实行双紧”的政策搭配作为我国既定的一项中长期宏观经济选择写入了我国的许多重要文件之中,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我们的决策部门以及理论界对宏观调控认知的肤浅,自主运用能力与水平较差。政策搭配缺乏权威部门,往往政出多门,形成政策效应的相互抵销,在1998年就呈现出了财政政策扩张效应被税收的制度收缩效应抵销,积极的货币政策效应被整顿金融秩序、治理三乱的制度收缩效应所抵销等局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理论及政策搭配框架还有相当长的距离。

  第三,财政政策的扩张效应呈现递减态势,在宏观调控中的主体地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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