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底斯的诱惑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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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信不信都

  由你们,打猎的

  故事本来是不能

  强要人相信的

  ——拉格洛孚

  一

  我知道这么晚来找你你要骂我,要骂你就骂吧。这次我是非来不可,知道要挨骂我还是来了,我说你到底开不开门?啊?!下雨呢,我不骗你,你到窗前来听听。不是我屙尿,一泡尿哪有这么长久的?哎哎,起来嘛。真的有要紧事,天字第一号重要的大事,是世界最大的事。快开门,我都给淋透了,我打哆嗦呢,别装睡了,我停自行车你才关灯的,你知道我又来找你了。不是扰你,是真有事,真的。

  我也是刚刚听说,听了就睡不着了,我激动得心里一个劲儿发抖。这事太重大了,我不能站在雨地里隔着门板告诉你,隔墙有耳。谁故弄玄虚?!骗你是那个。哎呀!我三十来岁的人跟你起誓还想怎么的?我直说了吧,是叫你参加我的探险队,我是组织者也是队长,还有个顾问,我们需要几条枪,两架好一点的照相机,几个有胆子的汉子。你是我头一个想到也头一个来相邀的。我知道你是个有种的,我看过关于你和你弟弟的那篇传奇故事,陆高是那些血性男儿的偶像——你看我在当面捧你了,本来我讨厌这样。我们认识十年,时间不算很短了,我没有当面说过你一句好听的。现在我来找你,你不开门我才说了这句话。也许你以为我也是个姚亮吧。是又怎么样呢?虽然我不是。姚亮讲了关于你和陆二的故事,姚亮使我们知道了你,为了这一点我感谢姚亮。

  可我一直闹不清楚,姚亮为什么要说——《海边也是一个世界》呢?我不明白这个也字是什么意思。莫非姚亮早知道陆高将来要上大学?知道你大学毕业要到西藏?知道注定还有一个关于陆高的故事:《西部是一个世界》?不然为什么姚亮要说:海边(东部)也是个世界呢?姚亮肯定知道一切。天呐,姚亮是谁?

  二

  这是穷布。穷布不会说汉话,而你们不会说藏话。你们喝茶。晚上我刚把这件事讲给姚亮(为什么又是姚亮),他就向我讲了你和你那条狗的故事,那是个很动人的故事。我们还是谈眼前这件事。你们连夜来了,说明你们很激动,我也一样。我五十岁,常言道已经是知命之年,我是老十八军的,五〇年进藏,不用细算你们也知道有三十三年了。进藏的时候我还是个小鬼,刚穿上军装,穷布你喝茶。不,我不想回去。第二次内调名额就有我,我不打算回去,我要求留下了。我有胃病,没有老伴儿,我没结婚。你们看,头发也快掉光啦,说好听一点要叫谢顶,其实我知道人家背后叫我什么。大秃瓢。人到这个年纪叫什么也没有关系。我在这习惯了,这里安静,可以完全不受干扰地看书写东西。我知道你们笑我,笑我是个徒有虚名的作家。是的,我有很多年拿不出作品了,我的剧都是五十年代的,用你们的话说是唱颂歌的。我文化水平很低,当兵前只读过三年私塾,当兵以后又补了补文化课。我也是穷人家出身,是共产党把我教育成人,我当然要为共产党唱颂歌。这是心里话。喝茶。

  我不抽烟,也没预备烟来招待你们。我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抽烟。刚才扯远啦。在自治区里,我也算个所谓老作家了。是年龄老了,作品可不多。开始在部队文化工作队编节目,相声快板书都搞过,是关于部队生活的。后来搞过一个独幕剧,得了军区文艺汇演二等奖。转业以后就留在自治区文化局当创作员,也完成了一个三幕剧,那是五七年的事。七百年谷子八百年糠,都是老仓底子。这些年,除了日记我什么都没写过,说来你们也许不信,我连信都没写过。没有人好写,小时候爹妈就都死了,还有个姥姥不识字,我从小跟姥姥长大。你们看,这些年写了十三本日记,没有社会上的大事,都是我个人的琐碎事。我不愿意找麻烦,谁知道哪次运动搞到我头上,抄家给抄去可就不是闹着玩的了。

  前年我收拾旧东西,找出张国华军长和我们文工队的合影照片,也找出那张奖状,我觉得该写点东西了。我这些年白吃了人民的粮了。我又开始写东西,可是不知道写什么,我过去写的是剧本。我还是想写剧本。那不,搞了两年还没有眉目。我写了七遍稿,连自己也不满意,也许还要写七遍。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部作品了,我力争写好它。我写的是强曲坚赞,是历史剧,我很喜欢这个藏民族的英雄。他是元朝皇帝册封的大司徒。这些年我唯一的收获是学会了藏语藏文,接触了藏族各阶层的人,大贵族,热巴艺人,农民,牧民,商人。我在各阶层人士中都有朋友。穷布是我猎人中的朋友,是个典型的西部硬汉。我征求了穷布的意见,他同意我把这件事讲给几个可以信赖的青年朋友。姚亮是队长,穷布是第一个队员。

  三

  你就生在那山里。山势多半是平缓的,只有地衣和矮棵的几种叫不出名字的植物是标志季节变化的自然色彩。平缓的山坡覆满地衣。每当六月份地衣开始泛绿,山也就变成一派青翠。过了十月地衣重又变得褐黄,山又恢复了它本来的颜色。谷地是碱土,既然是碱土,作物就不能愉快地生长,所以小片草地是不能养活大群牲畜的。你和父亲一样靠山吃山。草地上最多的是老鼠,老鼠洞一个挨一个,你掮着枪走过草地,老鼠们一个个缩进洞子向你挤眉弄眼儿,你从不因此生它们的气,你和它们一样世代在这里繁衍生息,你们自然相安无事,

  草地和不长草的碱滩通常给一些弯弯曲曲的涓流分割开,谷地因此逐渐丰饶。是流水洗涤了土里的碱,使碱地逐渐变成草地因而养育了牲畜。你常在两道溪水之间和野兔遭遇,你的火枪从来都是斜挎在左肩,你只对它们会意地吹吹口哨。

  更多的时候你逆流而上,在黄褐或者青绿的山岗缓慢地踱步。你当然不是陶醉在高地的景色当中,你是冈底斯山的猎人,你是山的儿子。你不是不知道麝香很值钱,可以卖好多钱换好多子弹,可是你为什么看着那只漂亮的雄獐在你近处疑神疑鬼地走过,你甚至连枪也不碰一下?你的火枪从来都是装满火药和铁霰弹的。你对雄獐肚脐这块珍贵的药材完全不感兴趣吗?山坡是一直向上的,看上去覆盖雪顶的山巅并不算高,像就在前面不远处。你知道那只是由于这里空气稀薄、能见度太好的缘故。你是这山的儿子,你从来不曾到过这山最高处,从来没有人到过。那块在阳光下白得耀眼的所在远着呢,而且其间充满凶险和神秘,特异的气候和雪崩,还有深不可测的冰川裂缝。你知道这些,这是座神山,这是冈底斯主脉上的一座。在这块地球上最高也是最大的高地上,虽然没有葱茏繁茂的森林草地,却同样生息着更有活力的生物。人是其中最聪明的,也有小动物和各种猛兽。你是猛兽的天敌,正如你父亲一样——然而你父亲还是死在他斗了一辈子的猞猁的爪下。你从小就记下了你父亲的话,“有棕熊和雪豹,有最凶恶最狡诈的猞猁,那些小家伙们已经够难的了。我们不要再去打扰它们。我们还是来对付棕熊雪豹和猞猁吧”。你因此在接过你父亲的枪成为一个正式猎手之后没打过任何小动物,哪怕是人们讨厌的狐狸。对狼你是不客气的,但你更有兴致的是更凶残的熊豹猞猁这些猛兽。那些远在拉萨的皮毛贩子以及更远的来自尼泊尔、印度的商人都知道你,都来到这大山里找神猎手穷布。

  三百颗火枪弹壳等于一张老棕熊皮,一个熊胆是一对象牙手镯,四只熊掌换三大把铁霰弹。你腰上那柄镂花银鞘藏刀是刚刚咽气的黑花白底大尾巴雪豹。那豹子是你平生见过的最大的一个。当它从十几步远的一块石头向你迎头扑下,你沉住气完全不躲闪,对准它两条前腿中间的又软又白的长毛扣了扳机。它在空中毙命,在死时也仍然是斗势扑下来,死豹的前爪击伤了你的额头,使你脸上留下大块标志勇气的伤疤。那个早讲好价的贩子就在村子里等你。那把刀实在太漂亮了,你心里说要两头豹子我也答应。你不知道,那贩子可以用豹骨去换三把同样的刀子,不要说还有豹皮豹肉了。那是头像虎一样大的雪豹呵!

  我不说你猎熊的故事,有那么多好作家讲过猎熊的故事。美国人福克纳,瑞典人拉格洛孚,还有一部写猎熊老人的日本影片。可是村里人、邻村人都不会忘了你是怎样治服了那头使百里震慑的山地之王。那是你一生最辉煌的时刻,那张熊皮你留下了,盖满你石砌的小屋整整一面墙壁。你不会忘了两个伙伴给它拍成肉团,你不会忘了二十天追击的疲惫和放松。我说了我不说你猎熊的故事。

  你和你父亲不一样,你父亲一生和猞猁打交道,而你似乎更喜欢熊。你没有继承父亲那熊一样硕大的体魄,也许因此你喜欢熊。你深知这些看上去笨拙的巨兽其实聪颖灵巧,这次你开始以为还是一头棕熊。只有熊才这样;你这样认为,那些喊你来的牧民也这样认为。他们是把你当作猎熊人请来的。

  “这头熊好大,有这么高——”

  说话的人用手臂高扬起比画着,唯恐不能说清熊的高度,又翘起脚跟。他是很老实的牧牛人,他给熊吓坏啦。你这么想。

  “它很瘦,可是力气特别大,手掌也大——”

  他是给吓坏啦。你比他更清楚熊和熊掌。

  “开始我听见牛群发惊,我心里也突然害怕了。我从地上拿起火枪往四下看。等我看到它已经晚啦,它从老远的地方不知怎么一下就到了我跟前,我的枪口还没抬起来就被它抢去了。我看得清清楚楚,它手指比我手指长这么多;喏,有这么长。”

  他用自己的手比量着,说那熊的手指有他手指两倍那么长;他是吓坏了,这个老实人。

  “它跑得太快啦,从老远一下就到跟前了——我完全来不及把枪口抬起来瞄准——”

  他是怕别的牧羊牧牛的伙伴们笑他胆小,他吓坏啦,也难怪他。你比这些牧人更知道熊是怎么跑的,追击的时候和被追击的时候。

  “它力气真大,把我的火枪像一根干树枝似的折断了枪柄,连枪管也弄弯啦。”

  你不想要他把折断枪柄的火枪拿来看看,你知道他没有,他会说给那长着长手指的熊扔掉了,你知道他准会这么说。然而他返身到帐篷里把折断了枪柄弄弯了枪管的火枪拿给你,当时你的确惊愕了,完全没料到会是这样。你是个有经验的猎熊人,你马上找到的解释说明你是有经验的。是熊把火枪在石上砸断的,熊最恨火枪。你没有把这解释给他听,你不想使他脸红。并不是每个人都不怕熊的,害怕不是什么过错,是他自己觉得见不得人才编出这许多神话的。你知道熊,你从心里宽宥了他。

  他也讲了那熊奇怪地没有伤害他。

  “它不再理会我,转身冲进牛群,抓过我最大的一头牦牛的角。那牛角又粗又长,那头牛哞叫着用力挣扭着牛头,我心里想它也许会顶穿那熊的肚皮。可是我当时几乎吓死啦!它一扭索性把牛扭倒了,它显然动了气。这次它干脆拽住牛的两支角用力掰,它居然把整个牛头掰成两半!白花花的脑子和血掺在一起顺着脖子淌下来,一个有小拳头那么大的眼珠也挤出来啦,我简直吓死啦,我就一边站着看着。”

  你不知道他为什么编排这些话讲给人们,这是你认识的牧人里最多话的一个。他看上去很老实,牧人一般都不多话。

  “那牛有六七百斤,我肯定有六七百斤。它拽过两条后腿往身上一搭就背走了,掰成两半的牛头牛角垂在它屁股后面,血和脑子滴滴答答往下淌,它一点也不在乎。

  “半个月以后,平措在一个崖下看到那个掰成两半的带角的头骨,看到脊骨腿骨都给弄断了,骨油也给吃干净了。”

  你不是他找来的,他讲的也都是前两个月的事。他是作为目击者讲这头又瘦又高长着长手指的熊。据他说它从不爬行,一直都是直立着行走的,而且奔走起来连看都来不及。他不是唯一的目击者,在这以后两个月里看到这熊的有四个人。

  “就是像他说的,那熊跑起来真快,一眨眼的工夫就到跟前啦,真的快。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它一下抢过我手里赶羊的棍子折断啦。它像来时一样一眨眼就去了;它有那么高,直着身子,一下就不见啦。”

  “过去这地方也闹熊,就没看过这么瘦的熊,又瘦又高,还长着那么长的手指头。开始年轻人说,我没信他们。这一辈子熊我见多啦,我要不是亲眼看着,说什么也不会信的。那天半夜狗突然乱叫成一团,我听声音不对,就出去了。快七十岁的人我什么也不怕,我知道准是又闹熊啦。那天有月亮,熊就在羊栏跟前。透着月亮我看到它伸出长指头,我就没看过长着长指头的熊,就像大手似的。它也看见我出来了,它抓起羊就走啦,一点也不着急,不像他们说的跑得那么快。它太瘦啦,准饿坏了。”

  四

  现在要讲另一个故事,关于陆高和姚亮的另一个故事。应该明确一下,姚亮并不一定确有其人,因为姚亮不一定在若干年内一直跟着陆高。但姚亮也不一定不可以来西藏工作呵。

  不错,可以假设姚亮也来西藏了,是内地到西藏帮助工作的援藏教师,三年或者五年。就这样说定了。读者已经知道陆高分在地区体委做干事工作。体委隔壁是经计委大院,陆高有时到隔壁办一点杂事,他因此知道这院里有个非常漂亮的藏族姑娘。他只知道她是这院子里的,至于她在哪个科室具体做什么工作他不知道也没打听过。我猜他是不好意思,一个小伙子没道理到一个地方就打听周围的漂亮姑娘。陆高三十岁了,他平时胡子头发乱糟糟的,其实如果收拾打扮一下他是蛮漂亮的。一米八十几的个子……我不在他的相貌上兜圈子了,不然读者肯定要认为这是个爱情故事(理由很明显:先有个漂亮姑娘,然后再说小伙子也蛮漂亮,不是么?)。声明不是爱情故事。

  姚亮有时到陆高单位来,也发现了她。

  “我说那姑娘怎么那么白?是你们体委的吗?这么白的藏族姑娘我还是头一次看见。你看那双耳环把耳唇都拉长了,准是翡翠的。听我姥姥说,好的翡翠耳环比金的还贵重,我姥姥说……”随他姥姥说什么吧。

  也算有缘分,经计委礼堂演电影,主任给经计委办公室打电话要了几张票,别人都不在,只好由陆高去取一趟。正巧那姑娘在办公室。

  “主任出去了。你有什么事么?”

  “是这样,我是体委的,隔壁……”

  “我知道。你是新来的大学生,你是来取票的。你坐嘛。”

  “呵,不了,你们主任……”

  “你从哪儿来?他们说你是东北的。”

  “辽宁。你是藏族……同志?”

  她笑得可谓婉约了,点头首肯。

  “你普通话说得挺好的。”

  “我在北京读了七年书。你坐嘛。”

  这时陆高才来得及看清她细长的眉,她的鼻子尤其漂亮,看得出她是施过淡妆的。她的头发束到头顶用一个很大的银发饰别住,使挂着绿耳环的小耳朵格外醒目。她的确美,嘴巴很小,嘴唇也很薄。脖颈也是细细的长长的。她很瘦,加上过臀的紧身雪青色毛外套和牛仔裤陪衬,显得就格外瘦削。她话不多也庄重,可是陆高觉得心慌,觉得她略凹的瞳仁里还有什么话要说。陆高觉出了自己的变态,觉到了过去没有过的窘迫,他接过票告辞离去了。

  有时候我们说某人漂亮;有时候也说某人比某人漂亮(当然前提是后者必须公认漂亮),这样说的时候容易引起争执,因为各人的审美标准不甚相同。比如张瑜、陈冲、刘晓庆,到底谁最美?五个人起码有三种结论。这藏族姑娘到底有多美陆高也说不清,反正他觉得她够美的,他觉得比以上三位比另外一些演员都要美一些。丛珊?殷亭如?真由美?

  他想不好。他想也许她该当演员。

  那以后他和她算认识了,如果走对面要碰额头的时候她准会款款一笑,他拿不准她的会说话的瞳仁说的什么(对不起?你好?),他知道该有所反应就条件反射似的点点头。

  姚亮提议去看天葬,这没有说的。陆高看过一组天葬照片,六十几张,一男一女两位老人。天葬是藏族独有的丧葬方式,很神圣。死去的人由亲属陪送到天葬台,由天葬师在曙色到来之前把死者肢解成碎块(包括骨头),然后点燃骨油引来鹰群;当第一线曦光照上山梁,死者已经由神鹰带上天庭了。这是庄严的再生仪式,是对未来的坚定信心,是生命的礼赞。肢解尸身的过程是在天亮前进行的,照片不甚清晰,然而还是可以看到被肢解的尸块内脏。正如医科学生第一次参加解剖尸体,看了照片后有两天陆高吃东西就呕,不过仅两天就过去了。陆高知道自己和其他人也都是一样的血肉之躯,最终也都不免一死。陆高甚至想过自己死时也取这种仪式。他不是相信关于上天的传说,但是他喜欢这样壮阔的想象,这充满想象的仪式本身使他着迷。

  他们说好了一道找台车去。天葬台在远郊山上,有十几里远,他们决定去。陆高找本单位司机小何。小何也没看过天葬,一口应承。可是主任给陆高派下差来,陆高需要到拉萨去几天。他们说好了陆高回来第二天一早就去天葬台。陆高出差来回正好一星期,这星期中发生了一件事,那位姑娘遇车祸死了。

  那是个一般性车祸,司机酒后开车。小何说她脸全烂了,血肉模糊;小何说她是爱国人士大贵族巴朗的女儿,她和父母亲一九七七年由挪威回国的,她在北京读书也是刚刚毕业。

  经计委明天为她开追悼会。

  晚上姚亮来了,他们去找小何。

  “明天还去吗?”

  “不是说好了么?怎么不去?”

  “去要起早。小何,你把车弄好。”

  “我睡你这吧,省得一早来回跑了。”

  “那就早点睡。”

  “睡吧,早点躺下。”

  “我有闹表,我叫你们。四点半起床。”

  开始下雨了,他们都没睡着就下雨了。西藏的夏季气候有一个特点,通常都是白天晴夜里下雨,早上起来空气洗涤一新。

  “那姑娘死了,你听说了?”

  “听说了。”

  “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姑娘。”

  “……”

  “要是别人死了,我不会多想。”

  “想什么?”

  “想她不应该死。别人都能死,可她就不能,她不应该死。她死的时候我听说了,我没到肇事现场去,我不想看她死时的样子。”

  “怎么回事?”

  “你说我爱她了?没有。她太美了,她的美和我和人们拉开了距离,她成了一种象征。就像花朵、雄鹰、大海、雪山这些东西一样代表着某种精神上的东西。美丽的姑娘比任何别人都更能让人直观地感受到生命的存在,感受到生活的价值和意义。这么说有点抽象,我有时就觉得因为姑娘们,特别是因为那些漂亮姑娘人类才生气勃勃地延续和发展……”

  “睡吧睡吧,明天要起大早呢。”

  “我忘了你刚出差回来,你累了。”

  陆高觉得好像睡着的时候,姚亮又开口了。

  “你睡了么?我想起件事,大概追悼会没有和遗体告别的节目吧。她是藏族,说不定明天早上我们赶上的是她的天葬呢,你睡了?”

  第二天回来的时候,经计委的追悼会刚刚散场,陆高不知为什么想要到灵堂去看看,礼堂布置成灵堂。人们已经离去,陆高进去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她的带笑靥的放大照片挂在舞台正中墙上,舞台上下摆满花圈挽幛。

  灵堂自有一种肃穆气氛,陆高不由自主地带上了哀伤的情绪。昨晚睡前姚亮的话留下了重量。陆高走近照片,照片放得很大很大,大约是24吋吧。她活灵灵地看着他,他竟感觉不到她已经死了。照片效果很好,明暗适度层次分明,而且她表情极其自然,几乎还原了她和陆高唯一一次对话时的真切神情。细长又圆润的颈项,线条清隽的嘴角,跟耳朵比起来略嫌大些的耳坠,好看的鼻翼微张着,特别是那双凹陷的眸子仍然一如既往地像有话要说。她就这么看着他。他从挽联上知道她叫央金。西藏成千上万的女孩子、女人都叫这个名字。

  他累了,他要回去换换衣服,擦擦身洗洗脚,最好用热水烫烫脚然后钻被窝睡上一觉。这天是星期天,公休日。

  五

  我刚才说我不想回内地,不仅仅是因为我要完成这个剧本(剧本当然要完成),我还有另一些原因。今天你们来了我很高兴,想讲一点从来没对人讲的关于我自己的事。不是爱情故事,我没有爱情故事好讲。

  我小时候喜欢听神话故事,大概人小时候都喜欢吧。大一点了就不再喜欢,以为那是专门编出来给孩子们听的,是大人为了哄孩子顺口胡诌出来的。后来搞创作看了些文学理论方面的书,又把这些神话归入民间文学类,认为这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劳动之余创作的,是人们对善恶是非的褒贬好憎,是对生活理想化的概括和向往。我们生活在科学时代,神话这个概念对我们是过于遥远了。

  刚从内地来西藏的人,来旅游的外国人,他们到西藏觉得什么都新鲜;磕长头的,转经的,供奉酥油和钱的,八角街的小贩诵经人,布达拉山脚下凿石片经的匠人,山上岩石雕出的巨大着色神祇,寺院喇嘛金顶,牦牛,五颜六色的经幡,沐浴节赛马节,一下子说不完。来的人围观、照相煞有介事(恐怕你们也一样),须知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这里的人们千百年来就一直这样生活着。外来的人觉得新鲜,是因为这里的生活和他们自己的完全不一样,他们在这里见到了小时候在神话故事里听到的那些已经太遥远的回忆。他们无法理解,然而他们觉得有趣,好像这里是迪士尼乐园中某个仿古的城堡。不是谁都能亲眼看到回忆的。

  听说我们国家要在西安搞一个唐城,在那里开酒馆旅店茶肆的人都穿唐朝衣服,街道房屋也一律照唐代式样兴建。这是从开辟旅游区的角度考虑;西安附近名胜古迹居全国之首,一个仿唐的旅游城会给国家收入大量外汇。

  尽管穿上唐代服装住进唐代式样的建筑,唐城的居民仍然是现代人,和你我一样;可这里不一样。我在藏多半辈子了,我就不是这里的人;虽然我会讲藏语,能和藏胞一样喝酥油茶、抓糌粑、喝青稞酒,虽然我的肤色晒得和他们一样黑红,我仍然不是这里的人。我这么说不是我不爱这里和这里的藏胞,我爱他们,我到死也不会离开他们,不会离开这里。我说我不是;我也不止一次和朋友们一起朝拜,一起供奉;我没有磕过长头,如果需要磕我同样会磕。我说我不是,因为我不能像他们一样去理解生活。那些对我来说是一种形式,我尊重他们的生活习俗。他们在其中理解和体会到的我只能猜测,只能用理性和该死的逻辑法则去推断,我们和他们——这里的人们——最大限度的接近也不过如此。可是我们自以为聪明文明,以为他们蠢笨原始需要我们拯救开导。

  你们可以在黄昏到拉萨八角街去,加入转经的行列;你们可以左顾右盼看一看穿着皮藏袍的,穿着人民服的,穿着袈裟的人们。他们旁若无人,个个充满信心大步向前,一圈两圈三圈。你会觉得自己空虚无聊,吃饱没事干到这里东张西望,你会觉得自己走错了地方——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跟你们说的这些都是我直接经历过的。

  美国人为印第安人搞了一些保留地,这些保留地成了以活人为实物的文史博物馆。这里——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完全是另一番情景,我的一百八十万同胞在走进了社会主义的同时——在走进科学和文明的同时,以他们独有的方式仍然生活在自己的神话世界。他们用自来水(城镇),穿胶鞋,开汽车,喝四川白酒,随着录音机的电子乐曲跳舞,在电视前看到中国和世界的大事小情。

  这些使我想到,光从习俗(形式)上尊重他们是不够的;我爱他们,要真正理解他们,我就要走进他们那个世界。你们知道,除了说他们本身的生活整个是一个神话时代,他们日常生活也是和神话传奇密不可分的。神话不是他们生活的点缀,而是他们的生活自身,是他们存在的理由和基础,他们因此是藏族而不是别的什么。美国在哪?除了地理和物质的差异它和世界其他民族有什么两样呢,没有。(请原谅在这段文字里用了诡辩术——作者注)

  (作者又注——在一篇小说中这样长篇大论地发感慨是很讨厌的,可是既然已经发了作者自己也不想收回来,下不为例吧。)

  春天的时候我到阿里去了一个月,我跟着一个地质小队的车到了西藏西部的无人区。巧了,那里也是冈底斯山脉的延伸区域。像往常一样我在小队安营扎寨之后离开地质队员们(他们有他们的工作),背着干粮睡袋往西去。我带了指南针望远镜和一支旧驳壳枪。

  这里地理情况比较复杂,有草地,有绵亘远至千里的大山脉,有沙漠,也有干涸了的沼泽地。第一天没遇到人,也没发现人留下的踪迹,如果第二天还没人迹我就要回头了。我的给养只够四天用的。第二天仍然没有人迹,但是我来到一个不大的小湖泊旁边,这真是天不绝我。我先试着尝了湖水,是淡水。温温的淡水。我走累了,天也黑下来,我找了块不长草的沙窝安顿下来。我不打算点火;这里只有枯草,我不能一夜不睡守着火堆添草。我的睡袋挺不错的,是朋友送的抗美援朝战利品。

  看白天出太阳挺暖和的,到了夜间气温仍然在零下二十度上下,我索性整个钻进睡袋,把出入口的拉链拉合。睡了一觉我起身解手,突然发现身上沉甸甸地压了好多东西,我拉开拉链时湿乎乎的雪团灌了满脸,是下雪了。我抖抖脑袋钻出来,埋下头解手。等我抬起头,我一下惊呆了。

  雪已经停了一些时候,满地素白色,空间很亮,可以看出去很远。不远处的湖面竟像沸水一样腾起老高的白气。天是暗蓝色的,没有月亮,星星又低又密;白气柱向上似乎接到了星星,袅袅腾腾向上浮动着。我相信这景致从没有人看见过,我甚至不相信我就站在这景致跟前。这是一条通向蓝色夜幕的路,是连接着星星的通道。

  我以我所剩无几的白头发起誓,那条通道就在我跟前,那天晚上,在那个地图上也没标出的小湖畔,我就这样像个傻孩子似的站了许多时候。我没有向湖泊走近,我怕那是海市蜃楼,走近就消失了。

  后来我重又装进睡袋,这次我把头露在外面,看着星星一闪一闪地眨动,我没做梦就睡着了,睡得沉沉的,直到嘎嘎的野鸭群把我吵醒。这时我知道我可以不必往回去了,我起身后打了两只肥肥的黄鸭。

  鸭群只在湖边嬉水,湖心仍然蒸腾着白色的水气。我为昨天夜里的激动感到好笑,这不过是个温泉湖。在地热源非常丰富的青藏高原上,这样的小温泉湖何止一个呢,可夜里我简直像到了天堂。天气晴朗无风,太阳很快使气温上升,半尺厚的春雪到中午时已经融化得不留一点痕迹,渗入沙质草滩了。

  第四天中午我走到了那个巨大羊头所在的沼泽边缘,不能再向前了,我站的地方离它大约三四百米。我沿着沼泽边缘走,试图寻找一条哪怕是能够稍稍接近它一点的途径,我失败了。没有任何一条可以接近它的路。

  我是前一天晚上发现它的,当时暗红色的夕阳正缓慢地向地平线滑去。它的剪影意外地印到已经不再刺眼的巨大的落日上,我用望远镜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模模糊糊地知道那是个平地兀立而起的什么东西。

  那是个巨大的羊头,两只巨角都已经折断了,凭着几百米外的目测,我估计它有二十几米高。用我的五倍望远镜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它是石质,表面蚀剥得很厉害。

  开始我想到的,这是尊石雕。

  不对。如果是石雕,它是怎么移到这里来的呢,就体积说它有几千吨,而周围没有大块的石料来源,这里又是沼泽地,它位于沼泽地里面几百米。这是一。第二,在世界各民族的宗教偶像中还从来没有以羊头塑雕的,况且又是这样规模巨大的雕像。第三,望远镜可以清楚看到羊头的各部分比例是合理的精细的,形象酷肖,下颏淹没在积水的沼泽里。我们知道东方的绘画和雕塑都是写意传神的,只有西方古代美术艺术品才是写实的,莫非这是尊希腊石雕?第四……第五。它肯定不是石雕。

  这个结论有了,马上也就有了另一个结论。

  它是史前生物,是什么恐龙吧,也许可以叫它羊角龙吧。最遗憾的是我没带相机,没有留下这个珍贵的印象。我说了没有人相信,地质小队的不信,其他人也不信。我神经出毛病了,我得了狂想症。这是我自己的诊断。

  我曾经给有关部门写了信,没有回音。

  那么我也不再认真,当玩笑当故事说说而已。可是穷布呢?穷布也得了神经病?

  六

  这还不是全部,不是他们请你来的缘由。你随他们到山里去,他们指给你一个很大的碎石堆,你看见了他们叫你看的。

  那是只朝上伸着的马的短腿,圆的蹄壳,棕红色的短毛。他们告诉你这马就是那熊弄走的,大概它一下没吃完就埋在石堆里,留出一只腿来作记号以便下次能够找到。他们说这是早晨发现的,发现了就及时去请你。他们把你当成了保护神。他们迷信你,相信你可以为他们杀死那头瘦熊。

  你知道你得杀死它,你自然是能够杀死它的,因为你是猎熊人,你只能杀死它。他们要留下两个带枪的帮助你,你把他们劝回了。打孤熊不需人多,人多只会增加伤亡的可能性。那次在山地之王的巨掌下丧命的伙伴使你记忆犹新。你一个人留下来,在埋死马的石堆近处隐下身子。称知道来了这么多人,熊一定可以闻到气味,它短时间是不会来的。只有在它饿了又觅不到食物的时候,它才可能来。

  你不敢打瞌睡,那样你就成了送上门的瘦熊的又一顿美餐。他们的话重新响在你的耳鼓;第一个人说的你完全不信,可是其他人说的它的情况无疑等于为第一个人的话作佐证,你不能不相信大家的话呵。

  那么准有一方面错啦,是你还是大家?你当然相信自己是对的,可是难道大家会对你一个人说谎吗?搞不清楚搞不清楚。“到时候就知道啦。等我打死它就知道它是不是长着像手那样的长指头啦。”你对打死它满怀信心。

  周围有种你不习惯的静默。你是个猎人,通常你是一个人,按说你早该习惯安静和孤寂了。你其实早就习惯了,只是这一次不同,你觉到了这一次和往常不一样。

  山巅一如既往,炫目的白色使你蛊惑,这时你想起该有条狗来和你做伴。连你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你不要一条好狗崽子来养。你是整个冈底斯山唯一不养猎犬的猎人,而且是猎人里最悍勇的猎熊人。

  你突然明白了。没有鹰隼和貌似凶恶的秃鹫。往日的寂静里,澄碧的天穹上总有几只褐鹰像风筝一样缓缓盘桓,移动的鹞影使你觉到了蓝天,白云,雪顶之间的相互位置,因而天地间也就有了生气,大自然是你活的伴侣。你想,是该要个狗崽子了。

  你又记起,大约有半天时间了,你没看到任何小动物。而平时,那些兔子、秃鹫、黄羊和獐子都时不时地来和你互道一声你好,它们知道你不会伤害它们。你记得有一次你坐在篝火旁擦枪,那只漂亮的草狐走过篝火旁竟站住了,你和它长时间对视;你因此断定它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狡黠可憎,你从它眼神感到你完全能够理解的轻柔和善意。现在它们都到哪去了呢?

  还有那只小毒蝎,那只差点要了你命的小家伙。你在一块平滑的山石上打盹,觉着谁在搔你的痒,你睁开眼缝就看见它正雄踞在你的鼻尖上,威严地四下巡视。你不敢动一下,不敢大睁开眼睛,甚至不敢出气了。它似乎完全不知道这对你是多么残酷地开着玩笑。你不敢在它伫立不动的时候下手,你怕它那时和你一样正严阵以待;你等着它移动。移动的时候也就是它麻痹的时候,是它以为平安无事对自己神经稍加放松的时候。它终于移动了,你突然挥动手臂挥掉了它。它掉在碎石上挣扎着要重新爬来,你本想上去踏烂它;最后你只是不知其然地摇摇脑袋去了。现在你无端想起它,这许是你觉得静默使你不堪忍受的缘故吧。

  这时你才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它不伤人。先后有五个人见过它,把它说得非常凶残,然而五个人中间没有一个受到它哪怕是轻微的伤害。这才是关键。还有一个细节,它一次抢过火枪折断了,又一次抢过棍棒也折断了;而且每次都是先做这件事。这么说它知道枪?知道人拿着这种棍棒会对它造成致命的伤害?不然它为什么总是先行下手把枪毁掉呢?

  你知道熊,熊尽管聪颖却没有这么具体;熊是伤人的,特别要伤害拿枪的人。熊没有指头这谁都知道;熊并不总是直立着奔跑的;最大的棕熊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高;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瘦的熊。你觉到这里有个误会。

  你初步肯定它不是熊。不是熊,那么可能是什么呢?这里巨兽除了熊就只有虎了,而虎只有在冈底斯山脉东南麓的森林地带才有;按他们说的不是熊也更不是虎呵。

  不去想它,只有看见它才知道它是什么。你开始把思绪转向父亲。父亲死的时候你只有十一岁,那一年你算正式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你有了自己的火枪(它曾经在父亲手里震慑了百里山区的猛兽)。

  那对年轻的猞猁夫妇在成功地袭击了三只幼獐之后,卧在草丛里挑剔地用长舌舔净对方皮毛上的血点,灼热的阳光使吃饱喝足的它们昏昏欲睡,与枯草颜色相近的华贵的毛皮不时地痉挛般抽动一下。这时你父亲故意弄出个声音使它们惊觉。雄猞猁显然看到了枪筒在阳光下的闪亮,它后腿慢慢弓起,前腿仆倒在地,头以下颏着地的姿势平放在地上。你父亲知道它就要蹿起来了,食指浸出的汗渍润滑着枪扳机。雌猞猁在这个不长的时间里悄没声息地钻进身边的草丛。这是最糟糕的。雄猞猁没有马上扑击猎人。

  结果可想而知,雌猞猁向侧翼包抄,雄猞猁为它赢得了时间。你父亲的枪声和惨叫引来近处的猎獐人,刚刚吃饱的猞猁没有把你父亲的身体拽走。

  你父亲死于他的孤傲,通常猎人是不用单管枪打成双的猛兽的。你父亲自恃勇武过人,自恃弹无虚发,自恃有熊一样的体魄。他多次猎过双豹,双猞猁。他一枪干掉一个,然后用猎刀和另一个肉搏,除了活着的这个跑掉,他每次都可以同时弄死它们两个。它们在他脸上身上留下无数痕迹,他因此自豪而变得孤傲。

  这种时候想想你父亲是有益的。现在你相信他们绝无诳言。他们请你来帮助,他们没有必要编一些耸人听闻的话来开你的玩笑。“我居然不相信他们,我真够糊涂。”你开始自责。

  你开始意识到带枪来是个错误,你起身把枪塞进一处岩缝,那处岩缝远离你藏身处。它不想与人为敌,这是显而易见的。那又为什么袭击与人相依而存的牲畜呢?只有一种解释,它无法理解牲畜对人的从属关系。你不懂生物链原理,但你知道只有人才拥有草场,拥有牛羊;你也知道这些它是不懂的。它袭击牲畜和袭击野兽一样,都是为着它自身生存的需要。它分不出野兽和家畜,它不知道它因此成了人类的敌人。它是不愿与人为敌的。也就是说它无意中对人造成了损害。

  这一次是你对了,你是一个孤傲猎人的儿子,你是一个猎熊人,更主要的你是人。因而你的智力使你又一次成了强者。它来的时候是那么安静,它从石堆里扒出马的残骸,它把这残骸撕成碎块放在嘴里嘎嘎地咀嚼。

  你看得很清楚,它的确有他们说的那么高大,那么瘦削,但也看得出它非常有力气。它的皮毛比较稀疏,它的头不像熊那么臃肿,嘴巴也不那么朝前伸出。它的长手指完全像人一样灵活。它大吃大嚼,突然抬头盯住你藏身的地方。你干脆走出来,慢慢地有节奏地向它走近,太阳在你身后渐渐下沉,它的面部突然暗下去了。刚才是日落前最好的一瞬,落照平射使你能够非常清晰地看到它的整个形象,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但你来得及记下它注视你时,眼里射出的完全是你所熟悉的人的表情。

  它就那么一蹿就离开了。你过去到岩缝里拿出火枪。它真的像他们说的跑得那么快,一眨眼就不见了。它有你一个半人高,可你断定他(它?)也是人;虽然有长毛的皮肤,他一定也是人。你跟他们没说什么,你想到了一个头发快掉光的汉族朋友。

  七

  现在你们知道了,穷布遇到的是野人;也叫喜马拉雅山雪人。这是个只见于珍闻栏的虚幻传说;喜马拉雅山雪人早已流传世界各地,没有任何读者把这种奇闻轶事当真的。在世界各地相继发现一些有关野人的线索,好多国家派出专门科学考察队花费巨资考察都没有见到死的或活的野人整体,所得都是些传闻和支离破碎的所谓“物证”。我国也在湖北神农架发现一些有关野人的传闻和线索,并且据说还成立了中国“野人”考察研究协会。

  了解野人的奥秘在科学上有非常重大的价值,也许可以借以揭开人类起源的奥秘。野人是世界四大谜之一。百慕大“魔鬼”三角;飞碟;野人;你们谁知道第四个是什么?

  八

  小何过来推醒陆高,陆高看表整四点半。

  外面淅淅沥沥,听声音雨没有停。陆高穿好衣服又推醒姚亮,姚亮先是迷迷糊糊嘟囔着“谁呀……干什么……”,随即一下坐起来。

  “几点啦?还好嘛,来得及。好长时间没起过早啦,起早真不是个滋味。哎,你什么时候起来的?去叫小何一下吧,他准还在睡呢。”

  陆高推门出去。雨不大,天还阴得黑漆漆的,要等段时间眼睛才能适应。小何在大门前开锁,那台北京吉普就停在大门边。

  “哎!哎!还下雨呢?陆高。”

  陆高不吭声。姚亮该懂得这是夜深,别人都在睡觉。他总算穿好出来了,陆高进屋里关了灯。小何轻轰油门把车开出城区。

  他们三个人都没去过天葬台,只知道在西山。姚亮的学校在西郊,姚亮指挥汽车走大道先接近西山脚下。车灯一闪一闪的,雨丝断断续续地闪烁很美。到了山脚汽车离开大路,沿着一条贴近山岩的小路向北去。山路起伏颠簸得很厉害,车走得很慢。过了一小片藏式房子以后路不清晰了,好像上了一片长着稀疏茅草的碱滩。姚亮借着灯光给小何打气。

  “大方向没错,开吧。没有路也没有太大的沟,往前开没问题。好像再往前一段就差不多啦。反正我们沿着山脚走,又没有岔路不会走错。”

  大方向是没有错。车灯照出前面是一道陡坡,好像往左右两侧延伸很远,没法绕过去。姚亮自告奋勇冒雨下车探路,他一溜小跑上了坡顶,发傻地在雨里站了好一阵。他回过身对着汽车沮丧地摇着手。那是一道水渠干线。

  怎么办?也许前面不远就是了。那么可以弃车步行走去。干渠是有单板桥的,过单人没问题。可是谁知道前面多远才到地方呢?从这里听不到一点声音,离天亮也不过两个小时了,总不至于现在人还没来。小何是司机,他不放心车。现在已经五点了。

  “这样吧,我们回到城区先往北去,然后有路再往西拐,那样就可以绕过这道水渠了。来回二十多里,小车跑用不了二十分钟。你们看呢?”

  只好这样了。他们又上公路的时候,车灯照出迎面来的一群穿红戴绿的人。雨又大了。

  “是旅游的,是港客。他们准是也要去看天葬的。停下,我去问问他们;他们有向导。”

  他们没有向导,而且他们都没有带雨具。他们十来个人都穿的羽绒服,已经看出差不多都淋透了。他们事先没有联系,他们和我们都还不知道天葬是不许外人围观的。他们步行,可以过去。这里距市区十一里,他们怕走了一个多小时了。我们的车往回开到市区。

  陆高看看表,姚亮骂了声倒霉。

  雨夜气温很低,小何问他俩是否回去取件棉衣,陆高说算啦。他不愿意再次惊动邻里。这次刚出市区过一个三岔路口的时候,小何瞄见岔路不远处有个黑乎乎的东西,他停下车。他和姚亮一起朝那黑乎乎的暗影走过去。

  “不是醉鬼吧?要不是哪个车压人了?”

  小何说着给自己的话吓住了,姚亮不管一直朝前去。姚亮回头告诉小何是个麻袋包。小何也到跟前来了,两个人都不想伸手解开封口的绳子,陆高那边又按起喇叭。

  “走吧,回去。抓紧赶路吧。”

  “是呵,天大概快亮了。”

  再开车时谁都不说话。车向北然后向西,这是一条简易公路。雨没有停下来的趋势,时大时小,雨刷在车前窗玻璃上不停地来去。有对开的拖拉机,双方都熄了大灯礼让。前面是同向的一辆拖拉机,小何按喇叭要路。路很窄对方没法让路,小何只好自认晦气,跟在拖拉机后面慢吞吞地爬。陆高姚亮蜷缩在后排,昏昏欲睡。车里温度很低,他们都没穿棉衣。

  小何低低的声音喊他们。

  “哎,哎,你们看前面车上——

  吉普车灯透过雨帘照出前面拖拉机挂车的轮廓。上面有三个人披着东西背靠在前车帮坐着,大约是脸朝着车灯照去的方面,也就是说和吉普车里的三个人对面。因为雨大,他们又都披着东西,车里的人看不清车上人的脸。

  “你们说他们能不能是去天葬的?”

  “谁知道?真够冷的。”

  “我看了他们好一阵,右边那两个人一会动一动,左边角上那个一直没动过一下。你们说能不能是死人?刚刚你们都迷糊着,我一个人都有点害怕了,我才叫你们也看看。”

  “别吓唬自己啦。哪有那么巧的。”

  陆高想的是睡前姚亮那句话。能否真碰上肢解她呢?要真是她,还要不要看呢?什么都是可能的。一星期前,你可曾想过她会死么?好多事情都难以预料。小何说那可能是去天葬的,为什么不可能呢?不然它有什么必要冒雨赶夜路呢?西藏生活节奏慢,开车运货完全不必冒这么大的雨,况且又是夜路。那么如果是去天葬的,又为什么不可能是她呢?时间上也差不了许多。那么如果是她,还要不要去看呢?姚亮说的对,看一个前不久还是活灵灵的美丽姑娘死了,看着这个大自然完美的造物在钝刀分割下变成一堆碎肉,那准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陆高一边假设前面车上左角的人是她,一边也决定了如果这样就不再看。

  姚亮和小何还在有兴致地观察分析。

  “等着前车过沟时你细看,车头爬坡时正好拖车向后倾斜,我把车停下来你细看。”

  “下沟啦——哎上沟啦,停下呀!嗳!”

  观察仍然没有确定的结果,分析却有了进展;拖拉机向偏左方向拐上一条小路,那是天葬台的大致方向。这下小何很有几分得意。

  “我怎么说的?我看就是去天葬的,这下可以肯定左边的是死人了。这么长时间,又颠又挨雨淋,你看他(她)动过一下吗?”

  “不管怎么说我不信。人死了可以平放在车厢板上,有什么必要让他(她)坐着?还有死人能坐得那么老实吗?人死就打挺了,根本坐不住,况且车又那么颠来颠去的。”

  “可以把他(她)固定一下嘛。”

  “怎么固定?你以为死者亲属会同意把人勒上几道绳子?你也不想想……”

  作为旁观者,陆高觉得有意思。各执一端是人的天性,他们争来吵去,其实连他们自己也未必就相信自己要说服对方的那番推理。他们和他一样,不过都在猜测罢了。任何谜底无非都只有两种可能,正确的或错误的。谁对没有把握的事抱绝对的信心呢?相信没有谁。不过各持一端也并非是什么坏事,人们开动脑筋,为自己在争辩中占上风把各种有益于己的可能性摆出来,争辩到最后虽然没有说服对方,事情倒也完全清楚了。另外争一争吵一吵也痛快,刚才不就使姚亮小何忘记喊冷了么。

  车开始爬山路了,其间还过了一道铺满砾石的浅水沟。这时可以看到前面半山上点起了一堆火。三个人都松了口气,天还没亮,人还没到,一切都来得及。看来他们运气不坏。

  有一点还不可心,天还下着雨。他们看天葬时要给雨淋湿,他们穿的不多,天又冷。

  九

  经过姚亮推荐,陆高成了这支小队伍的队长,姚亮甘当副手。结果四个人各司其职,都弄了个不大不小的官衔。穷布是向导,老作家是当然的顾问。他们动身前每人借了一支长枪,这样三枝半自动加上穷布的火枪组成了一股很强的火力。按计划他们带了两部相机十几个胶卷,另有两桶军需品压缩干粮。

  走前他们再三商量了各种可能性。诸如多少时间;如果发现线索怎样;看到它(他?)是否射击;怎样拍照;打死了怎么处置;照片怎样收藏等等。到了后来简直那个它已经放在他们前面了,想象可以带来十倍的热情。他们也商讨了遇险的可能性,陆高姚亮都给家里写信讲清了情况。还有什么没考虑到?

  三天后他们到了穷布所在的县,到了穷布遭遇野人的山脚下那个牧村。穷布为他们借了顶帐篷。他们以这个牧村为站脚点,转了附近几十里山谷。他们在这里住了四天。

  其间两个内地来的年轻人知道了老作家和穷布相识的一段故事。他们没有机会和野人遭遇,因为各自的工作和其他一些原因,他们在第五天走上了归途。看上去他们毫无沮丧。那是穷布们的生活,强巴和央金们的生活。那四天里经历的一切足够他们三个人各自写整本书的。老作家和两个年轻作家的书不久就会问世的。在这之外,陆高还写了个关于说唱艺人的真实故事。那故事里虽然没有讲到野人和羊角龙,仍然使巨脉冈底斯山充满了诱惑。

  故事就发生在他们驻脚的牧村。

  十

  他们是过分乐观了。

  拖拉机已经到火堆跟前停下了,机器没有熄灭,继续轰响着。北京吉普在后面大约三百米左右慢慢地跟近。可以看到火堆周围有一些人影活动。小何有点拿不定主意。

  “就把车停这吧,前面太陡了。”

  “你是不是害怕啦,拖拉机上得去北京吉普上不去?你怎么这么……”

  “得得,我上就是了。”

  山路的确很陡,小何用低挡大油门爬坡。

  迎面来人了,正冲着汽车气势汹汹吼着。小何踩住刹车,陆高下车了。对方大约40岁,用汉话问陆高要介绍信,陆高看出这是个藏族同胞。陆高耐心地问什么介绍信。对方忽然动气了,大声嚷着要自治区公安局的介绍信。陆高一下明白了。他们不要人看,特别不要外来的人看。陆高还是耐心地说只是在远处看一看,不会影响他们的工作。他更生气了,直接用藏话对着陆高的脸吵。看这样子也说不通,陆高进车里让小何调头开回去了。

  车驶离刚才停留的地方有一里远,小何锁了车门,三个人徒步往上去。这时南面有来回跳闪的亮光向这里移动,可以看出是袖珍手电的亮光。同时可以看到朦胧的拿手电的人影。姚亮猜是那批港客到了。他们三个人站下,等那批港客过来结伴往半山的火堆方向去。

  “大家一齐去,人多;他们人不多。”

  他们差不多全湿透了,有几个女的冻得脸色青里泛白。当时是名副其实的毛毛雨,小何刚下车就开始喊冷了。港客看来知道不让看,他们并不急于向前靠近,有五个人干脆绕过火堆从侧面爬山。从高处鸟瞰也不失是个办法,陆高他们三个也跟着那五个人向上爬。

  天色渐白,细雨仍然下个不停。从高处看这伙人简直像,像什么呢?犹豫,畏缩,又贼心不死。由于能见度好了一点,火堆那边也可以看得清楚些了。一台解放卡车,和后来的拖拉机;火堆周围人也不少,大约有十来个吧。

  有人熄灭了火堆,坐着的人站起来在两台车周围活动,现在六点半了。这里距下面的人们有二三百米,这里可以隐约看到离熄灭的火堆不远有一块巨大的有水平面的石阶,看来那就是天葬台了。天葬台不像他们原来想的那样在山顶,它只是半山的一块巨大的石头台。

  这里毕竟离得太远,几乎就看不清下面活动的人们在干什么。也许在抬死者?也许已经开始肢解?陆高决定再靠近些;别人似乎也都这么想,也在向前蠕动。没有事先约定,可是谁都不说话;这使姚亮想到去陵园墓地的时候,那种时候即使是爱说爱笑的姑娘们也都自觉缄口。是什么因素促使人们一下变得沉默?是对死者的敬慕?并不完全如此。姚亮以为还有别的。一定还有别的。比如设想生命和死亡之间该有一条界;通常这界限在人们感觉中太飘忽,而到这种时候就具体了。肯定是人们到此便清晰地感觉到这条界,说句玩笑叫一脚门里一脚门外,跨在界上。

  得寸进尺是一句成语,与贪心不足蛇吞象意思差不多。也许他们老实待在原地就不会惹出这场麻烦了。酸苹果总比没有苹果好,这道理虽然明了透彻,真正理解也并不那么容易。都是得寸进尺的心理作祟。当他们被赶开后,他们才开始懂得前面那句格言的意义。

  天葬师终于被彻底激怒了,三个戴大围裙的汉子朝漫在附近山岗的人们发狠地叫着,虽然语言不通但可以猜出是在骂人。向前蠕动的人们都停下来了,静候事态发展。这时候他们如果聪明,最好自己乖乖离去,人们都知道被激怒的人是不可能通融的,聪明人对此不该抱幻想。事实他们这些人都不聪明,都在做梦。

  太阳还没出来,现在是做梦的时候。

  他们的蜷伏进一步使天葬师恼恨,他们开始用石头朝最近的人砸。石头不飞向空中,可以看出只是吓吓,无意伤人。

  胆小的已经在撤了。小何撤在最前面,现在可以看到北京吉普停在山下的石滩,陆高心里有点急,大声叫小何回车上去。天葬师像赶羊似的赶着这群人,陆高姚亮和一个粗胖的港客小伙子走在最后。姚亮不甘心,一再回头停下脚,结果到底给一块石头砸在腿上。

  姚亮试图讲理,对方不说汉话只用藏话恶狠狠地对他吵,并且又一次弯腰捡石头。这下稍在前面一点的港客们放开步子跑下山。两个天葬师也就往回走了,只有那个年龄稍大的(也就是用石头打姚亮的)还跟在人群后面。

  坡路很滑,泥泞不堪,后撤的人们脚步跌跌撞撞。陆高狠狠打了个寒噤,外衣水淋淋地抖动了一下。姚亮跟在他后面。

  那个天葬师放慢步子,他们拉开了一段距离。姚亮捅了一下陆高。

  “就这么回去?!”

  陆高也站下,回头看天葬师站在上面。

  天葬师见他们不走了,便又嚷着追下来。姚亮跺一下脚,压着嗓子向对方吆喝。

  “你要再动手我就不客气了!”

  对方终于又叫汉话了。

  “你不客气又能怎么样!”

  说着把石头朝姚亮飞过来,这次石头是要打人的,石头离姚亮的头只有二尺远。姚亮低头也捡起两块石头;天葬师用藏话大喊,远处天葬台跟前的人们都站起来了,往回走的两个天葬师又回转身朝这边跑。陆高使劲拉了姚亮一把,他们也快跑起来。陆高跑着向坐在车里的小何挥手,小何知道这是让他先走别砸了车,开动汽车先向前去了。

  陆高姚亮快跑着,还要提防后面飞来的石子。港客们都站下了。他俩跑过他们后回头,看追赶的天葬师不理睬港客们只向他俩追过来。天葬师跑得不是很快,他俩也就放慢速度。

  “尽找麻烦。”

  “我气坏了。”

  “那也不能动手。”

  “我只想吓吓他。”

  “别忘了这是民族地区。”

  “今天真晦气透了。早知道这样还不如离远点在山上看了。看不清也比看不见强呵。”

  “别跑啦,他不追了。你不该捡石头。”

  酸苹果总比没有苹果好。

  真的如此吗?陆高不以为如此。姚亮说过的话说过就过去了;可是陆高到现在一直不能够断定,拖拉机里(或解放牌卡车里)的是不是她。当然陆高也知道追悼会今天开,回去问一下就知道她是否今天早上天葬,可是现在陆高不知道。他希望知道。这时陆高发现自己是很希望看到这个姑娘的天葬的,并不像他在来时车上想的那样——如果是她就不再看。

  天已经亮啦,然而乌云荫蔽,而且下着绵密的毛毛雨。姚亮脸色铁青,陆高想自己大概也差不多;他们的毛衣也都透湿,上下牙齿碰得格格响。小何在前面等他们。上到车里也仍然禁不住打战,姚亮又在抱怨。小何问陆高:

  “回去嘛?”

  姚亮抢着说走吧走吧。他们往回去了。

  陆高听到什么声音,回头见是那个天葬师朝汽车摆手,他让小何停车。看到车停下来,天葬师又朝他们走过来,一面摆手说着什么。姚亮让快开车,别把车给砸啦;陆高说不像,说他好像有什么事,也许是搭车回城里去。姚亮还是催促小何把车开动了,姚亮说即使是要搭车也不必冒这份险,万一车给砸了……陆高想自己下去,姚亮不同意,不让小何停车,还说侵犯了他们的风俗习惯,他们会打死你的。

  车终于上了公路,天葬师还在后面挥手。车加速了,他们不再回头。

  故事到这里就算结束了。这是陆姚探险队的第一次探险。他们要在这里工作几年,来日方长,我们已经知道他们的第二次探险是去寻访野人。两次探险都以没有结果而告结束。

  我们也知道他们在第二次探险后各写了一部关于冈底斯山的故事,那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了。我们还知道在这之外陆高另写了一篇关于说唱艺人的真实故事。在讲这个故事之前,先讲一下离开天葬台后的一个意外的小小插曲。

  “那时候我还在部队汽车连开车。有次刹车失灵肇事了,撞伤了一个藏族男孩。当时我被男孩父亲揪住头往车前挡泥板上撞,我当时十八岁,个子又小。我吓坏了。

  “连长从前面折回来。我求救地看着连长,希望他能替我说情。连长是我同县的老乡,平时待我像自己弟弟一样。藏胞们对解放军首长向来是尊重的。连长没替我说一句好话。他到跟前时,男孩父亲停下手放开我。

  “我万万没有想到,连长到我跟前狠狠地给我一个耳光,我一下给打倒了,也给打懵了。我从来没看过他这样黑着脸;平时他甚至有一点婆婆妈妈的。别的同志把车开走了,连长和我留下来,连长和镇里的派出所警察一道把我送到公安局。”

  小何低头看了看仪表盘。

  “糟糕!没油了。”

  “也许能凑合开回去?”

  “不行啦。加不上油啦。我昨天晚上就忘了看看油表,到这个院里去借点吧。”

  这是郊外的一个什么工厂。

  “现在要是天葬师追上来就糟啦。”

  “这里的车库在哪?”

  院里出来的一个人指了指方向,小何锁上车,三个人到车库去借油。

  姚亮异想天开说这时候有碗热粥就好啦。

  真是天从人愿。陆高居然从一个房里出来的人脸上找到了这碗热粥。这是陆高同车进藏的一个大学生,分在厂里做助理工程师;而且当时刚好是早饭时间。他和陆高热情地相互问候,然后让三个冻坏了的人在电炉旁烤火;他熬了粥,让他们暖了身子,又到隔壁借了一瓶白酒,开启了两听罐头。小何说要开车不能喝,主人陪陆高姚亮喝了几杯。然后主人去找司机要了些汽油。这里离市区不到十里路了。主人挥手喊着一路顺风回去了。真够惬意的,虽然湿衣服还在身上,心里可暖和多啦。

  他们把车开出院子,这时坐在后排的姚亮看到通往天葬台方向的路上那群港客正朝这走。

  “应该问问他们,他们到底看到没有?”

  “问问天葬师挥手到底有什么事。”

  他们的香港话(也许是广东话,粤语)什么也搞不清,不过从他们沮丧的表情可以知道他们没有接近天葬台。那个粗胖的小伙子像要跟小何商量什么事情,他指着一个抱肩发抖的姑娘大约是要小何搭她回去。她上了车坐在后排,姚亮看到她鸡肠一样的细腿,知道她给冻坏了。跟这些港客比,他们境遇总要好些。

  她向她的伙伴们挥挥手;姚亮催促小何。

  “后来呢?”

  “后来男孩的父母都赶到公安局来。男孩已经咽气了。他们守到他咽气后都赶来了。”

  “真糟透了!”

  “母亲找到交警中队长,找到连长。

  “‘放了他吧,我儿子死啦。放了他吧。’

  “母亲是哭着对他们说的。

  “‘求求你们啦。放了他吧。他不是有意的不是有意的。求求你们啦。放了他吧。’

  “我就这样给放回来啦,驾驶执照吊销了五个月。后来连长告诉我,说藏族是真心向善的,他们对佛祈祷的都是心里话。她说已经死了一个,再不能死另一个了。她怕要我去为她儿子抵命。”

  小何把她一直送到旅游局招待所,她下去以后用不熟练的普通话说了声“谢谢你们”。

  姚亮也给送回学校,姚亮自认晦气。

  车里只剩陆高小何两个人。

  “你应该给那个母亲做干儿子。”

  “我是那么做的。”

  十一

  这里原来就有一个关于顿珠顿月兄弟的故事,人们把这个故事排成藏戏。顿珠、顿月,这实在是两个很美的名字。不过那故事是很久远了,久远到连年龄最大的老人都说这故事是听曾祖父讲来的。

  我不知道凡人是否也可以转世,不过这对双胞胎确实也叫顿珠和顿月。有一点可以冒昧肯定,这对兄弟都不可能当国王;也许这就是所谓天意吧。顿珠是个牧羊人。开汽车的叫顿月,是弟弟,大约比顿珠小一个小时。

  不像其他双胞胎,两兄弟完全是两副模样——顿珠是名副其实的哥哥,高身材大块头,褐紫色的大脸盘像刚用刀子削成半成品的石雕头像;顿月纤巧精细,和哥哥恰成对照,头顶也只抵到顿珠颈上的桃核珠串底下。

  开始顿月和哥哥一样,也是个牧羊的小伙子。他爱笑爱动,他的羊子也显得比哥哥的羊有活力。人们常常可以在西山的峭壁上看到他的红帽子,看到红帽子跟前像蛆虫一样蠕动着的并不很白的羊群。西山上多巨石,也有分布不匀的点点绿色,是柳树和小片草坪。西山有只有羊才能走的羊路。总之顿月是个活泼爱动的小伙子,他没有硕大的体魄,但他很灵活,也很结实,还会唱歌,而且唱得非常好听。

  终于有一天,顿月找顿珠说起悄悄话了。

  “我要去当兵了。”

  “跟阿妈说了?”

  “我想,我想……”

  他们坐的地方离帐篷并不远。旁边就是羊栏,他们躺着,身下是冻得硬硬的干草地。顿月还是坐起来。

  “我想……哥,你说阿妈能让我走吗?”

  他根本不在乎顿珠怎样回答,只是自顾自地边想边说。

  “我想不能,阿妈不能让我走。我想她准不让我走。”

  他似乎蛮有把握,可他又突然捣了顿珠一拳:“你说呢,哥?”

  “不管怎么说你得告诉阿妈一声。”

  “阿妈准不让我走,我知道她不会让我走的。可是我一定得走。我想出去看看,到内地各地去走一走。到成都,到西安,到北京和上海,我还想看看海。”

  “那你跟阿妈说吧。”

  “我还想学点手艺,我想开汽车。我最想开汽车了;小时候就想。要是能开汽车,我就把什么地方都跑遍。我一定把车开到日喀则,开到黑河,开到拉萨,也开到山南和昌都,当然要跑遍咱们整个阿里。”

  “你什么时候跟阿妈说呢?”

  “我还要在晚间开着车灯追黄羊,我记得九岁那年坐郭班长的车,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够味儿。就在南边那片草甸子上那群黄羊有十几只;车灯一照到它们,它们就伸直脖子机灵灵的,等车开到近处它们才跑。真怪,它们一直跑不拐弯;郭班长说它们是沿着汽车灯光照亮的方向,它们不愿跑进黑暗;这下它们就倒霉了。那天晚上,我们轧了五只羊子,真带劲!”

  “你明天跟阿妈说吧,慢慢说……”

  “那时候你就不用背柴草了。我可以用车把你带到西边有林子的地方,在那里砍满满一车树枝回来。我在西山顶上可以看到西边那片林子;太远了,看不清楚,只看到黑森森的一大片。还可以看到神湖的水在阳光下的闪亮。我真看到了,我保证那是片大林子,有的是树枝和干树叶。那时候我一定把你带去,拉满满一车柴草回来,足够阿妈烧一整个冬天的。那样你就再也用不着背了。也用不着捡牛粪了。哥,那样你不高兴吗?”

  “我高兴。跟阿妈说的时候慢慢来,别着急。别让阿妈着急。”

  “到时候我把尼姆也接去。那时她阿爸准同意她嫁给我了,你说呢?她阿爸早就说了,要把尼姆嫁给一个开汽车的,尼姆说她阿爸说话算话的——你说呢,哥?尼姆爱我,可她还是听她阿爸的;她让我无论如何都要去学开汽车。我能去开汽车,就能把尼姆娶到家里了。”

  “阿妈也喜欢尼姆,你跟阿妈说,她准会高兴的。不过说的时候要注意……”

  “我还要给尼姆家里拉柴草。她阿爸想的就是这个。我得给她家拉,不过说心里话我真不情愿。我不喜欢她阿爸。真不情愿。哥,你知道不情愿我也得拉,不然尼姆会不高兴的。我不愿意做尼姆不高兴的事,我愿意她高兴。”

  “你打算怎么和阿妈说呢?阿妈喜欢你,喜欢听你唱歌,你走了阿妈会想你的。”

  “那样我可以看很多歌舞了。你记得么,那次歌舞团来演出,我跟着他们跑了三百多里路,连续看了七场演出。要不是他们走远了我还会跟着他们的。看了七遍我还是没看够,他们演得太好了。他们就住在拉萨,住在冈底斯山的那一面。以后我可以常去拉萨看他们演出了,开上车就去了。听说拉萨有好几个歌舞团呢!还有藏戏团,还有曲艺队,还有话剧团。我每场演出都去看。哥,我也带你去看……我忘了你不爱看演出,那我就带你去看电影,到拉萨看电影。听说拉萨每天每天都放电影呐。你挺喜欢看电影的。”

  “顿月,你知道我不会唱歌。阿妈年轻的时候就爱唱。现在她老了就只爱听你唱了。”

  “哥,我真后悔没把中学读完,中学里学的地理课我全忘了。这下我要到各处去了,要是把地理课学好就好了。可惜我没读完,读过的又都忘了。唉,我只知道成都、西安、北京和上海。还有格尔木。剩下的全忘光了。我一直想看看海是什么样子,听说比玛旁雍神湖还大,比整个草原还大,一眼看不到边呢。听说用机器开动的大船一个月也走不到头呢。我太想看看大海了。哥,你就一点都不想么?”

  “我想。可是阿妈呢?阿妈会想你的。”

  “阿妈会想我的,我也会想阿妈的。”

  “阿妈会哭的,阿妈肯定会常常掉泪。”

  “我知道。”顿月说,“我知道。”

  牧羊犬不出声音地走过来,插到兄弟两个中间,懂事地蜷伏下来。说不上是不希望狗听他们谈话,还是该谈的都谈了,顿月再没有继续他的憧憬,顿珠也不再追问弟弟什么时候跟妈妈谈怎么谈。星星在头上慢慢移动位置,羊皮藏袍给夜露沾得湿漉漉的了。他们没有手表,但是他们知道天快亮了。

  这个晚上弟弟顿月显然有些兴奋,平时他和哥哥顿珠一样并不多话;不同的只是他爱唱牧歌,而且唱得好听。

  另一个晚上,来了电影放映队,大家都去看电影了。这次坐到羊栏附近的是顿月和尼姆姑娘。寒星寒月,天更清冷了,他们长久不说一句话。顿月其实不是个饶舌的小伙子。

  尼姆难得晚间出来一次,阿爸不让。阿爸不能不让她出来看电影。阿爸自己也看电影。那么尼姆就出来了,来到顿月身边。两天后顿月就要动身走了。

  顿月把新发的军用皮大衣披到尼姆身上,尼姆还是禁不住发抖,就是顿月搂紧她也仍然抖个不停。电影散场还早,阿妈和顿珠回来还早,他和尼姆还是钻到帐篷里去了。顿月伸手摸火柴要点酥油灯,尼姆把他抱住了。结果帐篷里一直黑着,而且一直没有声音。

  读者们一定猜到了,顿月如愿以偿,当了汽车兵。顿月当然是唱着歌走的。

  十二

  在附近百里牧区,有许多关于顿珠的各种各样的传说。顿珠这个老实巴交的牧羊汉子,居然成了这里的传奇式人物。

  乡亲们都知道,老寡妇曲珍为了供小儿子顿月读书,和大儿子顿珠吃了不少苦。现在小儿子出去了,还当了连长,曲珍没有白白吃苦受累。隔上两个月她可以收到儿子的汇款。乡亲们还知道顿月是个开汽车的连长。

  又开汽车,又当连长,顿月真是个有出息的。乡亲们都说早就看出小伙子有出息。

  那么顿珠呢?这个不识字的汉子,这个高大壮健又很少作声的汉子。也许这是不可思议的,然而乡亲们异口同声地作证,说他的确没读到书,他从小就拽着羊尾巴跟着羊群跑,他没有阿爸。阿爸是个过路汉子,阿爸只留给阿妈一夜温存和这一对双胞胎。连阿妈也记不得阿爸的样子了,阿妈只记得他左面颊上有条寸把长的刀疤。阿妈说他是个打铁的。

  说是顿珠和他的羊群曾经失踪了一个月,说是那以后顿珠就成了说唱艺人,他开始给乡亲们说唱《格萨尔王传》了。这是一部堪称世界最长的藏族英雄史诗,据研究学者们说,全部《格萨尔王传》有一千万或者几千万行。没读过一天书的牧羊汉子顿珠开始说唱这部英雄史诗了。这件事真的那么不可思议么?

  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顿珠和他的羊群误入神地,顿珠不知怎么就睡了,是睡在一块又平又大的巨石上(这个细节很要紧,请注意)。周围有很好的草场,也有很多野花。总之是块神地,像神山、神湖、神鹰和神鱼一样,传说带有藏民族特有的美丽的神话色彩。他睡了。

  然后他醒了,羊群还在安闲地吃草。他用手肘支起身子,浑身倦怠地茫然四顾,这时他发现这地方他没来过,从来没有。不过这里是天然的好牧场,水草丰饶,环境也美。

  太阳还高,他不着急,他想让羊群多吃一阵,而且他倦得要命。他又躺下来了。这次顿珠没有睡,没有睡意了。天象格外高远,空气显现出一种罕见的透明质,就像连续多天阴霾梅雨之后那样的清朗和透明。也有白云,丝丝片片的,宛如撕烂的哈达。他饿了,把手伸进腰间的糌粑口袋,把捏成团团的糌粑往嘴里大团地塞。那个黑点划过云片,径直朝下落,越来越大。是鹰把他当成了一具腐尸。转眼间鹰就扎到他的脸上了。顿珠猛坐起来,顺势拔出尺把长的藏刀。鹰给惊起,变线飞开了。云片更薄更烂,逐渐淡化了;鹰重又变成黑流星或快或慢在天空上划过。天蓝得叫人惊奇。

  顿珠起身到一处水泊,用两手掬了几捧清水喝,然后拍拍肚皮,好痛快呵!他突然想唱点什么,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他开始唱了。过去总是顿月在唱,他从不应和,默默干着什么。没有人知道他是否在听,他从来没有所表示,兴趣——还是没兴趣?

  这一次是他在唱了。他只是想唱,想不停地唱下去,而且——他在唱着格萨尔,唱着关于格萨尔的传奇故事。他毫不惊奇(这一点就足以使那些熟悉的人们惊奇了),仿佛他原就从师多年学唱这部恢宏的民族史诗。更使人们惊奇的,是他竟然对人们的疑问反而惊奇。他不能理解人们何以这样大惊小怪。在他看来,唱格萨尔王是他最自然不过的举动了。他为什么不唱,为什么不能唱呢?人们为什么要问是谁教他的呢?谁教过你吸吮乳头么?

  当乡亲和母亲说他失踪一个月时,顿珠觉得像痴人说梦。阿妈怎么啦?还有乡亲们?阿妈瘦了,瘦得脱了相,这简直不像真的。早上出去的时候,他的糌粑口袋是阿妈给装的,阿妈笑盈盈的,阿妈好健康呵!顺心顺气,有两个好儿子的幸福的阿妈呵!可是现在。

  另有一些不那么流行的说法。

  顿珠顿月的阿爸是个打铁的流浪说唱艺人——他的真传骨血传给了双胞胎的母亲,顿珠是得了阿爸的真传,是天生天成的。这种说法倒似乎有一点现代科学——遗传工程学——的味道,只是仍然是一种超验主义哲学的思想方法。看得出,多数人是宁可相信神话的,虽然神话中更多唯心或唯灵的成分,但是它美。这类传说显然不宜掺杂太多的唯理成分。

  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对凡此种种传说都付之一笑。他们有比较令人信服的解释,说这不过是艺人自己为渲染民族史诗和其自身的神秘而故意编出这许多奥秘的,说汉族无法理解藏民族那种与宗教、神话以及迷信杂糅在一起的崇尚神秘事物的原始意识;说藏民族天生就是产生优美神话的民族,正如他们天生崇尚各种精美的雕饰——镂银藏刀;金玉耳环、戒指;各种珍宝、桃核、骨刻的珠串;多种头饰、发辫;多种服饰;织花地毯、卡垫,不一而足!

  反正顿珠自己知道。他知道这是否是神话;他知道自己是个铁匠的儿子;他还知道自己怎么就唱起了格萨尔王。他虽然不懂哲学及其五花八门的概念,但他会唱,会唱这部世界最长的藏族的英雄史诗。他看不出这有什么值得如此大惊小怪。后面自然还有关于顿珠的故事。

  十三

  尼姆为顿月生了一个男孩。顿月收到尼姆捎去的口信没有?这不好说。顿月没给她写信,尼姆盼着的信没来;尼姆以为他准会来信。顿月把她忘了?

  总之顿月没有信来,没有回来看看儿子。尼姆曾经挨了阿爸的咒骂。很怕人的咒骂。阿爸是个虔信佛教的老人,从来到这个世界那天就开始膜拜释迦牟尼。他中年得女丧妻,性情格外孤僻乖戾,酒喝得很凶,一天里很少有清醒的时候,而且他心地狭窄,习惯斤斤计较。

  尼姆生了私孩子,他骂,他绝不原谅,因而对着他的偶像诅咒女儿,酒喝得更凶了。尼姆只好搬出去住,在远离阿爸的地方支起一顶小帐篷。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生活可想而知。

  没有人知道孩子是顿月的,尼姆没讲过。她似乎有几年没说话了,没有人听见她说过什么话。也许她说过,对儿子,对她那群羊和那只卷毛蓬松的牧羊犬。还有可能在一人独处时自言自语,只是没有人听她说过什么。她过分地离群索居,以致使多数乡亲甚至忘记了她的存在。

  她也回来,那通常是天黑下来的时候,她像躲避豹子似的躲躲闪闪地溜回家里。这种时候阿爸总是流着口涎歪倒在卡垫上,经常已经鼾声大作,而且吐得一塌糊涂。她不出声音地把呕吐的秽物拾掇干净,然后架起锅,烧上浓茶,再把阿爸搁到卡垫上躺好,盖上皮大衣,之后默默地对着冒烟的灰烬站了一阵,又像来时一样幽灵似的闪出帐篷,在黑处消失了。

  儿子可以到处跑了。尼姆仍然时常偷偷溜回家。只是她从来都是一个人回去,儿子不认得外祖父。三岁的孩子连一句话也不会说,这一定是完全离开了语言环境的缘故,他完全习惯于一个人玩,有时像成年人一样发呆。这个孩子很少对人感兴趣,无论是从他帐篷跟前走过的乡亲或路人,无论是他阿妈,谁都不能使他分神去看一眼。吆喝也罢,柔声呼唤也罢,结果都一样。他原来干什么仍然干什么,丝毫不会受到惊扰。

  那个晚上尼姆照例一个人在夜里去阿爸那里。天黑得有点怕人。她急急地出了门,用头巾兜住两颊。路上有点儿磕绊,没有碰到什么人。阿爸一如既往。早醉成一摊泥,她进去就开始收拾,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心里发急。天阴得实在反常,儿子已经睡下了,这之间有什么联系呢?尼姆确实心神不宁。锅里有冷茶水,今晚就这样吧,阿爸夜里醒来需要的就是这个。当然有热茶或温茶更好些,可是今晚的天气!她没有多耽搁,掖好帐篷的门帘子就往回赶了。天黑心急,她一路跌倒两次,这不算什么。走近自己的小帐篷时,她听到低沉而悸心的呜咽,是她的牧羊犬。她马上又看到更怵目的:帐篷门帘掉了,原来点着酥油灯的里间一片漆黑。瞬间,她突然知道完了,全完了。她知道自己为什么心神不安,为什么发急。当她从怀里摸出火柴擦燃时,那个大约三秒钟的光明使她身子发瘫,她就地坐下了,好半天想不起该点亮灯,该把血肉模糊的牧羊犬抱进帐篷。可怜的畜生,它断了一条腿和两根肋骨,上颚的毛皮给抓豁了。后来,它居然活下来了。

  是熊。

  她也说不清,为什么她借着火柴光亮看到儿子安然入睡时竟全无惊喜和庆幸的感觉,她不该庆幸或者惊喜么?她只记得浑身瘫软下去了,她不记得自己这样坐了多久。后来还是狗的呻吟呜咽提醒了她。它是这个家庭里的第三个成员,现在是它的痛苦使她清醒了。只是她永远闹不明白,熊怎么能和儿子相安无事?牧羊犬的伤残,翻倒在地的酥油桶和摔碎的茶碗,这许多在夜里肯定很刺激的音响竟没有使儿子醒转过来,尼姆知道儿子听觉正常,很正常。

  这以后,每当儿子睡下,尼姆都就着跳荡的油灯长久地守在儿子跟前。她看着儿子的厚嘴唇,看着儿子轮廓粗糙的脸型。她努力去想很久以前她和顿月共有的那个夜晚,去想那以后她发现自己怀了孩子的种种感觉。她努力想回忆起顿月的相貌和他仅有的那次粗暴(多么令人回味的粗暴呵),可是不成,她什么也回忆不起来;不成,不成了。于是,她又努力试图俯身从眼下这个小家伙的睡相上找出顿月的影子,也不成,她不禁惊奇了。

  她奇怪儿子居然像顿珠。笨拙,反应相当迟钝,脸廓尤其显著。顿月可不是这种样子。她想不出道理,也不再费力去想。

  牧羊犬终于痊愈了,这个三口之家又以过去的形式度过了一段重复的时间。

  十四

  顿珠成了说唱艺人之后,同时也还是一个羊倌,还是个孝顺儿子。他和阿妈不识字。每次邮递员把汇款单交给他时,都告诉他简短附言栏上写着的话,诸如:阿妈买点好吃的,别舍不得花钱——我在这挺好的,部队番号保密,不要回信了——我现在是班长了……我现在是排长了……我现在是连长了……我还在开车……部队任务紧,请阿妈原谅我不能回家探望云云。顿珠每次都一字不误地记下来转述给阿妈。阿妈挺知足的,娘俩也就不用多惦记了。

  尼姆的事顿珠是否多想过,不得而知。大概只有顿珠知道顿月和尼姆有恋情,然而这不能使顿珠因此就认定尼姆的私生子就是弟弟顿月的。牧羊汉子顿珠不可能潜心计算尼姆生产距顿月离家整整九个月,他知道的简单事实是尼姆在顿月走后很久生了一个私孩子,谁知道是哪个的野种呢?另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尼姆的阿爸因此把尼姆赶出去了。她阿爸咒她,骂她,到死也没原谅她(他是在某个上午在自己的帐篷里被邻人发现的,身子硬了,仍然带着酒气)。顿珠还知道那个从不说话的男孩子从熊掌下脱生的故事。那孩子有五六岁了,长得粗大笨拙,尼姆赶着羊群出去的时候,这孩子总是拽住某只大羊的尾巴跟上去。与孩子为伴的只有牧羊犬、羊和鹰或者其他鸟儿。这些顿珠都是知道的。

  现在,就是白天放牧的时候,仍然有人凑在顿珠的羊群附近,听顿珠说唱那些又古老又亲切又悲壮的故事。时间久了,再没有人问顿珠是怎么学会的,跟谁学会的;顿珠的关于格萨尔王的故事,自然而然地成了这里的藏族牧民们自古以来的生活的有机部分。

  如果顿珠不健忘的话,他肯定记得顿月走前的晚上那些愉快的憧憬。如果他富于联想,有足够的浪漫气,他肯定会设想在过去的这些年头里,弟弟顿月开着汽车不止一次地去到成都、西安、北京和上海这些地方。开始带着一班人,后来是一个排,现在是一个整连,幸运的顿月啊!顿月应该看了几百场演出了吧?有内地的,也有拉萨的,他一定不会错过任何机会的。顿珠最知道弟弟了。

  也许顿月已经跑遍全藏了。日喀则,阿里,拉萨,山南,对了,还有昌都。他追过大群的黄羊吗?一定追过的,就是轧了千把只也说不定,他是个多么好玩的家伙呵。

  还有,为了到各地开眼界,顿珠想顿月肯定会把什么地理课重新好好学一学。顿月是个肯学习肯动脑筋的,顿珠知道自己不如弟弟。

  现在顿珠和从前一样,利用闲暇到处拣牛粪,到处弄柴草,从老远老远的地方往回背。顿珠一定还记得弟弟的许诺,等着弟弟开汽车回来,带他到西山西面老远的大林子里拉满车的干树枝干叶子回来。那里是太远了,乡亲们没有一个人到过那呢。

  还有,顿珠是喜欢看电影的,他是否同时期待着弟弟开车送他到拉萨看电影呢?

  也许吧,什么都是可能的。

  然而——

  尼姆呢?顿月走前讲的关于尼姆那些话?顿珠并不健忘,他记得,全记得,那么——

  我不知道那么后面该是什么,删节号?或者一些可以连缀上下文的文字?我不知道,我找不到合适的东西,因为结果大出我的意料。我尤其不知道该用什么伦理道德标准去衡量这个结果。问题明摆的清楚。顿月对于尼姆是失踪了,对于顿珠正在纵横驰骋于自我想象。尼姆对于顿珠,是某个野孩子的母亲(她早已不是弟弟顿月的恋人了),同时又是一个年龄相近的女人;尼姆不丑也不算老。就这些。

  是这样,尼姆水葬了阿爸,之后在河边站了半天半宿,据说她没有掉泪。周年过了,她找到顿珠,顿珠正在捡牛粪,冬天就要到了。没有人知道尼姆对顿珠说的什么,也许就是“跟我结婚吧”。或者“把我娶到家里去吧”这么简单又直接的一句话。尼姆好久没说一句话了,她一定不会讲更多的。我想。反正她和她那拽羊尾巴长大的不说话的儿子一起和顿珠家合了帐篷。真想知道顿珠的阿妈对这件事做何感想——读者知道,那是她老人家的嫡生孙子,她该不会把孙子当成一个小野种罢。

  十五

  故事到这里已经讲得差不多了,但是显然会有读者提出一些技术以及技巧方面的问题。我们来设想一下。

  A.关于结构。这似乎是三个单独成立的故事,其中很少内在联系。这是个纯粹技术性问题,我们下面设法解决一下。

  B.关于线索。顿月截至第一部分,后来就莫名其妙地断线,没戏了,他到底为什么没给尼姆写信?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后面的情节当中?又一个技术问题,一并解决吧。

  C.遗留问题。设想一下:顿月回来了,兄弟之间,顿月与嫂子尼姆之间将可能发生什么?三个人物的动机如何解释?

  第三个问题涉及技术和技巧两个方面。

  好了。先看C。

  首先顿月不会回来(也不可能回来,排除了顿月回来的可能性,问题就简单了),因为他入伍不久就因公牺牲了。他的班长为了安抚死者母亲,自愿顶替了这个儿子角色;近十年来他这个冒名儿子给母亲寄了近两千元钱。然后——

  还用然后么,我亲爱的读者?

  十六

  姚亮一直自诩是个诗人,陆高叫他情种。诗人也罢,情种也罢,姚亮倒全不以为然。姚亮有时也开陆高的玩笑,野人是姚亮送陆高的雅号。

  陆高偶尔也作诗,甚至不逊于姚亮的诗。

  当有人问及姚亮,问他为什么要到这块号称第三极的不毛之地来,姚亮完全以一个大诗人的气势和气度答复这问话。也有陆高的。

  姚亮——

  牧歌走向牧歌

  许多人都是听了你的话

  因而受到蛊惑才来的

  说是北面一块

  起伏不大的五千里高地

  永远是零度。只有

  虫草和精壮的羊子

  慵懒而且消闲

  莫名地拥在帐子周围

  还有那些褐石。是的还有

  南面那些褐石糅进

  透明质的白色和蓝色

  之间。为什么我还要说

  我们是听了你的话来的?

  我们都记得你。

  高地有极好的能见度因而

  可以清晰地想见,月亮

  和没有光泽的六枚镍币

  不是到这里以后我们

  才开始借助寺庙,借助

  遍野的尸骸学习幻想

  我说不是。我这样

  郑重剖白只是想向高地

  表示一个曾经是孩子的

  成年人的崇敬。古语说

  三十是我而立之年。

  我自想是骑着白色的快马

  来的,而且要不时停下来

  便溺或抓一点糌粑

  我喝不来酥油茶。草原风

  应该是有某种颜色的

  不然为什么大张的

  我的鼻孔里竟至塞满灰尘?

  正在行走的马儿

  请别用鞭儿抽打

  马儿的阿妈看到

  心里要难过的呵

  隔着飞隼的背羽,远远就看到

  那堵白墙。看到白墙上的

  金顶下面的砖红色宫殿。那个

  牧羊小姑娘十二分骄傲地

  说它就是这块高地的

  标志。小姑娘梳着七十七条

  有头虱的发辫,露出白牙

  对我的马儿笑笑。我说

  我是从渤海边上来的

  我是一个喜欢牧歌的诗人

  已经过了午夜

  我们还在歌唱

  在收割过的田野

  对着不圆的月亮

  我们唱着忧郁的歌

  唱着被雪覆盖的小河

  唱着一个相同的夜晚

  唱着马车上的

  我们的寂寞

  牧女不客气打断我的吟咏:

  “怎么你们那儿也下雪么?”

  叫我怎么回答你呢。是的

  是的我的小姑娘,到处

  都在下雪到处。到处。

  可我为什么要这么急促地

  催着白马赶路呢?

  该从山海关攀上长城向西去

  也拐到圆明园稍事停留

  看看荷塘废墟也看看

  巨大的白石头

  我刚刚感到我是太急了

  我不应该这么急

  我甚至忘记了我是谁

  (上帝是个宇航员)

  我又是从哪里来的

  我只是懊悔我太快就到了

  布达拉山脚。我当然记得

  又潮又咸的海水的涌动

  和关于红帆船水手的诗篇

  不如总在途中

  于是常有希冀

  陆高——

  野鸽子

  看到拉萨河的湍流再说

  这不是一片荒漠,那样

  你不以为是太晚了一点?

  没有人真正理解秃鹫

  永远带着敌视的鹰嘴

  因为白褐色的河心岛

  我又记起了睿智的容格

  每当我把自己想象为

  石头,冲突就停止了

  别说蠢话,别说

  诸如这样的蠢话

  “走进一块石头

  那才是我的路”

  我是宁愿掉进冰川裂口的

  不然,我又算个什么诗人

  其实我是想说

  应该还有别的。

  比如很久就流传下来的

  炊烟和这些村庄的名字

  而今这些村子

  也只有在黄昏

  才变得美丽

  于是我们来了。带着

  口红、画箱和避孕用具

  (我们可是来过日子的

  真傻,真糊涂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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