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一县全面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进入这些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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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华县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县全面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凡在南华县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二、“应戴尽戴”口罩人员

  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一)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含个体诊所)、后勤保障人员;

  (二)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三)邮政快递及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四)商场和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药店、美容美发洗浴、养生会所、个体经营户、酒店旅馆、物流、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聚集性活动、学校、宗教场所、监管场所、养老院、影剧院、KTV、网吧、装修服务、共享单车、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议中心、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

  (五)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风险岗位人员。

  三、“凡进必戴”口罩人员

  凡进入以下场所或处于如下情形时必须佩戴口罩:

  (一)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含个体诊所)、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二)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药店、个体经营户、美容美发洗浴、养生会所、酒店旅馆、学校、宗教场所、监管场所、养老院、影剧院、KTV、网吧、物流公司、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场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三)在各类场所乘坐电梯时;

  (四)处于人员密集的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五)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六)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七)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八)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

  四、“规范佩戴”口罩须知

  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一)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二)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不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建议4小时更换一次;

  (三)佩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四)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五、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引导返南华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六、广大市民群众、返南华人员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

  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3日

  南华县关于优化调整城区便民核酸检测采样服务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二十条优化措施和新“十条措施”,全面统筹全县现有医疗资源,做好新冠肺炎防治工作。经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优化调整南华县城区便民核酸检测采样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核酸采样点

  为满足广大市民朋友核酸采样需求,我县继续在汽车客运站前广场、南华高铁站前广场、县人民医院停车场和土城桥湿地公园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核酸采样点服务时间为08:00至22:00,汽车客运站前广场核酸采样点服务时间为08:30至21:00,其余两个核酸采样点服务时间为08:30至20:00,请广大市民朋友按需前往采样,全力守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

  二、收费标准

  自2022年12月14日零时起,我县继续设置的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开始收费,收费价格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2〕1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单人单检15元/次,混检3.5元/次,抗原检测6元/次。为避免混管阳性增加市民负担,原则上只提供单采单检服务。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携带智能手机(健康码或电子健康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到就近采样点有序采样。

  (二)采样全过程要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快检快离,不在采样区域逗留,最大限度防止交叉感染。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超过48小时的人员,当天不采样。

  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3日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调整核酸检测采样服务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结合本院核酸检测能力,本院决定调整核酸检测采样为预约服务,具体方式如下:

  一、核酸检测采样时间:早上8:00至下午16:00。

  二、愿检尽检核酸检测调整为分时段预约采样,进入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院微信公众服务号核酸检测预约,每天限号350人,进入挂号系统,选择医务科进行预约挂号。

  三、医院只提供单人单检服务,费用自理,费用为15元/次。

  四、时间从2022年12月15日8:00起执行。

  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进行预约采样,预约成功后再到核酸采样点进行开单采样。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来源:南华县人民政府网、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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