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部分药店连花清瘟断货,专家最新提醒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2-12-19
手机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明确推荐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可用于部分医学观察期、部分轻型和部分普通型病人的治疗。最近,市民购买连花清瘟的意愿增加,西安市很多药店连花清瘟甚至出现断货现象,连花清瘟相关词条也频上热搜。

  中药的使用也需要辨证论治

  关于连花清瘟,有人觉得可以预防新冠肺炎;有人认为“没病不要乱吃药”。到底能不能把连花清瘟当作预防用药?防治新冠肺炎及季节性流感,哪些中成药同样有效?12月9日,陕西省中医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生许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连花清瘟是治疗用药,非预防用药,若没有症状不推荐服用。

  许杨指出,连花清瘟针对的是证属热毒袭肺型的感冒,也就是常说的“风热感冒”,它的主要临床表现是鼻塞喷嚏、流稠涕、发热或高热、微恶风、汗出口干、咽痛、咳嗽痰稠,舌红苔黄,脉滑等。而近期高发的“风寒感冒”常见症状则是喷嚏、流清涕、恶寒、不发热或发热不甚、无汗、周身酸痛,咳嗽痰白质稀,舌淡苔白,脉浮细等。所以是否适合连花清瘟的适应症,还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甄别,许杨建议大家咨询专业医生望闻问切及行相关检查后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药物。

  因为连花清瘟中所含的金银花、连翘、石膏及大黄等性寒药,具有清热解毒的作用,因此在缓解新冠肺炎患者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面也取得良好效果。但需要提醒的是,连花清瘟是新冠肺炎治疗用药,绝对不是预防用药,一定要严格遵守说明书使用。“一些人认为连花清瘟是中成药,哪怕没有症状去服用也没关系,其实并非如此。”许杨表示,中药的使用也需要辨证论治,普通大众切勿盲目跟风,大量、非理性抢购。

  另外,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需注意,连花清瘟中主要含有金银花、麻黄、苦杏仁、大黄等中药,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应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弱患者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

  选购药物时小心遇到山寨药

  “由于连花清瘟知名度较高,当前许多人担心自己会感染病毒,备药时首先想到购买连花清瘟。”许杨提醒,具有疏风清热、解表化湿、解毒的中成药都可以选择,比如:金银花口服液、疏风解毒胶囊(颗粒)、藿香正气胶囊(或丸、水、口服液)、金叶败毒颗粒、荆防颗粒等,都可以作为家中常备药,上述同类功效药物的储备无需重复,选其一种备一周用量即可,无需囤太多,以免出现药物过量、混用药物的风险。

  陕西省中医医院此前在支援定点医院时研发的清瘟护肺颗粒也被明确可以用于新冠肺炎治疗。另外,目前一些经过临床验证的中药验方,也能达到连花清瘟的防治效果。市民如有需要,也可以前往医院找医生开具防治方剂,在药师或医生的指导下服用。

  细心市民在买药时会发现药品叫“连花清瘟”而不是“莲花清瘟”。“莲花”我们都认得,“连花”又是什么花?许杨解释,在连花清瘟的成分表中,并没有“连花”这种东西,这是成分表排名前两位的药物,连翘与金银花的缩写。所以,市民在选购药物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写“莲花”或者“清温”这些字眼的都是山寨药。

  针对日常服用连花清瘟的注意事项,许杨给出7条建议:

  一是连花清瘟胶囊(颗粒)中的连翘、金银花、石膏等均为偏寒之药,空腹服用会刺激脾胃导致脾胃虚弱,甚至引起腹泻,建议在饭后半小时服用。

  二是过敏体质者慎用。

  三是不宜长期服用,疗程7-10天。体质偏寒,脾胃功能较弱者服用容易伤及脾胃,出现乏力、食欲减退、腹泻等症状。

  四是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者。

  五是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六是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七是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油腻、生冷食物。

  市场监管总局对哄抬

  连花清瘟药品价格进行核查处理

  记者今天(12月9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针对近日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以电商平台为阶段重点,对相关哄抬价格线索进行了集中摸排,组织重点省份市场监管部门对具体线索进行逐一核查。初步发现涉嫌哄抬价格的线上药房,已转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随着各地防疫政策逐步细化优化,连花清瘟等部分热销药品出现暂时紧缺,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炒作、哄抬价格。市场监管总局结合前期线索,从多个平台提取多家药房9月以来连花清瘟销售数据,并组织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进货台账。

  核查发现,部分经营者在采购成本变化不大的情况下,12月初开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如某线上药房销售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盒,11月采购价格23.5—32元/盒,销售价格26.8—38元/盒,但从12月初开始迅速上涨,至12月5日涨到99元/盒。

  某线上药房销售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盒,11月采购价格11.5—12.5元/盒,销售价格18.9—33.1元/盒。12月初采购价格14.5—22.5元/盒,销售价格从41.9元/盒迅速上涨至88.1元/盒。

  上述药房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已涉嫌构成哄抬价格。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密切关注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走势,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

  来源:西安发布、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杨刚

  责任编辑:刘云鹏

  审核:马佳

上一篇:儿童感染新冠有啥症状?如何用药?首儿所专家权威支招
下一篇: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有何区别?“阳”了后如何吃药?一图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