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天价药品?捆绑销售?国家出手了!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2-12-20
手机版

  您对这一问题有何看法呢?关于涉疫物资价格规制问题有何了解呢?关于本文的思考欢迎大家留言或投稿参与讨论。对于本微信公众平台发送的原创稿件,将结合阅读量酌情给予奖励,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每年还会对原创文章进行评奖并给予不同的等级奖励。期待您的来稿!

  针对仍然严峻的疫情形势,许多人纷纷去药店购买连花清瘟颗粒等药物,但是在很多地方,商业头脑灵活的药店经营者在巨大市场需求的刺激下看到了牟利的机会,将连花清瘟颗粒这种进价十几元到二十几元不等,平时售价也都是介于26——38元之间的中成药,直接标价超过百元一盒,更有甚者达到了200元以上。即使如此,依然供不应求,在连花清瘟颗粒这类药品的需求量陡然增加的市场前景下,很多药房为了防止市场监管部门的突击检查,灵机一动,开始捆绑销售,以套餐的形式高价售卖连花清瘟,一份防新冠套餐储备药要价百元以上,不再单独出售。如成都某药店在售卖该药品时强制要求消费者连同其他的药品一起购买,包括布洛芬、川内枇杷膏、复方氨酚烷胶囊等6种药品,共计170元左右。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12月9日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下称《提醒告诫书》),从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商业道德,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

  二、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哄抬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涉疫物资。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不得价格欺诈。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实施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五、不得串通涨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不得价格歧视。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七、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对经营者自身,商品性能、功效以及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八、不得仿冒混淆。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九、不得商业诋毁。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另外,《提醒告诫书》还对各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了相关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监制:张永江

  作者:黄清扬,湘潭大学法学院2021级刑事诉讼法研究生

  编辑:黄清扬

  责编:李子瑜

  审核:王振华

  微博号:@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

上一篇:新冠病毒抗体阳性是否代表具有抵抗力?张文宏:尚不能就此下结论
下一篇:这些情况要及时就医!该囤药吗?要备什么药?要戴N95?专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