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新冠药品价格疯涨!多地监管部门出手!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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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视网消息,

  经过11月的一轮涨价后,

  目前,

  连花清瘟大幅涨价现象仍在上演,

  有药店的连花清瘟,

  单盒卖百元,

  而平时在30元左右。

  连花清瘟价格一涨再涨

  连花清瘟断货的消息不断发酵。

  继总部员工需排队购买、

  多地药店断货之后,

  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坐地起价的现象,

  同一品规的产品在同一渠道上,

  报价差距超过5倍。

  在11月下旬,

  连花清瘟在经历“缺货”风波后,

  部分药店对连花清瘟胶囊均有不同程度提价。

  有药店0.35g*48粒/盒规格的连花清瘟胶囊

  售价46元/盒。

  若以以往约30元/盒的普遍售价计算,

  已提价超50%。

  近期,

  部分药店的提价幅度更大。

  不同平台、不同药房之间

  价格差距也较大。

  例如,

  某外卖APP上仅两家药店

  可在深圳地区配送连花清瘟胶囊

  (0.35g*24粒/盒)

  一家报价65元,

  一家报价12.1元。

  而同样品规的连花清瘟胶囊,

  另一网购平台上的价格是14.8元。

  

  在某网购APP上,

  不同药房的售价也不尽相同,

  单价从14元-70元不等。

  单盒价格甚至可达102元。

  

  厂家:供货价格稳定

  12月6日晚间,

  以岭药业在互动平台上回应称,

  近来连花清瘟供货价格保持稳定。

  

  如果消费者发现个别终端出现涨价情形,

  请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目前公司正在采取各种措施扩大生产,

  全力保障市场供应。

  同时,

  由于近期市面上出现

  以“莲花”、“清温”等近似词标识的假冒伪劣产品,

  售价更是高达上百元。

  还有商家正抢先注册

  “连花清温”、“莲花清温”、“莲花清瘟”等商标。

  为了杜绝其他不良商家注册近似商标后

  生产伪劣产品,

  以岭药业近期提交了一批

  近似读音的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分类为啤酒饮料、方便食品等。

  监管:我会出手

  面对不断上涨的药价,

  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明确

  将打击药品“囤积居奇”的行为。

  几天来,北京、广州、杭州、成都等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都已发文提醒告诫:将加强药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防疫用品和药品的市场价格进行动态实时监测,对市民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12月7日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防疫类药品及

  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昆明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截图↑

  详情如下:

  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期,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连花清瘟等部分抗病毒药品、相关防疫医疗器械用品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为进一步规范相关防疫类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销售商品应标明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防止出现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防疫类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巡查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本提醒告诫书自发出之日起,全市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12月7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

  “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保供稳价提醒告诫会

  对国大药行、海王星辰、南北药行等3

  42家单位的从业人员作了宣讲和提醒

  药品和医疗器械保供稳价提醒告诫函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加强行业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做好当前形势下医药用品尤其是感冒类、退热类药品和抗原试剂盒、家用制氧机等药品和医疗器械保供稳价工作。

  (二)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测管控,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起相应义务和责任。

  2、切实规范价格行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二)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3、切实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来源可溯、储运可控、去向可查、质量安全。

  专家:不必囤药

  近日,

  多张“新冠药品清单”在网上流传,

  有“新冠吃药顺序图”,

  有所谓“国家卫健委推荐新冠治疗中成药”,

  还有一些民间偏方。

  对此,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周发春表示

  “网传新冠吃药顺序图、囤药清单等,

  我觉得其实是没必要的。”

  专家建议,

  在家里的日常常备药中,

  可以考虑备点布洛芬、泰诺、藿香正气液等相应的药物,

  大可不必去囤药。

  另一方面,

  需注意防护和适度锻炼。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药学部副主任杨莉也表示,

  目前发现的新冠肺炎病毒的新增感染者中,

  更多的是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

  若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

  未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

  则保持适度休息、多饮水即可,

  不需要用药及任何其他治疗措施,

  按目前政策只要做好隔离,

  避免传染即可。

  专门针对新冠肺炎自行备药,

  特别是大量囤积特定药物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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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新华社、央视网、中国新闻社、封面新闻、澎湃新闻、新京报、昆明市场监管、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等

  审校 | 白云

  终审 | 宋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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