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22年城乡妇女“两癌”救助新政策来啦!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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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缓解低收入妇女因病致贫返贫,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开展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到所在区镇妇联进行申报。

  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患病时间截止为2022年4月30日。2.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城镇和农村妇女。3.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除此之外不在申报救助范围)4.已获得过“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流程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

  

  村(社区)、乡镇(街道)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

  申报对象名单、 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区级妇联

  

  区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

  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

  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

  上报市妇联

  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2日至5月15日

  申报材料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诊断证明、低保证或贫困证、低收入“两癌”申请表,如有医保需提供医保报销单。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二份),交至乡镇(社区)妇联,原件经审核无误后由本人带回。

  温馨提示

  1.申报所需材料请与所属镇、社区、村妇联或区妇联咨询了解。

  2.区妇联咨询电话:3298631、18845840080

  3.截止时间:2022年5月15日,请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按时上报,过期不候。

  4.请各单位、乡镇、社区、村妇联干部认真学习通知,做好解答工作,并积极转发到单位工作群及居民网格群,让更多的妇女姐妹了解“两癌”政策,让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受益。

  “两癌”救助个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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