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一桩日本女子“借种生子”引发的荒唐伦理闹剧

栏目:娱乐资讯  时间: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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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科技发展迅猛,医疗水平非常先进,如果夫妻中男性有一些生殖方面的疾病,他们可以去医院做手术,医生用库存的男性生殖细胞为女性受孕。我国拥有正规生殖细胞库及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医疗机构仅17家,因为想要获得审批,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为什么国家不能开放辅助生殖的资质呢?有关部门回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属于限制性应用的高新卫生技术,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严禁此项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

  然而,现在仍然有很多地下交易组织非法“交易”生殖细胞。他们当然不是用医疗器械进行手术,过程是怎样的想必大家都清楚,这种交易也被戏称为“借种生子”。说起这类违法交易,就不得不提去年年末在日本发生的一起荒唐的借种生子案:

  2021年12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接到一起案例,一名家庭主妇美子状告在日中国籍男子老王隐瞒国籍和学历,非法向她提供男性生殖细胞,并索求3亿3000万日元(约合1845万人民币)。这起案例可以说是国内首例非法捐助生殖细胞的案例,当然我们也有理由相信,这是全世界首例,毕竟大家已经无法判断状告者和骗人者老王谁更离谱一些。

  这件事具体过程是这样的,30多岁的美子有一个非常幸福美满的家庭,她肤白貌美,与丈夫育有一个孩子,两人婚姻一直挺和谐的。美子的丈夫是个优秀的成功男士,毕业于大学,现如今在某公司担任要职,年薪颇为丰厚。

  可以说,他们的家庭生活应该是无忧无虑的。然而,美子一直有一个遗憾,她在家中太寂寞了,想生个二胎继续带孩子。然而不知是因为两人生活不太和谐,还是丈夫的身体出了一些问题,总之美子一直怀不上孩子。她坚定地认为,肯定是丈夫生育能力下降。因此为了怀二胎,她开始寻找国内正规的捐助中心。

  不过在寻找的时候,她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正规的捐助中心会公布生殖细胞捐赠人的信息,她迟迟寻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打算另辟蹊径,从非正规的渠道寻找。有人会问了,明明只是人工授精而已,有必要了解捐赠人信息吗?

  美子给出的原因是,她希望找一个智力与老公同等水平的人(她丈夫智力130以上),即便没办法达到等同,最起码也得跟老公学历相似。而且最重要的是,捐赠者必须与她的丈夫长相相近,因为她从来没有跟丈夫说过自己的小心思,害怕丈夫会介意自己怀别人的孩子。用通俗的语言来说,美子想让丈夫做接盘侠。

  不过她自己可不这样认为,而是觉得自己的理由非常正当,出发点再正常不过,就是想用孩子填补自己寂寞的心灵。于是她说干就干,2019年在某社交软件上搜寻一位“善良”的无偿捐赠者中村。非常俊朗,长得很像日本某花滑选手。而且最关键的是,他毕业于京都大学,大学在日本也是非常著名的学府,2022年QS世界大学排行榜,京都大学位于香港科技大学前一名,高居33位(东京大学23名,香港大学22名,清华北大分别是17和18位)。中村简直与美子理想中的捐赠者完全吻合,她很快就谈成了这笔交易。

  两人约在一个宾馆内,有了一次难忘的经历,开房钱还是美子付的。为了保证受孕成功,美子又诚挚地邀请中村多次前往宾馆,两人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约了二十来次,与此同时美子还和丈夫每日恩爱。直到她怀上孩子以后,心愿终于达成。

  不过,事情却朝着一个诡异的方向发展。美子检查出怀孕后,可能是出于兴奋或开心,约中村前往宾馆“庆祝”两人交易成功,随后连续三月一直没有断绝往来,经常去宾馆“庆祝”。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在美子至少怀孕已经4个月的时候,两人居然还在持续发展,实在是过于疯狂……

  直到美子生下一个女儿后,她几乎是无缝衔接,立马又邀请了中村。不过此时中村拒绝了她的请求,因为中村有家室,他只是本着“公益”的目的捐赠生殖细胞而已,并不想和受助者有太过密切的感情交流。

  美子却不依不饶,多次请求让他离婚。到此这件事应该明朗了,美子就是打着生育的目的出轨,在与中村的交往过程中,她萌生了爱意,于是有了越界行为。而中村则打着捐赠的目的游戏人间。两个人一个身体出了轨,一个身体、心里都出了轨。

  中毒已深的美子决定逼迫中村和自己交往,于是她来到中村所在的公司,却惊恐地有了 “意外收获”。美子在向同事们打听中村这个人的时候,发现他们根本没听说过,于是便拿着照片询问,结果对方告知,这个男人根本不叫中村,而是叫老王。中国人老王来日本已经十来年了,曾在日本某国立大学上学,毕业以后没有回国,定居于日本。

  美子肺都被气炸了,她没想到这个恶劣的“捐赠者”不仅在姓名、学历上造假,就连国籍都是假的。看着襁褓中幼小的女儿,她感到非常耻辱,于是就直接把亲生女儿扔到福利院去了。随后她以诈骗的名头将老王告上了法庭,并索要巨额赔偿。那么,美子的诉求是合理的吗?他们两人的行为该怎么定义呢?

  (本案事发地为日本,原则上来讲应适用日本的法律;为了科普目的,现引用我国法律进行分析和说明)

  首先,我们得剖开现象看本质。他们这种关系表面上是非法捐助生殖细胞的活动,实际上是双方婚内出轨行为。尤其是从美子给老王发送求爱短信、怀孕后仍旧与老王保持关系等情节来看,美子的行为属于“醉翁之意不在酒”。而老王的行为则是用虚假学历、国籍包装自己来吸引异性,也就是PUA。

  老王确实存在诈骗的嫌疑,但是他骗的是肉体关系,却并不是金钱,因为按老王的话来讲,他“无偿”提供生殖细胞,并没有索要财物,也没有假借这段关系向美子提出金钱的需求,所以老王的行为顶多只能算不道德,并不涉及民事赔偿或刑事范畴。

  其次,还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美子将怒火发泄在刚出生的女儿身上,直接把她扔到了福利院。如果按照我国的法律,福利院不能收有监护人的孩子,监护人也不可以将孩子放进福利院抚养,因为《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美子这种遗弃行为放在我国是违法的。

  这场闹剧的双方道德底线都比较低,在他们背叛婚姻、背叛家庭的那一刻,就已经成为无理的一方。更可笑的是,女方还打着接受生殖细胞的名义将这件事公之于众,索要赔偿款,不仅贪图利益,而且还丝毫不感到羞愧,这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本文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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