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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娱乐资讯  时间: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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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云升第一人称

  1.7W+

  已编辑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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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姜哥!昨天有小姐姐加我微信了!”

    电话里的沙一汀扯着嗓子同我嚷嚷,我接过门口递来的外卖,点头向外卖员道谢,手机背在身后,不想他通了电的腔调污别人耳朵,关上门才重新接起电话。

    “姜哥你太牛逼了,姜哥你比天气预报准!”

    沙一汀果然还是年轻,没怎么尝过爱情的苦,这几天入秋却是寒冬的温度,看到别人成双成对他终于按捺不住,逼问我鱼塘里有没有可以放生的,我随手掐了个小六爻骗他说快了,一语成谶。确实有一阵子没有管理鱼塘了,我也好奇是不是真有谁趁着秋寒出去寻温暖,于是多嘴问了句:“谁啊?”

    这家烤肉拌饭送得算快的,不过这个天气到手只剩盖子底下一层水珠,饭半凉不硬,实在没什么好口感,最好能放微波炉热一分钟。微波炉运作的噪音里听不清沙一汀在说什么,我按了免提,紧接着微波炉叮的一声,沙一汀说的话又清晰起来。

    “…她说她叫土豆。”

    我开微波炉的动作顿了一下,紧接着反应过来:于贞又开始撒网了。

    “你自求多福吧。”我对沙一汀说。

    盒饭一掀开热气熏到指尖有些发麻,这一瞬间良心这玩意儿也跟着上纲上线——我想起沙一汀曾经祝我能吃口热饭,这对于憋不出好话的他来说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从这个层面上我想救他一把。

    “离她远一点吧,”我说,“她不是好人。”

    沙一汀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说,“这你也能算到?”

   沙一汀真当我神算子,通天晓地,一眼能看穿他今年有桃花。为了迎合他的天真赤诚我挂了电话,神算子需要保持一点神秘感,那种“天机不可泄露”的感觉。

    

    但说白了,于贞用不着算,于贞是那种一眼就知道不是好东西的人。论谁看到一个甩着头发唱“男人男人还要更多男人”的女生,都不会觉的是好人吧。

    我第一次去唐溢的酒吧,唐溢开那家酒吧的目的说是要让年轻人邂逅爱情,电话里激情昂扬的说这  不值得  投资  吗?紧接着他利落地替我打了车。

    十分钟后,我在年轻人激吻的火热氛围中面见了唐溢,并坦率地告诉他:我不会投资这种场所的,俗。

    唐溢皱着眉,指着驻唱歌手,说这品味还不够好吗?我的视线略过暧昧中的男女,看到灯光下那个红头发的男人闭着眼睛费力的唱 她是我想要却又得不到的Catherine。说实话品味是可以的,很符合唐溢设想的主题,但是品味和实际的差别比唐溢的断句更离谱,我甚至不忍心戳穿他。

    这时候于贞出现了,踩着甩出去能杀人的高跟鞋,三两步走上台,完全不在乎刚及臀的短裙会不会走光,她夺过麦,一阵话筒爆音的尖锐。

    痛快,很久没见过唐溢脸这么黑了。

    红头发兄弟下台时踉跄了两步,台下某个男人顺势扶住他,两人对视的一瞬间,十米开外的我都能看到爱情的火花,于是我戳了戳唐溢,喏,邂逅了,他的凯瑟琳原来长这样。唐溢剜了我一眼,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台上的歌狠狠甩了一巴掌。

    “看上就大胆上前要他微信!你今晚化了妆还穿了短裙!”于贞在台上蹦的频率像上了发条,她凭一己之力操控了整个酒吧的气氛。底下的人听这话都要疯了,台上台下跟着她嘶哑的声音一起疯癫,比起邂逅更像是恶臭的地下交易场。

    没有比这首歌更适合这俗气酒吧的,我拦住了要上去杀人的唐溢,承诺会给酒吧部分投资,但是要让她唱完。唐溢用怪异的眼神盯着我,说你品味真独特。

    品味这种东西最怕端着,既然俗那就要俗到位了。我说,还有比这首歌更俗的吗?

    有,那就是这首歌的主人。

    于贞下台之后被人群簇拥着,一股脑大胆上前要微信的,她看起来是来者不拒,太俗了,她都不挑的,我至少说还有个刀削面子的限制。

    更俗的是天快亮时她趴在吧台上小声哭,酒吧里人都走空了,化了妆还穿了短裙的她却被孤零零的丢在这里,像被遗弃的小孩。她把脸埋在手臂里,憋着声,还以为别人听不见。

    反差挺大的,和在台上发疯的她判若两人,这时候的她很乖又很孤独,我经历过的女生大多天真赤诚或庸俗到极致,一眼就能看穿的个性,没有于贞藏得这么深的品种。我隔着好几个卡座看她,唐溢赶走几个醉鬼后经过我这儿,退几步回来说给你个面子,她我就不处理了。

    爱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关老子屁事,她跟我什么关系啊!还要白搭唐溢一个人情?我没有收集癖,这品种不要也罢,疯起来十头牛都拉不住,喜欢她的得多醋啊。

    这时于贞枕着手臂看向我,眼妆晕成一团,她熟练地摆出一个醉醺醺的笑,掺着几分无辜几分诱惑,俗得像路边叫不出名字的粉紫色小花,路过的时候会瞥一眼但是绝不会带回家的品种。

    “你也失恋吗?”她问。

    真的是个很俗的话题。

    邂逅的第一步通常都是用一个悲伤的故事引入,然后讲到失意,紧接着产生共鸣获得同情,最后安慰拥吻以为这是爱情。我用烂的套路。于贞踩下了第一步,在等我往下走,最后看看谁先忍不住引爆。

    “对,”我说,“明明出轨的是她,最后遭罪的却是我。”

    我同样用烂了的借口。这位前女友已经分手几年了,一个没有烟火气的乖乖女,印象里五官模糊得像打了重码,只记得身材很好,很能装,出轨之后本性毕现,伙着情人骂我,现在她照片还在罐子底下压着。我一点都不难过,已经不记得那女的姓甚名谁,只勉强记得生辰八字,偶尔心情不好的时候给她下个降头什么的。

    但为了表现情感合拍,我加了一句“这操蛋的生活”。有什么罪都推给生活,生活是一切罪孽的总和,不管什么话题最后都会扯到这儿的。唐溢站在门口几次三番朝我使眼色,半小时前他就准备打烊了却还要在这里听我胡说八道。

    但这句话不知道怎么就戳到了于贞,她撇撇嘴忍了一下,突然号啕大哭,模糊不清的说着什么烦什么恶心什么太难了。

     我可以理解她,凌晨五点孤身一人在褪去喧嚣繁华的酒吧里,所有被掩埋的压抑情绪会随着晨曦破土而出。听她哭得很放肆,导致我的想法都随着诗意起来。但我依然坚信于贞是个久经情场的老手,同类之间的一点洞悉力。

    她哭完之后抹了把脸,说要跟我回家。

    我说了她肯定不是什么好人,我也不是,我在唐溢震惊的表情中揽住她,径直走出酒吧。这是一场邂逅,也是一场交易,感谢唐溢。

    我住二居室,但只有我一个人,偶尔唐溢会带火锅材料来我这儿蹭个清净,一边喝酒一边说柴米油盐酱醋茶,像个操劳的老妈子。这种感觉很神奇,我和唐溢多年好友,见证他从满口脏话的地痞变成了顾家的好男人,这一切竟然只是因为爱情。

    唐溢只敢在没有嫂子的地方高呼爱情算个屁,而嫂子在的时候他屁都不敢放一个。每次抱怨嫂子压制他的时候,我都只会三个字——那就离,成年人劝分不劝和。这句话特别管用,唐溢像突然被点着了毛,大呼小叫说那不行,你不懂。

    我确实不懂被束缚有什么乐趣,有时候接到查岗电话,唐溢还要点头哈腰的哄老婆,老婆我在姜云升家呢,没别人。然后把电话凑到我嘴边,等我叫一声嫂子好,他才放心。

     喝到兴头上的时候唐溢问过我,你没想过找个爱的人好好过吗?

    我看着面前咕嘟咕嘟冒泡的火锅,告诉他爱不是找来的,是碰的,运气,好听点叫缘分。

    那你为什么买二居室?他问我,另一个房间你留着干嘛?

    放皮卡丘,再说你难道和嫂子分房睡吗?我揶揄道。

    他丢给我一个滚,并发誓要替我找一个可以分房睡的纯洁恋人。

    可能就是那时候,唐溢有了开一家酒吧供年轻人邂逅的想法。但他没想过的是,酒吧邂逅不了爱情,只能邂逅一些妖魔鬼怪,比如于贞。

    于贞是我见过最坦率的妖魔鬼怪,我做过道士,鬼见我都要绕道,偏偏于贞喜欢打直球,像白娘子里的小青,漂亮且坏,我又不是无情无爱的法海,我奈何不了她。

    她第一次来我家就是宿醉后主动要求的,她敢提出跟初见的男人上床,我就敢带她回家,我管她是装的还是真心的,她眼睛里藏着我一眼能看透的虚伪,但这种假纯真偏偏最吸引我。

   家里有一些未曾清扫的痕迹,比如沙发上D罩杯的内衣,或许是几天前某个女人留下的,于贞进门就看到了,那一瞬间我想过很多种反应,可能会因为我的敷衍夺门而出,也有可能同类之间来点如何处理现场的经验交流。

    我本来没想对她做什么,路边的野花不要采,通俗却有用的道理。但她转身贴上来,眼睛里蒙着一层雾,笑起来纯洁得像那红头发口中唱的凯瑟琳。

    你不想睡我吗?她问。

    不想,我说,除非你告诉我为什么哭。

    我其实不想知道她为什么哭,但是我喜欢和她博弈,最好能把她洒脱的面具撕下来,看看她内里破碎的样子。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假惺惺地说她前男友骂她不是东西。

    哦。骂得好,她确实不是东西。

    明明她都懒得演了,却还是什么都不讲,呲着牙保护她最软弱的部分,把虚伪表现得淋漓尽致,很吸引我,落魄得可爱,想呼噜毛。

    在互相开口说话的一个小时后,我们聊到了床上,于贞比我想象的更张扬更任性,她甚至不知道我的名字,却敢在我怀里睡得这么安稳,酒气散了大半,她身上隐隐散出玫瑰香,这并不浪漫,我感到太阳穴突突地跳,我猜测于贞这种人,碰上是要付出代价的。

    第二天她一声不吭走了,利落坦荡得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说实话我有一瞬间的羞愧,对她的妄自揣度深感抱歉,但一小时后她拖着行李箱出现在我家门口,我意识到我的抱歉属实多余了些,于贞有时候真的很讨人厌。

    于贞推着行李箱直杀到我房间,大有鸠占鹊巢臭不要脸的气势,说我以后要住这儿。我有理由怀疑她在酒吧就盯上我了,不是说什么一见钟情,就单纯的认为我不能把她怎么样吧可能。

    后来我问她为什么就盯上我了,于贞笑眯眯地托腮,说我是凭本事住进来的。

    好本事啊于贞。我说。

    直觉告诉我我不是第一个吃哑巴亏的,凭于贞的水平,太多人受不住美色诱惑了,我开了一罐啤酒递给她,问我是第几个。

    “不知道,”于贞抿了一口酒,抬起头,“但你可以做最后一个。”

    我肯定也不是最后一个,再清楚不过了,但她说瞎话的那一瞬间就很可爱。她搬走之前有很多这样的瞬间,每天的日常就在她真讨厌和她真可爱两者间反复横跳。

    ———

    经过沙一汀的提醒我才意识到和于贞很久没联系了,聊天框一直沉到最底下,上次联系是半个月前,三小时的通话记录,倒数两条消息是她说困了,我回了句睡吧,然后一直空到现在。

    是个人都不会相信她一觉能睡半个月的,两种可能,捞到鱼了,或者在捞鱼的路上。于贞嘛,自己快乐的时候不会想起我,她来电无非就是感情受挫,或者抱怨挣不到钱,偶尔也发消息问问炸鸡和麻辣烫选哪个,通常根据我的回答反着来,然后拍个照片告诉我她的选择更好,试图以此来证明她的聪慧以及我的愚蠢,撑死三岁半。

    饭快吃完的时候沙一汀发来聊天截图,于贞土豆撑伞的头像分外显眼,她跟沙一汀说她真叫土豆,并发誓骗人是小狗。

    做狗也不是一两天了,她发誓的主语都没加,也就沙一汀信,屁颠屁颠过来大呼小叫说原来真有人姓土。我收拾好外卖残骸,回了句她不姓土,姓洋,叫洋芋。

    当然我以为沙一汀怎么也不会信的,但当我收到于贞消息的时候我发现我错了,沙一汀蠢得离谱。

    “有人说他算卦的朋友算出我叫洋芋。”

    “我猜那朋友是你。”

    说沙一汀桃花快到了我胡诌的,我没料到沙一汀会把我的瞎话奉为圭臬,并且舞得像一只铁板上的八爪鱼。但洋芋不是我胡诌的,于贞确实叫洋芋,这我知道。

    于贞搬进来的第一天我就因为彼此的称呼犯了难,亲近的朋友叫我姜哥姜云升,暧昧对象叫我僵尸,于贞这个身份就很特别,我没法说她是我亲近的朋友,也没法证明她是我暧昧对象。

    于贞把我书桌上的衣服一股脑丢床上,从箱子里拿出一个大包,化妆品工工整整的摆上去,她说反正你也不在这儿看书。

    凭什么呢?我听得窝火,我每天都要在这儿看书的。

    你?于贞笑得猖狂,等她缓过劲,拿起书桌上的便签写了个土豆专区,她说那感情好,你以后不仅能看书,还能看我。

    真就不知道这个人嘴里什么时候能有点正经话,一点也不浪漫,假到令人生厌。

    “为什么叫土豆?”我问,“因为太土吗?”

    她把牙刷摆到我牙刷旁边,还工工整整摆齐了,好像她以后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放肆地不得了。

    “你管那么多干嘛,他们都这么叫。”她说。

    我被噎了一下,她说话口无遮拦肆无忌惮,经常满口骚话,但是防备心又那么重,真的很讨厌。

    “谁们?”我问。

    “你还在意这个呢?”她拿出包里的粉色拖鞋换上,冲我挤眉弄眼,“那你要是在意,也可以叫我洋芋。”

    我说那好,我叫僵尸。

    她没有什么反应,对称呼什么的完全不在意似的,笑眯眯地说多般配啊,一个僵尸,一个土豆地雷,你迟早死在我手里。

    可真会做梦,谁死谁手里还不一定呢。

    这句话我没说,谁会跟一个刚认识的人置气呢,不过就是睡过一觉,就死啊活的讨论起来,俗气。

  ——

    沙一汀亢奋得不行,上海八度的天气披了一件棒球服杀到我家楼下,脸冻得煞白。他第一眼看到我手里的外卖垃圾,搓了搓手说姜哥你又吃外卖啊,我不是祝你能吃口热乎饭的吗?

    我说这是你希望就能有的吗?

    沙一汀咧嘴笑笑,一边脱鞋进门一边赞叹说姜哥你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没遇见于贞的时候我一天三顿外卖,于贞住进来的时候我一天六顿外卖,因为我们吃饭的时差不同,所谓的热乎饭也就是她半夜蹦迪回来煮个泡面,还是我煮的,换不来她一句谢,做饭是最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你能再给我算算土豆吗?”沙一汀问。

    算你妈。他大老远跑过来除了糟践我的日子竟然只剩打听土豆,我打开门,做了个请滚的手势。

    沙一汀在单薄的棒球服口袋里掏了半天,说姜哥我给你带礼了。

    来就来嘛,还送什么礼。我客套地回他。

    其实料想到他憋不出好屁。过了好一会儿,他厚着脸皮递过来两张快餐优惠券,说是牙缝里挤出来的。

    真他妈是没事找罪受,我偏要期待他这一会儿干什么呢?

    沙一汀赖在沙发上,苍蝇似的嗡嗡重复,讲讲土豆啊,洋芋啊,她到底叫什么啊…手在沙发上划拉生热,然后他从沙发缝里摸到一支口红,一瞬间我和他都愣住了。

    他愣住大概是因为自己的爪子四处摸能摸到点八卦,而我愣住是因为这支口红必然是于贞的。

    于贞搬走的第二天发消息问过有没有口红落这儿,当时我懒得一天没吃东西,压根不想动弹,草草回了句没有。

    “怎么会没有,”于贞在电话那头嚷嚷,“那支口红我只在你那里用过!”

    女生太奇怪了,那么多口红里竟然记得在哪里用过。我揉了揉被吵得发胀的眉心,问她是不是记错了。

    “不可能!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吻的色号!”

    哦。我大脑宕机了几秒,即便我们同居了三个多月,但于贞的骚话我还是接不上。于贞太会了,她是天生的狩猎者,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来一箭。

    之后我找过很多次,卧室里翻了个遍,被她堆上化妆品的书桌也里外倒腾,都没有找到,我一直以为于贞在诓我,试图在离开之后用这种可能是隐晦的爱来膈应我。

    我和沙一汀面面相觑了几秒,沙一汀举着口红问这谁的。我好像被抓包的第三者,思索了好一会儿,说这是之前的租客的。

    的确,于贞一直以租客的身份自居,虽然她不给钱,虽然我们一起吃饭接吻上床,但她是个租客。

    “编,接着编。”沙一汀露出八卦的笑容,“哪个租客,姓甚名谁,男的女的,多大。”

    惹到我了,这个小孩真的有惹到我。这一堆问题把所有关于于贞的记忆一股脑翻出来,我开始有些不耐烦。

    “她叫土豆,女的,撑死是个A。”我面无表情的回他。

     沙一汀对这三条信息分析了好一会儿,说起码得是B吧。

    我的礼貌已经到了极限,我他妈睡过的不比他一个过客了解?我再次打开门,说请你麻溜的滚,否则我给你下降头了。

    沙一汀八卦的心被降头狠狠攥住,当场抱拳鞠了一躬说,那行,下次再来拜访。他对于贞肯定更好奇了,眼里那点八卦之魂藏都藏不住,我也懒得管他会和于贞说些什么鬼话,反正最后于贞都会问到我头上,于贞对我是肆无忌惮的。

    沙一汀走后我拿起那支口红拧开,看了一眼,是红色,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接吻的那个红,但应该差不多红吧。

    可能对于贞来说,接吻是更郑重的,我们接吻的次数屈指可数,如果细算第一次,真的是一个很长很乱的过程。

    虽然我俩在同一屋檐下,但基本都是各玩各的,偶尔我去酒吧会带上他,她每天辗转各个场所,打碟唱歌钓鱼,忙得不可开交。

    那天我闲在家,她换好新的吊带裙,说实话裙子跟她之前的没什么差别,她走秀似的在我面前溜达几圈,张牙舞爪得说今晚起码三条鱼。

    于贞住进来以后我很少做这么没品的事情,毕竟我没法跟她们解释为什么一定要在外面开房,我总不能说因为我家有个租客,睡我房间,那我睡哪里呢?我也睡我房间。

    不仅是渣,而且很不要脸。

    于贞刚穿上一只高跟鞋,有人按门铃,这个家除了外卖很少有人来,我俩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狐疑,紧接着我去开门。

    门外那个男人眼泪鼻涕一把抓,在看到我的一瞬间,提前准备好的悲伤僵在脸上,瞪大眼睛问我是谁。

    什么东西啊,敲我家的门不知道我是谁?我怼他。

    这时候于贞从后面探出半颗头,眼线挑得像一只假寐的猫。

    说是来求复合的,比琼瑶女主还能哭,我退半步给于贞留出位置,于贞冷漠地听他哭诉了一会儿,回了一句不好意思,你哪位。

    真伤人。我作为旁观者都有些于心不忍,替他关上门缓解一下尴尬。

    我问于贞为什么不喜欢他,于贞说是因为约会的时候他穿了白袜子,她最讨厌穿白袜子的。这哥们真惨,可能至今都不知道是白袜子的锅。所以于贞到底用过多少奇葩理由伤过多少纯情少男的心,希望她出本书。

    因为这点小插曲,于贞懒得再出门,她的想法是按秒的速度变的,这一秒要往左,下一秒可能往右,上一秒说要去蹦迪,这一秒问我有没有泡面吃。

    泡面是我常年囤的东西,也是我唯一会的拿手菜。于贞知道这一点后从不过分要求,只吃泡面,偶尔要加火腿和鸡蛋的奢华版。

    我煮泡面的时候于贞在旁边撑着灶台看,看着看着突然来了一句你有没有想过找人一起过日子啊?

    我扫了她一眼,不知道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她是突然想有个正儿八经的家了还是怎么的,我说找人一起吃泡面吗?

    这话说完有点不对劲,泡面正煮着,人也有两个,常年玩暧昧游戏的后果就是喜欢咬文嚼字,这段对话使我俩之间的氛围有些不对劲,于贞在旁边一下一下垫脚,她换好了粉色拖鞋,脚踝也是白白嫩嫩的,不知道她那么能蹦怎么一点伤都没有。这时候我承认她很好看,她挺个文静的一个姑娘,不说话的时候。

    加两个鸡蛋。于贞说。

    不用她说,我本来就要加两个的。但是于贞把两个鸡蛋全部倒进自己碗里,兴冲冲端去客厅,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要我加两个鸡蛋了,她一点良心都没有。

    吃面吃到一半,门外传来那哥们的喊声,说土豆我们之前那么相爱。

    我夹走半个鸡蛋,问哪么相爱了?

    于贞整张脸都要埋到碗里去以示对我厨艺的尊敬,抬起头一边抢我的半个鸡蛋一边漫不经心地说:“看了个电影,牵了个手就真爱了。”

    “真爱就是不讲道理的。”我没抢过她,于贞属流氓的。

    “我前几天看到一个流浪汉,跛着脚乞讨,所以我给了他十块钱。”她把吃空的碗推到我面前,抽一张纸巾擦嘴,“我觉得真爱比他身上挂着的收款码更令人发指。”

    于贞我太懂了,她不会平白无故举这种例子。

    “有屁快放。”我说。

    她眨两下眼睛,“他收了钱祝好人一生平安,我想把平安分你一半。”

    所以说于贞为什么可以做渣女,就因为她会说话,转她这五块钱我是心甘情愿的。

    于贞开心得很,费心费力地整好投影仪,摆好啤酒,说为了这份信任怎么要让我感受一下真爱。我更想她出门,蹦迪喝酒什么都无所谓,在家吃饭碗都不洗,还特别闹腾。

    她调了一个不知道什么电影,片头还没放完就来牵我的手,她的手捏着就一点大,指尖不安分地乱蹭。

    我说我终于知道那哥们为什么觉得是真爱了。

    “你别胡说八道啊,我当时可没有这样。”她往我这儿凑近了些,靠在我肩上。

    玫瑰香其实挺浪漫的,我牵着她的手微微有些出汗,电影放的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于贞贴在我耳边,小声说我们接吻吧。

    可怕的是这一切我都记得十分清楚,包括于贞抢走我半个鸡蛋后开心地垫脚,是右脚,却不记得我们第一次接吻是什么感觉。

    不记也罢。

    白袜子哥们被邻居怼脸骂神经病后没有再上来过,改在楼下干嚎,每晚都来,比他妈新闻联播都准时。

    我房间收音好,于贞抱着枕头提两瓶啤酒冲进来,我俩在“土豆我好爱你”的背景音下碰杯,卸了妆的于贞柔和很多,她仰头闷一口酒,笑起来像未经世事的纯情少女。

    “不会吧,这哥们不会真以为我喜欢他吧。”

    “太傻了,”她看着我,“你想不想睡我?”

    设身处地地想,白袜子哥们真的挺可怜,他口口声声爱着的姑娘此刻正在一个男人家里喝酒,喝多了会往我肩上靠,甚至恶趣味的要在这种情况下跟我上-床。

    “最近有个挺喜欢的姑娘。”我说。

    “从良了啊?”于贞抱着枕头往我床上爬,“守身如玉呢!”

    浪子回头天方夜谭,我吻上她的时候已经不记得那个姑娘姓甚名谁,没有人比于贞更吸引我,没有。

    “你和楼下那位呢?”我问。

    “不可能,”于贞捧着我的脸非常真挚,“我讨厌他的白袜子。”

    那他是挺委屈的。我埋在她颈窝,于贞笑到肩膀微颤,“但你可以穿白袜子。”

    谁会在意自己穿不穿白袜子,但“别人不行你可以”的句式对我十分受用。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爱你。”

    黑暗中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我猜她正期盼一句回应给这个无厘头的玩笑画上句号,她或许在笑,像一只偷腥的狐狸。

    “我也是。”

    我们总是在黑暗里毫不避讳的谈起爱,好多次,我每次都能想起于贞特别的比喻,总害怕她在某次说完之后丢给我一个收款码,她干得出来。

    快节奏的时代连表白似乎都要KPI,一周后白袜子兄弟放狠话说这是最后一次,结果正撞见蹦迪回来的于贞,和一个看不清脸的男人在路灯下热吻,那哥们就站隔壁,我在阳台把这场大戏看得一清二楚。

    我点了根烟的时间,两个男人已经开始莫名其妙的对峙,而于贞早已习惯,甚至仰起头看向我,我猜她在笑,肆意,坦然。这种场面使我骤然产生一个悲哀的想法:这栋楼里可能不止我一个在等于贞。

    很可悲,当我试图证明我与其他人不同的时候,当我不得不承认我与大多数相同的时候。

    他们即将大打出手的间隙我收到一条消息,再看楼下,矛头似乎快指向罪魁祸首了,但于贞不急,她慢悠悠地晃到入口,路上扯两下蹭到大腿根的裙子。

    僵尸,下来接我。

    于贞的消息,言简意赅。

    “敢跟上来就弄死你们。”

    我走到楼下的时候正听到于贞这句话,她的声音本就沙哑,可能蹦迪吼过了头使撕裂感更强,比起威胁更像是穷途末路。

    我隐在楼梯口的阴暗里,只剩指尖明灭的烟。明明今夜可以安稳度过的,但男人急起来像待宰的猪,指着我的方向吱嗷乱叫。

    又是你!你们什么关系!

    还用问吗,我们的关系已经用上“又”了。我掐灭烟头,好整以暇地等于贞回应。她捅的篓子,我为什么要帮她。

    于贞显然有些不耐烦,她将发丝顺到耳后,飞扬的眼线变成薄情的锋,黑色长甲直戳到那人眼睫。

    那你看着吧。她说。

    于贞有她的办法,不管一见钟情或是见色起意,她都能快刀斩乱麻,不加糖的黑巧,着迷但是苦,我说过。

    酒气扑面而来的时候我是懵的,虽然我久经情场,但没经历过这样的于贞,她踮着脚攀上我的脖子,热情得像一位合格的恋人。

    这是第二次接吻。

    实话说于贞很会,她接吻有技巧,舌尖是烫的,卷着酒精味令人上头。即便如此,清醒的我依然会分神,我掀起眼皮看那俩哥们被气得头顶冒烟,于贞拽着我的手往她腰上带的时候,那俩终于忍不住转身走了,好几米远还能听到骂骂咧咧的脏话。

    有病——我竟有片刻的愉悦感。或是怀里醉醺醺的于贞,或是被气走的手下败将,但不管什么原因,都显得有病。

    有病,但我赢了,至少当时来看是这样的。

    “你是真有病,”唐溢不耐烦地打断我,“孩子没了你来奶了,于贞走的时候你怎么没哔哔。”

    唐溢的比喻真他妈难听。

    我说这些事情说出来很蠢你不觉得吗?明明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我记得那么清楚,好像我对她很在意一样。

    “你不在意吗?”唐溢说,“你简直爱死她了。”

    “放你娘的狗屁。”我丢出这一句眼疾手快地挂了电话,我能猜到唐溢下一句要来点说中了吧你急了,不管他会不会说,我总觉得我已经听到了。

    我在意于贞吗?有一点吧,可能很少能看到有人比我更野的,她对前任的处理方式比我下降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点我很欣赏她。

    但爱是不存在的,从一开始可能就没有过,比起爱,我更好奇第一次见面时她为什么会哭,就像她总是好奇我为什么总是要死不活。

    

    驻唱歌手圣代(红头发小哥)陷入爱情的沼泽,他邂逅的凯瑟琳说这个活儿影响了他们的感情。

    唐溢一时半会儿找不到顶班的,他说实在不行让土豆来唱算了,放肆爱就放肆爱吧,总比尬场好,我觉得你品味不错。

    我说还是别了,土豆搬走了。

    唐溢沉默了一会儿,没头没脑的来了句你没事吧。

    突然这么一问我还真有点答不上来。

    于贞在的时候睡觉怀里有东西睡得安稳点,她走了之后没有东西抱,入睡有点困难。

    唐溢嗤笑了一声,说你装,接着装,女人嘛,你哄哄就好了。

    他用过来人的口气跟我讲道理,但于贞怎么能算女人呢?我说为什么要哄,我都不知道她为什么搬走。

    真不是我迟钝直男,我知道女生不要就是要,要就是不要,不要是不要,要还是要,但是我不知道于贞为什么搬走,想不通。

    她走的时候只给我打了个招呼,所有东西一股脑塞进箱子里,连带着她那双粉色拖鞋,说我先走了。

    走去哪呢?她不是无家可归吗?这是我第一反应。她从上一个住所被赶出来怎么就肯定下一个住所容得下她呢?凭她的脾气,只有我不会赶她走。

    “行了你别放屁了,”唐溢打断我,“你先说说这个驻唱怎么办吧!”

    然后我想起了沙一汀,我说你记得沙一汀吗,那个傻乎乎的大学生,他也会唱歌。然后沙一汀就被骗过来了。

    所以说白了沙一汀是个顶包的备胎,但我告诉他这对他成长有好处,他刚唱三天,就遇见了于贞。

    真准,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说话能这么准,还有谁比于贞更适合让好奇爱情的孩子成长呢?

    

    唐溢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准备去酒吧,作为投资方之一我已经一个月没有去过,唐溢每天处理各种琐事头快炸了,威胁说再不来就弄死我。

    “你说送土豆  已经送他妈  一个月了,”唐溢时隔一个月再见我显然十分暴躁,用他独特的断句冲我吼,“黄泉守孝  都没  这时长吧!”

    我拿着那支沙发角落搜罗出来的口红凑到唐溢脸上,“没送完,这不还有东西在。”

    唐溢扯下口红,扔向我身后,“喏,你的遗物。”

    我转身,看到于贞,一点都不意外,我猜到于贞会来这里,今天是沙一汀的班,如果说我养鱼是定期投喂,那于贞就是实时跟踪,这谁不心动,特别是纯情小男生。

    头一次在纸醉金迷的酒吧听到《早点早点》这种歌感觉还是挺魔幻的,当沙一汀唱“妈妈再也不用给我准备早点”的时候,唐溢的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他深沉的目光盯紧了台上专心致志的沙一汀,说要不还是让于贞唱《放肆爱》吧。

    生活对人的压迫真不是一星半点,唐溢第一次听到放肆爱的那副黑脸我记忆犹新,到如今也有他求着于贞唱放肆爱的一天。

    我感慨世事变化万千,举起酒杯和唐溢碰,声音淹没在喧闹的背景音里,在沙一汀龇牙咧嘴比耶的时候,我突然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她叫于贞?”

    唐溢看我的眼神一瞬间变得难以言喻,似乎在说你这是什么傻逼问题。好吧可能唐溢之前也提过这个名字,但我想当然的没有在意。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并不在意于贞的名字,尽管我早就知道她叫于贞,但我依然整天土豆洋芋的喊,心情好叫她土豆,心情不好叫她洋芋,心情不好也不坏的时候叫她喂,那谁。

    至于我是怎么知道她名字的,这事说来也简单,我总不会傻到跟我一无所知的人同居,所以她搬进来的第一天,我冷眼看她忙前忙后,黑色手提包静静地躺在我书桌上,用脚趾头也能算到她的身份证必然在她手提包里,彼时于贞正在卫生间费劲吧啦地和两支摆不齐的牙刷较劲。

    但是——

    翻人手提包很没有素质。

    所以我是在卫生间门外听到的,于贞不耐烦的烟嗓,混合着摆弄牙刷的杂乱噪音,说别你妈的叫我于贞。

    这跟大张旗鼓地告诉我“我叫于贞”没什么区别。

    但我假装不知道,否则她一定会占据道德高地来追问我的名字,我不想告诉她,这就好比白袜子哥们每晚准时播报的时候只能喊“土豆我爱你”,而整栋楼里除了我和土豆本人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死要活地爱这种土黄色圆形农作物,像个傻逼。

    但如果他喊的是“于贞我爱你”,那就会多一个叫于贞的傻逼了。

    我可不想于贞在楼道里拿扩音喇叭喊姜云升你活不行,她干的出来。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在意名字这个东西的,大概是在于贞搬走之后。她不告诉我搬走的原因,我也不愿意问,除了沙发缝里那支口红和被子上的玫瑰香,她抹去了所有存在的痕迹。之后我们心平气和地聊了有好几天,默契地没有提过这件事。

    后来某个深夜,我不记得第几个深夜,她点了炸鸡外卖向我炫耀,我无脑回了句我不喜欢炸鸡,于贞紧跟着就打来了电话,脆皮咬得咔嘣响。

    同理,我也不喜欢洋芋。我说。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对面安静了有五秒,接着灌了一口啤酒,以我对于贞的了解,十有八九是冰啤酒,然后她长长地叹出一口气。

    她说你不好奇我的名字吗?

    为什么要好奇,我说,你不打一声招呼就走的行为会因为你叫什么名字而改变吗?

    我听到对面丁零当啷的声音,于贞乐不可支,等她笑够了,又问我:“你是在生气吗?”

    我没有回答,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或许那句话听起来是有点情绪在里面的,但我当时清醒得不得了。

    “说不定会呢,”她说,“那种感觉,当你知道了ta的名字,就等于介入了ta的人生。”

    实话实说那一刻“于贞”这两个字就在我嘴边,但我忍住了,我只是想证明我知道的比她更多,并不想介入她的人生,她的人生空洞得像一片荒漠。

    “你觉得有道理吗?姜…”她明显停顿了一下,才继续说完,“僵尸。”

    “没有。”我说,“我不会因为有人叫我的名字就和这个人纠缠不清。”

    她又笑,笑个没完。她永远只会笑,除了第一天在酒吧里小声哭过,之后认识她的时间她一直都在笑,她好像没有难过的时候,或者可能她一直都在难过。

    那天晚上聊到凌晨三点多,虽然之后的时间一直在沉默,她自顾自地吃炸鸡喝啤酒,我自顾自地看黑漆漆的天花板,然后她自顾自地挂断电话,手机里传来忙音,她的消息紧随其后——困了。

    睡吧。我回。

    黑漆漆的天花板没有什么好看的,于贞以前喜欢躲在我怀里数天花板上的线条,一格一格的数,即便我提醒她每个格子里的线条是一样的,她依然坚持不懈地数,蠢得一塌糊涂。

    我把她的备注从洋芋改为于贞。

    我不得不承认有点怀念耳边蠢笨的数数声。

    唐溢递给我一杯调制酒,杯口沾了一圈盐粒,大概是salty dog,一款面向海事工作者的鸡尾酒,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唐溢似乎在提醒我什么,也可能是我多想了。

    “你不觉得入口那一瞬间的咸涩像眼泪吗?”唐溢突然诗意起来,尽管在早点早点的背景音下这一句显得那么不合时宜。

    “谁的眼泪是他妈伏特加啊?”我怼他。

    有的时候唐溢的情绪来的莫名其妙,他并不在意这句调侃,装模作样抿了一口酒,蓝色的灯光打在他脸上,那一瞬间他很像一个忧郁的小丑。

    “你知道爱情…”

    我知道,我知道他下一句必定要他妈接爱情这个垃圾话题,我端起酒杯尝了一口“眼泪”,盐粒混和柚汁的酸衬托出伏特加浓郁的酒香,那一瞬间我大脑发麻,闪过于贞巧妙的比喻。

    “真爱比乞讨者身上挂着的二维码更令人发指。”

    这句话脱口而出的一瞬间,我看到于贞,她在吊带外面罩了一件皮衣,领口褪到肩以下,灯光打在她圆润的肩头像玻璃,在我看来这件皮衣穿跟没穿毫无区别。她站在唱台最前排,冲唱着“only for you”的沙一汀发出猩猩般的欢呼。这是什么哺乳类最原始的求偶方式吗?我不理解。

    这个比喻比于贞的那个还要难听。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点生气。

    生气的点在于——她告诉唐溢她的名字却没有告诉我——或者她一言不发地搬走没有告诉我原因——她说了晚安以后大半个月没有给我发消息——她至今都没有告诉我她那天为什么哭。

    总不能因为她对着沙一汀搔首弄姿而生气,我应该肯定早就习惯了。

    唐溢还在我耳边哔哔赖赖他的爱情,总结一下大概是嫂子因为他进门没有换拖鞋而大发雷霆,唐溢觉得不至于,而嫂子说那是刚拖的地板。

    简而言之,唐溢活该。

    于贞住我家的时候我们从未有过这样的争端,她经常一脚高跟鞋一脚拖鞋一瘸一拐地到门口拿外卖,通常这个外卖吃不了几口就会丢给我,因为她比较赶时间。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吐槽一下于贞的外卖是真他妈难吃,她还有脸找我AA。

    所以于贞和我的关系,相较于唐溢和嫂子的关系有什么区别呢?大概就是进门不用换拖鞋这个程度。如果于贞再搬进来,我或许会要求她进门换拖鞋,以及不要把粉色拖鞋穿出门外,否则会在浴室里留下一串灰色鞋印。

    很难打扫,鞋印里带猫爪也不行。

    唐溢的家庭话题在听到我的这段独白之后戛然而止,他看我的眼神染上了悲悯,说兄弟你喝高了。

    我知道我没有,我只是有点生气。

    沙一汀把早点早点循环了八遍,隔壁卡座的哥们都要听吐了,而于贞依然晃地像一只摇摇车,我都不敢想她的脚踝得肿成什么样子。我仰头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顺手拍两下唐溢的肩,告诉他解决的唯一办法就是拿到拖地主动权。这算很中肯的建议了,换作以前我只会三个字:那就离。

    “我当然知道,”唐溢露出欠抽的笑容,“我只是跟你炫耀一下被管制的爱情。”

    爱情你妈,所以说跟唐溢这个狗东西就不能好好讲话。

    沙一汀唱完第九遍早点早点时,于贞把他拖下了台,紧跟着她踩着黑色皮靴就上去了,似曾相识的场面,以及那句振聋发聩的“看上就大胆上前要他微信”,沙一汀整个人还是懵的,他看向我的眼神充满了迷茫。

    看吧,我早说过,于贞不是什么好人。

    “这感情好,”唐溢显然更喜欢这种氛围,“土豆每次唱歌都不用我花钱,希望她多来几次。”

    我不知道他怎么用上“每”这个字的,但根据台下跟唱的疯狂劲,看样子于贞没少来。在搬离我家之后的这段时间,她频繁出没在这家酒吧里,所以唐溢知道她的名字,所以她会碰到沙一汀,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但我不知道她哪来的胆子坚信我不能拿她怎么样。

    沙一汀避开人群蹭到我跟前,委屈巴巴地跟我说他被土豆嫌弃了。

    “因为什么?”我问。

    “他说我不够时尚,”沙一汀露出痛苦面具,“而我只是说了一句我叫沙一汀EL而已。”

    相比白袜子哥们,私以为沙一汀更惨一点,因为白袜子可以不穿白袜子,但沙一汀只能叫沙一汀。我没忍住笑出了声。

    “真的!”沙一汀重复道,“她说怎么会有人直接用名字做代号…”

    出于同情,我陪沙一汀喝了两杯,我说实在不行你改个名,叫玉米EL黄豆EL什么的,说不定同属农作物她会对你有恻隐之心。

    两瓶酒灌得男大学生昏昏沉沉,他晕头转向地和我碰杯,嘴里循环念着土豆真的离谱,姜哥你也是。

    事已至此,我不得不送他去打车,快入冬了,风刮在脸上像刀削面子,字面意思。沙一汀在走出酒吧门的一瞬间就醒了,抓过他那件略显单薄的棒球服往身上套,我思索片刻,决定把那两张快餐优惠券还给他。

    吃顿好的吧,我说。

    沙一汀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崩坏,嘴唇动了动想说点什么,或许是喝了酒的缘故,他最终还是选择沉默地坐进车里,关车门的声音异常颓败。

    两张快餐优惠券,杀伤力不高,侮辱性极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可能只是气还没消。

    我转过身,看见于贞,皮衣拉链拉到脖子,精致的锁骨捂得严严实实,原来她也是怕冷的,我这么想着。

    时隔三十四天,我再一次见到于贞,依旧是猫一样的眼线,嘴唇上差不多的红色。她抿着唇一言不发地看着我,脸颊不知道是酒后的红晕还是被风吹的,就这样很久,久到我快被风吹成街边行为艺术一般的雕塑,她露出龇牙咧嘴的笑容。

    “好久不见啊。”她说。

    我也看着她,看她眯得狭长的眼睛,很想吻一下以打破这种没来由的距离感,无数次的深夜我都想这么干,但都忍住了。路灯下她的瞳孔异常的清透,不掺杂一点脏污,像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她在床上不这样。我说过,这种假纯真最吸引我,现在依然如此。

    “好久不见了,于贞。”我说。

    这是一场关于名字的博弈,因为她在乎而我不在乎,所以她不敢叫我姜云升,而我却敢叫她于贞,是我率先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壁垒。

    对于擅长咬文嚼字的人而言,这不亚于挑衅。我看得出于贞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她的笑容缓缓收起,不笑的时候她显得很冷漠,像是蒙上了一层生人勿近的保护壳。

    于贞。

    我介入了她的生活,且并不想为此负责。

    某种层面上来说,我赢了。

    知道我最喜欢于贞哪一点吗?就是她从来不会把任何事放在心上。三分钟后我们重新坐到了酒吧里,她的美甲变成了暗绿色,比之前短一些,指着舞池里不知道哪个男人,笑嘻嘻地说我有他微信。

    “所以你要装模作样哭一顿然后让他带你回家吗?”

    “……”

    “带上你寥寥无几的行李和有猫爪印的粉色拖鞋,租下他的半张床吗?”

    “……”

    “分给他五块钱的平安,再留一支第一次接吻的口红是吗?”

    “…你确定要这么跟我说话吗姜云升。”

    我不确定。

    我只是有点生气,莫名其妙地。

    她叫我姜云升,四舍五入我们扯平了。

    

    于是我沉默到了最后,企图压制这没来由的情绪,直到酒吧里的人都走空了,唐溢露出什么都懂的表情,离得远远的,这一切都是那么似曾相识,于贞坐在我隔壁,一点笑都扯不出来。我想我快要敲碎她的保护壳了,或许就在下一秒。

    “所以那天你为什么哭。”我问。

    不得不承认在言语攻击这方面我有得天独厚的天赋。

    “因为我被前任绿了。”她说。

    “哦,罪有应得吧。”我没礼貌地回她。

    “…对,我妈叫我回去,她说我要是继续玩这什么狗屁音乐迟早得沿街行乞。”于贞的语调逐渐变得轻快,这和她说出口的话大相径庭,却有着诡异地和谐,“我那资本主义蛀虫老板因为我请了两天假扣我半个月工资,所以我把工作辞了,因为那半个月工资还不够我押上个月房租的钱。”

    “那狗男人说分手就别住他租的房子,要住的话不如先补上个月的房租,我准备哭完就沿街行乞来着,挂着收款码。”

    于贞的保护壳碎了,清脆一声响,又叮叮当当掉了一地。

    但我一点都不畅快。

    “真是这样吗?”我不知道我究竟想确认什么。

    “骗你的。”于贞又笑开了,眼睛亮闪闪的,“我只是想哭而已。”

    我松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真假,但我松了一口气,或许比起撕破她的保护壳,我更想提醒她进门换拖鞋,以及不要把猫爪印踩得到处都是。

    整个酒吧弥漫着酒精烟草呕吐物的味道,这其中夹杂着淡淡的玫瑰香,唐溢在门口小心翼翼地甩钥匙,企图礼貌地提醒我们真的要打烊了。

    于贞没有说话,她从包里拿出那以后口红,所谓的第一次接吻的色号,均匀地涂抹在唇上,我不知道这支口红是比其他口红更容易毒死人还是怎么的,她坚持不懈地要在接吻之前用这支口红。

    但至少我知道她离开之后没有用这支口红和别人接吻,于是我吻了她,很轻的一个吻,我甚至没有能感受到她的温度。

    我送于贞到路口,远处的天空泛起鱼肚白,她从出租车里探出头,叫我的名字。

    “姜云升,”她狡黠地笑,“我也不叫于贞。”

    说完她要关窗,表情意犹未尽像抢到糖果的坏孩子。我早说了这是一场博弈,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认为。

    快要出发的时候我敲了敲车后窗,于贞扭头看向我,我的指尖隔着玻璃落在她上扬的嘴角。

    “我知道,杨宇珍。”

    翻人手提包很没有素质。

    可我本来就没有素质。

    她瞪大眼睛,上扬的眼线都因为她的表情而变得不那么锋利,看起来乖巧得不行。我可能打破了她的保护壳,也可能撕碎了她表面的虚伪,但我依然不知道原本的杨宇珍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她说的故事到底是真是假。

    某种层面上来说,我一无所获。

    我很想问问她到底为什么搬走,也想问问她说的爱里有哪一句是真的。

    但这样显得我很蠢,毕竟我们只是连名字都无法脱口而出的陌生人。

    那一刻我们僵持着,她在等我说些什么,哪怕是多喝一杯的鬼话也好。她的手指贴在车窗上,就这样停滞了几秒,出租车缓缓驶出,我松了一口气。

    我和于贞,我们自私愚钝而不自知,一边执着于真爱,一边又清醒地不得了。

    这比五块钱的平安更令人发指。

    在那之后我没有再去过酒吧,任凭唐溢再怎么声嘶力竭的指控,我也没有去过,因此我也没有再见过于贞,偶尔沙一汀会给我发消息,说土豆怎样怎样,洋芋怎样怎样,突然某一天他大呼小叫的打来电话,说土豆骗了他好久,其实她叫于贞。

    有些人的虚伪真的不是一两层,要是我告诉沙一汀她其实也不叫于贞,估计他幼小的心灵又得遭受一次重创。

    想了想还是没有告诉他,可能于贞并不想让沙一汀介入她的生活,我也不想。

    于贞的朋友圈依然在持续不断地更新,乱七八糟无足轻重的东西,直到圣诞节,于贞在某商场的圣诞树前拍了照,树后面露出沙一汀的半颗脑袋,手里抓着一只白袜子,像最低级的惊悚片。

    外卖小哥给我带了一句圣诞快乐,我随意回了,洋节我一般不过,我没有土豆玉米那么有闲情逸致,这么冷的天出门搞这种行为艺术,又或许于贞只是为了证明白袜子和沙一汀并没有冲突。

    沙一汀可以叫沙一汀,也可以穿白袜子。

    好…很好。

    我是说这家外卖没有给我餐具,在欢天喜地的节日里属实有些令人恼怒。我走到窗前,楼外的树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彩灯,夫妻抱着小孩,情侣相互依偎,乞讨者与收款码相依为命,而于贞,一种土黄色圆形农作物,将她最瞧不上的沙一汀和白袜子放在同一个取景框里,搭配五彩斑斓的圣诞树。

    真是其乐融融的圣诞节。

    凌晨一点,酒吧里依然人满为患,圣诞节的噱头已经过去了,但是放纵的借口还可以接着用。我突然理解了这群人为什么会上赶着过洋节,不管什么节、什么寓意、什么习俗、什么禁忌,最终都会变成狂欢的借口。唐溢今天没有来,他说他老婆硬要拉着他做烤火鸡,手机里都能听到那头嫂子的无奈,说唐溢你会不会刷酱啊!

    这句让我不自觉地笑出来,笑完以后,又没来由地感到孤独。

    是的,孤独,一个比收款码更让人无法理解的东西。

    我挺希望那个叫圣诞老人的西方神仙给我一点指示,比如我为什么会怀念拖鞋踩下的猫爪印,为什么会留恋泡面里的半个鸡蛋,为什么会在这一刻想起于贞,想到她从我这儿坑走的五块钱平安。

    我不想要平安,我想要于贞…

    我喝多了,我很难过,我快疯了。

    电话铃响了五秒,被接通,这是我第一次给于贞打电话,手机号码比圆周率更让我感到陌生,她沙哑的嗓音也是,我很久没听到她的声音了,比起我这里的喧闹,她那里有过之而无不及。

    “姜云升,”不待我说什么,她率先开口嚷嚷,“圣诞节快乐。”

    两头的狂欢重叠,酒杯碰撞欢声笑语也重叠,我和于贞靠一通电话,庆祝已经过去的圣诞节。

    我知道已经迟了,我明白,不用沙一汀在电话那头用他通了电的嗓音一遍一遍的提醒,于贞,于贞,于贞你在和谁打电话呢?我清楚我不是第一个也绝不可能是最后一个,我也不知道沙一汀会不会是最后一个。

    现在说什么都不合适,某种层面上来说我一点都不希望她幸福,她的幸福必然代表着某个人的不幸,她真的很讨人厌。

    “杨宇珍…”

    “嗯。”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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