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伦理论文通用六篇

栏目:娱乐资讯  时间: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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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不是由自然界的演化造成的,而是由人的行为造成的,人的行为又是同人的观念紧密相联的。生态危机是人类的生存危机,也是人类的观念危机;是人类的道德危机,也是人类的自然观危机。要解决生态危机,不仅要调整人的道德观念,还要调整人的自然观念。哲学观念的变革,从来都是最深层次的观念变革,没有自然观的根本性转变,就不可能有关于自然界的伦理观念,就不可能有富有哲理的环境伦理学。自然观已经历了天然自然观与人工自然观两个发展阶段。天然自然观是人类自然生存的反映,人工自然观是人类人工(或技术)生存的反映。在前工业社会中,人的生存方式是一种自然生存。自然生存是人类主要依赖自然界所提供的天然资源而生存的一种生存方式。在自然生存方式中,人依赖天然自然物生存,自然界提供什么,人就利用和消费什么。人类只在很有限的范围内去改造自然,更多的是必须被动适应自然界,甚至等待自然的某种“恩赐”。在自然生存中,人本质上与高等动物抑或其他生命体一样生存。因此,人与自然的原始和谐是以人顺从自然为代价获得的。没有这样的原始和谐,人类就难以生存。进入工业社会之后,人类的生存方式便从自然生存转向人工生存。人工生存是人类主要依赖人工自然物而生存的一种生存方式。在人工生存方式中,人通过技术的应用,尤其通过工业化,大规模地制造人工自然物,创造了系统的人工自然界。人工生存也就是技术生存。这时,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自然已不再是人类等待其提供资源的对象,而是人的技术作用的对象,是人通过技术进行制造和统治的对象。法国的彭加勒说:“今天,我们不再乞求自然,我们支配自然,因为我们发现了她的某些秘密。”①英国的李约瑟说,人们对自然界实行“封建或帝制的统治”②。人在自然界的面前从被动者转化为主动者,人与自然的原始和谐也随之被打破。技术生存引起了自然观、价值观的根本转变:人们关注的不再是自然界能向人类提供些什么,而是人类能把自然界改造成什么样以及由此可以获得些什么。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工自然观,其出发点必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人与自然开始分裂,甚至走向对立。人与自然的关系被曲解为君臣、主仆甚至对抗关系。于是,天然自然观就必然转化为人工自然观。人类的技术生存和相应的人工自然观的确立,其弊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发挥到了极致。人在自然界面前的主人姿态,使得资本不仅作为殖民者侵入一切非资本主义民族,而且作为殖民者全面侵入自然界,进行疯狂的掠夺和征服。其几百年无节制逐利所欠下的自然界的巨大债务,至今仍然成为人类发展的重负。但是,也要承认,对于自然界的这种征服者的态度,并非仅仅由于资本主义制度而产生,也有认识论方面的原因。因此,我国尽管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克服人工自然观片面性认识的任务仍然很艰巨。人类产生于天然自然界,又创造了一个人工自然界。人类在创造人工自然界的过程中,严重破坏了天然自然界各种物质的均衡分布和生态平衡。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的出现,实际上是两种自然碰撞和冲突的结果。然而,人工自然是人创制的产物,人的生存危机是人与他产生于其中的自然相对立的产物。显然,责任在人,而不在自然。近代工业社会使人完成了从自然生存到人工生存的转折,也相应地使人开始了从天然自然观向人工自然观的转折。人类既享受到这一转折的硕果,同样也尝到了它带来的苦果。维纳说:“新工业革命是一把双刃刀,它可以用来为人类造福……也可以毁灭人类,如果我们不去理智地利用它,它就有可能很快地发展到这个地步。”①技术生存引起的严重环境危机促使人们对人工自然观进行反思,这必然导致自然观的新变革———从人工自然观转向生态自然观。

  二、从人工生存转向生态生存

  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危机问题,就要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从而改变人类的生存方式:从技术生存转向生态生存。因为环境和生态危机是与技术生存相伴而生的,是技术生存的现实导致的恶果。生态生存是人类主要依赖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人工自然与天然自然协调发展而生存的一种生存方式。生态生存并不是否定技术生存的作用,它仍保留技术生存的合理内容,也必然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来实现。然而,生态生存所需要的不再是传统意义上单纯控制和改造自然的技术,而是绿色的、生态的、环境友好的技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生态生存是“新技术生存”,是“绿色技术生存”,是“生态的”技术生存。它同传统的技术生存有本质的区别: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人类不再是在以破坏生态、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人工自然中生存,而是在和谐协调的生态化的自然环境中生存,即在生态自然中生存。生态生存是自然生存与人工生存的辩证统一,是人工自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并在新的自然观念指导下,借助高技术和新技术革命向天然自然的复归。这就要创建生态自然这种新自然形态②。因此,生态生存是人类依赖生态自然而生存的一种生存方式。生态自然是人工自然的生态化,或是天然化的人工自然。在生态自然中,天然自然向人工自然的转化不再是单向的、不可逆的,而是双向的、可逆的,人工自然逐渐融入天然自然,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双向互动的大系统。生态自然还包括人自身物质与精神、生理与心理的均衡发展,它将有利于人的全面、健康发展,推动人类向人的生态化方向前进。从人工自然到生态自然,从技术生存到生态生存,是人类文明的又一次伟大转折,人类只有在这次转折中,才会真正实现对生态危机的超越。生态自然观是一种新的自然观形态,是从自然观的高度对生态自然与人的生态生存的概括。生态自然观对人工自然的发展及其引发的利弊进行反思,是对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哲学总结和对未来生态生存模式的设想。生态自然观关注自然对人的价值和自然自身的本体论价值(自然价值)的统一,关注天然自然和人工自然的统一。生态自然观将对自然和技术的本质提出新的理解,是改造自然与保护自然并重的自然观,是适应自然与超越自然相结合的自然观。生态自然观有可能从根本上增强人类的生态意识,从而促进生态科技观、生态经济观、生态消费观、生态发展观、生态伦理观及生态思维观、生态世界观、生态价值观等新观念的形成和发展。

  三、环境伦理学与生态自然观

  论文摘要:随着生态危机的日益严重,生态伦理学应运而生。生态伦理学主张人不仅时社会有责任和义务,人还对自然有责任和义务。辽宁生态文学体现了生态伦理的思想。辽宁生态文学伦理道德思想主要体现在人要敬畏生命,自然物有自己的权利,自然界应该是个平等和谐的大家庭。

  生态伦理学兴起于20世纪初,是针对生态环境恶化产生的一门新兴理论。生态文学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主张,人类不仅对社会有责任,人类对自然也具有责任和义务。伦理学由于受到绿色浪潮的冲击,把道德问题纳人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于是就产生了生态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的提出者法国的史怀泽倡导尊重生命,他认为生态伦理学的核心是崇拜生命、敬畏生命。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也需要人的道德关怀,人和自然的关系可以用道德的手段来协调。生态伦理学的最终目标就是改善人类的环境。这种生态伦理学观念在辽宁生态文学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生态文学中的伦理道德思想是文学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和飞跃。从原始社会到生态文学产生以前,人和自然的关系一直是对立的、异己的,其文化观是人文与自然的二元对立的文化观。人类的文明发展是以自然的被破坏和逐渐退隐为代价的。原始社会的文学是以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为理想的,这一点在原始神话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封建社会的文学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自然仍然是人类征服战胜的对象。中世纪的宗教神学的自然观否定了人的主体性,也否定了自然的独立性,上帝具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利。新文艺复兴时期,人凌驾于自然万物之上,人自居为天地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自然仍是被征服的对象。尤其是到了工业社会,天地万物都成为工业技术加工的原料和资源。长期以来,人类历史往往就是人和自然斗争的历史。人们一直忽略了人与自然的同质同源,相容共生,相互依存的关系。直到生态文学的出现,从观念上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把伦理关系延伸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中,这是以往历史上没有的伦理思想,因此,生态文学中的生态伦理思想是文学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

  1.生物的道德伦理

  生态伦理学认为人类应该确定新的伦理道德尺度,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生命和自然界,其他生命不仅包括有意识的生命,还包括无意识的生命,如一棵小草等。生态伦理学拓宽了道德研究范围,把传统伦理学只研究人与人的关系拓宽到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物同样具有道德地位,伦理尊严。梭罗在《瓦尔登湖》中写道:“太阳、风雨、夏天、冬天—大自然的不可描写的纯洁和恩惠,他们永远提供这么多的健康,这么多的快乐!对我们人类这样地同情,如果有人为了正当的原因悲痛,那大自然也会受到感动,太阳黯淡了,像人一样悲叹,云端里落下泪雨,树木到仲夏脱下叶子,披上丧服。难道我们不该与土地息息相通吗?我自己不也是一部分绿叶与青菜的泥土吗?”梭罗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充满道德情怀的自然界。在辽宁生态文学中,道德伦理研究涉及到了自然界,人对自然物具有了人文关怀。鲍尔吉·原野在《人看动物》中主张人文主义的关怀应该加人自然和动物的内容。他在《风吹哪页读哪页》重申人的爱应该扩大到环境、植物、动物:“一个人把爱兼及他人与环境,包括植物、动物。佛法称此为‘慈’。如果目睹苦寒之中的贫儿老妇,心里生出一点点同情心,则是另一种大善。这种情怀,即所谓‘悲’。慈悲二字,听起来有些苍老。有人甚至会觉得它陈腐,实际它穿越时代,是凝注苍生的大境界。”在《虫鸟侣》中,当“我”看到有人捉毛毛虫时:“心说,毛虫你快爬吧,这么显眼。那人近了,我赶紧找草棍把它挑到树丛里……这回我救了你一命,下辈子若你为人我为虫,你也想法救我,拜托。后来想,啥呀,就这么一挑,没准闪断人家腰呢,真是。”作者关爱毛毛虫,自觉地担当了毛毛虫的保护神。

  在辽宁的生态文学中,动植物也具有了自身的道德伦理。在王秀杰的笔下,松鹤、芦苇也有道德伦理,人文关怀。在《盘锦松鹤,我对你说》中,松鹤是有道德伦理的灵物。松鹤爱盘锦这片芦荡,眷恋盘锦,松鹤充满了爱心,从不计较人类对它的冒犯,松鹤每年都要结伴飞回日夜思念的故乡—盘锦。在《野鹤归来》中,松鹤妈妈教小鹤唱歌跳舞,松鹤爸爸教小鹤起飞降落,小鹤还穿着小鸭子一样的黄褐色花衣裳,这分明是充满伦理关怀的三口之家。在《<松鹤图>遐思》中,王秀杰认为芦苇充满了悲情,是芦苇隐蔽保护了、滋养哺育了丹顶鹤。作者为芦苇打抱不平,哀叹芦苇命运之不幸,作者炽热地热爱芦苇。在《芦苇》诗情中,芦苇荡是鹤的家园,芦苇是鹤的卫护者。在《鹤乡秋芦花秋》中,芦苇充满了对盐碱贫痔的土地不嫌不弃的崇高道德品格。在《芦花秋韵》中,“芦花丛是鸟儿们最好的庇护地。当鸟儿们南飞后,芦花把孤独留给了自己。那时,芦花像一只只举起的手,摇摆着、摇摆着,像是在欢送,又像是在企盼。芦花是在陆地上最艰苦条件下绽放的花。沼泽湿地,盐碱海滩,大漠沙荒,它都能扎根、展叶、开花。无论脚下的土地怎样的贫痔,也无论生存的条件如何恶劣,芦花都挺直了腰杆,昂着头去接受”。可见芦花具有它自己独特的处事方式,而且它的处事方式已经蕴含了人的道德伦理。鲍尔吉·原野笔下的草和人相处的原则是草懂得尊敬人。草“全家都要穿上绿绸子衣裳,不穿就不许出门,然后,谦卑地伸出双臂,像献哈达一样,表达对太阳和人群的敬意……草没有存款,它们原本想买一些贵重的礼物送给太阳、春天和土地上的人们’’。在李松涛的《贫血败血并发症》中,水养育天地万物,是“多义之物”。在李松涛《凋零的葱笼》中,树是仁者的化身,树奋力掩护人类的后代,保护生命的种子,对人有救命之恩。

  2.自然物的权利

  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物有自己的权利,自然物不是专门为人类而生存。当人类被生态危机逼到了生存的险境的时候,人类不得不重新思考大自然,审视大自然。罗尔斯顿认为:“旧伦理学仅强调一个物种即人的福利;新伦理学必须关注构成地球进化着的生命的几百万物种的福利。”在王秀杰的作品中,人不是唯一的价值主体,自然物都有自己的价值和权利。王秀杰在她的作品中痛斥了毒杀仙鹤的野蛮行径。在鲍尔吉·原野的散文《羊的样子》中,众生平等,羊也有生的权利,但羊似乎天生就是“别人的大衣”,人类的蛋白质资源。羊的一生都小心、温驯、哀伤、悲戚。羊为自己生的权利祈求过挣扎过:“我见过的一次是在太原街北面的一家餐馆前。几只羊被人从卡车上卸下来,其中一只,碎步走到健壮的厨工面前,前腿一弯跪了下来。羊给人下跪,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一幕。另两只羊也随之跪下。厨工飞脚踢在羊肋上,骂了一句。羊哀哀叫唤,声音拖得很长,极其凄枪。”人如此粗暴而丑陋地剥夺羊的生的权利,人都比不上其他自然物,因为泉水会捧着羊的嘴唇,泉水尚且知道呵护羊的生命,给羊以温情。在鲍尔吉·原野散文看来,众生是平等的,众生不仅指鸟兽鱼虫与人类,也指草木稼蔬,还包括无法用肉眼看见的小生灵。“墙角的草每一株都挺拔翠绿,青蛙鼓腹而鸣,小腻虫背剪淡绿的双翅,满心欢喜地向树枝高处攀登,这是因为‘众生皆有佛性’。即知,‘佛性’是一种共生的权利,而‘不化’乃是不懂得与众生平等。”

  崇拜生命、敬畏生命成为辽宁生态文学的重要创作思想。人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自然,善待自然,而不是仅仅保护人类自身。生态伦理学认为大自然和任何生命形式都有价值和尊严,人类应敬畏自然,关爱生命,让人类的良知觉醒。生态文学的伦理观对自然物的敬畏和关爱,使得作家和自然有了一种血缘感,.作家对待自然物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保持和谐的生态环境的前提是敬畏生命,爱护自然物。鲍尔吉·原野在《门大爷》中写道:“我景仰昆虫如蜜蜂,如旦旦勾,如蝗螂。我尤心仪蝗螂王者的气度,希望它率天下众虫演艺。"鲍尔吉·原野在《一粒米重如山》中认为:“事实上,每一种宗教包括民间禁忌产生的原始动因,都包括了这样的考虑:人的生存与使其生存的环境之间的共生关系。如果一个人不敬畏粮食,那么天地间还有什么其它可以敬畏的东西吗?如果一个人不爱护环境,那么他到底要爱什么呢?”

  王秀杰在她的作品中体现了一种新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即尊重、敬畏、善待其他物种的生命。在王秀杰的作品中,人和自然具有了伦理关系。从传统的伦理学来看,本来自然和人是没有伦理关系的,但在她的笔下,自然物和她具有了一种伦理关系,她把对人的关怀扩大到所有生命,她把自然物看成是她的朋友、她的亲人、她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放弃了人类的中心主义,对所有的生命形式进行了一种伦理关怀。她曾经明确地告诉别人仙鹤比她重要。正如她所写的那样:“对野鸟们的那份情感,则已经溶进了我的血液中。”鲍尔吉·原野写到:“我走近时,蝴蝶把双翼小心合拢,仿佛是为了让我捉。我把手缩回,更不好意思把它们用大头针钉到墙上,尽管它是一条蛆,但它有更多的神性。”在鲍尔吉·原野的散文笔下,一切自然物都具有了灵性和生命:树枝下悬藏的密密麻麻的雨滴成了上帝的伏兵。雨后地面上的小小的玻璃碎片成了开探照灯的水手。雨滴落在地面上形成的水泡成了金毡房。屋檐下的簇簇青草成了一个家族。最高的草是草妈妈,草芽是草妈妈的孩子围着母亲探头探脑。如果不是把大自然看成是有灵性的生命,是不可能这样写作的。

  3.大自然的家庭

  自然界是个平等的大家庭,中国自古就有万物平等的生态伦理思想。从道家的法天贵真,道法自然,万物平等自化,如老子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当狗”,庄子的“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人卒九州,谷食之所生,舟车之所通,人处一焉”,到儒家的天人合一,仁民爱物,到佛家的众生平等,都有着生态伦理学的观点。

  在自然这个大家庭中,人类毁灭了自然,也就等于毁灭了人类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人类在毁灭自然物的同时,就是在毁灭自己。人不是自然的局外人,人与自然休戚与共。“自然异化即自然被压迫后生出一种反对人类,同时也反对自然的力量。所以生态危机不仅是自然问题,也是政治、经济问题,也是人的本能的危机的集中表现。”

  在大自然的家庭中,人和其他自然物是平等的关系。自然不是可供人们选择的对象,“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

  鲍尔吉·原野散文在《吃猴就是吃人》中,严厉地批判了人把野生动物变成了自己的盘中餐。“我觉得没有比这个更恶心的事了。晰蝎、青蛙、蛇、穿山甲、羊羔、乳猪,全体倾人人的嘴里腹中,天下没什么不能吃的东西了。”他勇敢地宣称:吃猴就是吃人。作者把人视为处于一种和动物平等的地位,他清醒地认识到,伤害了动物,就等于伤害了人类自己。王秀杰在她的作品揭示出,人类在肆意地破坏大自然的同时,就是在毁灭人类自己。人只有善待自然,扬弃异化,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才能拯救自己。

  生态伦理思想打破了人文与自然分裂的二元文化观。强调人与自然的整体性、共生共荣性,不可分离性。在大自然的家庭中,人和自然万物应该和谐地相处。人既不是自然的主人也不是自然的奴隶,人和自然是平等的伙伴关系。生态伦理思想建立了人文与自然的一元文化观。李松涛在《sos—紧急呼救》中明确指出:“耍惯了派头的人类,/不知明目张胆地栽害大自然,/恰是在暗算自己。”王秀杰在《苇海日出》中指出:“芦荡日出竟是这样美妙而短暂。但这一瞬间却启示我们要尊重自然界,无论是静止的植物,还是可移动的动物,都是生命力的显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自然连接。在每时每刻,自然物们都有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亲和方式。”在王秀杰的笔下,大自然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辽宁生态文学描写了、讴歌了自然万物和谐相处的理想形态,自然万物仿佛组成了和谐的大家庭。“月亮的新娘是一头笨拙的山羊,花朵坐享青草的绿腰。”‑在鲍尔吉·原野的《羊的样子》中,泉水捧着鹿的嘴唇,这是一幅多么感人的画面。在《春天喊我》中,“春天知道自己金贵,雨点像铜钱一般‘啪啪’甩在地上,亦如阔少出牌……我被雨水洗过的黑黝黝的树枝包围了,似乎准备一场关于春天的谈话。树习惯于默不作声,但我怎么能比树和草更有资格谈论春天呢?大家在心里说着话。起身时,我被合欢树的曲枝扯住衣襟。我握着合欢的枝,握着龙爪槐的枝,趴在它们耳边说:‘唔,春天喊我。’”

  关键词:生态伦理观环境法可持续发展

  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价值观念主要有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和可持续发展三种,呈现一种嬗变的过程。伦理观为环境立法提供伦理基础;环境基本法的立法目的也应当体现某种伦理观。

  一、以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为基础的环境立法

  人类中心主义强调人对自然的统治地位,是生物圈的中心,主张以人类的价值尺度来解释和处理整个世界。这种伦理观认为只有人作为理性的存在物而具有内在的价值,其他存在物仅具有工具价值,它们存在于人类伦理关怀和道德共同体的范围外。在这种伦理价值的支配下,环境法的立法目的也仅侧重于人的权利。对于环境法的目的通常存在“一元”论和“二元”论。目的“一元”论即环境法的目的以保护人体健康为其唯一宗旨;目的“二元”论即认为环境法的目的应该是双重的,其一是保障人体健康;其二是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的一元论’的环境法立法是一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产物。”其实质是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为人的利益服务。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不完善的,生命和自然界既有价值,也有利益,它们按照自然生态规律生存和发展,非人生命体和自然界都是可以获得道德待遇和道德权利的,应该把人道主义的关怀对象扩大到对非人生命体和自然界。“目的二元论”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同作为环境法的立法目的,那么是否存在谁优先的问题,如果以经济发展优先,那么环境将得不到保护,如果以保护环境优先,又何必多此一举,在环境保护之后加上经济发展的目的。从本质上看,“目的二元论”的环境立法体现的也仍然是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共同错误在于割裂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环境立法上表现为对环境权与健康权保障不充分。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追求生活质量和美好环境,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基础的环境立法目的已经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

  二、以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为基础的环境立法

  环境危机促使人类对自己的行为模式以及生产、生活和消费的方式产生了怀疑。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的环境学家们对人类中心主义予以了深刻的反省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开始探讨“生态中心主义”的理念。生态中心主义是指主张自然客体具有自身价值,应和人类具有同等的存在和发展权利,把“价值的焦点定向于自然客体和过程”的一种环境伦理学。生态中心主义把人类道德关怀和权利主体的范围扩展至整个生态系统,是基于对人类所面临的现实环境危机的忧思,是对人类中心主义以及近代以来征服自然理性意识的合理性的一种质疑。“生态中心主义强调每一系统都对整体的健康存在起着重要作用,并要求在此意义上评价物种的价值。”弥补了“人类中心主义”只关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缺陷,把人类关心的领域扩展至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进步,但在处理现实世界中两大重要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强调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忽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生态中心主义反映到立法上则表现为环境立法的终极目标。环境学家汪劲认为,环境立法的终极目标,是人类对自然事物关系认识的一种抽象的价值观念与价值判断,是人类通过立法所拟达到的一种崇高的思想境界或理想的目标。终极目标主要考虑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突出的是生态利益。这种理想目标与社会现实相去甚远,因而在环境立法目的上表现出一种超前性。生态中心主义看似理想,但却很难在实践中真正落实。以生态中心主义为基础的环境立法对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重视不够,这种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不强。

  三、以可持续发展伦理观为基础的环境立法

  可持续发展观源于人类对长期以来不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诘问和反思。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发展。《我们共同的未来》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的发展。”而且,我们现在对“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的正确诠释:“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之一,将在我国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超级秘书网

  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在处理发展问题时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第一,可持续性,使人类社会发展具有一种长久维持的过程及状态,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原则。这一原则一般被描述为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三个方面。第二,公平性,即强调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应给所有人平等的机会,实现他们过较好生活的愿望。这里的公平具有两层含义:即同代人之间的横向公平及代际之间的纵向公平。第三,系统性,即把人类及其赖以生存的地球看成一个以人为中心,以自然环境为基础的系统,系统内自然、经济、社会和政治因素是相互联系的。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人口的控制能力,资源的承载能力,环境的自净能力,经济的增长能力,社会的需求能力,管理的调控能力的提高,以及各种能力建设的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发展观所追求的是人类之间的融洽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包括生态可持续性、经济可持续性、社会可持续性,它具有多元的指标体系。它不仅包括经济的、社会的,也包括生态环境的;不仅包括物质的、技术层面的,也包括制度和文化价值层面的。可持续发展伦理观与人类中心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可持续发展伦理观承认其他生物、物种、自然和生态系统具有内在价值。与生态中心主义相比的进步意义在于强调了人的主体地位,在对待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问题上,可持续发展伦理观指出了隐藏在人与自然之间对立的背后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导致当今生态危机的深层次原因,这更是对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的扬弃。

  可持续发展伦理观对环境法学有着广泛、深远的影响。可持续发展观把环境法的理念提高到了新的境界,是人类在同大自然融合过程中得出的珍贵经验,是维护整体生态利益、实现环境正义、构建和谐生态系统的理论升华。

  参考文献:

  [1]汪劲.中国环境法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37-40.

  [2]裴广川.环境伦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43.

  [3]姬志闯.生态中心主义的理论表征与困境[J].河南大学学报,2003,43(3):88-91.

  一、儒家生态伦理传统与人类中心主义

  通常,人们容易将儒家的道德扩展主义等同为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似乎儒家强调人类在宇宙中的最高价值,并且主张贵人贱物,一切从人的价值实现和利益满足来对待人类之外的所有自然物。但是这种理解并不正确。

  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认为我们保护生态环境是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类具有工具价值”。人类中心主义可以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历史上那种主张征服自然、统治自然,把自然界当成满足人类幸福的工具,可以对任何非人类的生物进行残酷屠杀和对自然资源进行毁灭性开发的人类沙文主义;另一种则是当代那种主张理性地认识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把自然当成满足人类需要和利益,实现人类目的的工具,提倡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自然资源,以便使自然界能够长期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对于前者而言,儒家的环境道德观肯定不是这种人类中心主义,而且也坚决反对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对于后者来说,儒家的环境道德观的确与其存在着共同之处,这就是双方都承认人是自然进化中具有最高价值的存在,人类应该合理地利用和保护自然对象的工具价值,人类是唯一具有道德意识的存在,而且人类对待同类的道德关心应该置于最优先的地位。但是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只承认人类唯一具有内在价值,而否定一切自然物具有内在价值,只把人类同胞当成道德关心的对象,否定自然物的道德客体地位,最多把对自然物的关心当成对人的关心的一种间接影响和扩展。而儒家的道德观则与此有明显的不同,它不只承认人类具有内在价值,应该以最高的道德强度去关心人类,同时也承认所有自然物具有内在价值,也是道德关怀的对象,除了要从人类道德扩展的意义上去关心动物、植物乃至无生命的自然物和人造物,而且还要从事物内在价值的意义上去关心自然物,尤其是对有苦乐感知能力的飞禽走兽,要从心理上去感受它们的不幸和痛苦,对其施以同情和关爱。可见,儒家的环境道德观要比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更为仁慈、宽容和博大,它比现代人类中心义的伦理观要合理得多。

  儒家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道德扩展主义,对于人类将道德对象和范围从人类自身逐步扩大到人以外的自然物,有其比较合理的现实性,而且符合人类道德进化的方向。因为儒家的道德人文主义,不只承认人类一个物种的利益和价值的人类中心主义,儒家在肯定人在自然界中具有最高价值的同时,也肯定了无机物、植物和动物在自然的进化链上具有高低不同的自身价值。强调要“恩及禽兽”、“节用”、“爱物”,把人类的仁爱关怀按照血缘亲疏关系扩大到人类以外的自然万物,并且以生态伦理来约束人类对自然的行为。儒家的道德扩展主义似乎确有人类中心主义的倾向,但是,儒家并非只是完全出于人类与自己关系较近的角度来考虑对动物生命的保护,它也关爱其他低等动物的生命,甚至关心非生命的存在物,如对瓦石亦有顾惜之心。如果说儒家的道德扩展主义也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话,那么也只能算是一种程度非常微弱的人类中心主义。

  从环境伦理的角度看,“赞天地之化育”这一价值论原理的提出,较好地解决了当代西方环境伦理学中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的对立。尽管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与自然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均关注人类环境的保护,但它们的理论根据与出发点是彼此对立的。从自然中心主义出发,很容易导致一种否定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甚至连人类致力于保护自然环境的实践行动都会被取消的无为观点,这客观上并不利于自然环境的保护,也与人类保护自然环境是为了使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自然生命体都能更好地持续生存这一初衷相违背;反过来,从人类中心主义出发,尽管我们的主观动机是为了保护和爱护自然环境,但它是一种从人类利益出发加以考虑的环境伦理,这使我们在保护自然环境的行为实践中容易产生偏差,也就是说,它常常会使我们在环境保护行为中丧失目标和方向感。甚至,它还可能使我们在符合人类利益的要求下采取极不明智和有害自然环境的各种行为和政策。而“赞天地之化育”这一环境伦理是既非自然中心主义的,也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而是以“天—人”关系为中心的,这样,它既考虑到自然的价值,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人类的主观能动性与价值。在儒家看来,人类的价值就体现在它能体认到“生生之谓易”这一天道原理,并自觉地去实践这一原理,从而实现了“天—人”关系的统一。

  二、儒家生态伦理传统与科技理性

  儒家生态伦理传统的天人合一观具有注重价值理性的特点,这对于遏制现代人科技理性的过度膨胀,将会发挥制衡作用。

  对“生生不息”这一宇宙最高原理的体悟,又称之为“德性之知”。儒家历来强调有两种知识:“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认为“德性之知”比“闻见之知”更为重要和根本。程颢说:“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则知之,非内也;今之所谓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闻见。”(《语录》)张载论到“德性之知”不同于“闻见之知”时说:“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闻见小知而已。”(《正蒙•诚明》)儒家区分“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的看法,对于我们今天科技时代人类的生存与文化发展战略具有极大的警醒性。为什么呢?因为在今天,我们人类已经掌握了空前的征服与改造自然的能力和知识,但由此而来,我们人类也日益变得自高自大和盛气凌人,仿佛我们人类真的已经从根本上降服了自然。我们将自然的谦逊和忍耐视为软弱。殊不知,人类在自然面前这样妄自尊大的结果,受害的还是人类自己。目前,人类生态环境的空前恶劣,可以说就是自然对于人类狂妄自大的一种报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重温儒家关于“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的说法是有教益的。至少它可以使我们在自然面前变得谦逊。

  “德性之知”的重要,首先在于它是一种关于存在的知识,这种存在的知识是对于宇宙本体的一种通观和透彻的理解;有了这种对于宇宙本体的透彻理解,我们才能理解和获得人类生存的意义。因此说,“德性之知”又是关于人生意义与价值的学问,它教诲我们做“人”的根本,揭示我们生活的目的与真谛。人生的目的与生存的意义何在?按照前面儒家的说法,是在“赞天地之化育”。这种“德性之知”不同于我们在平常世界中为了生存而发展出来的“闻见之知”,也不是从日常世界的“闻见之知”中可以产生的。它需要的是一种“合内外于耳目之外”的“体物”的方法。关于“体物”,张载是这样说的:“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

  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孟子谓尽心则知性知天以此。”(《正蒙•大心》)又说:“体物体身,道之本也。身而体道,其为人也大矣。道能物

  身故大;不能物身而累于身,则藐乎其卑矣。”(《正蒙•大心》)可见,所谓“体物”的方法其实就是“与物同体”,它要求我们摆脱和超出人类自身利害的考虑,平等地看待和对待自然万物,视物为我,与物合而为一。其次,“德性之知”要求我们对现代科技文明可能带来的弊害保持警惕和深刻的认识。科学技术无论如何发达,它本质上是一种“闻见之知”,就是说,它本身并不能提供我们关于宇宙本体以及如何“做人”的知识。不仅如此,由于科学技术是一种闻见之知,假如我们以科学为万能,以为人类只需要有科学就够了,那么,这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儒家提出“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之分,这与其是强调它们二者的对立,不如说是对囿于“闻见之知”的一种批评和提醒。张载说:“天之明莫大于日,故有目接之,不知其几万里之高也。天之声莫大于雷霆,故有耳属之,莫知其几万里之远也。天之不御,莫大于太虚,故心知廓之,莫究其极也。人病其以耳目见闻累其心,而不务尽其心。故思尽其心者,必知心所从来而后能。”(《正蒙•大心》)就是说,无论人的闻见之知如何广大,总是有其局限性的,而要真正克服“闻见之知”的局限,不在扩充闻见之知,而在“尽其心”,发展人的“德性之知”。

  这是对现代人一味崇拜科学,以为有了科学技术,人类的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的“科学拜物教”的最好提醒。事实上,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科学技术,而且科学技术在成就人类文明方面具有巨大的贡献。但是,科学技术毕竟是一把“双刃剑”。实践证明,它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历史上,人类运用科学技术危害人类自身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就产生了一个如何控制和管理科学技术的问题。显然,对于科学技术的控制与管理,这是一个超出了科学本身,而属于价值论领域的问题。科学与价值具有不可分离的统一关系,因为“科学不仅仅是一种客观知识,它同时是一种活动”。即使是科学事实也是一种价值,“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而我们的每一个价值也都负载着某个事实”。海德格尔对现代科技文明进行反省时说:危险的不是技术……技术的本质存在才是唯一的危险。这里所谓“技术的本质”,就是说技术本质上是一种“闻见之知”,假如我们以这种技术的“闻见之知”代替和取代了人的存在的“德性之知”,这才是真正危险的。

  在当今时代,发达国家中的一些思想家已经注意到“科技理性过度膨胀”这一社会问题。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一书中尖锐地指出,在当达工业社会里,由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在技术控制和物欲的操纵下,只是“作为工具,作为物而存在”,变成了只有物质追求而没有精神追求的“单向度的人”。儒家传统伦理学特别注重价值理性,对于解决这种社会问题,可能会有所帮助。

  三、儒家生态伦理传统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自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以来,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观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人们的认同。人们已经意识到,支撑工业文明的发展观,以掠夺性地开发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方式来追求经济增长,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是错误的。它破坏了人类赖以长期健康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的稳定,结果导致了人类自身发展的衰退。人类要生存,就必须维护地球的自然生态基础,使发展与环境取得协调。但是,对于不同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的国家来说,除了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需要协调的共识外,各国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也有所不同。中国现在的生存和发展置身于自己长期形成的生态传统之中,即使人们忽视它的存在,它依然会或者明显或者潜在地产生其影响和制约作用。而正视这个传统,则有利于我们将其合理因素作为一笔宝贵的资源来使用,并自觉消除其消极影响,从而推动人与自然关系重归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对于发展中的大国中国而言,毫无疑问,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当然是发展。因为不发展就不能改变人们的贫困生活状况,而贫困也会产生严重的环境问题,引起生态系统的退化。

  但是,我国现行的可持续发展实践及其效果说明,我们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一定时期内并未真正摆脱西方的传统模式,我们的发展观还存在着严重的片面性。我们的可持续发展概念“并没有根本突破现展观的藩篱,即仍然把经济增长当作发展的必要条件”。我们追求的是西方以工业化为基础的现代化道路,而且是一种赶超型的现代化,环境保护只不过是服务于现代化目标的工具而已,因而必然导致“边发展,边污染,边发展,边破坏”。总的形势当然是破坏多治理少,治理赶不上破坏,局部有所改善,而整体继续恶化。因此,在我们的可持续发展概念中,不应该受西方的现代化目标和模式的影响,尤其不应该制定一个时间表,把届时应达到人均GDP多少的强制性目标放在首位,由此规定每年必须平均达到的经济增长目标。如果我们这样继续努力下去,我们也许根本就达不到这个目标,因为早在到达这个目标之前,我们的经济增长就已经被环境灾难和由此产生的社会代价所抵消,甚至经济本身也因失去生态环境的支撑而无法继续增长了。退一步说,即使我们达到了这个目标,但环境严重恶化,社会问题丛生,人们的生活质量反而出现了大倒退,那么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主张为了维护环境不要发展,而是说我们必须在维护生态系统不再继续恶化并且逐步好转的基础上追求合理与适度的发展。这就必须在我们的可持续发展观念中确立新的生态伦理观。儒家传统的生态伦理观可视为这种新的生态伦理观的一种哲学表达。

  根据儒家的生态伦理观,我们发展的目标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应该是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进化为根本方向,以维护自然生态过程,使其发挥正常的功能为先决前提,以既符合生态规律又能满足人们健康的多样化需求的生产技术方式为主要开发手段,并且还要以一系列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调节人们对待自然的行为。只有以新的生态伦理观作为支撑,可持续发展才可能真正摆脱传统的工业现代化的影响,才能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树立健全的思想,用以指导人们解决发展实践中的各种难题,避免由于指导思想上的片面性而导致对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从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协调关系上看,儒家生态伦理传统中朴素的自组织思想和系统思维方式,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视为一个相互作用的动态有机整体,不仅要求社会内部要协调好人与人的相互关系,而且要求人类文明适应自然的生态规律,人类活动不要超过自然系统规定的限度,以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对于我们利用国际条件来促进中国和全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解决环境问题的全球性与国家利益的矛盾,也具有一定的启发性。

  拯救养育了我们人类和所有生命的大地母亲并使其重返青春,是今天全人类面临的重大使命和严峻挑战。由于近代以来人类的极端自私、贪婪和无知,使地球生物圈正处于瓦解的危机之中。人类要能够担当起拯救大地母亲这一历史重任,就必须利用所有的文化资源,以弥合自己的知识、道德、力量与承担这一历史重任之间的巨大差距。儒家生态伦理传统作为人类农业文明中最悠久、最深刻和最博大的传统,是东方生态伦理传统的典型。尽管这个传统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显示出其严重的局限性,但是它在形上学、价值观、生态伦理和思维方式等方面,至今依然具有深刻的合理因素。今天我们深入、系统地研究这个传统,继承且弘扬它的合理因素,摒弃其落后的方面,并在现代知识背景下来重建这个传统,就是从历史中吸取力量,也就是从文明之根源吸取力量。这个在现代文明的知识背景中重建起

  来的儒家生态伦理观,不仅有助于中国创造性地发挥自己“天人合一”的传统,推动自己的可持续发展事业,为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事业作出自己的巨大贡献,而且也将有助于世界避免由工业文明跌入生态毁灭的状态,引导人类走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进化的绿色文明之未来。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生态社会主义;“天人合一”文化;生态文明;科学发展观;伦理内涵体系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3)01-0012-04

  传统意义上狭义的“生态”概念,是指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自然环境。而从人与自然生态、经济社会的整体关系角度看,广义上的“生态”指的是人、一切生物系统共同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包括了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制度环境等。“文明”是指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所表现出来的一系列综合进步因素的总和,因而“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1]。

  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来源

  在诸多关于生态文明的理论来源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生态社会主义(也称生态马克思主义)、生态女性主义和深层生态学等。

  生态社会主义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武器,解释和批判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的环境危机,在生态观上对马克思主义起着补充作用。具体来讲,它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基本矛盾出发,深刻揭示资本主义制度鼓励人对人、国对国、人类对自然环境资源的侵犯和掠夺,从而引发经济与生态的双重危机。

  “生态危机本质上表征的实际上是人们在生态资源占有、分配和使用上的利益关系的矛盾和危机,只有通过合理调整人们在生态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利益关系,生态危机才有可能得到根本解决。”[2]生态社会主义认为,化解危机的唯一出路在于进行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重建,只有共产主义社会——包括列宁后来所指称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才是能够彻底实现“人与人的和解”和“人与自然的和解”,实现人、自然与社会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社会。马克思曾作过解释和总结:“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3]

  生态女性主义认为,生态失衡、精神迷失等现代性负面问题来源于现代社会男权主义的过度膨胀和不平等的父权统治逻辑架构。基于对女性和其他受支配的自然环境的关爱与认可,生态女性主义伦理观重视女性精神和女性价值,要求重新建立男女平等、人与自然平等的新型关系,进而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共处。

  深层生态学理论“强调自然的内在价值和生物的绝对平等性,否认人的特殊价值,认为人类只是所有物种中的一种,既不更好也不更坏,众多物种在整个生态系统中都有自己的位置,人类世界与非人类世界没有任何区别和分界线,坚持宇宙是‘不可分割’的整体”[4]。依据这种观点,西方生态中心主义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鼓吹“主客对立”、经济零增长的稳态经济发展模式,试图剥夺发展中国家发展进步的权利。

  由上可知,生态社会主义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当前认识和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理论依据。

  二、科学发展观要求下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它要求通过更好更快地发展去实现人与自然以及经济社会的和谐与平衡,也就是要求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所建设的生态文明,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追求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统一的现代经济文明观,它不只是一种经济发展观,也是一种价值伦理观。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有着内在的伦理涵义。

  (一)以人为本伦理观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出发点与归宿。以人为本规定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人本精神,落到实处就是要求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和社会关系中尊重民智、服务民生、实现人民幸福。

  为了解决生态危机和经济危机,西方生态中心主义提出了“主客对立”、经济零增长的稳态经济发展模式。这实在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我们认为,发展中的问题必须通过更加科学的发展来解决。一方面,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因而“建设生态文明,绝不是人类消极地向自然回归,而是人类积极地与大自然实现和谐。人类既不能简单地去‘主宰’或‘统治’自然,也不能在自然面前消极地无所作为”[5]。中国传统文化中长期存在“制天”的思想。荀子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聘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生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荀子·天论》)“制天命而用之”的基本意思是在掌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加以利用,它和《易传》提出的“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基本上是同一意义。“制天说”绝对不是要求人们盲目地征服和改造自然,而是强调“制天”的前提是“顺天”。这是与西方近代的“征服自然”的思想所根本不同的。

  另一方面,发展经济是实现人类自身发展的重要手段,而并非人类发展的目的本身。人类发展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呢?联合国在1990年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明确告诉我们:“在人类发展的视角下,发展被定义为扩展人的选择范围的过程;其关注的焦点是人的生活质量,人所享有的实质的自由和机会,人实际能做些什么和能成为什么;经济发展是人类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其本身不是人类发展的目标。”[6]这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以人为本伦理观和民生伦理观作了深刻的注解,强化了以人为本伦理观的现实意义。

  (二)可持续发展伦理观

  《易传》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易”是自然创化的本质,是自然的事实。而自然的创化是自然生生之德的实现,是自然的价值。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其中可持续是指发展进程要有“持久性和连续性”。这就要求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可持续发展伦理观包括两方面的伦理要求。从纵向看,它遵循“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且要考虑下一代以及子孙后代的需要,当代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后代人的发展为代价”的人类代际平等原则[7]。从横向看,它遵循“‘人——自然’共同体的协同进化与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伦理关系扩大到自然,赋予自然应有的道德地位”的人与自然平等原则[7]8,实现人、自然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类的永续生存、发展和繁衍创造出良好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财富基础。

  (三)生态经济伦理观

  怎样追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状态,是我们在高歌猛进的经济活动中被迫进行反思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生态与经济的双重危机背景下,社会精神生态的异化问题尤其突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并消除人的现代性精神危机问题。

  随着现代性危机尤其是生态危机日益加重,生态伦理学、经济伦理学和生态经济学之间逐步进行着交叉渗透、补充论证和有机融合,具体讲就是发生了“生态伦理学向经济领域延伸的趋势、经济伦理学向环境领域拓展的趋势以及生态经济学向道德领域渗透的趋势”[8]。为“生态经济伦理”概念的形成及其理论研究的兴起奠定了基础。“我们所说的‘生态经济伦理’主要是指人们在发展生态经济过程中自觉协调和平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三重价值追求的努力中所体现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的总称,或者主要是指生态经济发展所要求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的总称。”[8]7

  生态经济伦理观认为,经济发展(经济合理性)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生态合理性)之间的关系是协调统一的,致力于消解生态危机、资源危机、经济危机和社会的精神危机。它主张统筹兼顾生态伦理(即环境伦理)、资源伦理、经济伦理、消费伦理、财富伦理等诸多方面的价值追求,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最佳的生态效益的统一。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等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随着人类发展水平的提高,人类对自然资源服务价值的需求会越来越高,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人文价值将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遵循生态经济伦理规律,能够实现人的发展、经济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合理、动态、健康、开放的平衡关系。

  (四)和谐伦理观

  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天人调谐,不仅对于解决当今世界和中国由于工业化和无限制地征服自然而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当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人民由于异化和无限制地膨胀欲望而带来的道德污染、心态失衡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天人调谐思想是思辨、实践与审美的高度集成。中国文化与人生智慧向来主张亲近自然,重视自然,人在倘佯山水、寄情自然之际,可以参禅悟道,领会宇宙、社会、人生的奥秘,是人类应该努力争取的未来。

  在科学发展观看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关涉和谐伦理观的社会范畴,从人——自然生态——经济社会三个层面构成和谐的“人——自然生态——经济社会”系统,追求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资源的和谐,实现人、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在生生不息的天地间、万物中,人应当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将仁爱之心推广天下,泽及草木禽兽有生之物,达到天地万物人我一体的境界,天、地、人合德并进,圆融无间。这就是天人调谐的最高境界。

  马克思主义真正把握了“和谐”理念。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和谐是对立事物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具体、动态、辩证的统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辅相成、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是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的统一共存即“和而不同”。“和谐”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属性,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保证。

  和谐伦理观是对人、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是我们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所必须遵循的价值观与方法论。其中,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包含了人的精神空间(知情意结构)、人自身与自心、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其目的和归宿在于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尤其是实现人的内在精神空间的完满、和谐与自由,从而优化人的竞争合作观和成功成才观,进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9]。人是不能脱离生态系统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是要求遵循整体的生态系统思维,呵护共同的绿色家园。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资源的和谐,要求解决诸如自然环境恶化问题、生态气候失衡问题和资源能源安全问题等。

  “极端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未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和生物圈的短视的、狭隘的思维,是一种不可扩展的、片面的、自私的精神品质的反映。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和谐伦理观主张在追求合理高效的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反对不合理的人类欲望膨胀,要求抛弃人类中心主义(利用和征服自然)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忽视人的积极价值)两种极端思维,坚持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破解环境恶化、资源枯竭、人的精神异化等难题。

  三、生态文明伦理内涵体系的内在关系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伦理要求,以人为本伦理观、可持续发展伦理观、生态经济伦理观以及和谐伦理观这四条伦理原则,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体系。

  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体系中,四条伦理原则的相互关系、所处地位是什么呢?以人为本伦理观居于核心位置,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本质要求和最终目的,是原则问题和方向问题,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属性。可持续发展伦理观与和谐伦理观都是基本要求和评价标准。生态经济伦理观是特色,是实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的基本途径、根本方法和主要手段。它们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辩证统一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体系的本质中。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改革是促进发展、推动进步的活力,但也会引起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因而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既紧迫又重要。这就决定了我们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生态、和谐的人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只有把握机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刻变革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才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1] 潘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J].绿叶,2006,(10):17.

  [2] 王雨辰.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中国视野[N].光明日报, 2011-01-04(11).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97.

  [4] 于文秀.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国际视野[N].光明日报, 2011-01-04(11).

  [5] 俞可平.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5,(4):5.

  [6] 刘民权,俞建拖.环境与人类发展:一个文献述评[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145.

  [7] 林红梅.生态伦理学概论·前言[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8.

  论文 关键词:生态文学 人的文学 生命的文学 生态责任 文化批判

  论文摘要:日益恶化的生存环境和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是生态文学产生的根本原因。因此,生态文学有着积极参与现实的姿态和内在的伦理价值诉求,所倡导的“生命的文学”观念是对“人的丈学”观念的修正和超越。所以,生态文学的生态主体性及生命的主体性,将其道德关怀由人及人性的关怀延展和超越到整个生态及 自然 生命的关怀。生态文学的现实语境决定了它理应自觉地反行其“生态责任”并自觉承担其“文明批判”的重任。生态文学在

  世纪之交,国内文学界掀起了一场生态文学及其研究的热潮。综观众多学者、专家的论述,大多是谈论它的历史、渊源、理论基础和一些批评原则;或者持相反意见,对其“生态中心论”进行批评,而较少关注生态文学的写作现状及其内在伦理价值诉求。显然,在生态文学热潮中,生态文学的写作远远滞后于理论探讨。而“之所以会出现生态文学及其研究的繁荣,其主要的原因就是现实的、而且愈演愈烈的生态危机”,“生态文学及其研究的繁荣,是人类减轻和防止生态灾难的迫切需要在文学领域里的必然表现,也是作家和学者对地球以及所有地球生命的深深优虑在创作和研究领域里的必然反映。”阳因此,生态文学一开始便以一种积极的现实姿态参与着

  生态文学毕竟还是文学,在其生态伦理道德语境中,对生态、生命理想状态的文学畅想仍是其自觉的伦理价值诉求。因此,“生态文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看成是表达人类与 自然 万物和谐相处的理想、预测人类未来的文学”所以,在文明与文化的批判中,生态文学不仅要心怀地球、放眼宇宙(毕竟生态危机是全球性的、全人类的危机,缓解和消除它,需要全人类的合作与共同努力),还要在更大限度内表达人类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的理想,张扬新的生态世界观和价值观,畅想生命美好的未来。

      生态文学所倡导的“生命的文学”观念,不但有其内在的价值诉求,而且外化地影响和改变着文学的现实存在形态。也就是说,从“人的文学”到“生命的文学”这一文学观念的转变,必然地要求我们的作家改变固有的写作模式,开始真正意义的生命书写。在文学的 历史 长河中,虽然不乏对自然物的歌咏和赞美、展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典之作,而且也或多或少地体现出生态意识。但总体而言,他们不是为了自然而赞美自然,不是为了生命而礼赞生命,也并非真正为自然物的伤痛而哭泣。他们的立足点仍然是人,自然仍旧作为人的背景而存在。因此,他们很少有自觉意义上的生态思想和生态书写。王诺在《欧美生态文学》中认为,如果文学仍然以人为中心、以“我”(作家)为中心来展现自然与人的关系,就必须排除在生态文学之外,因为他仍然属于“人的文学”,仍然是“把人以外的自然物仅仅当做工具、途径、手段、符号、对应物等等,来抒发、表现、比喻、对应、暗示、象征人的内心世界和人格特征,这可以称为文学领域里的一种自然的人化或人的自然对象化。m(t)(ps-9)应该说,面对严峻的生态现实,我们有不少作家愤然举笔,真实记录着触目惊心的生态惨状,为民族生存环境的岌岌可危而忧患,如郑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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