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1世纪的政治伦理学:赫斯勒和他的《道德与政治》

栏目:娱乐资讯  时间:2023-08-16
手机版

  维托里奥·赫斯勒(Vittorio H?sle)是一位享誉西方学术界的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他被认为是我们这个世纪少数几位在下个世纪还会被人阅读的哲学家之一。随着他的巨著《道德与政治——二十一世纪的政治伦理基础》(Moral und Politik. Grundlagen einer Politischen Ethik für das 21. Jahrhundert.)中译本第一、二卷在今年的相继问世,这位在当代西方思想界极具影响力的德国哲学家终于受到国内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在赫斯勒看来,在别人面前过多地谈论自己是一件不太礼貌的事情,但是人们很难不对这位哲学家的履历和他所取得的成绩而感到惊讶。当绝大多数大学生刚刚完成他们的大学本科学业时,21岁的赫斯勒已经凭借《真理与历史》这部厚重的关于古希腊哲学史的研究获得了图宾根大学的博士学位。四年之后,他又在图宾根凭借《黑格尔的体系》而获得了德国大学的授课资格。由于他在获得这些成绩时还如此年轻——只是比尼采获得授课资格的时间稍晚一点,这使他在德国学术界获得了“神童”和“哲学界的鲍里斯·贝克尔”的称号。时至今日,赫斯勒已经用至少十六种语言写作并编辑出版了近五十部著作,发表了一百五十余篇论文。维托里奥·赫斯勒

  尽管在一般人看来,赫斯勒的《真理与历史》和《黑格尔的体系》也只是一种所谓的哲学史的研究,但是对于这样一位将哲学史理解为哲学,而不是将哲学史简单等同于历史考证的德国哲学家来说,在柏拉图和黑格尔的经典著作中,包含着一种普遍的哲学范式,或者说是一种所有真正的哲学都应该具有的形态——客观观念论(objektive Idealismus)。赫斯勒清楚地意识到,他所继承和发展的客观观念论哲学,与随着19世纪三十年代后黑格尔哲学的兴起而形成的西方哲学主流——这种反形而上学的和自然主义的哲学思潮从20世纪六十年代起席卷了欧洲——是背道而驰的。他坚决拒斥这种实证主义和还原论的哲学进路,坚持从概念的实在性来理解事物的本质,从心灵和价值的不可还原性来思考伦理问题。与此同时,他又跟主观观念论的建构主义和二元论传统不同,赫斯勒不满于主观理性对世界的消解和重新立法,不满于理性与现实的截然对立,他继承了客观观念论对理性的现实性的诉求,以及关于实在的一种统一性的观点:概念的普遍性和规范性必定是内在于那些感性的、社会的和历史的经验之中,并由此形成一个合乎理性的统一的“存在之全体”(das Ganze des Seins)。因此,赫斯勒这样来表述他要复兴的那种“客观观念论”:“这种信念——即我们能够拥有综合性的先天知识,这种知识发现了某种独立于我们心灵之外的东西——对于实践哲学来说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它为那种被称为‘道德实在论’的立场奠定了基础:尽管道德法则既不是一种物理事实,也不是一种心理事实,同样不是一种社会事实;它属于一个存在的理想领域,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现实的(物理的、心理的、社会的)存在的结构。”

  赫斯勒试图在自己的哲学中将“客观观念论”与一种主体间性的理论相联系,即把柏拉图和黑格尔的传统观念论哲学与由卡尔-奥托·阿佩尔发展出来的先验语用学联系起来。所以,虽然赫斯勒所给出的理论选择很大程度上是柏拉图式和黑格尔式的,但是他的实践哲学可以被描述为是一种改良版的康德主义。在赫斯勒看来,康德所提出的自律的、理性主义的以及普遍主义的立场依然是未被超越的和不可或缺的成就。但是他同时也承认,康德的失误在于忽视了对情感进行培养的需要,他那过于形式主义的进路忽视了获得关于周遭情境的具体认识的需要,并且错误地否认了对道德法则来说存在着具有道德紧迫性的种种例外情况的可能性。而阿佩尔的意义恰恰在于,他一方面抵制了激进的历史主义对理性的消解,同时将康德的先验哲学转化为一种主体间性的形式,为客观观念论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进路。

  正是以客观观念论的形而上学为基础,赫斯勒在1997年出版了《道德与政治》一书。在这部长达一千多页、影响广泛的巨著当中,赫斯勒意在呈现“一个在理解诸如外交政策、国内政策、经济、生态等等不同政治领域中到底什么构成了道德政策时所需要的所有知识的全景”。为此,该书提供了一个关于伦理与政治之间关系的规范性基础,一个关于政治哲学之对象(包括人类学、社会生物学、美德、权力的原则和国家理论)的描述性理论,从这两个前提出发,他希望得出一种面向21世纪的“具体的政治伦理学”。这本巨著使他足以配得上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这一称号。而所谓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并不在于他有意去探究人类知识的一切领域,企图建构出一个包含所有知识门类的科学体系。而在于他能够突破单一学科关于事物的本质及其研究方法的独断设定,将任何主题的研究放到人类知识的整体和多维的合理性模式中来加以探究,让事物本身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在多元的、甚至是矛盾的知识主张中得以显现,这恐怕也是柏拉图和黑格尔的辩证法的精髓所在。《道德与政治——二十一世纪的政治伦理基础》(第一卷)

  《道德与政治》一书的出发点旨在克服政治与道德之间的完全分离,这一完全分离肇始于马基雅维利,登峰造极于卡尔·施密特。但是二者的分离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现代政治的危机,并不是仅仅是一个实践问题,它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形而上学根源。正如赫斯勒在1991年的莫斯科讲演录《生态危机的哲学》中所指出的那样,通过自然被转化为量化的和数学的广延,新的物理学科成为了一切现代科学必须模仿的基本范式,而古代科学所独有的一种伦理上的责任感,也随着自然的祛魅而消失了。这种对自然的本体论上的重构导致了心灵与物质、实然与应然之间尖锐的二元对立,可是现代科学的发展并没有、也不可能严肃地思考它自身的伦理后果,而是试图通过不断地将应然还原成实然来化解这一问题。建立在这一新的形而上学基础之上,现代科学技术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共谋不仅导致了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它同时也构成了现代政治危机的重要根源。因为现代科学对合理化的诉求必然要求对人自身进行一种量化的、均质化的处理,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重新理解国家和政治活动的本质,构建出一种具有数学确定性的普遍的政治秩序。因此,现代世界期待“历史的终结”,期待将政治的本质还原为以保障普遍的、形式化的自然权利为目标的权力的增长和维持,将一切道德目的和价值导向作为一种可能引发差异和矛盾的危险因素排除出政治实践的领域。然而,就像现代科学大大推进了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控制,却也导致了深重的生态危机,现代政治在增进一国公民之权利和福祉的同时,却未能真正化解、反而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不平等,以及人自身的异化和分裂。现代政治理性化和去道德化所产生的非理性后果正在变得日益显著。

  因此在《道德与政治》中,赫斯勒一方面承认,政治的去道德化以及一种以权力为目标的新的政治概念的形成,乃是现代世界的一项成就。就像马基雅维利表明的那样,过多的道德考量会给政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但是另一方面,赫斯勒也针锋相对地指出,唯有基于客观的道德理由本身能够对在政治领域中过度的道德主义进行批判,因为唯有道德的自我限制,而不是由外在于道德的东西对它的限制,才可以被严肃地对待。赫斯勒并不否认,权力是社会世界的基本概念之一,就如同力是物理世界的基本概念之一。因此,应该存在着一门学科来研究和计算哪些方法有助于维持与增加权力。赫斯勒将这门学科称为“权术论”(Kratologie)。但是,他提醒我们不要将权术与政治混同起来,因为政治之为政治首先在于它是与共同善联系在一起,而不是单纯地以权力作为其目标。虽然政治不可避免涉及权力斗争,但它必定不只是一种权谋上的努力——它必须是由道德上正当的国家目标的所引起的。而且即使在一个纯粹描述性的层面上,权力的概念也要比国家的概念更具一般性——在公司里甚至是大学里都有权力斗争。因此,权力的概念对于我们理解国家的本质来说是不充分的,国家只有当其践履了共同善的理念才是值得尊重和被人认可的,而这些关于共同善的道德理念并不源于权力的概念。

  对于当今世界而言,道德的恢复变得愈加紧迫,因为自然主义的世界观和价值无涉的社会科学的兴起,以及后现代主义的流行几乎已经摧毁了实然与应然之间的划分。行之有效的并不就是道德的,而任何值得去促成的东西最终必须出于道德的理由,这样一种自然信念对于理解政治活动的本质来说仍然十分重要。或许后现代主义者们会质疑说,批评政治的去道德化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二者归根结底都从属于权力的逻辑。的确,作为一种社会事实,每一种道德理论也是社会权力领域的一个要素,因此,道德理论能够按照权术论的范畴加以分析:人们可以询问,通过捍卫一种特定的道德理论,什么人的权力得到了增强。但是,这种权术论的分析并不能回答这种道德理论到底是对还是错这样一个问题,这个规范性问题无法还原为权术论上的有效性问题。即便是在后现代主义和实证主义社会理论的背景之下,赫斯勒对政治的去道德化的批评及其对政治与道德之间的互补性的思考,都有其理论上的必然性和现实上的紧迫性。

  虽然赫斯勒意识到,政治的去道德化会导致人们接受全部的实然,将政治活动完全还原为权力的获取和维持,而不用道德原则来约束贪婪、欲望和权力,使政治最终沦为权术。但是,他同样拒斥抽象的规范主义,也就是将一些高尚理想建立在缺乏人性的基础之上。这也可能演变为灾难。罗伯斯庇尔就是这样一个例子。20世纪的现代极权主义也是部分地建立在这种缺乏现实人性基础的理念之上的,从而导致了以崇高理想为名的虚伪和滥权。因此,在赫斯勒看来,好的道德理论不需要与整个自然和人类社会历史经验完全割裂开来的高尚理想,而需要一种不同于现代理性主义人性假设的、现实的人类学,而这种现实的政治人类学正是他的客观观念论在《道德与政治》一书中的具体体现。客观观念论的实践哲学认识到了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弊病,它坚持心灵和价值的不可化约性,承认存在着普遍的、以自身为目的的伦理法则;与此同时,它又避免像建构主义那样使概念的建构与这个差异的、多样的现实世界相分离,而是将心灵和价值视为自然的一部分,从内在目的论的视角来阐述一种普遍的政治伦理如何从人的生物性、社会性、历史性以及种种现实的权力关系、经济关系和国家关系中逐渐实现出来。因此,在《道德与政治》一书中,我们不仅仅能够看到一种试图重新恢复政治的道德性的豪情壮志,同时我们也能看到一种摈弃了单纯的理论假设和概念建构的政治伦理学,是如何使得这种理想主义变得更加具有现实性。赫斯勒的著作在单纯的形式主义和单纯的现实主义之间为我们指出了思考一种具体而普遍的政治伦理学的第三条道路。

  (作者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上一篇:首都文化创新与文化传播工程研究院
下一篇:实习律师工作计划精选6篇

最近更新娱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