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培训总结汇总十篇

栏目:娱乐资讯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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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务培训总结篇(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禁、戒毒工作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积极推进全员教训,使全所民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增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学历和专业结构更加合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民警队伍。

  二、培训内容

  (一)共同科目:全体民警履行职责应具备的政治理论和有关知识

  1、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时事政治等有关内容。

  2、业务知识:领导科学、管理学、心理学、教育矫治知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警体技能训练等内容。

  3、现代科技知识:高新技术知识、市场经济理论。

  4、法律知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劳动教养方面的决定、规定、试行办法。

  (二)分类科目:不同职级的民警应侧重掌握的政治理论和相关知识

  1、副处级警察:要以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廉政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科学领导能力。

  2、科级警察:要以岗位职责、执法管理有关规定等内容为主,培养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务实工作作风,着力提高组织、执行能力。

  3、科级以下警察:要以《干警行为准则》、《执法细则》、《若干制度》和本职岗位职责等内容为主,培养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

  三、培训类别

  (一)初任培训。是指对没有从事过戒毒工作警察或没有直接受过戒毒业务培训的人员进行的培训(包括:新录用、新调入人员和军转干部)。

  (二)任职培训。是指对新任职的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进行的培训,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三)业务培训。是指对警察所任职位和从事的工作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

  (四)继续教育培训。是指对警察以更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进行的培训。

  四、培训方式

  (一)在职培训。警察教育培训主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组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组织形式包括: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参观考察、理论研讨、挂职锻炼、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其中,各类参观考察、挂职锻炼要提前拟定考察课题,结束后要提交考察或总结报告。

  (二)学历教育。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未取得大专学历的在职警察,要参加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段的学习;已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但非法律专业的在职警察,可参加相关专业本科段的学习;其他在职警察,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或相关认证教育(如心理咨询师、国家司法考试等)。

  五、组织领导

  (一)警察教育培训工作,在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政治处组织实施,所部各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规划、督促、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工作。

  (二)警察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我所副处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省局、省厅组织的各项教育培训以及有关专项业务培训;所部负责我所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科级及其以下 警察的教育培训。

  (二)每年初,政治处要根据省局的有关培训要求制定下发全所警察年度培训计划,对全所各类人员的培训做出统一部署;各部门要以政治处的培训计划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进一步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所部将适时对全所的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六、呈报审批

  (一)每年11月15日前,由各部门向政治处提出下一年度的专项业务培训需求,待政治处汇总报所党委研究批准并列入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后,由申请部门在政治处统一安排下负责具体实施,培训结果统一整理后报政治处存档。

  (二)各部门培训计划要在政治处培训计划下发后15日内,将本部门培训计划上报政治处备案,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或拒不上报。

  (三)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民警3人以上跨省外出参观考察,需提前15日向省局政治部报告,由局政治部统一协调,待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对外联系参观、考察、挂职等培训项目。

  七、考核验收

  (一)部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

  各部门民警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考核结合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考核采取检查培训记录、抽查民警个人情况等形式;重点检查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各部门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集体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二)民警个人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

  1、在岗培训、岗位练兵。以民警到课率(占15%)、学习记录(占20%)、学习心得(占25%)、考试情况(占40%)、为测评要素,对个人进行综合测评。

  2、脱产培训。以民警学习记录(占20%)、学习心得(占20%)、结业考试(占30%)、培训鉴定(占30%)为测评要素,对个人进行综合测评。

  3、参观考察、理论研讨。以民警考察、总结报告或理论调研文章质量(参考标准:A、主题明确,逻辑清楚,语言流畅,卷面整洁,视情况评为90DD100分;B、主题比较明确,表达清楚,卷面工整,视情况评为80DD89分;C、主题一般,表达尚可,卷面一般,视情况评为60DD79分;D、主题不明确,逻辑混乱,表达不清,评为60分以下)为主要测评要素,对个人进行综合测评。

  4、挂职锻炼。以民警在挂职单位现实表现(占30%)、总结报告(占30%)、挂职单位鉴定(占40%)为主要测评要素,对个人进行综合测评。

  警务培训总结篇(2)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7.03.012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n the Quality Evaluation System of

  Police Training Course in Police Colleges

  JIANG Kefang

  (National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Shenyang, Liaoning 110854)

  Abstract Police college training quality evaluation for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needle has a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or the education of policemen, even we can say that it is a lifeline ofeducation, how to build a police college police training brand beacon. The author introduces the specific on-the-job police training quality evaluation system, and review of research status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study, the police training quality evaluation system, expounds the evaluation system content of four modules and evaluation method of WeChat.

  Keywords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police training; quality evaluation; evaluation system

  1 警察培训班质量测评体系研究现状与评述

  当前,大多数的研究都是针对普通高校质量测评,也主要是突出“教学方面”的质量测评,只有极少数研究是单独针对公安院校警察培训教学质量测评的,例如通过阐述建立和健全警察培训教学质量测评分析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论述测评分析体系的建立,又或是列举了测评体系应该坚持的原则,并列举了一系列措施和方法。但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基于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班综合性的|量测评体系的研究,即不单纯局限于对教师授课质量的测评,而是针对教师授课质量、接待服务质量、后勤保障质量和组织管理质量相结合的质量测评体系。

  2 警察培训班质量测评体系建立的研究价值与意义

  当前,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班数量逐年增多,培训任务逐年加重,公安部和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都对公安民警的知识和技能提升愈加重视,来公安院校培训已经成为每个公安民警工作后的必修课。那么作为公安院校中的领头羊,如何办好警察培训班,如何探索出一条科学合理的警察培训之路,如何有针对性地建立警察培训的师资队伍和专家队伍,如何在办好警察培训班的同时树立“精细化管理”和“服务理念”,都离不开警察培训班质量测评体系建立。它能有针对性地提高公安院校教师的教学水准和教学质量,使授课教师的每一项能力水平都从测评体系中得到科学严谨的分析与评价,它能逐步完善目前仍然缺失的公安院校成人教育的课程体系、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从而使警察培训班更好地贴近公安实战和基层工作,更好地适应公安部关于全警素质层次提升的理念,打响出公安院校在职警察培训班的知名度,打造在职警察培训的品质。所以,建立科学、有效且严谨的警察培训班质量测评体系成为当前警察培训的重中之重。

  3 警察培训班质量测评体系的特殊性

  (1)培训学员的特殊性。参加警察培训班的学员与学院中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同,他们全部来自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公安民警,有着非常丰富的公安实战经验和基层办案经验,他们不仅需要学习更全面的专业基础知识,还对更加前沿、先进,更加贴近公安工作的办案手段、技术手段有强烈的学习诉求。

  (2)授课教师的特殊性。给在职警察培训班授课,必须建立独立的师资队伍,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教师分开。由于参训学员的特殊性,授课教师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还必须具备公安基层锻炼的经验,即有丰富的公安实战经历。否则,给在职公安民警授课时无法将基础理论联系实际,课程内容就成了“纸上谈兵”。这样不仅使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毫无说服力和可信度,更使学院的警察培训班失去培训的意义。

  (3)培训班的特殊性。在职警察培训与普通高等教育教学不同,在职警察培训班是以培训学员为主体,学员由普通高等教育的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办学的公安院校要树立精细化的服务意识,不仅要从教学授课方面下功夫,更要从日常后勤保障、组织管理和对培训班学员的服务上下功夫。

  (4)授课内容的特殊性。在职警察培训班的授课内容应以实验课、实践课、案例分析课、学术研讨课、交流座谈课为主,以理论教学课、基础知识课为辅。授课方法应是理论联系实际,理论课应用于实践课,实践课回归于理论课。这样,既能保证学员掌握牢固的基础知识,还能使基础知识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实战。

  4 警察培训班质量测评体系建立的网络平台支撑

  当前,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关于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班的质量测评不能还停留在给培训学员发放纸质调查问卷,让学员填写问卷,回收问卷,然后人工统计测评结果。这样的测评方式,不仅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测评统计也无法达到精准无误,测评结果也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和信服力。所以笔者开创了与时俱进的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班微信平台测评的方法,利用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微信来达到测评目的。

  首先,利用第三方软件“麦客”平台,创立“公安院校警察培训班公众号”和测评内容的微信链接,设定好测评的起止日期和时间、测评的回收问卷数量、每个微信号只能评价一次、培训班自然信息和班主任信息等。其次,每个来培训的班级建立“微信群”,这样不仅方便全国各地培训学员之间进行经验交流,方便学院下发各项通知,更方便在微信群中发放测评链接并倡导学员认真客观地做测评。最后,利用第三方软件“麦客”自动生成统计结果,再利用EXCEL表格计算出测评分数及排名,统计好每位学员的测评建议和意见。

  5 警察培训班质量测评体系评价模版的建立

  警察培训班质量测评体系的评价模版必须科学规范、有效严谨,必须从在职警察培训的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来培训学员的实际需求、学院对警察培训班师资队伍建设的诉求、学院对警察培训班打造的理念等,严格遵循测评的信度和效度分析及相适应的原则,主要将评价体系分为四个模块,模版建立如下:

  模块一:精确打分。此模块主要以百分制的测评方式进行评价。具体细致分为以下几点:

  (1)教师的姓名、职称、职务及授课题目。

  (2)教师授课的课程内容设计。主要考查的是针对教师授课内容是否科学严谨,对于公安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信息量够不够多,重点和难点是否突出,授课的内容是否贴近公安实践,是否能够适应公安基层工作的需求,课件、视频、案例分析是否新颖,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与时俱进,是否能够体现出当前公安最新最前沿的办案理念和手段等。

  (3)教师授课的教学水平。主要考查的是针对教师教学的组织能力和气氛活跃能力,是否能够良好地带动教学,在教学活动中是否能够启发学员并进行良好的互动,是否能够根据培训班层次和学员层次因材施教,课件的使用方法是否适当等。

  (4)教师授课的教学态度。主要考查的是针对教师是否为人师表,讲课是否具有感染力,是否遵守了教学计划和教学规定,是否有能力驾驭课堂并维持好课堂纪律等。

  模块一共分为以上四项评价内容,分项分数和总分均以百分制进行打分。其中,教师授课的课程内容设计占总分数的百分之四十,教师授课的教学水平占总分数的百分之三十,教师授课的教学态度占总分数的百分之三十。即:总分=课程内容设计*40%+教学水平*30%+教学态度*30%。总分保留小数点两位,并对所有授课教师的总分进行排名。

  模块二:模糊评价。此模块主要以授课教师是否能够胜任警察培训班教学的测评方式进行评价。具体细致分为以下几点:

  (1)胜任;(2)基本胜任;(3)不胜任。

  模块二的测评结果不计入教师授课的总分排名,而是用于某一教师职称评选的参考和警察培训班教师末淘汰的参考。在设计时有过三个候选方案。即:满意和不满意;好和不好;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三种。以满意度做测评一段时间后发现,绝大多数学员在填写问卷时,都会填写“满意”,除非授课教师对授课教师极其不满意才会填写“不满意”。这样无法在满意度中拉开评价层次,使模糊评价失去意义。而用“好和不好”的评价方法意在如果某位教师多次被评价为“不好”,那么他将失去给在职警察培训班授课的资格。但是这种方法的局限性跟满意度一致,都存在无法拉开评价层次的问题。最终,选择了“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的模糊评价方法。首先,这种说法更加确切,更加适应授课教师是否能够担任在职警察培训班的授课教师,是否有足够的公安实战知识和经验来授课。其次,增加了“基本胜任”这个折中的选项,学员在对某位教师不甚满意时,在不愿意给出极端评价时,可以选择“基本胜任”。通过测评实践发现,这个评价方法完全可以达到模糊评价的目的,会有大量的学员选择“基本胜任”,这样,通过“基本胜任”的评价数量,可以作为评价一名教师是否胜任在职警察培训班教学工作的参考标准。

  模块三:综合评价。此模块主要针对在职警察培训班培训教学、培训班的报到和接待服务方面、培训的住宿餐饮方面和培训的组织管理方面做出一个整体的综合性的评价。此模块主要以百分制的测评方式进行评价,主要是对整体教学质量、负责报到和接待服务的工作人员,学院的宿舍和食堂等后勤保障服务和带班班主任的组织管理能力分别进行打分。分数标准如下:(1)单项总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2)单项总分在80分―89分为良好。(3)单项总分在70分―79分为及格。(4)单项总分在60分―69分为不及格。

  模块四:文字评价。此模块主要是让培训学员对整个培训的教学、培训班的报到和接待服务方面、培训的住宿餐饮方面和培训的组织管理方面做出文字性的评价,即提出对培训班的建议和意见。测评后,整合此模块的评价内容,反馈给被评价的各个教学系部、后勤部门、管理部门及学院领导,针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和诉求,进行合理有效地整顿,同时开展部门间的座谈会,互相交流经,及时沟通,制定出更加完善的公安院校在职警察培训班的办班方法。

  公安院校在职警察培训质量测评体系对于整个公安院校的成人教育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目前,这套体系正处于不断探索和积极实践中,将通过更多的测评实践和测评结果分析,不断改进测评体系,使其更好地服务于警察培训班的改革和发展。

  警务培训总结篇(3)

  近年来,武警部队不断加大后勤人才建设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后勤建设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相比,仍存在人才结构不合理、培养与使用脱节、发展空间受限等问题。加强武警后勤人才建设,旨在按照后勤人才成长的内在规律,创新方法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培养和造就适合后勤建设需要的新型后勤人才,为后勤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1 科学预测、优化结构,搞好武警后勤人才建设顶层设计

  武警后勤人力建设,要在武警后勤建设总体方针指导下,贯彻人本思想,通过选拔、培训、任用、晋升、奖励等管理形式,对后勤人力进行合理调配和有效运用。其目的是满足后勤建设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发展需要,做到人才总量供需平衡、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并实现后勤建设任务目标与个人成长进步的有机统一。武警后勤人力建设,关系后勤人才队伍质量水平,关系现代后勤建设战略进程,是一项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系统工程,必须明确方向,搞好顶层设计。一是,查实后勤人才现实状况。这是武警后勤人才建设的基础工程,其关键是准确掌握现阶段后勤人才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分布状况。要建立健全武警后勤人才信息系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职务分析、工作经历、受训情况、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详细信息。其中职务分析是后勤人才管理五大要素(获取、整合、保持与激励、控制与调整、开发)中的核心,要明确每个后勤职务的责任、权力以及义务,以及后勤人员履行职责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这是对后勤人才能力素质的基本要求。二是,预测后勤人力未来需求。根据武警后勤建设发展规划,对后勤人才需求结构、数量和质量进行预测,特别是做好各类紧缺性、特殊性人才的需求预测。要建立人力资源需求数学模型,通过细化、量化需求指标,依据后勤职务分析与设计,科学确定后勤人才的需求数量、质量,进而确定培训的类型及层次,做到实际需求与教育培训的总体平衡。三是,优化后勤人才组成结构。着力建设以 “五支队伍”(复合型后勤指挥人才、谋略型战勤参谋人才、创新型后勤科技人才、专家型后勤装备人才、技能型后勤保障人才)为主体的新型高素质后勤人才群体。建设重点是着眼提高基于信息系统执勤处突体系保障能力,以信息化指挥人才、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以及特种专业人才培养为抓手,加快实现重点领域人才建设局部跃升,达到“人才规模适度、结构整体优化、成长环境改善、能力素质增强”的目标。四是,完善后勤人才评价体系。把后勤人才学历、学位,尤其是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证等有助于确立后勤人才等级标准的硬性指标纳入人力资源管理范畴,同时尽可能把工作实践、任职经历及绩效考评等因素量化,使其具有可比性和可操作性,并以此为依据,作为后勤人才获取专业岗位资格和个人成长进步的基本条件。

  2 专业分类、系统设计,制定武警后勤人才职业发展规划

  武警后勤人才职业发展,就是后勤人员经过培训后,分配到后勤系统特定专业岗位任职,达到一定的任职年限,依据部队需要、个人业绩等,在其专业领域沿着既定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得到提拔和晋升的过程。从武警后勤人才管理角度看,专业分类是后勤人员职业发展的基础。具体来说,就是把不同专业的人员按照培训类别、职责任务、晋升渠道,进行分类组合,使其符合职业发展的内在规律。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规划是实现个人发展与部队需要有机统一的重要手段。依据现行的武警后勤体制编制,着眼未来发展,后勤专业设想分为三个大的专业领域:一是,指挥专业。指挥专业人员修完后勤指挥和战勤参谋专业的基本课程,获得学士学位,并经过基层部(分)队1―2年的排长职务锻炼,作为加入后勤指挥、战勤参谋专业领域的后备人员。晋升连职,参加在岗任职培训,定岗定位到总队(机动师)、支队(团)机关任战勤参谋;晋升正营职,参加中级培训,拟任支队(团)后勤部门主官,或总队(机动师)机关指挥专业岗位;晋升团职同样经过中级培训,拟任机动师战勤科长,总队战勤处副处长、处长等职位。二是,保障专业。警官、士官应修完运输油料、军需物资专业的基本课程,士官获得大学学历,警官获得学士学位,士官安排到基层专业岗位,按相关规定晋升。警官经过基层部(分)队1―2年的排长职务锻炼,晋升连职,应安排到支队(团)机关或分队专业岗位任职;晋升副营职,经过任职培训,拟任支队(团)业务部门主官,或在总队(机动师)业务部门岗位任职;晋升团职,经过中级培训,拟任总队(机动师)业务部门主官或副职。三是,技术专业。技术专业人员应修完相关专业的基本课程,士官获得大学学历,警官获得学士学位,士官安排到基层专业岗位,按相关规定晋升。警官经过基层部(分)队2―4年的排长或连职锻炼,晋升连职,应安排到总队(机动师)、支队(团)专业岗位;晋升副营职,经过任职培训,拟任支队(团)业务部门主官,或总队(机动师)技术岗位;晋升团职,经过中级培训,主要拟任总队(机动师)业务部门主官或副职。

  3 完善体系、创新发展,形成武警后勤人才成长长效机制

  武警后勤人才建设涉及诸多领域和部门,必须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形成长效机制。一要,与警官、士官管理制度相一致。要突出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以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为根本着眼点,确保人才建设发展的正确方向。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武警、有效履行职责使命总目标,遵循部队现代化建设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德才兼各、以德为先标准,把培养人才、发展人才、用好人才作为人才建设的根本任务,科学统筹、准确合理地制定和完善武警后勤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确保符合部队后勤建设实际需要。二要,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就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后勤人才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统一规范,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全面贯彻落实后勤人才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确保后勤人才建设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应当看到,人类社会现代文明进展的重要标志是法治化,法制是规范和约束社会行为最有力和最有效的手段。把武警后勤人才建设纳入法制轨道,通过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形成长效机制,解决后勤人才选拔、教育、训练、使用各个环节存在的学非所用、用非所长以及人才短缺、人才浪费等诸多问题和矛盾,确保人才建设有计划、按规律健康发展,不仅是提高后勤人才队伍质量水平的重要保证,也是武警部队后勤法制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三要,在创新管理方法手段。目前,武警后勤人才管理方法和措施还不够科学、系统和全面。要不断吸收国内外、军内外的有益经验,深化理论研究,认真分析、综合和改进现有人才管理制度,尽快形成后勤人才管理基本制度框架,不断充实丰富管理内容、方法和手段,使其成为具有武警部队特色的完整体系,为后勤人才建设提供手段支撑和制度保证。

  【参考文献】

  警务培训总结篇(4)

  第一条认真抓好反恐防暴处突的政治教育工作,在处置工作中必须遵循全局性、合法性、系统性、安全性的处置原则,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二条勤务组织领导:根据市局总体方案,按照勤务的规模、任务、警力部署、时间、要求和规定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由支队长任组长,支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正职为小组成员。按照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三条执行安全警卫、安全保卫勤务、反恐防暴处突、处置突发、巡逻等勤务,按照支队党委成员分工原则,实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的领导责任制。

  第四条勤务指挥系统实行市局指挥中心、支队指挥室两级指挥。勤务信息传递由支队现场执勤单位及时将执勤情况上报支队指挥室,由指挥室收集、掌握执勤动态,及时上报市局指挥中心,并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命令。

  第五条各大队领导必须熟记市局、支队对各类情况的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亲临现场。

  第六条在处置工作中做到相互配合,协调行动,树立支队整体观念,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坚强的政策观念和法律意识,讲究策略方法,注意文明执勤。

  第七条执行各类勤务,必须保证武器装备和车辆的良好性能。保证人员、车辆满员在位。

  第八条接到出警命令,按照预案迅速到达现场,按照指令及时准确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明确任务职责,做好警力部署、现场控制、果断处置的准备工作。在处置过程中,注意讲究政策、策略,做到教育疏导。

  第九条执勤中保持警容严整,精神饱满,做到准时到位,纪律严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第十条执勤中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细心观察,全面分析,正确判断,机动灵活,做到坚持原则不呆板,方法灵活有界限。

  第十一条执勤中,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离岗,严守纪律,恪守职责,确保执勤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执勤中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置,并坚决执行上级指示和命令。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各项勤务制度,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以严明的组织纪律,过硬的军事素质,确保勤务圆满完成,树立良好的特警形象。

  第十四条执勤中违反勤务规定,追究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武器装备管理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做到“动枪先验枪、用枪必擦枪”。

  第十六条民警携带枪支必须同时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

  第十七条建立职责明确的公务用枪管理制度,警务处为支队公务用枪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

  第十八条必须明确武器装备的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完善的武器装备使用、交接、保养、出入库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三铁一器”、双人双锁、双进双出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专人二十四小时值守,保证随时领用枪支。

  第十九条公务用枪实行集中保管,由专人负责领退枪支和登记工作。定期清点整理,检查枪支弹药,及时向支队主管部门报告弹药保管、领用和消耗情况。

  第二十条熟练掌握武器装备的使用性能,做到勤检查,勤擦拭,会使用、会分解结合、会保养,确保武器装备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一条在实弹训练中,必须严格执行射击场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第一,做好武器装备的防护和射击场的分工负责。

  第二十二条为加强武器装备的管理,警务处每月对各大队的武器装备进行两次检查,并在每周擦枪日活动中进行监督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三条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不得携带枪支饮酒,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第二十四条在执行使用枪支任务中,由枪支管理专人负责办理出库登记,使用后必须立即入库并填写入库登记

  第二十五条发生违规使用枪支案件和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其它事故的,必须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所配枪支单位发现枪支有损坏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枪支损害部位及损害情况。

  第二十七条枪支与弹药必须分库、分柜存放。

  第三章执法工作

  第二十八条为提高我支队防暴处突、处置暴力恐怖案件、突发性事件、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的能力,逐步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任务,更好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人民警察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执法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执法范围及方式

  (一)各大队在巡逻执勤中发现的和群众扭送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作好登记及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二)各单位在处置各类群体性治安事件中,要依照《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采取响应的方法处置。

  (三)各大队在工作中接受上级交办的案件时,要按照《乌鲁木齐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十条执法监督与案件审批程序

  (一)支队的执

  法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二)各大队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执法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三)未经支队领导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协助其他单位查处案件或帮助其他单位抓捕犯罪嫌疑人员。

  (四)各单位办理案件要严格审批程序,按照市局的要求,逐级进行审核。

  第三十一条其它规定

  (一)在办案中能要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二)民警在办案过程中讯问和询问要到位、证据固定要及时、文书制作要规范。

  (三)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严禁民警随意执法。

  特警支队正规化建设规范之四

  教育训练工作规范

  第一章教育培训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一)确保质量的原则。教育培训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基础抓起,要不断改革、开拓、创新、发展,教育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质量。

  (二)服务工作的原则。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立足于队伍基本素质的实际,立足于工作的实际,做到民警缺什么就补什么,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以此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

  (三)分级培训的原则。支队的教育培训工作,在支队政治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大队、中队两极负责,分级培训。

  (四)全员参与原则。支队民警必须人人接受培训,各单位必须保证民警定期接受培训。树立人人培训,终身培训的思想

  第二条教育培训的内容。

  (一)警衔晋升培训。按照公安厅和市局的要求,安排本单位不同衔级民警进行脱产培训。

  (二)专项业务培训。对本单位全体民警进行知识更新,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掌握法律法规和执法操作重点和业务知识,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协调能力。

  (三)各级领导培训。针对工作中的难点、疑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法水平和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三条培训的主要方法

  (一)课堂讲解法。针对培训的内容,聘请有关的专家和专业人员到我单位进行现场授课,详细讲解相关知识,解答民警问题。

  (二)案例研讨分析法。通过实际的案例让参加学习的民警进行分析,总结出成功的经验并找出不足,提高民警实际的水平。

  (三)实际操作法。组织民警对学习培训的内容进行实际操作,使理论和实际有机的结合起来。

  (四)参观学习法。组织民警到优秀的单位和场所参观,请先进模范人物介绍经验、报告事迹,参加法院有影响的案件旁听。

  第四条培训工作制度

  (一)教育培训工作要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支队的各种培训要实行严格的考核、考试,并进行末尾淘汰。

  (二)教育培训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支队的培训要实行逐级请假和“三级管理”(中队、大队、支队)的请假制度。

  (三)教育培训要落实奖惩制度。支队的每期培训结束后要根据学员表现,评出优秀学员并进行表彰奖励。民警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未取得相关培训证的,年底不得评功受奖,并扣除当月的出勤奖。

  (四)培训要建立培训档案,把培训情况纳入队伍管理当中,教育培训结果于民警的提拔使用相挂钩。

  第二章训练

  第一条为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加强特警支队民警的训练工作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训练的目的是提高特警支队的整体素质,把特警支队民警培养成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第三条特警支队训练包括初级训练、专业训练和实战训练。

  第四条特警支队人民警察训练坚持贯彻党对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为警务实战服务。

  第五条特警支队人民警察必须保证每个人民警察接受训练。

  第六条特警支队训练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第七条特警支队警务部门是训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组织、指导、管理训练工作。

  主要职责:

  (一)制定训练计划、标准、规章制度,组织编发训练的研讨。

  (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组织训练工作。

  (三)组织评估训练工作效果。

  (四)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实施其他临时训练。

  第八条初级训练是对特警支队新录用、调入人员的训练。

  第九条经考试录用或者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人员,初级训练时间不少于3个月。

  第十条初级训练统一执行公安部政治部制定的训练大纲。

  第八条所列人员初级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公安业务基础知识、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等。其中,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的时间,不少于训练总课时的50%。

  第十一条专业训练是特警支队警务实战所需要的技能要求进行的训练。

  第十二条专业训练内容和方式由警务处和业务大队共同确定。

  第十三条根据新颁布的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专业训练组织开展知识技能更新训练。知识技能更新训练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与专业训练结合实施。

  第十四条实战训练是特警支队业务大队根据案例及情况想定进行反复演练的训练。

  第十五条根据训练任务的需要,建设训练基地。

  第十六条加强训练基地的正规化建设,保证其能够完成相应的训练任务。

  第十七条根据训练大纲、教学计划的要求,对参加训练的人民警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和试题编制内容,根据训练种类由警务部门确定。

  警务培训总结篇(5)

  一、做好外警培训档案工作的意义

  外警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是外警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档案管理规律,结合外警培训工作特点,科学地管理外警培训档案,对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知名度、加强国际合作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有助于规范教学管理

  外警培训学员的学籍档案是外警培训档案的重要子集。学籍档案包括学员信息、考勤情况、考核成绩、心得体会等内容。做好外警培训档案管理,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把学员的培训表现全部记录在案,作为了解学员情况,约束学员行为,制定培训计划,优化培训过程,做好培训总结的重要原始依据。这对规范教学管理可以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2]。

  (二)有助于编写培训教材

  档案在每一个业务领域中都可发挥重要的凭证和参考作用,成为业务活动的信息支持和保障。我国外警培训工作启动时间短,各公安院校在外警培训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上还处于探索阶段,经验不够丰富,教学方法还不够成熟,特别是针对不同国家进行的外警培训还缺乏有针对性的教材。公安院校可以通过建立外警培训档案,从国别、警种、培训效果、满意度、建议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培训课程内容的不足,不断地修正已有的专业教材,丰富和完善课程内容,进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有助于提升学校知名度

  通过总结、开发外警培训档案,采取多种编研开发形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外警培训档案的宣传作用。可以将编辑外警培训内容宣传小册子、重要领导来访、优秀学员风采、历届培训缩影等专题编研成果作为培训教材发放给新学员;或者开设本校外警培训历程专题展览,组织学员参观学习;制作培训成果MV、媒体报道汇集等,给学员放映,让学员对外警培训有更深入的了解。此外,有选择性地利用培训档案,提供给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公安院校的知名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宣传作用。

  (四)有助于加强国际合作

  外警培训是整合教育资源,扩大国内外警务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手段[3]。培训期间,国内外学员交流警务经验、技能、案例,所形成的教学档案有利于提升全球警务服务水平。培训教育结束后,学校要形成学员通信录及信息跟踪档案,加强高校学员之间的情感交流,维系学员与高校之间的感情纽带,有益于双方的边境警务合作,共同维护两国边境安全[4]。同时,从归国学员中跟踪调查,了解掌握学习到的培训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效果、对培训学习的建议等,作为修正培训课程内容、确保课程教育更加符合实际工作和提升培训教育国际化水平的重要参考。

  二、外警培训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要确保外警培训档案的真实、准确、有利用价值,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归档原则

  外警培训不同于一般学历教育,其中一个方面是学习时间上的不同。一般而言,外警培训大都以短期培训为主,时间从几天到几个月不等,而且每次外警培训均有培训主题,例如,广西警察学院开办的越南高级执法官员研修班、越南出入境官员管理培训班、加纳高级警官研修班等。因此,可以把外警培训档案视为专门档案,如科研档案、教学档案、基建档案等。这就决定了外警培训档案归档时间不必严格遵循一年一归档、在次年6月底向学校档案部门移交的规定,而应该在每期外警培训结束后,尽快及时整理归档。

  (二)公开与保密原则

  某种程度上,外警培训档案不仅仅是对外警学员教学、管理等多个方面的记录,其内容还可能涉及警务秘密、个人隐私等。所以,在外警培训档案信息化和公开利用时,必须注意相关内容的保密,只能公开法律或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内容,对法律和相关规定不允许公开的内容,必须做到严格保密。查阅外警培训档案要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或授予一定的查阅权限,在利用过程中还要注意对未经许可单位和人员的保密。

  (三)学员参与原则

  外警学员是外警培训的对象,也是外警培训档案的主要来源。他们在整个外警培训过程中形成的培训笔记、培训心得、培训总结,对公安院校教学和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对提高公安院校外警培训水平有重要作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外警培训学员参与建立培训档案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从外警培训档案建立之初和在整个建档过程中,积极参与立档工作,使外警培训档案内容更加丰富和有价值。

  三、外警培训档案管理的基本方法

  (一)外警培训档案的建立

  开展外警培训的公安院校应建立健全外警培训学员档案管理数据库和外警培训教学档案管理数据库。外警培训档案的建立必须要明确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建立的时间。外警培训档案的建立是从每一期外警培训列入计划并获得批准时开始,也就是要加强整个外警培训过程中对文件的前端控制及全程管理。二是明确外警培训档案管理的硬件要求。要按照“三铁九防”的原则,配齐配全外警培训档案的设施设备,确保外警培训档案的实体和信息安全。三是明确外警培训档案建立的相关制度。包括立卷归档制度,确立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保管期限。此外,还包括档案保管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等,确保外警培训档案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二)外警培训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

  外警学员所在培训部门的工作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由该学员的带班队长担任档案收集的直接责任人。在培训期结束时,带班队长把学校各部门对本次外警培训的教学、管理、评价意见等材料,以及该期外警培训的各种审批、汇报、总结等材料进行综合整理,并在档案数据库中如实记录,必要时还可添加备注说明,之后由培训部门的工作负责人移交给学院档案管理部门。

  (三)外警培训学员档案的移交

  外警培训档案中的学员个人档案,是在外警培训学员自入学时建立起来的,在今后两国的公安业务中可以发挥特殊的作用。在保密前提下,根据需要,外警培训学员毕业时,个人培训档案也可移交给其国家警察机关或相关部门。

  四、做好外警培训档案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一)加强外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设,使外警培训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是做好外警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外警培训档案工作作为开展外警培训公安院校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同其他档案工作一样,包括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统计、编辑和研究等八个环节。因此,在建立外警培训档案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从这八个环节入手,建立一系列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切实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外警培训档案管理的制度化,从而保证其管理的规范化。

  (二)提高外警培训档案管理业务人员素质

  提高外警培训档案管理业务人员的素质,是做好外警培训档案工作的保障。外警培训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主要集中在学校的培训部门,因此,外警培训部门的档案管理业务人员是做好外警培训档案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必须对所有涉及外警培训档案材料的经办人员进行相关的档案知识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好、领会好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强调建立外警培训档案的意义及重要作用,从思想上予以重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以保障外警培训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确保外警培训档案的全面真实

  确保外警培训档案的全面真实是做好外警培训档案工作的灵魂。外警培训档案的内容,一方面是公安院校开展外警培训工作的真实反映;另一方面,通过对档案的共享和利用,可以提高公安院校外警培训的管理能力和教学水平。这就要求外警培训档案既要全面具体又要真实可靠。全面真实,具体指外警培训档案反映的内容要全,要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归档范围进行收集。归档材料应客观反映学校开展外警培训的真实情况,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档案中既包括学校在外警培训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好的一面,也要包括不足和存在问题、甚至出现错误的一面。

  (四)科学利用是外警培训档案管理的落脚点

  科学利用外警培训档案,是做好外警培训档案工作的落脚点。科学利用档案是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在现代化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有效利用“互联网+”理念,建立外警培训档案数据管理网络,在不泄密的前提下,使校内校外有对外警培训档案需求的人员能够快速便捷地获得所需要的档案信息,全面、真实地了解学校开展外警培训的情况,从而提高档案利用速度和效率。

  五、外警培训档案信息资源体系“四化”的构建

  外警培训档案信息资源体系包括外警培训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和专业化。

  (一)外警培训档案的数字化

  档案数字化,一类是把纸质档案通过扫描,录入到信息数据库中,以计算机作为存储介质存储档案信息;另一类是在档案建立时,制作电子文件,将文字、图表、声像录入计算机。档案数字化具有减轻档案库房压力、检索便捷、维护方便等优势,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每期外警培训,其档案在建立之初就应当重视数字化工作,选择合适的档案管理软件,实现电子化、数字化的转换。需要注意的是,要避免涉密内容在信息化过程中的泄密问题。

  (二)外警培训档案的网络化

  档案网络化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共享,提高对外警培训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公安院校外警培训档案建设的网络化,目的是建立一个相对开放的信息共享网络,实现外警培训档案在特定范围内的动态性、即时性、开放性。一种是校内网络化:外警培训档案管理子系统接入到校内档案管理大系统,形成校内统一的网络。另一种是公安院校之间的网络化:为了使公安院校能够快捷简便地了解到兄弟院校开展外警培训的情况和经验,可以尝试建立一定范围联网的外警培训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但必须对其中需要保密的内容设置访问权限,或分级设置访问权限。

  (三)外警培训档案的标准化

  外警培训档案的标准化是指档案管理方式的标准化。标准化的目的是为了在信息化、网络化环境下,在不同公安院校之间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首先,是外警培训档案信息内容的标准化,即要求培训部门收集归档的外警教学信息、外警学员管理信息的内容、格式基本一致。其次,是档案的分类、保管方法等档案整理流程的标准化,即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等环节的统一标准。最后,档案信息传输方式的标准化,即公安院校之间可以尝试使用共同的信息传输标准,通过标准化处理,实现院校之间档案信息的共享。

  警务培训总结篇(6)

  作者简介:何树林(1962―),男,辽宁辽阳市人,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管理系副教授。现从事公安在职警察教育培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防范等教学及科研工作。

  中图分类号:G7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8)05-0034-04

  在职警察培训是一项着眼于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是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向教育要素质,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用公安教育托起公安工作的明天”等先进的教育理念要求我们必须面向实战需要,结合队伍实际,加强在职警察教育培训,通过持之以恒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警务实战技能。

  一、转变公安教育培训理念,提高培训目标的实效性

  提高在职警察教育培训的实效性,首先应是思想观念的及时转变与更新。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各地的公安教育受公安民警文化结构层次普遍偏低的影响,在民警教育培训方面一直以学历教育为主,由此形成了公安教育培训在很大程度上忽视形成自己的公安实战特色,而盲目向社会一般学历教育看齐的思想观念及思维模式。随着民警一般知识进修渠道的多样化和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制度的普遍实行,基层公安民警的学历水平已经趋向能够基本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但由于形势的发展,社会治安状况日益严峻,民警的实战技能和战术意识、安全防范意识距离实际公安工作的差距越来越大。为使公安教育培训更好地为公安现实斗争和队伍建设服务,在职警察教育培训要在宏观和微观上实现“两个转变”:在宏观上要实现“应急式培训”向“制度化培训”的转变,在微观上要实现培训教学从注重理论知识到注重实战技能的转变,自觉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警教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从上到下、从组织部门到参训民警都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都要真正认识到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综合素质,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要求的基本手段。要站在公安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树立“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育培训理念,坚决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和短期行为的做法,大力加强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真正把教育培训工作与等级化考核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纳入目标责任制中,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一样进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优资格,以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先进教育培训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一种价值趋向。公安教育培训工作一方面要尊重受教育者的独立人格、需求、能力差异,使得每一个公安民警在教育培训过程中都能得到履行警察职责时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体能、技能、战术、心理等全方位的培训,从而增强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实战本领,达到实战技能培训的目的。使得人民警察在具体工作中,一要确保警察在执行职务中的生命安全,二要注重改变警察形象,让人民群众满意。公安实战时常会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而变化,能否将教育培训内容与公安实战紧密结合,时刻关注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并把握其规律性,成为衡量新形势下公安教育工作者是否合格和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与时俱进的理念,敏锐的洞察力,强烈的创新意识,严谨的理性思维方法是新形势下公安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广大教官素质的新要求。

  (三)树立专业化的教育理念。公安教育培训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活动。既然是培养人教育人的活动,就要遵守教育基本规律,并以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观点指导公安教育培训。这就要求培训政策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认真研究教育培训的规律和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受教育者的独立人格、个人要求和能力差异,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培训的效益。在实施“三个必训”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把它作为一项制度加以落实,也不能把它当作工作目标来完成,而应该把它与民警的个人成长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把首任和上岗必训与岗位资格制度结合起来,使民警培训工作由短期的应急性培训变成终身的注重素质全面发展的培训,使计划性、指向性为主的选调培训方式变成宏观管理与自主选择有机结合起来的培训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公安教育培训的最大优势,才能充满勃勃生机,具有无限的发展前景。

  (四)树立终身教育的理念。现代教育学认为,人的知识的取得,能力的形成贯穿其终身,特别是学历后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对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显得更为直接和有效,而学历后的教育注重知识的运用,培养的是实用型人才。这就要求职业培训机构,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制订本行业从业者的从业资格标准和人才梯队的不同规格,才能使本行业处于领先和不败之地,公安民警是一支大队伍,它的成长发展离不开培训工作。以终身教育为理念,培养、挖掘、发展每一个民警的警务技能,完善职业道德,树立忠实于法律的政治品格,关系每一个民警的进步和发展,也关系整个队伍的战斗力。确立终身教育培训和提高培训层次思想,努力实现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从终结性、一次性培训向终身性、持续性培训发展,从较低层次的理论培训向较高层次的理论与技能综合培训发展。从地级培训学校到中央级的高等学府,应形成不同职级不同衔级的训练内容体系――初、中、高级警官职业能力训练内容的“金字塔”。如初级警官对法律、公安业务、基础理论方面,要求应知应会,熟练运用,特别是在警务技能方面,要具备拉得出来,打得出色的基本素质,中级警官要求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在具备前者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决策、指挥能力;对高级警官要培养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决策能力等。具体内容要充分细化,有可操作性可检验性,使我们的训练工作层次合理,结构坚实,内容科学,充分显现为警务实战服务的实效性。

  二、精心选择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内容的实效性

  培训内容的选择是提高公安民警在职培训质量的关键。公安民警在职培训的内容,应适应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以提高在职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更加贴近实战需要为目的,有的放矢地选择和确定培训内容。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总的要求应该是水平高、内容新、联系实际紧密,突出其针对性、实用性,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在培训内容上以实用为主。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对在职培训的内容的基本要求,是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复杂化、动态化、严峻化的需要。在职民警培训内容突出实用性显得更为迫切。因此,开设一些新的培训科目、设置新的培训内容是势在必行的。

  (二)按照实战需要,根据警种、岗位、年龄、职位、知识水平等,对民警分层次分类别实施培训。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民警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科学有效的培训方案。要推行“分警种、小班化”,改“大灶”为“小灶”的培训模式,实施岗位核心能力教学训练,帮助民警掌握实战中最常用、最基本、最重要、最实用的岗位核心能力,努力实现教育培训从“学科为中心”向“能力为中心”,从“课堂为中心”向“现场为中心”,从“懂不懂”向“会不会”的转变。要改革培训教学方法,变课堂讲授为操作传授,大量引入案例和情景教学,提高培训人员的体能技能素质、应变能力和处置危难险急情况的能力。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红外线模拟射击教学、查缉战术仿真模拟现场教学等现代教育手段开展培训教学工作,努力提高现代教学手段的使用率,并将该项指标纳入到教学质量评估检测标准之中,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在培训中注重对公安实际工作中的焦点、热点问题和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的探讨和研究,这是提高培训质量的亮点。因为在职培训的目的和任务就是提高公安民警的整体素质,从理论上探讨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由于公安工作的复杂性,在实践中一些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焦点、热点问题总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新问题、新矛盾也不时出现。如公安管理的体制问题、各种犯罪的新特点、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良好社会治安状况的需要的矛盾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都会直接或间接地、或轻或重地影响和制约实际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探讨和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可以增加新的培训内容,而且能有效地推动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的解决,从而提高整个公安实际工作的效益,促进公安事业的发展。

  (四)加强对新知识、新信息的介绍和传播,这是提高培训实效性的又一有效措施。当今世界,科技的发展突飞猛进、日新月异,新知识、新成果层出不穷,公安民警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种艰巨任务,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形势,必须努力掌握新知识、获取新信息,加快知识更新的步伐。在培训中有针对性地介绍新知识、传播新信息,是提高公安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为此,民警在职培训应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增加有关新知识、新信息,使接受培训者在完成培训任务的过程中尽量获取更多更新的知识和信息,从而开阔眼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创新在职民警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策略和方法的实效性

  有了好的培训内容,还必须要有好的培训载体支撑。在职民警的培训必须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方式和途径。这是因为,公安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技能的人才;同时,公安工作的每个岗位都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这些不同的岗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公安工作的有机统一整体。为公安实际工作服务的民警在职培训工作,必须从这一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警种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方式与途径,培训更多的适用人才和技能,促进公安工作健康有序、协调一致的开展。在在职培训中,应注意克服和改变培训形式单一、培训内容单调、对培训人员搞“一刀切”等脱离实际的倾向。在职民警培训模式应以突出实战特色为基础。提高民警培训的实效性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实行开放性教学模式,开展合作办学。根据公安院校不同的办学特色,坚持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在教学模式上进行大胆改革。可以跨省、跨地区举办培训班,充分发挥两地的教学优势和公安实践特色。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利用省会城市高校的资源优势,聘请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和公安机关的优秀领导骨干到校开设专题讲座。

  (二)全面推行专题教学模式。内容旧、教材老一直是困扰培训的老大难问题。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全面推行专题教学,制定活页教材,做到专题常新,教材常变。每年定期对教学专题进行分析评估,淘汰旧专题,补充新专题,调整充实新资料、新成果,同时也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提高打造精品专题的能力。

  (三)坚持教研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由学院组织教学科研骨干对公安工作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进行集体攻关,并将其及时转化为教学专题,鼓励具备培训任职资格的教师,时刻关注国内外警察培训发展的新动态,把握我国治安形势的新变化,密切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申报调研课题。

  (四)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模式。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加强训练的针对性、实效性入手,采取多种调研形式,让在职民警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拿到学校来学习讨论,然后由教师综合讲解,把经验上升为理论,反过来又把学校学到的经验和理论用来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应急反应及治安防控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培训工作要尽量避免抽象理论多、业务技能少,照本宣科多、结合实际少,纸上谈兵多、实战演练少等问题。真正从照本宣科的课堂教学模式中解放出来,推广启发式、研讨式教学,积极开展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实战演练教学,努力把抽象的理论融入到具体的实践操作中,避免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五)灵活应用战训合一模式。在强化集中封闭训练的同时,积极组织学员参加值班备勤和处突防暴等实战任务,使学员在培训中学到的业务知识技能直接得到实战的迅速检验,实战中遇到的问题也可在培训中及时研究,从而真正拉近教学与实战的距离,实现教学与实战的紧密衔接和良性互动,达到了“战训合一,以训促战”的目的。

  (六)深度提问式模式。这种方法是教师在课堂上向受训民警传递理论知识时可以运用的一种互动式教学方法。它是教师不断地向受训民警提出开放式问题,以促使大家进行思考,参与教学活动过程。通常情况下,开放式问题的设计一般围绕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新的知识。对于新知识的学习,可以运用开放式问题,促使受训民警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加以理解,最后由受训者加以概括和提升。二是公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教师用带有启发性的问题在课堂上引导受训民警相互之间进行探讨和交流。提问式方法的运用,除了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之前,根据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把握,设计出一些启发受训民警进行深层思考的问题,同时,还需要根据受训民警讨论过程中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进行深度发问,激发受训民警不断地从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对问题产生更深刻的理解。由于受训民警思考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不同,问题被一次次反复地提出,问题中的症结和疑点一次次清晰地呈现出来,充分调动了受训民警关注该问题的积极性,也引起了大家对解决该问题的欲望和兴趣,从而变被动听课为主动学习。在这个过程中,一轮接一轮的新问题会被不断地提出,可以将探讨该问题的思路逐步引向深入。

  (七)案例分析式模式。案例,又称个案、实例、事例等,它是对现实生活中某个具有一定意义的真实事件的特定情景的客观描述。案例教学法可界定为通过对一个具体情境的描述,引导受训民警对这些特殊情境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受训民警在自行阅读、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教师的引导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案例的根本目的不是简单地模仿历史,而是通过案例研究获得感性认识或间接经验,加深对公安工作规律的认识和了解。选择与培训课题相适应的案例进行研究和学习,借鉴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或失败的教训,能够加深受训民警对培训课题理论知识的理解,促使其探索公安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并为如何把理论运用于实践提供借鉴和指导。在案例分析中始终贯穿的主题是“你将怎么做”和“为什么”,受训民警不仅可以熟练掌握、使用已学过的概念、观点,而且可以触类旁通,发展自己的技巧,乃至在此基础上产生新的概念、新的思路。案例法由于具有形象性、生动性和真实性的特点,容易引起受训民警的学习兴趣。

  (八)模拟演练式模式。这是一种设置一定的情景,组织受训民警扮演事件中的角色,生动再现实际公安工作中的具体活动,进而展开讨论和分析的教学方法。在情景模拟中,角色扮演是一种非正式的表演,它通过受训民警亲自参与解决实际问题,扮演各种实际工作中的角色,站在情景设定的有关人员的立场上看问题,去体验有关人员的感情,或者去体验有关人员在特定的环境里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和行为。这种模拟训练把受训民警带入一个虚拟的假定情景中,人为制造种种复杂疑难的情节,让受训民警去面对困难、矛盾和冲突,独自去处理、解决矛盾,培养受训民警应对突发事件的态度和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最后,教师通过列举一些更加具体、细致的表演行为,总结出整个学习的要点,帮助受训民警掌握在特定情景中处理矛盾、解决问题的方法。演练式教学方法为理论联系实际提供了一个较有效的平台。在传统教学方式下的理论联系实际,多表现为教师为讲清某一理论观点而举几个具体实例作为证明,其效果与身临其境的角色扮演,从实际中反思、总结出的理论升华的演练式教学方法相差甚远。

  (九)探讨研究式模式。探讨研究式教学方法,是教师组织受训民警围绕公安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或者是就某类具体的工作方法展开讨论,并形成研讨成果的教学方法。探究式教学方法不仅可以通过探究活动的组织,培养受训民警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探究的成果或者成为今后领导决策的依据,或者作为先进工作方法的汇集,对于推广经验,树立典型是一种很好的人才管理辅助手段。探究式教学方法一般按小组交流的形式进行,在小组讨论中,每个人都要充分参与、表述自己的观点。在这样的交流中,受训民警不仅互相探讨基本的工作思路或者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和手段,而且,大家彼此也在交流着个人的价值观和学习态度,相互交流的气氛,创造了一种和谐、平等的对话氛围,增强受训民警的自信心和与人交流、当众表达、自主决策的能力。学员通过分享控制课堂讲授内容及培训进程的责任,既实现了“学即所需”,又体现了自我价值,从整体上提升了培训的效果。

  四、加强培训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提高培训效果的实效性

  为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在职民警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切实组织落实“三个必训”,保证民警按要求培训等各项工作均有条不紊地进行,并由追求培训数量向培训质量转变。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培训质量监控体系,考核验收培训效果。

  警务培训总结篇(7)

  一是培训要求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开训前,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对培训工作作了专门的部署安排。局党委委员、政治部部主任专门到训练基地查看培训工作准备情况,对本期培训场地、教官配备、课程设置、授课方法和后勤保障作出了具体要求。市局成立了培训大队,下设3个中队及管理、教学、保障三个职能小组,按照市局要求研究制定了训练方案和教学计划,建立健全了教学训练应急保障措施,为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选强配齐教官,师资力量到位。为了保证新进职工训练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切实提高教学训练质量,市局专门选调兼职教官进行警察职业意识、公安业务知识、接处警基本常识等理论授课。特巡警支队结合业务工作需求,根据近年来新进职工的情况,抽调5名管理能力强,警务技能好,并有一定培训经验的同志担任警务技能教官及管理人员,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打牢了基础。

  三是科学设置课程,教学准备充分。针对本次培训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在总结以往培训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本着训为战的思想,在课程设置上以基本警务技战术动作、警械使用、防暴器材使用、防暴队形推演、车辆盘查等科目为主,结合处置、接处警方法、基本法律知识等理论课程,以理论强化技能,技能充实理论。

  二、科学施训,严格管理,确保了教学训练工作安全顺畅。全面按照“战训合一”培训模式,始终贯彻“以练促战、以战促练、战训合一”的思想,既对学员进行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又将培训队作为备勤、处突、救急抢险的机动力量。

  一是贴近实战,科学施教。警务技能训练突出安全理念、处置方法和战术意识培养。理论课注重角色意识转变、公安职业道德、基本法律知识等的教育,突出了实用性、实战性。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互动式、体验式教学,组织学员相互交流,谈参加培训感受,总结培训得失,写心得体会,强化了学员自觉练兵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二是严格制度,规范养成。培训期间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年度新进职工培训大队管理制度》和《市公安年度新进职工培训大队管理考评细则》,对学员进行操行考核。从学员日常训练生活每一个环节抓起,严肃培训纪律,培养了新学员遵章守纪、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

  警务培训总结篇(8)

  监狱人民警察担负着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重要职责,加强监狱警察队伍建设是确保监狱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客观需要,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推动监狱工作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尤其是对新警察的培训是监狱队伍建设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目前全国有女犯监狱(即关押对象为女性罪犯的监狱)30余所,从事直接管理女性罪犯的女狱警数万人。由于女犯监狱女警察职业性别的特殊性,对调入女犯监狱的警察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则显得犹为重要。本文以某女子监狱为例,通过对女犯监狱新警察近年岗前培训工作的经验总结、对女犯监狱新警察现状及成因分析,在引入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基础上,思考并建立一个更为系统有效的教育培训模式。

  一、概念的界定及相关理论

  (一)女犯监狱新警察

  近年,监狱的新警察有以下几种来源:一是通过公务员招录程序录入的新警,他们中包含有高校应届毕业生、已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这类新警在职业特性上的一个共同点是此前未有从事监狱工作的经验,对监狱的认识只停留在初步的感性认识上,对自己将要在监狱从事的具体工作不清楚、不了解。二是从公安系统或其他行政单位调入的警察,这类新警与新录用公务员相比,除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外,一样对监狱工作仅有感性认识。三是从其他监狱调入的警察,由于监狱管理工作的特性,在男犯押犯单位工作的女警察是不直接参与对罪犯的管理和教育的,这类新警进入女犯监狱工作后,要面临新的工作要求和模式。

  对于女性罪犯押犯单位而言,由于要担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职责,因此,所有不具备直接管理女性罪犯工作经验的警察都应定义为新警。

  (二)新警培训目标的确定

  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中,新员工培训又称为岗前教育、入职培训、上岗引导等,是公共部门为新进工作人员所专门设计并实施的培训,目的在于让新进工作人员尽快融入新的工作环境、遵从新的工作规则和程序,并尽早为组织实现绩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的功能是以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其任务是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在此前提下,女犯监狱新警察的教育培训目标应定义为,以实现监狱的功能和任务为目的,让新警察树立警察意识和职业精神,尽快实现警察的角色转变;尽快掌握监狱工作的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在身心状态方面,要能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尽快实现职业性别的角色转变。

  (三)相关理论简述

  1、胜任素质理论。美国心理学家麦克里兰提出了胜任力素质及其相关理论,他认为胜任力由知识、技能、自我概念、特质、动机5个层次构成,不同层次的能力素质在个体身上的表现形式不同。同时,他将从事某项工作最低应该具备的能力称为基准性能力;把能够区分优秀者与一般者的自我概念、特质、动机称为鉴别性能力。国内学者认为,胜任力是指在特定工作岗位、组织环境和文化氛围中绩优者所具备的,可以客观衡量的个体特征,以及由此产生的可预测的、指向绩效的行为特征。胜任素质理论的引入,可以更为客观的衡量新警察的培训效果,并为建立系统、合理、有效的新警培训模式提供科学依据。

  2、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理论。在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是指公共部门通过有计划的培训、教育和开发活动,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水平,改善工作人员的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共组织的发展和员工

  的成长。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培训,时间较短的,有组织的,有目的的使培训对象获得当前工作应掌的某种知识技巧的行为,能使组织在短期内收益。(2)教育,时间较长的,系统化,规范化的使教育对象在能力、品德及态度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的活动,着眼于服务组织的长期目标。(3)开发,对组织认定为具有某项潜能的员工,为其未来发展而进行的正规教育、在职实践以及个性和能力的测评等活动,服务于组织的长远目标。其中的“培训”与本文试图探讨的新警察培训密切相关。在此基础上,女犯监狱的新警察培训工作应当以实现监狱的功能与任务为目的,以警察岗位胜任力标准为指向,在科学人力资源培训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新警察培训模式。

  二、新警察培训现状

  (一)广西女子监狱新警察培训情况综述

  近10年来,广西女子监狱新调入警察约170人,来自于监狱系统的约88人,新招录(含定向委培)约60人,系统外调入约22人。这些新警在正式上岗前都必须参加由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主办,由警官学校负责具体实施的为期三个月的初任培训。在初任培训结束回到各自监狱单位后,监狱在这些新警正式上岗前都要经历以下两种形式的新警察培训:

  1、岗位“传、帮、带”。作为监狱历来的传统,新警察在正式分配到各个监区后,都会由监区教导员为每名新警指定一名或多名经验丰富的老警察作为其“导师”,在到岗后的一个月内,新警察不单独行使执法权,不计入“三大现场”值勤警力,不单独找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等。一个月内,由“导师”负责对新警察言传身教,帮助其尽快适应监狱工作环境,尽快熟悉工作职责,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岗位“传、帮、带”有效的起到了新警察上岗教育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于“导师”的不同,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在教育的过程中难免出现标准不一、效果不佳等现象。

  2、集中脱产培训。由监狱教育培训部门统一组织新警察进行集中脱产培训,利用监狱师资进行教学,内容以监狱历史、各项规章制度、监管改造业务知识、警体技能和传统教育为主,其中监狱历史和传统教育是最具监狱特色的培训内容。监狱历史课程大多由监狱主要领导和离退休的老领导进行讲授,内容包括了对监狱创业初期的内外环境的回顾,对监狱先进人物事迹的介绍,对监狱现状的介绍和对未来发展的规划。传统教育则是组织新警外出到条件艰苦的监狱参观,到女子监狱的历史押犯点参观等形式,让新警直观的感受监狱工作的艰苦与责任,有效的促进了新警迅速调整心态以适应监狱工作的严格要求。

  但由于新警调入时间存在一定的间隔,加之监狱教学资源的局限性,不少新警在调入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参加监狱的集中脱产培训,未能在正式上岗执法前得到有针对性的教育,因此监狱对新警察的集中脱产培训效果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3、警察心理援助发挥辅助作用。广西女子监狱于2010年正式启用了警察心理援助中心,在完善心理调节硬件设施的基础上,监狱以心理援助中心为依托,成立了警察心理俱乐部,利用业余时间组织一些例如读书会、心情分享座谈、团体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警察特别是在职业适应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新警察调整身心状态。目前该监狱警察心理援助中心运行三年来,逐渐积累和探索了一套警察心理支援机制,为新警上岗前后的心理调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新警察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新招录公务员存在的问题。一是心理适应性相对较弱。对监狱工作的现状由理想到现实的心理落差较大。有调查显示,三分之二的择业者报考监狱警察职位是出于对警察职业的向往和对公务员身份的认同,对监狱工作的实际情况并没有清晰的认识,对工作的强度没有理性认识,从而导致上岗一段时间后,产生严重的心理落差,进而出现消极怠工等现象。二是工作经验欠缺,缺乏应对挫折的经验。近年新招录的公务员大多为应届毕业生或是工作时间不长的年轻人,他们大多受家庭全方面的照顾较好,经受挫折磨练相对较少,在面对需要管理的形形各类罪犯时,往往难以较好应对各种大小挫折。三是岗位知识欠缺。虽然新招录警察都具备一定的学力,在全日制教育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学科知识和较广泛的多元知识,但对于在监狱工作中随时需要运用的心理咨询、管理教育、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相对欠缺。

  2、从监狱系统外单位调入人员存在的问题。这类新警察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但由于接触监狱工作较少,对监狱工作了解不多,与新招录公务员一样存在心理适应性弱和岗位知识欠缺的问题。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类新警由于有了上一职业的较为长期的从业经验,在心理上存在功能固着,因而转变职业角色的过程中相对新公务员更慢。此外,由于与上一职业有了对比,监狱工作的巨大压力、重大的监管责任等让这类新警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平衡,甚至最后不得不辞职。

  3、从监狱系统其他男犯监狱调入人员存在的问题。这类新警不但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且对监狱工作比较了解。但由于此前在男犯未从事直接管理罪犯的工作,一是对个别教育、现场管理、狱情收集等专业性强的业务技能并不掌握;二是对女犯的特点不甚了解,因而在从事对女犯进行管理教育的具体过程中也常会遇到不少问题。

  4、女性性别角色和职业角色冲突导致的问题。由于女性的性别角色,在社会家庭生活中较男性而言担负着更多照顾家庭、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具体事项,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对于女犯监狱警察这一职业角色,又需要她24小时备勤、时刻关注分管的罪犯、投入大量精力确保监管安全、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等。在性别角色和职业角色的冲击下,如果没有合适的引导和帮助,大部分新警察需要花较长时间调整,甚至部分人一直无法适应这样的冲突,最后只能选择离职。

  5、岗前教育或岗前引导效果不明显引发的问题。当前所有新警察在正式上岗前都必须参加由省(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组织的,时间一般在1个月到3个月不等的全脱产培训。通过这样的集中培训,一是为新警察的职业角色转变创造了条件。二是帮助他们掌握监狱基本知识,熟悉常规业务,初步具备上岗执法条件。但目前的岗前培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培训时间较短,不及香港的五分之一,不到新加坡的七分之一,相当于法国的十二分之一和英国的二十四分之一。二是培训内容更新慢。特别涉及新形势下监狱应急处置、网络舆情应对、物防技防新举措新突破等方面内容较少。三是机制不健全。目前尚未出台新警察岗前培训的规范性文件,一些规定或要求例如司法部下发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各省(自治区)下发的教育培训要点等文件中。对新警察到单位后的实地岗前培训更是没有明确要求。以上存在问题使得新警察的岗前教育效果打了折扣,不能很好满足监狱工作对新警察的期望和需要。

  三、新警察教育培训模式探究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提出,要大力提高监狱警察队伍“六种能力”,即大力提高执法能力,大力提高教育改造能力,大力提高维护监所安全稳定能力,大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提高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大力提高开拓创新能力。司法部印发的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指出,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要使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

  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增强。围绕司法部提出的对监狱警察队伍能力的要求,结合广西女子监狱新警察的实际情况,结合现代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运用胜任素质理论及相关技术对女犯监狱新警察岗前培训分析,尝试建立一个较为系统的有效的教育培训模式。

  (一)基于胜任素质的女犯监狱新警察培训体系构建思路

  根据监狱工作对警察的能力要求,建立女犯监狱警察胜任力模型,并以此模型作为新警察培训的指南,通过培训需求分析和课程设计达到引导、规范、渗透的目标,为监狱输送合格的执法者。

  1、设定目标并收集数据。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领域,胜任力素质模型的建立是为了找到那些保证产生高绩效的素质要求,因此首先要明确到底什么是所谓的高绩效,要清楚界定高绩效的各类目标的要求和行为表现。确定绩优标准可以通过分析职位说明书或者其他书面资料来获得,但更为常用和有效的一种方法是以那些出色胜任工作的员工为标准,利用行为访谈技术来获取建立绩优素质模型的各项数据。对于监狱工作而言,结合已经开展的绩效考核工作,在对各个岗位职责进行分析的同时,对绩效分数高和获得优秀表彰称号的警察进行行为访谈,从中获取初步的关键行为描述、知识、技能和特质的描述。通过问卷调查、关键事件访谈等方法,对监狱领导、中层领导进行调查,收集决策层对各个岗位应具备素质、能力、技能等行为的期望。

  这一步骤简单的说,就是利用各种分析和访谈技术,收集关于胜任岗位的警察应具备的知识、技能、自我概念、特质、动机等可以客观衡量的个体特征,和应采取的行为的大量描述词汇。

  2、胜任力素质模型框架的建立和完善。在收集到的大量信息后,对这些信息进行归类、分析,对提取的素质进行分类、阐述和命名,建立一个最初步的素质模型框架。框架建立后,需要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对框架内各项要素的程度、各个要素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还要再次通过关键事件访谈及在实际评估中的应用来逐步验证素质模型的有效性,并进行不断的修改,最终建立起某一岗位的素质模型。就监狱工作而言,根据监狱岗位的大致划分,可建立政治工作岗位模型、管理教育岗位模型、生产经营岗位模型、行政后勤岗位模型,并可进一步细分。

  (二)女犯监狱新警察培训的实施环节

  1、培训课程设计。新警培训课程的设计是培训的重点环节,培训课程的设计应遵循针对性、系统性、从宏观到微观的原则。针对女犯监狱新警察的特点和在以往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在设计课程内容时要有针对性的消除产生问题的因素。课程设计可围绕新警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职业素质三大方面展开。

  例如,由于对监狱警察职业理想的设定与现实状况之间的巨大差距,导致新警普遍存在心态不平衡问题,课程应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监狱历史变迁、职业道德培育、心理调节等内容。针对业务知识技能缺乏,则应在一定量的理论课程外设置更多的实践操作内容。对于女犯监狱新警察而言,心理健康教育是特别需要重视的内容,专业心理健康教育的介入有助于女犯监狱新警察尽快实现性别角色和职业角色的平衡,有助于舒缓女性的职业焦虑的家庭焦虑,帮助女新警尽快达到岗位执法要求,胜任岗位职责。

  总之,培训课程的设计应建立在对培训需求的科学了解基础之上。运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中,关于培训需求分析的理论及技术,结合监狱在新警培训中的实际情况,对培训需求进行信息采集、分析,从而得出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设计指导。

  2、培训方法选择以及培训周期的安排。培训方法从形式上可分为静态培训与动态培训,从开放性上可分为封闭式课堂培训和开放式培训,从课程上可分为案例教学与知识传授,从培训课件上可分为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对于监狱新警察培训来说,培训方法的选择应以集中学习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加强实践操作的指导。特别是应当安排多所监狱的实地学习,让新警在正式走上执法岗位前多接触几所监狱的工作环境,以便于他们更好的融入今后的新集体。

  在培训的周期的安排方面,可借鉴英国新警培训的分层阶段性培训安排法,第一阶段由省(自治区)级监狱管理局组织培训,对新警进行政治理论教育、监狱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警察实用技能(含体能训练、警械具使用、格斗术等);第二阶段由用人单位组织上岗前的集中脱产培训,对新警进行监狱文化教育(了解监狱历史、传承、精神)、监狱规章制度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熟悉监狱工作环境等;第三阶段由新警所在监区教导员负责指定老警察对其进行“传帮带”的教育。其别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三阶段中所有师资都应由至少省(自治区)以上级别的监狱管理部门组织专门的培训,使新警培训的师资水平相对一致且符合监狱总体工作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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