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天津市劳动争议案件超 3 万件

栏目:娱乐资讯  时间:202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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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4 月 27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天津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2020-2022)》,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

  据悉,2020 年至 2022 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 33173 件,审结 32040 件。从结案方式看,一审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13639 件,调撤率 42.57%;二审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1252 件,调撤率 14.74%。

  从案由分布看,传统案由仍占主导地位,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经济赔偿(补偿)金、以及工伤和养老保险待遇等方面。同时,新型诉求不断增加,主要体现在:股权激励、期权奖励、股票赎回损失、劳务派遣、保密义务、竞业限制、就业歧视、共享用工、服务期约定等方面。

  三年来,全市法院收案数量呈连续增长态势。2020 年至 2022 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 33173 件,同比上升了 19.5 个百分点。

  涉讼主体呈现多元趋势。劳动者身份拓展,从普通城镇职工开始向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超龄务工人员、在校大学生等主体延伸。

  诉讼请求内容复合交织。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的单一诉讼请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仅占 11.18%,其余案件均有两项以上的诉讼请求,70% 以上的案件诉讼请求在六项以上。

  多元解纷效果不断凸显。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没有解决的案件,全市法院积极运用 " 多元解纷 "" 诉调对接 " 等方式,不断加大调解力度,着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劳动争议案件一审调撤率达到 42.57%。

  新业态用工纠纷逐步显现。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涉及外卖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 95 件,主要争议集中在劳动关系确认方面。

  个案示范效果愈发明显。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群体性劳动者,且多与企业用工管理方式、经营策略调整息息相关,个案的裁判结果更具示范性和导向性,一旦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诉讼。

  三年来,市高院注重对弱势劳动群体的保护。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涉农民工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确保来津务工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得到及时、充分的保障。

  注重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依法保障。依法审理涉及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案件,依法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的法律关系,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落到实处。

  全市法院与市工商联建立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 17 个 " 法官工作室 ",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元、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营造更有效率、更为透明、更加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力保证诉调对接 " 不断档 "。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不成时,直接向审判部门完成案卷交接,避免诉调对接中案件 " 空转 ",实现诉调 " 无缝 " 衔接。

  全市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多项举措,综合运用诉源治理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成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劳动争议纠纷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

  全市各级法院与仲裁机构多次召开劳动争议案件形势座谈会,及时交流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工伤保险、新业态用工等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新思路,加强对劳动争议形势的动态研判,提高应对劳动争议的能力与水平。

  下一步,针对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市高院将充分延伸司法职能,优化司法服务,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要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审判理念,平衡保护双方的利益。加强劳动争议相关问题调查研究,积极破解企业用工领域复杂疑难问题,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指导与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法律适用,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司法裁判的鲜明价值导向,依法惩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行为,引导劳动者诚信勤勉履职,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遵守企业的合理用工管理,强化证据意识,依法理性维权。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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