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昌平重磅发布!这些小学生,小升初时将多校划片电脑派位——

栏目:娱乐资讯  时间: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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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微信改版,常有读者朋友错过文章更新,将“家住昌平”设为星标,随时关注昌平大事小情!

  

  各位亲:

  刚刚

  昌平区公布

  2023年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保障符合昌平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区政府批准,现就昌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入学条件及方式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昌平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区域内派位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2020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家庭,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学校周边新建、扩建住宅小区新增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施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方式入学。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入学按本市户籍对待。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北京市相关文件指导要求制定《昌平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相应入学程序。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5.其他类型儿童入学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华侨、现役军人、全国劳动模范的子女和台籍学生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工作要求

  1.加强入学保障

  区教委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新增学位及供给情况,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

  2.加强政策宣传

  各校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和校额到校政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内入学政策宣传和信访接待工作。区宣传、网信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3.严肃招生纪律

  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机构严肃处理。

  4.强化部门联动

  区政府统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区教委作为主责单位,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大户籍、房产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采集表所填报内容真实性的审核力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将入学工作列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民生保障工程,统一思想、严密组织、规范操作,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问题,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昌平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条件审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北京市相关文件指导要求制定《昌平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组织机构

  继续落实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工作。

  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初审小组,具体负责对申请在昌平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

  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市规自委昌平分局抽调专人组成区联合复审小组,具体负责对申请在昌平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证件材料进行联合复审。

  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区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审核申请人务工就业材料、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审核程序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5月6日至19日),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昌平区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审核不合格的,无法取得在昌平区入学的资格。

  (三)区联合复审小组开展联合复审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的,于2023年5月7日至21日将相关证件材料报送至区联合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区联合复审小组组成部门及职责:

  1.务工就业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2.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分别审核。

  3.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审核。

  4.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关证件材料,由相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教委审核。

  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复审小组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报区联合复审小组,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

  区联合复审小组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小组同时开展工作,2023年6月1日前结束复审工作。

  (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

  区联合复审小组将复审结果反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于6月2日前告知申请人,并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出具《在京就读证明》,同时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上进行确认。

  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至少应自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在本市(至少一人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9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各自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在本区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申请人或其配偶,至少应自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9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人须提交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昌平区实际居住地(截至2023年5月31日)稳定居住九个月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开具的房租发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单;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的住宅,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确认单,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居住或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型房、车库以及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持有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居住地址为昌平区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北京市居住证登记的现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申报入学地址一致。

  2.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电子证的,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同时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原件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咨询地址和联系方式:

  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10号院4号楼)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69708814 69708824(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小学入学相关问题解答:

  问

  2023年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的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时间:5月5日至5月31日

  网址:https://yjrx.bjedu.cn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义教平台”。

  问

  参加过2022年12月昌平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调查,本次在“义教平台”如何填报?

  答:(1)如您已填报的信息没有变化,根据“义教平台”上的提示,注册后导入“入学需求调查”信息,不需要修改任何信息直接提交。数据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

  (2)如您已填报的信息有变化,确需修改,根据“义教平台”上的提示,注册后导入“入学需求调查”信息,修改并提交,数据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信息采集表;

  (3)如未通过审核,昌平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将对本市户籍及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进行电话通知,需要携带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居住信息和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至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请参见“小学入学相关问题解答”第6条。

  问

  未参加过2022年12月“小学入学需求调查”怎么办?

  答:如您未参加过此次调查,需要根据“义教平台”上的提示,进行注册,填报信息完成后进入审核流程,本市户籍及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信息须在完成数据审核后才可打印信息采集表。如未通过审核,参见“小学入学相关问题解答”第2条中第(3)项。

  问

  所填信息未通过系统验证怎么办?

  答:家长填报的信息将与公安系统数据进行比对验证,以公安系统数据为准。未通过验证的,请先核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信息填写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撤销信息并按照正确信息重新进行注册;如果无误请与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联系。近期变更过户口信息的需通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人工验证(技术支持电话4008310001)。

  问

  本市户籍及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1)5月5日至5月31日家长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2)6月5日至6月6日登录“义教平台”选择入学方式;

  (3)参加多校派位入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6月18日9:00至6月20日17:00登录“义教平台”,填报志愿;

  (4)参加区域派位入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6月30日9:00至7月1日17:00登录“义教平台”,填报志愿。

  问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1)5月5日开始网上信息采集;

  (2)信息采集完成后,监护人于5月6日-19日按照线上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由联合复审小组进行复审,6月1日前将结果反馈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适龄儿童家长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在京就读证明》;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取得昌平区入学资格;

  (5)取得《在京就读证明(民办)》的,于6月3日至6月6日到民办学校报名;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公办)》的,于6月30日9:00至7月1日17:00再次登录“义教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区域派位。

  问

  哪些适龄儿童能参加区域派位?

  答:所有符合昌平区入学资格但未被单校划片、多校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区域派位。

  问

  低龄儿童可以入学吗?

  答: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于2023年入学范围。

  问

  超龄儿童(2016年9月1日以前出生)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答:请于5月6日-19日拨打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电话预约后,携带相关材料申请信息采集。昌平区户籍已备案的家长提供《适龄儿童延迟入学备案登记表》;未备案的家长需提供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现场填写《超龄儿童入学承诺书》。

  问

  本市非昌平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如何在昌平区上学?

  答:本市非昌平区户籍无房家庭,且三年内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长期在昌平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三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儿童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家长于5月6日-19日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实际租住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租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信息采集表,参加区域派位。

  问

  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答: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办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随往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问

  父母一方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随往,如何在昌平上学?

  答: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随往的,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5月6日-19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问

  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子女是非本市户籍,如何在昌平上学?

  答:父母一方是本市常住户籍,子女是非本市户籍,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于5月6日-19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问

  军人子女如何在昌平上学?

  答: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于5月6日-19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正在办理落户的材料及现役军人证件,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如果不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按照《昌平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问

  港澳适龄儿童如何在昌平上学?

  答:港澳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为港澳的,持回乡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在京居住证明于5月6日-19日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需按照《昌平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进行审核;父母一方为本市常住户籍的按本市户籍对待。

  问

  外国籍适龄儿童如何在昌平上学?

  答:拟就读本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外国学生,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工作相关材料,以及学生本人外国护照,有效中国入境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永久居留证件,在京居住材料等,于5月6日-19日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进行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参加区域派位入学。

  问

  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迟入学的是否需要进行申请?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应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如因身体原因确需延迟入学,当年不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昌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在6月底至7月初携带出生证明、全家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医院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备案。

  问

  2023年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方式有何变化?

  答:自2023年起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升初中时均采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的入学方式。

  初中入学相关问题解答:

  问

  本市户籍及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方式有哪些?

  答:具有昌平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和按本市户籍对待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要求于5月8日至5月19日自行登录“义教平台”,按提示填报信息。

  (1)就读一贯制学校及有对口直升初中的,家长按照自愿原则选择直升本校或直升对口初中学校;

  (2)监护人在本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未实行多校派位区域的家长根据“义教平台”的提示,按自愿原则选择单校划片,已实行多校派位区域的家长根据“义教平台”的提示,按自愿原则选择多校派位;

  (3)选择以“其他”为入学依据的,家长根据“义教平台”中的提示,选择区级统筹;

  (4)家长根据“义教平台”中的提示按自愿原则均可选择公办寄宿制学校。

  问

  具有昌平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如何升初中?

  答:根据《昌平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审核办法》,家长向学校递交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由镇政府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取得昌平区初中入学资格。

  初中入学流程详见初中入学相关问题解答第1条。

  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公办)》的,根据已选择的入学方式,耐心等待录取结果;取得《在京就读证明(民办)》的,于6月3日至6月6日到民办学校报名。

  问

  在外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参加小升初,如何办理手续?

  答:回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小升初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在北京市统一“义教平台”上操作并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通过网络“义教平台”进行审核。

  回昌平区小升初的毕业生家长于5月8日至5月14日持《初中入学登记卡》、全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登录“义教平台”(网址:https://yjrx.bjedu.cn),选择“昌平区”,点击“外区回昌平就读初中毕业生”进行注册,等待系统审核(约2-3天),系统审核通过后家长进行信息补全。

  问

  在外省就读的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就读初中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就读初中,其监护人于5月8日至5月14日登录“义教平台”(网址:https://yjrx.bjedu.cn),选择“昌平区”,点击“外省回昌平就读初中毕业生”进行注册后,完善信息并将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盖章的学籍信息卡(带有学生照片及全国学籍号)、全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上传至“义教平台”。

  审核通过后于5月15日至19日再次登录“义教平台”,选择入学方式。

  问

  初中入学的直升政策2024年是否有调整?

  答:有。2024年起,一贯制学校及符合对口直升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将按比例直升,具体实施细则以2024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别注意:

  问

  什么是单校划片入学?

  答:2021年之前建成的每个社区/村(住宅类小区)都有对应的单一划片学校。符合单校划片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在“义教平台”中选择“单校划片”入学方式。

  登记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均须参加多校派位。

  问

  什么是多校派位入学?

  答:2020年12月31日之后购买存量商品房(存量商品房是指取得过房屋产权证的房产,即二手房)、新建、扩建小区、新建学校入学方式选择多校派位,对应多所小学或初中。

  按照教育部、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昌平区在学位紧张地区积极推进多校派位的入学方式,监护人在“义教平台”选择“多校派位”填报志愿,电脑派位按志愿录取。

  多校派位现场邀请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纪委监委、镇街、区教工委、教委、教育督导室、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参加,并由北京市东方公证处进行公证。该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派位结果不可更改。

  问

  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怎么入学?

  答:当登记入学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当登记入学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人数时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问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主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不是父母的,是否能随亲戚家户口或房产进行单校划片入学?

  答:入学依据是家庭户口,即户主须是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如户主是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父(或母)也必须在同一个户口簿内;挂靠在其他亲戚名下的户口不能作为单校划片入学的依据。

  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适龄儿童、父(或母)与产权所有人在同一个户口簿(无迁移记录),可作为单校划片入学依据。

  问

  哪些居住证明是无效的?公租房、共有产权房是否可以作为入学依据?

  答:商业用房、小产权房、过道房、车库房、非合法建筑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公租房居民子女,实行多校派位入学。

  共有产权房属于产权类住房,与其他普通商品住房入学政策一致。

  问

  新建小区、扩建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什么方式入学?

  答:根据《北京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昌平区对新建小区、扩建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多校派位方式入学。

  问

  非本市户籍租房入学的是否占用房屋产权人子女入学学位?

  答:不占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参加区域派位入学,没有对应划片学校。

  问

  新建学校以什么方式招生?

  答:新建学校根据《北京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实行多校派位方式入学。

  问

  2020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存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 2020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的存量房(存量房是指已取得过所有权证书的商品房,即二手房)并用于登记入学家庭的适龄儿童,实行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方式入学。

  问

  六年一学位如何理解?

  答: 2023年我区继续对招生人数超过设计规模的学校实施学校服务范围内新入学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登记,并于2019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单校划片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已占用学位的,实行多校派位方式入学。

  咨询地址和联系方式:

  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10号院4号楼)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69708814 69708824(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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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本文由家住昌平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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