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在《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和《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时增加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条

栏目:游戏资讯  时间: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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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中国科协、理事会领导下,在各位理事支持和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积极筹募善款、广泛实施公益活动、不断创新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国内外组织、企业单位等交流合作,提升我会良好社会公益形象和影响力,为今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为满足工作需要,并为基金会日后发展奠定基础,今年,我会陆续新增建8个二级机构,并对日常工作制定规章规范,以更好执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拓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促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3月20日上午9时,“中国绿发会古村之友会”(简称“中国古村之友会”)成立仪式在卧佛山庄举行。文化部非遗司张兵副司长、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创始人何戍中先生、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陆卫理研究员、中国绿发会张佐双副理事长、中国绿发会秘书长等多位嘉宾出席活动并致辞。中国古村之友会汤敏会长在会上宣布了《古村保护宣言》,我会领导为陈志华教授、阮仪三教授(陆卫理研究员代)授予了名誉会长称号,并为地方古村之友领导代表授牌。 中国绿发会积极响应八部委号召,为服务大局、统筹发展,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并有效发挥志愿服务组织作用,我会迅速形成决策,决定在中国绿发会下设立“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委员会”,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支持“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志愿者”的发展,争取到2020年前,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志愿者”登记和服务体系。“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国野保工委)主要负责以下日常工作:筹集各种社会资源,筹集资金,积极参与保护中国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活动;对新近出现的濒危物种,可以开展积极有效的保护工作;联合国际国内的力量,采用多种手法,保护中国的野生动植物;支持全国各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志愿者”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活动;在适当的条件下,争取注册和运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志愿者协会”。 1月12日上午10点,“狼图腾草原专项基金”成立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中国绿发会之狼图腾草原专项基金,旨在弘扬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狼图腾的生态理念,积极保护和展示现存草原生态系统和游牧文化,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草原保护示范区,普及和提高全社会对草原生态与环境保护的理念与认识,提倡与引导公众参与草原保护项目。 3月14日,哈尔滨海洋奇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到访绿会,就土壤修复、改良与保护专项基金的设立问题与我会相关负责人协商,并正式签署合作协议。该专项基金建立后,将主要用于土壤修复、改良与保护方面,包括基本农田耕地板结土壤的改良与保护项目;棚室土壤的修复、改良与保护项目;东北黑土地改良与保护项目;盐碱地土壤改造项目;酸化土壤的修复改良与保护项目;工厂矿山场地土壤的修复与保护项目。 4月16日,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主办,中广发大爱公益基金承办的中广发大爱公益基金揭牌仪式暨慈善公益拍卖会在北京马奈草地成功举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胡德平,国务院参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负责人谢伯阳,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周晋峰,中广发大爱公益基金理事长程征等众多嘉宾出席了当天的揭牌仪式暨慈善公益拍卖会。中广发大爱公益基金是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和中广发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专项基金,其第一笔工作基金由中广发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与以往企业通过捐款、捐物等传统方式实现慈善公益相比,中广发大爱公益基金创新了公益慈善机制,创造性地将公益事业与企业发展衔接互补、形成合力,首创中国第一家用企业股权做慈善,倡导企业使用股权资助公益事业,让企业发展与绿色发展同步。此举在探索股权捐赠的实践中,可谓成功迈出了第一步。 4月21日,中国绿色农业联盟有限公司负责人到访我会,双方负责人就促进环保事业与农林牧副渔产业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模式、带动和引领相关生物多样性保护产业示范基地和绿色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通过地方优质产品走出去和先进技术管理请进来的有效途径、加大绿色高新科技和人才培训的投入扶持力度、实现环境的改善和农副产品质量及安全性的提高等内容达成共识,同意设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绿色发展专项基金”,并签署协议。该专项基金用于扶持开展与生态环保和绿色农业发展有关的先进科技项目、海洋和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农业产业链中急需的濒危物种保护项目、相关的沙化土地治理修复改良与保护项目、建立生物多样性濒危物种保护产业示范基地等公益事业项目。6月13日,华鼎奖志愿者“华鼎万家乡村书屋专项基金”在上海正式启动。该专项基金由中国绿发会与天下英才(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旨在通过将图书资源利用率最大化,丰富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阅读生活,开阔他们的眼界,同时也培养华鼎奖志愿者的爱心与社会责任感。从而推进当前我国“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实现农村生态文明,提高全民文化素质。 为探索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的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的归属、使用和监管问题,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在贵州试点设立生态环境修复 (贵州) 专项基金 ,并组建包括法院、环保部门、人大代表、法律和技术专家等构成的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1月7日,美国IHS International主席Phil与中国绿发会领导进行了会晤,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中国绿发会提议在中国南海地区开展有关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他们表示将大力支持。此外,Phil主席也希望我方能帮助他们在美国开展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交流,我们表示赞同。1月29日早上,中国绿发会代表在加拿大渥太华与前世界旅游组织总干事Geoffrey Lipman,就应对气候变化、发展新能源领域进行探讨。7月30日,《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秘书长迪亚斯博士发来邀请函,邀绿会负责人参加年底在墨西哥举办的CBD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CoP13)。9月上旬,作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中国会员,绿会派代表团参加四年一度的世界保护大会,并在夏威夷会见了多名国际保护人士,并进行主题报告,宣讲中国环境社会组织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工作经验。9月29日,应梵蒂冈教廷和平与正义委员会邀请,中国绿发会代表团由梵蒂冈自然与社会科学学院举办的学术会议,并作《透过一家中国的社会组织,来看全方位、积极主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之路》主题演讲。在国际大舞台上,宣讲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向世界充分展示中国社会组织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果。会议后,受到天主教教皇方济各的亲切接见。11月9日,在德国波恩举行的联合国环境署《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CMS)第45届常务委员会上,中国绿发会秘书长受邀向参会的各国理事和国际组织人员进行了《针对野生动物迁徙物种的系统保护方案——来自中国一家社会组织的经验分享》的主题报告。CMS执行秘书长布拉尼·钱伯斯(Bradnee Chambers)和参会人员对绿会所做工作给予高度肯定。钱伯斯博士表示,这是CMS首次与中国组织开展合作,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这是CMS首次与中国的一家社会组织签订此项协议。11月11日,中国绿发会秘书长在罗马会见多名欧盟律师,双方确定加强后续合作中国绿发会秘书长会见了专程赴柏林拜会他的德中友好协会主席,介绍了绿会所做工作及取得成果。德中友好协会主席对绿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事业的实践与经验表示赞赏,并希望与绿会在多领域展开合作。罗马俱乐部2016年年会在德国柏林召开,绿会秘书长柏林会见罗马俱乐部魏伯乐主席等。  我会在民政部例行的基金会2015年度检查中被评合格。为更规范地开展基金会各项工作,今年我会陆续制定了包括示范基地年检制度、基金会例会工作制度、信息部工作规范等在内的多项规章制度。  9月25日,中国绿发会与西藏科协在西安“全国科协系统对口援藏工作座谈会”上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将在推动暗夜星空保护地、暗夜星空教育基地建设、暗夜星空科学普及等项目中深度合作。10月1日,绿会总结扶贫工作并成立绿会扶贫办公室(援藏办、援疆办),落实精准扶贫、生态扶贫、创新扶贫、科技扶贫的理念,开展生态援藏推进工作。  3月25日,兴安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项目讨论会在北科大厦召开,与会人员包括:中国绿发会的谢伯阳(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绿会负责人)、亚丰、卢善龙、魏天亮,欧阳晓明(原全国工商联秘书长)、胡文迪(广东省澄宇生态伦理研究院秘书长),来自内蒙古兴安盟的张恩惠(兴安盟盟委书记)、孙德敏(兴安盟行署副盟长)、杨然龙(兴安盟行署副秘书长)、张峰(兴安盟林业局局长)、李贺(兴安盟阿尔山市市长)、韦勤(兴安盟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来自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朱春全(IUCN驻华代表)、金文佳(IUCN驻华代表处),以及来自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的欧阳志云(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及副主任)、肖燚(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导、副研究员)。人民日报、人民网、兴安盟等媒体也出席了这次会议。兴安盟GEP项目是我们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与兴安盟政府合作的一个特殊的、非常有意义的项目。2015年年初,在我会胡部长和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布小林部长的关心和倡导下,中国绿发会与兴安盟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希望支持革命老区兴安盟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保住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经过孙盟长、李市长与周秘书长、朱博士等多次考察、调研、协商,中国绿发会与兴安盟就部分领域达成了合作共识,决定加快全盟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推动兴安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并于2015年3月签订了合作协议。随后,以兴安盟科研院所为依托,由兴安盟、中国绿发会和IUCN三方共同建设的兴安盟生态文明研究院在各方的积极推动下成立;兴安盟盟行署杜学军盟长代表兴安盟参加了2015年5月24日在京举办的“世界第十二届动物环境丰荣国际研讨会”并发表讲话,向全世界动物专家宣传兴安盟丰富的生态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此外,双方合作的项目——GEP也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合作是卓有成效的,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 今年5月22日是第23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是“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维持人类的生存与生计”。结合眼下国家、人民的焦点以及前期工作积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在5·22当天举行了以“关注南海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题的纪念活动,呼吁社会共同关注并支持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国绿发会负责人谢伯阳、副理事长周建、常务理事张佐双,海洋局生态与环境保护司王孝强副司长、中宣部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张凡、联合国全球契约高级参赞Fred Dubee先生等出席此次活动。王孝强副司长在当天的纪念活动中说:(要)紧紧抓住“十三五”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为目标,以重大项目工程为抓手,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根上治理,将“生态+”思想贯穿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建体系、提能力、补短板、破瓶颈、上水平、见成效。围绕这项要求,中国绿发会已在南海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与厦门大学合作开展中国沿海海洋濒危物种生态调查与数据库建设;组织召开2016“生态系统服务与岛礁保护修复研讨会”;与海南南海热带海洋生物及病害研究所合作,在永乐环礁建设“中国珊瑚保护地”;与三亚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中科院深海所合作建设“中华白海豚保护地”等。这些工作展现了环保NGO在南海生态保护工作中的优秀作用。Fred Dubee先生在《生物多样性与领导力 》发言中以海马为例,并结合生物多样性教育等方面问题进行主题发言。会上,中科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李松海以海洋哺乳动物为例,介绍了南海海洋生物多样性现状及保护挑战,并详细介绍了中华白海豚的生活习性及生存现状。为进一步推动海洋哺乳动物的保护,尤其是濒危物种的保护,中国绿发会还在会上向三亚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中科院深海所专家授旗。这标志着“中华白海豚保护地”相关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当天活动活动不仅得到国内外相关部门、研究机构、NGO伙伴的支持,还得到了媒体和企业的支持。中国绿发会与新华网公益频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进一步加强互动宣传。北京东荣亚泰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向中国绿发会捐款,用于支持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国绿发会始终致力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我国固有领海,对海南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就像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所说:作为南海群岛的主人,中国比其他任何国家、任何机构和任何人都更关心相关岛礁和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6月1日,为期三天的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务研修班首日课程按时开课。来自全国各地的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报名学员佩戴听课证,准时签到听课。本次培训课程由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全程主持。在开课仪式中,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中国区主任钱兢兢、中国绿发会秘书长分别就此次研修班做开幕致辞。上午的培训课程由NRDC全球项目总监苏珊·莱夫科维茨担任主讲,苏珊以《美国环境法和清洁电力计划(CPP)案例分享》为主题,并以NRDC在美国开展的清洁电力计划、饮用水污染案件等为例,介绍了NRDC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工作情况。下午的培训课程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以绿色司法为主要内容,并结合中西方在司法领域的现状,重点讲述绿色司法对环境保护机制的重要保障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厅行政检查处副处长刘家璞结合我国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和案例,细致讲解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作用以及所提起的一些典型案例。各位主讲老师的发言获得现场学员的积极响应,学员们纷纷结合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国内环境公益诉讼开展情况进行提问。据了解,本次培训的报名情况非常火爆,远超既定名额,有些媒体、NGO还慕名前来“旁听”,同时,为了方便学员间相互交流,中国绿发会还则以组建“同学群”,供大家畅所欲言,来自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强还毛遂自荐,担当本届研修班班长。在此,绿会也祝愿各位学员能够在三天的培训课程中能够学有所得,为以后在各自领域开展的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效的知识储备。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兴安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研究,6月13日,中国绿发会联合兴安盟行署在兴安盟党政办公大楼举办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GEP)培训班。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驻华代表朱春全、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欧阳志云和盟行署副盟长孙德敏出席会议,兴安盟发改委、国土局、统计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文勘测等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兴安盟生态文明研究院、各旗县市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兴安日报及兴安广播宣传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盟行署副盟长孙德敏主持并发表讲话,表示非常感谢中国绿发会、IUCN及中科院相关工作人员对兴安盟GEP项目核算所做出的努力,很高兴看到兴安盟GEP核算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感谢大家付出的心血。兴安盟盟委将会继续、一如既往地支持GEP项目组在兴安盟全面开展工作,并希望各个部门极力配合中国绿发会与兴安盟公署联合举办的兴安盟GEP核算数据收集与整理工作。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介绍了中国绿发会的发展历史、在兴安盟阿尔山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GEP)试点成果以及兴安盟全盟开展GEP的工作规划。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驻华代表朱春全介绍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的意义。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欧阳志云介绍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此次中国绿发会与兴安盟行署联合举办的GEP培训班邀请IUCN及中科院专家就兴安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工作全面开展进行培训辅导,为参加培训人员讲解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数据收集与整理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为兴安盟下一步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标志着兴安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全面启动。6月20日,中国绿发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下简称UNDP)就合作开展的构建环境法治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在北京召开研讨会,会议由我会副秘书长兼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主持,绿会顾问和UNDP驻华代表处国别副主任分别致辞。会议首先由中国绿发会介绍参会者及本次会议主题,由项目外籍顾问Dan GUTTMAN介绍UNDP基线报告的发现及侧重点,引出我会与UNDP合作项目的缘由,并介绍国外相关环境法治平台的运行情况。随后,由我会项目管理人员介绍建立新的环境法治信息共享平台策划方案,从项目背景、定位、目标客户、项目模块、数据来源及方法、平台运行管理及项目执行安排七个方面做了说明,向与会专家一一概括项目平台的想法。我会委托的专业数据技术公司也就环境法治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了技术方案的展示和讲解。北京大学汪劲教授、北京工业大学谭柏平教授、中华环保联合会、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泰州环保联合会、大连环保志愿者协会、商务部中国经济技术交流中心、UNDP项目官员及专业技术开发公司、专业鉴定检测机构出席研讨会,并就环境法治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各个参会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奉献了智慧。本次研讨会是今年我会与UNDP项目合作的首次研讨会,各方专家均不吝赐教地对平台建设提出自己的观点。会后,我会将完善专家意见,力求将环境法治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地更具实用性,扎实推进项目的有效执行。 7月16日,由中国绿发会、SVIEF、创客空间、哈佛商业评论共同主办的“2016硅谷高科技创新创业高峰会(北京)”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本次会议的主题为: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绿色发展。会议邀请了中美高科技行业及相关领域的领袖进行对话,来自全世界的数千名参与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作为次活动的主办方之一,中国绿发会由胡德平理事长率团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硅谷高创会创始人雷虹主持。胡德平理事长高度赞赏本次会议“绿色发展”的主题,并就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发表了主题致辞。国务院参事、中国城巿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仇保兴就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城市”发表主题讲话,创新工场创始人李开复就“人工智能的黄金时代”进行演讲及欢迎致辞。会议还举办了专业资深人士的高峰论坛,设立主题分论坛,开放展区展示北京、硅谷最前沿的创新技术和产品,如智能汽车、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云计算、网络安全、智慧医疗等,为世界级的创意和技术提供展示、交流、融资的平台。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9周年,同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锡盟时关于“发扬蒙古马精神”、“把祖国北部边疆打造的更加亮丽”的指示,中国绿发会联合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文联、中国将军部长书画院等单位,于7月28日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举办书画展览和座谈会。中国绿发会胡德平理事长在开幕式上致辞,强调蒙古马精神就是吃苦耐劳,一往无前。内蒙古自治区及锡盟领导也在开幕式上做了讲话。据了解,此次活动得到了多位部长将军及书画家的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李蒙、中国绿发会理事长胡德平、原山西省委书记、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胡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张耕、农业部原副部长宋树有等,原总政副主任童世平上将、国防大学原政委赵可铭上将、原北京军区政委谷善庆上将等,都向活动贡献了书画作品,纪念我党我军的光辉历程。新华社新华网、人民日报人民网书画院、中国红色旅游办公室(国家旅游局)、中央电视台书画家协会等单位对活动进行了指导、支持。锡林浩特市文联、中国国门书画院(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公安警友书画社(公安系统)、中外艺术家交流协会等多家单位对活动给予了大力协助。 8月3日上午,由中国绿发会主办的、备受关注的“校园问题塑胶跑道所涉技术、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国际气候大厦如期举行。参会的领导和嘉宾有:民革中央何丕洁副主席、中国绿发会秘书长、民革中央社会服务部边旭光部长、民革中央社会服务部综合处副处长徐秋岩、上海健康安全环境研究会秘书长蔡东升、深圳泰山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卞志勇、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贾志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 西西里董事长董震、环境公众教育中心魏峰、清华大学教授王明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柯、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教授级高工袁贞义、中冶建筑研究总院工程师赵宇、德育中心主任谢春风、西西空气CEO华帅、“自然之友”彭武、北京环境律师事务所胡玉来,还有赵京慰律师、王云生律师、张德军律师和来自北京市两所小学的家长代表。北京市教委的代表马骏、人民网等多家媒体代表也出席了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兼法律委员会秘书长马勇主持,中国绿发会法律部主任王文勇、中冶建筑研究总院工程师赵宇等先后就塑胶跑道的标准制定、工程施工、安全检测、法律责任等多方面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在座的塑胶技术专家、法律问题专家、环境教育专家、学生家长代表等纷纷互动,研讨会气氛热烈。据悉,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北京地区,集中出现了一些学校、家长反映孩子因为学校塑胶跑道的原因,造成身体不适,出现了很多问题。中国绿发会注意到这种情况之后,积极介入调查,跟学校跟教育主管部门等进行积极的沟通,发送公函促进问题的解决。目前,绿会已经介入调查22家学校的相关问题,其中,有近十家的学校已经把产生问题的塑胶跑道铲除了,取得了一点比较好的进展。绿会还向教育部、住建委还有国家标准委相继发了进行塑胶跑道国家制定的有关建议,希望引起重视,推进问题的解决。对这次研讨会,绿会目的在于集思广益,征求各个专家的意见,使得对于塑胶跑道的问题有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提供给中央有关部门或者国家相关部门去推进问题的解决。 8月22日,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主办的第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建议稿)》起草研讨会在世纪金源大饭店召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珂、武汉大学教授秦天宝、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谭柏平等法律专家,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薛达元、中科院动物所研究员蒋志刚、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中国总代表朱春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定震等生态专家,联合国秘书处高级参赞、BGI高级顾问Fred Dubee,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调研员曹兵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巡视员蔡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韩德强,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调研员井欣 ,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研究员朱留财,环保部政法司的王炜、农业部生态总站资源保护处的孙玉芳,来自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协学术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的代表,中国绿发会第四届副理事长张佐双,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以及来自中央及地方的各大媒体的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由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主持。他首先介绍了与会领导、专家,以及召开此次研讨会的背景。建立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非常重要。中国于1992年签署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2000年9月联合国首脑会议上,包括中国在内的189个国家共同签署了《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2010-2015年要完成八项“千年发展目标”(MDGs)。然而,根据2015年7月中国公布的《中国实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尽管中国已提前完成了多个千年发展目标,但仍有一项未完成,那就是其7B项:“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到2010年显著降低生物多样性降低的速度。”该任务作为我国对全球的承诺,也是我国目前环境问题的核心。目前,世界上多个国家为了保护其生物多样性已进行了专门立法。然而,我国尚无专项法规,目前刚刚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未能充分涵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要有依法治国的依据,要加强相关法律的修订,相关生态文明的大领域都缺乏相应法律,有必要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中国绿发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协主管、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益公募基金会。自成立至今,中国绿发会倡导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在创新、研究、科普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受到广泛关注与赞誉。经中国科协的批复与支持,中国绿发会将牵头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建议稿)》起草项目,组织本次高端学术交流研讨会。其宗旨是为了建议制定一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以全方位、系统性地保护我国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因此中国绿发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三次高端学术交流研讨会,讨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的可行性、范围及应该涵盖的主要内容等,并预期于2016年年底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建议稿)》,于2017年向有关部门提交建议。此次会议为第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建议稿)》起草研讨会。中国绿发会第四届副理事长张佐双在致辞中首先代表中国绿发会对此次研讨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参加此次会议的嘉宾和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他说,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建议稿)》研讨会,要特别感谢中国科协对本项目的大力支持。早在1992年我国就签署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但至今大多数民众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的内容及意义还不了解。我们有必要通过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设立来让全国人民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这也是我们完成7B项目标的基础。当前由于人类对大自然缺乏了解,城市化日益扩大,盲目的发展,滥捕乱伐等,导致野生动物栖息地快速丧失,野生动植物数量锐减,甚至很多物种灭绝。人类漠视带给自然生态的灾难,以致最后大自然却带给人类自己的威胁。因此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迫在眉睫,以全方位、系统性地保护我国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意义重大。中国正在建立新的生态文明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需要有依法治国的依据,需要加强相关法律的修订,因此有必要尽快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法》。他代表中国绿发会预祝此次研讨会能够取得丰硕的成果,并能将研讨会成果付诸立法实践,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建议稿)》执笔专家、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谭柏平介绍了本建议稿起草的指导思想、该法涵盖范围、主要内容、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与会专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建议稿)》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保护规划、监管体制、立法原则,以及国家、地方政府、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和信息公开、教育、研究与奖励措施等方面议题展开了讨论。8月23日,中国绿发会联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刘莘,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浩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玉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吴玉章、河南绿色中原负责人匡洁以及媒体朋友们,共同对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提出了修订意见。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主持了本次研讨会。与会专家分别从立法原则、登记范围、准入门槛、发起人条件、内部治理、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于《条例》中未把环保社团归为慈善类组织,进而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与会专家普遍认为与《慈善法》相悖,《条例》作为下位法,没有权利否定上位法已经做出的规定。“环保组织应该是20世纪末社会组织中发展势头非常快的,而且直接关系社会公众、老百姓的利益,也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那么面对这样一个,刚才说已经有7000多家,这样一个人多势众的群体,如果用法律方法否定出去,这种做法可以说是简单粗暴,不利于环保组织的发展,更不利于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当中环保事业的发展。”吴玉章研究员强调。同样,对于如何更好的保障包括环保组织在内的社会团体能够有一个更为宽松的发展空间,专家们也各抒己见。在降低社会团体准入门槛方面,“应将对会员数、发起人数、财产、固定住所、专职人员的限制,局限在省级或以上社会团体,对县级注册登记的组织,特别是社区内活动的社会组织,不做限定。”未能与会的专家贾西津也通过文件的方式提供了自己的建议。绿色中原负责人匡洁以“现身说法”的形式,向与会专家讲述了自己注册环保组织11年的艰辛历程,从社会组织注册到改为民非注册,都撞到了“隐形的玻璃墙上”,至今未能注册成功。“这些社会环保组织登记遇到很大的困难,就是双重管理。双重管理是什么呢?因为我们没有明确哪一个机构来主管,所以说一些环保组织在注册的时候找不到主管部门。这就造成许多环保社会组织,成为了没有登记的组织;还有一批是什么呢?按照民非来登记的,按照企业非营利来登记的,结果使得环保社会组织工作起来非常困难。这一点正好与我们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和环保法公共参与的要求相违背。因为《环保法》专门公布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鼓励公众进行环保保护。《慈善法》也把环保作为慈善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条例》作为政府法规,却把环保排除在慈善之外,还要让环保组织另外去找一个“婆婆”。我觉得这样会影响我们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会影响公众参与。”王灿发教授结合自己多年与环保组织接触的经验和匡洁在注册过程中的遭遇,对目前环保组织遇到的双重管理问题提出了意见。“大家总的意见还是希望这一部条例对社团组织的发展,起一个积极鼓励的作用。畅通社会发展渠道,限制性的条件尽量少一些,尤其是准入条件少一些。尽量提供一些比较宽松的发展环境。这样既保障了公民基本的权利,也和中央的精神相符合。”马勇副秘书长在总结发言时表示,中国绿发会将根据各位专家的发言,形成汇总的意见,递交到有关部门,尽最大努力为社会组织顺利发展来发声、铺路。 8月25日,由中国绿发会联合主办的“首届新疆天山雪豹保护与管理行动研讨会暨第二届雪豹中国论坛”在新疆乌鲁木齐顺利开幕。新疆林业厅副厅长吾拉孜别克·索力坦、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动管处处长张德辉、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新疆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局长周振学等共同出席了此次研讨会并致辞,新疆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党委书记热乎提·热合曼主持了上午的会议。吾拉孜别克·索力坦副厅长和周振学局长在致辞中分别提到了雪豹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新疆得天独厚的生态状况。张德辉处长在发言时也表示,新野保法的颁布实施,对保护雪豹在内野生动物、打击盗猎是个利好消息。据介绍,新疆地区,特别是天山地区,有着独特且丰富的生态资源,成为距离市区最近的雪豹重要栖息地。但是随着经济开发等方面因素影响,使得野生动物资源也日益紧张,需要进一步加大保护工作力度。“我们需要在保护濒危物种的基础上,做好当地整个生态系统的保护。”中国绿会发副秘书长马勇在简要向与会嘉宾介绍中国绿发会历史的基础上,重点讲解了中国绿发会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宗旨的“中华保护地”创新体系,以及将与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荒野新疆共同合作成立“中华雪豹保护地·乌鲁木齐”,系统保护以雪豹为旗舰物种的生态系统。他在致辞中也指出,为整体、系统性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国绿发会于8月22日专门召开“《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起草研讨会”,探索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制保障。他希望以本次雪豹论坛为起点,首先要摸清我国雪豹的家底,尤其是新疆地区雪豹的数量、分布区域和生活习性等情况,为科学、有效保护雪豹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其次,中国绿发会将以建立“中华雪豹保护地”为契机,通过项目资助实现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未来中国绿发会将搭建跨国界雪豹研究交流平台,促进我国雪豹保护工作。全天的会议以来自社会各科研机构、国内雪豹保护组织以及国际雪豹基金会等在内的研究报告为主,针对雪豹的分布情况、种群数量、生存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报告。雪豹和大熊猫一样,是起源于中国的物种,同样,它也和大熊猫一样,属于濒危物种。据估计全世界仅有4000-7000只雪豹,只在中亚地区的12个国家有分布,且这些雪豹分布基本上是以新疆为中心的。然而,由于雪豹独居、隐蔽且生境严苛等方面的原因,导致雪豹观察难度大,人类对雪豹包括基础生态学知识在内的各方面情况均了解有限。而与此同时,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经济开发,由于栖息地破碎化、过度放牧挤压野生动物生存空间、猎物减少、报复性猎杀、盗猎、毛皮和骨骼需求旺盛、铁路公路建设等诸多方面因素影响,雪豹生存亦受到了严重威胁。中国绿发会作为此次研讨会的主办方之一,通过与参会各方的交流互动,进一步了解雪豹保护面临的各方面情况,并为开展中华雪豹保护地系列工作做好铺垫。 10月15日,中国绿会发主办的“遗鸥保护研讨会暨中华保护地·天津授牌仪式”在天津正式开幕,我会常务理事、顾问吕克勤进行开幕致词,同时为“中华遗鸥保护地·天津”主任王建民进行授牌。落实遗鸥保护工作,推进保护地建设。吕克勤在会上指出,“中华保护地”是中国绿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正在快速稳妥地推进。每一个“中华保护地”都蕴含着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中国故事”。“中华保护地”是中国绿发会助力中央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和有效途径。    吕克勤强调,中国绿发会是今年9月1日《慈善法》实施以来全国首批认定公募资格的16家慈善组织之一,根据《慈善法》第三条规定,可以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的形式资源,开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公益活动。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需要慈善服务设施用地的,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会上,吕克勤建议与会专家从政策层面考虑对遗鸥等珍稀物种的栖息地、繁殖地和越冬地保护。中国绿发会作为重要交流平台和沟通桥梁,将积极为大家做好生态环保方面工作。    参加会议的嘉宾有政府代表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姚士新、张家口康保县林业局孙伟;专家代表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洪剑明、沧州师范学院教授孟德荣、陕西省动物研究所主任肖红,包头南海湿地管理处陈学古、榆林野生动物管理站站长王中强等;NGO代表阿拉善SEE基金会张博文、保护地友好驿站张云博,以及来自新华网、中青报、天津日报等单位的媒体代表。 10月26日,中国绿发会植物园培训班正式开课。培训班由中国植物学会植物园分会理事长赵世伟主持,主题是“植物园的机遇与挑战”。中国绿发会副理事长张佐双、南京中山植物园名誉主任贺善安、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原主任许再富、国际植物园协会秘书长黄宏文、中科院新疆吐鲁番植物园名誉主任潘伯荣等,围绕“植物园的机遇与挑战”主题作了报告,与培训班成员共同探讨植物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植物园作为植物多样性保护、教育与可持续利用的核心机构,在创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本次培训班充分探讨了植物园的功能与社会责任,在促进植物园的建设与长远发展,交流植物园建设、管理、研究、保育、科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推动植物园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展现了极大的魅力。 10月29日,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主办的“生态一带一路与CMS研讨会”今天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而奋斗”的伟大号召,努力提升我国在国际科技组织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民革中央副主席何丕洁、联合国环境署《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CMS)》执行秘书长布拉尼·钱伯斯、中国绿发会负责人谢伯阳出席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是中国绿发会与会议支持方联合国环境署《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秘书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中国代表处,共同为与会者展开对话而搭建的平台,来自国内外的专家与中华保护地的代表,围绕生态“一带一路与CMS”有关议题展开探讨。2013年,我国政府正式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如何保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持续发展、如何处理“一带一路”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矛盾,成为与会专家学者热议的话题。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今年5月23日,环保部、中科院最新联合发布的《中国生物物种名录2016》数据表明,我国已知生物物种86575种,包括动物界35905种,其中有大量迁徙物种。然而,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等因素,导致迁徙物种栖息地大量丧失和破碎化,使得许多珍稀物种数量锐减。根据2015年7月中国公布的《中国实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中国提前完成了多个千年发展目标,唯一未达标的一项是7B项,即“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到2010年显著降低生物多样性降低的速度。”该任务为我国对全球的承诺,是我国目前环境问题的核心,也是本次研讨会的重要议题。研讨会上,中国绿发会“中华保护地”专家、中华保护地一线工作人员以迁徙物种为例,汇报了中华保护地建设实践与经验。“中华保护地”体系,是中国绿发会创新性地提出的。为推进中华保护地建设,在国际野生物种迁徙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绿发会制定了《“中华保护地”纲要》和《“中华保护地”申报管理办法》,快速、有效、动态地跟进生物多样性现状,迅速开展“中华保护地”申报、审核、建设等工作,推进相关保护工作落地实施。2016年4月18日,首个中华保护地——“中华大鸨保护地?长垣”设立。截止到2016年10月28日,中国绿发会已设立中华保护地26个,保护内容涉及暗夜星空、南海珊瑚、海洋濒危哺乳动物、珍稀动植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沙漠湿地、滨海湿地等多个方面;保护地域涵盖新疆、西藏、河北、河南、福建、南海、宁夏、甘肃、天津等众多区域。民革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动管处、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处、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珍古道尔(北京)环境文化交流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全国鸟类环志中心、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单位的有关人士及专家出席研讨会。  “绿·中国行动”项目于2015年10月28日正式启动,主要面向全国高校大学生记者团、中小学记者团、各学校公益社团,地方NGO组织以及公益机构,征集各地方流域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破坏和生态系统保护等问题的创新解决方案,为入选的优秀项目实施提供资金筹募支持。“绿·中国行动”将围绕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生态系统保护及科普类环保项目;微环境、具体物种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行动项目;改善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为主题的创新项目及环境保护公共活动,如公益跑、徒步行等主题项目开展活动。目前已开展的活动有: 1.青年公益记者养成记青年公益记者养成记主要是从每个省份的10所合作高校中,通过学校推荐和自主报名的方式,重点从每个高校大学生记者团中筛选出20名热心参与公益事业的大学生实施培养计划,对大学生等群体进行公益环保方面的专业培训。同时,充分尊重参与项目的志愿者活动方案,鼓励倡导大学生、中小学生通过“绿·中国行动”项目审核的志愿者团队自主开展科学实践探索,积极参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活动,培养青少年公益态度。2.破解秸秆焚烧难题山西大学大学生记者团开展“强本秸用”公益环保项目,旨在通过培训,提高学生在开展公益环保项目时的专业性,培养青年公益记者和青年公益态度;加强记者团在山西境内对“强本秸用”项目传播推广,使更多的农业生产者能够受惠于“强本秸用”项目,并提高社会对学生自主开展的公益项目的关注度。3.为环卫工人煮水饺山东泰山学院大学生记者团开展“追求绿色时尚,拥抱绿色生活”公益环保项目,项目分4个阶段实施:一座城市一片橙,一碗水饺一份情;共建一片绿林,共享一片蓝天;还泰山一片绿,我们在行动;万人公益徒步。望通过此活动提升青少年参与公益环保的热情,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并将环保理念深入到每一个人心中。4.公益助跑绿化哈尔滨石油学院大学生记者团以“公益跑助力绿化”公益环保项目开展“奔跑两公里,绿色一方地”活动。旨在通过新时代青年的实际行动,改善由雾霾带来的空气问题,为环保贡献青年力量。5.让青年与绿色同行河南周口师范学院大学生记者团以“追求环保生活,我与绿色同行”环保项目开展系列公益环保活动。活动分4个阶段实施:环保旅行、节约资源、公益徒步、小小树种。旨在通过新时代大学生的实际行动,向学生和市民宣传环保理念,将环保融入到学习、工作、生活之中!6.绿中国太原行动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记者团以“绿动太原”环保项目开展系列公益环保活动。活动分2个阶段实施:荧光夜跑一小时;倡导环保低碳,我们在路上。以青年力量解决环保问题,向学生和市民宣传环保理念。“绿·中国行动”是一个长期项目,倡导用青年力量创造绿色中国。 4月9日上午,由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等四家单位主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等多家单位协办的保护地友好驿站开门仪式暨万里海岸护鸟行启动仪式在京举行。中国绿发会派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开始,解炎博士致欢迎辞,介绍保护地友好体系,并宣布首家保护地友好驿站开门。解炎博士表示保护地友好体系的目标是阻止全球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保护人类生存生态安全体系。这与绿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宗旨相吻合。解炎博士希望动员全社会参与保护,使野生动物种群和环境健康持续优化。国际鸟盟CEO Patricia Zurita女士通过视频表达了对万里海岸护鸟行活动的赞赏并表示支持,希望能通过此活动号召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候鸟的行列中来。中国绿发会代表在活动中发言,代表首先介绍了绿会在生物多样保护领域所做的努力和成果,并表示了对万里海岸护鸟行活动的支持。发言同时强调,万里海岸护鸟活动的开启不仅是短期抢占公众眼球的行为,而应发展成为一个全民参与全社会关注的常态化活动。在活动中,解炎博士还为积极支持公益的社会机构颁发证书,给北线、中线、南线考察队授旗。活动最后,在场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单位代表一台宣布万里海岸护鸟活动启动,并合影留念。会议结束后,绿会代表与解焱博士及天津自然博物馆副馆长、还有湿地国际张老师等人做了沟通交流并介绍绿会,对某些项目做了初步探讨,大家都表示希望有机会能与绿会开展合作共谋发展。 4月27日,中华大鸨保护地长垣工作人员会同长垣县护鸟志愿者、长垣县林业局野保科、森林公安局、保护区管理处等单位在沿黄滩区大鸨栖息地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在长垣主要路口悬挂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图画200多张,并对黄河滩区餐馆进行了检查。这些活动的开展,主要是为今年大鸨迁徙越冬做好宣传准备工作,提高公众的爱鸟护鸟意识。 6月5号是世界环境日,首届少儿环保公益绘画大赛启动仪式在北京宋庆龄故居举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月仙主持仪式,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杨绍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周晋峰等领导出席仪式并致辞。大赛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共同指导,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和星云文化教育公益基金会联合主办,旨在秉承宋庆龄先生提出的“儿童是主人”的教育思想,让儿童以“小主人”姿态,早早树立起环保观念,珍惜自然资源;教育他们“学做文化的主人、自然的主人、宇宙的主人”;激发他们放飞梦想,以饱满的热忱尽情描绘自己心中的美好家园。杨绍明副主席在致辞中表示,良好的生态是人类发展的基础,美丽的绿色是人类共同的期盼。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月前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所指出:“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绿色发展关系全人类的福祉和未来,希望少年儿童发扬小主人翁精神,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我会秘书长周晋峰在致辞中详细阐述了中国绿色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他指出,生态危机已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为了人类能在地球上生存下去,我们必须建设、爱护我们这个“绿色大家园”。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对这条路充满信心和期待。周晋峰还建议,作为青少年,参与生态保护、建设绿色家园可以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以及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做起,涓涓细流必将汇成海洋。据星云文化教育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张静之介绍,本次大赛具有三大特点:一,国际化——本次大赛将有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巴西、德国、法国、英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南非等1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上万名少年儿童参赛,以画会友。二,奖项多——本次大赛设置了优秀作品奖、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等。经专家评选委员会评选,获奖作品均有机会入选画集。特等奖和一等奖获得者,还有机会免费参加今年9月拟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颁奖典礼以及寒假期间在台湾地区的展览。三、公益性——她表示,本次环保绘画大赛,纯属公益活动,主办单位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评委会主任刘传铭热情洋溢的讲话引起了现场阵阵掌声。他指出,这个绘画大赛对所有参加的少年儿童来说,也是他们一个成长的,极其重要的珍贵的机会。作为我们组织、参与活动的成年人来说,我们固然是在为孩子们服务,为社会服务。因为孩子们不仅是他们自己父亲母亲的孩子,他们的父亲母亲不仅有养育和教导的责任,他们也是社会的孩子,所以每个成人,也责无旁贷的有关爱、教育、帮助他们的责任。可是,我们深深的知道,我们做的这件有历史,有未来,有希望、有梦想的事,是因为孩子们的参加,才变得特别特别的精彩。随后,杨绍明和周晋峰分别向刘传铭和李舸等大赛的专家、评委颁发证书。现场,一群小学生还朗诵了《人类环境宣言》并宣读《“我是绿色家园小主人”环保倡议书》,他们均是受到宋庆龄基金会资助、来自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他们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本次大赛,从点滴做起,让自己做环境的小主人,建设绿色家园。 青青草·Vidays中国乡村陪伴计划,是由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联合会携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策划,由国内和国际一线青年学者、艺术家、设计师、规划师组成志愿队伍,为保护乡村、关爱留守儿童开展的爱心公益活动。青青草·Vidays中国乡村陪伴计划于今年6月全面启动,利用寒暑假,每年两次,每次历时一个月,前往5个美丽乡村,进行社会创新实践、文化公益培训和小型表演活动,以工作坊、讲座、培训等活动形态,结合音乐、舞蹈、戏剧、诗歌、写作、摄影、民间艺术等形式,进行艺术创作、乡村建设、陪伴留守儿童和生态保护等公益活动。 6月21日,傍晚在青海湖畔,伴随着美丽夕阳和习习凉风,绿会“纯净之旅 心有羚惜”主题活动如约开始。在活动现场,绿会代表结合本次活动,对绿会的环保理念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行了介绍。接下来,由绿会Vidays艺术家团队为大家带来了“绿色大地”舞蹈绘画行为艺术表演。来自北京舞蹈学院的顶级舞蹈家以画布为舞台,以青海湖为背景,画家将优美舞步和多样色彩呈现于画布之上,并邀请现场车手、游客等共同进行艺术创作,现场不断响起的拍照声和掌声回应了艺术家的付出和观众的热情。表演环节结束后,中国绿色年度人物、中华对角羚之父葛玉修老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了青海湖美丽的野生动物,并将自己的摄影作品——“中华对角羚”作为礼品送给绿会,感谢绿会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中华对角羚所做的努力和贡献。同时,作为本次活动的重要环节,绿会向中华对角羚(普氏原羚)保护地主任葛玉修老师进行保护地授旗,正式宣布中国绿发会中华对角羚保护地成立。 由香格里拉土著鱼类保护协会发起的金沙江鱼类生态恢复行动和若水合投发起的环境清洁公民参与--“绿杖行动”将于2016年7月10日至7月15日在香格里拉和大理两地展开。本次活动由金沙江土著鱼类保护协会、若水合投、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阿拉善SEE生态协会西南项目中心联合举办。目的在于通过大家的不断关注和持续努力,逐步解决金沙江地区脆弱的鱼类生存环境,改善鱼类和人类共有的美好家园。同时,我们还将在活动中举行“绿杖行动”,即用具有垃圾捡拾功能的登山杖在金沙江畔、苍山脚下捡拾垃圾,以我们的实际行动呼吁公民参与环保,提升公民环境意识。希望籍此影响更多的人行动起来,逐步解决神州大地的垃圾问题,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 为推动国内外大都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快速发展,促进“大都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基金”的壮大,保护密云水库——北京最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建设绿色宜居北京,北京林学会在北京农商银行的大力资助下,于2016年10月举行以“长走任我行!水源地保护我先行”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本活动旨在通过“环湖长走”的形式,进行水源地保护相关内容的宣传,以提高公众意识,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水源地保护。 10月19日,由中国绿发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冰雪奇缘温暖公益”系列活动启动,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指示,助力2022年北京冬奥会。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黑龙江的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响应我国政府“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号召,充分发挥黑龙江冰雪资源优势,中国绿发会冰雪基金与新华网黑龙江冰雪汽车运动频道等单位通力合作,深入挖掘黑龙江冰天雪地的独特优势资源,通过创新性地举办冰雪汽车赛事等相关公益体育活动,有效推动我国冰雪汽车体育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冰雪资源的绿色共享,以及环境的合理保护与利用。同时,通过“冰雪奇缘温暖公益”系列活动,倡导开展冰雪汽车运动,推动将无动力冰雪汽车赛事项目能够纳入2022年北京冬奥会表演项目,激发广大车友驾车上的冰雪热情,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10月20日-22日,以“生态旅顺口,和谐大自然”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大连(旅顺)国际观鸟大赛拉开帷幕。本次大赛首次使用观鸟APP,尝试“纸质+电子”模式观鸟,真正将观鸟护鸟融入“互联网+”模式,推动鸟类观测与保护的科学化与信息化发展。旅顺口老铁山是东北亚重要的鸟类迁徙通道,每年春秋两季有200余种、数百万只鸟类经此迁徙,尤其是东北亚主要的猛禽迁徙大通道而受到世界鸟类保育界的关注,而“老铁山鹰柱现象”则是世界仅有,更为引人关注。观鸟大赛是中国绿发会的传统赛事。中国绿发会与旅顺口区政府、旅顺口区旅游局以及中国观鸟会等通力合作,旅顺口的生态环境和野生鸟类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步,使旅顺口成为野生鸟类迁徙的安全栈道,经旅顺口迁徙的野生鸟类呈稳定增多趋势,尤其是金雕、乌雕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增多明显。本届大赛共有国内外21支参赛队伍。通过本次大赛,中国绿发会和当地政府将对旅顺口候鸟迁徙做一次全面观察,为鸟类与栖息地保护提供科学数据,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观鸟活动交流平台。 11月19日,由中国绿发会参与主办的第二届天津滨海国际观鸟文化节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启动仪式。绿会秘书长在启动仪式上致辞,再次强调要加强对生态红线、新规划、遗鸥和潮间带保护的关注与思考。绿会秘书长表示,此次观鸟文化节不是一次简单的文化活动,不是简单的观鸟,而是生态文明建设非常重要的一个举措,要让更多的群众,让社会各界共同参加,在这个平台上一起观鸟,一起爱鸟,一起建设生态文明。随着这次活动的开展,我们希望更多人不只摄影,不只是观鸟,还要深入研究鸟类迁徙,爱鸟护鸟,关注鸟类生存地,鸟类保护与人类的关系。因为,生态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要通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类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希望通过观鸟文化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天津,建设美丽滨海。希望在后续八个月的活动中,我们和全国、全世界爱鸟人士都参与到天津滨海国际观鸟文化节中,共同把这个品牌建设得更好。在此期间,绿会秘书长接受了天津日报,天津广播电台,滨海新区电视台和中国日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绿会秘书长表示,滨海湿地是全球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加强以北大港为代表的滨海湿地、潮间带湿地的保护非常重要。他说,中国绿发会负责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伯阳同志关于潮间带滩涂湿地保护的提案受到广泛关注,也得到了天津市政府的积极回应,天津市在答复中表示将会认真考虑该建议,将候鸟和潮间带湿地保护纳入到今后规划建设当中。 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科技公共服务工程,我会依靠已建立的中国绿发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示范基地”评估体系,在全国范围内选出一批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科普园(馆)、企业、园区等单位,推进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1、对我会已评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示范基地”的业务开展情况、所取得成绩进行考核、评估;2、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示范基地”评估、管理方法进行研讨和改进;3、对待评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示范基地”的工作计划、建设效果进行预评估;4、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示范基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所起到的作用、影响进行评估; 5、与我国目前现有的各类基地进行横向对比、评估。 为有序政府转移职能与科技公共服务工程,我会开展中国绿发会“中华保护地”体系评估机制,全面推进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1、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华保护地”纲要(终版)》进行研讨和评估。 2、对目前中国绿发会已开展的“中华保护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采取的保护措施以及所取得效果进行考核、评估。 3、对中国绿发会已批复并列入实施的“中华保护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建设效果进行预评估。 4、对中国绿发会“中华保护地”体系在生态环保领域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中所起到的作用、影响进行评估。 5、与我国目前现有的保护体系、保护措施进行横向对比、评估。 6、建立健全的“中华保护地”实施纲要,推进“中华保护地”体系相关立法工作的建设。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搭建高端、前沿、跨学科的学术交流活动平台,进一步提升学术交流质量,鼓励将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凝结为咨询建议,增强对政府、企业的服务能力,我会成功申报科协“2016年度中国科协学术会议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并以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问题学术研讨会开展相关工作。 1、前期调研论证,特别是世界上现有相关立法的调查。 2、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起草研讨会。组织专家研讨会,讨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的可行性、范围及应该涵盖的主要内容等。 3、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建议稿的初稿,讨论、研究、完善。4、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的初步建议稿。 5、就建议稿进一步研讨、完善、定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目标要求,着力构建科学道德宣讲教育长效机制,推动高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我会成功申报2016年度“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并开展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理论研究工作。1、通过文件查阅及调研的方式,研究国内外科研伦理建设现状及科研伦理审查机制,国内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现状,包括科研诚信教育体系、监督体系、调查处理机制研究,科研诚信立法研究等内容,形成书面报告文件。2、组织专家进行研讨会,根据前期科研伦理建设及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调研资料形成具有实际参考价值的对比报告。3、组织专家前往高校、研究所等进行调研,对高等学校学术剽窃、科研人员信用体系及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对与预防、项目立项的伦理论证等进行调研,形成调查报告。4、再结合我国科研伦理建设及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现状,请专家进行评估,并结合对比分析报告及高校学术诚信体系调研报告,提出对我国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具有实际参考意义的可行性意见。5、选择试点(高校或者研究所),将对我国科研诚信体系提出的意见应用于试点中。6、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南海拥有生物多样性异常丰富的海洋生境,是人类拥有的巨大财富。近年来,受人类开发利用活动的不断增强和全球气候变化日渐加剧的影响,中国南海生物多样性及其生境不同程度地遭受了破坏与退化,南海典型珊瑚礁、红树林和海草床生态系统已经连续多年处于亚健康状态。与上世纪70年代相比,珊瑚礁面积累计丧失了80%,红树林面积累计丧失73%,整体形势严峻。今年4月25-27日,中国绿发会秘书长带队,联合各大媒体和企业代表,前往西沙永乐环礁进行实地考察,并开展南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中国珊瑚保护地建设。在考察过程中,中国绿发会注意到,南海具有非常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但同时,南海地区的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各种环境问题突出,海龟、白海豚、珊瑚(礁)等南海海洋生物的保护已刻不容缓。5月18日,在中国绿发会南海考察行动的基础之上,“关注南海生态保护”主题节目在中央电视台1频道与13频道并机播出。节目现场,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作为南海群岛的主人,中国比其他任何国家、任何机构和任何人都更关心相关岛礁和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民间环保机构,中国绿发会与厦门大学合作开展中国沿海海洋濒危物种生态调查与数据库建设项目,通过所获得的海洋生态信息,建立物种数据库,并开展公众教育宣传工作,提升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并为国家公益项目中有关公众教育宣传提供案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从实现中华人民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维度,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对此,中国绿发会通过政治与立法行动,凝聚个人、团体、专家、政府决策者、政协、法律系统的力量,使之互动合作,有效地促进中国的人民治国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 2015年修改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遏制和震慑作用。但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没有颁布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只是颁布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这就使得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现实中举步维艰。而仅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根本无法改变我国现今所面对的诸多环境问题,因为仅靠对于违法排污行为的事后惩罚是明显不够的,更重要的还要从其源头抓起,即相关行政机关恪尽管理监督之职。为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或监督、纠正其侵害环境的行政行为,建议在将要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及正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增加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合法存续的社会组织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地位,可以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行政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此条款应加在公共参与篇中。如此,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中的积极作用,监督行政违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构建我国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我国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法理讨论与司法实践逐渐增多,有效推动了我国环境法治进程。但是现有法律未对环境公益诉讼所涉及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资金归集、使用和监督做出规定,影响了环境公益诉讼成果的更好实现。最高法2016年1月对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当地6家企业倾倒危废一案作出判决,裁定企业支付1.6亿元用于环境修复赔偿,如此“天价”罚单,使得环境污染修复资金管理法规的空缺愈发明显。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的相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大多归于当地财政,这种做法与法律无依据,在执行中往往“易进难出”,使得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不能完全实现。环境公益诉讼所获得的赔偿款或环境修复费,从性质上属于社会公共资金,理所应当归属于社会。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亟需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综上,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立法或司法解释,由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的污染结果地的高级人民法院选定符合资质的单位设立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人民法院判决的环境污染修复资金向专项基金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如下:1、决策办法:建议污染结果地的高级人民法院,选择、确定符合条件的公益公募基金会设立该专项基金,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环境污染修复资金纳入该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专门管理。2、管理者资质:管理修复专项基金的公益公募基金会应满足以下条件:(1)法律规定可以在当地开展业务;(2)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含五年),不存在因开展业务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3)以《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竞争方式取得授权。 3、管理办法:(1)专项基金必须用于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专项污染事项的环境修复;(2)专项基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日常管理费用不得超过环境修复资金的10%;(3)环境修复完成后,由案件管辖法院、环保部门组织审计、评估验收;(4)取得授权的基金管理者应在取得授权后30个工作日内为有权管理的环境污染修复资金向保险公司购置保险;(5)所管理的环境污染修复资金有结余的,可用于本地区环境修复或支持社会组织在本地区开展环境公益诉讼;(6)管理者所管理的环境污染修复资金不足以修复污染环境或者污染区域需要后续治理的,经专业审计机构评估后,管理基金会可就不足部分依法募集资金,促成环境修复工作的完成;(7)管理使用环境污染修复资金过程中,管理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管理者应督促环境修复机构及时完成环境修复工作。4、对当事人“生态修复”选择权的规定司法解释首选要给予当事人(生态环境修复中的权利义务主体)生态环境修复的选择权,当事人可以选择直接修复、当事人委托第三方修复、基金委托第三方修复等修复方式。具体来讲:第一,当事人直接修复。这一修复方式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确立,主要通过当事人的行为完成;第二,当事人委托第三方修复。这一方式具体又包括当事人双方直接委托第三方修复和环保行政机关推荐的第三方修复两种方式。由于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对于当事人双方直接委托的,要有必要的限制。对于环保行政机关推荐的第三方修复,是在双方当事人找不到合适的第三方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向环保行政机关咨询,或直接向环保行政机关提出咨询,由环保行政机关推荐合适的第三方进行修复;第三,基金委托第三方修复。即通过前两种途径找不到合适的第三方,可以将修复资金交付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或直接经由判决、调解后交付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由其委托第三方修复。虽然当事人具有一定的选择权,但因生态环境修复关系到公共利益,因而以上三种方式都需要人民法院的批准。5、明确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性质生态环境关涉的是公共利益,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是具有公共属性的基金。因此,需要在环境立法或司法解释中明确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公共利益之属性。6、规范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使用与监管7、保证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来源 潮间带滩涂湿地(以下简称“滩涂湿地”),即大潮期的最高潮位和大潮期的最低潮位间的海岸,是滨海湿地最为重要的类型之一。它是数百种滩涂生物重要的产卵及育苗场所,迁徙于南北半球候鸟的重要栖息地、越冬地和“加油站”,是最具生态价值和生物多样性的地带之一。我国的滩涂湿地维系着世界上超过230种、5000万野生水鸟的生存。但是,全国第一次和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2003-2013年的十年时间里,我国近海与海岸湿地面积减少了136.12万公顷,减少率为22.91%,是各类湿地中消失最快的(全国湿地平均减少率为  8.82%)。而围垦和填海是导致滨海湿地消失的直接原因。滩涂湿地的危机还将继续恶化。根据我国《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20年之前因基础建设的需要,将会开垦25万公顷的滨海湿地,因其它目的而被开垦的湿地还会更多,开垦速度将高达每年6万公顷,这势必会对已经存在生态危机的沿海生态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关于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的2011年度报告指出,我国滩涂湿地的开垦所造成的生态损失(包括水源净化、氧气补给和土壤形成等自然过程)每年超过1800亿元。如果更多的滩涂湿地被不合理利用,生态损失还会加剧。根据民间公益组织在2015年8-11月进行的调查,这些滩涂湿地中,唐山南堡和天津滨海新区破坏状况尤其严重,亟需进行抢救性保护。唐山南堡湿地位于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路线中段,每年吸引60余种30余万只迁徙水鸟来此中停、越冬和繁殖。是长距离迁徙候鸟红腹滨鹬和弯嘴滨鹬最重要的中停地,同时也是遗鸥和白腰杓鹬最重要的越冬地。然而遵曹公路(遵化-曹妃甸)穿过南堡盐场,直接拦断鸟类数量最多的若干盐池,盐田面积特别是适合鸟类取食的盐田面积减少,施工也对鸟类的停歇造成严重影响。如果未来南堡湿地继续大量丧失滩涂和盐池,或其湿地功能严重退化,不仅这些水鸟将遭受灭顶之灾,本已举步维艰的近海渔业也将雪上加霜。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保有一块遗鸥越冬滩涂,2012年和2013年都有近5000只遗鸥在此越冬的记录,2014年越冬遗鸥的数量较往年急剧增加,2015年3月中旬的一次调查更是记录到了11600余只。这样一块优质的泥滩,为几乎全球遗鸥种群越冬提供了良好条件。然而,这块泥滩不仅未被列入《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也未被划入《天津市海洋生态红线》的禁止开发区,目前,“中新生态城”计划围填这片遗鸥栖息地。如果这片仅存的滩涂湿地消失,对遗鸥物种势必带来巨大影响。针对以上两块湿地状况,建议相关部门完善滨海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各级政府明确管理部门职能,畅通管理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全面严谨的评估区域内旨在改变湿地功能的规划,具体为:  1、加强对唐山南堡湿地范围内围海造地项目和盐田养殖池功能变更项目的管理,避免因规划重复雷同而造成的自然和经济资源浪费。2、修改《天津生态城三区统筹规划(2014-2020)》,撤销对遗鸥栖息地围填的规划。3、修改《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列天津滨海新区为海洋特别保护区,同时列入《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和《天津市海洋生态红线》的禁止开发区,进行永久性保护。4、在保留现有自然风貌,不影响遗鸥等候鸟栖息的前提下,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建立遗鸥市级保护区,后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对遗鸥湿地范围内绝户网进行清理整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杜绝非法绝户网的存在。 设立《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不受侵害,维护生态平衡,避免割裂性保护野生动物。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不断发展,人们与野生动物以及环境的关系愈发紧张,仅仅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已不能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提供保障。此时,有必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其原因和必要性如下:1、野生动物的保护离不开栖息地、生存环境、食物链的保护,因此野生动物保护涉及到野生植物的保护、伴随野生动物依赖的自然生态的保护,所以野生动物保护完整意义上应为生物多样性保护;2、单纯的野生动物保护已不能满足于生态的要求,应扩大保护的范围;3、现在全球公认的保护思想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不只是野生动物的保护;4、“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包括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三个层次。生物多样性保护是整体系统保护,不能割裂开来分别保护;5、中国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就国际法制定本国法,修订更名《野生动物保护法》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强化了履行公约的责任和义务;6、我国签署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当中唯一没有实现的7B项内容为: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到2010年显著降低生物多样性降低的速度。该任务为我国对全球的承诺,也是我国目前环境问题的核心。更名之后对这项目标的实现具有极大意义;7、我国于1992年签署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但大多数人民还不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及意义,有必要通过修订名称来让全国人民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这也是我们完成7B项目标的基础;8、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有英国、印度、美国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借鉴,可操作性强,应该可以在短时间内修订出来,对未确定项可以在后续进行补充,继续修法;9、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签署,截止到目前有194个缔约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已经形成国际普遍共识,修法基础坚实;10、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要有依法治国的依据,要加强相关法律的修订,相关生态文明的大领域都缺乏相应法律,有必要尽快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法》;11、把《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更名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具体立法操作技术上可先以中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为核心,类似于之前《环境保护法(试行)》操作模式,不断补充完善。此外,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还专门组织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对修法的可行性进行探讨,并针对性走访了相关院士、法律专家、社会组织等,广泛征求意见。现已获得金鉴明、郑光美、匡廷云、曲久辉、段宁等5位院士签名支持,并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环境研究院7位主任签名支持,为修法提供了有力参考。综上建议:利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的有利契机,将其上升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法》,以全方位、系统性的保护我国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建设我国生态文明。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攸关民生的社会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的定义表明,食品应具有安全、营养等基本要素。其中,安全无疑是消费者选择购买的首要考虑因素。随着环境问题日渐凸显,由于环境污染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法厂家的超标排放,无疑对同一空间内的食品安全造成影响,而当这批食品逃过检疫检验到达百姓的餐桌,便将对不特定的大多数人的权益造成危害。这类事件横跨环境与食品两大民生问题,不仅会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将造成不良影响,更会削减人民对于社会和政府的信赖。作为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力量,虽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逐渐严格化、细致化,但是食品安全事件仍屡见不鲜,这也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所面临的严峻现状。最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5年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第6期)》又指出,沃尔玛、永辉、乐购等超市销售的鲜活鱼类被检出违禁物质孔雀石绿。其中,沃尔玛的活鳊鱼查出孔雀石绿含量为31.94μg/kg。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可致癌,我国在2002年就将其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由此可见,行政手段保护公共利益存在弊端,仅依靠政府力量监管并不能有效遏制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违法者要么交了罚款了事,要么长期一边上交罚款一边继续违法,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虽然《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已明确“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现实中并没有社会组织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就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提起公益诉讼。因此,建议环保、食品监管等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对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提起公益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给不法者以震慑,维护社会公众利益:1、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补充解释,明确社会组织对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2、建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须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相关信息,使社会组织可依此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我国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法理讨论与司法实践逐渐增多,有效推动了我国环境法治进程。但当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如:针对污染者应支付的环境污染修复资金(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和监测、监管等)的管理办法尚存空缺。因此我们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立法或司法解释,由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的污染结果地的高级人民法院选定有资质的单位设立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人民法院判决的环境污染修复资金向专项基金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如下:1、决策办法:建议污染结果地的高级人民法院,选择、确定符合条件的公益公募基金会设立该专项基金,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环境污染修复资金纳入该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专门管理。2、管理者资质:管理修复专项基金的公益公募基金会应满足以下条件:(1)法律规定可以在当地开展业务;(2)连续经营五年以上(含五年),不存在因开展业务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3)从事环境保护或者相关业务;(4)以《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竞争方式取得授权。3、管理办法:(1)专项基金必须用于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专项污染事项的环境修复;(2)专项基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日常管理费用不得超过环境修复资金的10%;(3)环境修复完成后,由案件管辖法院、环保部门组织审计、评估验收;(4)取得授权的基金管理者应在取得授权后30个工作日内为有权管理的环境污染修复资金向保险公司购置保险;(5)所管理的环境污染修复资金有结余的,可用于本地区环境修复或支持社会组织在本地区开展环境公益诉讼;(6)管理者所管理的环境污染修复资金不足以修复污染环境或者污染区域需要后续治理的,经专业审计机构评估后,由管理基金会就不足部分依法募集资金,从而完成环境修复工作;(7)管理使用环境污染修复资金过程中,管理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管理者应督促环境修复机构及时完成环境修复工作。4、对当事人“生态修复”选择权的规定司法解释首选要给予当事人(生态环境修复中的权利义务主体)生态环境修复的选择权,当事人可以选择直接修复、当事人委托第三方修复、基金委托第三方修复等修复方式。具体来讲:第一,当事人直接修复。这一修复方式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确立,主要通过当事人的行为完成;第二,当事人委托第三方修复。这一方式具体又包括当事人双方直接委托第三方修复和环保行政机关推荐的第三方修复两种方式。由于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对于当事人双方直接委托的,要有必要的限制。对于环保行政机关推荐的第三方修复,是在双方当事人找不到合适的第三方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向环保行政机关咨询,或直接向环保行政机关提出咨询,由环保行政机关推荐合适的第三方进行修复;第三,基金委托第三方修复。即通过前两种途径找不到合适的第三方,可以将修复资金交付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或直接经由判决、调解后交付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由其委托第三方修复。虽然当事人具有一定的选择权,但因生态环境修复关系到公共利益,因而以上三种方式都需要人民法院的批准。5、明确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性质生态环境关涉的是公共利益,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是具有公共属性的基金。因此,需要在环境立法或司法解释中明确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公共利益之属性。6、规范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使用与监管7、保证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来源  为快速、有效、动态地跟进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环境保护现状,对自然物种资源和文物古迹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 创新提出“中华保护地”概念,并制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华保护地”纲要》,同时向社会开放征集建设“中华保护地”。2016年4月18日,我国首个中华保护地——“中华大鸨保护地·长垣”设立。截止到2016年11月,中国绿发会已批建中华保护地30个,保护内容涉及:暗夜星空、南海珊瑚、海洋濒危哺乳动物、珍稀动植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沙漠湿地、滨海湿地等多个方面,保护地域涵盖:新疆、西藏、河南、南海、宁夏、甘肃、天津等众多区域。初步形成了快速、有效、动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并在申报主体、保护对象、建设管理、联动发展等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 表6-1绿会中华保护地建设CCAfa001中华大鸨保护地·长垣             河南省长垣县4.18CCAfa002中华珊瑚保护地·永乐环礁         三沙市西沙群岛永乐环礁4.26CCAfa003中华伊犁鼠兔保护地·精河         新疆精河县5.22CCAfa004中华崖山燕保护地·河南                河南地区(以郑州周边为主)5.24CCAfa005中华五小叶槭保护地·天水        甘肃天水6.3CCAfa006中华暗夜星空保护地·阿里暗夜保护区西藏阿里6.5CCAfa007中华暗夜星空保护地·那曲暗夜公园西藏那曲6.5CCAfa008中华遗鸥保护地·天津             天津6.7CCAfa009中华白海豚保护地·南海                三亚梅山6.8CCAfa010中华古枣树保护地·新郑          新郑6.9CCAfa011中华对角羚保护地·青海湖        青海湖6.21CCAfa012中华东方白鹳保护地·旅顺   大连旅顺口区7.2CCAfa013中华沙漠湿地保护地·腾格里   腾格里7.4CCAfa014中华黑脸琵鹭保护地·庄河    大连庄河7.8CCAfa015中华古村保护地·马固河南马固7.19CCAfa016中华大鸨保护地·图牧吉  内蒙古图牧吉7.23CCAfa017中华五小叶槭保护地·兰州 甘肃兰州8.10CCAfa018中华五小叶槭保护地·兴安盟内蒙古兴安盟8.11CCAfa019中华水鸟保护地·唐山河北唐山8.15CCAfa020中华雪豹保护地·乌鲁木齐新疆乌鲁木齐8.26CCAfa021中华白头硬尾鸭保护地·白鸟湖新疆白鸟湖8.31CCAfa022中华鹭鸟保护地·尤溪 福建尤溪9.2CCAfa023中华大天鹅保护地·民勤甘肃民勤9.17CCAfa024中华江豚保护地·芜湖安徽芜湖10.9CCAfa025中华水松保护地·尤溪福建尤溪10.10CCAfa026中华森林保护地·九里梁北京九里梁10.12CCAfa027中华草原保护地·多伦内蒙古多伦11.11CCAfa028中华湿地保护地·御道口河北承德11.12CCAfa029中华江豚保护地·东洞庭湖湖南岳阳11.13CCAfa030中华古柽柳保护地·青海青海11.15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社会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破坏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目前,我国司法领域主要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还在探索中。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其特点有原告与诉讼请求的非直接相关性、法益保护的生态性、受益者的公共性。环境公益诉讼是我国司法民主化、现代化的突出表现,是一切权利来自于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观念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对维护生态平衡,防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中国绿发会始终以环境保护为己任,自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中国绿发会在环境诉讼领域破冰前行,截止16年11月,先后在全国范围内提起环境公益诉讼60起,其中获法院受理40起。这些环境公益诉讼涉及海洋污染、破坏人文遗迹、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生态破坏、水污染等各方面。今年2月,中国绿发会诉8家企业污染腾格里沙漠环境公益诉讼案、诉康菲溢油公益诉讼案两案件被列入“2015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本年度共提起公益诉讼 43个,立案 30个,其中1个结案胜诉。具体如下:1、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针对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的环境公益诉讼材料。并立案。2-4、对腾格里沙漠污染 (内蒙古阿拉善) 事件涉及的内蒙古渤亚化工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恒盛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新亚化工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1月7日获正式受理。5、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为被告,因其采矿行为导致房屋地基开裂,道路塌陷等地质灾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立案。6、对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麟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临淄鲁威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将废碱液、废酸液等危险废物违法倾倒至济南章丘市普集镇上皋村的废弃煤井内,导致当地土壤、地下水和大气环境严重污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立案。7-14、对8家企业污染腾格里沙漠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立案。15、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SC7186A5车型和SC6469B5车型尾气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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