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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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有个十分宁静的小渔村。村前住着一位勤劳勇敢、强壮有力的青年渔夫,村后住着一位美丽娴雅、会做大酱的姑娘。这两个穷人家的孩子,从小就生活劳动在一起,青梅竹马,形影不离。他们在长期的相处当中,建立了深深的爱情,彼此心心相印,对着大海盟誓,结下了百年姻缘。
结婚的吉日选定以后,姑娘便忙着准备嫁妆。青年渔夫要和自己的心上人成婚了,自然非常高兴,因此他比往常更加勤奋,每天迎着海风,早出晚归捕鱼时他格外高兴,亮着嗓子和渔夫们唱起歌来
驾起捕鱼船,划出大海湾。
小捕鱼船,鲜鱼装得满。
万家渔村里,人人笑满面。
渔夫们边唱歌,边划着船,一直划过十二道海港,冲破一千道波浪,来到深海,找到了鱼群。他们兴高采烈地摆开船阵,张开大网,准备撒下去。猛然之间,狂风大作,掀起了几丈高的浪头。原来,这海中住着一条巨大的三头海蟒,这魔怪见有人来捕鱼,便出来兴风作浪,驱散了鱼群,撞坏了渔船。渔夫们被抛进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漂啊,游啊,吃尽了苦头,好不容易游到了岸边。
从此,人们心有余悸,再也不敢出海打鱼了。穷凶极恶的大海蟒也更加肆无忌惮,它时常出来,闹得翻江倒海,弄得人们没有半点安宁。这使依靠捕鱼为生的渔民们无法生活下去。爷爷哭,孙子叫,一堆堆大鱼网闲置在船里人们绞尽了脑汁,却又无可奈何。
这时,前村的那个青年渔夫,挺身而出,自告奋勇地要去和海蟒搏斗。在他的感召下,又有许多小伙子和姑娘,都争着要跟他去一起杀死海蟒。
后来经过大家的商议,选出了一伙精明强干的渔民随着青年渔夫出征,与海蟒一决高低。他们每个人都武装好,手里拿着锋利的长刀。会做大酱的那位后村姑娘,领着媳妇们做了许多黄饭团子,放在船舱里给渔民们当路上吃的干粮。
出发这一天,村里的人都来到海边为勇士们送行,祝福他们早日凯旋。美丽的姑娘送年轻的渔夫走了一程又一程,千叮咛,万嘱咐,叫他在海上与海蟒搏斗时,千万要小心谨慎。青年渔夫显明知这一去与三头海蟒决斗,生死未卜,吉凶难料,却仍安慰泪流满面的姑娘说:“不要难过,我们一定会胜利回来的。” 说着,从腰中取出一面镜子交到姑娘手里。
“你拿着这面镜子吧,你看它多么明亮啊!我走了以后,你可以常常看看它,如果看到里面有一根白桅杆,那就是我们胜利了,如果看到有一根红桅杆,它渐渐地变黑,镜子也昏暗不清了,那就是我。”他刚说到这里,姑娘马上用手捂住了青年渔夫的嘴,再也不让他说下去了。
青年又安慰了姑娘一阵,才跳上船,乘风破浪,向着遥远的深海驶去。
姑娘送走了年轻的渔夫,日夜守候在镜子的旁边。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镜子一直像碧绿的湖水一样平静透明,白色的桅杆清晰可见。
不知不觉间,勇士们离家出征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这天,姑娘正守在镜子一旁,突然,镜子里波涛汹涌,巨浪滔天,忽明忽暗,变化莫测。姑娘不眨眼地盯着镜子,急得像坐在针毡上一样。过了好大一阵,镜子才变得透明清澈起来。这时,姑娘激动地把镜子贴在胸前。可是,她的心刚刚放松了一些,突然,一种凶兆又出现在她的眼前镜子里出现了红桅杆。
姑娘顿觉五雷轰顶一般,伤心欲绝,难过得泪流满面,村里的人们也都急得哭了起来 姑娘按捺不住心 中的焦虑,便抱着镜子跑到了大海边上,望着翻腾的大海哭泣。她等啊,等啊,仍不见青年渔夫回来。这时,镜子里的红桅杆,渐渐地变成了黑色,姑娘彻底失望了,她抱着镜子哭昏在海边上,再也起不来了。
姑娘 因悲痛过度而死,村里的人们痛心不已,把她埋葬在向阳的山坡上。第二天,坟头上竟然开出了五色的鲜花,其中有一枝又红又大,漂亮极了。
当姑娘坟头上长出的这朵不知名的鲜花开满一百天的时候,勇士们驾着船,敲着得胜鼓凯旋了。天天站在海边盼望勇士们的男女老少,此时都激动得热泪直流,尽情地跳啊,唱啊。
勇敢的青年渔夫站在船头上向亲人们招手。船还没有靠稳,他急忙跳下船来,告诉乡亲们凶恶的海蟒已经被除掉了,咱们以后又可以放 心出海捕鱼了。人们又是一阵欢呼,唱啊,跳啊,欢腾啊。
青年渔夫在人群中到处寻视,寻找自己心爱的姑娘,他知道自己离开这么久,姑娘一定会非常担心他的安危。但他找了好半天,也没有看到心上人的影子。他觉得奇怪,便问乡亲们,人们只好把实情告诉了他。青年渔夫知道姑娘是为自己忧伤而死,真如万箭穿心,悲痛万分。他猛然抬头一看,桅杆上染了许多三头海蟒的污血,他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在砍海蟒的三个脑袋时,血喷射到了桅杆上面,所以姑娘在镜子中看到的红桅杆也就变成了黑色。
青年渔夫捶胸顿足,他悔恨交加地向姑娘的坟地跑去。姑娘的坟上那朵大红花开得正艳。青年渔夫伏在那朵花上,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大哭了起来,他哭着哭着,眼前仿佛出现了姑娘的笑脸。
乡亲们急忙赶来,把青年渔夫从昏迷中唤醒。他清醒过来,刚一爬起身,那朵整整开了一百天一直娇艳欲滴的大红花,竟然一片一片地飘落下来,瞬间就枯萎了。人们说,这红花就是姑娘的灵魂变成的。
诺贝尔一生没有妻室儿女,也没有固定住所。他曾说过:“我在哪里工作,哪里就是我的家。” 一生未婚的诺贝尔也曾有过三次短暂的爱情生活,但都以悲剧而结束,他倾心的3位女性一个早逝,一个有情无缘,一个无知而负心。
1876年诺贝尔43岁时,奥地利大元帅弗兰兹·金斯基伯爵之女伯莎应聘做他的秘书,诺贝尔对她一见倾心,喜欢得不得了。无奈伯莎心已属人,这两人虽无缘结为连理,却结成了永恒的友谊,伯莎后来成为着名女作家,她于一八八九年出版了曾引起很多议论的呼唤和平的着作《放下武器》。她还在维也纳建立了一个“和平之友协会”,并且成为当时正在进行中的第四次世界和平大会的领导成员,是世界和平运动先驱之一。她是最早唤起诺贝尔对和平感兴趣的一个人,他决定建立和平奖金也与她的影响有关。
不久后,诺贝尔再次遇到了自己的心上人。1876年秋,诺贝尔去奥地利进行商业旅行时,在维也纳的一家花店里结识了卖花女索菲。此后诺贝尔与索菲维持了近15年的关系。诺贝尔一度希望索菲成为他的伴侣,为她在疗养地买了一幢漂亮的别墅,在巴黎富人区购置了一座华丽的公馆,但由于索菲没有文化,缺乏教养,又不听诺贝尔的劝导,只知挥霍放荡,使诺贝尔感到忧伤与失望,他从此对感情开始悲观起来。
这个索菲,真不是个省油的灯。1891年春天,索菲来信告诉诺贝尔说,她就要生下一个孩子来,并说其生父亲一位匈牙利军官。诺贝尔看到这个消息后,犹如五雷轰顶,对索菲彻底失望了,决定从此不再与她来往,并通过一位律师为她提供30万匈牙利克朗的养老费,这在当时是很大的一笔钱。
诺贝尔逝世后,索菲还去找诺贝尔的助手、诺贝尔遗嘱的执行人拉格纳·索尔曼,她威胁说,如果不给她足够多的钱,她就要将诺贝尔给她的216封信的原件出版权出卖掉。索尔曼为了避免可能出现一场丑闻,只好有条件地买下了这些信件。诺贝尔曾经在这些信上珍重地称索菲为“Madame Sofie Nobel”,可见其对索菲曾有的深情。这些信在诺贝尔死后一直被束之高阁,一直到了1955年才随诺贝尔的自传公开,才广为世人所知。
诺贝尔在巴黎工作和生活期间,还曾做过一件成人之美的事情:他聘用作为厨娘的一个法国姑娘告诉他,她要辞职去结婚。诺贝尔问这位法国姑娘要他送点什么结婚礼物,这位聪明而机灵的法国姑娘提出:别的都不要,只想要“诺贝尔先生本人一天所挣的钱”。这个请求可难倒了诺贝尔,因为诺贝尔本人也不知道他一天挣多少钱。然而,诺贝尔是一个答应了的事就一定要办的人,于是他经过几天计算之后,算出他一天大概能挣4万法郎。这样,他就把4万法郎作为结婚礼物赠给了那位姑娘。据说这笔钱在当时的价值,仅靠它的利息就可以让这位姑娘舒心地过上一辈子。
一年多前,她被丈夫抛弃,悲愤之中决心再也不相信爱情,一个人撑起整个家,不仅照顾女儿,还照顾年事已高的前公公婆婆。公公婆婆被她的孝心感动,认她做女儿,并且积极帮她到处征婚……好人会不会有好报?她还能恢复对爱情的信心吗?
突然之间成为了悲愤的弃妇
作为女人,没有什么消息比丈夫傍上富婆更令人心碎。
那一刻,蒋梅芬连杀了王钢的心都有了,“他做得那样绝,那样欺骗我,他死了,我给他偿命!”打了无数次电话后,王钢才肯露面,他开一辆黑色轿车从遂宁赶来,一副大墨镜遮住了脸上的表情,见到蒋梅芬后,他吞吞吐吐地说:“我们离婚吧!”蒋梅芬一个巴掌掴了过去,大声地吼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在外面那么辛苦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跟你一起好好过日子。”“我穷怕了,我再也不想过那样的穷日子了。”王钢的声音颤巍巍的,蒋梅芬看到丈夫这副懦弱样子气得浑身冰凉,她情愿王钢能编出一个高明的谎言,或者向她请求原谅。这个窝囊卑劣的理由,让蒋梅芬所有的付出都成了耻辱。
蒋梅芬36岁,王钢长她2岁,同为四川遂宁市射洪县人。婚后,王钢做建材生意,蒋梅芬照顾老人小孩,家庭和睦平安。然而,2007年,王钢在一次工程项目承包中,卷入是非,生意一败涂地,欠下十几万元债务,债主们上门来讨债,把原本好好的家弄得没有安宁,夫妇俩不得已把房子抵押贷款,解燃眉之急。
王钢从此一蹶不振,成天窝在家里唉声叹气。蒋梅芬决定外出赚钱,让丈夫在家调整心态。王钢勉强同意,但公公婆婆死活不肯:“你一个大男人呆在家里,让她出去打工,这像什么话?”蒋梅芬温柔孝顺,向来对老人言听计从,但是这一次,她违背了他们的意愿,随朋友前往福州打工,一干就是三年。为了节约,三年里她只回了三次家。王钢一直碌碌无为,蒋梅芬没有怪他,她计划2010年夏天等攒够了钱后就回老家和丈夫一起开家茶坊,茶坊的名字,她都想好了,就叫和美,预示着他们今后和和美美的生活。
现在,一切都泡汤了……回想起一个人在外漂泊的酸甜苦辣,蒋梅芬心里悲愤交加,眼前的这个男人对她来说已经陌生得不能再陌生了。蒋梅芬同意离婚,房子和女儿归她。走出办证大厅,王钢像卸下千斤重担,转身离开的时候还恬不知耻地叮嘱蒋梅芬:“今后,那两个老人也归你管了,对了,他们根本不是我的亲生父母!”
蒋梅芬听了更加气恼,其实她很早就从公公婆婆那里知道这事,王钢从小无父无母,被没有生育能力的王家夫妇收养,把他视若己出。谁料如今他贪恋富贵,不但背叛妻子,连父母的养育之恩都抛在了脑后。
前公公婆婆帮她征婚
那天,蒋梅芬很晚回家,公公婆婆和女儿守在餐桌旁等她。看到这些热了一遍又一遍的菜,蒋梅芬虽心怀愤恨,但一直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将情绪发泄在老人和孩子头上。
照法理上来说,离婚后的蒋梅芬已没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她可以将房子卖了,带着女儿远走他乡重新生活。可是她舍不得丢下这两个老人。公公婆婆年事已高,身体本来就不好,现在还被养子抛弃,将来要如何生活呢?想了一个晚上,蒋梅芬还是决定赡养他们,继续喊他们为爸爸妈妈。
那段时间,为了排解内心的烦恼,蒋梅芬学会了喝酒。每天晚上在安顿好老人和女儿后,她就溜出去买酒喝,喝完了醉醺醺地跑回家倒头就睡,她试图用这样的方法忘却心中的伤痛和仇恨。
有天晚上,蒋梅芬醉倒在路边。女儿起床后见不到她就出门一路去找她,把她搀扶回家。“妈妈,你不能这样,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你还有我,我不会离开你的,我们要好好活下去。”蒋梅芬醉意朦胧间,听到女儿的喃喃细语。在女儿的哭喊中,蒋梅芬睁开眼睛,此时女儿的泪正一滴滴掉在她的脸颊上……蒋梅芬一把搂住女儿,空洞难受的心瞬间踏实安定了许多,这些日子来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安稳的支撑,找到了一个未来生活的希望。夜深之际,小小的茶坊之梦,如一颗泛着微光的星星,又一次升起在蒋梅芬的心里。
2010年5月,经过一阵子的忙碌,蒋梅芬的和美茶坊开业了。每逢周末放假,诗悦就和奶奶一起到茶坊帮忙,一家人的日子越过越好。一天下午,有个男人匆匆走进店里找到蒋梅芬。“请问你是蒋梅芬女士么?你的征婚资料填得不全,我特意来了解情况。”蒋梅芬一头雾水,连声说肯定搞错了,但从对方递上的资料看,上面的信息和照片的确是她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番了解后,她才知道原来公公婆婆背地里在帮她征婚呢,让她有点哭笑不得。
晚上,蒋梅芬找公公婆婆说理,不料他们的理由比她更多。“阿芬,你不再是我们的儿媳,是女儿,我们不忍心看到你一个人支撑这个家,我们希望你找个好归宿,毕竟你还那么年轻。”蒋梅芬听了有点哽咽地说:“爸!妈!能跟你们在一起生活,我就很高兴了,我不会再嫁人,要做也要做你们的老女儿!”婆婆柔声说:“傻孩子,往后的日子长着呢,听妈的话,没错!”两个老人固执而坚决,蒋梅芬也拿他们没办法。
此后,两位老人一直为儿媳征婚的事忙进忙出,他们找婚庆公司和亲朋好友传播信息,还专程坐车到遂宁为蒋梅芬在报纸上登征婚信息。渐渐地,一个贤淑、孝顺、善良、美丽的女子形象,在射洪县家喻户晓。热心的邻居都想做成人之美,帮这个不幸的女子找到归宿,但都被蒋梅芬巧妙拒绝和搪塞过去,她不是不想找个肩膀依靠,只是前一次婚姻给她带来的伤痛让她没法再打开心扉。
邂逅在医院的走道上
直到公公一场大病袭来,征婚事件才渐渐冷却下来。蒋梅芬连夜将公公送往县人民医院,检查的结果是胃癌晚期。听到这个噩耗,婆婆心里着急,在匆匆赶往医院的路上摔了一跤,这样一来两位老人一起住进了医院。
一天晚上,蒋梅芬伺候公公婆婆入睡后,突然觉得头重脚轻,胃剧烈疼痛,她双手扶在卫生间的墙上干咳、呕吐,汗如雨下。如果再这样下去,自己真得扛不住了,公公婆婆该怎么办呢?蒋梅芬摇晃着身子出门,不料被一个塑料盆绊倒,想要挣扎着起来,又觉得全身无力。此时,有一个坚实的臂膀扶住了蒋梅芬的手臂,她抬眼一望面前是个陌生男人的脸。蒋梅芬赶紧保持距离,说了声谢谢。男人看了她一眼,问:“你是蒋梅芬吧?”蒋梅芬满脸疑惑地点了点头,眼前的男子皮肤黝黑,个子矮小,虽不起眼,但看上去很敦厚老实,给人踏实感。男人接着说:“我在报纸上看到过关于你的报道,很钦佩你的所作所为。我叫方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这两天我正好来医院探望个生病的朋友。”蒋梅芬再次表示了感谢后就匆匆转身离开。
第二天上午,当蒋梅芬带着早餐来到病房时,发现婆婆的床头多了一束鲜花和一些水果。婆婆就要出院了,心情不错,见蒋梅芬走进来,就上前拉着她的手说:“乖女儿,你的朋友真不错,你早点告诉我,我们就不操心了。”蒋梅芬愣住了,不知道婆婆说的“朋友”究竟是哪位。下午,方云忽然拎着一大包中药走进病房,蒋梅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婆婆口中的“朋友”是他啊。
方云很快和两位老人热络起来,此后他经常到病房里看望仍然躺在病床上的蒋梅芬的公公,还给他打来热水,擦身换膏药,老人十分享受。有了方云的帮忙,蒋梅芬也没有以前那么累了。
不久后,公公的病情变得很严重,他把蒋梅芬喊到身边说:“阿芬,你做到了一个亲生女儿该做的事,我也没啥东西留给你,我觉得很对不起你。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只要你嫁人了,我也就安心了。”说着,他将目光投向守在一旁的方云,“还要拜托你们照顾老太婆!” 这是一个临终老人心窝子里的话,蒋梅芬听得满眼含泪,不停地点头。
料理完公公的后事,蒋梅芬又回到茶坊忙起来。方云隔三差五过来帮忙,但蒋梅芬总对他不咸不淡,他的家庭、工作等,蒋梅芬一概不问。就连女儿也看不下去了,她悄悄问蒋梅芬:“妈妈,方叔叔人很好,你难道没有一点想法吗?”蒋梅芬大声说不可能,怪女儿多管闲事。
蒋梅芬的内心并不平静,她明白方云的心思,知道他是个诚实可靠的男人,但要让她跨出心里的那道槛,她还是有点做不到。她有时甚至想,爱情不过是电视剧里虚构的剧情,像她这样的一个女人,怎么可能会有男人真心相待呢?方云所做的一切,大概也仅仅是表象,在得到她的爱情后就会将她狠狠抛弃。
女人的心思真的是很复杂。此后有一段时间,方云没出现在店里,蒋梅芬忽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时不时会冒出对方云的牵挂。后来,蒋梅芬得了重感冒,病倒在床,高烧一直不退。婆婆和女儿吓坏了,悄悄地给方云发了条短信。
第二天下午,蒋梅芬听到敲门声,起床开门,只见门外站着的正是一个多月不见的方云,她惊讶地说:“怎么会是你?”原来这段时间,方云在陕西公干,看到了诗悦发来的短信,才知道蒋梅芬病了,他心急如焚连夜请假转了6趟车子才赶来。蒋梅芬听了这些话,心里一阵感动,看着眼前变得更黑更瘦的方云,她的眼眶湿润了:“我连你的情况都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方云说:“只要你想听,我可以全都告诉你。”
方云也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心灵曾经受过创伤,半年前他从报纸上看到蒋梅芬的事,很是感动。他难以想象,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还有如此重情重义的女子,他当时就动心了,但看到照片上清秀漂亮的蒋梅芬,他有点犹豫,觉得自己长得不帅,钱又少,配不上蒋梅芬,所以,他没有应征。没想到,那天老天冥冥中给他做了安排,让他在医院楼道里邂逅了蒋梅芬……
说着,方云从皮夹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蒋梅芬。“小芬,我是个实在人,只要你愿意,我可以为你做一切,这是我的全部家当……”蒋梅芬的大脑嗡嗡作响,她不由想起了前夫,十多年前,王钢也有过同样的行为和誓言,可是,后来呢?蒋梅芬瞬间将她的柔情又收了起来,拒绝了方云的求爱。
为了避免尴尬,方云很快起身告辞。蒋梅芬闭着眼长出口气: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不会再有男人对她好了。然而,方云没有放弃,他还是经常来王家,陪着蒋梅芬的婆婆和女儿一起散步,帮着她们做家事。
重新收获美好的爱情
2011年3月的一天,茶坊里来了位女客人,大约40岁左右,气度非凡,香水味老远飘来,茶色的墨镜遮着她姣好的面容。蒋梅芬递茶的时候,她取下眼镜,轻声问道:“你是蒋梅芬吗?”蒋梅芬微笑点头,女子接着说:“我叫姚云香,是专程来向你道歉的!”听到“姚云香”这个名字,蒋梅芬的脸色沉了下来,这个名字曾一度让她痛苦失眠,姚云香就是用金钱诱惑她前夫的女人。蒋梅芬用冷冰冰的声音说:“我没找你就算你幸运,你还亲自找上门来了?”姚云香看蒋梅芬的情绪有点激动,一个劲地解释说:“你听我说,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原来,姚云香从报纸上看到蒋梅芬的报道后,才知晓事情的真相,她当年是被王钢的花言巧语欺骗才和他结婚。“我不是真的要伤害你。现在,我已经和他离婚了。”听了这些,蒋梅芬的态度稍稍缓和下来,两个女人一起说到了王钢的种种劣迹,转眼就像朋友诉衷肠一样热络起来。“小芬,女人的命就是苦,经历一些事情,胆子就变得特别小,但是如果不去经历,又怎么会知道有没有真爱呢?不去经历,幸福往往会错过在最好的年华里。”姚云香留下了这句过来人的感叹,带给蒋梅芬很多的启示。
那一刻,蒋梅芬很想方云,她第一次主动给他发了条短信,琢磨了很久,她写道:“谢谢你陪我走了这么久,你好吗?”因为方云又回到了陕西的大山里工作,所以到了第二天他才回复了蒋梅芬的短信:“小芬,看到你的信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很好,非常好,有机会你带诗悦来山里看星星,这里的星星真多,近得就在树顶上,我可以给你们摘一书包。”看了短信,蒋梅芬扑哧笑出了声,想不到这个人还挺幽默的。
几天后,方云回到射洪,蒋梅芬和女儿一起去车站接他,方云真的带了一个漂亮的书包。诗悦高兴得打开书包,边看边问:“方叔叔,我的星星呢?我的星星呢?”方云逗她说:“全在里面呢,你仔细找找。”诗悦从内侧口袋里掏出很多的松子,大声地问:“是不是这些?”方云开玩笑地说:“哎呀,星星放到书包里后就全变了,这可不能怪我,我可都是爬上树摘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温情画面,蒋梅芬感觉很幸福。
不久,方云打算向蒋梅芬求婚,他约蒋梅芬在河边的一家咖啡馆见面。两人都是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地方,有点不太自在。蒋梅芬小声嘀咕说:“花这个钱干吗?还不如到我们的和美茶坊!”一声“我们的”让方云听得心花怒放,他将事先准备好的钻戒拿出来,轻轻地戴到蒋梅芬的无名指上。指环的大小正正好好,蒋梅芬不由得被方云的细心所感动。“嫁给我吧,小芬,我保证会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蒋梅芬点了点头,陶醉在这浪漫的承诺里……
为兑现照顾老人的承诺,方云选择做上门女婿,搬进了王家。结婚宴上,方云和蒋梅芬给婆婆敬酒时,婆婆拉着蒋梅芬的手久久不放,“我这辈子能遇到你这么好女儿,真是上辈子积德修福了。方云,你一定要好好待她,好好待她……”婚宴十分简单,亲朋好友的祝福很实诚,上苍总会眷顾善良有爱的人,一年多来,蒋梅芬经历了很多的波折,付出了她宽容的爱,最终收获了一份美好的爱情和亲情。
我不知道,嫂子还要坚持为我的排长守候多久,也许是十年,二十年,也许会是一辈子。但我却知道,她配当一个合格军人的妻子,尽管他们的牵手是那样没有结局
――――题记
我下连队那会,分到了黑龙江省的一个边陲小镇,小镇的一侧,就是乌苏里江,距离我们连队也就二、三里路。所以,我们每次早上的跑步也是在乌苏里江边进行。
带领我们跑步的班长叫史健,他是我们战斗三班的班长,同时,由于军事素质过硬,也是我们连的代理排长。
代理排长的个子高高的,眼神特犀利,属于那种非常有男人魅力与吸收力的人。所以,我们与他的关系开展的非常融洽。
在我们营房的一旁,开着一家理发店,店的名字叫时代发屋。店主人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姓什么不知道,只知道小名好像叫英子,且性格非常开朗。我们连队的士兵大都愿到她这儿来理发,不光理发理得好,有时,我们训练过的衣服还能免费帮我们缝缝补补。
最初,我是不知道这个女孩与我们排长的关系。也是在一次偶然中,我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了原来他们是恋人。
那天,我正好去理发,叫英子的女孩正好给我们排长洗头,没注意我进去,我才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排长知道我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叫我不要声张,还告诉了我关于他们的故事。
原来,排长与这个女孩的家是一块的,不光是老乡,还是高中的同学。排长毕业后,就到我们现在的部队参了军,且留到了部队。这个女孩也正是为了排长,学习了理发的手艺,不远千里,不顾父母的劝阻,一直守候在他的身边。
我非常佩服他们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这么多年来,知道这个秘密的也就是我一个人。而且,这个秘密我也是从无意中获取的。
他们就这样一直默默的爱着对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来陪伴对方。记得有一次,这个女孩子得了重感冒,一直在医院里治疗。当时,正值98年的东北抗洪,排长没有顾及她,而是冲到了抗洪一线,与自己的战友用血肉之躯垒起了一座铜墙铁壁,保卫了国家与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事情过后,我曾经问过这个女孩,等待班长后不后悔,她说,她能理解排长,在人民群众受到危难的时候,她需要她的男人去抗起人民的苦难。
还记得有一次,排长在带领我们进行边境检查时,不慎被一名犯罪用匕首刺中腹部,住进了医院,而这个女孩,也就是我口头常叫的未来的嫂子,为了不影响排长,楞是以一个拥军者的名义,一直陪伴着我的排长出院康复。
而另我没有想到的是,在2009年的6月,将是我与排长的最后一次谋面。那天,排长驾驶飞龙艇在乌苏里江值勤。江面的水非常平静,像一面镜子一样倒影着江边的青山绿树。一驾游船因操作不当而出现了翻船事件,排长在听到呼救后,急忙赶到现场。江面上挥动着六双呼救的人的手,而舰艇上只有四个救生圈,排长果断的将四个救生圈抛给了呼救的人,然后,跃入了江中,当他把没有救生圈了第一个人举到艇上时,已经筋疲力尽了。在救下第二个人后,他自己却再也没有力气浮上来。
当时,部队出动了多部巡逻艇及打捞船对他的尸体进行打捞,却一直无功而返。我未来的嫂子在当时得知情况后,整整的在江边守了十天十夜,她是多么希望她爱的人能够再次出现,哪怕是一具永远都睡不来的尸体。
在排长牺牲后的一个月里,时代发屋的店门一直是关闭的。战友们也没有观察到这个细节,但在一个月后,时代发屋开门了,这时,店牌已经改成了老兵发屋。
在发屋的墙上,张贴满的不是各个模特发型的照片,而是排长未当兵之前,当兵之后的所有的照片。
几月之后,我因工作需要调到了其它部队,但我依然难忘的是排长与我未来嫂子的那段真挚爱情。
时隔多年,他们的爱情故事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洒不去,有时,我同我留队的战友打电话,时常问到有关“老兵发屋”的情况,我的兄弟们告诉我,我们的嫂子很好,不过依然还是一个人。
我不知道,嫂子还要坚持为我的排长守候多久,也许是十年,二十年,也许会是一辈子。但我却知道,她配当一个合格军人的妻子,尽管他们的牵手是那样没有结局。
他该看的都看过了,该唱的也唱了,终于明白,那台上的是唱客,台下的是看客,而有一个人,静静地在后台看他,端上一杯香茶,一碗热粥。花开花落,自在淡定。
周琳和陶蕴,在异国,是相爱的。
日本的冬天很冷,特别是下雪时,细小的雪珠一粒一粒打在伞上,轻微的“噗噗”声,好像一首好听的歌。伞下的两个人,觉得伞面是大大的屋顶,隔着厚厚的羽绒衫,还能感觉到彼此温暖的体温。
听雪的心情只是短短的瞬间,在日本的生活,就像一个高速旋转的陀螺。从语言学校回来,陶蕴就要乘地铁赶往打工的餐馆。宽敞明亮的地铁里,人们面对面地坐着,然而不管是华衣还是素衫,都是神色木然,眼神冷漠。但是陶蕴很温暖,他的怀里,有一颗心在冉冉释放着关爱。
那是一个粉色的便当盒,里面是周琳亲手做的菜。有炸得金黄的小鱼干,散发着明亮而喷香的气息;还有用黑豆和红樱桃做的米饭小人,活泼和俏皮中透出骄傲的温润。那些原以为无法熬过的日子,就因为芬芳而温暖的食物,在他们的记忆中,变成了一幅幅幸福而绚丽的暖色图画。
回国的时候,他们在水乡小镇度过蜜月。
那是一段天上人间的日子。推开门,前面就是清清的流水,杏花儿开在河边,恍如一片灿烂的红霞,小船从门前划过,好像水墨画里那诗情画意的一笔,留下遐想无限。
他们住在一个民居客栈。安稳宁静的生活抚平了异国的风霜之苦和奔忙的疲惫,听着熟悉的吴侬软语,在阳光中悠悠地穿过窄窄的巷子,一抬头,看见谁家窗台上一盆散发着清香的花儿,他们相视一笑,随后执手相牵,情意盈盈,都在其中。
客栈中有一个小厨房,仿佛是农家灶头的样式。上面画的都是农家喜乐图,有一个白白胖胖的娃娃抱着一条金色大鲤鱼欢欢喜喜地笑着。周琳很喜欢这个厨房的古朴和喜庆,她提出一日三餐自己亲自来做。老板娘乐呵呵地点头,又指着活泼可爱的胖娃娃说:“姑娘,来年抱贵子。”周琳的脸微微一红,心中是快乐的。她看了看那个胖娃娃,把他放在了自己的心窝里。
小镇的食物很是丰富,多的是新鲜的蔬菜和鱼虾。周琳在灶台上忙碌时,陶蕴便在身旁和她一起洗菜切菜,传递着油盐酱醋。时光寸寸在他们之间流过。主人的白猫在他们脚边打着鼾声,菜在油锅里发出爽脆的“刷刷”声,家常细语在其间穿梭。他们坐在小方桌子边,一碗白饭一碟青菜,陶蕴为周琳剥着红虾透明的壳,把嫩红的虾肉放在她的碗中,幸福便是这样了。
他们在大城市安了家,三室两厅的房子很漂亮,周琳着重装饰了厨房。一切如她向往的那样,米白色镶金边的柜子,大理石的台面,摸上去光滑细腻,有似水流年之感。她的唇边泛起恬静的微笑,她会在这里给陶蕴和他们的孩子煮出一顿顿美味的佳肴,直到白发苍苍。
但是要在这里立稳脚跟十分艰难,他们必须付出几倍的精力和时间。陶蕴为了公司的业务忙碌奔波,就像穿上了被施魔法的红舞鞋,少有停下来的时刻。他辗转在各个酒楼,觥筹交错。说实话,吃了什么都不知道,只感到都是同样的味道——味精,高汤,添加剂,它们在他眼中还是一连串的数字。陶蕴深深地觉得,这是他们今后生活安宁的保证。
当他开着车穿过这不夜城辉煌的灯流回到他那亮着小灯的家时,周琳总在睡眼惺忪地等待。桌上是她精心烹调的美味。她知道他应酬多,所以都是清淡的。一碗炖得香香的白粥,自己亲手做的泡菜,嫩嫩的香椿鸡蛋。虽然简单,但是精心。大道至简,走遍世界,只有爱你的人做出的菜最美味,她希望他明白。
陶蕴太累了,累得筋骨酸软。他甚至顾不得对她说几句话,尝一口她做的菜,就倒在床上昏然睡去。周琳忍受着刺鼻的酒味为他脱去鞋子衣服,一床锦被覆过,她独自睡到客房。泪水凉凉,从耳边落下。她是有轻微洁癖的女子,忍受不了这狼藉。以前在日本他也是很晚回家,但总是那么温柔地拥她入梦。再苦再累,也会说几句温暖的话,让她有相依为命的感觉。那时候他们没钱,但是有很多爱情。
距离就是那样产生的。先是剧烈地争吵,不停地埋怨,然后是指责,是冷漠。心里都在刺痛,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语言会化为恶毒的箭矢,把对方刺得体无完肤鲜血淋漓?
春日的黄昏,周琳又一次细细地抚摸那白色的大理石台面,冰冷的感觉透过她的双手直入她的心房,灼热的眼泪掉下来,寂静无声。曾经,她是多么热爱这厨房,可是,在这华丽的外表下,却没有几顿饱含着温馨和谐的晚饭。他是这样一次次地疏忽她,刺伤她,终于到今天她决定决绝而去。
最后,她为他煮了一顿饭,是春笋炖鸡汤。煨了很久,但是他没回来。他说过回来吃饭的,周琳已经不想抱怨了。她太累了,她把鸡汤放入保温筒,心头酸痛,不管怎么样,最后为他煮的一顿饭希望是温暖的。
等他回来时,她已经离开。餐厅里亮着橘色的灯光,蓝花的保温筒里有着鲜美的鸡汤,旁边是青花瓷的碗。一切都是那么妥妥帖帖,那么精心周到。他揭开盖子,热气扑腾,湿了他的眼睛。他明白了她的落寞,但是已经太晚。
他呆坐半天,直到饭菜渐渐冷却,原来一个人吃饭是这么寂寞这么难过。他还是坐下来,一口一口咀嚼着已经变冷的米饭,那是他们已经冷却的感情,到了心里,只觉得痛。
到底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优秀人才,他不会没有美女钟爱。身边有了新人的脸,黛莉如草莓一样新鲜,粉嫩的俏脸和秋波流动的黑眼睛,青春气息扑面而来。他的精神也为之一爽,那秀丽的瓜子脸渐渐淡去,偶尔想起,心中一痛,随后又淹没在黛莉银铃般的笑声中。
黛莉很会玩,K歌,蹦迪,旅游,美食,华衣,无一不是她的精彩。她特别喜欢这个城市,大剧院,高级购物中心,会所,各路美食云集。对于她来说,这是个华丽的时代,荷包中银子满满,人生便有了充足的快乐。她带着陶蕴看话剧,看画展,品尝川浙汇集的美味。这个城市的好处让她探索得淋漓尽致而且极其美妙。陶蕴就如来到万花闹春的元宵夜,只觉得一幕一幕如火树银花不夜天,他偶然想到那个素淡的背影,也为她可惜。这么热闹的地方,难为她一直守在家里,又守着那个厨房,把自己都守成了怨妇。
只是流年易逝,他已不再是当年头角峥嵘意气风发睡一觉便精力无限充沛的年轻人,终究是这一番打拼到底伤了某些东西,他的胃不时觉得隐痛,就如一只小手狠揪着,再扯两下,上上下下,荡秋千一般;又如暗夜的流矢,不提防地射来,“砰”的一箭,痛得他打战。是胃病。做了检查,开了一大堆药,医生说,这病在养,别无他法。
“养?”黛莉睁大眼睛,惊讶地说,“那你不能吃川菜了,还有广东菜、印度菜,都不能吃了?”她轻轻叹息,“那有多无聊。难道天天在家里喝粥?”
他心中一沉。如果是周琳,一定会在家中守着一锅白粥,细细地熬,慢慢地炖,米香溢满整间屋子,她的眉间,会有深切的关怀。她在,他的胃没痛过。现在,他的心开始痛了。什么是病,原来当你忽视了你不应该忽视的,你最应该呵护的,就是病了。
他看着眼前风情万种的黛莉,想起在寒风中行进的地铁,那个便当盒传递的温暖……千丝万缕,周琳为他织成一张密密的网。她对他一心一意,温情体贴,永不相负。原来,周琳只有一个。
他行进在这个安静的小镇,春风好,桃红李白。这是他们踏入这个世界的入口,而后,他又回到这里。天地混沌,惟有这里,世物安好,万物清平。阳光洒落在他的肩头,他走过一座一座桥,找到了那个民居客栈。
老板娘还是那个,这小镇的日子就是这样,任外面天翻地覆光怪陆离,它该怎样过还是怎样过。吃饭睡觉做生意,谈他的天喝他的茶,一百年一千年都是这样。什么是淡定,什么是智慧,看了他们的生活才知道,就是以不变应万变。陶蕴忽然觉得,他以往的日子不过是一场繁华的梦。
老板娘惊喜地说:“你来了?我们一直在问周小姐,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先生呢?她总说你忙,现在不忙了?”陶蕴笑笑。“不忙了。周琳呢?”“她在镇上小学做老师呢。你不知道吗?去她的房间等吧。”
老板娘给他泡了杯绿茶,便下了楼。房间里阳光灿烂,照在周琳粉色格子的床单上,窗台上放了盆花,是清香芬芳的茉莉,枝叶招展,绿意袅然。他的心很静,闻到这香,阳光便轰然进了心房,温柔明亮。他喝了茶,闻了香,便下了楼。
去菜场买了菜,问老板娘借了厨房。碧绿生青的金花菜下了锅,香米炖上了灶。他闻到那菜的香味,米的芬芳,心里和胃里都踏实了,原来人生就是这么一个圈子,也是这么一个舞台。他该看的都看过了,该唱的也唱了,终于明白。那台上的是唱客,台下的是看客,而有一个人,静静地在后台看他,端上一杯香茶,一碗热粥,花开花落,自在淡定。且让热闹的热闹去,他和她,终究要携手走完这芬芳之旅,此后永不相负。
他没回头,却听到身后面的脚步声。执子之手的人来了,就在这儿,他的身边。
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那时他家很穷,但是长得帅气,而且大学毕业。他之所以看上长相学历都一般的她,是因为她家富有,她父母答应给他们买房子。筹备结婚时,她选择了一所离他单位近的房子,他当时并没觉得什么,可结婚之后才发现,他只要走几分钟的路就可以到单位,而她要走很远才能去上班。他不免心疼起她来,每天晚上都亲自为她倒一大盆水泡脚。而她总是匆匆泡一下,便赶忙做饭收拾家务。他笑她不会享受,是台工作机器,她听了只是默不作声的微笑。
就这样,日子在时间的滴答声中匆匆而过,他那颗原本就不怎么爱她的心渐渐在时日中风化,变了颜色。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在为她倒洗脚水,她也没有注意。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变得不爱回家,看见她那张呆板的脸就觉得讨厌,怀疑自己当时怎么就看上她了,既没能力又没相貌。他叹气要知道自己现在事业有成,说什么也不能为了一间房子就牺牲自己终生的幸福。
带着这种心态,他开始放荡自己,什么按摩院、酒吧!舞厅!能玩能乐的地方他都玩遍了,女人更是不缺,漂亮的,妩媚的、有学识的,只要他喜欢没有钱搞不定的,他就奇怪了同样是女人,怎么人家都能风情万种,漂亮迷人,而她始终是那种死气沉沉的样子,既不会打扮,又不懂得讨好他。
她不是不知道他在外面有很多女人,可她不吵不闹,他回,她不惊,他不回,她也不怒,仿佛他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在她心里一点也不重要。
她的这个样子,并没有给他自由之感,反而觉得别扭,总觉得猜不透她心里在想什么,好像一潭水深深的看不见底,他反而希望她能和他吵,像别的家庭一样吵闹打架,然后离婚。是的,离婚是他最终的目的,面对着不吵不闹的她,他不好意思提出离婚的要求,毕竟有错的变心的人是他。
这一日他被几个同事拉着去泡脚,泡脚的小店很豪华。他走进去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背对着他在大厅擦地。他不敢确定的走了过去,一点点接近猜测的时候,他停住了,几位同事问他:“怎么了?你认识那个收拾卫生的人?”
他连忙摇着头说:“我那认识这样的人物,我只认识美女。”说着几人嘻嘻笑着走了进去。
那天他早早的回到了家,她正在为自己煮面,见他回来只是淡淡问了一句吃了吗?他没吭声,脸色暗得难看。
她有些惊异他的面色问他是不是生病了,他却怒气冲冲对她吼道:“我没给你钱是不是,你为什么去洗脚店打扫卫生,这不是诚心想丢我的脸吗?”
她眨着眼,泪水在眼眶里泛滥,张了张嘴,吞进碗里的面说:“你能给我倒一盆热水吗?”
他愣住了,本想一口拒绝,可看见她一脸的委屈,他还是照办了。一盆热水稳稳当当地放在她的面前,她把脚放在水里,满意的叹息了一声。拿出了一份离婚协议递到了他面前说:“我知道你早想离婚了只是找不到理由,我真的不想和你吵架,我想一直保持你能给我倒洗脚水时的感觉。这样是不是我太自私了,我总是想你能够回头,能够想起以前的日子,可现在看来是回不去了,既然回不去了,那么我索性成全你吧!……”说完在离婚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接到离婚协议的时候,他一下子就傻了。拿着协议像是后悔,又像是有些不舍的看了看她,而她已经泡好了脚,离开了他端着水倒掉了。他想叫叫住她,可是张了张嘴,最终没叫出声来。
谁爱我,我就爱谁
经历过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我独自度过了一段漫长孤寂的日子,开始渴望有个人爱——这时先生彼德出现了,可婚后,我却陷入没完没了的家务、没完没了的彼此适应与无法容忍时的争吵中。
女儿两岁时,我决定复出。与其说想干点儿事,不如说是要找个理由远离家庭的琐碎与烦恼。我最大的困惑,就是不知该如何面对一个已经不爱我的男人。
女儿4岁生日那天,我飞回旧金山家中。先生抱着女儿站在院子门口迎接我。我扔下行李箱直奔过去,伸手想去抱她,不想,女儿一转身,伏在先生的肩头,留给我一个稚嫩的背影。我的手尴尬地伸在半空中,掌心空空,内心空空。
后来有一天,女儿捧了本童话书过来,要我讲给她听。我讲得声情并茂,女儿听得很入神,她小小的身体那么温软,散发着淡淡的奶香。我忍不住俯下身子问:“你爱妈妈吗?”女儿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会儿,回答道:“我爱爸爸。”我不甘心,问她:“你不爱妈妈?”她还是摇摇头,说出一句让我愣了很久的话:“谁爱我,我就爱谁。”
当时我很恐慌,先生不爱我,女儿也不爱我了吗?于是,我推掉所有片约和广告,在家住了很久。先生说:“看来女儿比我的面子大。”
女儿说“谁爱我,我就爱谁”,可是谁爱我,我又爱谁?顺着女儿的思维,我开始往下想。在我31岁无比渴望结婚的时候,先生以热烈的爱和强劲的行动力,使我安然踏入婚姻殿堂,可为什么婚后有那么多的不适应?我自己跑回国内工作,是在逃避什么?我第一次有了和先生谈谈“谁爱我”的想法。
先生说:“你长得美丽,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迷人的气息;你善良勇敢,地铁里遇到乞讨的人会掏出零钱放到他们手上,遇到小偷也会挺身而出;你烧得一手好饭菜;戏演得好,歌也唱得好,还给我生了个乖巧的女儿……”我没有想到,自己在先生的眼里,竟是那样完美。“不,你还不够完美,我爱你,但如果你也像我爱你一样地爱我,你才完美。”先生说。
畅快的交谈,让我发现了问题所在,不是先生不够爱我,而是他爱我,我却没有将对他的爱付诸行动。就像我与女儿,我那么在乎她,却在她两岁的时候与她告别,以至于如今都不知道她喜欢看的动画片,不知道她最好的玩伴是谁……在我一心奔赴自己的事业时,还要怀疑她不爱我的动机。
我和先生都很感谢女儿,尽管那时她只有4岁,却说出了一句让我警醒的话,制造了我和先生深入沟通的机会,使我们明白了婚姻的问题出在哪里。
别定规矩,快乐反而更多
我开始规划新的生活:跟先生一起去超市采购,回到家再一起洗菜烧饭;周末要浪漫地度过,去环境幽雅的餐厅吃饭、看电影,或者带上女儿去郊外踏青;要牢记家庭成员的生日,为所爱之人送上惊喜……
可实际上,这些计划执行起来困难重重。我主张每隔一天去超市采购一次新鲜食物,先生则更愿意半个月去一次,把冰箱塞得爆满;平常那么累,周末只想睡大觉,至于踏青,一不小心就会延期到下个周末;到了给女儿过生日时才记起先生的生日,却发现已经过去好久了……
我们对生活规划得那样周到完美,可执行起来却很容易一团糟。我跟先生开玩笑,原来,相爱就是在疲惫中,不断应付接踵而来的麻烦事。
于是,我们都十分羡慕女儿。她不用工作,没有压力,想干吗就干吗,上一刻还在为穿什么衣服发愁,下一刻就坐在钢琴前乱弹一通;今天说长大了要当芭蕾舞演员,可逛了超市后又改变主意,要做食品区的促销员,因为没事儿可以偷吃东西;最初决定把作业写完才睡,结果却趴在书桌上睡着了,作业本上没写几个字,却画了几个可爱的小人儿……
“现在的小孩儿呀……”刚开始,我和先生经常感叹。后来,我们发觉,像女儿那样自然地生活没什么不好。她不会计划去做某件事,而是自然地生活,体会每一个难得的不确定的时刻。先生书念得多,他说了一句听上去有点儿拗口却不无道理的话——缺乏恰当的时间管理和计划对成年人来说是愚蠢的,但忽视所有人生中意外的时刻和自然出现的机会同样是愚蠢的。
于是我们摒弃所谓的计划,上街时可以顺便把超市逛了,没必要雷打不动地隔日才去;周末睡到自然醒,没时间去郊外,就在附近的公园喂喂鸟;女儿画了一张画,上面写“妈妈快乐”,那天不是母亲节,也不是我生日,只是一个普通的星期二。这份礼物使我明白,不一定非要在对方生日时才送上礼物,生命中的任何一个日子都值得纪念,也许是珠宝,也许是一只碗,无论贵重还是廉价,只要让人心动,都可以买下来送给心爱之人。这种随性的生活方式,让我和先生都变得不那么斤斤计较了。
充满热情地期待每一天,是女儿教给我们的生活方式。
像孩子那样简单去爱
大女儿7岁的时候,我又生下了小女儿。我寻求机会复出,带着女儿们在美国和中国之间飞来飞去,却忽略了家庭中另外一位成员——先生。一天,小女儿跌跌撞撞地抱着剧组摄像大叔的腿,含糊不清地喊:“爸爸,爸爸……”
晚上,大女儿郑重其事地跟我谈话。她特别牛地对我说:“妈妈,你总说女儿在你生命中最重要,那你能看在女儿的面子上和爸爸一起生活吗?你不知道他有多依赖你。”
“依赖”这个词,从一个8岁孩子的嘴里蹦出来,特别有震慑力。
我从前认为,只有孩子对成人才有依赖。其实,依赖就是一种默契。婚姻是两人共同的婚姻,只有互相依赖,才能成为一体。第二天早晨,我对两个女儿说:“妈妈看在你们两个小宝贝的面子上,决定回家找爸爸,我们一起回去吧。”其实,驱使我回归家庭的真正原因,是女儿让我顿悟依赖在婚姻里的重要性。
大女儿在作文里写道:“爸爸是个超级无敌的Superman(超人),他很高很帅,会修车,会种花,会把我和妹妹扛在肩头,我很羡慕妈妈,我发誓以后也要嫁给像爸爸那样的男人……”家长会上,作文老师跟我开玩笑:“嗨,下次可以让你丈夫单独来参加家长会吗?”
先生真有那么好吗?多年来,我无法忍受他吃饭时发出的吧唧声,讨厌他将内裤和袜子一起洗,也痛恨他因为加班而错过我为家人精心准备的晚餐。大女儿开导我:“妈妈,你就别吃醋了,在你眼里,我还不是毛病一堆,完全没有女孩子样,可你同样喜欢我呀,为什么就不能喜欢有小缺点的爸爸呢?”
此后,像女儿赞美先生和我一样,我也学着去赞美先生。大女儿迷上了棒球,在美国,这是男孩子喜欢的运动,先生并没有反对女儿,还给她买了全套用具。整整一个暑假,先生下了班直接开车去赛场带女儿练球,女儿打败了同龄的小伙子,先生也瘦了不少,我心疼地说:“你快把女儿宠坏了。”一个“宠”字,对男人也是赞美,他觉得你是在夸他有责任,懂得疼人。
也有吵架吵到将“离婚”脱口而出的地步,跑到女儿房间里,却看到小女儿抱着泰迪熊甜甜入睡,这是她最喜欢的玩具,已经十分破旧了,她却珍爱如初。而大女儿中意的图书,快被翻烂了她还不愿意扔掉,自己用胶水粘好整整齐齐放在书架上。我瞬间明白,对婚姻我们也要有孩子的这种执着精神。
我也曾冒出过因想买奢侈品而后悔当初没嫁个有钱人的荒唐念头,却发现女儿们的快乐并不是拥有最畅销的玩具,将小女儿放到院子里的雨水坑里,她会兴高采烈地四处踩水;如果允许大女儿绕着房子追一会儿小猫,她咯咯的笑声就会将我感染……所有这些都是女儿爱享受的简单的快乐,这提示我们,生活中一些最美好的事物是无须金钱的。
我和她不曾一起年轻,终是不能一起老去,她的青春时光,我不配拥有。
小阮说,她在学校时就见过我的照片,摆在院里的荣誉榜里,我穿着白衬衣,留着中分头,异常清瘦,俨然一副大好青年的风范。
我下意识摸了摸头,稀疏的头发散落在头皮上,已有谢顶的迹象,我早就记不清她描述的照片里我的模样。
我们算起来是校友,单位里走得自然近些。无非是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凭着二十年前我在校时的声誉,顺藤摸瓜,盲目地对我崇拜起来。她时不时地跑进我的办公室,满脑子的技术问题,我有时竟无言以对,只能一边喝着茶,一边打哈哈。她哪里知道,在这里一待近二十年,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
男人也会虚荣,有个年轻女孩的追捧,我竟不自觉地整理起车间的资料,等待前来求教的小阮,像个爱表现的孩子。
到底没了孩童的单纯,见到推门而入的小阮,像只活蹦乱跳的兔子,满口薄荷清香,我不得不说,心已飘然,生了异样。
小阮对我,不知何时起,眼神里多了炙热,言语里有了渴慕,我一边想入非非,一边自嘲着,这么鲜活的小人儿怎么会看上我这样的中年人。
我已38岁,国企任职,有安稳的婚姻,女儿已读中学。在这个东北小城里,早已迈入小康,人慢悠悠地跟着时光溜达,身体也发了福,我挺着啤酒肚,时不时地奔赴大小饭局。日子就是这样过来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然而最近,酒足饭饱后,拖着醉醺醺的身体回家,见对着肥皂剧或哭或笑的妻,竟莫名地烦躁起来。按部就班的日子过起来也会乏味,难道男人也有更年期不成?
我情愿是有更年期,而不是因为小阮。
小阮成了谈资,新人见得多了,像她这样激进的倒是少有:长期泡在车间里向同事讨教作业流程,谁都知道机关单位办事效率低,可她却拿着公文,对领导围追堵截,要求盖章,惹得领导不耐烦。同事说:“你们关系特殊,多提醒下她。”
不知是不是听者有意,我竟有些心虚。在单位里混了小半生,论资排辈,刚刚熬到这个职位,上升的空间很小,可要是下去,却是弹指间,比如贪污受贿,比如桃色事件被大肆宣扬。
明明看着葡萄很甜,我却不敢靠近。
小阮则不然,有着年轻女孩子的热辣和张扬,像是洞悉了我的内心,本是想退缩,却亦步亦趋地,被她牵着鼻子走。
还是发生了。
事后,我有些恐慌,自责着不该糊涂。小阮以为我指的是她,伸出白嫩的小手,堵了我的唇,说她心甘情愿,然后咯咯地笑,一脸甜蜜。我讪讪地跟着笑,做贼心虚的感觉弥漫开来。
我不得不说,从一开始就后悔了。那些诱人的甜品,即使有再长的保质期,一旦打开包装,也会迅速地变质。
婚外情在这个社会里发生太多,我的身边也时而听说,无非已婚男或女你情我愿的事,真摊到自己头上,却乱了头绪。小阮是何等气盛的女子,问我爱不爱她,问我何时离婚,我只能拿出诸如家庭责任、社会压力等话来搪塞。
小阮无辜地看着我,眼中写满忧伤,她说:“只要你爱我,即使没有婚姻,我也会跟着你。”我有些发蒙,倒希望她选择离开。我此刻才明白,任何逾越了社会标尺的事都不可能轻松,即使是你情我愿。
我的脑袋上顶着雷出入单位,导火线却与我共事。我表面上依旧,心里却有些扑腾,生怕这颗雷会随时炸掉。
还是有几次欲爆炸的时候。
上面下来个培训的指标,事实上,小阮去再合适不过,可鉴于同事口中的特殊关系,我思来想去,还是给了别人。俗语说举贤不避亲,真真地放在这个社会,还是回避的好,何况,本就心里有鬼。
小阮闯进我的办公室,大发脾气,问我什么意思,我笑着,哄着,生怕她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
我劝她平静些,顺手关了门,接着胡说八道起来,说这样的培训纯粹是浪费时间,说一去就两个月,我怎么舍得。气急败坏的小阮立马多云转晴,眉开眼笑,拉着我的胳膊,撒着娇:“呀,误会你了。”
我觉得自己很龌龊,对她太过算计,连这么违心的话都说得出口。转念一想,这么如花似玉的小阮,跟了我,莫不是,借我向上爬?唉,我手上这点职权能给她什么,是自己想多了。
有小阮的日子活色生香,不是没有争吵过,但我慢慢地摸透了她的心思,也就这么耗着,成了习惯。
小阮在工作中渐渐地懈怠,不怎么往车间跑了,做个表格也会拖拉,一副老国企人员的做派,我知道这仅是表面。我的心有些微微疼,这是实话。看惯了她积极上进,散发着不尽的青春活力,而如今,她的颓废,使她黯然。
我原是对她在乎的,只是自己后知后觉。
小阮说,这里散发着腐朽的气息。
她说安逸让这里的人变得懒散,然后加了句,“除了你之外。”我有些惶恐,她哪里知道,我是为了她,为了维持她对我的崇拜,才在她面前表演得精彩,是她的充沛精力感染了我,使我一路向前。遇到她之前,我早忘了自己年轻时曾顶着骄子的光环,拿过几个国家专利,是她唤醒了我关于青春的记忆。
我冥冥之中感觉到,她在这里不会待得长久。
人真是矛盾的个体,当小阮说,如果我让她留,她就留下时,我竟语塞。想她走后可一了百了,可分明又万分不舍。
我为自己的世故感到恶心,吃了葡萄居然还说葡萄是酸的。
小阮是聪明人,想必我的滑稽早已被她看穿,见我低头不语,她兀自苦笑,淡淡地说:“这里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
到底是决定要走了。
去火车站送她,我站在同事间,看她泪汪汪的眼睛怔怔地看着我,有很多话,却不能说出口,只能选些泛泛的话来敷衍:“保重,一路顺风。”
广播里传出开始检票的声音,她说:“要走了,大家回吧。”她走出几步,又放下行李,转身跑到我身边,张开双臂,笑着说:“我的老师兄,我要走了,来,告个别吧。”
我再也抑制不住,泪眼模糊,紧紧地抱住她。相识一场,这一别,海角天涯,再不能相见。
她跑进人流里,没有回头,手里握着票,朝身后摆摆手。
小阮走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还神情恍惚,像是她的信徒,每日追着看她的网络日志,哪怕仅是只言片语,也得以安慰。
她先是到了广州,安置妥当,后去了桂林阳朔,半个月后回来,现在一家新加坡企业任职。她偶尔会写到过去,东北的寒冷天气,到过的地方,特色的饮食,惟独不提遇见的人,我有时甚至怀疑,她是不是早就把我这个老头子忘了。
然而,她对我的影响,蔓延至今。我都惊讶于自己的变化,居然认真钻研起工作上的章程,对下面从严管理,年底结算,居然超额完成任务。同时,我写了篇技术创新的论文,意外地发在专业刊物上。
我以为自己到这个年龄,在这个职位上只等退休了。却在小阮走后的一年里,我因成绩突出,很快官升一级。
原来国企里,不仅是靠论资排辈,只是安逸的工作,让我们成了温水里的青蛙,在不知不觉的加热过程里,失去了知觉。
一年,一年过得好快。
如今的我,神采奕奕,因为忙碌,啤酒肚也消减了不少。朋友惊讶于我的变化,开玩笑地问:“是不是第二春?”我笑:“哪有。”连妻子都偷偷地翻看我的手机,难道,我的脸上写着外遇不成?
我觉得这个世界有些滑稽。一个中年男人突然改变,倘若我是外人,想必也会这样猜测。
一日,家里大扫除,女儿翻出了老相册,惊讶地说:“爸爸,这是你吗?你比我还瘦呢!”我俯下身,照片里的我,清瘦,白衬衣,中分头。我心里“咯噔”一下,就是这个模样的我,多年前,与小阮相遇过,又分离。
她匆匆地来到我身边,又匆匆地离开,悄无声息,甚至没有人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曾走进我的生命里。
她是我的救世主,唤醒了我的斗志,让我在余生里,学会积极面对。而我却什么都不曾留给她,一边沉沦在欢爱里,一边又对她百般算计,惟恐她扰了我的生活。
此时的小阮,在日志里写着她的幸福,她贴上他们的合影,两张年轻的脸,洋溢着欢乐,多么和谐。想必她早已明白,我们交错的时光,仅仅出现在照片定格的刹那间。我和她不曾一起年轻,终是不能一起老去,她的青春时光,我不配拥有。
那日,我左手拥着妻,右肩靠着女儿,一家三口翻着老照片,讲述着一段段光阴里的旧事。定格在时光里的妻子,年轻,灿烂,一如小阮。
我不得不承认,我对小阮,不是爱。我无耻地盗用了她的青春,怀念着我的年少。而属于我的年少时光,早已在晨风中渐渐逝去,惟有与我共度小半生的妻,曾与我一起年轻过,将来也会同我一起老去。
我是灰姑娘,可我不稀罕仙女递上来的水晶鞋。
女友青莲,一个来自偏远农村的女孩子,上学、工作,一路走来,踏踏实实,没有任何跳板依靠,全凭了自己的朴实肯干,竟也坐到一家大公司财务副经理的位置。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先是被自己的上司欣赏,继而又被上司介绍给自己的儿子。
见面约会,他们的恋情,顺风顺水得让人嫉妒。
男友是典型的“富二代”,身上却无半点纨绔之气,婆家有别墅香车,二人也谈得来,对青莲来说,幸福已是触手可及。可一段时间的交往之后,青莲竟然选择了退缩,远离。
面对青莲的逃离,朋友们恨铁不成钢:你以为你是谁,没有水晶鞋,你就是一灰头土脸的灰姑娘。
我是灰姑娘,可我不稀罕仙女递上来的水晶鞋。听朋友们七嘴八舌把矛头全指向自己,青莲并不恼。青莲不嫁的理由很简单,她不想做那个穿上水晶鞋跳舞的灰姑娘。她是一棵来自乡野的树,喜欢自由自在地呼吸成长,而不是被养进一个豪华的温室里。那个家,真的很好。可在那份从一开始就充满了不对等的婚姻里,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把希望寄托,唯独她不能。那份婚姻,没有给她的自由个性留下任何空隙。嫁进去,她就得学会化妆、应酬,就必须接受那份于她完全陌生的贵妇人的生活,甚至要忍痛与过去告别。那样的豪华生活于来自乡间的她,无异于桎梏,她不喜欢,便拒绝。
凡事都讲求效益的今天,婚姻已不单纯地担负着男欢女爱的重任,它还可以是幸福的跳板。为了这个跳板,多少女孩子甚至可以毫不犹豫地避开爱情本身。青莲的选择,让人多少有些不能理解,细想,又不免为她的明智而欣慰。
灰姑娘穿上仙女的水晶鞋,城堡、王子、美满人生,一下子全在眼前。一则童话里的故事,流传了一代又一代,经久不衰,也不过是为不劳而获找一个美丽的借口。童话只能是童话,童话与现实常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现实里也有灰姑娘嫁王子的故事上演,却差不多皆以悲剧收场。漂亮聪明的平民姑娘戴安娜遇上了查尔斯,风风光光的王室生活背后却是苦不堪言的混乱与无助,最终也只能是香消玉殒徒留一声叹息。多少苦拼苦打从底层奋斗起来的女星一朝嫁入豪门以期一劳永逸,豪门里的幸福却那样迅急不可挽留。前一夜的恩爱,一转眼就变成双方对掐的伤。台湾女星贾静雯与前夫的夺子大战至今没有落下帷幕,那一捧伤心泪不知何时流到尽头。
我不是戴安娜,我比戴安娜明智。青莲就是青莲,她一点也不羡慕曾经笼罩在戴安娜头顶的光环。哪个灰姑娘,不曾做过水晶鞋的梦?平民姑娘戴安娜穿上了璀璨夺目的水晶鞋,却不幸把自己弄碎了。等待仙女出现,莫如自己努力去打造一双。
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然,爱情与婚姻,终究不是一回事。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只要彼此相爱就足够;婚姻却是两个大家族的结合,终要面对两大家族之间种种的较量对决。爱情可以不论出身,婚姻最好还是门当户对。灰姑娘嫁王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终究只是童话里的事。声言比戴安娜理智的女子,拒绝嫁入豪门,在很多人眼里可能冒着傻气,但她遵从自己的内心,坦坦荡荡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这份清醒与勇气,恰是时下很多女孩子缺少的。
“三叔有手机了!三叔有手机了!”人们互相传着,像有人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一样新奇。三叔名叫李成钢,排行老三,是个聋哑人,村里人个个都叫他三叔。一个聋哑人带什么手机?
原来村里人近几年都到外地打工,带回来的钱币垒成了一座座小楼。三叔一家却还是老样子,结婚时候的三间低矮砖房夹在中间显然有点落伍。孩子一天天长大了,花费越来越多,地里扒出来的不够用,急死了三婶。村上叫三叔申请残疾证,他跺脚拍拍自己的胸膛——我是个男人!于是春节里三婶对男人比划着手语“说”:“我也去打工吧。你在家管孩子和地里的活。”三叔把眼瞪得像牛眼连连摆手。
难怪三叔极力反对,一来家里的活多,孩子小,二来他心里不踏实,听说外面的世界很复杂,自己虽然跟老婆结婚多年了,凭自己的一手精湛的木工手艺活和妻子的勤快,小日子过得不错。可是近几年人们对家具的需求少了,都买成品,三叔失去了活计,家里的开支一时紧张起来。两个孩子大的是儿子准备读大学,小丫头也快小学毕业了。一家人虽然苦些却和和美美。妻子出去了,一个聋哑人还可以拴住老婆的心?妻子走出大山心就飞了。于是他想自己出去,把妻子留在家里,妻子怕他受人欺负死活不同意。三叔便想法阻拦,不是把老婆的行装藏起来,就是紧紧跟着老婆。
眼看着人们马上要走了,出去的事还没有落定,把三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月十五那天,三婶只好把村里的翠花嫂子叫来商量。
吃完元宵,夜里孩子们都进入了梦乡,月光从窗外照到了床前,给寒冷的元宵夜增添了几分暖意。
昏黄的灯光下三婶脉脉含情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半旧的银色手机,放在三叔手里叫他留在家里用。三叔惊讶起来,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和耳朵,三婶戳着男人的头“说”:“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就不开窍呢!”
夫妻俩约好联系的方法:手机调为振动,互报平安响三次;想你响两次……等他们把暗号都定下来已经过了子夜。屋里传出低压着的笑声飞出小屋,回荡在浓浓的月色里。
就这样三叔有了手机。村里谁都知道他这个聋哑人听不见说不得,连小学也没毕业,不会发收短信,带手机不就是个摆设吗?当村里人说多余的事都拿他来开玩笑:简直是三叔买手机!
有人说三叔的手机是样板机,不顶用;
有人说三叔的手机是邻村的小寡妇给的;
各种各样的猜测在村里传开,可是三叔依然白天带着它到地里干活,晚上睡觉前把它放在身边等待着振动……
知情的人说:三叔的手机只有一个号码,就是他老婆打工地方的公用电话;
知情人说三叔每晚都打电话;
知情人说三叔的手机话费为零…… 有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出身豪门、多才多艺,她家的门槛都快被媒婆踩断了,她仍不想出嫁,因为她始终都在盼望如意郎君的出现。有一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瞥见一名年轻男子,心中确知就是她苦苦等待的人,然而,场面杂沓拥挤,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靠近那人,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消失在人群中。之后,少女四处寻找此人,但这名年轻男子却像是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落寞的她,只有每日晨昏礼佛祈祷,希望再见那个男人。她的至诚,感动了佛心,于是现身遂其所愿。
她和他在天桥下的馄饨摊上坐了下来,要了两碗馄饨。还是十几年前同样的地方,同样的摊主,只是摊主已经从原先的壮年变成了老汉,“一碗辣椒多一些,一碗汤多一些。”她习惯性地对那摊主吩咐道。
十几年前,他们才结婚,每天下了班之后再赶去上夜校,然后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吃上一碗馄饨。在馄饨还没有上来之前,他总是用他那一双大手紧握住她那双小手,帮她取暖。此后的日子,他们相扶相携,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了过来。如今,他已是一家单位的老总,她在单位也身居要职。可是,生活在衣食无忧之后,他们的婚姻却走到了尽头。
分手之前,他让她提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欠意。她摇了摇头,表示什么都不要。经他一再坚持,她最后说:“我们就去吃一碗馄饨吧。”
他的一碗很快就下了肚,竟然吃得他满头大汗。抬头看看坐在对面的她,面前的馄饨还是满满的一碗,丝毫没动。
“这些年我对你关心不够。”她幽幽地说:“看你白头发都出来了,以后要多注意身体。”
“是我对不住你。”他鼻子有些酸酸的。以前,看她的皱纹,觉得她已失去了青春的魅力,不再靓丽可爱。而此刻,她的情形竟让他有些心疼。贫寒的时候没有让她过上好日子,如今过上好日子了,却又让她如此伤心,她如何还能年轻呢?他想到那些整天围在他身边转的年轻的女人,他和她们一起出入豪华酒店,高级娱乐场所,可是没有一个人会陪他来这样的小摊上吃上一碗馄饨。想到这些,他的心中不免有一些黯然。
她嘴张了张,还想说些什么,他用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同时将他的右手伸了过去,握住她的右手。她周身一颤。他感觉到了,不由得心也为之一顿,接口说道:“下个周末,我们仍然过来一起吃馄饨,好吗?”
她使劲地点了点头,泪水顺着她的眼角悄悄地流了下来……
作为伦敦地标、英国的国家象征,150多年来,大本钟用它那浑厚绵长的钟声见证着帝国的繁荣与兴衰。直径7米的钟盘,305公斤的钟摆,13.5吨重的重量,精确无误的报时,这个钟表建造史上排名世界第一的巨无霸,直至今日仍在向全世界发出它铿锵清晰的声音。
世纪变迁,人们却仍然热衷在晚上10点钟准时站在大本钟下,期待幸运的事情发生。这是关于大本钟的故事,它不仅与建造者弗雷德里克·登特紧密相联,也传承着大本钟背后的爱情力量——
痴迷美丽贵族小姐
1856年5月,伦敦的一处钟表制造厂房里,英国国内最顶级的钟表制造匠爱德华·登特家迎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英王工务大臣本杰明·霍尔爵士。刚刚落座,霍尔就迫不及待地掏出一张超级大钟的设计图纸:希望登特能及早完成一项特殊的历史使命。
原来,自1840年英国议会大厦重建以来,在大厦之上建造一个标志性的大钟成为这项提案的不二之选。原因无它,钟表的发明改写了人类的历史。而伦敦,有着世界上赫赫有名的格林尼治天文台,这座大钟将向全世界传递大英帝国格林尼治的时间。代表着新兴的大英帝国作为全球率先实现工业化的国家,正踌躇满志地放眼世界和未来。
登特拿起设计图纸,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份设计理念太超前了。钟盘直径达到7米,时针和分针的长度分别为2.75米和4.27米,共有四个钟面,如此巨大的钟表在登特的制造生涯中闻所未闻,更不要说组装纷繁复杂的内部齿轮结构。稍有不慎,差之毫厘则谬之千里。
这工程耗时费力,在钟表行业中,觊觎登特家族地位的其他制造商们哪个不是蠢蠢欲动。如果失败……登特犹豫不决。身边26岁的儿子弗雷德里克·登特却跃跃欲试地抢着叫道:“霍尔爵士,我们愿意试试。”登特叹了一口气,他对着霍尔鞠躬行礼,“登特家族愿为女王陛下效力。”
老登特太了解自己的儿子了。从小,他就跟随自己开始学习钟表制造。他的世界,也仿佛是由那些嘀嗒作响的机械构成。这样的百年机遇,他不会放过。
1856年8月,在议会大厦北角的建筑基地上,钟楼和大钟的建造几乎同时开工,登特父子俩吃睡都在工地上,霍尔也在工地上支起了帐篷。
这天,工地上来了一位衣着华丽的贵族少女,她好奇地在满地的齿轮钢筋中转悠。一转眼,她看到了不远处的霍尔爵士,兴奋地大叫“爸爸”,冲霍尔跑去。没想到,有着鲸鱼骨架的裙子却突然被什么给钩住了,她身不由己地倒下去——前端就是一条直直的钢筋!众人惊呼声中,千钧一发之际,一双有力的大手将她拖住。少女惊魂未定,霍尔已经奔到跟前,连声急问,“爱玛,怎么样?没伤着吧?”
原来,她是霍尔18岁的独女爱玛,正巧路过工地,便来见见许久没有回家的父亲,兴奋之余,差点出事。
众人围着爱玛,爱玛的眼睛却盯向那个救了她的小伙,他高个宽肩,满脸杂乱的络腮胡挡不住英挺的眉眼。血,沿着他裸露的胳臂流了下来……
爱玛向弗雷德里克跑了过去。情急之下,她将自己手上的真丝手绢给他紧紧地缠住了伤口,四目相接。冬日的阳光下,弗雷德里克看见了一个在人间游荡的精灵,那嘴角边轻轻扬起的笑涡,让他呆住了,爱玛示意他捂住伤口后,就转身离去。
霍尔将爱玛送出工地,他指责爱玛不该将贴身的饰品给低等工人裹伤,并禁止她再来工地。
此后她几乎天天来,每次来到工地,她都会在弗雷德里克身边转悠。时间一长,大伙都发现了异样:爱玛一见弗雷德里克就满脸绯红,而弗雷德里克呢,也是手忙脚乱,工人们开起了他们之间的玩笑,“德里克‘嫁’给爱玛,也可以封爵啦!”霍尔听到却暴跳如雷,有着强烈等级观念的他怎么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一面命令管家将爱玛锁在家里,一面呵斥老登特管好儿子,不要痴心妄想。
第一次尝到恋爱滋味的弗雷德里克半个月没见到爱玛,真是寝食难安。晚上收工后,他悄悄沿着泰晤士河走到爵士府外,风雪连天,他在那里徘徊了很久。
不知多久,阳台上突然出现了爱玛的身影,他们隔空相望,弗雷德里克想出个主意,他在丝绢手帕里放入一枚便士,系好后甩入院墙内。爱玛下楼去捡拾,良久不见人影。雪花已经积满双肩,弗雷德里克这才顶着风雪离去。
第二天,弗雷德里克就发起了高烧,老登特年纪大了,核心手工技术全由弗雷德里克掌握,整个工程不得不停了下来,他一病就是大半个月,霍尔急得跳脚,他们的工期和钟楼的进度是一致的,这样才能保证在钟楼完工时,将四面大钟安放在高95米的楼顶。
弗雷德里克病得迷迷糊糊,却隐约听见工地上响起了爱玛的声音。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他翻身下床就往外跑,迎面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这人竟然是爱玛。俩人紧紧相拥。
私奔与名誉的选择
弗雷德里克的病不治而愈。有爱玛在身边,弗雷德里克亲手锻造的齿轮前所未有的精致平滑。鉴于此,霍尔对他们的亲密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像以往那样强硬干涉。
了解了钟表制造过程,爱玛才明白他为什么要送一枚便士给她。钟摆的走动利用的是杠杆原理,启动它的机关便是压制在钟摆上方的小摆锤。为将重量精确到微克,钟表匠们常常用便士代替摆锤,以让时间准确无误。
爱玛收到的这枚便士,是弗雷德里克常年摩挲的,在硬币的左下角,还被他精心镌刻了一个小小的字母E,那是爱玛名字的首字母。爱玛爱不释手,她将自己的丝质手绢抽出丝来编织成一条小手链,将那枚便士紧紧包裹,然后缠在手腕上,她不敢戴在胸前,怕父亲看见。
冬去春来,1858年4月,大钟的制作进入了最重要的安装期,议会大厦北部的钟楼已基本建成,无数的零配件源源不断地被运送上90米高的塔楼顶,由老登特和弗雷德里克在狭小的空间里组装。
父子俩不眠不休,挥汗如雨,整整大半年封闭式工作,大钟的雏形已初具规模:13.5吨的钟座已经安装到位,钟座底上刻制的拉丁文题词,“上帝啊,请保佑我们的女王维多利亚一世的安好”也已由工匠细心雕好,只剩下最后的钟摆安装和齿轮组合。而这些事,由老登特来监制就行了。
成功在望,兴奋的弗雷德里克向霍尔请假,他已大半年没见到心爱的爱玛了,他想与她分享成功的喜悦。没想到霍尔却冷冷地说:“小子,你真的认为你配得上爱玛吗?如果不是你父亲求情,不是因为你是唯一能制造大钟的人,爱玛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样粗鄙的场合。你不要痴心妄想,她很快就要嫁给公爵了!”
月光下,他笑,走过来抱着我。无数次“巧合”之后,我和他第一次面对面安静地相对着,隔着他滚圆的肚腩。我伸出双手,环住他的脖子。
“这首歌叫什么来着?”他问。
“《Close to me》。”
你应该去买双色球
全场灯光瞬间亮起时,我的右手正握着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着两盒安全套和一支润滑油。Lulu姐刚从小包包里抽出的100块钱又急急收回,我的左手白伸着出去。
“全部停住!男左女右站好!现在警察检查!”音乐停止,刺耳的声音从喇叭里传来。
“喂喂……我、我只是来送货的,不关我事!我还是先走了。”说罢我抬脚就要走。
“站住!送什么货?!一个个给我站好,有啥意见的,押回分局录口供时再说!”刺耳的声音再次响起,一个胖子警察举着喇叭站在我面前,一脸正气地对着我吼。
买菜得排队,交费得排队,录口供也得排队。轮到我在胖子面前坐下时,时钟已经指向了凌晨1点。我已经观察面前这个胖子一个晚上了,他既要扯着脖子喊话,又要不停地给人录口供,应该是一个跑龙套的角色,顶多是一个有一点点身份的跑龙套。只见他胖胖的额头不断冒汗,嘴巴很小,两只眼睛更小,几乎埋在脸上的肉堆里了。
兴许是连续工作得太累,给我做笔录那个胖子警察没给我好脸色:“坐下!名字、年龄、身份证号码?在这场子上班多久了?”
“什么上班多久了?我说过好多遍,我不是那里的员工!我是刚好送货来的!”他的态度让我有点气急败坏。
“送什么货?”
“这个!”我掏出一张名片扔到胖子面前。
“春色撩人性用品店?!”终于见胖子警察的脸宽容下来。看得出他很想笑,但又努力克制住。
“Lulu姐,90块钱,两盒安全套和一支润滑油,你还没付钱呢。麻烦你给警察叔叔说清楚。”我转过脸期待地看着Lulu,等待她说出真相。期间我还很不屑地扫了那胖子一眼。
谁料那个Lulu全然没了在场子里的花枝乱颤,此刻像个蔫掉的茄子。她瞟了一眼桌上已被收缴为“证物”的安全套和润滑油,又看了我一眼,低声嗫喏出一句:“警官,我不认识她。”
这件事的最后,是性用品店的老板——我那个没好关照的表哥赶到,加上场子管理方的证言,才证实我确实是个彻头彻尾的倒霉鬼,代替表哥送货的我不仅没有收到钱,还被警察扫黄一起扫回公安局了。
误会全消,气氛顿时略有不同。那胖子警察仿佛很不专业,他抑制不住嘻嘻笑,嘟囔了一句,“对不起冯小姐,单凭打扮,我没能把你和别人区别出来……”
我恶狠狠地盯着那胖子,一字一顿地挤出一句:“如果我说我今晚真的是刚从游泳馆出来就去‘春色撩’人的,有没有人信?”
那胖子喝的一口水几乎喷出来:“你应该去买双色球。”
有个警种叫做跑龙套吗
一个星期后的晚上,我和几个朋友从餐馆里出来。驶至建设三路的时候,遇上交警查酒驾。
警察示意开车的朋友熄火下车,拿着一个酒精测试仪给他吹。我坐在副驾驶位上,越过玻璃探出头好奇地四处张望。
冤家路窄。灯光下,我见了谁?那个胖子。还是穿着那身横竖不顺眼的蓝色警服,露出一个滚圆的肚腩,一本正经地站在车旁。
我忍不住出声:“警察叔叔是你呀?有个警种叫做跑龙套吗?扫黄见你,查酒驾也见你?”
胖子可能有点近视。他探下身,透过车窗,端详了那么几秒,终于认出了依旧怀恨在心的我。他礼貌地笑笑,称呼我为“冯小姐”。他很快站直身子,目光转回司机身上,还是保持一脸的严肃。
不知为何,我顿觉无趣。
我们的车子驶走时,我忍不住回头多瞥了一眼。
那么荣幸的是我吗
又过了几天,大学同学小可约我到她家吃饭。一下班,我就兴冲冲地过去了。
今晚小可的家有点热闹,有她和她老公的同事,有她的堂姐,有楼下的邻居。还没开餐,一群女人就吱吱喳喳围着聊天。
虽然不全都认识,但应付这样的场面我最拿手。我像在说一个笑话,绘声绘色地跟一众女人描述我那次倒霉的被扫黄的经历,大家听得哈哈狂笑。也许每个故事都需要一个男主角才更圆满,我向大伙讲述的时候,有点不自觉地把这个重任赋予给了那个穿着警服的胖子。我说,“那个一看就知道是好吃懒做像怀孕了四个月的胖子……”
“那个好吃懒做像怀孕了四个月的胖子,那么荣幸的是我吗?”似曾相识的声音从我的背后传来。
我保持着嚣张的笑容转过头,见到一个穿着黑色T恤和牛仔裤的胖男人站在我身后,笑眯眯地看着我,露出两只尖尖的虎牙。
我笑不出来了。呆了一会,我心虚地小声回答:“我能那么荣幸地说不是吗……”
小可的老公也跟着从厨房里走出来,指着那胖子爽朗地介绍,“这位是我的同事,曹景明。”
开饭了,胖子就坐在我的旁边。我尴尴尬尬地扒饭。
顶趾鞋
10点整。今晚我又相亲回来,这是本月的第三次,本年度的第十二次。妈妈催,闺蜜催,七大姑八大姨也在使劲催——但我也不明白为何每次都变成“吹”。
经过楼下的便利店,我习惯地朝里面看了看,突然就来了精神。
“曹景明,第七次!你总是黑漆漆地跑来我家楼下的便利店买东西,很容易让人怀疑,你是不是暗恋我。”我伸出手,用力地拍着一个胖男人的肩膀。
“你想得美!都说了,葡萄只有这里才有……冯程,女孩子家说话不要总是那么毒。”曹景明带着尴尬的笑容,嘴角边露出他尖尖的小虎牙。这样的笑容,早已没了昔日的讨人厌,甚至,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讨人喜欢。
“那好,你继续。我走了,省得让你给顶心柱顶住。”我说。
“你还不至于是顶心柱,最多是顶趾鞋……”
我忽然笑。他也看着我笑。
不知他傻笑什么。
“不贤妻才叫顶趾鞋,笨蛋。”我心里说。
Close to me
我的第十六次相亲,有点澎湃。那个戴着眼镜高高瘦瘦温文尔雅带着好闻的古龙水味道的相亲对象,在饭局后,坚持要和我去绿道走走。在那段没人的亲水平台上,他忽地抱住我,在我的额头和脸蛋密密地吻下去,带着急促的呼吸声,手也开始不老实。我有点懵了,一股厌恶的情绪瞬间涌上心头。我用力推开他,“朱先生,请自重,咱们才第一次见面。”
他嬉皮笑脸地又凑过来,“重要吗?多少人第一次见面就能去酒店了?你不是装清高吧?”
我一下子反应过来,骂了一句神经病,抬腿就走。
他很快变脸,冲上来扯住我的胳膊,说,“这就想走?!”
我甩开他的手,不甘示弱,“你想干嘛!”
推推搡搡中,那家伙突然扬手给了我一巴掌。我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黑影冲在我面前,然后“啪啪”两声脆响,我看到那家伙挨了狠狠的两巴掌,眼镜都歪掉了。
那家伙也许看出了眼前这人来势汹汹。他捂着脸,快步退后,骂骂咧咧地走了,走出六七米,他的声音还传来:“这种货色,你要拿去就拿去吧……你这婆娘,就配这种愣头愣脑的胖子……”
这种人,非要讨个尾彩。我朝他大声说,“那我考虑一下吧,人渣!”
眼前这人,虽然他的外表距离救美英雄的光辉形象似乎总有那么一点点距离,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一刻,曹景明确实挺有型。
“你怎么会在这里?”
“呃,如果我说我是路过的,你信不信……”没待我回答,他立刻转移话题,“谁介绍这种垃圾你认识?”
“婚介公司呀。”
“哪一间?我绝对不去那间报名。”
湖风清凉。“好舒服,”我说,“这时候若有点音乐就妙了。”
曹景明掏出他的手机,翻弄两下,传出一段熟悉的旋律——《猪八戒背媳妇》。
两个人笑岔了。笑完以后,我说:“煞风景。让你听听什么才叫音乐。”我拿出我的手机,很快,周围响起音乐。
我看着他。他同样用他的小眼睛眯眯的看着我。
良久,我说话了,“不如我们跳只舞?”
月光下,他笑,走过来抱着我。无数次“巧合”之后,我和他第一次面对面安静地相对着,隔着他滚圆的肚腩。我伸出双手,环住他的脖子。
“这首歌叫什么来着?”他问。
“《Close to me》。”
要有对手才成戏
半年后,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和曹景明肩并肩靠在床上。
他认真地看着一本叫做《人间最奇异的88次巧合》的书:“你说,世间真的那么多的巧合?”
我漫不经心地翻着八卦杂志,回答,“世上哪来那么多巧合。不过,便利店和绿道,我就知道是你……那是二百五的小把戏……可我要当时就拆穿你,我就真是二百五了。”
曹景明忽然把他的胖脸凑到我跟前,摸着我的脸,神秘兮兮地说:“如果我说,咱们的第三次见面,就是在小可家的那次,也是我故意安排的,你信不信?”
我呆了一秒,然后把手搭在他的肥肚腩上,以同样的表情看着他,“如果我说,咱们的第二次见面,就是查酒驾那次,也是我精心设计的,那你信不信?”
“嗯嗯?”
“嗯嗯!”
我和他对望,带着心领神会坏得透顶的笑容。
倘若你有幸遇到了一个可以默契地跟你连戏的对手,今生把这场戏做满又何妨?
一、江浙来的小木匠
巴黎的冬天是冷的,而且有雨,黑色雨衣上粗宽的带子把女人的腰束得更加纤梗,纤梗得像风中●●的苇杆。舒语第一次飞到巴黎的时候,面对的也是这样一场雨。那时,她以为,她会很快把那一场邂逅,那个江浙来的男孩,以及和他有关的种种情怀就此忘怀。
舒语是个相当优秀的北京女孩,她出生在一个“法语家庭”。祖父当年是留法的硕士,母亲则是外事●一名法语翻译。舒语从小受到的就是双语教育。几乎从上幼儿园开始,她就有了志愿:长大要出国——去法国读学位,做最出色的。踏入大学校园后,尽管环境相对宽松,身边又有不少优秀的男孩,舒语的精力依旧全部放在自己的建筑设计专业和法语水平上。她几乎固执的认为,自己的人生将从踏上巴黎的一刻才真正开始,而所有的事业风华、浪漫情怀也将从那一刻展开。
变化发生在90年,那是她上大三的时候,家里一直珍藏的爷爷传下来的红木家俱有些残破了,需要找人修理。这些事务性的家事从来都是父母操心的,舒语一向不理。但那天修家俱的师傅来时,偏她只是一个人在家。舒语正在看法文小说。打开门时,她都有些愣了:根本没有想到来的居然会是这么年轻、这么秀气的一个男孩。那男孩一头蓬蓬松松的短发,个儿不高,也就1米69,穿了双平底黑布便鞋,但那副眉眼,那份气色,那种宁静,让舒语这么心高气傲的女子都恍恍然心里似有什么东西沉了下来。然后才注意到他挎的那个工具包,那小傅是光来看一看,估一下工,好谈价钱。
他把椅子、书橱、盆景架一样样看下去,伸手抚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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