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踩死一只蚂蚁和杀死一只野猫从伦理上来讲到底有多大的区别?
首先这两个动物都是独立的生命个体,杀死的过程都是不带虐待成分,只是单纯的致死,两者都是无主的。那为什么针对这两个独立的事件,绝大多数人都会对后者产生极大的厌恶呢?难道是因为猫和人相处的机会更多,智力更高,和昆虫相比身体结构更像人类吗?每个生命的价值在这个命题中是否不同呢?我很厌恶猫,我很想杀死一只,但是因为社会压力一直没有实施,我只想问问,既然绝大部分人都曾经毫不留情的踩死一只甚至一群蚂蚁,为了自己的快感,为什么我不能为了宣泄自己的厌恶杀死一只猫呢?为什么我要受到谴责呢?这么多答案,我最喜欢和感谢鸵鸟墨水先生的,感觉说到了我心坎里。鉴于很多人在评论里和私信里都质问我为什么会这么讨厌猫这种可爱的生物,我给各位看官讲个故事。大约在23年前,有个小男孩上小学二年级了,因为父母工作原因,他基本和爷爷奶奶住在单位派发的单元楼里。小男孩住在一个二线城市,城市化进程在二十多年前看来还比较缓慢,二环路外就基本是油菜地,有很多野生动物,其中就包括野猫。因为单位附近有很多货车出入,偶尔有小猫小狗被压死,于是,单位里有名的“退休老好人”就建了一个猫舍。不巧的是,这个猫舍就在离小男孩奶奶窗户底下不到10米远的地方,南方天气热,野猫夜夜叫春,亦或是惨叫,让小男孩和他奶奶都休息不好。他奶奶本身一身是病,再加上因为睡眠不足导致的神经衰弱,家里闹出了许多不愉快的事情。小男孩本来半夜被吵醒就很烦,再加上家里闹出的一出出不愉快,决定去把猫舍捣了,不只是为了高尚的原因,也为图个乐子。他知道导致家里的种种不愉快野猫不是主因,但是野猫的惨叫导致奶奶休息不好绝对加剧了奶奶病情的恶化,于是拿了个烧火棍带着小伙伴把猫舍捣了。这本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可惜不知怎么被“退休老好人”知道了,“退休老好人”干的都是好事,要是跟他做对,那骨子里面一定是坏东西,这种人我相信有社会经验的人都见过或者听说过,我也不想做多描述。在“老好人”的推波助澜下,很快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添油加醋的版本,虽然小男孩的单位没有修小学,但是绝大部分家长都把孩子送到一个学校念书,于是乎在学校也传开了。老师和同学们评价小男孩的语气,很多甚至跟评论里一些尖酸刻薄的话基本一字不差。“猫这么可爱的动物,你让它们失去了家,真是没有人性”“猫妈妈和它的孩子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家了”等等。小男孩于是很讨厌猫,但是又没有能力去在猫身上发泄,于是他记住了这份恨意,一直保留到今天。ps:竟然有人告诉我因为猫的颜值高猫会卖萌所以比蚂蚁更有意义活着,这加强了我对这种谄媚的生物的厌恶。pss:很多回答以人为坐标系回答我,我觉得很可笑,和人更相近所以更有活下去的意义。那如果以白人,日尔曼人为坐标系,黑人、犹太人都是劣等民族所以应该相比他们更应该遭到厌恶甚至抹除?对于某种生物而言,决定他们生命重量的天平,竟然是跟一个完全不同的生物的相似程度,并且以此为高点自上而下批判我自己对动物生命重要程度的定义,是不是,有点,可笑呢?psss:有很多人私信问我为什么会憎恨那么可爱的猫,我真是个禽兽。首先最表层的原因就是我很讨厌猫谄媚的样子而且对猫毛过敏,还有很多更深层次不好的回忆不方便在知乎上分享,总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有回答说极少数的人会为了取乐杀死蚂蚁,请问你们小时候没有用拍子打下过蝴蝶就是为了好玩?没用弹弓打过鸟为了取乐?没抓过各式各样的昆虫做过各种以死亡为最终刺激的实验?没有因为心情不好故意踩死过蚂蚁蜘蛛蚯蚓?知乎上的圣人圣母真是多,为何不携手高唱一曲圣歌呢,比昧著良心回复我这个变态高尚多了吧?pssss:为什么绝大多数评论都看不到我写在第一行的话语,过程中不带虐杀成分,杀死一只猫就一定要虐杀吗?以一个正常成年人的力气,用合适工具杀死一只猫不会超过3秒。举个例子,按住猫的颈部控制住它,用羊角锤直击头部,致死过程快速高效。和蚂蚁一样猫经历的死亡和蚂蚁经历的死亡都是转瞬即逝的,都不会受到长久持续的痛苦。少数答案给了不少启发,但是我觉得排名第一位的解读有部分逻辑让我吃惊。我杀猫的想法可以类比为强奸或者谋杀,谋杀和强奸已经被无数法理案例证明了是为世人所不容,是反人类的,在几乎所有的国家地区都适用。而我的论点是,我告诉我一个朋友我今天踩死了一只蚂蚁,绝大部分人会不以为然,我告诉他我今天打死了一只猫,他会很惊讶,这种反差是为什么导致的?为什么对不是人类的生命,我们对他们的生命重量的估值能区别如此之大。你可以鄙视我唾弃我杀猫的想法,但请你告诉我为什么你不会同样唾弃鄙视有踩死一只蚂蚁想法的人,甚至绝大多数人已经踩死过了。最后,蚂蚁死了也会流出体液和内脏,看不清楚就等于不存在?最后,请别自上而下的批判我,在迹不在心,在心自古无完人,圣母们不比我高尚甚至一点。
越接近人类体貌的动物,越容易引发人类的共情心理。所以在没事儿杀着玩儿的前提下,杀鸟比杀蛇虫让人感到残忍,杀哺乳动物比杀鸟让人感到残忍,杀人比杀动物让人感到残忍。
猫对比蚂蚁,体貌都更接近人。所以正常人都会觉得杀猫比杀蚂蚁残忍。一个不管杀什么都觉得差不多的人,共情的能力会比较低,就会让旁人觉得此人生性残忍(心理不健全),从而感到畏惧和愤怒,进而发起谴责。
所以这不单纯是道德伦理的问题,是人类心理范畴的问题。
-------更新,以下是私货------
即便从伦理的角度上,我个人还是认为,在杀着好玩儿的前提下,杀猫比杀蚂蚁更严重。
无论是伦理,还是共情,他们产生的原因及用处,都是服务人类社会的,维持人类社会的秩序,让社会少些不安分因素。
那么对于极大能够引起人类共情的动物,可以杀着玩不内疚,是不是比对杀几乎无法引起共情的动物却对能极大产生共情的动物能感同身受的人,对社会、对旁人更具有威胁力呢?
当然,这只是私货,不一定正确。题主不必为此感到委屈、愤怒或不公。
毕竟题主并不是无故杀着玩,以此取乐,而是猫曾经并且一直会给题主带来威胁和困扰,你想杀猫是因为受到了威胁,感到恐惧,是为了复仇(或自保),并不是什么好玩。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心态算是比较理解的。只是要是真的付诸行动的话,我就算嘴里不说,内心也会不由自主的觉得题主的行为很可怕。没办法,我只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能控制自己的内心啊。就像题主能控制自己不杀猫,但控制不住对猫的厌恶啊。
我还是希望题主忍住不要杀猫。虽然杀猫不犯法,但做人你不可能对自己的要求仅仅是不犯法吧,法律只是底线而已,触及底线就会受到严重的惩罚。触及道德或伦理,虽然后果不严重,但让别人感到不适,从而对你指指点点,这感觉也不好吧。
P.S.
如果跳出人类、伦理的圈子,上升到天道的角度,我认为杀猫和杀蚂蚁是没有区别的,甚至和杀人都没有区别。都是不好的。
有这么一个故事,记录在《孟子》当中。齐宣王用一只羊换下了祭祀用的牛,他说别人都觉得他小气,孟子说:“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你会觉得孟子伪善么?一只不在眼前的羊的生命就不如在眼前的牛的生命么?牛羊有区别么?牛羊本质上没有区别,但人心有区别,就是恻隐之心的发动程度不同。
具体到蚂蚁和猫,你踩死蚂蚁的时候蚂蚁会哀嚎么?会流露出非常痛苦的神色么?会流血么?不会,所以你踩死一只蚂蚁的心理负担并没有那么大。但是猫会,它是哺乳动物,它甚至有着大大的眼睛和圆圆的脑袋,长得很像人类幼年时期的样子。一般人看到这样的动物在自己面前辗转哀嚎,流血死亡,都会引发非常强烈的同情心,并且对造成这种伤害的人表示厌恶。这就是人之常情。孟子说四端,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没有恻隐之心的人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的,通俗一点,或者恶意一点,我们叫他们”禽兽“。
当然,总体来说,恶意地踩死一只蚂蚁(区别无意或者随意和恶意,恶意是只以杀死或者折磨动物取乐或者派遣无聊,看到一只蚂蚁爬在自己的书本上,随手按死,没有从中获得快感,不叫恶意)也是非常不对的。但是从人类的同理心来说,这种错误要远远轻于虐杀一只于你基本无害的野猫。道德,永远在运用于人类社会的时候才有效,所以很多人讲宠物的生育自由等等是可笑的。但是并不代表我们能随意杀死动物而不受道德的谴责。因为虐杀动物,特别是喜欢虐杀与人类相似的哺乳动物的人,通常具有人格方面的障碍或者心理疾病,他对于其他人来说也是危险的。识别并避免这种危险,是人的本能。所以,看到你虐杀猫,其他人就会排斥你,因为在他们眼里,你已经是一个可能对人做出伤害行为的人了,不值得被信任。就是这么简单。
看到答主补充,说在迹不在心,这是对的,但也是不对的。对的方面是,当一个人没有因为心中的恶意做出恶事的时候,他并不是恶人。不对的方面是,其实很多问题是看发心的,同样是故意杀人,发心不同,有人判死刑立即执行,有人判三缓三,难道他们杀的人的生命是不等价的么?不是,是因为他们的主观方面不同,也就是发心不同。再具体一点,如果你的恶意只在你心里,或者日记里,或者作为其他隐私存在(比如咨询心理医生的时候说出来),没有人有资格指责。但是如果公诸于众,并且是以一种理直气壮的态度,那就会引起人们的反感和警惕。万恶淫为首,在迹不在心,在心古今少完人。这是对的。但是如果有人整天对公众说,我想强奸谁谁谁,虽然他没真的付诸行动,你觉得公众会怎么看他?这与是否圣母无关,当有人想要以一种挑衅的姿态面对公共道德的时候,被反击是自然之事。(当然,我完全不赞同以恶制恶)把恶意说出来,就已经是迹了,藏在心里,才叫心。建议题主看一下后现代的东西,语言,特别是公共场合的语言,就是权力,是非常有力量的东西,绝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是社会公共领域的事,是有关道德有关政治的事。
我不评价你,我只讨论原理。
为什么不支持你杀猫:
见你杀猫,众人不忍,所谓不忍,即是同情。
同情生于共情,共情的发生条件是“能够代入”,与我们生理结构、行为模式越相近的,我们的代入感越强,就越不愿意让人取它性命。(有人代入感强到离谱,于是成了极端素食主义者,袭击养牛场工人……)
但也有人十分讨厌猫,却也不愿意见你杀猫。
这是因为,即便他不喜欢猫,也懂得猫这种生物与人类关系很近(相比蚂蚁来说),你能平白无故、毫不动容地杀掉一只猫,你掉过头来攻击人的可能性也很大(相比其他人来说,因为这通常是心怀不满的,有特殊经历的,至少算得上是有伤人动机)。
无故杀猫在伦理上能否说通(和杀蚂蚁的区别):
蚂蚁是大自然中的一分子,猫和人都是如此。
大自然是个抽象的概念,它没有人格,更不会判断价值,所以我们在讨论某种动物有没有价值的时候,都是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站在人类的立场去讨论——鼓励杀害某种生物,是否会令其灭绝并引发蝴蝶效应,影响破坏了我们的生活环境?
宏观来说,杀猫踩蚂蚁应该是不至于导致灭绝的,所以也不会破坏生活环境,因此杀戮者所受的道德批判要比鲨鱼杀手小。
但是微观来说,我们的见识都是有限的,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短视,鲨鱼距离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比猫更远,因此我们的代入感不是特别强,你说你没事就爱捕捞鲨鱼可能大多数人只会撇撇嘴。但是猫却是随处可见的,比起蚂蚁,是与人更亲近的,它给许多老来没伴、孤单寂寞的人带来了心灵上的安慰,算是功臣,你伤害猫这种动物就是“害别人心头所爱,杀人类功臣”,没错,他们保护他们爱的事物是出于自私,但自私一定是可耻的吗?不尽然。如无必要,尽量不去惹得别人反感,这既是道德,也是生存智慧,这点能达成共识吧?因此无故杀猫,绝对不能说是好事(按照现行法,我没资格说你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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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聊几句没用的吧
看了看原题,我觉得你读了很多书,明白许多道理,遣词造句都很讲究。
但你似乎陷入了一种“解构一切”的怪圈中,如果不停地提问为什么,一定会有得不到答案的时候,那不能证明你是对的,换句话说,什么才是对的?立场不同,答案也不同。
你有你的立场,我尊重你的立场,如果你觉得杀死一只猫会让你心里好过,会让曾经的阴霾尽数散去,作为自私的人类,我愿意看着自己的同胞拥抱阳光,哪怕代价是别的生物的生命,但就连你也知道,那是不会奏效的(对不对不需要和我说,放在心里就好了)。
其实我也不快乐,也背负了好多东西,也曾经在某些时刻冒出过怪想法,见惯了人情冷漠(出车祸,自己从车里爬出来的,看着一堆围观群众带着看热闹的笑),总想着一览众山小,然后狠狠地踩踏那些自以为圣母的人,撕下他们伪善的面具,扇上几记响亮的耳光,这说出来也不好听吧?但我会拿自己的理智战胜脑子里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什么叫人定胜天?老子的命运由老子自己做主,思想也是一样的!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吗?你认可自己的本质是一个无故杀猫的人吗?那些怪思想不该是你的,是那些倒霉催的遭遇塞给你的。
他们在骂你,认为你在挑事,可我认为你是在求援,向我求援,在拒绝冷漠这件事上,我通过帮助你,获取了胜利,我已经扇了那些曾经对我见死不救的人的耳光。
这是个冬天,但我衷心地希望这个答案能带给你温暖,生活得更美好。
题主看我!
第一点
“为什么我不能为了宣泄自己的厌恶杀死一只猫呢?为什么我要受到谴责呢?”
因为大家会害怕啊!如果我的室友是一个喜欢没事虐猫杀猫的人,我和他住一起肯定怕的要死,怕哪一天他不开心了也想要弄死我来开心开心。放大一些说,这样的人,大部分缺乏同理心,没办法感受其他人或者生命的痛苦,又或者说,这样的人多少会比正常人更自私自利一些,所以大家自然会对虐猫杀猫的人敬而远之。
简单的说,就算你没杀,可你说你想杀,大家也会怕你,离你远一些,甚至谴责你,因为你的想法,已经展示出了一些上面提到的人们不喜欢和害怕的元素。就好像你邻居每天在自己后院练习弓箭设计,他家的靶子上贴着你的照片,还经常对你不怀好意的微笑,论迹不论心,可是你还是见了他就湿裤子,对其退避三舍,可以理解吧?
你有表达自己想要杀猫的自由,别人也有对你敬而远之的自由,对不对?
当然你也可以说,你只是不喜欢猫,想弄死猫,但是你依然是一个富有爱心扶老奶奶过马路认真值日做好眼保健操的好同学,想要弄死猫不能说明这个人就是自私自利甚至变态。你说的都对,可是事实是,这个社会,大家没有心情去具体了解每一个人,大家不会盯着你看你扶老奶奶过马路时候有没有偷拿老奶奶钱包,值日有没有在包干区死角随地大小便,眼保健操有没有全程睁眼,因为大家没时间,也不在乎,因为这样成本太高。在发现你的企图之后,大家只会给你贴上一个变态的标签,然后谴责你,原因为也很简单,虐猫者10个里面如果有9个是变态,你却要像大家证明自己是那唯一的一个,大家会听么? 社会错了么?社会只是懒罢了。
第二点
“杀蚂蚁和杀猫的到底有什么区别?”
哲学上说,生命价值的衡量,是一个一直在讨论的问题,在此我们不坐深刻讨论。
但是从对旁观者角度来说,区别可就大了。
引用 @鲸落
同学的观点:
“如果是猫,整个过程都是具体生动的,但由于蚂蚁体积太小,看不到这个过程,所以杀死猫的人肯定比杀死蚂蚁的人更可怕。”
以及 @随姓
同学的评论:
“杀昆虫得不到杀戮的刺激,杀猫狗类有类似杀人的乐趣…………所以拍死一只苍蝇和踩死一只猫带来的刺激点可大大不同…”
我们可以大略的退出,杀猫取乐比杀蚂蚁更缺乏同理心更自私更变态。你可以说这个逻辑上不充分不严谨,但是我想说的是,有反例,但是八九不离十。对老百姓来说,一个理论能凑合用就成,毕竟严谨太难了,没时间。
实际上,如果我知道我的某个朋友没事喜欢捏死蚂蚁取乐,我也会对其人多加防备三分。
第三点
“有回答说极少数的人会为了取乐杀死蚂蚁,请问你们小时候没有用拍子打下过蝴蝶就是为了好玩?没用弹弓打过鸟为了取乐?没抓过各式各样的昆虫做过各种以死亡为最终刺激的实验?”
小时候我身边有两种小伙伴,一种很喜欢杀戮,把蝴蝶翅膀拨了丢地上看蝴蝶挣扎,之后踩死;去河里捉小蝌蚪之后放在报纸上全部烧死;捉住蚂蚱之后放入塑料袋隔着袋子一只一只捏爆。整个过程中他们脸上都挂着癫狂的笑容。还有一种小朋友,捉虫子都捉不到,因为怕捏重了伤到小虫子;走路看到地上有蚂蚁会避开它们落脚;看到其他小朋友虐动物就会远远的跑开。
也有很多人,在成长中意识到了生命的可贵,不在虐杀小动物。
所以,不是每个人都像题主这样,喜欢以虐待其他生命为乐的。同理心的强弱,在不同的小朋友身上表现出非常巨大的差异性。
总结:
1.同理心是现代文明,福利社会,合作社会的基石,很多人通过同理心展开合作劳动,而虐猫行为会向世人展暗示虐猫者严重缺乏同理心,因为难以合作,自私自利,由此敬而远之。推导过程不严谨,但误差也并不大。
2.你当然有杀猫的权利,别人也有鄙视你远离你的权利,毕竟都没有违法对吧。
3.年轻人你有这样的想法很危险呐,不过我也知道你没办法,生来缺少同理心,就和天生是色盲一样,没办法体会到就是体会不到,不过如果做了被发现,就要承担现在社会对你的谴责哦。究竟是爽一把呢还是老老实实的,题主你自己把握吧,且行且珍惜哦。
别强行政治正确了。
虽然你们讲生命平等,但是在大部分人眼中,不同生命的估值是完全不相等的。
蛇虫鼠蚁的估值就是低,死了白死;猫猫狗狗的估值就是高,死了心疼。
牛马羊猪按照不同的用途被贴上不同的价值标签,向人类提供劳力或者自己的血肉。
中东的难民就是一个数字,昨天死了多少今天又死了多少,触动不了太多人的内心。
幼时那个给过你一块糖的阿姨去世了,好伤心。
不过比不上你一手养大的猫狗的离开。
旁系的血亲比不上直系的。
一年见不了几次的比不上朝夕相处的。
这就是人性啊,有什么好反驳的。远近亲疏各不同而已。
待蝼蚁如是,待同类如是。
为什么杀一只蚂蚁感觉无足轻重,杀一只猫就激起民愤?
因为猫距离你的生活要比一只蚂蚁近得多。
死无辜患者和李彦宏开心,百度选后者,现成的例子都不用我花心思找。
杀一只蚂蚁和杀一只猫,伦理上有什么区别?
没什么区别,都是一条生命。
但是你给这两种生命定的价值不同,这才是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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