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一多情女子与邻居偷情,被公公撞破,最终酿伦理纠纷

栏目:游戏资讯  时间: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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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记·项羽本纪》有云:“先发制人,后则为人所制”,但并不是所有事都能“先下手为强”,比如打官司,讲究的是合乎法律,如果不合法理,就算恶人先告状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安徽六安就发生一桩荒唐的离婚纠纷案,多情女子与邻居偷情,被公公撞破后,丈夫欲与其。没想到该女子竟然谎称自己遭受家暴,先将丈夫告上法庭。

  家住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的王虎感觉非常郁闷,自己长期在外务工,很少回家。不久前父亲告诉自己,妻子张兰竟然将邻居带回家过夜。得知这一消息后,王虎立刻赶回家,还没等他指责妻子,却被妻子以为由告上法庭。

  王虎和是经人介绍走到一起的夫妻,婚前两人并没有多少感情,婚后为了养家糊口,王虎便外出务工。张兰不愿意出去打工,王虎让她在家好好务农,顺便照顾父母。时间一久,张兰动了歪心思,长期得不到滋润的她和邻居刘强发生了暧昧。

  两人本就是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刘强又对张兰有好感,平时做农活主动伸出援手,很快就俘获了张兰的芳心。趁着丈夫不在家,张兰和刘强经常在一起鬼混,从田埂上到院子里,甚至有的时候,她还公然将刘强带回家过夜。

  直到2014年初,王虎回家过完春节后前往外地打工,张兰耐不住寂寞便和刘强在家中。这天晚上王虎的父亲有事找张兰,走到窗外时却听到了一对男女的声音。他越听越生气,直接推开门指责张兰对自己儿子不忠。

  张兰眼看自己的丑事被撞破,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和刘强一起把公公赶出家门。年老体衰的王大爷哪里是两人的对手,很快就被撵出门,而张兰和刘强则继续沉浸在二人世界里,对屋外叫骂的王大爷不理不睬。

  眼看儿媳出轨却无能为力,王大爷气得差点晕倒在地,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下来,第一时间给儿子打通了电话。王虎得知媳妇后,连忙赶回家。可当他回家时,张兰早就把刘强送走,还声称公公王大爷老年痴呆看走了眼。

  王虎当然不相信媳妇的狡辩,他找到刘强质问,刘强虽然坚决不承认,但家里的照片却暴露了他和张兰的奸情。原来张兰送了不少照片给刘强,其中还有两人的合照。看到照片后,王虎当场发怒,声称要和张兰离婚。

  可王虎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还没来得及拟定离婚协议,妻子张兰竟然将他告上了法庭,理由更是荒诞至极。张兰声称自己遭受了王虎的家暴,王虎平时就有大男子主义,时常殴打辱骂自己,因此张兰不仅要和王虎离婚,还要王虎对其进行补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家庭暴力符合感情破裂的标准,法院应该支持双方离婚。可关键是,王虎并没有对张兰实施家庭暴力。法院在调查后发现,王虎长期在外打工,没有机会也不可能实施家暴,反倒是张兰出轨邻居刘强证据确凿。

  考虑到王虎本身存在离婚的想法,张兰出轨的行为也导致两人感情破裂,法院最后同意双方离婚,但驳回了张兰要求赔偿的诉求。至此两人终于恩断义绝,分道扬镳。

  看到这相信很多人都有疑问,既然两人都想离婚,为什么张兰还要多此一举反告王虎?这就不得不说说在我国法律中,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分割,在此基础上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但《民法典》还规定,财产分割时要保护无过错的一方。张兰之所以起诉王虎,就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

  如果张兰胜诉,那么两人离婚的原因将会变成王虎家暴导致感情破裂,王虎成为了过错方,而张兰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分得更多的家产。

  反过来,如果张兰不起诉王虎,两人离婚时王虎就成了无过错方。婚内出轨导致离婚的张兰,势必会少分家产,甚至净身出户。

  为了争取利益,张兰想来一个先下手为强。但法律却不讲究什么先发制人,只要合乎理法,就算最后恶人先告状,法院也会给出最公正的判决。张兰妄想虚构实施,诬陷好人,最后只会遭受更加严厉的处罚。

  最后张兰和王虎成功离婚,虽然没有净身出户,但张兰不仅损失了大部分财产,还背负了骂名,成为十里八乡有名的“恶婆娘”。

  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持正义,法律的庄严不容许玩弄。这起案例告诉世人,邪不胜正,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企图用小聪明和小手段来获得利益,最终必定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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