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创新技术十篇
互联网创新技术篇1
1研究理论及综述
互联网是由众多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成,至目前已经历了4个阶段:起步发展、精英互联、大众互联、智能互联阶段。互联网基于网络中立原则而保持了开放性、虚拟性、平等性(去中心化)、交互性等特征[3],使得参与其中的用户能平等自由地连接互通,共享全球信息资源。企业通过互联网与外界即时联接,技术创新的空间范围被无限拓宽,协作创新成本降低,开放创新等理论在更大程度上被应用。
1.1开放创新理论
开放创新理论认为技术资源的流动能够突破企业边界,企业应该有意识地流入和流出知识,通过与外部组织的开放合作获取、利用外部创新资源,同时充分整合内外部的资源,以加速企业的技术创新,最终实现技术的发展[4-5]。高度开放的互联网,降低了企业间知识共享的成本并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企业边界,同时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促使更多隐性知识显性化,降低了知识共享的难度,网络的平等、自组织特性使互联网上的资源丰富且免费,从而使企业具备了在全球范围内利用网络资源的实施条件,在研发过程中同供应商、经销商、同行、用户、科研机构等进行广泛合作成为可能,企业的技术创新借助互联网可以扩展到全球[6]。
1.2社会网络理论(socialnetworktheory)
社会网络是由包括个人及组织在内的社会行动者及其关系组成的相对稳定的集合系统[7]。拥有各种差异化资源的行动者的数量和密度、行动者的关系和行动者在网络中的位置等,会影响网络中资源流动的方式和效率。在规模化的网络中,部分占据着结构洞位置的行动者连接能力(即影响力)要显著高于其他,并对该网络中资源的配置有着巨大影响。社会网络中行动者通过强链接关系获得的信息往往重复性很高,而弱链接关系充当的信息桥,使行动者更能跨越边界获得异质性信息和资源,因而弱链接关系比强链接关系更能推动人们获得成功[8]。研究发现行动者的社会网络规模越大,异质性越强,社会资本越丰富,其通过弱关系摄取资源的能力越强[9]。互联网的开放性、虚拟性及去中心化特性,使参与网络的行动者数量众多,他们的关系多为弱链接关系,这将成为企业建立规模网络,及与用户、消费者、竞争者甚至技术创客等建立弱联结关系的重要基础。企业可以借助这些丰富的弱链接关系充当的信息桥,获得企业边界外的异质性技术信息和资源进行技术创新。
1.3技术的社会形成理论(socialshapingoftechnol-ogy)
技术的社会形成理论(简称为SST)认为技术是由创造和使用它的社会条件(或因素)所决定的社会产物,技术形成的过程取决于形成新技术的过程中技术、非技术因素的共同建构,进而“社会地形成”技术[10]。技术的主体不再局限于科学家和工程师,而是关系到更广的社会群体,技术的发展呈现出受社会群体影响的多向发展模式。SST理论认为任何一项技术发展路径都不是唯一的,在新技术创新的每一个阶段,都会涉及技术发展的一系列的可能性路径的不同选择[11]。这种技术的社会选择本质上是用户的各种需求满足的体现,而用户需求的满足来自于用户群体对技术的共同认识,这种认识是在不同利益的社会群体之间通过协商的机制达到的[12]。依托互联网的开放和交互特性,企业可以建立基于技术的创新平台,聚集研发人员、供应商、经销商、用户、科研机构、技术创客等利益不同资源异质的行动者,发起对技术新需求和新解决方案的互动,通过协商选择机制取得包括技术商品的有效性在内的共识,达成技术的社会形成。
1.4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易观预测报告在2007年提出了“互联网化”概念,认为互联网化是企业将内部的行为、信息资源同网络资源相连从事的内外部商务活动[1]。互联网对传统企业的促进作用首先是信息化,其次是营销互联网化,最终将是企业的全面互联网化[13]。商业的互联网化主要是企业重新构建和消费者的关系,并利用互联网工具改造企业内部流程[14],而工业的互联网化是在低成本小型化传感技术取得突破的基础上,利用制造信息、互联网及物联网技术交汇来促使生产制造过程智能化、互联化,将人和机器,机器与机器联合起来,从而为制造者和客户带来前所未有的数据和信息解决方案[2]。对企业而言,技术创新互联网化是通过构建以企业为中心的网络平台,将内部的技术信息和资源与网络资源相连,通过达成网络平台用户群体间对创新技术及产品有效性的共识而最终实现技术创新的一系列活动。
2研究模型与假设
技术创新互联网化能让企业面对一个无比丰富的创意资源库。企业在利用网络资源的同时,会面临因辩认搜索信息而产生较大的成本以及虚拟技术交易风险等。综合考虑,笔者认为影响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因素主要有网络资源丰富易得性、与网络用户交互程度、网络资源管理能力、网络资源搜索成本、网络交易风险及企业家精神等。本文的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2.1网络资源丰富易得性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关系
计算机强大的储存、压缩、互联功能,网络开放、平等、自组织特性,使互联网能以低单位成本汇集、整合和分析人类近年来所积累的巨大的信息量,网络数据呈爆发式、指数级的增长,根据新的摩尔定律,全球数据量将每两年翻一番。网络大数据的海量、多元、异构,非结构化、连续性、实时性等特征,使其就像一个记载人类行为和物理世界特征的数字写真,无限接近真实世界,被全球用户挖掘、分析和优化[2]。信息垄断被实时互动与异步传输并举的功能所打破,大规模使信息边际成本趋于零,人人都能通过互联网得到同版本的免费信息[15],如果想获得技术创新的相关资源,世界就是企业的研发部[16]。企业只需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核心问题的研发上,新点子、新理念、资金源以及大量的开创性人才都可以直接从外部获得[4]。通过谷歌、百度等专业搜索引擎及其他检索工具,拷贝、粘贴、上传、下载、收藏、打印等方式,企业在网上查找、传递、存储信息资讯变得十分便捷。企业能够通过互联网以低成本、广范围的找寻创新资源,以开放式创新模式减少创新的时间并提高创新效率[17]。因此网络资源的丰富易得性会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2.2和网络用户的互动程度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关系
互联网同时在线、即时交互的技术发展使企业与用户间的网络交往更加便捷和高效。企业通过互联网构建强大的异质性创新网络,为其技术创新的实施提供了社会场所。作为技术创新的核心行动者,企业处于该技术网络结构洞位置,是创新网络的设计、发起、形成与发展的推动主体,通过与用户频繁的交流逐步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获知其潜在需求及新创意新设想,并有意识地将用户转化成为开发、测试产品的人,使其成为企业技术迭代开发过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业可以把新创意或新概念尽快做成简单初级的原型产品,寻求用户体验和反馈,在与用户的高频度互动中不断总结经验,调整认知,对产品进行快速、多次的迭代优化。每一次迭代优化过程都是技术及产品的趋于完善的过程,是用户们反复交互达成技术创新的社会形成过程,既极大地降低了企业创新的整体试错成本,又更准确地捕捉用户需求以应对高度不确定的市场。企业与网络用户交互程度越深,从网络用户中得到的创意及反馈资源越多,越有利于企业技术的创新达成,因此,与网络用户高交互度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2.3企业网络资源管理能力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关系
资源在网络中流动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对资源的吸收能力发挥作用的过程。如果忽略了对网络中心位置与知识吸收能力之间关系的考察,则意味着企业从网络搜寻中获得的资源难以在其内部进行转换。用户从网络中获取资源是一个去除不相关或者冗余信息,降低时间和空间复杂度,提高数据质量的过程。网络信息资源的海量性、信息上传时间的累积迭加性、传递信息资源的用户对象无边界性及信息分享者无信用背书等特征,是企业高效利用网络信息的极大挑战。企业需要具备机敏的外部感知能力来定位新市场,新技术以及确认新出现的竞争威胁[15],同时还需要对网络技术信息具有较强的搜索与评价、甄别与采集以及转化利用的能力,从而能高效获得所需资源并对其进行科学的、快速的协同创新。因此,企业具有较强的网络资源管理能力能促进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2.4网络交易的风险性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关系
互联网通过对信息的数字化处理,使虚拟网络具有许多传统现实中具有的功能。网络中交往活动多是尚未谋面的陌生人,网络互动不具备实际交往的实体性和可感性,也不具有可察觉的时空位置与形态[18]。这种超时空性、无规范性下的交往使网络行动者能自由选择交流对象,借助虚拟身份在网上虚拟群落里呈现真实性的网络交往。在虚拟网络中产生的认知信任和关系信任使交往对象间的小额交易风险较小。然而,由于网络使用者呈现虚假信息的约束力降低,交易违约的惩罚小且易逃避,对利益较大的交易潜在的风险性较高。因而,互联网的虚拟性不可避免地让参与其中的交易个体产生疑虑和对不可控的恐惧,如网络交易诈骗、网络隐私曝光等。尽管网络上已经出现网店评级、网店交易第三方,甚至有行业正在讨论引进人品及信誉,但网络真假难辨的符号世界,原有的现实中的约定率现已变得模糊,使人与人间的互动在面前利益特别是巨大利益时容易产生信任危机[19]。这种信任危机会导致网络技术资源交易的一方受到技术泄密、资金损失及时间成本等风险,企业利用互联网获取资源的意愿及成功率会降低,从而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2.5网络技术搜寻成本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关系
企业获取网络技术资源及信息的行为受到其对网络技术信息的识别和潜在成本的影响。在互联网中,企业首先要通过网络搜索知道自己需要的知识技能的拥有方,并对其掌握程度有一个主观评估,才能开始深入的目标搜寻和知识索取。根据认知心理学理论,行为主体为了达到一个既定的目标,总是倾向于采取那些路径最短、能耗最低的方法。联系人能否及时将信息提供和传达也是影响搜寻决策的一个因素。互联网的广域性使网络信息资源呈极度分散状况,企业需要浏览许多网站才能查到相关信息,而良莠不齐的信息进一步延长了用户搜索信息的时间。尽管网络用户可以使用搜索引擎工具在数量庞大的网络资源中快速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但现有的搜索引擎存在的误检率和漏检率较高、查全率和查准率低、专指性差等缺陷,使企业对网络资源的需求与利用出现了不一致。企业必须花费大量的人员及时间成本从网络中搜索并利用相关技术资源,从而导致企业可能出现稀缺资源分散,甚至耽误创新进度。因此,出于对获取网络技术资源的搜索成本考虑会影响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2.6企业家开放创新精神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关系
熊彼特把“创新”作为企业家精神的核心,认为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具有的不甘现状、刻意求新的精神。彼得•德鲁克继承并发扬了熊彼特的观点,认为企业家精神的实质是变革,包含着创新、冒险、信任等内涵[20]。企业家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倡导者和实施者,其主体作用贯穿于技术创新的全过程,企业家精神有助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首先,高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凭借着高超的对外界的敏锐性,在网络时代更善于从互联网的运行规则中发现新创意实施创新行为;其次,高冒险精神的企业家往往更能承担网络中虚拟交易的风险承担更高的搜索成本,率先获得更多与网络用户接触、沟通和合作的机会,从而能找到更新、更多的时机去实现创新行为;最后,高信任感的企业家在与他人互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真诚性往往容易诱发他人信任,从而改善创新效果。总之,企业家扮演着一个发现网络、培育网络、维护网络的角色,并积极引导企业提高拓展网络和利用网络的能力[21]。企业家精神积极推动企业在更广泛的互联网范围内寻求新的网络资源,提倡组织与网络用户的深层次互动;培育企业的快速搜寻和利用转化网络资源的能力并尽量节约成本转化风险,进而提高知识创新效率[22],力图把内外部资源组合成新的更具生产力的形态。高创新性、冒险性及信任感的企业家将强化各影响因素对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影响,而相对低的创新性、冒险性及信任感的企业家则会弱化各影响因素对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影响。因此,企业家精神对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调节作用。
3案例研究:以海尔集团为例
3.1案例选择
至2013年底海尔集团累计专利申请15737项其(海外专利3299项),获得授权专利10167项,是无线电力联盟(WPC)的核心成员,主导和参与317项国家标准的编制。2012年度海尔被评为“全球最具创新力企业50强”榜单第八名,具有较强的创新及转化能力。同年,海尔集团建立全流程并联交互开放式创新生态体系,推行基于互联网思维的企业平台化、员工创客化、用户个性化“三化改革”。海尔通过改革裁员近万人后将员工分成2000多个自组织,以网络化组织的企业无边界、网络化资源的组织无领导和网络化用户资源的供应链无尺度的三无管理战略推进创新。某种意义上讲,海尔是中国真正践行开放创新理论并将之与互联网紧密联系的企业,以海尔做为案例研究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相关课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2海尔的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张瑞敏[23]认为:“在网络化市场下,用户掌握了信息不对称的主动权,用户的选择可以决定企业的生死,只有网络化的企业才能跟上网络化的时代”。海尔采取开放式创新生态体系进行技术创新的互联网化,搭建了HOPE(HaierOpenPartnershipE-cosystem)系统、资源共享云、创意工场、海立方、众创意等平台,依靠云技术建设了近70个成熟智慧社区,形成600多个云交互的网络入口,以“外去中间商,内去隔热层”的设计理念,吸引用户深度参与产品前端个性化设计,避免效率延迟和信息的扭曲失真。任何的注册用户都可查看海尔的创新需求并随时提交解决方案。提交后的解决方案会自动在平台上与其他用户等相关利益方进行反复的交互,直至形成可被选择的技术或产品方案。在开放系统上,每天有超过100万活跃粉丝参与海尔产品的互动,平均每天产生有效创意200多项。
3.3创新成功案例呈现
(1)改良式创新案例:海尔“雷神”游戏本。海尔研发团队对游戏笔记本价格、销量、抱怨等信息进行搜集,在筛选、归类、比对近3万多条中差评信息后确认重点研发解决13项技术问题如屏幕上有亮点、分辨率低等。研发过程中,通过微博、微信、QQ群、论坛、官网等平台建立由游戏本玩家参与的网络交流空间,如2000人的雷神QQ群、百度雷神吧等,结合线下的“雷神日”(每月24日)实地活动,完成从线上到线下全方位的互动,了解雷粉的核心需求、技术创意和及相关新技术反馈。“雷神”游戏本的规格参数、性能配置、外观、品牌命名以及LOGO设计,都是网络互动中雷粉们的共同选择的结果。研发团队通过互联网联系上游代工企业并采用网上预订的销售方式,将雷神产品推向社会并取得成功。(2)突破式创新案例:海尔“天樽”空调。海尔空调交互团队通过与用户的网上互动,发现“空调病”的技术难题,通过海尔生态开放平台上向全球用户进行创意征集,以整合全球的设计机构、专家资源及创客高手全力解决。在海尔开放式研发互动平台,几百万网友的需求得到交互,共形成了67万多条的有效交互信息,其中“空穴来风”、微信控制遥控等创意理念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并最终获选。天樽空调的设计经过创意库的5次筛选,在海尔空调专家、网络高手和需求用户之间的多次交互后形成最终的产品。天樽空调拥有65项专利技术,其中送风核心专利25个。2014年,海尔天樽空调凭借其颠覆性外观设计、“让家电会思考”的智能理念和凉而不冷的健康功能,在众多国际品牌如3M、GE等参与角逐的艾普兰奖项的评选中胜出摘得桂冠,并获得由业内评选、网友投票的创意设计奖“百姓奖”。
3.4案例分析
“雷神”游戏本和“天樽”空调的成功是海尔实行技术创新互联网化战略的结果。海尔通过减少在册员工并提倡微组织在线,建立与全球互联的创新网络,从丰富的网络资源中获取有益的技术信息,整理、归纳、挖掘目标用户需求,与目标用户进行高度互动,获取其核心诉求信息、创意设想及改进建议,从而将网络资源转化为自身创新资源,快速提升产品及技术的性能,最终形成用户群体对技术商品有效性的共识,此外引导用户参与技术创新加强用户对企业产品的粘性与忠诚度。在海尔集团的网络化战略及其技术创新的实现中,集团主席张瑞敏倡导企业向互联网转化,突破组织中的各种障碍,打破企业管理层级常规实现扁平化的网络结构,其企业家精神是实现技术创新互联网化必不可少的强推动力。
4结论与讨论
互联网创新技术篇2
关键词:“互联网+”;技术创新;管理模式;科技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3-0013-02
在中国“互联网+”的实践风起云涌,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在线教育、网络媒体等极大地改变着经济、社会的面貌。2015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1],总理所提的“互联网+”在较早的关于“互联网改造传统产业” 的讨论聚焦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深入和发展,是创新2.0下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
“互联网+”代表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指的是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以优化生产要素、更新业务体系、重构商业模式等途径来完成经济转型和升级[2]。“互联网+”的特征,是通过互联网和传统产业的紧密结合来提高产业生产效率。
一、“互联网+”环境下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特点
在“互联网+”背景下,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条件和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昭显出“互联网+”背景下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变革的必要性。
1.以创新为发展原动力。“互联网+”环境下,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科技企业如果不积极地开展创新,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那么总有一天会被市场淘汰。创新则兴,不思进取则亡。把握机遇有效创新则兴,愚昧保守则亡。这是“互联网+”环境下市场残酷的竞争法则,也是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创新不停,进步不止。企业要把一切可利用资源都充分地进行创新,注重员工的创新意识培养,发展并完善企业的创新制度,把创新提高到攸关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来看待,以此来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使企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屹立在经济大潮的潮头。
2.发挥灵活性和个性化特点。科技企业的市场适应性强,可以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科技企业与“互联网+”进行结合发挥其个性化和灵活性特征,打造蓝海领域,实现独特的经营管理模式。与标准化服务相比,个性化服务则有更高要求的服务流程。在“互联网+”的环境下,科技企业利用技术支持使得自身发展更具灵活性。2013年7月,爱奇艺PC客户端进行改版,新版客户端最大的特点就是根据数据分析,在首页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视频内容推荐,也就是说不同用户的PC客户端所显示的内容是不同的。“互联网+”环境下技术创新的支撑保证了爱奇艺为用户提供高质量和人性化的服务。
3.实现组织结构虚拟化、网络化。在“互联网+”时代,电脑技术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大量劳动力游离于企业系统之外,导致了家庭作业、分散劳动等新的劳动方式的出现,虚拟组织也将会大量出现。科技企业的组织结构简单高效,呈现扁平化。它与“互联网+”进行结合,可以更好地发挥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势和特点,提高科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养高素质的信息型人才,保留企业的核心团队。在“互联网+”的环境中,海量数据进入云端,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科技企业可以利用公共信息平台,使用最少的人力资源来实现组织结构的虚拟化和网络化。
4.借助“互联网+”实现协同创新。所谓协同创新,就是指创新资源和要素有效汇聚与高度融合,通过突破壁垒,充分释放彼此间“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从而实现“三度”(高度、深度、广度)合作[3]。“互联网+”为科技企业的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及成果转型等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在“互联网+”时代下蓬勃发展的大数据信息分析技术及资源共享技术为科技企业提供物业场所、办公设施、政府政策信息等方面服务,以提高科技企业的创业成功率。科技企业在创造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的同时,建立协同创新网络,及时地和共享商业信息资源,让“协同创新”集群与“创新链”企业实现共享与分享。
二、技术创新过程中“互联网+”利用面临的问题
当前“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的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但从目前来看,在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中如何利用“互联网+”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一些传统的企业受到经营理念、经营方式、思维惯性等方面的影响,它们对于“互联网+”的出现仍持有怀疑和抵触的情绪。主观上,还没有做到去积极地接受“互联网+”。另一方面,“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了解也不够深入和深刻。
2.行业壁垒的问题。在市场中存在一些企业的对外开放程度较低,而准入程度较高的问题。在监管方面也存在着效率低下、协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3.技术支持问题。近年来我国的宽带网络发展迅速,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网速慢、收费高。并且,在“互联网+”时代新兴的大数据技术、云计算、Web2.0技术等仍处在发展阶段,由于这些技术仍不成熟,使得科技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会遇到障碍。
三、基于“互联网+”的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
互联网创新技术篇3
工业互联网的内涵
从目前工业界关于工业互联网的研究与实践情况来看,要想给出工业互联网的准确定义,还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众所周知,全球互联网应用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距今虽然只有短短的20年左右的时间,却带来了许许多多令人瞩目的变化。从电子邮件、企业与政府的网页,直到娱乐、购物、旅游等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时时刻刻都在互联网的世界里感受着工作和生活的变化。如今,人们已经感觉到互联网能够做的事情还远不止于这些,互联网还可以在智能机器之间的相互连接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并促成人与机器的高度协同。根据美国思科公司的报告,到2020年世界人口预计是76亿,平均每个人要连接的设备将达到6.58台,而这个数字在2003年只有0.08台(图1)。这充分说明随着工业软件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持续演化,工业互联网将赋予工业价值更多新的内涵,从而成为改变人类生活和生产方式的新动力。今天的信息技术能够给工业互联网提供三种能力:一是机器与机器之间是可互通的;二是机器与人之间是可交互的;三是数据、软件与物理世界之间的关系是可重新定义的。工业互联网对于现代工业生产的意义在于它把“互联网的思维”作用到了产品设计、制造、应用和服务的全过程,实现了生产人员、机器和数据的有效连接与融合,从而达到资源配置优化、产品生产总拥有成本最低且品质最佳的目的。
除了工业互联网外,现阶段同样受到高度关注的新概念还有云计算、物联网和工业4.0等热词。事实上,我们认为这些概念都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只是观察的角度不同而已。云计算和物联网更多的是在技术实现的层面上去勾画一种计算资源与物理环境深度融合的体系架构,是工业互联网或工业4.0这类新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2006年,美国科学院的《美国竞争力计划》还提出了一种称作“信息物理系统”(CPS)的新概念及其相应的研究规划,这同样也是为未来更大规模的计算智能系统研究和应用建立必要的理论基础,提供更有效的技术架构。相对来说,德国提出的工业4.0战略更注重在工厂层面的智能化技术的发展及应用;而美国提出的工业互联网战略则更强调如何从产业链上去挖掘信息的价值,以及如何从大数据的融合中去全面提升产品全寿命周期的价值,从而实现更少的资源消耗、更高的产品质量、更好的技术性能、更周全的运维服务等目标。显而易见,无论是工业互联网还是工业4.0战略,都需要给信息技术的内涵和外延注入更多新的元素,使得自动控制、机器学习、网络通信、数据挖掘等一般方法能够在新的技术环境中得到最有效的应用。
智能制造生产体系
谈到工业互联网,就不能不涉及智能制造。因为如果没有工业互联网强大的计算与通信能力支撑,智能制造的生产体系也就无法建立。智能制造是指在工业制造的各个环节采用高度柔性与高度融合的方式,通过计算机来模拟人类专家的知识,进行生产组织与产品加工的一种活动。要实现智能制造的生产模式,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的特征:即生产过程已经实现了数字化和自动化;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甚至于供应链和产业链之间,均已实现了信息的互联互通;生产过程的管理,包含资源的配置、流程的设定、效能的优化等事务均已采用数据融合、机器学习等方法进行处理。目前,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少数几个工业发达国家,在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过程中已初步采用了智能制造的生产模式。例如,美国智能制造领袖联盟(SMLC)在2013年开始建造“开放的智能制造技术平台”,这是一种可以运用数据建模和仿真技术的通用平台,通过高仿真建模和新型传感器,可实现对过程设备的实时控制和在线优化,从而大幅减少能耗,并主动地管理整个生产系统、工厂乃至供应链的能源使用情况。在德国,西门子公司的可编程控制器制造厂通过网络控制技术,使得工厂内大多数设备能够在脱离人类操作的情况下对零部件进行选择和组装。有趣的是执行这些智能控制算法的机器也就是同一个生产线的产品,这至少说明智能制造也并非是难以实现的复杂技术。
一般来说,智能制造生产体系是由复杂的系统组成的,其复杂性一方面来自智能机器的计算机理,另一方面则来自智能制造网络的形态。依靠这些复杂的元素,智能制造生产体系能够给工业企业带来相当多的效益。与传统的生产方式相比,智能制造需要更多的传感元件,也需要像机器人那样更加精巧的执行设备。这些元件和设备提供的信息可以为智能制造提供必要的控制和决策依据。在美国GE所规划的智能制造生产体系中,甚至还包含了安装在产品(例如航空发动机)中的大量传感器,它们可通过工业互联网获得实时的信息综合,从而为这些产品的优化运行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智能制造一般情况下都不是孤立的系统,而是由大量的生产环节或以产业链的方式连接起来的部分组成的。这些部分能否协同执行,主要取决于它们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的技术性能。此外,在智能制造生产体系中,不仅在机器的自动化与智能化工作方面需要大量的数据采集和计算,而且在制造执行层面的管理上也需要大量的数据融合与分析。由此可见,在智能制造生产体系复杂性的背后,人们所遭遇到的问题实质上是如何去处理规模巨大的生产过程或产品特性的状态数据。20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将互联网技术引入到智能制造的生产体系中来,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最有效方法。
推进智能制造生产体系建设是在全球化经济模态下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世界各国都想在这一领域中取得发展的先机。我国出台的“中国制造2025”规划中就包含了智能制造工程、制造业创新建设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高端装备创新工程五个重大工程的建设内容,其中智能制造是最核心的工程。这项规划的目标是到2025年,我国的工业生产制造智能化水平应达到能够进入国际第一方阵的程度,实现从制造大国到制造强国的转型。这充分说明智能制造的技术研发和工程应用已成为我国工业政策制定、科技创新规划和产业资源配置的重点领域。因此,在未来10年的时间里,我国势必将按照“中国制造2025”规划中关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目标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基础技术研究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实质性投入,以便为智能制造生产体系的形成并发挥重要的作用提供更好的条件。目前,有关方面正在进行智能制造研究与发展的路线图规划,根据我国现有的技术基础,做出研究路线、发展进程、关键技术等方面的具体部署。作为智能制造生产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业互联网的研究与发展问题,也应该成为一个专题,并把它列入到相应的发展路线图中来。
面向智能制造的工业互联网
作为服务于智能制造的工业互联网,它所面对的一个重要的科学问题是:是否能够建立一种通用性、灵活性、可靠性都很好的服务环境,既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行业智能制造的需求,又能有效地控制工业互联网的开发成本。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建设一种平台化的服务环境。一种技术环境何以能称之为平台,只因它能够给开发者提供科学高效的工具,能够给应用提供可靠稳定的执行机制,能够给管理者提供便捷灵活的监控手段。这就好比说一个连接各大城市的路网,只要它有平坦的路面、合理的交叉路口、科学的交通规则和严格的路政管理,那么它就是一种服务性的平台环境,因为所有汽车的拥有者,无论什么车型(对应不同的应用),都能够得到平台提供的相关资源和服务。这种路网平台只要有合理的属性(例如道路的宽度、坡度等),就能够为众多的用户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服务。用户只需要投资运载工具的费用和为相应的服务支付必要的费用(如过桥费),而不必为路网平台巨额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而发愁。由此可见,建设一种工业互联网的技术平台就和建设一个路网平台一样重要,人们需要平台提供的工具进行智能制造系统的开发,需要平台提供的资源执行智能制造的算法,需要平台提供的方法管理智能制造的过程。
美国GE公司是工业互联网的积极倡导者。该公司为此所付出的努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领导了工业互联网的产业联盟(IIC),二是与网络技术巨头思科公司合作研究开发了Predix工业互联网软件平台。GE和思科的目的是要把这种平台作为事实上的工业标准,将众多的工业企业的生产过程尤其是智能制造的生产体系都融入到工业互联网中来,从中可获得巨大的收益。为此,GE的CEO在Minds+Machines大会上的开场白中直言:昨晚入睡前你还是一个工业企业,今天一觉醒来却成了软件和数据分析的公司,这就是现实中发生的巨变。在GE看来,Predix有机会成为工业互联网的操作系统标准,而且能大幅度地降低企业采用工业互联网应用的门槛。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也有不少专家认为,Predix目前还仅仅是一套工业互联网应用的开发工具,它能够帮助企业把设备上的数据上传到云端,而真正有可能为这些数据提供分析能力的是GE的APM(企业资产性能管理系统)。那么,APM是否已经具有了适合所有企业生产体系的数据分析的能力,这一点显然是有存疑的。另一方面,Predix作为工业互联网的应用开发平台,并没有赋予相应的智能制造控制层的应用软件的开发功能,工业互联网有可能不得不分处于两个独立的世界:一个是云上的数据分析层,一个是云下的智能控制层,其间存在着巨大的技术鸿沟。
能否填补这样的鸿沟,已成为这场由工业互联网带来的第三次工业革命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标志。我们认为,工业互联网很重要,它是智能制造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它必须能够通达云上和云下的所有地方,也必须能渗透到智能制造系统的每一个控制环节。福建中海创集团研究开发的“工业自动化通用技术平台IAP”这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突破。研究者试图从Predix最薄弱的控制端应用开发切入,希望IAP的技术能朝着既是一种面向异构环境的智能控制软件开发平台,又是向着工业互联网应用软件的操作系统方向发展,成为又一种工业互联网的软件开发平台。目前,IAP提供了一套标准的智能控制算法的模块化组态工具和一种能适应于不同计算机操作系统的控制算法执行中间件——数据引擎,它一方面解决了异构控制系统的技术统一问题,为智能制造的应用软件开发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基于互联网环境的应用开发问题,为企业工业互联网的构建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基础。具体来说,采用IAP控制平台,生产企业可以利用组态模块进行智能制造系统的应用设计,并通过互联网在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前提下将应用组态下载到相应的控制器中。所有智能制造系统中的控制器组态模块的实时信息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被实时地传送到其它控制器或系统中,包括资产的性能管理系统。
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
在探索工业互联网及其在智能制造生产体系中的应用方面,工业社会目前仍然要直面巨大的技术挑战。例如,我们应该如何进一步提升大量数据的处理和管理能力,如何将基于这些海量数据的分析转化为有效的服务提供给客户,又如何将物理世界和软件世界更好地融合在一起。总之,要在工业界全面采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形成有利于智能制造生产体系发展的生态环境,我们还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尤其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工作:
深度学习技术的探索。智能制造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人工智能的技术,而深度学习是受到科学界高度关注的一种人工智能方法,因此对深度学习的研究应该被列为智能制造的重要子课题。深度学习与工业互联网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提供给学习机制的数据未来可能都得来自智能制造生产体系的各个方面,而且需要学习的样本数据随着学习能力要求的提高而不断扩大。为此,工业互联网的技术发展,必须适应未来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先进控制等复杂系统管理和计算的要求,为智能制造提供更好的服务。
云端计算环境的重构。工业互联网应用软件的开发平台应能够同时满足云上和云下的应用设计和运行管理要求。但是,目前这两种情况差异较大。云下的端设备依靠工业自动化厂商的技术,已经基本上能够满足智能制造的控制要求。但云上的应用开发方面,目前还缺乏必要的软件工具和成熟的技术环境的支持。而且工业互联网的应用也不仅仅只有企业资产的性能管理这一个方面。事实上工业界非常期待在云环境中能够有一种可重构其应用设计的软件方法。
虚拟控制计算的研究。进入工业互联网时代,对生产过程控制系统数据的需求与日俱增。让工业互联网直接进入控制层获取数据的做法,极有可能会带来企业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也很有可能会影响到生产过程的控制性能。为此,需要在智能制造这样复杂的环境中,建立一种与过程控制完全对称的平行系统,如果将该系统与工业互联网对接,即可避免上述问题。但这必须解决技术上的一些关键问题。例如,为降低开发成本,平行的虚拟控制计算环境与智能制造的实际控制器的关系,在形式上应严格保持软件结构的一致性。
网络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业互联网的应用,使得比较敏感的工业过程的控制信息暴露在了公共环境中。在工业互联网环境中,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的技术是目前最为迫切的研究课题。采取完全物理隔离的方法不仅并不能彻底解决工业控制系统的信息安全问题,反而制约了工业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如果我们能够在控制算法执行机制上进行深度的创新,是有可能建立一种独特的具有一定免疫特性的安全环境的,并将其延伸到整个工业互联网。除此之外,将智能制造的生产体系信息安全的实时检测,与企业资产性能的管理统一起来,也是对信息安全管控的一种贡献。
前景展望
工业互联网在智能制造的生产体系中承担着数据通信和信息融合的重要任务,是智能制造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智能制造系统庞大、数据量大、时空分布范围广阔等特点,给工业互联网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在实施中国制造2025发展规划的进程中,应该把工业互联网基础技术和设施的研究及建设,与智能制造技术的开发及应用研究放在同一个发展路线图上,在计划安排、资源配置、标准制定等方面予以协同和均衡的管理。
互联网创新技术篇4
一、基于竞争利益的竞争关系认定
原被告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是认定不正当竞争成立的前提,然而在上述几个有影响力的案件当中,竞争主体的“跨界”成为主题词。比如百度诉360插标案中百度是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360是网络安全服务提供商,优酷诉金山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中,优酷是网络视频服务提供商,金山是浏览器服务提供商,被告也无一例外的提出了双方不存在竞争关系作为抗辩理由。在这些案件中,法院都认定了竞争关系的存在,并通过系列案例发展了对竞争关系的认定标准,值得未来的案件借鉴。
2005年“湖南王跃文诉河北王跃文等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首先对经营者和竞争关系做了精辟的阐述。该案判决书中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凡存在竞争的商业化市场,都应该属于其调整范围。要确认双方的竞争关系,首先需要确认双方出于同一市场当中,其次需要确认双方基于该市场的经营行为对彼此的经济收益有影响。
优酷诉金山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判决书又对上述观点结合互联网的特点进行了更加明确的阐述,其认为:“传统行业对竞争关系的理解一般限于同业间的直接竞争关系,但是当前互联网经济由于行业分工细化,业务交叉重合的情况日益普遍,对竞争关系的了解则不应限定为某特定细分领域内的同业竞争关系,而应着重从是否存在竞争利益角度出发进行考察。竞争利益主要体现为对客户群体、交易机会等市场资源的争夺中所存在的利益。……本案中,二被告提供过滤优酷网视频广告的猎豹浏览器,影响合一公司的交易机会和广告收益,使两个原本可以在各自领域并行不悖发展的企业存在现实的竞争利益。”该判决抛弃了狭义的市场分野,从存在竞争利益的角度去界定竞争关系,确定了法院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长臂管辖”,更接近网络市场竞争的本质,也有利于解决当下网络市场竞争的乱象,对此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自由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的合理界限
我国的《反法》虽然列举了若干条不正当竞争行为,但都是主要针对现实社会而言,对于网络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尚未有具体规定。结合互联网环境的特点解读及适用《反法》第二条原则规定就是对互联网环境下自由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的合理划界,是事关我国互联网产业走向的大事。
最高人民法院在“海带配额”不正当竞争案中为该原则性规定的适用提出了较有操作性的指导原则和条件。最高院认为,适用反法第二条的原则规定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法律对该种竞争行为未作出特别规定”。
这一标准实际上是强调反法第二条一般条款在规范性质上属于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适用在顺序上具有劣后的特点,只有“穷尽规则,方能适用法律原则”。
2、“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因该竞争行为而受到了实际损害”。
《反法》调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当然要求会给竞争对手、消费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带来某种危害或者危害的可能,但是这种危害的损害后果究竟如何判断?
笔者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损害并没有实际发生只是有发生的可能时,便足以判定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必须明确的是,反法虽然致力于建立和维护一种基本的商业道德,禁止以违背商业道德的不正当方式和手段进行竞争活动,但它本身不能也无法消除给竞争者所带来的某些损害,它只是强调竞争必须满足正当性要求。这种正当性所关注的是竞争方式和竞争手段,而不是竞争行为是否产生了损害的后果。所以,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审判中应特别明确: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不能作为考察行为合法的标准,竞争方式和手段的合法与否,才是考察一种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核心与关键。
因此,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中,“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包括潜在利益和直接利益,只要证明了竞争方式和竞争手段的不正当性,对损害后果即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不以举证实质损害为要件。
3、该种竞争行为因确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而具有不正当性或者说可责性。
最高院在此有一个逐步阐明概念的过程:“对于竞争行为尤其是不属于反法第二章列举规定的行为的正当性,应当以该行为是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作为基本判断标准;在反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体现为公认的商业道德;商业道德所体现的是一种商业伦理,是交易参与者共同和普遍认可的行为标准,应按照特定商业领域中市场交易参与者即经济人的伦理标准来加以评判”。该判断标准的要件为:
首先,划定“特定商业领域”的范围。判断正当与否的伦理标准并非是整齐划一的,而是必须纳入特定的商业领域,针对特定的主体、时间、空间维度进行衡量。具体到互联网在这一特定商业领域中,其行业标准、行业道德究竟是什么,原告应该进行充分的举证和说明,法院也有义务进行查明,并在判决书中予以明确。在3Q大战中,原告以工信部的《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互联网协会的《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作为公认的商业道德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举证,一审法院依此作出了判决。对于奇虎质疑一审法院适用《若干规定》和《自律公约》的问题,最高法院肯定了此案中行业自律公约可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商业道德,并将法院认可的自律公约限定在“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和规则”范围之内。最高法院特别指出“一审法院在裁判本案时援引的是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本院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自律公约》的援用并不是将其作为法律规范性文件意义上的依据,实质上只是作为认定行业惯常行为标准和公认商业道德的事实依据。对于《若干规定》的援用,也仅是用于证明互联网经营行为标准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笔者认为,一二审中原告的举证和说明及法院的查明和阐释都是非常精当的,堪为此类案件的标杆。
其次,强调“经济人”标准。在法治社会的市场条件下,各交易主体应是有限理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个体。尤其是在竞争法提倡自由、竞争的理念下,更应鼓励市场主体在遵循公认商业伦理的同时,积极追求利润,创造个人财富。那种牺牲自我利益成就他人的高道德标准并不是法律的准绳。
最后,引入“伦理”概念。“伦理”在此更多是意味着一种好的习俗,好的交易习惯,是市场交易中公认为最低限度的诚实与信用标准。
在上述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产业的特点,北京高院在百度诉360插标案判决中进一步对互联网产业的行业惯常行为标准和公认商业道德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阐述,设定了五项基本原则:“根据《反法》第二条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经营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五项基本原则:第一,公平竞争原则。为了维护互联网公平竞争秩序,确保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自由竞争,原则上,所有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地位应当是平等的,任何互联网产品或服务都不能通过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来改变公平竞争的地位。第二,和平共处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其他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不得擅自干扰其他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不得干扰互联网产品或服务在网络用户终端的共存。第三,自愿选择原则。其一,网络用户有自愿选择是否使用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自由,有自愿选择使用哪一种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自由。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强制网络用户使用其提供的或放弃使用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互联网产品或服务。其二,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前提下,在网络用户自由选择的情况下,互联网产品或服务可以成为非实质权用途的工具用以修改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即使网络用户对干扰手段知情并主动选择,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影响结果也只能局限于该知情并主动选择的网络用户。否则,擅自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可能会侵犯该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互联网经营秩序。第四,公益优先原则。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经营不能损害网络公众等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确实出于保护网络用户等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特定情况下不经网络用户选择和其他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提供者同意也可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运行。例如,为了保护网络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可以主动采取删除、组织等手段干扰网络病毒的正常运行。第五,诚实信用原则。即使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而采取干扰手段,也要确保干扰手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果能够采取不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其他手段达到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则不应当采取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正常运行的手段。而且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而采取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正常运营的手段也应当以保护公共利益为限度,不可随时滥用和扩大,否则干扰措施的行为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竞争应当遵守的上述五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应当认为:虽确实处于保护网络用户等社会公众的利益的需要,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特定情况下不经网络用户知情并主动选择和其他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提供者同意,也可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运行,但是,应当确保干扰手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否则,应当认定其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违反了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竞争应当遵守的基本商业道德,由此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前规则可以简称为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
该五项基本原则所划定的界限堪称互联网产业自由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合理界限。以该五项基本原则去审视,当下互联网产业的竞争行为是否正当就可以比较清晰的做判断。比如,百度诉360插标案中,奇虎公司在百度搜索结果网页中进行插标,是修改其网页的行为,干扰了百度搜索这一互联网服务的正常运行,除非奇虎能证明该行为系保护公共利益之必要行为,否则应当经过百度的同意。而如果奇虎仅仅在其提供的360搜索的搜索结果中进行插标警示,借以增强其搜索服务的安全性和用户体验,并进而争夺百度的搜索市场,这样的竞争无疑是健康而有意义的。在优酷诉金山猎豹浏览器案中,浏览器作为用户登录网站、浏览网页的工具软件,其基本功能系真实全面地将相关网站内容展现给用户,除非有特殊的合法理由,不应增加、删减或改变被访问网站向用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在用户通过猎豹浏览器访问优酷的网站时,优酷网址下的所有内容及模式都是由优酷支配的,金山猎豹的行为超越了自己的本分,刻意阻截了优酷的视频广告,破坏了优酷网的完整的视频服务,截留了优酷的盈利点,进而挑战了原告的基础商业模式,其行为的不正当性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其行为不被叫停,几乎所有的浏览器软件提供商都会采取屏蔽视频网站广告的功能,这使得优酷等视频网站赖以生存的商业模式将遭到破坏,进而使得视频网站要么转向全面收费,要么死掉,最终损害的还是大众获取信息的机会。如果金山基于现有视频广告过多过长的情况,自己提供广告较短的视频服务,或者通过跟视频网站达成协议以向视频网站付费或资源置换的方式换取用户可在其浏览器中收看不放广告的视频,以增加猎豹浏览器的市场占有率,这样的竞争行为就是正当的。再比如在3Q大战中,腾讯的QQ本是一个正常运行的独立软件,奇虎以保护用户利益为名,推出扣扣保镖软件,诋毁原告QQ软件的性能,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户广告,其主要目的是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嵌入原告的QQ软件界面,依附QQ庞大的用户资源推销自己的产品,拓展360软件及服务的用户。被告在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的同时推销自己的产品,增加自己的交易机会,当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技术创新与不正当竞争
在一系列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中,被告几乎都以技术创新为其行为做抗辩,并呼吁司法机构对其创新行为给予充分的宽容和发展空间。笔者认为,对创新行为给予充分的宽容和发展空间是必要的,事实上我国的执法与司法机关对互联网产业的创新已经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态度,但是这种宽容也是有边界的,值得保护的技术创新必须是从社会整体来看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新颖性,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积极行为,且技术创新应以不侵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常合法经营为底线。从这个角度看,在上述案例当中,无论是插标技术还是广告屏蔽技术,被告所使用的技术其实都是普通的现有技术,从宏观来看,并未带来行业整体效率和体验的提升,并没有通过该技术把行业的“蛋糕”做的更大更有营养,其所作所为的无非是不恰当的用切分竞争者的蛋糕的方式来讨好消费者,本质上还是一个“食人自肥”的零和行为。
四、商业模式与不正当竞争
在上述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中,被告都提出商业模式并非是受法律保护的一项权利,从而对法院裁判的基础予以质疑。笔者认为被告是在偷换概念,实际上司法机关在这里保护的不是商业模式本身,而是公平合理的商业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模式只要不违法,不侵害公共利益,其他竞争者就无权干扰。正因如此,在QQ的商业模式是否受保护的问题上,最高法院明确地指出,“这种免费平台与广告或增值服务相结合的商业模式是本案争议发生时,互联网行业惯常的经营方式,也符合我国互联网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事实上,本案上诉人也采用这种商业模式。这种商业模式并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精神和禁止性规定,被上诉人以此谋求商业利益的行为应受保护,他人不得以不正当干扰方式损害其正当权益。”在优酷诉金山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判决书中,海淀法院也认为商业模式的优劣应该由市场选择决定,而非由其他经营者以破坏性手段,采取“丛林法则”竞争方式进行评判。
互联网创新技术篇5
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引发了一场以互联网为驱动的新科技革命,互联网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于2015年首次提及“互联网+”战略,“互联网+”即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成新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实现互联网与传统行业优劣互补,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要素结构优化作用,将互联网技术渗透至社会各领域,提升国民经济发展活力。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不是简单地将互联网当成一种工具,而是将互联网思维深植于物流行业。
社会系统研究方法是对社会构成要素、形态历史演变、系结构优化进行分析的方法论。我国对社会系统研究方法的应用主要侧重于复杂系统问题、创新系统体系、城市系统发展等问题的研究。例如,赵亚男,刘焱宇和张国伍(2001)介绍了开放复杂巨系统的概念、研究方法和特点,说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方法是开放复杂巨系统的方法论;范如国(2014)认为复杂社会网络系统具有小世界、无标度、社团结构等特征,并通过复杂系统理论研究社会治理的系统创新;孙喜,杜澄(2011)对基于系统结构和基于系统功能这两种社会系统研究方法进行了文献述评;周青,刘志高,朱华友等(2012)介绍了创新系统的理论演进及各产业技术领域研究,并辨析了几大创新系统理论之间的关系;刘继生,那伟和房艳刚(2010)将脆弱性理论应用于辽源市社会系统研究,对辽源市社会系统敏感性、恢复力、脆弱性进行评价分析。因此,以社会系统研究方法为基础,结合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的相关理论分析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体系,为电子商务及物流行业发展提供指导。
二、社会系统研究方法与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
1.社会系统研究方法
社会系统研究方法讨论“对社会中已经存在的系统质,能否建立合理的系统模型和理论来加以描述和还原的问题。”具体可以归纳为整体分析方法、层次分析法、结构分析法、环境分析法四种。整体分析法是社会系统分析方法的核心,它认为系统由若干分离区域构成,应从全局角度理解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关系。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服务业的融合创新,互联网、物流企业是新业态体系的核心部分。
2.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
“互联网+”是指将互联网融入传统行业中,让互联网技术改变传统制造业的发展、运营模式,实现国民经济各行业边际效率递增、商业模式创新的目标。电子商务实际就是“互联网+”的例子―“互联网+商贸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是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物流的融合,将互联网思维、方法论、技术、系统和工具深植于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改变原始物流运作模式,全面推行信息化,利用平台化发展优势实现各方面资源共享,使电子商务物流运营更为科学高效。
三、基于社会系统研究方法的“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融合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物流实现商业模式的创新、发展新业态,同时不断向其他业态渗透,实现行业生产边际效率递增。互联网、电商物流相互作用形成整体,互联网优化电商物流产业结构、电商物流释放互联网能量。
1.发展目标
电子商务模式使得消费者的物流需求不仅限于速度,体验经济、延生服务需求愈发旺盛,原始物流发展模式严重制约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将互联网融入物流行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运作希望实现以下目标。
(1)通过一体化服务满足需求
传统分离式物流,即物品流通过程中自成战线、标准不一的服务已不能很好地满足需求。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通过互联网信息的及时更新、传递将物品周转各项服务融合在一个闭环网络系统内,统一服务标准实现各局部之间的完美对接与协调,构建完整体系,为用户提供高标准、个性化物流服务。
(2)通过信息、数据资源整合实现精准营销
大数据时代,企业通过对客户信息、销售信息、反馈信息整合得到大数据,为企业的下一步发展计划贡献力量。公共信息平台的建立使得信息共享更加容易,企业之间相互开放实现基础资源共享,依靠大数据和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物流浪费,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加之线下的物流体验、延生服务、推行试销、定制物流等实现精准营销。
(3)通过“互联网+”创新动力实现电商物流生态化运作
“互联网+”战略为电商物流发展形成创新动力。通过“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开展,电商物流企业改变原有粗制滥造式物流服务,物流行业利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赢的市场机制,实现物流业的变革转型,使电商物流行业低效、混乱的局面得到重塑,构筑电子商务物流产业生态圈。
2.要素结构
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具体包括物流服务商、互联网服务商、电子商务企业、消费者、政府五个主体要素;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三种结点要素以及物联网技术、大数据与云计算、智能物流技术装备三种支撑要素。
物流服务商是核心要素,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将互联网融入传统物流模式,归根结底还是需要物流企业进行实体运作,完成物品的空间位移。物流服务商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高标准的物流服务,是互联网+电商物流体系的核心;互联网服务商是灵魂要素,互联网为物流行业发展提供创新动力,互联网+电商物流利用互联网思维、信息化技术改造物流产业,实现商业模式的创新。“互联网精神”贯穿于体系的始终,互联网服务商是互联网+电商物流体系的灵魂;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是驱动要素,互联网+电商物流体系具有双重驱动,电商企业需要物流服务,是第一层驱动;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使电商企业产生物流需求,是第二层驱动,二者相互作用构成互联网+电商物流体系最为关键和活跃的要素;政府是统筹要素,政府作为监管者把控整个发展体系的运作。政府对相关服务标准的制订、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优惠政策的出台实施等优化互联网+电商物流的发展环境,从全局把握整体电子商务物流行业的发展。
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形成网络状物流服务体系,由相应物流点和线组成,结点要素是互联网+电商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条件下,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三种基础模式在干线运输、支线运输和最后一公里配送的衔接下形成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运输配送体系。
物联网技术是互联网+电商物流的发展基础,RFID/EPC和条码自动识别技术、各类传感技术、GPS/GIS/北斗系统定位追踪技术实现了实体物流与虚拟互联网的对接;大数据、云计算是互联网+电商物流的大脑,能够有效地实现精准化运作;智能物流技术装备是根本,互联网+电商物流的实体操作应用通过各类智能技术装备完成。利用社会系统研究方法中层次分析法构建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层级构架模型如下图。
3.运作机制
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在传统物流行业基础上融入互联网,互联网思维颠覆传统业务经营模式,加速推进物流智能化,实现物流产业升级。应用整体分析方法分别从主体因素政府、相关行业和企业的角度探究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运作机制。
对于物流企业,首先,要改变传统物流模式,加快信息化进程,实现物流产业升级。信息技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用互联网工具武装物流行业,利用互联网发展带来的物流服务能力变化积极响应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响应电商物流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其次,企业主动开展平台化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物流的大数据、足够的资金池搭建物流平台,实现各式数据、信息、资源的共通,产生的聚合效应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实现物流绿色智能化运作;再次,企业应主动积极采用先进物流设施设备及相关技术,开展绿色智能运作。先进的物流技术装备是开展互联网+电商物流的基础,企业应改变传统观念,主动参与技术设备、信息系统的更新升级,积极响应政府“低碳经济”的号召;最后,在互联网+、互联网化过程中,企业要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专注于消费者需求,先驱解决电子商务物流行业中最痛苦的问题,专注于用户体验,用有限的企业资源提供极致的服务。
对于政府,首先,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升级。政府对物流行业长期发展和“互联网+”战略进行总体规划,并通过给予政府补贴、技术支持等优惠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培育智能化、信息化的“互联网+电商物流”示范企业;其次,加快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加快制定物流技术、编码标准,加速RFID、条形码在仓储、配送等业务领域的应用,同时促进数据层、应用层、交换层信息化标准的衔接,推动物流化标准体系建设;再次,投入大量资金联合企业建立公共平台,实现物流基础设施、互联园区信息平台及高速公路通行信息的联网共享,实现全国物流基础设施的联网监控管理;最后,政府主动融入“互联网+”变革。政府工作人员亲身体验网购、互联网物流带来的变化,对基于“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创新有更多的包容,主动参与到“互联网+电商物流”的创新浪潮中。
四、“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保障实施建议
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是互联网经济下物流发展新业态,从法律环境、人才培养、技术管理创新三个方面提出保障实施建议。
1.法律环境
良好法律环境是“互联网+”成长的肥沃土壤。政府出台互联网、电子商务及物流业相关的指向性文件在很大程度上对互联网+电商物流产生积极影响,相关行业专利保护、互联网金融安全、客户信息保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利于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对于“互联网+”创新,政府主管部门应有更多的包容,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互联网+电商物流的创新发展,为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营造积极、健康的法律环境,使其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转。
2.人才培养
优秀人才是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必备要素,培养优秀的专业性、综合性人才符合社会系统研究方法“要素优化”精神。企业一方面积极培养所在领域专业人才,加快培养一批物流专业人才和互联网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培养优秀管理人才及涵盖行业发展相关领域综合性人才,综合性人才知识面广、对相关法律熟识,并对新事物有极高的热情。因此,造就一批熟悉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运作程序、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服务于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
互联网创新技术篇6
关键词:互联网 网络经济 创新人才 发展
互联网技术是近代改变人类生活的最大的一项伟大的发明,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影响,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互联网有关,而且这种影响还在以一定速度继续深入,因为互联网的技术依然迅猛的发展,互联网涉及到的企业数量更是大幅增长,互联网的商机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发掘,因此带动了互联网商业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大量的的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尤其是人们现在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生活的满足使得人们对外界的信息更加关注,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信息时代,人们可以有多种获取信息的方式,通过电视,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在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可以随时随地的查看资料和数据。而提供我们如此便捷的生活方式的背后,是各大型网络企业或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业的运作。
一、网络经济的概念
网络经济的产生是在互联网技术以及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现今涌现出的各种电子产品很大程度上都要靠互联网的连接来运行,使用电子产品的客户所占领的市场与厂家之间的商品流通都是靠互联网来带动的,因此互联网在消费者,生产厂家,市场之间起着纽带作用,而依靠互联网运行的电子产品厂商以及其他涉及互联网的企业的经济也因此逐渐发扬壮大。网络技术的普遍运用,特别是现在发展在互联网技术前端的高效互联网技术更是对网络经济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网络经济是一种刚发展起来的,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新型经济模式,电子经济在这种网络经济的大环境下也飞速发展,传统的商业模式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也改变了它原来的发展轨迹,开始出现网络与商业相结合的经营管理模式,使现代社会各种网络经济呈现欣欣向荣的局势。
二、网络经济发展背景下对人才的需求
在网络经济的发展的背景下,网络技术的更新速度也越来越快,一方面代表我们国家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给各大以网络为基础的企业带来困扰,最明显的现状是我国在这方面的人才的欠缺,企业要扩大自身的规模就必须引进更多的技术人才,这种大规模的人才需求得不到满足,不仅抑制各项企业的发展,且对互联网的发展也造成一定影响。眼下网络经济要持续繁荣首先应该解决的就是互联网的技术人才问题。
三、创新型人力资本对网络经济的推动作用
创新型人才重点在于创新,因为互联网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在网络经济充斥的社会更加需要网络创新型技术人才,除了研发新产品开发新的经济模式外,创新型人力资本更是网络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是进一步挖掘互联网技术应用的辅助型人才,为企业创造更新颖的技术和产品,激发企业的内部活力,推动网络经济的发展。在现代的许多大型企业,其运作的动力就是这些人力资本,虽然很多已经实现机械化劳动,但是拥有知识和技能的创新型人力资本却是这些大型网络企业的主体,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信息、资源以及经济更新速度更快,拥有知识技能的人力资本的优劣直接决定了企业的发展前景,因此,创新型的人力资本将是发展网络企业经济的重要因素,对网络经济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以网络为主题的大型企业不在少数,市场上的竞争尤其激烈,在这样的情况下,各企业要想在市场上占据一定的地位,就必靠足够的知识技能软实力来支撑,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发展成为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的人才的竞争。现代企业的发展主要由三个方向组成:企业管理,产品营销,互联网技术。三个层面需要三种不同的知识人才,互联网技术作为企业的核心因素,需要具备更高的知识技能,在企业经营中对人才的需求也最强烈,因此,企业内部除了管理部门外,最重要的就是培养知识型技术人才,来满足这个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的需求。
四、创新型人力资本的培养
(一)建立完善的创新型人才筛选机制
创新型人力资本不是天生就存在,企业在招聘有一定技能的人才后,并不能马上进行工作,而要历经一段的培养磨合时期,将人才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培养,从而达到所需的效果,所以公司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筛选机制筛选出优秀的技术人才,拥有一定资质才能最终培养出合格的创新型人力资本,筛选过程要高效有序。
(二)加强对创新型人力资本的培养
对创新型人力资本的培养首先企业内部要高度重视,除了在意识上的重视,在进行培养时更要科学化,合理化,高效化。人才的培养不能盲目,要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判断,再就是培养过程需要一定的经费,企业要投入足够的资金来培养,最后就是培养之前要制定合理的培养切实可行计划,再根据计划安排合适的人接受培训。
(三)培养过程中建立奖励机制
企业在培养一批创新型人力资本的过程中要实现高效化,被培养的人才要有一定的积极性和学习的动力,因此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设立奖励体系,以此来激励那些快速掌握技能并为公司做出贡献的职员,不过公司在奖励时要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从而调动整体培训人员的积极性。
五、结语
网络信息时代的背景下,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提升了国民经济的整体水平,我国企业在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要顺应社会需要,看准方向进行投资,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推动网络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彬.网络经济中的人力资本问题探究――以创新型人力资本推动网络商业经济发展[J].江苏商论,2014,(01).
[2]何甜甜.移动电子商务下的技术创新、人力资本发展与经济增长[J].商业时代,2015,(04).
互联网创新技术篇7
关键词:“互联网+” 区域发展 创新跨越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过程中的决定作用,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高度融合,提升传统产业的档次加快传统产业发展,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与传统产业高度结合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是对创新2.0时代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创新2.0相互作用共同演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的高度概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催生了创新2.0,而创新2.0又反过来作用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态的形成与发展,重塑了物联网、云计算、社会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形态。
如何结合本地工作的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发挥“互联网+”先导性、决定性作用,提升科技对群众增收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实现“互联网+”的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创新跨越。
一、加强“科普工作,提升大从科学文化素质
互联网+” 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的引导作用。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社会,一个地区互联网的普及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区域“互联网+”的实际水平,对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也起到关键的促进作用。
弘扬科学精神作为“互联网+”普及及应用的主要手段。要将普及互联网知识与弘扬科学精神相结合,通过开展有效的工作,使“互联网+”渗透到工作、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植入群众的心底。
通过举办互联网知识讲座、互联网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将最新的“互联网+”科技成果教给群众,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普及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对干部、社区居民和青少年的“互联网+”科普教育。加强“互联网+”人才的培养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逐步建立起由专家、科普志愿者及互联网工作者组成的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专业人员与兼职人员相结合的互联网普及队伍。
大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的“互联网+”科普活动,传播互联网知识、互联网思想,努力营造学互联网、信互联网、应用互联网的良好风气。
二、运用“互联网+”助推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围绕“科技兴农”战略,建立完善互联网服务"三农"长效机制,围绕粮食蔬菜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以“互联网+”为入口,运作互联网思维,把先进、实用的农业生产与互联网结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对农业的支撑作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思想和科技文化水平,增强农民运用互联网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和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水平。对在“萌芽”状态的“互联网+”农业项目的实施,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辐射能力。有针对性为当地农业企业、园区、农技部门、示范农户提供服务,实现农民网上信息检索、网上技术指导、网上产品销售等服务。加快形成“运用一批“互联网+”项目,转化一批农民,培育一批农村能人群体,加快一批特色产业发展,创造一批地方特色农业品牌,加快一方农民致富步伐”的局面。
三、推进“互联网+”科技创新,加快建设一流工业强市
新型工业化离不开“互联网+”的支撑,要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企业“互联网+”创新与成果转化步伐,通过“互联网+”科技带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突破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链升级。通过“互联网+”带动,推动区域支柱产业发展,提升竞争力,建立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服务,通过平台内科研院所和科技中介机构向企业提供各项服务,转化科技成果。加大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为中小企业从“互联网+”技术研究、开发、孵化到产业化提供“一条龙”服务。围绕优势产业,促进引进互联网高尖端专业人才,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开展自主创新,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企业“互联网+”的技术应用。大力推广“互联网+”服装制造的个性化激光量体制衣的红领模式,通过互联网使个性化服装定制成为现实,对这种模式进行复制、推广,加快“互联网+”在各个领域快速融合,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互联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应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互联网应用环境,提高“互联网+”项目质量;加强互联网运用队伍建设,完善引导“互联网+”加快发展管理服务机构;围绕“互联网+”创新、合作、研发、推广应用、以及成果引进、特色产业培育等,通过改善区域软硬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四、结束语
“互联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为加快区域经济率先发展,应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围绕“互联网+”创新、合作、研发、推广应用、以及成果引进、特色产业培育等,通过改善区域软硬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互联网创新技术篇8
互联网对信用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渗透
互联网外在于信用卡核心业务,仅作为技术平台
互联网外在于信用卡核心业务,仅作为技术平台
我国信用卡业务与互联网的结合是伴随着银行与互联网的结合产生的,其突出特点是把现有业务照搬到网上,主要是商城业务。银行网上商户通常为全国性或区域中心城市的知名企业,经营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百货、家电、书籍、软件、音像制品、网上购票和付费等。网络化只是为了提高信用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而提供技术支持,用它来降低成本。互联网络对信用卡业务产生影响的焦点集中在传统信用卡业务的改造和金融创新。从信息化角度讲,只问技术,不问转型。
我国信用卡业务与互联网的结合是伴随着银行与互联网的结合产生的,其突出特点是把现有业务照搬到网上,主要是商城业务。银行网上商户通常为全国性或区域中心城市的知名企业,经营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百货、家电、书籍、软件、音像制品、网上购票和付费等。网络化只是为了提高信用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而提供技术支持,用它来降低成本。互联网络对信用卡业务产生影响的焦点集中在传统信用卡业务的改造和金融创新。从信息化角度讲,只问技术,不问转型。
互联网支付对信用卡业务产生重大冲击
互联网支付对信用卡业务产生重大冲击
2010年以来,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网上支付相应迅速发展,央行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第三方支付组织发放电子支付牌照,截至201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向101家非金融支付机构发放了支付牌照。支付宝作为国内最大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拥有超过6.5亿的注册账户。目前支付宝提供了30多个特色功能,除网上购物消费付款外,还提供信用卡还款、找人代付、还房贷等多种功能。淘宝网目前正在筹划为其拥有的1400万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这系列的举措无疑对信用卡业产生巨大冲击。
2010年以来,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网上支付相应迅速发展,央行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第三方支付组织发放电子支付牌照,截至201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向101家非金融支付机构发放了支付牌照。支付宝作为国内最大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拥有超过6.5亿的注册账户。目前支付宝提供了30多个特色功能,除网上购物消费付款外,还提供信用卡还款、找人代付、还房贷等多种功能。淘宝网目前正在筹划为其拥有的1400万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这系列的举措无疑对信用卡业产生巨大冲击。
互联网开始真正介入信用卡业务
互联网开始真正介入信用卡业务
互联网开始真正介入信用卡业务是与互联网和银行业务融合分不开的。随着2007年,互联网带着电子商务的优势,介入银行业务领域。2008年发改委等八部委出台的647号文中提出“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增强融资能力。支持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投融资担保,完善信用征集、信用评价服务”。小微贷就处于互联网和银行业务结合正前方的十环靶心上。信用卡实质就是小额循环贷款,信用卡产业依托的社会网络与互联网的技术网络是完全同构的。这是互联网介入信用卡业务的必要前提。
互联网开始真正介入信用卡业务是与互联网和银行业务融合分不开的。随着2007年,互联网带着电子商务的优势,介入银行业务领域。2008年发改委等八部委出台的647号文中提出“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增强融资能力。支持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投融资担保,完善信用征集、信用评价服务”。小微贷就处于互联网和银行业务结合正前方的十环靶心上。信用卡实质就是小额循环贷款,信用卡产业依托的社会网络与互联网的技术网络是完全同构的。这是互联网介入信用卡业务的必要前提。
信用卡产业真正开始着手研究互联网是从2010年开始,2010年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提出网联概念,整合各家行的网上商城、网络支付体系,使其成为国内银行业最权威、规模最大、持卡人首选的互联网支付系统和网络商城;2011年国庆前夕,中国银联和建行在北京宣布推出银联手机支付,用户在现有手机上加装银联SD卡,以实现手机支付;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2011年底成立新兴网络支付部,以互联网本身的运作模式介入到信用卡业务,寻找信用卡业务新的盈利点。
信用卡产业真正开始着手研究互联网是从2010年开始,2010年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提出网联概念,整合各家行的网上商城、网络支付体系,使其成为国内银行业最权威、规模最大、持卡人首选的互联网支付系统和网络商城;2011年国庆前夕,中国银联和建行在北京宣布推出银联手机支付,用户在现有手机上加装银联SD卡,以实现手机支付;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2011年底成立新兴网络支付部,以互联网本身的运作模式介入到信用卡业务,寻找信用卡业务新的盈利点。
互联网对信用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渗透特点
互联网对信用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渗透特点
在认识上,对互联网和信用卡两种业务优势存在误区。
在认识上,对互联网和信用卡两种业务优势存在误区。
目前银行在信用卡业务互联网变革仍停留在以互联网技术为用,传统信用卡业务为体的认识上,其原因是银行对互联网和信用卡产业自身的优势认识存在误区,主要表现在信息安全、资金实力上。
目前银行在信用卡业务互联网变革仍停留在以互联网技术为用,传统信用卡业务为体的认识上,其原因是银行对互联网和信用卡产业自身的优势认识存在误区,主要表现在信息安全、资金实力上。
信息安全方面,信用卡从业者认为银行安全性远高于互联网产业。事实上,2011年底各家媒体报道的“多家银行用户数据疑遭泄露”事件,已经提示银行安全系统防范潜在风险。分析互联网产业和信用卡产业的信息安全措施可以看出:信用卡产业的信息安全保护系统多采用物理隔离,即把外部互联网和银行生产网分离;互联网的信息安全防护是黑客和程序员之间的安全技术比拼。两种产业的信息安全防护策略不同,互联网产业采取增长免疫力的方式,而信用卡产业采取与细菌隔离的防护方式。信用卡产业认为隔离策略比增加免疫力的策略好,但从长远来说,可能会使自己丧失在未来的竞争能力。因为物理隔离的策略很难实现互联网的真正转型。
信息安全方面,信用卡从业者认为银行安全性远高于互联网产业。事实上,2011年底各家媒体报道的“多家银行用户数据疑遭泄露”事件,已经提示银行安全系统防范潜在风险。分析互联网产业和信用卡产业的信息安全措施可以看出:信用卡产业的信息安全保护系统多采用物理隔离,即把外部互联网和银行生产网分离;互联网的信息安全防护是黑客和程序员之间的安全技术比拼。两种产业的信息安全防护策略不同,互联网产业采取增长免疫力的方式,而信用卡产业采取与细菌隔离的防护方式。信用卡产业认为隔离策略比增加免疫力的策略好,但从长远来说,可能会使自己丧失在未来的竞争能力。因为物理隔离的策略很难实现互联网的真正转型。
信用卡从业者一直认为通过资金优势可以防范互联网产业的威胁。在互联网与信用卡产业结合的将来阶段,面向诸如中小企业或个人这样分散、差异的客户,运用信息这种分散化的资源,采取互联网和“大数据”这种分布式计算的方法,使货币的一元化价值与多样化的世界结合,从数据业务中获得低成本差异化的增值,为用户带来个性化体验,这恐怕才是互联网的真正力量所在。
信用卡从业者一直认为通过资金优势可以防范互联网产业的威胁。在互联网与信用卡产业结合的将来阶段,面向诸如中小企业或个人这样分散、差异的客户,运用信息这种分散化的资源,采取互联网和“大数据”这种分布式计算的方法,使货币的一元化价值与多样化的世界结合,从数据业务中获得低成本差异化的增值,为用户带来个性化体验,这恐怕才是互联网的真正力量所在。
目前信用卡产业仍是把支付宝当作一种金融业务。支付宝虽然是为解决支付问题而生,但它本质上却不是银行金融业务,而是数据业务。从每笔交易中产生的数据,其价值要比清算、结算所值的佣金,大上不知多少倍。基于这种认识,要提醒的是,支付主要不是金融业务,而是数据业务。这种数据业务,不是目前银行业相当发达的面向银行内部的数据业务,而是用于一对一营销所用的数据。
目前信用卡产业仍是把支付宝当作一种金融业务。支付宝虽然是为解决支付问题而生,但它本质上却不是银行金融业务,而是数据业务。从每笔交易中产生的数据,其价值要比清算、结算所值的佣金,大上不知多少倍。基于这种认识,要提醒的是,支付主要不是金融业务,而是数据业务。这种数据业务,不是目前银行业相当发达的面向银行内部的数据业务,而是用于一对一营销所用的数据。
所以信用卡从业者一直认为通过资金的优势可以防范互联网产业的威胁,是没有了解互联网带来威胁的症结所在。
所以信用卡从业者一直认为通过资金的优势可以防范互联网产业的威胁,是没有了解互联网带来威胁的症结所在。
在管理机制上,仍沿用传统银行机制
在管理机制上,仍沿用传统银行机制
在前端营销方面,目前,银行通过自己的营业网点、网站、报纸、电视、公交车车身广告、ATM机所打印的凭条、账单以及营销人员的直接营销等方式来促进信用卡的销售,再由各行信用卡中心的营销人员直接负责进件管理。而互联网的营销渠道,是把其网上注册账户直接进行转换,其销售渠道是互联网络及基于互联网络的前端商,客户可以在开放的互联网环境下,在联网终端的任何地方进行金融业务处理。
在前端营销方面,目前,银行通过自己的营业网点、网站、报纸、电视、公交车车身广告、ATM机所打印的凭条、账单以及营销人员的直接营销等方式来促进信用卡的销售,再由各行信用卡中心的营销人员直接负责进件管理。而互联网的营销渠道,是把其网上注册账户直接进行转换,其销售渠道是互联网络及基于互联网络的前端商,客户可以在开放的互联网环境下,在联网终端的任何地方进行金融业务处理。
在中端授信方面,信用卡产业以电话调查和到央行征信系统进行个人征信材料调查为主要方式,在此基础上运用信用评分系统,核准信用额度。其核心问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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