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车和驾驶机动车出行倡议书

栏目:游戏资讯  时间: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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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车和驾驶机动车出行倡议书

  各位家长、同学、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你们好!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道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日益繁忙复杂,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现。其中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酿成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保障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助力交通文明,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为保障未成年人交通出行安全。在此,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出倡议:

  一、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家长要自觉承担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孩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坚持以身作则,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请广大学生及家长骑行电动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超速行驶、不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闯红灯,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横过马路时,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二、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同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要自觉做到不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三、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学校要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交警部门将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树牢中小学生“遵法守规明礼、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确保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交通安全关系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广大学生、家长朋友们骑行电动自行车遵守交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做到安全文明骑行,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10月11日

  

  

  

  新闻来源:宁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陆颖

  一审:王银晶

  二审:姜涛

  终审: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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