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龄未成年被害人陈述的采信——吴某彪猥亵儿童案

栏目:游戏资讯  时间:2023-08-06
手机版

  三是综合全案证据,能否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未成年被害人的陈述作为案件的主要证据之一,在确保其客观性、真实性、违法性无异议的情况下,还需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做到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本案中,关于被害人林某的陈述这一证据的审查主要分为程序上和实质内容上两部分。首先,关于询问未成年被害人的相关程序性问题是否彩响该陈述的证据效力。本案侦查人员在办案中确实存在一些程序瑕疵,如对被害人林某的第一次询间调查时没有女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形,属瑕疵证据,应予指正,但不属以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的非法证据,不应予以排除。同时,因被害人系幼女、年龄较小,侦查人员果用较为简单、直白、平易的询问方式对其进行调查,后在笔录中予以归纳整理的方式制作调查笔录,且内容没有超出被害人陈述,并由其法定代理人帮助阅读确认无误后签字,不存在违法询问和诱供,其陈述笔录内容客观真实,可以采纳作为定案证据。其次,关于低龄被害人林某的陈述是否是其真实恋思表示等。被害人林某的稳定陈一直指认被告人吴某彪在其家中与其独处时,有用热热的东西顶在其尿尿的地方。被害人林某作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有良好的认知、辨别、表达能力,有明确的性别意识和性别区分认识。其关于“彪彪叔叔将一个热热的东西顶在我尿尿的地方”的陈述,与其年龄、基本认知等相符合,不属于刑诉法规定的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年幼不能正确表达的情形。其作为案件直接亲历者,对被告人的犯罪经过以及自己的受害情况有切身的体会,事后能将何时、何地、被谁、以何种方式猥亵等大致经过用自己的语言济晰、具体、客观、稳定地表达出来,但鉴于被害人年幼,其认知能力与成人有别,加之案发数天后其才向奶奶回忆自己被猥亵的经过,其陈述中关于被亵时裤子被脱到什么位置、是否有脱内裤等细节,未能完全准确亦合乎常理;且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可证实其陈述时均有监护人在场,被害人林某神情自然、回答自如,询问过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办案程序且如实记录,不存在恐吓、诱供等行为,侦查机关取证程序合法,其陈述的可信度较高。被害人林某能清楚、稳定地描述事情的经过,正确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言语表述符合其年龄特点,陈述笔录内容未超出被害人表述的意思范围,被害人林某的陈述具有合法性,内容真实可信,可采信作为定案证据使用。最后,全案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足以证明被告人吴某彪猥亵被害人林某的事实:被害人林某的陈述与证人林甲、钟某亮、潘某软等证人的证言,被害人林某的厦门市卫生系统门诊病历等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并有被告人吴某彪的谈话录音内容、短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佐证,证据指向一致,可以形成完整证据锁链,足以证明被告人吴某彪对被害人林某实施强制猥亵的事实。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上一篇:全球成人奶粉品牌排行榜,这5家你喝过没?
下一篇:原创14岁天天早恋了?“爸哪儿”播出9年后,有人悄悄拔尖,有人颓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