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改名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栏目:游戏资讯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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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在孩子未出生前都会准备一男一女两个有内涵的名字,以便孩子出生的时候可以用。名字起好后孩子的父母就可以带上出生证等材料为孩子办理户口,孩子的名字是可以改的,那么儿童改名字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儿童改名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侵犯姓名权解决方式有几种

  1、停止侵害。

  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

  2、赔礼道歉。

  在行为人由于干涉、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后果不是很严重,受害人也能够谅解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再重犯,求得受害人谅解。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在行为人干涉、盗用或者假冒他人的姓名、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受害人人格受到侵害、名誉遭到贬损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一般要求在多大的范围内造成影响,就应当在多大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其方法可以是在报刊、杂志上刊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材料。

  4、返还财产。

  行为人由于盗用、假冒他人姓名从事民事活动而占有了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侵害人应无条件返还财产。

  5、赔偿损失。

  对于物质损失,损失多少就要由侵害人赔偿多少。对于由于侵害人的行为而给受害人造成极度精神痛苦,有精神损害存在的,受害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害人的故意程度、损害后果、影响范围、双方经济状况,判令侵害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精神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姓名、名称的登记及其变更不影响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儿童改名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相关问题的回答。一般来说,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儿童都是可以修改姓名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到华律网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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