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意蕴范文10篇

栏目:游戏资讯  时间: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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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意蕴范文篇1

  论文摘要:博弃中的人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博弃中也有伦理道德的存在。博弃中的行为者只有遵循道德法别行事,羊重自由、平等、民主以及正义的原则,使博弃双方互为目的和手段,这样才能达到共盛,实现自我价值和共同幸福的目标。对博弈与伦理的这种关系进行探讨,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博弃中的伦理意获,更好地实现个人价值、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道德、公共利益的统一。

  博弈论又称对策论,是研究决策主体之间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冲突和合作的学科。博弈中的个人一般都从各自利益出发,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博弈中的个人行为有没有伦理的存在?既然博弈者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那么是否在行动时可以与道德无涉?如何才能实现博弈目的与伦理道德的有机结合?这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给出正确回答的问题。

  要弄清博弈中的伦理意蕴,我们不妨先看下面这个例子。假定两个人阿甲和阿乙处于图a的博弈境势。

  在图中,如果阿甲在周一花费一定的代价为阿乙做事,阿乙为了报偿阿甲,在周二又花费一定代价为阿甲做事,二人均会产生一定的合作剩余(2,2)。如果阿甲为阿乙做事,但阿乙违诺不为阿甲做,则合作剩余为(一,4),若二人不合作,则合作剩余为(0,0)。由此可知,若二人合作,共同收益对二者来说是最大的,总和为2+2==4,若一人违诺总和为一+4=2,二者不合作则为0,但单方面说,一人违诺则此人此次博弈收益最大。

  上述例子弈者若按理论理性行事,追求个人最大化利益,似乎应该选择违诺,即抛弃伦理道德,只关注个人私利;若按道德法则行事,无疑则会选择守诺,合作,追求互惠和共燕。在这里,若相互信任,共同守诺则收益最大,实现共砚,即互惠博弈;若互不信任,则二人都无利可图,无合作剩余;若一人违诺,不守信用,则此人此次博弈收益最大。那么到底应该作一个诚实有道德的人实现互惠,还是做一个单方违诺的自私自利的骗子,这就存在博弈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我们用康德的“定言命令”来分析这个问题。康德的伦理学的精健和高明之处就在于作为其核心的“定言命令”的道德法则突出了人的理性自由,博弈中的个人决策正体现出他的理性自由选择。康德的定言命令,即道德法则的普遍性和绝对性,有三个基本公式:(l)仿佛你是在为每个人立法而行动;(2)总是将人当作目的、而决不仅仅将人当作手段而行动;(3)按仿佛你是目的王国中的一员而行动。康德的第一个律则告诉我们:在采取一个行动的策略选择时,你仿佛在制定普遍的自然律,你的决定和选择是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循的法则,没有人可以例外,它具有普遍规定的形式。在上述的互惠博弈中,按这个律则行事,则阿甲和阿乙都应该选择合作,因为这样可以实现二者的共同利益,并且每个人都应该这样做。他的第二个律则告诉我们实践理性的内容,也就是道德上正确行动的标准:总是将人当作目的、而决不仅仅将人当作手段而行动。将一个人当作目的,是将他的目的也当作你的目的,朝他的目的行动同时也就是朝自己的目的行动。将一个人当作手段没有错,但是不能将他完全当作手段,同时还要考虑到他的目的。在上述博弈中,阿乙把阿甲当作实现阿乙目的的手段,但阿乙也应该考虑到阿甲的目的,因而采取二者合作的行动,而不是只把阿甲当作手段,在阿甲帮助他实现目的后背信弃义不帮助阿甲实现目的。康德的第三个律则告诉我们要“像目的王国中的一员来行动”,二人都应该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从而实现互惠利益,而不是一方背叛另一方,只顾个人目的,把对方当作手段,因为二者都是有道德自主能力的“道德人”。

  由以上我们也可以看出,以康德的三个律则为核心的康德主义伦理学有着鲜明的政治含义,它实际上是民主和正义的伦理学。因为实践理性中定言命令的三个律则预设了自由(允许每个人为他自己做决定),平等(每个人都是目的,不是手段),正义(每个人都作为道德共同体的一员来行动,不欺诈他人)。康德实践理性中道德自主的伦理学论辩表明,通过运用理性判断,每个人均能想象当自己处在他人的境况中他如何选择和决策,因而他能够正确地预想到他应该做什么。人类生活世界,无非是种种社会博弈的集合。用康德的定言命令分析可以知道博弈中伦理道德存在的合理性,在重复多次博弈中,人们或许更可以看出博弈中的伦理是不可或缺的。

  下面通过分析美国政治社会学家罗伯特·阿克斯罗德在20世纪做的重复社会博弈实验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阿克斯罗德做的第一个实验是巧种策略205场比赛,而且每场200个回合,通过合作,此方背叛对方合作,和互相背叛的得分计分。结果发现最简单的“针锋相对”策略得此次比赛冠军,即第一回采取“合作”,然后每一回合都重复对手的上一回合的策略。然而复杂的“奸诈”策略得最低分。第二个实验共有63套策略参赛,结果仍然是“针锋相对”策略获胜,“奸诈”策略失败。第三个实验是演进博弈实验,共有63套策略程序互相对垒比赛,是根据每种策略产生的“后代”来决定,结果发现“针锋相对”策略仍表现很好,而“奸诈”策略不到中途就绝迹了。

  用康德的三个律则分析它们,就是“针锋相对”策略遵循道德法则行事,它从善良的愿望出发,民主、平等地把对手看作是“道德人”,因此总是首先合作;它也要实现自己的目的,把对手当作手段来实现个人私益;同时它也把对手当作目的,实现共直;它具有博大的胸怀,从不计较对方过去的失误,一旦对方改过,马上原谅并与之合作;反之,倘若对方“屡不悔改”,它则采用正义的手段“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与对方对抗到底。它实现了目的与手段,己方与对方的辩证统一。和它相反,“奸诈”策略只看到个人狭隘的眼前的利益,唯利是图,只把对方当作手段,无视对方的目的,没看到二者共处于一个矛盾统一体中,不了解博弈中的行为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它孤立地、片面地、静止地看问题,其失败亦必然。

  以上我们是从康德的定言命令的角度分析博弈中的伦理意蕴,它告诉我们,在博弈中的行为者要遵循道德法则行事,要注重自由、平等、民主以及正义的原则,要使博弈双方互为目的和手段,实现共赢。遵循这个原则行事,则在博弈实践中屡战屡胜。下面我们再从功用主义的角度来分析博弈与伦理的关系。

  首先,从博弈者的直接目标看,一般说来它主张用最少成本获取最大收益。功用主义主张从行为后果来判断个人行为。如前所述,在博弈中,行为者要遵循实践理性行事,即在博弈过程中要按正义、民主、平等等原则行动,尤其是在重要博弈中更应如此,否则只能在竞争中失败。博弈中存在人的理性选择自由,但是“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世界的改造”。叫博弈中的个人应对博弈规律进行正确认识和把握,具体地说就包含着对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乃至对自己利益的正确认识和把握,要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自然和社会的关系问题,要对博弈双方关系有一个正确认识,即互为手段和目的,要对博弈过程诸多方面有一个正确的考虑和处理,不能心胸狭隘,目光短浅,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否则,在博弈的舞台上无立足之地,更不用说追求利益最大化了。

  其次,从博弈者追求的最终目标看,博弈者无非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和个人幸福。但是评价一个人价值的实现,幸福的标准,往往并不在于他获取财富的多少,或者说不完全以财富为标准。金钱、名望、权势,都只是获取幸福的手段,只是幸福的组成部分,“幸福,因是目的,是可欲的;并且只有幸福才是因它是目的而可欲的;一切别的东西只因它是取得幸福的工具而成为可欲的”。口四而且,判断行为是非标准的幸福并不是行为者一己的幸福,而是一切与这行为有关的人的幸福。博弈者追求幸福也应该不因一己私利而幸福,而是要让与博弈行为相关的人都幸福才算达到目的。

  我们知道,作为幸福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快乐有质和量的区别。所谓快乐的质上的差别,是指人不仅有着肉体感官的快乐,而且还有精神上的快乐,人具有动物所不具有的比嗜欲更为高尚的追求。较高等的快乐主要是理智的、情感的和想像的快乐,以及道德情操的快乐。博弈者在博弈中采取正义、民主、平等的态度,讲究诚信、善良、友好的美德,可能比单纯追求物质利益所得到的快乐要更深刻,更持久,即他获得了质和量上都充足的快乐。尽管这种快乐在物质上可能少一些,但在精神上获得了更多补偿,“这种品质上的优胜超出分量的方面那么多,所以相形之下,分量就成为微不足道的条件了”。隅博弈中的个人想追求的绝对不只是物质上的快乐,他肯定也热衷精神上的满足,他更注重的是个人内在价值的实现,“做一个不满足的人比作一个满足的猪好;做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做一个傻子好。……傻子或是一只猪,不同意这一观点,那是因为他们只知道这个问题的他们自己的那方面。苏格拉底一类的人却知道问题的两方面。

  再次,从博弈者的行为后果看,博弈中的伦理道德也是必不可少的。博弈者若纯粹为一己私利而背信弃义,损人利己,则可能招致法律制裁,甚至是个人内心的良心裁判,从而产生与初衷相反的痛苦结果。所以纯粹利己主义的博弈行为在实践中将会受到现实和社会生活的抑制。外在的奖赏,无论精神的或肉体的,都是使我们个人能够不顾私人利害而遵循增进公共幸福的原则的动力。对于博弈者来说,良心的裁判可能有一种特殊的效力,因为他的决策关涉到多方利益和矛盾冲突,他常常预期双方的选择,权衡利弊得失,不可避免地会经常们心自问,自己如此行动对还是错,应该还是不应该。

  良心是人们内心的一种情感,是“一种伴随违犯义务而起的相当强烈的痛苦”,它就像是阻碍人们做出违犯伦理标准行为的一道屏障,一旦人们冲破它,这种感情就“变成了悔恨而重现于心上”。因为这是人们内心的一种维护正义的感情,它之所以影响人们的行动是由于正义本身具有一种重要的社会功用,“这些社会功用就全体来说(虽然就特例说也许不这样)比其他社会功用重要得多,因而它的绝对性和权威也大得多;所以这些社会功用不仅自然而然地有个在程度和种类

  上都不同的感情指导着,并且应该有这种指导—这种感情,比起那个仅仅是增进人类快乐或利便的那种观念所引起的比较轻微的感情来,不但其命令更为确定,而且其制裁力也更为严重。”酬而且我们知道,德性修养程度越高的人,违犯良心所伴随的痛苦就越强烈。因而博弈中的个人若在决策时顾及双方利益,实现共点或互惠,则会襟怀坦荡。若在获取巨额利益后作出一些对慈善事业、教育事业等的捐助,则更会在内心产生出一种自豪感,成就感;相反,若靠损人利己,阴险狡诈得来不义之财,害得对方一撅不振,甚至家破人亡,博弈者的良心可能一辈子愧疚不安,那种痛苦的煎熬难以言状,让人追悔莫及。

  最后,从人类的自然情感出发,看博弈中伦理存在的客观性。人性中有一种自然的基础—人类的社会感情,即“要同人类成为一体的欲望”。口脚)处在社会生活状态中的个人都是社会群体的一部分,只有人与人彼此相关相连,才可能有社会的存在,这样,人就养成了必须考虑到共同利益的立场,因为“人类的个别的自私的利益几乎总是分裂的”。叩州因此人们不得不与他人合作,把公共利益作为共同的行动目标。如前所述的博弈中,博弈双方合作才能实现共赢,一方背叛只能得到暂时的利益,从长远看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在重复博弈中,“奸诈”的背叛策略只会自掘坟墓,在博弈中自行消亡;相反,“针锋相对”的理性善良策略则在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当今社会,随着社会联系的加强和社会交往合作的全面发展,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休戚相关,人只有严格按照社会博弈的伦理规律行事,才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所以博弈中的个人应该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统一起来,把个人幸福与他人幸福,乃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联系起来,在共同发展中求得个人进步。

  从上述的“针锋相对”策略和“奸诈”策略的激烈交锋及其后果中可以看出博弈中伦理意蕴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它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不可违背的规律。而且,“无论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什么阶段,基本的伦理规范都是任何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准则;较高的道德水准对于经济的繁荣和持续的经济成功是不可或缺的。”朋因而博弈中需要伦理道德的存在,这是无庸置疑的。但是,由于经济利益的刺激,特别是市场机制的强化效应,人们对此的认识和化为伦理的行动有个漫长而痛苦的历程,这个历程是人们在残酷争斗以及对社会生产力的不断破坏中逐渐领悟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博弈实践中遵循一定的伦理原则,按客观规律办事。

  第一,我们要坚持在博弈中讲究正义原则。柏拉图把正义的本质和起源解释为:人们根据一致同意的契约而订立法律以避免相互的伤害,守法践约即为正义。正义作为社会德性的性质就是不偏不倚,公正不阿,是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行为准则。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来自法律,法律来自约定,而约定是基于不同利益成员间的相互矛盾和冲突的有效协调。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正义是对行为人自由权利的保护,它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加于少数人的牺牲。演进博弈中的“针锋相对”策略鲜明地体现了正义的原则,从合作出发,和对方进行博弈,对方合作亦合作,对方背叛亦背叛,在博弈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为此,就要在博弈中坚持诚信原则。荀子说,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完善和成熟的集法律与伦理为一体的标志。现代博弈就是在市场经济中的博弈,诚信就是要让博弈双方共同遵守约定,互相合作,绝不因一已之私而背叛对方,以实现共砚或互惠。人类交往除为了追名逐利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动力就是保持良好的社会关系,希望和社会各方面有和谐的交往,以此完善自我。通过诚信实现博弈双方的互惠,无疑是创造良好的社会关系的重要途径。孔子主张“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正是对互惠和诚信的肯定。诚信和互惠并不是以牟取“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它汤盖了情感,友谊、声望、荣誉及有利于第三方的利他式指向。这是一种以道德为机制的交换,博弈者在行动时应该牢记这一点。

  第二,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强国家的物质财富。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进而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经济富裕了,可以培养公民的价值观和态度,以及人际间的相互信任感、生活满足感和凭能力竞争的性格;经济发展提高教育水平,提高人的素质,容易使人们形成相互信任和注重个人能力的性格;经济发展可使社会有充足的资源可供分配,因而提高了融洽和谐与妥协的可能性。古人说,“仓案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正是这个道理。博弈中的个人追求幸福,迫求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快乐,但是,如果在一个贫穷的国家,吃饭、穿衣这样基本的物质要求都得不到满足,更不用说受教育和精神上的追求了,在这种情况下的个人博弈不讲伦理道德,一心追逐私利,践踏他人的尊严和利益是不言而喻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为了使中国富强,在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指引中国人民前进。只有在经济上富裕了,文化修养上提高了,才能在博弈中严格遵守伦理规则,在共同发展中实现个人价值和薄严。

  博弈中有丰富的伦理意班,用康德的话说就是“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那就是在我之上的广交星空和居我内心的道德法则”而在博弈中要遵循伦理规则的要求绝不仅是以上两点,我们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中国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关健还在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加强依法治国力度,从制度上规约博弈主体的行动。同时要大力发展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让人们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思想道德知识,让人们明白做人的价值和尊严—不在于索取和享乐,而在于奉献和奋斗。

  参考文献:

  [1]文集[M](第8春),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l密尔.功用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

  [3]密尔.代议制政府[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伦理意蕴范文篇2

  关键词:民主,民主伦理观,道德

  民主不仅是一种包括民主国体性质和民主政体形式的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种文化形态。民主文化具有民主制度本身所无法具有的然而又是民主制度建设所必需的功能和作用:民主制度的诞生,离不开民主文化的启蒙作用和舆论准备;一种民主制度要想充满活力、巩固发展又必须借助于文化的力量来不断地反思自己,提升素质,革故除弊,开拓前进。因此,仅仅有了民主的形式是不够的,真正的民主必须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这个内容就是使民主内化为人的心理定势,变成一种道德的力量和伦理的观念。然而,在现代社会中,这种伦理观念的民主却往往被人们忽视。因此,对民主的伦理意蕴进行探讨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民主的政治学涵义

  在谈民主伦理观之前,我们应先对民主的政治学涵义作一了解。一般认为,“民主”是一个政治概念。民主在它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由一种行为方式、一种观念到一种理论再到一种制度的发展过程。民主作为人类社会的活动,首先是从行为方式开始的。原始社会的民主行为方式被恩格斯称之为“古代自然长成的”民主。(1)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民主制则一直受到冷落,直到19世纪,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社会等级观念的淡化以及公民选举权的扩大,民主才得到了真正开发的机会,在欧美发达国家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日趋完善。20世纪,民主化则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进程,形成了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制度。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剥削阶级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民主政治,在反封建专制方面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由于它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政治制度,因此,它代表和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它的民主政治具有一定的虚伪性。而社会主义民主则是一种高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型民主政治,它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是最广泛、全面、真实的民主。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民主是一个含义很广的概念,常用以表示具有平等、自由性质和特征的状态、现象。广义的民主,不仅是一种国家制度,而且还是一种价值,是人们在评价某种制度和行为时的价值尺度和价值标准。另外,民主还是一种精神状态,具体表现为个体的民主意识(即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于民主的内在结构形成的观念。完整的民主意识包括人们对于民主的一切认识和看法,涉及到国家、社会、个人权利、法律、经济、政治结构、社会一般文化氛围等多方面的内容)和民主精神(即社会成员以一种独立的人格,自主地参与社会活动的品格)。虽然广义的民主拓展了人们对“民主”的认识,但它仍仅限于对“民主”作政治学的分析。正确分析民主的方法应当是“把民主广义地理解为各种各样的生活领域中自由而平等的关系的原理。”(2)“应当把民主主义理解为涉及从日常生活到生产、分配、政治、教育、文化的广泛的社会一切范围的东西。”(3)只要有社会关系存在的地方,就存在着民主问题。非政治领域民主问题的存在,表明把民主仅仅看作政治范畴是不够的。由此看来,民主不仅是一个政治范畴,同时也是一个道德范畴。

  二、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的内涵

  对于广义民主的政治学分析,也涉及到了民主的某些道德属性。“民主作为一种价值,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就已具备了一定的道德意义。”(4)每一种制度的形成,都是一种观念、思想的外化。只有当民主的观念、思想和意识渗透于人们的现实社会生活之中,并形成一定的社会道德关系时,才能为规范、制度的产生提供基础。而具有道德内涵的民主,也理应成为道德体系中的一部分,并使之成为人们行为规范的一种准则。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的涵义应当是:在现实社会的民主生活中,人们在尊重人格与权利自主的基础上,为了实现人们对自己事务的自主决定,依靠人的善恶观念、心理、传统习惯和道德舆论来维系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和道德观念,它是民主内化为人的一种心理定势(即内心信念、羞耻心、责任感和荣誉感等)的结果。

  从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意义上的民主的实质、精髓或基本精神是尊重人格与权利自主即人的主体自主。人的主体自主包涵了两方面的内容,就是使人“成为一个人”和“尊敬他人为人”。首先,“使人成为一个人”就是指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即做人的资格和尊严;其次,是“尊敬他人为人”即对他人自主权的尊重。使人“成为一个人”是“尊敬他人为人”的前提和基础;而“尊敬他人为人”则是“使人成为一个人”的必要条件。二者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但是,作为道德意义上的民主则更侧重于对他人自主权的尊重。

  既然在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中,民主的实质是主体自主,那么由此可以引申出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应包括的一些道德内容。首先,主体自主反映出的是道德意志的自由。人的道德意志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只有思想自由才能为实现选择的自由提供前提条件。而选择的意义就在于没有强迫的条件下选取自己所偏爱的行动方案。没有强迫,一个人的行为才能保持完整,实现意志和行为的统一;没有强迫,才会产生责任。

  其次,主体自主还反映了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利平等。民主把平等待人作为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内在地包含着对他人人格和权利的尊重以及对一切不损害他人权利的信念和行为的平等的尊重。只有在别人的自主选择与自己的意愿不一致时仍然予以尊重,才是民主意义的真正所在。

  再次,主体自主还反映了权利自主。权利自主体现在两个层次上。在个人层次上,权利自主表现为个人有独立地处理属于自己事务的权利。在社会层次上,权利自主表现为公民有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即政治参与权。这种权利不仅使社会成员变成合法享有一定的权利并相应承担一定义务的个人,同时,也使每个人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即公民。

  最后,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中还隐含着对道德公正的确认和肯定。道德公正是指在道德上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在道德上处于平等的地位。而要想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就应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对待中均衡考虑双方的利益。这种均衡考虑可以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理解。从积极方面看,每个人都应当把自己的利益同他人的利益视为一共同体,主动积极地去为他人谋利益,甚至为他人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这是较高层次的道德价值。从消极方面看,每个人都应当把另外任何一个人的利益看成同自己的利益同等重要,同时不应当以任何借口擅自侵犯和损害他人的利益,这其中最基本的一条还在于不侵犯他人之作为人的人格尊严的权利。正义的核心就是公民的自由权利的平等性和不可侵犯性。这也正是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所蕴含的一种理念。

  三、把握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应注意的问题

  明确了作为道德范畴的民主内涵,可以澄清我们对民主的一些模糊认识。首先,民主不是对个人的否定,而是对个人的弘扬。民主的最初含义是“人民的统治”,这就意味着每个个体在公共事务中必须服从“人民”这个集体或整体。但是服从这个整体并不等于忽视个人在集体中的价值与意义。因为人民是由每一个具体的个人组成的,每个个人都有基本的自由权利,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身体和精神,自由地决定自己的事务;同时,每个个体之间的权利也是平等的,不允许存在任何特权。如果否定了个人的这些权利也就否定了整体的权利,民主也就不复存在。在真正民主的社会里,任何权力的合法性都是建立在承认人的尊严和人权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每个个体拥有基本的自由权利,每个个体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基础上的。因此,民主不是对个人的否定,而是对个人人格与权利的尊重与高扬。

  其次,民主不是多数群体任意压制少数群体,而是既尊重多数又尊重少数。民主的原意就是“多数人的统治”,即民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这并不能得出多数可以任意压制少数人的结论。因为少数服从多数是与多数尊重少数相统一的,而不是相分离的。多数裁决的效力只能约束、规范人们的行动,而不能限制、妨碍思想的自由。真正的民主允许少数人与多数人一样拥有陈述自己的观点的权利和机会,多数人应保护仍然坚持自己观点的少数人,允许他们保留意见,并不歧视他们,不打击迫害他们。用伏尔泰的话说,就是“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坚持自己观点的权利。”这正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客观世界是不断变化的,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多数人的意见不一定总是最正确的,少数人的意见也不一定任何时候都是错误的。今天只有少数人赞成的观点,明天就可能成为多数人的观点。当少数人的权利被剥夺之后,也就不可能保证其他多数人的权利不会再被剥夺。因此,民主不仅是“多数人的统治”,也要求对少数人的权利加以尊重和保护。

  最后,民主不是只讲权利,而是也讲义务。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就意味着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但是,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一定的义务,这正是民主社会中,国家与公民之间内在关系的一种体现。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割裂二者,必将导致一种非民主状态的产生,使社会退回到阶级对立的“臣民”社会中去。因此,在讲权利的同时更应该讲义务。

  明确了民主伦理观的内涵,可以使我们进一步理解政治民主实现所依赖的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还必须有作为道德化的民主给予支持,才能使其得到巩固和加强并促其实现。民主政治的实现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了解民主伦理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0.

  伦理意蕴范文篇3

  关键词:民主,民主伦理观,道德

  民主不仅是一种包括民主国体性质和民主政体形式的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种文化形态。民主文化具有民主制度本身所无法具有的然而又是民主制度建设所必需的功能和作用:民主制度的诞生,离不开民主文化的启蒙作用和舆论准备;一种民主制度要想充满活力、巩固发展又必须借助于文化的力量来不断地反思自己,提升素质,革故除弊,开拓前进。因此,仅仅有了民主的形式是不够的,真正的民主必须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这个内容就是使民主内化为人的心理定势,变成一种道德的力量和伦理的观念。然而,在现代社会中,这种伦理观念的民主却往往被人们忽视。因此,对民主的伦理意蕴进行探讨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民主的政治学涵义

  在谈民主伦理观之前,我们应先对民主的政治学涵义作一了解。一般认为,“民主”是一个政治概念。民主在它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由一种行为方式、一种观念到一种理论再到一种制度的发展过程。民主作为人类社会的活动,首先是从行为方式开始的。原始社会的民主行为方式被恩格斯称之为“古代自然长成的”民主。(1)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民主制则一直受到冷落,直到19世纪,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社会等级观念的淡化以及公民选举权的扩大,民主才得到了真正开发的机会,在欧美发达国家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日趋完善。20世纪,民主化则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进程,形成了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制度。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剥削阶级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民主政治,在反封建专制方面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由于它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政治制度,因此,它代表和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它的民主政治具有一定的虚伪性。而社会主义民主则是一种高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型民主政治,它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是最广泛、全面、真实的民主。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民主是一个含义很广的概念,常用以表示具有平等、自由性质和特征的状态、现象。广义的民主,不仅是一种国家制度,而且还是一种价值,是人们在评价某种制度和行为时的价值尺度和价值标准。另外,民主还是一种精神状态,具体表现为个体的民主意识(即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于民主的内在结构形成的观念。完整的民主意识包括人们对于民主的一切认识和看法,涉及到国家、社会、个人权利、法律、经济、政治结构、社会一般文化氛围等多方面的内容)和民主精神(即社会成员以一种独立的人格,自主地参与社会活动的品格)。虽然广义的民主拓展了人们对“民主”的认识,但它仍仅限于对“民主”作政治学的分析。正确分析民主的方法应当是“把民主广义地理解为各种各样的生活领域中自由而平等的关系的原理。”(2)“应当把民主主义理解为涉及从日常生活到生产、分配、政治、教育、文化的广泛的社会一切范围的东西。”(3)只要有社会关系存在的地方,就存在着民主问题。非政治领域民主问题的存在,表明把民主仅仅看作政治范畴是不够的。由此看来,民主不仅是一个政治范畴,同时也是一个道德范畴。

  二、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的内涵

  对于广义民主的政治学分析,也涉及到了民主的某些道德属性。“民主作为一种价值,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就已具备了一定的道德意义。”(4)每一种制度的形成,都是一种观念、思想的外化。只有当民主的观念、思想和意识渗透于人们的现实社会生活之中,并形成一定的社会道德关系时,才能为规范、制度的产生提供基础。而具有道德内涵的民主,也理应成为道德体系中的一部分,并使之成为人们行为规范的一种准则。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的涵义应当是:在现实社会的民主生活中,人们在尊重人格与权利自主的基础上,为了实现人们对自己事务的自主决定,依靠人的善恶观念、心理、传统习惯和道德舆论来维系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和道德观念,它是民主内化为人的一种心理定势(即内心信念、羞耻心、责任感和荣誉感等)的结果。

  从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意义上的民主的实质、精髓或基本精神是尊重人格与权利自主即人的主体自主。人的主体自主包涵了两方面的内容,就是使人“成为一个人”和“尊敬他人为人”。首先,“使人成为一个人”就是指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即做人的资格和尊严;其次,是“尊敬他人为人”即对他人自主权的尊重。使人“成为一个人”是“尊敬他人为人”的前提和基础;而“尊敬他人为人”则是“使人成为一个人”的必要条件。二者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但是,作为道德意义上的民主则更侧重于对他人自主权的尊重。

  既然在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中,民主的实质是主体自主,那么由此可以引申出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应包括的一些道德内容。首先,主体自主反映出的是道德意志的自由。人的道德意志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只有思想自由才能为实现选择的自由提供前提条件。而选择的意义就在于没有强迫的条件下选取自己所偏爱的行动方案。没有强迫,一个人的行为才能保持完整,实现意志和行为的统一;没有强迫,才会产生责任。

  其次,主体自主还反映了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利平等。民主把平等待人作为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内在地包含着对他人人格和权利的尊重以及对一切不损害他人权利的信念和行为的平等的尊重。只有在别人的自主选择与自己的意愿不一致时仍然予以尊重,才是民主意义的真正所在。

  再次,主体自主还反映了权利自主。权利自主体现在两个层次上。在个人层次上,权利自主表现为个人有独立地处理属于自己事务的权利。在社会层次上,权利自主表现为公民有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即政治参与权。这种权利不仅使社会成员变成合法享有一定的权利并相应承担一定义务的个人,同时,也使每个人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即公民。

  最后,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中还隐含着对道德公正的确认和肯定。道德公正是指在道德上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在道德上处于平等的地位。而要想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就应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对待中均衡考虑双方的利益。这种均衡考虑可以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理解。从积极方面看,每个人都应当把自己的利益同他人的利益视为一共同体,主动积极地去为他人谋利益,甚至为他人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这是较高层次的道德价值。从消极方面看,每个人都应当把另外任何一个人的利益看成同自己的利益同等重要,同时不应当以任何借口擅自侵犯和损害他人的利益,这其中最基本的一条还在于不侵犯他人之作为人的人格尊严的权利。正义的核心就是公民的自由权利的平等性和不可侵犯性。这也正是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所蕴含的一种理念。

  三、把握社会主义民主伦理观应注意的问题

  明确了作为道德范畴的民主内涵,可以澄清我们对民主的一些模糊认识。首先,民主不是对个人的否定,而是对个人的弘扬。民主的最初含义是“人民的统治”,这就意味着每个个体在公共事务中必须服从“人民”这个集体或整体。但是服从这个整体并不等于忽视个人在集体中的价值与意义。因为人民是由每一个具体的个人组成的,每个个人都有基本的自由权利,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身体和精神,自由地决定自己的事务;同时,每个个体之间的权利也是平等的,不允许存在任何特权。如果否定了个人的这些权利也就否定了整体的权利,民主也就不复存在。在真正民主的社会里,任何权力的合法性都是建立在承认人的尊严和人权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每个个体拥有基本的自由权利,每个个体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基础上的。因此,民主不是对个人的否定,而是对个人人格与权利的尊重与高扬。

  其次,民主不是多数群体任意压制少数群体,而是既尊重多数又尊重少数。民主的原意就是“多数人的统治”,即民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这并不能得出多数可以任意压制少数人的结论。因为少数服从多数是与多数尊重少数相统一的,而不是相分离的。多数裁决的效力只能约束、规范人们的行动,而不能限制、妨碍思想的自由。真正的民主允许少数人与多数人一样拥有陈述自己的观点的权利和机会,多数人应保护仍然坚持自己观点的少数人,允许他们保留意见,并不歧视他们,不打击迫害他们。用伏尔泰的话说,就是“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坚持自己观点的权利。”这正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客观世界是不断变化的,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多数人的意见不一定总是最正确的,少数人的意见也不一定任何时候都是错误的。今天只有少数人赞成的观点,明天就可能成为多数人的观点。当少数人的权利被剥夺之后,也就不可能保证其他多数人的权利不会再被剥夺。因此,民主不仅是“多数人的统治”,也要求对少数人的权利加以尊重和保护。

  最后,民主不是只讲权利,而是也讲义务。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就意味着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但是,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一定的义务,这正是民主社会中,国家与公民之间内在关系的一种体现。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割裂二者,必将导致一种非民主状态的产生,使社会退回到阶级对立的“臣民”社会中去。因此,在讲权利的同时更应该讲义务。

  明确了民主伦理观的内涵,可以使我们进一步理解政治民主实现所依赖的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还必须有作为道德化的民主给予支持,才能使其得到巩固和加强并促其实现。民主政治的实现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了解民主伦理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0.

  伦理意蕴范文篇4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人道主义;道德目的;社会公正;生态伦理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通过统筹兼顾的方法实现发展的成果为人民所共享,追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体现人的价值,实现社会和每个人的发展。它具有深刻的伦理意蕴。

  一、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是新的人本思想,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人”在哲学上,常常和两个东西相对,一个是神,一个是物,人是相对于神和物而言的。在人类思想史上,存在着人本思想与物本思想和神本思想的斗争。人本思想由来已久,但又历久弥新。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想,主张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强调把人的价值放到首位,正如但丁说:“人的高贵,就其许许多多的成果而言,超过了天使的高贵。”[1]它是新兴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统治阶级的精神武器。虽然它也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摧毁封建主义统治,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中起过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必须看到,这种人本主义是以抽象的人性论为理论根据的。它的根本特点是脱离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来谈论所谓普遍的、永恒不变的人性,而实际上这种人性是以资产者自身为模特儿描绘出来的,只不过被解释为一切人共有的人性而已。这样的“人”,正因为被说成属于一切时代和一切社会,所以也就不属于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只是思想家虚构的幻影,而不是现实的存在。

  中国历史上的人本思想,主要是强调人贵于物,“天地万物,唯人为贵”。这种人本思想在数千年的中国宗法社会中源远流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广大民众对于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的朴素意识和美好憧憬,但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治人之术和牧民之道的重要方略之一,是历朝历代推行“仁政”和“王道”的理论基础。从《尚书》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到《管子》的“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从孔子的“仁者爱人”、“泛爱众”、“修己以安百姓”到孟子的“民贵君轻”,无不是对“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基本思想的大力宣扬。不可否认,在人身依附关系严重、阶级对立的封建社会,这种民本思想对于抑制过度的剥削和压迫、保护生产力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历史的进步性,但是,由于封建统治阶级与广大民众在根本利益上的冲突,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就不可能逃脱作为封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窠臼,那种将实现“民本”思想的良好愿望寄托在开明君主身上的想法,已被历史反复证明,只是一种幻想。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它所说的以人为本是新的人本思想,是对西方近代以来的“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的矫正。“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是把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惟一的价值尺度,偏重于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而忽视了人和人的全面发展,简单地把经济增长等同于社会进步。这种发展观虽然在历史上对促进经济快速增长、迅速积累物质财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它不仅没有给人们带来所期望的福祉,相反,却出现了就业形势严峻、收入差距拉大、社会保障不完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且由于它“重物轻人”、“见物不见人”,仅仅关注物的扩张、GDP的增长,在根本上忽视了人的存在、人的地位和人的发展,背离了一切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人类最终极的价值目标,使得物质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滋生,理想信仰破灭、伦理道德失范、精神家园荒芜。“以人为本”是对“以物为本”的超越,其伦理意蕴是先进的。

  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是真正的人道主义。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把依靠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前提,把提高人作为发展的根本途径,把尊重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科学发展观反对单纯追求GDP,无视人本身为最高价值的行为,把发展的焦点转向人,以人为中心,主张人按照人自身的尺度、美的尺度去改善世界,使这个世界真正成为属于人的世界。它所说的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主张从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在发展时,把现实的、具体的、活生生的人民群众当作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看作一个个具有不同思想和个性的现实中的人。它从社会中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规律出发,主张在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上体现人性,考虑人情,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总之,科学发展观用人道主义的道德原则——一方面“把人当人看”,一方面“使人成其为人”来匡正我们的某些制度和规范,这种人道的作法,使科学发展观成为最好的人道主义的真正体现。

  二、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优良的道德目的

  道德起源于社会的道德需要,也就是起源于社会、经济、文化、人际交往以及法和政治的存在发展。道德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满足社会和人的发展的道德需要,在于保障社会、经济、文化、人际交往以及法和政治的存在发展,最终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和人的发展。

  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即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完整、充分、和谐的发展。自由发展是作为主体的人的自觉、自愿和自主的发展,是人自身人格的完善;完整发展是人的各种需要、素质能力、社会交往关系的协调发展;充分发展是人摆脱了各种盲目力量的束缚,使自己的各种需要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和谐发展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以及人自身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科学发展观主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使人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人的尊严、自由得到充分实现。在科学发展观看来,经济增长不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应是社会的全面发展,但社会的全面发展又必须通过人的全面发展来加以体现。

  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是优良道德目的的体现。一切优良道德必须是由人类的“行为事实”与“道德目的”两种客观事物构成。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表现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体现和保障群众利益;满足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从制度上、法律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实现思想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能在优良环境中劳动和生活。其中,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体现和保障群众利益就是最好的优良道德目的,是优良道德制定的源泉;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则是优良道德制定的终极标准与首要条件。

  优良道德之所以优良必须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保障社会的健康存在和普遍发展,并实际地增进全社会和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总量。增加还是减少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不仅是评价一切行为善恶的终极标准,也是一切道德优劣的终极标准。哪种道德促进社会发展速度最快、增进每个人利益最多,哪种道德便最优良;反之,则最恶劣。[2]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反映出了优良道德目的,因为第一,它保障经济之发展、文化产业之繁荣、人际交往之自由安全以及法和政治之优良。第二,其目的在于增进每个人利益、实现每个人的幸福。它所说的人的全面发展不是指少数人的发展,而是指所有人民都应得到公平的发展;也不仅是指当代人的发展,还包括后代人的可持续发展;也不仅仅指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求,还包括满足人们在社会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生态生活等方面的各种价值需求,使人体力和智力上的各种潜能得到充分的展现。

  三、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真实的社会公正具有现实性

  公正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意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基本行为准则,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永恒价值理想。何谓公正?亚里士多德说,公正是具有均等、相等、平等、比例性质的那种回报、交换行为,是平等(相等、同等)的利害相交换的善的行为,是等利(害)交换的善的行为。反之,不公正则是不平等(不相等、不同等)的利害相交换的恶行,是不等利(害)交换的恶行。[3]而权利与义务相等是公正的根本原则,“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与他所负有的义务相等,是社会公正的根本原则;一个人所行使的权利与他所履行的义务相等,是个人公正的根本原则。”[4]

  科学发展观正视发展进程中的社会公正问题,在认识和处理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上,坚持效率与公平有机统一的基本原则,在注重效率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它体现和蕴含了全社会关心爱护帮助困难群众,尽可能地使他们享有平等的医疗、教育、就业等机会,尽可能地使最大多数人生活幸福的伦理精神和道德原则。

  科学发展观强调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为实现真实的社会公正确立了科学的指导思想,使实现真实的社会公正具有了现实性。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人民群众不断走向共同富裕,体现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个指导方针。据统计,1978年至2007年,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07年的1378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4140元。

  四、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了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精神

  西方传统发展观在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持人类中心主义观点。这是植根于西方工业文明的基本价值观念。它意味着人类可以随意支配主宰自然,意味着人类可以通过对自然的征服来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在这种发展观的指导下,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酿成了严重的生态危机。

  科学发展观反对这种片面的发展观,强调发展不应是孤立、片面的、不计代价、竭泽而渔、不能持续的发展,而是在科学发展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发展,是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具体就是要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人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它在肯定发展的必要性的同时,坚持发展与环境的辩证统一,考虑了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它要求人们重新认识生态自然对人类存在的价值,将生态自然系统纳入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在肯定人的价值和权利的同时,要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和权利,以求得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四大系统之间和谐共存、协调发展,从而建立起包括自然界在内的新的伦理道德秩序。这种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了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精神。

  另外,科学发展观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态文明。这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创新之处,比过去“三个文明”的提法更科学、更全面,也体现了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精神。

  注释:

  [1]转引自曹孚.外国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62.

  伦理意蕴范文篇5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人道主义;道德目的;社会公正;生态伦理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通过统筹兼顾的方法实现发展的成果为人民所共享,追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体现人的价值,实现社会和每个人的发展。它具有深刻的伦理意蕴。

  一、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是新的人本思想,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人”在哲学上,常常和两个东西相对,一个是神,一个是物,人是相对于神和物而言的。在人类思想史上,存在着人本思想与物本思想和神本思想的斗争。人本思想由来已久,但又历久弥新。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想,主张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强调把人的价值放到首位,正如但丁说:“人的高贵,就其许许多多的成果而言,超过了天使的高贵。”[1]它是新兴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统治阶级的精神武器。虽然它也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摧毁封建主义统治,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中起过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必须看到,这种人本主义是以抽象的人性论为理论根据的。它的根本特点是脱离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来谈论所谓普遍的、永恒不变的人性,而实际上这种人性是以资产者自身为模特儿描绘出来的,只不过被解释为一切人共有的人性而已。这样的“人”,正因为被说成属于一切时代和一切社会,所以也就不属于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只是思想家虚构的幻影,而不是现实的存在。

  中国历史上的人本思想,主要是强调人贵于物,“天地万物,唯人为贵”。这种人本思想在数千年的中国宗法社会中源远流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广大民众对于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的朴素意识和美好憧憬,但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治人之术和牧民之道的重要方略之一,是历朝历代推行“仁政”和“王道”的理论基础。从《尚书》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到《管子》的“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从孔子的“仁者爱人”、“泛爱众”、“修己以安百姓”到孟子的“民贵君轻”,无不是对“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基本思想的大力宣扬。不可否认,在人身依附关系严重、阶级对立的封建社会,这种民本思想对于抑制过度的剥削和压迫、保护生产力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历史的进步性,但是,由于封建统治阶级与广大民众在根本利益上的冲突,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就不可能逃脱作为封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窠臼,那种将实现“民本”思想的良好愿望寄托在开明君主身上的想法,已被历史反复证明,只是一种幻想。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它所说的以人为本是新的人本思想,是对西方近代以来的“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的矫正。“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是把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惟一的价值尺度,偏重于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而忽视了人和人的全面发展,简单地把经济增长等同于社会进步。这种发展观虽然在历史上对促进经济快速增长、迅速积累物质财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它不仅没有给人们带来所期望的福祉,相反,却出现了就业形势严峻、收入差距拉大、社会保障不完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且由于它“重物轻人”、“见物不见人”,仅仅关注物的扩张、GDP的增长,在根本上忽视了人的存在、人的地位和人的发展,背离了一切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人类最终极的价值目标,使得物质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滋生,理想信仰破灭、伦理道德失范、精神家园荒芜。“以人为本”是对“以物为本”的超越,其伦理意蕴是先进的。

  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是真正的人道主义。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把依靠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前提,把提高人作为发展的根本途径,把尊重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科学发展观反对单纯追求GDP,无视人本身为最高价值的行为,把发展的焦点转向人,以人为中心,主张人按照人自身的尺度、美的尺度去改善世界,使这个世界真正成为属于人的世界。它所说的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主张从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在发展时,把现实的、具体的、活生生的人民群众当作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看作一个个具有不同思想和个性的现实中的人。它从社会中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规律出发,主张在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上体现人性,考虑人情,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总之,科学发展观用人道主义的道德原则——一方面“把人当人看”,一方面“使人成其为人”来匡正我们的某些制度和规范,这种人道的作法,使科学发展观成为最好的人道主义的真正体现。

  二、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优良的道德目的

  道德起源于社会的道德需要,也就是起源于社会、经济、文化、人际交往以及法和政治的存在发展。道德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满足社会和人的发展的道德需要,在于保障社会、经济、文化、人际交往以及法和政治的存在发展,最终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和人的发展。

  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即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完整、充分、和谐的发展。自由发展是作为主体的人的自觉、自愿和自主的发展,是人自身人格的完善;完整发展是人的各种需要、素质能力、社会交往关系的协调发展;充分发展是人摆脱了各种盲目力量的束缚,使自己的各种需要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和谐发展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以及人自身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科学发展观主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使人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人的尊严、自由得到充分实现。在科学发展观看来,经济增长不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应是社会的全面发展,但社会的全面发展又必须通过人的全面发展来加以体现。

  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是优良道德目的的体现。一切优良道德必须是由人类的“行为事实”与“道德目的”两种客观事物构成。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表现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体现和保障群众利益;满足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从制度上、法律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实现思想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能在优良环境中劳动和生活。其中,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体现和保障群众利益就是最好的优良道德目的,是优良道德制定的源泉;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则是优良道德制定的终极标准与首要条件。

  优良道德之所以优良必须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保障社会的健康存在和普遍发展,并实际地增进全社会和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总量。增加还是减少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不仅是评价一切行为善恶的终极标准,也是一切道德优劣的终极标准。哪种道德促进社会发展速度最快、增进每个人利益最多,哪种道德便最优良;反之,则最恶劣。[2]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反映出了优良道德目的,因为第一,它保障经济之发展、文化产业之繁荣、人际交往之自由安全以及法和政治之优良。第二,其目的在于增进每个人利益、实现每个人的幸福。它所说的人的全面发展不是指少数人的发展,而是指所有人民都应得到公平的发展;也不仅是指当代人的发展,还包括后代人的可持续发展;也不仅仅指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求,还包括满足人们在社会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生态生活等方面的各种价值需求,使人体力和智力上的各种潜能得到充分的展现。

  三、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真实的社会公正具有现实性

  公正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意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基本行为准则,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永恒价值理想。何谓公正?亚里士多德说,公正是具有均等、相等、平等、比例性质的那种回报、交换行为,是平等(相等、同等)的利害相交换的善的行为,是等利(害)交换的善的行为。反之,不公正则是不平等(不相等、不同等)的利害相交换的恶行,是不等利(害)交换的恶行。[3]而权利与义务相等是公正的根本原则,“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与他所负有的义务相等,是社会公正的根本原则;一个人所行使的权利与他所履行的义务相等,是个人公正的根本原则。”[4]

  科学发展观正视发展进程中的社会公正问题,在认识和处理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上,坚持效率与公平有机统一的基本原则,在注重效率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它体现和蕴含了全社会关心爱护帮助困难群众,尽可能地使他们享有平等的医疗、教育、就业等机会,尽可能地使最大多数人生活幸福的伦理精神和道德原则。

  科学发展观强调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为实现真实的社会公正确立了科学的指导思想,使实现真实的社会公正具有了现实性。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人民群众不断走向共同富裕,体现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个指导方针。据统计,1978年至2007年,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07年的1378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4140元。

  四、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了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精神

  西方传统发展观在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持人类中心主义观点。这是植根于西方工业文明的基本价值观念。它意味着人类可以随意支配主宰自然,意味着人类可以通过对自然的征服来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在这种发展观的指导下,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酿成了严重的生态危机。

  科学发展观反对这种片面的发展观,强调发展不应是孤立、片面的、不计代价、竭泽而渔、不能持续的发展,而是在科学发展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发展,是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具体就是要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人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它在肯定发展的必要性的同时,坚持发展与环境的辩证统一,考虑了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它要求人们重新认识生态自然对人类存在的价值,将生态自然系统纳入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在肯定人的价值和权利的同时,要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和权利,以求得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四大系统之间和谐共存、协调发展,从而建立起包括自然界在内的新的伦理道德秩序。这种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了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精神。

  另外,科学发展观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态文明。这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创新之处,比过去“三个文明”的提法更科学、更全面,也体现了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精神。

  注释:

  [1]转引自曹孚.外国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62.

  伦理意蕴范文篇6

  关键词:吉祥图案,文化,意蕴,信仰,思想,民俗

  “吉”,与凶相对。《易系辞上》:“吉,无不利”。《逸周书武顺》:“礼义顺祥曰吉”。后来,吉祥专指吉兆、歌颂之意。中国传统装饰吉祥图案其实是古代先民希冀生活美满幸福,专门为营造吉祥而创造的装饰艺术造型设计。历代遗存至今的大量造型艺术,决大多数都是中国祈吉纳祥文化思想的物化形象。蕴藏在中华各民族的博大而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成为中华民族思想文化得以传承的源泉。传统装饰吉祥图案的形成不是一个偶然艺术现象,是中华民间、民族艺术和民俗文化千百年来沉淀的结果,是广大劳动人民集体的智慧与创造。

  几千年来,中国工艺美术中传统吉祥图案具有如此鲜活的生命力,与它和我们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文化渊源,情感表达方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原始社会的巫术礼仪、自然崇拜使得最早的吉祥观念得以产生。据史书记载,早在尧舜之世的上古先民就已经崇拜天文,视山河为神灵并重视吉凶之兆。商周之时巫术盛行,预卜凶吉,趋利避害,是人们普遍的理想信念。以此信念为基础,汉代出现的道教教义与儒学经学譏讳思想相互影响,并与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取得大融合,形成了封建社会上层的希求富贵,皇权永固,企慕长生不老,羽化登仙等祥瑞意念。在汉代的装饰图案中,就有吉祥汉字的出现。隋唐之际,在与外来纹样的融合中,创造出了诸如宝相花,唐草纹和陵阳公祥等富有吉祥意义的民族新纹样。宋元时期,吉祥纹样不断受到来自道教,佛教以及民间的影响,题材也日益丰富多彩,表现手法多样。到了明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层的活跃,封建上层意识与市民意识相互渗透、融合,传统的祥瑞思想转变为吉祥如意福寿富贵等世俗化的吉祥观念。清代装饰吉祥图案集历代之大成,达到了“图必有意,意必吉祥”的程度,把装饰吉祥图案发展到了极致,并被广泛应用于印染、织绣、服饰、工艺品、建筑彩画及民间艺术等各方面。其形式多样,名目繁多,是中华民族在持续不断达数千年的造物活动中,融合中国历代能工巧匠的智慧和创作设计才华,不断融合中国的道教、玄儒、政治伦理和民情风俗,成为最具民族文化特色的装饰艺术造型设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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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仰的意蕴

  意蕴,是艺术形态所表现的深刻的生活意义与社会意义,是思维内化的延伸。传统装饰吉祥图案的产生与古代先民对自然崇拜的原始信仰有密切的关系。

  远古时期,人们对大自然认识非常有限,在困难、挫折中逐渐认为控制人类的力量是外在的世界,只有顺从它,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为了获得平安、丰收,便产生了一种祈求的思维观念。于是,趋吉避凶成了原始人类寻求生存环境的本能。人们在创造了器皿时就装饰以具有象征祥瑞寓意的纹样,以表达敬意,寄托祈福的愿望。如果说,早在六千多年前,半坡彩陶上出现的鱼纹、鹿纹、蛙纹,还是人们最初勾画出的对大自然理解的情绪符号及对大自然膜拜意识的话,那么一千八百多年前东汉时期,瓷器出现的碟形纹样,和普遍盛行的用鱼纹装饰的器物,就是人们对大自然有意识的歌颂之辞了。

  图腾信仰,即图腾崇拜,是古代大自然信仰中发展出的信仰形式。图腾(TOTEM),是印第安语的译音,意即原始时代的每个氏族部落,都以某种动物或植物以至无生物作为保护他们的象征或标志,因而这个氏族或部落视之为忌物,信仰并崇拜它,以促使氏族或部落的发展或繁荣。如最具民族特色的龙凤图案,就凝聚了中华民族对祖先的崇拜和对大自然理解的心态。

  众所周知,龙是想象性动物,是蛇类爬虫图腾的综合体,集九种动物之特征,有“九似”之说,《说文》:“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可见龙不仅具有变幻莫测的神异色彩,还具有兴云雨、利万物的吉祥内涵。自古以来,龙就聚多种象征意义于一身:勇猛,威武,神秘,吉祥,喜庆等等。同时,龙属动物也有很多,如虬、夔、蛟、饕餮、窃曲、并逢、积首等,古代奴隶社会统治者常在皇室使用器皿上运用龙及其变体纹样,以显示统治者的威严与神秘。这个时候,龙的图案从图腾渐渐带有了政治色彩。到了封建社会中后期,龙凤吉祥图案多用于宫廷与皇室,它们大多气势恢弘,灵秀飞扬,成了区分统治集团尊卑等级的伦理标志。在民间,龙也是吉祥的象征,它播云降雨,驱邪降妖。民间的许多活动如“赛龙舟”、“闹龙灯”都是人们祈祷平安丰收。龙及其组合图案都是我国传统吉祥图案中人们喜闻乐见的内容。原始龙文化的文化意识,渗透着中国自古特有的民族生命意识与崇祖意识。龙作为兼有神话、图腾的意象,是中华民族伟大生命力美的象征。

  凤纹和龙纹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是史前氏族图腾的一种。凤也是一种想象的深鸟,《山海经》:“丹穴之山有鸟状如鹤,五色而文,名曰凤。首文曰德,翼文曰顺,背文曰义,膺文曰仁,腹文曰信,先则天下安宁。”传说中只要凤凰一出现在世间,天下就会太平无事。自古以来,凤和龙都是吉祥图案中常见纹样。商周时期的凤纹质朴、肃穆;春秋战国时期的凤纹趋于写实;秦汉时期的凤纹气质刚健,具有强烈的生活气息;南北朝时期的凤纹,体态修长飘逸,常和云气纹组合;唐代时期,凤纹华美丰满,姿态多变,气韵生动;宋明时期凤纹则有了定势,云纹冠,眼细长,尾羽作四列飘起。明清以来,凤的图案更是丰富多彩,“凤凰牡丹”、“凤栖梧桐”、“双凤朝阳”、“龙凤呈祥”等吉祥组合图案,表达了一种向往美好幸福、太平的愿望。原始图腾文化是中国美学的文化根性,由图腾发展而来的吉祥纹样折射出了最真实、最纯朴的中华民族生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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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思想的意蕴

  中华民族的思想素质,文化心理结构是由以儒、佛、道三家为主而构建,社会的运转与维护以此“三合而一”的哲学思想为轴心,我国传统吉祥图案对此也有充分的体现。儒家学派中,孔子创立以血缘宗法为基础的宗法世袭制度,它从人际关系而约定人的上下尊卑,以伦理道德维护人际关系。传统装饰吉祥图案中,“五翎”(指“五伦”)的凤凰、白鹤、白头、鸳鸯、燕子组合的图案,就象征儒家严格而有等级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等五种伦理关系;儒家强调“修身”作为治国平天下之根本的入世思想,以孔子“岁寒,知松柏之后凋也”之语为人格原型的松、竹、梅岁寒三友吉祥图案,以及梅、兰、竹、菊四君子组合吉祥图案,都被文人学士用来作为坚贞、高洁情操的礼赞和自我表达。马因一生追随主人、任劳任怨而被赋予“忠”、“义”的含义,符合儒家道德规范而被广泛运用。伦理的意蕴,具有一种控制力,一种规范力,力求保持社会和人际的次序。符合儒家“天人合一”观点的花、鸟、虫、兽的吉祥纹样,体现着人与大自然的和谐。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强调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和人事,认为广大艺术,不论是文学,还是绘画,都要以“厚人伦,美教化”为职责,提倡人们在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又要善于从生活中提高道德修养,发掘审美情趣。同时,在儒学影响下,我国许多封建思想在吉祥图案也有反映,如“学而优则仕”的“一路连科”、“路路连科”、“青云直上”等,表现科举高中,仕途顺畅;如“俸禄富贵”思想,表现禄文化,“鹿”便成了占第一位的吉祥物,有“玉堂富贵”、“雀禄封侯”、“受天百禄”等。

  中国的传统哲学思想,既是现世的,又是出世的,故有“儒道互补”之说,儒、佛、道三家也常常合流。以渔、樵、耕,读为题材的吉祥图案,就表现了古代士大夫在儒、佛、道三家中徘徊。道家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使追求长生成为了普遍的人生目标,于是就有“寿山福海”“福寿康宁”等吉祥字样以及“五福捧寿”、“群仙祝寿”、“寿比南山”、“松鹤长春”等吉祥纹样。传说吃蝙蝠肉可以成仙,蝙蝠图案成了吉祥的象征,元代“八仙过海”“八仙捧寿”和清代的暗八仙都以忠、孝、顺、仁、信面目出现的道教神化,都成为传统中国工艺美术吉祥图案特具特色的内容。

  魏晋南北朝时,佛教在我国盛行,这对吉祥图案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佛教艺术题材之一的莲花成了此时期盛行的吉祥纹样。在莲花纹基础上加以变化而成的“宝相花”,其名称与佛坐象名称——宝相相同。“宝相花”的珠点也与佛珠相仿。“八宝”亦“八吉祥”,原是佛教庙宇中供在佛、菩萨“神桌”上的吉祥器物,到后来,“八吉祥”成为建筑、染织、陶瓷、地毯上吉祥图案极普通的题材,并不仅仅限于佛教供器所用。它们分别表示:法螺——宣传佛教妙言;法轮——轮回永生;宝伞——曲度众生;白盖——-曲度众生;莲花——清净;宝瓶——功德圆满;金鱼——活泼;盘肠——万劫不灭。从这些佛教派生出的吉祥寓意,符合我们民族向善的心理乃至追求永生的理想。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道、佛都要人相信有一个理想的精神世界,要求人修身养性,追求至善至美,达到幸福的永恒。历朝历代统治者以此笼络人心,它们或独尊儒术,或三教并立,上以其风化下,渗透着文化思想的吉祥图案经久不衰,成为了人们乐于接受的艺术语言及和我们对语的精神同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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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俗的意蕴

  工艺美术是生活的美术,我国传统工艺,体现了大量的民俗意蕴,而其用以装饰的吉祥图案就把这种民俗的意蕴表现得淋漓尽致。民俗,即民风世俗,亦即民间的生活习俗,它具有特定的意义。因此,传统装饰吉祥图案也可以说是民俗的“人文景观”的一个形象世界。

  远古时期人对生殖的崇拜及儒家以父亲血统为继嗣的人伦要求,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传宗接代的使命感和创造生命的自豪感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中国重视家庭的延续,以及子嗣承传的多子多福思想绵延了几千年,为了表达此类朴素的愿望,吉祥图案中有象征“榴开百子”的石榴图案,有又石榴,佛手、桃子组成的多子、做福、多寿“三多”图案,有金红色的鲤鱼上坐一白胖娃娃的“望子成龙”图案,还有“麒麟送子”“子孙满堂”等丰富多彩祈福的祥瑞图案。我国古代的宇宙观与西方不同,我国劳动人民重视在世,热爱生活,而不去追求天国,寄于幻想,因此,我国人民祈望有美好的现实生活,并延续这种现实,这种观念表现在吉祥图案上可谓形式多样,千姿百态。有表示幸福的“纳福迎祥”、“翘盼福音”等,有表示情爱的,如“连理枝”“同心结”等;有表长寿的,如“松鹤长春”、“蟠桃献寿”等;有表喜庆的“喜上眉梢”“马上封侯”等;有表富裕的;如“年年有余”、“五谷丰登”等;有表示平安的,如“四季平安”“竹报平安”等,总之,这些内容是一种人间的、现实的、生活的祝愿,是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最朴素的表达,直接反映我国民族性格和品德,具有一种内在的精神文化价值。

  我国传统吉祥图案中体现出来的民俗意蕴,从时代性、民族性等方面都有其一定的局限,但它是特定时期,特定范围不自觉的群众意识和群体意识行为,具有巨大的内在力,形成了民族精神世界的内心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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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束语

  一个民族,必须有自己的民族文化,中国传统“装饰吉祥图案”从发生到发展,都受到民族崇拜、民族文化心理和民俗习惯的影响,不同的民族创造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也创造着不一样的民族,这也是我国悠久的多民族文化之所以多姿多彩的原因。中国传统“装饰吉祥图案”以自身的独特风貌和饱含人类生生不息的活力,为自己在世界艺坛中开辟出一个崭新的空间,它将引起当代人们弘扬与开发民族文化的新思考。

  [参考文献]

  (1)《中国艺术学》彭吉象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3月

  (2)《中国艺术设计史》赵农著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年1月

  (3)《中国吉祥装饰设计》段建华编著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年.

  (4)《中国纹样史》田自秉吴淑生著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8月

  伦理意蕴范文篇7

  关键词:吉祥图案,文化,意蕴,信仰,思想,民俗

  “吉”,与凶相对。《易系辞上》:“吉,无不利”。《逸周书武顺》:“礼义顺祥曰吉”。后来,吉祥专指吉兆、歌颂之意。中国传统装饰吉祥图案其实是古代先民希冀生活美满幸福,专门为营造吉祥而创造的装饰艺术造型设计。历代遗存至今的大量造型艺术,决大多数都是中国祈吉纳祥文化思想的物化形象。蕴藏在中华各民族的博大而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成为中华民族思想文化得以传承的源泉。传统装饰吉祥图案的形成不是一个偶然艺术现象,是中华民间、民族艺术和民俗文化千百年来沉淀的结果,是广大劳动人民集体的智慧与创造。

  几千年来,中国工艺美术中传统吉祥图案具有如此鲜活的生命力,与它和我们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文化渊源,情感表达方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原始社会的巫术礼仪、自然崇拜使得最早的吉祥观念得以产生。据史书记载,早在尧舜之世的上古先民就已经崇拜天文,视山河为神灵并重视吉凶之兆。商周之时巫术盛行,预卜凶吉,趋利避害,是人们普遍的理想信念。以此信念为基础,汉代出现的道教教义与儒学经学譏讳思想相互影响,并与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取得大融合,形成了封建社会上层的希求富贵,皇权永固,企慕长生不老,羽化登仙等祥瑞意念。在汉代的装饰图案中,就有吉祥汉字的出现。隋唐之际,在与外来纹样的融合中,创造出了诸如宝相花,唐草纹和陵阳公祥等富有吉祥意义的民族新纹样。宋元时期,吉祥纹样不断受到来自道教,佛教以及民间的影响,题材也日益丰富多彩,表现手法多样。到了明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层的活跃,封建上层意识与市民意识相互渗透、融合,传统的祥瑞思想转变为吉祥如意福寿富贵等世俗化的吉祥观念。清代装饰吉祥图案集历代之大成,达到了“图必有意,意必吉祥”的程度,把装饰吉祥图案发展到了极致,并被广泛应用于印染、织绣、服饰、工艺品、建筑彩画及民间艺术等各方面。其形式多样,名目繁多,是中华民族在持续不断达数千年的造物活动中,融合中国历代能工巧匠的智慧和创作设计才华,不断融合中国的道教、玄儒、政治伦理和民情风俗,成为最具民族文化特色的装饰艺术造型设计体系。

  一、信仰的意蕴

  意蕴,是艺术形态所表现的深刻的生活意义与社会意义,是思维内化的延伸。传统装饰吉祥图案的产生与古代先民对自然崇拜的原始信仰有密切的关系。

  远古时期,人们对大自然认识非常有限,在困难、挫折中逐渐认为控制人类的力量是外在的世界,只有顺从它,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为了获得平安、丰收,便产生了一种祈求的思维观念。于是,趋吉避凶成了原始人类寻求生存环境的本能。人们在创造了器皿时就装饰以具有象征祥瑞寓意的纹样,以表达敬意,寄托祈福的愿望。如果说,早在六千多年前,半坡彩陶上出现的鱼纹、鹿纹、蛙纹,还是人们最初勾画出的对大自然理解的情绪符号及对大自然膜拜意识的话,那么一千八百多年前东汉时期,瓷器出现的碟形纹样,和普遍盛行的用鱼纹装饰的器物,就是人们对大自然有意识的歌颂之辞了。

  图腾信仰,即图腾崇拜,是古代大自然信仰中发展出的信仰形式。图腾(TOTEM),是印第安语的译音,意即原始时代的每个氏族部落,都以某种动物或植物以至无生物作为保护他们的象征或标志,因而这个氏族或部落视之为忌物,信仰并崇拜它,以促使氏族或部落的发展或繁荣。如最具民族特色的龙凤图案,就凝聚了中华民族对祖先的崇拜和对大自然理解的心态。

  众所周知,龙是想象性动物,是蛇类爬虫图腾的综合体,集九种动物之特征,有“九似”之说,《说文》:“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可见龙不仅具有变幻莫测的神异色彩,还具有兴云雨、利万物的吉祥内涵。自古以来,龙就聚多种象征意义于一身:勇猛,威武,神秘,吉祥,喜庆等等。同时,龙属动物也有很多,如虬、夔、蛟、饕餮、窃曲、并逢、积首等,古代奴隶社会统治者常在皇室使用器皿上运用龙及其变体纹样,以显示统治者的威严与神秘。这个时候,龙的图案从图腾渐渐带有了政治色彩。到了封建社会中后期,龙凤吉祥图案多用于宫廷与皇室,它们大多气势恢弘,灵秀飞扬,成了区分统治集团尊卑等级的伦理标志。在民间,龙也是吉祥的象征,它播云降雨,驱邪降妖。民间的许多活动如“赛龙舟”、“闹龙灯”都是人们祈祷平安丰收。龙及其组合图案都是我国传统吉祥图案中人们喜闻乐见的内容。原始龙文化的文化意识,渗透着中国自古特有的民族生命意识与崇祖意识。龙作为兼有神话、图腾的意象,是中华民族伟大生命力美的象征。

  凤纹和龙纹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是史前氏族图腾的一种。凤也是一种想象的深鸟,《山海经》:“丹穴之山有鸟状如鹤,五色而文,名曰凤。首文曰德,翼文曰顺,背文曰义,膺文曰仁,腹文曰信,先则天下安宁。”传说中只要凤凰一出现在世间,天下就会太平无事。自古以来,凤和龙都是吉祥图案中常见纹样。商周时期的凤纹质朴、肃穆;春秋战国时期的凤纹趋于写实;秦汉时期的凤纹气质刚健,具有强烈的生活气息;南北朝时期的凤纹,体态修长飘逸,常和云气纹组合;唐代时期,凤纹华美丰满,姿态多变,气韵生动;宋明时期凤纹则有了定势,云纹冠,眼细长,尾羽作四列飘起。明清以来,凤的图案更是丰富多彩,“凤凰牡丹”、“凤栖梧桐”、“双凤朝阳”、“龙凤呈祥”等吉祥组合图案,表达了一种向往美好幸福、太平的愿望。原始图腾文化是中国美学的文化根性,由图腾发展而来的吉祥纹样折射出了最真实、最纯朴的中华民族生命意识。

  二:思想的意蕴

  中华民族的思想素质,文化心理结构是由以儒、佛、道三家为主而构建,社会的运转与维护以此“三合而一”的哲学思想为轴心,我国传统吉祥图案对此也有充分的体现。儒家学派中,孔子创立以血缘宗法为基础的宗法世袭制度,它从人际关系而约定人的上下尊卑,以伦理道德维护人际关系。传统装饰吉祥图案中,“五翎”(指“五伦”)的凤凰、白鹤、白头、鸳鸯、燕子组合的图案,就象征儒家严格而有等级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等五种伦理关系;儒家强调“修身”作为治国平天下之根本的入世思想,以孔子“岁寒,知松柏之后凋也”之语为人格原型的松、竹、梅岁寒三友吉祥图案,以及梅、兰、竹、菊四君子组合吉祥图案,都被文人学士用来作为坚贞、高洁情操的礼赞和自我表达。马因一生追随主人、任劳任怨而被赋予“忠”、“义”的含义,符合儒家道德规范而被广泛运用。伦理的意蕴,具有一种控制力,一种规范力,力求保持社会和人际的次序。符合儒家“天人合一”观点的花、鸟、虫、兽的吉祥纹样,体现着人与大自然的和谐。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强调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和人事,认为广大艺术,不论是文学,还是绘画,都要以“厚人伦,美教化”为职责,提倡人们在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又要善于从生活中提高道德修养,发掘审美情趣。同时,在儒学影响下,我国许多封建思想在吉祥图案也有反映,如“学而优则仕”的“一路连科”、“路路连科”、“青云直上”等,表现科举高中,仕途顺畅;如“俸禄富贵”思想,表现禄文化,“鹿”便成了占第一位的吉祥物,有“玉堂富贵”、“雀禄封侯”、“受天百禄”等。

  中国的传统哲学思想,既是现世的,又是出世的,故有“儒道互补”之说,儒、佛、道三家也常常合流。以渔、樵、耕,读为题材的吉祥图案,就表现了古代士大夫在儒、佛、道三家中徘徊。道家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使追求长生成为了普遍的人生目标,于是就有“寿山福海”“福寿康宁”等吉祥字样以及“五福捧寿”、“群仙祝寿”、“寿比南山”、“松鹤长春”等吉祥纹样。传说吃蝙蝠肉可以成仙,蝙蝠图案成了吉祥的象征,元代“八仙过海”“八仙捧寿”和清代的暗八仙都以忠、孝、顺、仁、信面目出现的道教神化,都成为传统中国工艺美术吉祥图案特具特色的内容。

  魏晋南北朝时,佛教在我国盛行,这对吉祥图案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佛教艺术题材之一的莲花成了此时期盛行的吉祥纹样。在莲花纹基础上加以变化而成的“宝相花”,其名称与佛坐象名称——宝相相同。“宝相花”的珠点也与佛珠相仿。“八宝”亦“八吉祥”,原是佛教庙宇中供在佛、菩萨“神桌”上的吉祥器物,到后来,“八吉祥”成为建筑、染织、陶瓷、地毯上吉祥图案极普通的题材,并不仅仅限于佛教供器所用。它们分别表示:法螺——宣传佛教妙言;法轮——轮回永生;宝伞——曲度众生;白盖——-曲度众生;莲花——清净;宝瓶——功德圆满;金鱼——活泼;盘肠——万劫不灭。从这些佛教派生出的吉祥寓意,符合我们民族向善的心理乃至追求永生的理想。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道、佛都要人相信有一个理想的精神世界,要求人修身养性,追求至善至美,达到幸福的永恒。历朝历代统治者以此笼络人心,它们或独尊儒术,或三教并立,上以其风化下,渗透着文化思想的吉祥图案经久不衰,成为了人们乐于接受的艺术语言及和我们对语的精神同构。

  三:民俗的意蕴

  工艺美术是生活的美术,我国传统工艺,体现了大量的民俗意蕴,而其用以装饰的吉祥图案就把这种民俗的意蕴表现得淋漓尽致。民俗,即民风世俗,亦即民间的生活习俗,它具有特定的意义。因此,传统装饰吉祥图案也可以说是民俗的“人文景观”的一个形象世界。

  远古时期人对生殖的崇拜及儒家以父亲血统为继嗣的人伦要求,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传宗接代的使命感和创造生命的自豪感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中国重视家庭的延续,以及子嗣承传的多子多福思想绵延了几千年,为了表达此类朴素的愿望,吉祥图案中有象征“榴开百子”的石榴图案,有又石榴,佛手、桃子组成的多子、做福、多寿“三多”图案,有金红色的鲤鱼上坐一白胖娃娃的“望子成龙”图案,还有“麒麟送子”“子孙满堂”等丰富多彩祈福的祥瑞图案。我国古代的宇宙观与西方不同,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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