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哲学论文十篇
自然哲学论文篇1
论基础劳动创造了人,也是人与自然界分离的标志。从此,人成为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主体和主导,对人自身和人性的认识,对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及其评判与标准,对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理解和诠释便成为社会实践和政治致思的永恒主题。人性是“人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它一方面是人生而固有的自然本性,另一方面则是人生而固有的社会本性”。古代哲学家大多认为:人之为人,在于人“成神似的自恋”,成了“万物之灵”,成为一种超越性的存在,人能够不断超越自我,不断克服有限局限,为自己构建充满理想的真、善、美相统一的现实社会,达到道德至善、价值完美、理性无限。这种完美主义播下了的恰恰是不宽容意识,培育了政治不宽容的土壤。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论认为,人是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宽容”作为一种社会属性,与人的两重性———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矛盾共存有密切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再三重申:对于客观存在的现实社会的人而言,“他自己的实现表现为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他们的需要表现为他们的本性。”需要是人类自身客观存在的内在必然性。“你自己的本质即你的需要。”“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可见,需要是人的内在特性,人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生命方式,首先需要的是满足生存和生理方面的需求,哪怕是世俗的需求,其次才是寻求更高层次意义上的生存价值和生活意义的精神需求以及社会属性方面的需要。首先,人具有自然属性。人源自于自然,这一点注定了人永远不可能摆脱“自然性”。恩格斯晚年在《反杜林论》中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自然性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规定之一,“七情六欲”是对人的自然性的高度概括。因此,物质利益的需求,感性的欲望、利己的动机,都是人性不可抹杀的题中之意。
第一,人有一定的物质需求。这是人得以生存、发展的根本条件。离开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人的衣、食、住、行就无法进行,更谈不上发展了,因而,社会中的人对物质的追求是客观的,也是必需的。这是人的自然性的最根本表现。
第二,人有感性的欲望。人的种种需要、欲望,在社会历史长河中,是普遍的、绝对的与永恒的。马斯洛将人类的基本需要按顺序分为五大类: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高级需要以低级需要为基础,当某种基本需要得到满足时,他就会对更高层次的需要产生动力。
第三,人有利己的动机。人是从生物进化而来的,是生物中的一员,生物的基本特性在人身上起着作用。生物是一个自组织系统,具有自我复制、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趋利避害的反应本性。这种反应本性对外的反应就表现为利己的反应。只要人还是生物界的一员,人的这一利己本性就不会改变。承认人的自然性,就需要我们用一颗宽容之心,去真正地体谅和理解别人。对追求正当物质利益的个人不屑一顾,或者对追求自我实现的人嗤之以鼻,这种做法都是不够宽容的,因为,私人利益不是耻辱,更不是罪孽,而是每个人须臾不可缺少的起码的生活权利。无论富裕贫穷,无论高低贵贱,都拥有同样的追求私人利益的自由。我们宽容人的正当的尘世欲望和需要,就是尊重每一生命个体最基本的生命权利。人是不完善的,我们不能以“完人”的标准去衡量他人,不能动辄就给别人扣上自私的帽子。人的自然性的客观存在,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地审视他人,要把他们放到平凡人的位置上,宽容他们的不完美。其次,人具有社会属性。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不可避免地要和他人发生联系,单独的个人是无法生存的,原始社会就是最好的明证。在原始社会里,残酷的自然环境,使人们聚集在了一起。在对付凶猛的野兽和获取维持生命的食物的过程中,他们互相依赖,互相帮助,互相启迪,互相效法,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同大自然作着斗争。那时候的人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为了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要彼此宽容和合作,进行相互交往。如果有人不能宽容,而要离开这个集体,结果不是饿死就是被野兽吃掉。社会历史的发展已经证明,“人只有在社会中并通过社会来获得自己的发展”。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人们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和精神产品,要靠别人提供。任何人都有不同的需要,既有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的需要,又有求知、娱乐、自尊和成就等精神方面的需要。尽管这些需要在不同的时代和民族,水平与层次不尽一致。但是,最基本的需要从来都要靠别人的帮助才能满足。尤其是当人类走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以后,几乎任何消费品都具有合作的性质,都是社会的产物。而生产社会化的实现,更使得人们越来越依靠别人的劳动成果实现自己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所以,对待他人,我们应该持平等和宽容的态度,因为我们自身的发展有赖于他人得到同样的发展,对他人宽容也就是对我们自己宽容。虽然人们在追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每一个个体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需要,都是在自己的利益驱动下活动的,不同个体之间在利益上就必然有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互相否定的一面,这就可能会导致不宽容态度的产生。但是,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就意识到了个人利益实现的非独立性,意识到了个人利益对他人利益的依赖性,这就使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又表现出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联结的一面。这种利益的共同性使人们认识到,要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必须相互合作、相互宽容。
二、政治宽容的认识
论基础政治宽容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所谓理性,常被看作是人类独有的用以调节和控制人的欲望和行为的一种精神力量,它是指人的抽象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受这种思维能力所支配的人的理智的、克制的、自觉的能力和存在属性。理性使政治宽容成为了可能,理智、克制和自觉这些“理性品质”使人们可以冷静而审慎地看待这个世界而不至于陷入盲目、迷信与狂热之中,从而为宽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政治宽容正是对“人是有理性的”这一命题的认可。人是理性的,这不仅表明人可以有意识地进行思考,而且可以基于自身的利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权衡利弊,从而在最大限度上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这样就有必要给每个人留下自我选择和活动的空间。然而,理性的合理内核和功能含义如何界定?这一直成为人们探讨和深究的话题。迄今为止,理性几经嬗变,因其概念泛化,仍难被人们表述清楚,乃至众说纷纭,歧义百出。综而观之,我们可以从四个维度概述理性的功能含义即本体理性、认知理性、价值理性和方法理性。但是,理性的这些功能含义却暗含着另一种危险,即对理的无限夸大和盲目崇拜,又会陷入理性主义的泥潭。理性使宽容成为可能,而盲目夸大人类理和作用的理性主义,又会导致人类走向宽容的反面———不宽容。特别是近代以降,随着自然科学的显著发展,人们对自身理性能力的自负达到了极致。尤其是西方启蒙哲学家们不仅把理性看作是一种先天具有的逻辑思维能力,试图从一个确定无疑的逻辑起点,经过理性的演绎、归纳和推理,架构起逻辑上自成的知识体系,从而获取某种预设的、具有确定性的结果,并以此用以分析对象、认识事物并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我思故我在”正是笛卡尔为理性主义辩护的最好回应,而且经过康德对“理性”的偏执,特别是黑格尔的过分偏爱,“理性”最终被推到了终极真理的高度。理性成为最高裁判者,除此之外,一切皆被置于理性天平的审视之下。如是,理性便生成为一种主宰本体的决定性因素。它是道德至善、人性完美、绝对真理的坚强支柱,也是政治实践、政治致思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从而阻碍了人们进一步探索真理的可能,探索真理的过程成了符合论,是一种向本原复归的过程。人类在消除神秘虚幻的宗教外衣,挣脱宗教神权的控制,从漫长的神学崇拜中解脱出来之后,却又掉入自我设计的理性主义的陷阱之中,一切任由理性裁断其存在的合理性,并获得至高无上的权威,进而伸延至社会政治生活领域,走向绝对理性,导向政治神话,产生因过分夸大理性的作用而引发政治不宽容的悲剧。从政治宽容的角度审视,反思政治实践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历程,人们在承认理性的功能和作用的同时,也看到了理性的局限性、过错性和相对性。理性常常与主体的抽象思维能力紧密结合在一起。主体可以通过抽象思维能力,通过概念、判断、分析、推理获得对客体抽象形式的认识。倘若这种抽象形式是事物的本质形式,人类为此也就获取了对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获得人们所需要的科学知识、绝对真理和永恒价值标准。其实不然,抽象思维能力之所以被重视,恰恰是因为人类理性是相对的和有限的,它自始至终受到人的有限理性的局限和制约,所谓的“全知论”者是不存在的。基于人类理性认识的有限性,认识主体才需要通过各种抽象思维形式来分析、判断、认识客观事物,得出对客物事物的最可能正确的认识,即相对真理和科学知识。“人的有限理性对抽象思维的制约表现在抽象思维并不总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形式,而且所把握到的本质形式也总是具有历史相对性。”
自然哲学论文篇2
在《创造的进化》的第一章,柏格森就面临着这些问题:在一般的物质,与有生命体所是的这一部分物质之间,其差异何在?也就是说,无机物和具有生命的有机物,其差异何在?什么是生命体的个体性?无机物的个体与有机生命体的个体的差异何在?实际上,柏格森是通过对个体性的反思,来解决物质和生命的差异问题的。在物质世界,不仅有生物界的个别的身体,也有着呈现为个体状态的无机物(如一粒沙、一块石头、一个水晶)。这两种类型的躯体、这两种类型的个体性,其差别何在呢?在第一章中,柏格森首先为我们概括和描述了他在之前著作中所提出的绵延概念。他指出,人首先可以通过对内在的意识状态的考察,发现绵延。绵延是“一种从过去吞噬未来的持续的进展,不断前进、不断膨胀”。[3](P4)在这种内在的绵延之中,过去、现在、未来都交融在一起,每一瞬间都是一种“自身的创造”,[3](P7)是无法预测的;意识状态之间互相渗透,彼此间没有清晰的分界线,也无法用言语来描述,亦无法在空间中展开。与之不同,一个物质对象,呈现出另外一些特征。第一,无机物的特征首先在其可分性。无机物被看作是多个并置的部分的集合。如果无机物发生了变化,则是通过这一集合中的某一部分被另一部分取代,或者是对这些部分的重新安排。作为无数部分的集合,无机物总是可以不断地被细分,直至被细分为无数分子、原子的集合。第二,无机物的特征还在于它是一种人为的孤立(isolementartificiel)的产物,也就是说通过某种人为的抽象等活动,使得该物从其环境中脱离、孤立出来。在柏格森看来,在物质世界的延续性之中,只有通过某种人为的操作,才有可能抽象出某个个别的物质对象,从而赋予某种个体性。而这种抽象过程,则是与我们的意识相关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孤立的操作并不是完全人为的、也不是完全任意的,而是有其客观的基础。实际上,唯有在实践之中,在研究对象之际,才需要把一个对象或一个系统从整个宇宙之中抽象出来,孤立地加以研究。但是,每个对象、每个系统,都关联着一个更大的系列,直至关联着整个宇宙。①第三,无机体的特征还在于,它没有历史,也并不分有我们在意识之中发现的绵延的各种特征。当然,物质也有其绵延,正如下面糖水的例子所说明的。当一块方糖放入水中,总需要时间等待其慢慢溶入水中。实际上,任何一种物质的反应或者变化,总需要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绵延。但是当人们把物体从宇宙之中抽离出来时,根本不考虑其绵延特征。“我们关于对象的全部信念,我们关于科学所孤立出来的所有体系的种种操作,实际上都基于这样一个观念,即时间从不侵蚀这些对象”。
当人们把物质对象从宇宙之中抽象出来时,就把空间化时间的概念用于其上了。现在,让我们考察一下有机物。如果人们可以将无机物和有机物都视作许多部分的集合,无机物似乎只是由许多部分堆积而成,每一部分都是同质的,各个部分之间并无根本的差异性;相反,有机物则呈现出部分的相异性和功能的多样性。有机物或者生命体的孤立或者说抽离,相对于无机物而言则要自然得多。“一个生命体,是由自然本身所孤立出来并闭合的”。如果无机物是一个人为的抽象的系统,那么生命体则是一个自然的系统。毫无疑问,生命体也是物质的一部分。因此,必须在两种系统之间存在着某种差异。“唯一的问题就在于,是否我们把生命体所称的自然系统,应该类比于科学在粗鲁的物质之中所切割下来的人为系统,或者这些自然系统应该拿来与宇宙整体之所是的自然系统相比较”。正如法国学者弗朗苏瓦(ArnaudFranois)所强调的,两种系统之间的差异,奠基于数学化时间和绵延的差异。①对于生命体的物理化学解释,其错误就在于,没有看到具体时间和抽象时间之间的差异。生命体因此不同于无机物,尤其是因为其内含的时间性。也就是说,生命体的躯体是一个正在绵延着的东西,而无机物则难以体现这种绵延,只能用一种数学化的时间来考察。生命躯体有别于一切通过人的操作剪切和划分出来的人为体系。“把生命比作一个对象,这是一个错误”。柏格森在有机生命体和意识之间建立了某种类比关系。“如果我特别对我的身体进行考察,我发现,与我的意识相似,我的身体从小到老、渐渐成熟”。无机物是一个不会老去的存在,然而生命体则有其生老病死。对此,在生命现象中,可以发现诸如出生、长大、衰老、生病、死亡,几乎在所有各类、所有层次的生命中找到这些现象。在所有的生命体之中,都有着某种由不同阶段构成的具体的时间性,无法被简化为物理时间或者数学时间。柏格森断言:“在任何地方,只要有某物活着,某处就敞开着,有着某种时间得以嵌入的层面”。显然,相对于无机物,生命体呈现出更多的个体性特征。“生命是一个个体”。
但是,即使在生命世界之中,也很难决定,哪些是个体的,哪些不是,哪些属于这个个体,哪些属于另一个。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个体性却是生命的本质特征之一。个体性或者个体化勿宁是一种趋势而不是一种固定的状态。生命体显示出一种个体化的趋势,但同时它亦包含另一趋势,即生殖的趋势。“个体性在其自身之中有其敌人”。如果生命体是一个完美的个体,那么其生命体中的任何部分一旦与身体脱离都将无法存活,这样的话,生殖就变得不可能。通过生殖现象,在一个个体生命的内部,有着一种趋势,超越个体,并且在这个个体与另一个个体之间建立起联系,在这一代个体与下一代个体间建立联系,并最终与祖先相联。这样,个体的命运就与其物种的命运相关,甚至与所有生命的命运相关。通过反思个体性理论,柏格森向我们显示出,有一种超越个别生命体的普遍的生命。有一种生命之流(courantdevie),在进化的某个阶段诞生。“这种生命之流,穿越由它一个接一个的身体,从一个世代到另一个世代,分化为各个物种,散布在诸多个体之中,但完全没有丧失其力量,反而是随着其前行而越来越强大”。这样,一切的发生,仿佛生命有机个体只是一个为了让生命之流得以通过的一种中介。这一生命之流显现为一种冲力、一种努力、一种创造。在关于遗传的讨论中,柏格森显示出,在生命的遗传现象中,表现出一种想要超越个体性、克服个体性的努力。“一种可遗传并朝向特定方向的突变,这种突变逐渐积累、逐渐构成、发展为一具越来越复杂的机器,这样一种突变,毫无疑问应该联系到某种努力,但却是不同于个体努力的一种更为深刻的努力,一种独立于环境的努力,这种努力为某一物种的大部分个体所共有,更多地内在于这些个体所带有的胚胎而不是在其实在的躯体,并保证这种努力因此会传递给其后代”。这样,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不仅呈现在同一物种不同世代的个体之中,也呈现在生命界所有物种的所有个体之中。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柏格森建立了生命的延续性和统一性。②“生命显现为一种生命之流,以发育完全的有机个体为中介,从一个胚胎传递到下一个胚胎”。这种超越个体、超越世代、超越物种的生命之流,代代相传,从而可以视作某种普遍生命或者宇宙生命。
二、生命与意识
《创造的进化》的第二章,处理的是生命进化的不同方向。第二章的任务就在于考虑在生命进化的多个不同方向之中理智的诞生。普遍生命,通过片断化、个体化,形成各个物种和各物种之中的许多个体。这种个体化运动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生命所感受到的来自于物质的抵抗,一方面则是生命本身所带有的力量。尤其是第二个原因,即生命自身所带有的力量,才是这种分化的真正的深刻的基础。这种生命进化的深刻原因,柏格森命名为“生命冲力”(élanvital)。生命的分化的第一步,在于植物和动物的分离。将他们分开的,并不是某些特征,而是许多不同的趋势,这些趋势将他们推向两大对立的方向。在那些最初级、最原始的生物中,同时存在着两种互补的活动:一方面,它们想要从自然之中获取、收集能量;另一方面,他们通过运动消耗这些能量。植物主要沿着第一个方向,他们的优势在于自身就可以制造其生命所需要的能量,借助于它们的光合作用,因此它们也无需移动、无需感觉。动物则是在另一个方向上发展的。由于动物无法自己制造能量,所以,他们必须直接或者间接地以植物为食,必须移动位置以便获得获取食物。动物朝向强化运动的方向进化,因此渐渐发展出一套感觉运动系统。正是在第二个方向上,也就是说意识和运动的方向上,标志着生命运动的基本方向。这样,植物和动物,显出意识的不同层次。正如柏格森所写的:“我们通过感觉和清醒的意识来定义动物,通过沉睡的意识和无感觉来定义植物”。进化的第二阶段,乃是动物界中的分化。在这一阶段,柏格森区分出四个大的方向: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节肢动物、脊椎动物。前两种动物,其实都沦为某种麻木,节肢动物朝向本能,而脊椎动物则走向理智。在普遍生命和普遍生命借以显示出来的特别生命形态之间,一直都存在着某种冲突、某种矛盾。普遍生命倾向于扩大、倾向于越来越自由地运动。但是,每个物种,就其本身也是生命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所追求的,首先就只是其物种自身的自足、舒适,因此尽可能地想要以最少的能量消耗获得最大的收益。这样,一个物种就容易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就,渐渐地就可能放弃某些运动功能,沦入某种半睡状态。对于棘皮动物和软体动物而言,都不同程度上“囚禁在或硬或软的外壳之中,这些外壳或者是阻碍了或者僵化了这些动物的运动能力”。动物中的这两大分支,和植物一样,放弃或者说部分放弃了其运动功能,从而不再能够前行在运动的方向上,从而堕入麻木的方向。在脊椎动物的节肢动物这里,生命成功地给出了运动性和意识。这两个分支,分别以不同的方式发展出一套感觉运动系统(systèmessensori-moteurs)。在这个方向上,进化的最高点,分别体现在人和昆虫(特别是某些鳞翅类昆虫,如蚂蚁、蜜蜂)上。在人这里,意识最终在理智的形式下取得其独立性。在鳞翅类昆虫这里,本能发展到最完美的水平。在笔者看来,相对于前人,柏格森深化和丰富了意识的概念。在进化中,本能和理智是意识的两种互补的形式。在柏格森看来,感觉-运动系统在动物身体的各个器官之中占据着核心和主导的地位。这样,动物界中的进化,从原始物种到高级物种,就可以视作以进化出一套完美的感觉-运动系统为目的,从而最终进化到昆虫和脊椎动物。感觉运动系统的完善导致了其他器官的变化,因为其他器官的目的原本就是为了支持运动。生命就在于在物质之中嵌入某种不确定性,①但也正是这种不确定性带来了运动、意识和自由。而在生命之中,特别是在节肢动物和脊椎动物这里,这种不确定性是通过神经系统的迂回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神经系统是“不确定性的贮藏室”(unréservoird''''indétermination)。生命的进化,就在于一种努力,努力创造这一类型的器官。在人和昆虫这里,神经系统得以最为充分的发展,但却是分别朝向两个不同的方向:本能和理智。因此,柏格森描述了本能和理智之间的差别。当然,我们在此也无法为二者划出一道截然两分的分水岭。实际上,理智和本能二者既相互对立,又互相补充、互相渗透,因为二者有着共同的来源。二者是两种趋势,而不是两个已经形成的东西。二者共同的来源是什么?实际上,正是同一种生命冲动,在物质之中寻找出路,以便表现出意识和自由。“通过有机体显现的生命,是要从粗鄙物质之中获得某种东西的努力。因此,人们并不奇怪,如果人们在这两种心理活动(本能和理智)之中,所看到的只是作用于无机物质的两种不同方式”(EC,137)。通过这样的行动的努力所获得的某种东西,正是移动的自由和意识的自由,而这两种自由也将为生命开启无限多的可能性。本能和理智的区别,首先在于制造工具上的不同。理智是一种能够自己制造工具的能力,特别是用各种不同的工具来解决各种不同的困难。这样,人应该被定义为“工具人”(homofaber),而不是“智人”(homosapiens)。①而对于昆虫和一般的脊椎动物而言,这些动物不会制造工具,但他们却具有一些与生俱来的工具。这些工具,诸如脊椎动物的眼睛,鸟类的翅膀,呈现出来的复杂性包含着无限多的细节,以及其运转时功能的简单性和实效性,可以称得上是大自然的奇迹。而人为制造的工具,不论如何完美,如何先进,相对于自然总是有所不足。例如,无论多么先进的飞机和直升机,都不可能像鸟类一样灵巧和随意的飞行。正是因为使用工具的不同,本能和理智在解决同一问题时,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其次,本能和理智的不同,还在于二者分属于两种不同的认识方式。当一个生命体立刻对它所接收到的运动做出回应,做出相应的反应活动,它既不需要意识,也不需要认识:因为本能已经足以引导它做出反应。在本能中,行动和表象完全地相应。如果外在的对象没能成功地引发生命体的相应运动,或者说,令生命体直接做出反应,这个对象就成为一个障碍。只有在这时,才有意识和认识的需要。柏格森写道:“这种行动与表象的不相应,在此就是我们所说的意识”。理智朝向意识,而本能朝向无意识。柏格森深化了关于本能和理智之间的比较,并将二者视作两种天生的认识方式。本能是对事物本身的天生认识,然而,理智则是对事物之间的关系的天生认识。如果区分认识的形式和质料,则理智只关心形式,而本能只关心质料。但是,本能和理智都只是同一种生命冲动在不同方向上表现出来的结果。在生命的进化中,对于意识而言,有两种趋势,一种是指向“认识的外延”(本能),一种指向对认识的“理解”(理智)。“在前一种情况下,认识是充实的、完整的,但是却只限于某个或者某类特定的对象;在第二种情况,认识的对象的不受限制,但是,因为这种认识什么也不包含,只能是一种无物质的形式”。理智的主要目标,乃是无机的固体。理智习惯于认识外在的事物,特别是固体状态的事物,并将这些事物在一个空间中加以再现。实际上,对于流体状态的物体,例如水和空气,理智已经表现出理解上的困难,并最终总是倾向于把流体再现为固体,也就是说,把流体表象为流动的固体。因此,理智越是擅长把握无机物,就越是拙于理解生命。当理智处理生命时,理智总是把生命把握为一个对象,有意无意地用表象固体的方式来表象生命。因此,柏格森指出:“理智的特征在于,无法理解生命”。相反,本能能够使我们与生命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为本能与生命活动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因此,要认识本能,远比认识理智困难得多,我们也不可能用理智系统中的词汇来把握本能。①在第二章的结尾,柏格森尝试向我们说明,在生命与意识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在生命与意识之间的关系,柏格森侧重讨论了两个假设:1.意识是生理生命的效应;2.意识是生理生命的原因。第一个假设,导向身心平行论命题,柏格森在《物质与记忆》一书中对于这个命题进行了严格的批判。第二个假设似乎更能成立,因为“在大脑和意识之间的确存在某些一体性和相关性,但并不是平行论”。大脑越是复杂,意识生活越是超出生理生命,意识越是能够显示出自由。生命仅仅只是“透过物质而投射出来的意识”(laconsciencelancéeàtraverslamatière)。生命,作为生命之流、意识之流,穿透物质。一个生命体是物质的一部分,从物质的整体之中孤立出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让意识得以顺利通过,并最终在自由的活动中显现出来。这样,就有一种生命的运动,穿过物质形成有机的生命体,接着从有机生命体再达到意识。但是,从有机生命体到意识的运动,有两个方向:一个是直观,一个是理智。在本能的方向上,意识无法走到底。另一个方向是理智的方向,这个方向比本能走到更远。理智只能从外部来认识对象,因而无法真正地把握生命。但是理智的长处在于,无限地扩大其领域,将其知性范畴用于任何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所制造的工具来征服对象,而这些工具可以随着认识的发展而日益完善。而且,人的理智使得人有可能超越知性的思维方式,用直观的方式来考察世界和认识生命。直观的某些特征接近本能,但却是在超越了理智(知性)之后在更高的层次上对于本能的回归。直观不是一种知性的理解,而是一种将意识完全地置身于对象之中的同情,从而与对象融合为一。由这个角度看来,人在自然之中就占据着某种特殊地位。人不只是一个理智的存在,也是一个有着直观能力的存在。因为在人这里,意识得以解放自身,“意识能够反诸自身,唤醒那些仍然沉睡在自身之中的直观的潜能”。[3](P183)这样,在人这里,意识得以达到其自由的最高阶段,也正是在人这里,意识终于找到了出口,从物质的囚笼之中解放出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柏格森断言,“人是我们星球上所有生命的存在理由”。
三、生命,还是意识?
自然哲学论文篇3
关键词:文化哲学;元理论;哲学范式;主体性;现代性
中图分类号:C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65(2013)03-0120-08
文化哲学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国内兴起,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显学,也成为当前国内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目前,学界对文化哲学的理解和建构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态势,如清华大学教授邹广文所言:“有趣的是,如同人们对‘文化’的理解复杂多样一样,在对‘文化哲学’的界定上也是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众说纷纭。”
笔者认为在这种“众说纷纭”的局面下,其实主要呈现了对文化哲学的三重解读:作为元理论的文化哲学、作为与意识哲学相对的文化哲学以及作为批判理论的文化哲学。笔者希望通过对这三重解读的分析能对文化哲学的概念的厘清以及文化哲学理论建构有所裨益。
一、作为文化学科元理论的文化哲学
将文化哲学作为文化学科的元理论,实际上是从“文化”与“哲学”两者的内在关系来把握文化哲学。有学者将“文化”与“哲学”两者的关系理解成为“器”与“道”的关系。邹广文对其描述为“前者是经验的,后者是超验的,前者所要解决的是‘现象界’(或称感性现实世界)的问题,后者要追求的是‘物自体’(或称宇宙本原的问题);前者涉及物的存在方式和人的生活技巧,后者涉及物的存在根据和人的生存意义”。“文化”被认为是人存在的外在形式,而“哲学”是人存在的内在向度,文化哲学则是内在与外在两种向度的统一,它最终要探讨的是文化的内在本质、研究方法等基础问题,为文化学科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这是众多学者认同的一种解读,即使许多学者并不是从这一维度来诠释文化哲学的,但是他们也不否认文化哲学的形而上学地位。洪晓楠坚持从这一维度把握文化哲学,他认为文化哲学为文化人类学提供了哲学基础,他具有抽象整合文化人类学的功能,他说:“由于任何一个文化人类学理论都有着相应的哲学基础,因此,对文化人类学的理论成果进行哲学的抽象和概括,并试图为一切研究人和文化的人文科学提供研究的出发点,在哲学的基础上形成抽象完整的人的形象也就成为文化哲学的重要内容。”邹广文也说:“文化哲学作为一种抽象性概括性方法,它应是文化学、文化人类学、文化社会学等各门实证性文化学科的一般理论研究。”他强调文化哲学与文化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直接联系,强调文化哲学对文化学科的抽象概括的功能。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文化哲学与文化人类学的关系,简言之,文化哲学为文化人类学提供了本体论基础,提供了对人类文化进行“总体性”把握的方法指导,而文化人类学则为文化哲学提供了形而下的研究资料,从哲学的形而上学地位即文化哲学是从本体论层面来回答文化的深层问题,从这一点来区分文化哲学与具体的文化学科是这种解读的主要特征。
将文化哲学视作一种元理论,是有着深刻的理论根据的。文化哲学自兴起以来,一直受到诟病的是文化哲学的理论视域与文化学的理论视域很难区分清楚。例如有学者归纳分析了文化哲学的四种基本视野:“第一,强调文化哲学是文化学的元理论。……第二,认为文化哲学是对人类文化现象的总体性考察。……第三,不同文化圈和文化形态的比较研究。……第四,文化哲学是以文化为本体,探究人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宽容的哲学形态。”通过仔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四种视野中的后三种视野其实都在文化学的视域之内,受到了质疑,但是即使是第一种也同样受到了质疑,邹广文质疑说:“既然界定文化哲学是‘文化哲学的元理论’,那么这种‘元理论’的视点应如何着眼?如果认为文化哲学讨论的是‘文化是什么、文化的结构和功能是什么、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什么’等这样一系列问题,显然这属于‘文化学’视野中的问题。”邹广文的质疑是合理的,如果这样着眼“元理论”,的确没有跳出文化学的视域,那么文化哲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正如道格拉斯?凯尔纳(Douglas Kellner)指出的那样,“这是元理论的工作,当人们正在倡导一种自己的独立概念之际,它试图抓住一种事业的前提”。文化学虽然回答文化的结构、发展规律等问题,但是它对自身学科的前提是缺乏反思的,文化学是以“文化”的存在作为前提的,对“文化”本质的思考与回答不可能在文化学内部得以完成,这一点是通过哲学实现的,这就是道格拉斯?凯尔纳所说的“哲学”在介入“文化研究”时首要的特殊功能。道格拉斯?凯尔纳这里不仅提供了解读文化哲学的一种路径,他还通过对“哲学”介入“文化研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的论述提供了对文化哲学合法性论证的一种方式。道格拉斯?凯尔纳在《文化研究与哲学:一种介入》一文开篇提到:“过去二十年来,文化研究已经成为一种全球的显学,哲学已经成为这一事业中一种非主流的并常常备受抑制的一维。”道格拉斯?凯尔纳实际上告诉我们三点信息:第一,文化研究已经成为一门显学;第二,哲学在文化研究的推广和发展中发挥了作用;第三,哲学的作用发挥受到了抑制。这里道格拉斯?凯尔纳已经隐晦地表达了他的观点,他认为文化研究的学科发展,需要哲学发挥更大的功用,哲学的功用不应该被抑制,而且应该积极介入到文化研究中去,接着他指出哲学介入文化研究的三种特殊功用,论述了“哲学”介入“文化研究”的必要性;除此之外,他还说:“我并不想夸大哲学的重要性,我的论点是今天的文化研究应该在发展一种适应现时代挑战之文化研究的努力中通过合并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理论、文化批判和一种批判理论的多样性进行其跨学科计划。”他实际上论述了“哲学”与“文化研究”合流是一种理论发展趋势,也就是具有必然性。道格纳斯?凯尔纳并没有明确提出“文化哲学”的概念,但是他在这里关于“哲学”与“文化研究”二者关系的论述从研究对象上将文化哲学与文化学区分开来,文化哲学因此具有了存在的合法性,同时文化哲学的形而上学地位也得到了捍卫。
将文化哲学视作一种元理论,也是具有现实背景的。20世纪的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发展,推动了文化哲学的理论自觉。人类学最初的研究视域非常狭窄,只是从生物学的角度研究人的体质特征问题;后来,人类学逐步拓宽视角,将社会、历史、文化等元素融入到人类学研究,形成了典型的文化人类学理论,泰勒的《原始文化》和摩尔根的《原始社会》就表达了早期文化人类学的进化论观点;进入20世纪,由马克斯?舍勒开创了哲学人类学,将哲学与人类学研究结合起来,将人类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随后,文化人类学吸收和借鉴了哲学人类学的方法,将“哲学”、“文化”、“人”三者统一在理论研究之中,形成了所谓的“文化哲学人类学”,这一新的理论形态被许多学者认为是文化哲学的典型理论形态。例如,有学者就认为“现当代文化哲学人类学就是文化哲学的典型形态之一,它实际上是对生物哲学人类学、心理哲学人类学、宗教哲学人类学等部门哲学人类学的概括、总结和整合。”邹广文也将结构主义文化人类学等文化人类学学派归入文化哲学。这正说明当下一些学者对文化哲学的把握正是从哲学在文化学科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突显的理论背景下完成的,对文化哲学的理解不能离开道格拉斯?凯尔纳所说的“哲学”介入“文化”的特殊功用。
二、作为与意识哲学相对的文化哲学
把文化哲学理解为与意识哲学相对的哲学研究范式,是对文化哲学的另一种解读。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如果从哲学演化的内在机制来看,我们可以说,在西方哲学史上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哲学范式:一种是追求普遍性知识的、思辨的理论哲学或意识哲学范式;一种是关注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实践哲学或文化哲学范式。”对西方哲学史两种范式的这种划分实际上是援引了新康德主义者文德尔班的观点,文德尔班对整个西方哲学史进行了考察,认为哲学史上存在着两种传统,以哲学的对象来区分,第一种哲学传统可以追溯到早期的古希腊哲学家,哲学家追求的是真理和知识体系,哲学“主要表现为形而上学和认识论”,这一传统就是思辨哲学的传统,在西方哲学史的发展中占有主导地位;第二种哲学传统是由苏格拉底和智者派开创的,哲学家所关注的是人的生活实践、价值和意义,哲学“主要表现为伦理学或道德哲学、社会哲学、美学、宗教哲学等”,这就是所谓的实践哲学或者文化哲学的传统。而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将两种哲学传统的对立归结于研究范式的不同。
那么,何为哲学范式?文化哲学的研究范式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呢?“范式”一词本来是哲学家库恩提出的哲学概念,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重点阐释了“范式”的内涵,意指科学共同体所具有的共同信念,这些信念“在一段时间里为实践共同体提供典型的问题和解答”。在库恩“范式”的概念内涵的原有基础上,对文化哲学持这种解读的学者对“哲学范式”作了重新表述,他说:“哲学范式不是指某种具体的哲学分析方法,而是指哲学的总体性的活动方式,它涉及到哲学理性活动的各个基本方面,是指哲学理性分析、反思和批判活动的最基本的方式和路数。”这就是说“哲学范式”是一个历史时期的哲学活动整体所具有的共同特征,而不是某一种哲学流派所具有的独特的哲学方法,那么对“哲学范式”的理解不能横向地比较,即不能从同一时期不同哲学流派的比较中去理解,而只能是纵向地历史比较,将后一时期的哲学活动与前一时期的哲学活动进行比较,两者在整体特征上的差异,就是哲学范式的内容,就是两者所各自具有的范式特征。
因此,将文化哲学和意识哲学作为哲学史上相互对立的两种不同范式,实际上并不是将文化哲学视为一种哲学流派,也不是视为一种哲学思潮,而是一段时间内整个哲学活动所具有的共同特征,文化哲学渗透在各种哲学理论中是当下哲学活动的主流特征。
那文化哲学究竟是一种什么范式呢?这需要在与意识哲学范式的比较中得以把握,意识哲学注重思辨,哲学活动在于追求牢不可破的知识体系和“绝对真理”,因而不关心现象世界,不关注入的生活世界,哲学理论局限在纯粹思辨的“理念世界”,那里是无“人”的世界。因此,文化哲学作为以意识哲学对立的哲学范式,它必然具有浓厚的人文气息,具有关注现实的生活世界,关心人的生存境遇的特征,哲学活动不再是追求真理,而在于探讨人的意义与价值。正是基于此,有学者认为文化哲学应该坚持“日常生活批判”的方式。上述观点并非一家之言,江天骥在《从意识哲学到文化哲学》一文中,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也认为“文化哲学主张回到日常的生活世界”。由此,我们看到,文化哲学肩负着将哲学从“无人”的思辨领域拉回到现实的生活世界的历史使命。
文化哲学作为一种哲学范式,它实际上完成了哲学史上的革命性的范式转换,它意味着在当下和未来的哲学活动中文化哲学范式取代意识哲学范式而成为哲学活动的主流范式,任何哲学理论都不能忽略人的价值维度。这一场革命从康德就已经开始,康德区分“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批判了“纯粹理性”统治一切的错误观点,为人的“实践”(在康德那里主要指道德实践)开辟了一块独立的领域,康德虽然有力地批判了思辨哲学,然而自身还是无法摆脱思辨哲学的幽灵,但是他的批判精神被后来的哲学家所继承,为思辨哲学的范式转换拉开了序幕,文化哲学这一过去长期被忽略和抑制的一维,被逐步认识和确立。程在论证文化哲学的合法性时,对此有过明确的论述,他说:“当代哲学在它内在逻各斯方面和外在的世界(社会历史)功能方面,都有一些导致哲学在一定程度上、或者说在一定意义上呈现‘失语’状态的问题。当代文化哲学研究理路的提出,也就是力图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探索。”并且“不少哲学家在自己的探索中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一种新的追求:哲学研究应该有新的思路和方法,它就是:从理性哲学向文化哲学过渡”。因此,文化哲学作为“新的思路和方法”,是哲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哲学活动当下以及未来应该坚持和选择的方向。
三、作为批判理论的文化哲学
将文化哲学视作批判理论,实际上是将文化哲学的主要功用和理论使命归结于反思和批判现代性,这种解读强调从文化哲学产生的时代背景来把握文化哲学。“现代性”的概念是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扩展而产生的,而现代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的过程,现代性就是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而产生,并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现代性首先是一种时代意识,通过这种时代意识,该时代将自身规定为一个根本不同于过去的时代。”现代性作为一种时代意识,它坚持理性至上、个人主义、历史进步等观念,这些观念最初被人们热情拥护,是因为它促进了人们的自我觉醒,呼吁人们追求个人自由、解放,将人从原有的具有依附性、严格等级制的封建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现代意识破除了人们原有的神话、自然崇拜等意识观念,成为统治人们的主导意识,它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破除原来落后的生产方式的历史过程在人脑中的反映,它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同时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继续扩张开辟道路。但是现代意识并不是人们应该永恒坚守的价值观念,资本主义自身的发展证明了它自身宣扬的那些观念所具有的欺骗性,人所获得的“自由”只是个人解放的假象,绝大多数人并没有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反而是为生存物质条件所迫不断地出卖自身,让资本家获得了充足的劳动力,人类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解放,而是又被纳入新的受压抑和束缚的社会环境中。
持这种解读观点的学者,往往是把“文化哲学”中的“文化”理解为一定历史时期形成的生存方式,但它不拘泥个别的文化形式,而是侧重于这一时期内人们日常生活的整体性特征,这一特征不仅反映在这一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精神领域,也表现在人们的行为方式中,总之,它浸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文化哲学对“文化”的反思,实际上是对人生存方式的反思,由于现代性深入到人的存在方式――文化中,控制和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因此,对现代性的反思处于文化哲学的理论核心之中。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兴起的文化哲学,它企图对人类生活的各种文化现象的反思深入到对现代性的反思和批判,因此,文化哲学在产生之初,就决定了它批判性的本质特征。正是基于这样的解读,许多学者并不认同文化哲学肇始于新康德主义的观点,他们根据文化哲学反思和批判现代性的本质,将文化哲学追溯到马克思那里,因为“许多当代的研究者都认为,马克思是对现代性现象进行批判性反思的真正的先驱者”。将文化哲学视为一种批判理论,也让众多学者将20世纪的批判理论特别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批判理论作为文化哲学的理论形态;同时,基于反思批判现代性的共同理论目标,后现代主义理论也被纳入文化哲学的理论形态当中,洪晓楠指出:“后现代主义是一场广义的文化哲学运动。”
四、三重归一:文化哲学的合理内核
应该指出,上述三重解读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甚至会导致对文化哲学理论认同上的巨大分歧。比如,有学者对文化哲学持第一重解读,将它视作一种元理论,最后将文化哲学定位为一种和历史哲学、道德哲学等并列的一个哲学门类;也有学者将第二重解读庸俗化,抓住文化哲学范式注重人的价值、意义等特征,将所有与人及其文化形式相关的哲学派别和门类全部纳入文化哲学的理论框架之中,文化哲学变成了集科学哲学、语言哲学、艺术哲学、政治哲学、历史哲学、宗教哲学、法律哲学、管理哲学、教育哲学等多种理论的“学科群”;当然,还有学者将文化哲学视为批判理论,将众多的文化批判理论、社会批判理论等批判理论也归入文化哲学旗下。其结果毋庸置疑将是“鱼龙混杂”、“莫衷一是”、“众说纷纭”的局面。当然这是一种隐含危机的局面,“目前的问题在于,在文化哲学的旗帜下集合了无数差异颇大的理论学说,人们往往把文化学、人类学、文艺学、历史学等领域的研究‘非反思’地冠以文化哲学的名义,而文化哲学的真正地平线则变得十分模糊、十分可疑,以至于人们习以为常地提及文化哲学,而细追问起来,却很难说清文化哲学的具体规定性”。在各种不同观点相互攻讦、文化哲学的丰富性看似不断扩展的同时,文化哲学自身的界限开始模糊,处于不断被消解的状态之中,在“无所不包”的外衣下是文化哲学合法性的危机,文化哲学想要统摄众多理论的雄心壮志与它理论建构中的尴尬处境形成鲜明的反差。
但是,在多重分歧的背后,存在着统一的可能性。其一是:统一的理论基础在于文化哲学的研究者不管持有哪种观点,最终都将文化哲学的理论核心聚焦于“人”。其二是:现代性批判的维度应该处于核心地位,它是文化哲学的根本理论生长点。
李维武、何萍认为:“文化哲学所探索的主题,实际上是人的主体性问题。”衣俊卿说:“人是哲学的根本,人是哲学的主题。”李成蹊论述说:“文化哲学研究的对象则是人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实践活动,人是文化哲学的本质和核心,离开了对人的研究,文化哲学的研究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邹广文也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作为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正是在文化哲学研究的这一共识的基础上,上述解读分别从三个不同角度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
第一,将文化哲学视为文化科学的元理论,是将哲学的对象确立为人及其主体性。哲学的对象不是文化科学所面对的具体的文化形式,哲学思考的是文化现象背后的深层问题,文化是人的存在方式,又是人的创造性成果,文化现象中已经蕴含了人的本质问题,文化本质的追问最终会变成人的本质的追问,文化科学的成果只是为文化哲学提供了必要的理论资料,而哲学思考的根本对象应该是人及其主体性,人是哲学的主题。
第二,将文化哲学视为与意识哲学相对立的哲学研究范式,是在研究范式中确立了人的地位。文化哲学作为一种研究范式,应该坚持哲学回归“生活世界”,回归人们的日常生活,关注人的生活实践及其价值。文化哲学关注的世界与意识哲学关注的世界是截然不同的,意识哲学的世界中是“无人”的理念,而文化哲学的世界中是现实的人。只有在研究方法上把现实的人置于核心的地位,人才能真正成为哲学的主题。
第三,将文化哲学视为一种批判理论,是强调文化哲学的批判性本质,其最终将人的地位在哲学的理论旨归上得以确立。反思和批判现代性,是要将人们固守的现代意识予以破解,将人从现代意识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制度和生活习惯中解放出来,因此,文化哲学的理论旨归是人的真正的全面的自由解放。
第四,三者都将文化哲学的批判对象指向现代性。三者的统一在当下的理论研究中存在着“冲突”,虽然三者对文化哲学的理论侧重、产生路径、基本走向、理论渊源、理论形态等的解释存在着差异,这种“冲突”并不是事实上的矛盾,而是我们理论融合中的不协调。但三者是内在统一的,在文化哲学的三重维度中,现代性批判的维度都处于核心地位,它是文化哲学的根本理论生长点,因为文化哲学作为一种时代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文化哲学的时代性恰恰表现在它是随着现代性问题的产生而兴起的,离开了文化哲学的时代背景,离开了时代提出的问题,文化哲学就失去了理论生长的动力,反之,确立了文化哲学现代性批判的维度,文化哲学的研究范式和理论对象也会随之确立。
自然哲学论文篇4
建国40多年来,我国学术界对生物哲学问题进行了广泛而又深入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研究成果。本文试图通过对40多年来我国生物哲学的研究历史、研究内容和研究特点的考察,旨在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促进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1、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历史过程
建国以前,我国的生物哲学研究基本上是“空白区”,1949年新的号召,形成了一支由生物学家、生物学史工作者和哲学家及自然辩证法工作者相结合的研究队伍,突出体现了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基本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⑴著名科学家率先垂范,积极参与生物哲学的研究在我国,关于生物哲学的研究被看作是生物学界本身一件值得重视的事,一些著名生物学家舍得花时间从事生物哲学的研究,撰写有一大批具有较高理论价值的学术专著。在老一辈科学家中,童第周是最早进行生物哲学研究的杰出代表。他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探讨了实验胚胎学中细胞分化与胚胎发育的核质关系,提出了细胞质在动物胚胎发育中控制细胞核的崭新见解,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重视。〔40〕这一成果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也为唯物辩证法提供了科学依据。遗传学家方宗熙对进化论哲学颇有研究,生前发表过不少研究论著。其中《生命发展的辩证法》一书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生命的本质、生命的起源与演化的辩证法,是70年代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代表作。〔41〕原生动物学家张作人也长期悉心研究生物哲学问题。他积几十年教学与科研的心得体会,广采博引古今中外的生物学史料和当代生物学的新成就,写成了《生物哲学》一书,对一些生物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进行了哲学考察。〔42〕植物分类学家陈世骧以进化论和分类学哲学问题研究见长。他根据现代生物学的研究成果,从哲学的大视野对物种概念进行了新概括,提出了“又变又不变”的物种新概念,把林奈的“物种不变论”和达尔文的“物种可变论”统一了起来。〔43〕这个观点提出后,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当然,我国热心于生物哲学研究的生物学家远不止上述这么多。像遗传学家谈家桢、生物物理学家邹承鲁、沈淑敏、生态学家马世骏等对有关生物哲学问题进行了认真探索,发表了一系列很有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使得我国生物哲学研究表现出较高的理论水平。在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了生物学家以外,还有一些物理学家、化学家也对生物哲学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并直接参与到这一研究中来。著名物理学家彭桓武、丁达夫专门探讨了生物学的自主论与还原论问题。他们认为,与已知的物理学规律相比较,生物规律处于更高级的层次。所以绝对的还原论是不可能的。〔44〕这是物理学家对生物学还原论问题的精彩论述,使得我国生物哲学研究大为增色。
⑵哲学家和自然辩证法工作者是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主力军 我国生物哲学研究人员主要来自社科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他们大都具有较高的哲学素质和较扎实的生物学功底,所以许多重大理论问题主要是由哲学家和自然辩证法工作者研究并完成的。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第一部理论专著《达尔文学说与哲学》就是由哲学家舒炜光撰写的。这部著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对达尔文学说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作了全面分析与探索,是50年代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代表作之一。 〔45 〕哲学家胡文耕是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主要学术带头人。他在不同时期发表过多部(篇)生物哲学论著,可视作我国生物哲学研究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他的新作《信息、脑与意识》一书对心身问题、脑与意识的复杂关系,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讨论,阐发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是我国生物哲学研究不可多得的学术著作。〔46〕哲学家邱仁宗主要致力于生命伦理与道德的研究,他的《生命伦理学》一书论述了有关生殖技术的伦理及安乐死问题,填补了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一项空白。〔47〕哲学家余谋昌在生态哲学研究方面颇有建树,他是我国生态哲学研究的开拓者之一。他撰写的《生态学哲学》一书对当代全球生态危机及其解决途径进行了哲学反思,发人深省。〔48〕值得一提的是,青年哲学家王志康在进化论哲学研究方独树一帜。他在《突变与进化》一书中专门探讨了突变概念的演变及其在生物进化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是90年代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又一部力作。〔49〕由于上述这些研究者同时兼有生物学与哲学理论知识,因此,他们所探讨的问题都有较高的理论深度,而并非一些零散的、直感的哲理性体会。
⑶生物学史是生物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支撑点 这主要通过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方面,生物学史工作者十分关注和投身于生物哲学的研究,他们在生物学史研究的基础上,常常深入探索某个案例而阐发其中的哲学问题,这样他们既为相关方面的生物学史行家,又较好地解决了所探讨的生物哲学问题。例如,李佩珊对遗传学史及其哲学问题,潘承湘对细胞学说史及其哲学问题,张秉伦对人类进化史及其哲学问题的研究,都属此例。另一方面,我们许多生物哲学研究者也都是生物学史研究的活跃分子,他们把生物学史与生物哲学研究结合起来,通过生物学史个案研究来拓展、深化生物哲学的研究。例如卢继传、傅杰青都是这样的“两栖”学者,他们的研究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4 我国生物哲学研究存在问题与建议
勿容置疑,建国40多年来我国生物哲学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它对我国生物学与哲学的发展都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这方面的研究也存在着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与化学哲学、地学哲学等学科研究相比,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笔者以为,需要深刻反思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我国目前生物哲学研究基本上是分散的、单打一的方式,研究者各自为阵,缺乏组织与协调。所以,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缺乏计划性、系统性,至今没有撰写出一部全面、系统地阐述生物哲学基础理论的学术专著。有鉴于此,有关方面应该做好组织与引导工作,尽快撰写出一批有份量的生物哲学论著,使我国生物哲学研究跃入一个新台阶。
第二、我国生物哲学研究涉猎领域虽然比较广泛,但与社会现实密切相关的一些问题,如生物学(生物技术)对社会的作用与影响等问题的研究尚显不足。目前,国际学术界已经将生物社会学问题作为生物哲学研究的重点,它体现了当代国际生物哲学研究的最新动向与发展趋势。开展生物社会学的研究,不仅是学科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学术界应及时地调整研究方向,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第三、我国生物哲学研究队伍实现了科学家与哲学家的联盟,但这支队伍目前主要依托老一辈学者,中青年学者尚未形成中坚力量,从长远来看显得后备力量不足。因此,当务之急是需要加快中青年生物哲学研究人才的培养,建立起老、中、青三结合的学术梯队,使之担当起走向21世纪的历史重任。
第四、我国生物哲学研究应加快同国际学术界的交流,在研究成果上互通信息,在学术思想上交融互补。要尽快加入国际生物哲学研究组织(ishpssb),积极参与国际生物哲学界的学术活动, 使我国生物哲学研究走向世界。
目前,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年代,生物哲学研究者感到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科学家与哲学家的联盟,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一些综合性课题的研究,争取在未来的几年里,使我国的生物哲学研究在理论上有所创新与突破,为胜利跨入21世纪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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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哲学论文篇5
黑格尔固然贬低中国哲学,但在其《哲学史讲演录》中仍列有“中国哲学”一节。康德似少谈到中国哲学,但这位被尼采称为“柯尼斯堡的伟大中国人”,在其《纯粹理性批判》中仍强调:“以道德哲学高于理性所有一切其他职务,故古人之所谓哲学家,常特指道德家而言;即在今日,吾人由某种比拟,称以理性自制之人为哲学家,固不问其知识之如何浅狭也。”在康德的哲学家定义下,历史上的儒学大师当然是哲学家。
黑格尔之后,伴随近代西方的强盛兴起,西方文化中心论主导了学者的心灵,一般学者认为,中国形上学传统不强,认识论与逻辑不发达,即使中国有哲学,也偏于政治与伦理。其实,这不仅忽视了中国哲学中的道家传统和佛教传统,而且更反映了近代西方哲学问题意识影响下的局限。近代西方哲学从“认识论的转向”发展到“语言的转向”,出现了消解西方传统形上学的努力,乃至海德格尔以来西方哲学关于“哲学的终结”的断言,彻底改变了现代哲学的问题视界。另一方面,分析哲学对古典哲学的傲慢也越来越失去意义,在当代美国,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越来越成为哲学的关切焦点。不仅如此,美国和欧洲近年来坚持“中国哲学”研究和“比较哲学”研究的学者也日益增多,并取得了一些对欧美哲学界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重新认识中国哲学的不同于20世纪前期的新背景。
一、当冯友兰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撰写《中国哲学史》的时候,在他看来,我们有两种选择:一是坚持以西方所谓哲学为标准,较严格地取中国义理学中可与之对应相当者,以此为“中国哲学”,研究之,撰写《中国哲学史》。
一是以中国义理之学本身的体系为完整对象,研究之,而撰写《中国义理学史》。甚或进而以中国义理学为标准,写成西洋义理之学史。冯友兰自然选择前者,因为20世纪的中国学术就是一个与世界,或者说西方“接轨”的世纪。他对第二种选择之不宜,解释说:“就原则上言,此本无不可之处。不过就事实言,则近代学问起于西洋,科学其尤著者。若指中国西洋历史上各种学问之某部分而谓为义理之学,则其在近代学问中之地位,与其与各种近代学问之关系,未易知也。若指为哲学,则无此困难。此所以近来只有中国哲学史之作,而无西洋义理之学史之作也。以此之故,吾人以下即竟用中国哲学及中国哲学家之名词。所谓中国哲学者,即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也。所谓中国哲学家者,即中国某种学者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家名之者也。”可见,这里所说的作中国哲学史的问题关联着作为学科的中国哲学的定位与合法性。所以,冯友兰的这个说法表明,是否写“中国哲学史”,涉及是否设立“中国哲学”这一学科,涉及到是否设立“哲学”学科,涉及到是否整个引进近代西方学术体系和学科体系。不仅仅是“中国哲学史”如何写作的问题。如果我们肯定源于近代西方的现代大学建制,肯定大学建制中“哲学”一科的必要性,则必然要肯定从“哲学”的方向对于中国古代思想的研究与教学。
如何处理中国固有的义理之学体系中与西洋所谓哲学不甚相当者呢?冯友兰说:“中国哲学家又以特别重视人事之故,对于宇宙论之研究亦甚简略,故上列哲学中之各部分,西洋哲学于每部皆有极发达之学说,而中国哲学则未能每部皆然也。不过中国哲学家注重内圣之道,故所讲修养之方法,即所谓为学之方,极为详尽。此虽或未可以哲学名之,然在此方面中国实甚有贡献也。”冯友兰一方面承认“此虽或未可以哲学名之”,而另一方面,在他的《中国哲学史》中则对此有不少叙述。就是说,某些中国传统的义理之学的内容虽不见于西洋哲学的讨论,但仍可以作为中国哲学史的内容加以叙述。
可见,由于中国古代义理之学与西方所谓哲学范围并不相同,故完全以西方所谓哲学之范围而切割古代义理之学中之一部或大部而谓之中国哲学,则古代义理之学的固有体系之完整性可能遭到破坏,且其体系中必有部分不能列入所谓中国哲学。这样一来,在事实上,我们在冯友兰给出的两个选择外,还可以有第三个选择,那就是,我们可以把中国义理之学即作为“中国哲学”,而不必按照西洋所谓哲学严格限定之。可以说,自冯友兰以后,中国哲学史的研究者都是以此种方法研究中国哲学史,即一方面在理论上认定以西方哲学的内容为标准,另一方面在实际上以中国义理之学为范围。20世纪的学者并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愿望去在理论上充分解决这个问题。
二、30年代后期,张岱年在其《中国哲学大纲》的序论中,也是一开始先讨论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定义。
第一,西方哲学中没有统一的哲学定义,他说:“西洋哲学家所立的哲学界说甚多,几乎一家一说。其实都只是一家哲学之界说,而不是一般哲学之界说。总各家哲学观之,可以说哲学是研讨宇宙人生之究极原理及认识此种原理的方法之学问。”虽然哲学家们的“哲学”理解往往各立一说,但哲学教育家需要一种综合的“哲学”定义,张先生的这个说法是把哲学归结为有关宇宙、人生、认识方法的学问。
第二,中国古代没有与哲学意义相同的总括性名称,他说:“中国古来并无与今所谓哲学意义完全相同的名称。”他同时指出,先秦所谓“学”、汉人所谓“诸子之学”与今所谓哲学大致相当;魏晋时所称玄学,意谓约略相当于今之哲学;宋代以后所谓道学、理学、义理之学,其内容与今所谓哲学甚相近。但是,玄学、道学是各有其界域的,各是某一派哲学或某一类型哲学的名称,“与今所谓哲学之为一般的名称,并非相同。而总括玄学与道学的一般名称,在以前实在没有。”这符合中国古代学术史的实际情形。
第三,在东西文化的视野中,“哲学”应当是一个类称。张岱年提出:“中国先秦的诸子之学、魏晋的玄学、宋明清的道学或义理之学,合起来是不是可以现在所谓哲学称之呢?中国以前的那些关于宇宙人生的思想理论,是不是可以叫做哲学?关于此点要看我们对于哲学一词的看法如何。如所谓哲学专指西方哲学,或认西洋哲学是哲学的唯一范型,与西洋哲学的态度方法有所不同者,即是另外一种学问而非哲学,则因中国思想在根本态度上实与西洋的不同,而中国的学问当然不得叫做哲学了。”他自己并不赞成这种看法,他提出一个很为重要的思想:“我们可以将哲学看作一个类称,而非专指西洋哲学。可以说,有一类学问,其一特例是西洋哲学,这一类学问之总名是哲学。如此,凡与西洋哲学有相似点而可归为此类者,都可叫做哲学。以此意义看哲学,则中国旧日关于宇宙人生的那些思想理论,便非不可名为哲学。中国哲学与西洋哲学在根本态度上未必同,然而在问题及对象上及其在诸学术中的位置上,则与西洋哲学颇为相当。”
张岱年最后说明,哲学又有一般的和特殊的之不同,历史哲学、政治哲学、艺术哲学都属特殊哲学,一般哲学则不包括特殊哲学,专指宇宙论、人生论、知识论。而他在《中国哲学大纲》中所用的“中国哲学”乃是指一般哲学,故不论及中国的各种特殊哲学。事实上,20世纪的中国哲学史家对于有关中国思想的“哲学史”研究的分界,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内容上,都有明确的自觉,中国哲学史家从来没有企图以哲学史的研究代替整个的古代思想研究。
三、哲学一词是西方文化在近代大量引进后,日本学者西周由Philosophy 翻译而来,而被国人所接受。
“中国哲学”的概念亦因此而产生。但这一概念的建立过程是内在于、并被规定在整个近代中国文化的总进程的。中国近代文化的发展的总趋向是,在整个国家近代化的总方向及框架规定下,在学术教育上,以西方学术的分类为标准,而全盘承受之,通过建立哲学、文学、史学、法学、政治学等学科概念而形成中国近代化的学术体系,建立这些学科概念的作用,一是本原于西方学术的分途,可以有条理地了解西方学术的内容;二是便于引进西方教育体制,以这些学科概念为支住,建立近代中国大学教育的分科体系;三是与世界文化接轨,使中国现代文化依照这些学科概念的分工加以发展;四是以这些学科概念来分类整理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和学术体系。这是近展的大势。
然而,就人文学科而言,西方近代以来的学术分类难免根据于西方的历史文化经验,如果以之为绝对的标准或普遍的模式,去规范非西方的文化经验时,就难免遇到削足适履的危险。与其他中国近代建立起来的学科概念相比,“中国哲学”似乎略显尴尬。正如以上诸先生所说,最重要的问题并不在于中国古代有无“哲学”一词,而在于中国古代学术体系的分类中,并没有一独立的系统与西洋所谓哲学完全相当。中国古代确有自己的义理之学,这种义理之学是中国古代哲人思考宇宙、社会、人生、人心的理论化体系,而其中所讨论的问题与西方哲学所讨论的问题并不相同,论述的方式亦不相同。象宋明理学中所反复讨论而且极为细致的“已发与未发”、“四端与七情”、“本体与功夫”、甚至“良知与致知”等,都是与西洋哲学不同的哲学问题。在这一点上,前辈学者对此似少注意,如冯友兰认为,哲学的内容确定了,其问题也就确定了,他始终认为,中西的哲学问题是一样的,只是深入和讲述的程度不同。张岱年也认为中国哲学与西洋哲学的态度不同,但哲学的问题及对象相当。其实,中国与西方,虽然都有对宇宙、社会、人生的理论化的思考体系,但用以构成各自体系的问题并不相同。就中国大陆而言,五十年代以后,在当时的学风影响之下,马克思主义关于哲学史有共同的基本问题的观念,对中国哲学研究者更造成了较大的困扰;八十年代以来此种影响虽已渐消失,但学术界并未就东西方哲学史是否有共同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以取得共识。而西方哲学界长期以来拒绝把中国哲学作为哲学,只是作为思想、宗教来研究,正是因为认定中国哲学中没有讨论西方哲学中的问题,或没有以西方的方式来讨论。以西方哲学的问题为“哲学”的问题,或把哲学只理解为论证之学,而判定非西方文化是否有哲学,实质上是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表现。
四、上述中国文化的情况。并不是没有解决的方法。正如张岱年所提示的,我们应当把哲学看成文化,换言之,我们应当立基于全部人类文化,把“哲学”看作一共相(并非本体意义的),一个“家族相似”的概念。
是西方关于宇宙、人生的理论思考(西方哲学)、印度关于宇宙、人生的理论思考(印度哲学)、中国关于宇宙、人生的理论思考(中国哲学),是世界各民族对超越、自然、社会与人之理论思考之总名。在此意义上,西方哲学只是哲学的一个殊相、一个例子,从而西方哲学的问题和讨论方式并不是哲学所以为哲学的标准。因此,“哲学”一名不应当是西方传统的特殊意义上的东西,而应当是世界多元文化的一个富于包容性的普遍概念。
因此中国的义理之学即是中国哲学,虽然其范围与西方哲学有所不同,其问题亦与西方哲学有所不同,这不仅不妨碍其为中国的哲学,恰恰体现了哲学是共相和殊相的统一。所以,非西方的哲学家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发展起一种广义的“哲学”观念,在世界范围内推广,解构在“哲学”这一概念理解上的西方中心立场,才能真正促进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发展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哲学智慧。如果未来的哲学理解,仍然受制于欧洲传统或更狭小的“英美分析”传统,而哲学的人文智慧和价值导向无法体现,那么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前途将不会比二十世纪更好。
另一方面,这种态度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要学习西方哲学。西方哲学是人类智慧中理性分析和建构的精致代表,西方哲学的形态虽然是特殊,但其中不少问题的讨论是具有普遍性的。西方哲学哲学的论述虽然不是哲学所以为哲学的根本规定,但学习西方哲学可以为研究其他哲学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重要方法。特别是西方近代以来的哲学,虽然它仍然内在于西方语言的限制,但伴随着人类的历史走向世界史,其中的讨论地方性局限渐渐减少,与科学与工业文明发展的普遍性之连结越来越多。
五、与前面所说的问题有关联的另一问题是,“儒学是不是宗教”也是中国学者多年讨论未决的论题。
自然哲学论文篇6
〔关键词〕 马克思;博士论文;哲学;宗教批判
〔中图分类号〕A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5-0148-04
马克思在《导言》开篇就宣告:“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1〕,宗教批判在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马克思的一系列经济和政治批判中,依然充满着对宗教问题的阐释与批判,诚如洛维特所言:“马克思走向政治世界批判的步骤并没有简单地把已经作出的宗教批判甩在身后,而是在向批判尘世世界的这种进步中同时也为批判‘天国’世界亦即宗教获得了一个新的立场。”〔2〕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所高扬的哲学对宗教的批判和哲学的拯救行动就是其社会批判理论甚至是整个理论大厦的原始点。
一、哲学征服宗教的“政治活动”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所研究的主题是关于两位古希腊先哲的自然哲学学说。然而,在19世纪50年代末致拉萨尔的信中,马克思明确表明,研究两位自然哲学家的学说,不是哲学兴趣,而是政治兴趣,“[较晚的]哲学家——伊壁鸠鲁(尤其是他)、斯多葛派和怀疑论者,[我]曾专门研究过,但与其说出于哲学的兴趣,不如说出于[政治的]兴趣。”〔3〕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内容上看,他出人意料地用了大量的篇幅着墨于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生活和写作方式之不同;从博士论文的结构形式上看,在论文的序言、附注和附录中他都在慷慨激昂地批判宗教和阐扬哲学的卓越。就此而论,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展开的不啻是一场以哲学征服宗教、救赎自由的“政治活动”。
伊壁鸠鲁说:“要得到真正的自由,你就必须为哲学服务。凡是倾心降志地献身于哲学的人,用不着久等,他立即就会获得解放,因为服务于哲学本身就是自由。”〔4〕但世间哲学类别众多,选择为哪种哲学服务才能获得自由呢?马克思的博士论文选择伊壁鸠鲁哲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即是选择服务于伊壁鸠鲁哲学。这种选择的重要原因在于伊壁鸠鲁哲学是对实在的解释与对政治自由的肯定。美国学者维塞尔认为:“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哲学感兴趣的部分原因是伊壁鸠鲁哲学提供了一条哲学救赎的道路……马克思对伊壁鸠鲁的兴趣意味着他对作为一种救赎方式的哲学本身感兴趣。”〔5〕此处,“救赎”一词实有“解放”的韵味。联系到伊壁鸠鲁是古代最伟大的宗教批判家与启蒙思想家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认为“伊壁鸠鲁是最伟大的希腊启蒙思想家”。,他曾对宗教提出过完整的解释和批判,几近毁灭性地打击了古代宗教,我们可以认为,马克思借助伊壁鸠鲁“救赎方式的哲学”获得了一种超出宗教之外的批判视野,希冀通过哲学对宗教的批判以及哲学的意志拯救行动能够实现真正的解放的政治旨趣。 一般认为,古代的宗教批判是为消除恐惧,获得心灵的平静和快乐,而现代的宗教批判则是为了彻底消除宗教这一最大的欺骗形式,使人成为自然的主人和所有者。马克思在哲学拯救与宗教批判的对立意义上,充分彰显出哲学的救赎功能。
马克思宣告哲学与宗教的誓不两立,他承继伊壁鸠鲁反叛宗教、护卫自我意识的“绝对自由”的精神,高调地声明哲学“痛恨所有的神”,宁可像普罗米修斯一般做“哲学历书上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6〕,也不愿屈辱地苟活于阴郁幽暗的宗教“洞穴”。在博士论文的开篇序言中,马克思即批判普卢塔克对伊壁鸠鲁神学的论战,明言普卢塔克把哲学带上宗教法庭的立场,“令人想起一个被指控犯了背叛自己臣民的叛国罪的国王”〔7〕,同时指出,“只要哲学还有一滴血在自己那颗要征服世界的、绝对自由的心脏里跳动,它就将永远用伊壁鸠鲁的话向它的反对者宣称:‘渎神的并不是那抛弃众人所崇拜的众神的人,而是把众人的意见强加于众神的人。’”〔8〕宗教无疑正是作为“众人的意见”强加于众神的力量,它致使“众人所崇拜的众神”并不是“众神”的本相。在伊壁鸠鲁看来,众神避开世界,居住在世界之外,对世界漠不关心,与众人毫无关系,“人们崇敬它们是由于它们的美丽,它们的威严和完美的本性,并非为了谋取利益”〔9〕这与“众人所崇拜的众神”毫无一致之处。何况,马克思认为,对于哲人来说,“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10〕“神学化的理智”和宗教比哲学更重要的描述是极端错误的。
自然哲学论文篇7
关键词:中国哲学马克思化 发展历程 可能性 现实性
1 中国哲学近代以来的发展历程
近代的中国哲学建设,在学科分类体系上逐步接受了西方的学科分类;在内容的来源和取舍方面范围逐步拓展,从诸子学说、到汉学与宋学,以及儒学、道学到佛学都逐步纳入中国哲学的阐释范围;在路向上包含着民族性、阶级性、文化性的不同;在中西文化对比的大背景下发展中国哲学。
近代以来,特别是20 世纪以来,中国哲学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1)学理论准备阶段,时间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当时,各种思想还处于介绍传播过程中,而传统文化又处于一种激烈的批判之中,真正的哲学交锋刚刚拉开帷幕。2)理论创立阶段,时间在科玄论战时期。论战主要涉及到时代精神、价值观念、理想追求、道德标准和文化走向等问题,包含了科学与哲学,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理性与非理性等内容,产生于中西文化大交汇与大碰撞背景下的科玄论战在中国现代思想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意义。
因此,它标志着中国哲学新境界的曙光。3)理论发展阶段,20 世纪30 年代起,哲学大家纷纷推出自己的理论体系,如冯友兰先生的“新理学体系”、金岳霖先生的“知识论体系”等,所以这一时期成为中国哲学的繁荣期。4)理论转型及嬗变阶段,从50 年代到70 年代,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践相结合产生了毛泽东思想,使20 世纪中国哲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转折。80 年代以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确立,邓小平理论的逐步完善并最终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哲学和中国的其他各项事业一道步入新时代。
2 中国哲学马克思化的可能性
一个哲学派别中各哲学家的思想即是实际的某种哲学体系,代表或拟代表某种本然哲学的体系。哲学是显示本然的哲学系统的一种途径和方式,是不同社会和时代背景下,对本然哲学的表达。本然的哲学体系是一般,实际的某种哲学体系是个别。这样,中西哲学就有了通约的基础。中西哲学都是具体的哲学体系,其中都有哲学的一般。各自的一般相对于另外的具体的哲学体系来说就必然是特殊。中西哲学的融合,必然是中国哲学的一般(相对于西方哲学就是特殊)和西方哲学的一般的结合。
中国哲学要相对独立地发展,就必须把中国传统哲学所蕴涵的哲学问题、独特的方法和价值进一步发掘出来,为解决人类哲学和现实问题提供来自于东方文化传统的独特智慧,展现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对于中国哲学解读而言,任何西方哲学的概念、方法的引进和运用都必须经过一系列消化、调整和自我限定的过程,这必然有助于彰显中国思想的特质和增加中国传统思想的丰富性。
在现代的知识状况下,中国哲学只有全面深入地与西方哲学以及世界其他哲学思想开展相互交流和批判,将中国传统哲学的内容和价值依据现代知识形态加以表现和重构,使其所内蕴的哲学问题和意义以普遍和通适的哲学形式表达出来,要充分挖掘中国传统思想范畴原本就具有的意象性与丰富性,而不是简单地把它们平面化和表面化。以哲学来论释中国传统思想,成为我们接续传统的一种门径,应当能够帮助我们接近而非疏远往昔先圣先贤们的深沉思考,深化对于他们生活世界的理解。中国哲学才能展示其自身对哲学问题的独特理解,确立中国哲学的合法地位,成为建设未来世界哲学的重要力量。
中国哲学的发展呈现出多样性是很自然的。在今天,我们应该从跨文化的视界中去理解和把握中国哲学的特质及其对世界、对未来的意义。未来中国哲学的发展既然是面向世界的,它必定会再次面对东西方哲学由对话生发的多缘性因素和机遇。
中国哲学既要立足于传统,又要面向现代。就中国哲学的建设来说,这一新文化建设的实践为自身提供了发展的动力和机遇,只有在更为广阔的文化视野审视下,中国传统哲学才能寻找到面向现代和未来的真实途径,也只有深入参与到新文化建设的实践中,中国哲学才能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服务,在世界多元文化格局和人类交往理性的建构中获得发展,展示其自身对哲学问题的独特理解,提供解决人类哲学问题的崭新智慧。
自然哲学论文篇8
关键词:西方马克思主义 文化哲学 转向研究
尽管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内部存在着诸多差异,各个流派本身也存在着特定的缺陷,但都展现出对资本主义,包括对后工业社会和现存文化的批判而形成的共同的理论定位。从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提出的总体性的文化革命观,到当今正在活跃着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针对现代社会的全方位的文化批判,西方马克思主义一直与20世纪整个社会历史进程同呼吸、共命运,关注着人类的精神状况和文化境遇,关注着发达社会条件下人的解放和自由。而这些正是20世纪人类社会演进的核心问题。
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转向具有深刻的文化根源。这种文化根源我们大致可以从三个方面予以分析。
首先,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转向和20世纪西方哲学运动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20世纪西方哲学的各种转向都和“语言的转向”存在着密切的关联。20世纪西方“语言的转向”既发生在英美哲学中,也发生在欧洲大陆哲学中,其共同点都是反对近性主义哲学中的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理性主义、逻各斯主义。他们要求放弃对世界终极本质和价值的追寻,认为哲学就是要通过语言分析,来消除因语言误用而导致的各种“哲学病”,因此他们不是把语言升华到真正哲学的高度,而是把哲学降到了工具性的语言的层面;那么欧洲大陆语言哲学则反对用自然科学的模式来要求哲学,因此他们从哲学本体论的高度,阐释了“语言”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是人类的生活经验,并力图通过语言的解释来阐释人文世界的意义,使哲学具有一种文化的功能。欧洲大陆哲学的这种“语言的转向”,使西方哲学家要求划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研究方法的不同,井逐渐发展到对整个西方传统知识论哲学和传统形而上学的反思和批判,构成了 20世纪西方文化哲学的复兴。可以说,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转变,和这样一个大的文化背景密切相关。所不同的只是,现代西方文化哲学批判的主要是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而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则通过接受马克思早期的思想学说,把哲学批判进一步扩展到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和文化意识形态批判。
其次,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转向,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过程中内部的谱系密切相关。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历史应该看作是以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源,不断民族化和世界化的发展进程。此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支文化哲学的传统。1这一传统实际上是由马克思本人所奠定。马克思继承了维科哲学中的历史主义和实践论传统,反对用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来说明人的解放与人的自由,确立了用实践论的思维方式来说明人的自由。实践论的思维方式把人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作为哲学本体,并以此出发进行政治批判和意识形态批判,揭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异化现象。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在拉布里奥拉、葛兰西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继承和发展。葛兰西在《狱中札记》一书中,在阐明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特质的出发点就是在厘定哲学和自然科学研究对象不同的基础上,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他坚决反对那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的理解,并明确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实践哲学”。这种“实践哲学”作为一种系统的哲学世界观,产生于马克思的思想创造,但这种思想决不是凭空思辨的产物,而是对以往的哲学、文化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进行批判的结果。因此,这种哲学充满了历史的内容,它一方面在马克思那里体现为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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