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纳里·奥康纳:平庸去死!

栏目:游戏资讯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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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500份阅读指南计划】第 ? 份

  提到奥康纳,映入脑海的第一个关键词是:邪性。

  仔细一想,并非因为小说里充满哥特式的幽暗,恰恰相反,奥康纳的邪性是因为她的三观太正了,以至于这个中产价值观号称主流的资本主义世界已经跟不上她。

  哈罗德·布鲁姆曾不乏恶意地调侃那些言不及义的学界旅鼠,称他们为“憎恨学派”,意思是贫乏的批评家自己写不出好作品,便拿着各种批评的名头拆解经典,出于因深感无能而引发的憎恨去诅咒天才。

  奥康纳恰恰相反,这位老姐最经常做的事情,是变着法地诅咒庸人,以天才的笔力寒碜平庸者,恨不得杀千刀而后快。

  还是先简要介绍一下这位老姐的基本情况。弗兰纳里·奥康纳,生于1925年,一个非常典型的美国南方人,也是公认的福克纳后最杰出的南方作家,1964年非常不幸地死于红斑狼疮,享年39岁。

  奥康纳的成就主要体现在短篇小说创作上,也有两部长篇,为《智血》和《暴力夺取》,此外还有少量书信、散文。

  提到南方这个充满文化地域色彩的概念,随之而来的语汇就是基督教,黑鬼,白渣,农场主,解放奴隶,等等等……

  没错,这些语汇也大致构成了奥康纳文学世界的基石。

  好人难寻

  阅读奥康纳的公认入门作品,是短篇小说《好人难寻》,看完这个你也基本能熟悉老姐的路数了。

  讲的什么故事呢,说有这么一家子,要趁假去佛罗里达旅游,但是老太太更想去东田纳西走亲戚。老太太嘴碎得很,说服不了儿子,又发动不了儿媳妇、孙子,就只能很不情愿地跟着大伙上路了,一路上仍旧不停碎碎念,唠一些过时的、其他人并不感兴趣的生活嗑。

  这一家子的关系非常微妙。儿子对老母亲心生倦怠,小孩子们想把奶奶甩到家里,儿媳妇单纯的像个白痴。老太太发最终现,自己不但不能影响出行的路线,就连继续跟一家人凑一起的地位也岌岌可危。

  这时候有个新闻救了她,报纸上刊登一条报道,说有一个被称作“不合时宜”的犯罪分子,越狱了。

  此刻正逃亡在去佛罗里达的路上。

  老太太就用这种潜在的威胁,说服大家改变行程。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八岁的孙子甚至十分尖刻地拿话呛她:你要是不想去佛罗里达,干嘛不在家里呆着?

  老太太知趣地随了大流,还是很不甘心,想重新树立家庭地位。一路上逼叨叨,倚老卖老,最后终于顺利地发动群众,临时多增加了一个去处。

  正是在这个去额外目的地的路上,车抛锚了,又在车完全不能继续行驶的情况下,更加不幸地遭遇了“不合时宜”的人。

  这时候最最不幸的时刻到了。

  本来双方可以装作互不相识,热衷于逼叨叨的老太太却偏偏要在这个时候,对着陌生人大喊:

  你是那个不合时宜的人,我一眼就认出你来了!

  呵呵……

  犯罪分子能这么一走了之吗?

  我也很为难啊!

  随后他就带上两个老铁。把儿子、儿媳、孩子、老太太,一个一个地带到小树林儿,枪毙了。

  最讽刺的是,即便在犯人挨个枪毙的过程中,老太太仍旧在不停地用她那过时的价值观逼叨叨。自以为这样就能说服对方放自己一条生路——

  哪怕是在全家死光光的前提下。

  文章结尾,小弟对不合时宜的人说:

  这老太太还挺能掰活的,对吧?

  大哥非常尊严地回复道:

  要是余生当中的每一分钟都有人冲她不停开枪,她也能成为一个好女人的。

  小弟不失时机地恭维:

  真TM有趣。

  大哥更酷地结论:

  闭嘴!年轻人,人生没有真正的乐趣。

  故事就此结束。

  呃……

  庸人必须死

  《好人难寻》大致呈现了奥康纳小说里经常出现的一些基本要素:带有宗教色彩的冷幽默、价值观冲突,人物基于自身利益对现代政治、伦理的挑拣和征用,以及必不可少的惩罚者。

  乍看起来,故事里的老太太怎么说也罪不至死,无非就是喜欢逼叨叨罢了。

  令人厌恶,但是也没有伤天害理。

  作者为什么要借犯罪分子之手将其干掉呢?

  我们来看看老太太具体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她究竟做了什么。

  首先小说开篇第一句,老太太就出场了:

  老太太不想去佛罗里达。她想去东田纳西走亲戚,于是抓紧每个时机让巴里改变主意。

  这个开头,信息量非常大。

  第一,全家人要出行;

  第二,老太太想借着出行的机会走亲戚;

  第三,她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用尽一辈子攒下来的市侩与智慧,也要逼迫儿子巴里就范,像儿子应该服从母亲那样,服从自己的意志。

  她唯一的工具,就是让人更加厌烦的逼叨叨。

  儿子巴里是家庭的核心,真正的权威所在。他已经被生活压力和日常琐事折磨得形同机器,贫乏的生活场景让他内心枯竭,再难从习以为常的世界里发现新意。

  趁假出行,无非是满足儿子、女儿及女人要求的例行公事。

  在这种例行公事的过程中,去见那些老亲戚、老面孔无疑会让这场出行更加乏味。

  面对母亲的要求,巴里连气都懒得生,干脆一言不发,当她不存在。

  小孩子对这个世界抱有很大的好奇心,但这种好奇并非以可爱的形式表现出来。读完小说你会发现,除了尚在母亲怀里吃奶的那一个外,其他两个小孩对这个世界好奇的结果只是撒娇使泼,以此强迫家人顺从自己的意志。

  而老太太明显已经不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人了,关于她的一切都是过时的,包括她想强迫家人一起去探望的老亲戚,她似乎想用维系旧的社会关系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尚有一点存在价值。

  而路上她所开的那些不合时宜的玩笑,正适足以证明她所珍惜、自喜的那些东西在他人看来是多么无聊、无谓。

  车子路过一片棉花地的时候,出现了如下场景:

  “看那片墓地,”老太太指着那儿,“那是老宅的墓地。属于种植园。”

  “种植园在哪儿?”约翰·韦斯利问。

  “随风而逝啦。”老太太说,“哈哈。”

  老太太非常得意,终于有一个机会,让孙子对她那过时的经历知识产生了一点兴趣。随后,她还自以为幽默地说了一个同样过时的双关语:“随风而逝”(亦即讲述南方人生活场景的小说《飘》)。

  奥康纳张弛有度地向读者展现了,这个碎叨的老太太或许并非那么强烈地希望去看自己的老亲戚,她在意的,是话语权,是自己的意见被重视。

  于是,当知悉自己不能改变家庭行程的大路线时,她又开始在大路线下增设小的观光点,试图通过将此变成现实的途径,来挽回自己在家庭中的话语权。

  她游说众人,声称附近曾有个埋藏着南北战争时期遗留下来的银器的种植园,银器全都藏在房子的暗格里。

  这番说辞并未打动儿子,孙子们却被那埋藏在暗格里的银器迷住了。他们吵闹着,一定要去。老太太趁机摆出各种大道理,什么“家庭意见”啦,什么“对孩子有教育意义啦”,藉此将自己涂抹成民意的化身。

  当儿子终于被说服、临时改变路线、并最终抛锚之后,老太太忽然发现:自己记错了,那地方根本就在另一个州!

  也正是在假装不知道自己犯了老来健忘的错误的当口,不合时宜的人来了,并最终将这一家子全部杀光。

  整部小说读下来,老太太究竟犯了什么错,以至于作者深感有必要安排一个法外之徒,去当着老太太的面杀光儿孙,随后再杀掉她自己?

  你会发现并没有。

  老太太非常平凡,太平凡了,以至于不待在那个年代的美国南方才能找到这样的人。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非常轻易地找到这样的普通人,以及这样的拥有车子、房子,并且自驾游玩的中产家庭。

  他们太平常了,以至于你会由衷赞叹作者对“平常”的感知实在太敏锐。

  她总能在庸常生活里找到那些足以导致文明崩塌的重大危机。

  是的,她执著于斯的,正是庸常生活里的平庸个体,享受着尚可的生活与社会地位,占据着主流意见,甚至受过不错的教育以便于言足以饰非。

  她之所要假手罪犯“余生每一分钟不停枪毙”的人,正是这种随处可见的平庸之辈!

  失格的人

  奥康纳是细节的高手。

  阅读过程中,或许你会讶异为何不自觉地对那些原本非常普通的人心生厌恶,以至于当他们突遭灭顶时竟会萌生起说不清的快感。

  我们看这里的一个描写:

  老太太打着盹,每隔几分钟就被自己的呼噜声叫醒。

  很平常的生活场景不是吗?

  然而当出现在这里的时候,是否会令你在脑海里不自觉掠过一片阴云呢?

  如果再多阅读几篇,你会惊喜地发现:奥康纳的人物,总是有着非常突出的“生理特征”。或者说一种生理上的畸形感。

  诸如肥胖,衰老,贫乏,身体障碍,反应迟钝……以及,麻木。

  这些人物似乎生活在一种被作者极力谴责的非正常环境之下,由于环境的极度不正常而他们居然安然无恙,作为上帝的作者愤怒了,遂决定亲自下手终结这个不正常的环境,并残忍地毁灭这种环境下茁壮成长的“不合格”的人。

  奥康纳笔下的人物,“生理特征”明显的人物,常常令我不自觉地和上帝创世语境下的“人”作对比(奥康纳强烈的宗教情绪,为这种对比提供了充分的说服力)。

  《创世纪》里的“人”,是万物之灵,是按着上帝的模样创造、并且被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出现的,是和其它动物非常不同的。

  人和万物,有着完全不同的地位。

  在奥康纳的笔下,那些人物被剥夺了这种“灵性”。

  他们会让读者联想到动物。

  不唯如此,作者本人也惯常用比喻的方式,将“人”和“动物”并置到同等地位!

  试举几个例子:

  服务员安排他就座的餐桌旁,还坐有三个年轻女人,穿得花里胡哨的,活像几只鹦鹉。(《智血》)

  这是个面色苍白的高个子男人,身穿黑衣,头戴黑帽,架了副深色眼睛,脸上的皱纹如同干裂的油漆,看上去活像一只龇牙咧嘴的大狒狒。(《智血》)

  在肖特利太太听来,斯莱奇维格就像一个你会给害虫取的名字。(《背井离乡的人》)

  戈布尔霍克家,像带着伤寒蚤的老鼠一样,可能会把所有那些杀人的方式直接带过大海,带到这地方来。《格林里夫一家》

  格林里夫先生就像一条蛇咬人那样麻利地回嘴道:您也有两个儿子啊。他们知道您这儿有两个男人。(《格林里夫一家》)

  孩子妈穿一条长裤子,脸膛宽得像颗圆白菜。(《好人难寻》)

  比喻层面的并置,只是奥康纳剥夺人之性灵的方式之一,此外她还会通过强化人物的某些生理特征以暗示操纵其躯壳的动物性,或者将人比作连动物都不如的无生命的东西,来强调某些她认为我们正在失去的东西。

  在《小说家和他的国家》里,奥康纳写道:“一个生动的畸形人物是可以接受的,而一个僵死的正常人却是不可接受的”。

  作为一个有着强烈基督教情感的作家,奥康纳似乎觉知到了现代人的某种类似于“铁屋”(鲁迅语)的处境,屋里的人都已经几乎丧失作为人的资格了,而他们竟对此浑然不觉,甚至还沾沾自喜,乃至于援引“耶稣”、“上帝”,证明自己是被神眷顾的人。

  一天到晚,耶稣长耶稣短

  非常有趣的是,在这里奥康纳老姐吐了一个曾经被纳博科夫用来埋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槽。

  纳博科夫说,陀爷是那种动不动就耶稣长耶稣短的人,暗讽陀爷小说里经常流露出的、被纳博科夫鄙视的“感伤的救赎”。

  而在奥康纳这里,情况无疑是更加糟糕,简直糟透了。

  在这里“耶稣长耶稣短”的行为,甚至连救赎、哪怕是肤浅感伤的救赎的意义都没有了。信仰被当成精神匮乏、物质充裕的生活的点缀,甚至当成某种商机,可以随意贩卖,可以借此发财:

  “你好像跟定那个乡巴佬了,”伊诺克觉察到了,“你也打算吃耶稣这口饭?”

  “不”黑兹尔说。

  “对呀,我也不想,干那个没意思。”(《智血》)

  从某种角度讲,把搞耶稣当成一门生意甚至也不是最坏的,毕竟在商言商是生意人的事,而即便生活在资本主义的世界我们也不用每个人都把生意填满整个的生活。

  最坏的处境,恰恰是那种把耶稣当成精神生活的点缀的行为。

  特别是那些分享着主流价值观的中产阶级们,酒足饭饱之余,恍然感到自己是世界的中心,是被上帝(或者命运)眷顾的人,乃至于从这种眷顾里发现了什么使命感,什么上帝他老人家亲自降临、夜半私授的重大生活意义。

  在奥康纳看来,戳破这种中产阶层对生活的梦幻感无疑更为迫切。方法就是剥夺他们引以为傲的那点物质资产,然后再看他们怎么对待信仰这个事儿。

  《天启》讲述的正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主人公出身中产,有车有房,家庭幸福生活美满,有个农场主的丈夫,还疑似有过一段肤白貌美的年轻岁月。

  她笃行上帝,喜欢和上流人士交往,对当下的生活充满感恩。

  在这位姐姐的眼里,世界大概是这么被造出来的:金字塔顶端的是上帝,下面是她这样的有地有房有资产的上等白人,再下面是整洁体面的黑人,最下面的是邋遢、懒惰的白渣、黑鬼。

  她日日感恩,夜夜念诵主的恩宠,非常感激上帝能让她“什么都有一点点”,还经常自问,如果自己不是自己,那么自己还愿意成为什么样的人。经过一番挣扎的思考后,她的结论是:宁愿做个干净的黑鬼,也不做一个邋遢的白渣。

  这位太太的生活是如此的幸福美满,并且还自认日日行善,过着一种即便上帝他老人家本人也无从置喙的干净生活,于是她便自认为有了评判他人而又免于评判的权利,并且热衷于同地位相符的人交往,用各种言辞、小动作来区隔不幸来到这个世界添乱的不洁者。

  她心里甚至还暗暗有一种确定无疑的期许,即上帝一定会在某一刻,通过某种方式对她传达天启。

  当天启到来的时候,她惊呆了。

  启示的内容是:你从地狱来就回地狱去吧,你这老疣猪!

  太太惊呆了。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会是自己?

  WHY!

  她始终不能明白为什么她这样的人竟然会被这“天启”描述为“从地狱里来”,并且还要敦促其重返地狱。她完全get不到主的意思。现场明明还有很多黑鬼、白渣,过着几乎让人不忍描述的下贱生活。

  为什么下地狱的不是他们,而是自己这样一个“什么都有一点”的、感恩生活的上等白人?

  为什么?!

  太太百思不解,于是迷惑,于是迷惘,于是怀疑,于是愤怒。

  于是冲天空挥舞拳头,恨不得去和耶和华当面对质。

  这位时刻在心里赞颂主、过着岁月静好生活的体面太太,一转愤怒地对着她感激了大半辈子的上帝吼道:

  你以为你是谁啊?!

  嘴上的都是上帝,肚皮里全是生意。非常遗憾。生活就是这么遗憾。

  不知道当太太歌唱自己的愤怒时,路西法的反叛天军愿不愿意藏污纳垢地接待这么一位背主者。

  奥康纳老姐不吝亲自登场,捏造各种事故,把这些体面人送到崩溃的境地。

  为了什么?

  无非是多数人的堕落比少数人的堕落更加静水流深,更加习以为常,更加积重难返,也更加令人恐怖。老姐在文章里直陈其创作的激情:

  有基督教信仰的小说家,会在现代生活中发现令他厌恶的扭曲,他的问题是让这些东西在一个习惯了将之视为自然的读者那里显现为扭曲。

  换句话讲:多数人才是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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