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202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高瞻远瞩,围绕高质量发展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为中央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遵循。中央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国有企业发生了根本性、转折性、全局性的重大变化。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企业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国资监管体制得到系统性重塑,企业发展方式发生深刻转变,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大战大考中“顶梁柱”作用充分彰显,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姓党为民政治本色充分体现。
一、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央企业迈出高质量发展实质性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的十八大以来,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的形势要求,中央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提质增效工作。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导向鲜明树立,综合实力和经营效益不断迈上新台阶,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规模质量效益齐头并进,国民经济发展“顶梁柱”“顶得住”作用进一步凸显
1.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从2012年底的31.4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底的75.6万亿元,连续跨越了40万亿、50万亿、60万亿、70万亿四个大关,年均增长10.3%。中央企业营业收入从22.3万亿元增长至36.3万亿元,年均增长5.5%。
2. 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中央企业构建起以“两利四率”(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为主的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体系,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加速推动中央企业从过去偏重规模和速度的粗放型增长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率的集约型增长转变,努力实现高质量的稳增长。
2012年-2021年,中央企业利润总额从1.3万亿元增长至2.4万亿元,年均增长7.5%;净利润从0.9万亿元增长至1.8万亿元,年均增长7.9%。2021年中央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8%,比2012年提高1.8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强度为2.5%,比2012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为69.4万元/人,比2012年增长82%;资产负债率总体稳定在管控线以内,近年来持续下降。
2021年中央企业上交税费2.4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35.5%。2013年以来累计上交税费18.2万亿元,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八分之一,上交国有资本收益1.3万亿元,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资本1.2万亿元。
3. 上市公司质量不断优化
进退有序,与资本市场的对接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以来,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从约400户增加至近450户;2021年,中央企业在A股首次公开募股(IPO)共21户,合计融资1012.6亿元,户数和规模均创近十年来新高。对于非主业、非优势、经营状况不佳的上市平台,一些企业通过转让控股权、腾笼换鸟、主动退市后重新上市等方式积极予以盘活,实现吐故纳新。
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上市平台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企业累计向所控股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近6500亿元,多个重大项目相继实施;同时积极利用上市平台筹集资金助力主业实业发展,五年来通过股权融资筹集资金超过8000亿元,通过发行各类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约3万亿元。
切实提升治理效能,规范运作和股东回报走在市场前列。党的十九大以来,央企A股上市公司累计上缴税费总额达6.9万亿元,占A股公司上缴总额的近四成;合计实施现金分红1.5万亿元,占A股公司派现总额的约两成。
(二)硬指标软实力并驾齐驱,对标世界一流 “主力军”“排头兵”作用进一步体现
1.以实际举措加快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步伐
找准定位对标一流。以对标评价为先导,聚焦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等关键指标,深入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研究,构建完善世界一流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短板差距,明确建设目标,部署重点任务。
典范引领创建一流。以示范创建为牵引,遴选航天科技、中国宝武等11家基础条件较好、主营业务突出、竞争优势明显的中央企业,深入实施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创建行动,引领提升全球竞争力。以管理提升为抓手,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聚焦战略、组织、运营、财务、科技、风险、人力资源、信息化等八个重点管理领域,大力推行精益管理举措,选树推广310个标杆企业、标杆项目、标杆模式,形成比学赶超态势。
2.以实践成效坚定加快向世界一流目标迈进的信心
一批企业综合实力达到全球同行业领先水平,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中央企业从2012年的43家增长到2022年的47家,发电、航运、船舶等行业中央企业主要效率指标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一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电网、通信等行业企业专利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球同行业领先水平,航天、深海、能源、交通、国防军工等领域涌现一批世界级原创性科技创新成果。
一批企业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进入全球品牌价值500强的中央企业从2012年的13家增长到2022年的21家,打造了高铁、核电、特高压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名片,培育了一批具有行业话语权和美誉度的企业品牌。
(三)经济大盘社会大局同稳,构建新发展格局“稳定器”“压舱石”作用进一步显现
1.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保障作用
着力强化国有资本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产业基础的支撑能力,提升国防军工、能源资源、粮食、战略性网络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保障水平;着力强化保障公益民生和普遍服务能力,加大民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中央企业全力做好煤电油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保供稳价,不计代价坚决打好能源保供攻坚战,2021年中央企业的煤炭产量首次突破了10亿吨,全年发电量达到了4.9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了10.2%;加强通信、铁路、航空等基础网络运行管理,建成运营覆盖全国的通信网络,承建川藏、藏中、阿里电力联网工程等一批投资大、收益薄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深入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和村村通动力电工程,有效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2. 在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中发挥骨干作用
中央企业加快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当好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的支撑者、产业发展方向的引领者和产业协同合作的组织者,带头落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和龙头企业保链稳链工程,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中发挥好主体支撑和融通带动作用。目前已分两批遴选出16家链长企业,在统筹产业链发展、补齐短板弱项、锻造长板优势、强化供需协同、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推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打造互利共赢产业生态方面成效显著。特别是应对疫情冲击,位于产业链上游的部分中央企业,通过提前统筹部署、优化调整负荷,充分保障下游企业原材料需求,以点带链、以链带面,带动下游企业快速复工复产;航空运输、远洋海运、物流运输等中央企业充分发挥基础性保障功能,“中储智运”“我找车”等智慧物流平台高效运营,全力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供应链物流畅通稳定。
3. 在促进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落实国家助企纾困政策,通过降电价、降气价、降资费、降路费、降房租,有力缓解产业链中小企业经营压力。2022年上半年,中央企业累计减租104.4亿元,惠及16万户租户,其中对涉及到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租户减租56.1亿元,惠及租户3.9万户。中央电网企业实行欠费不停供,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交期并免收滞纳金;减少中小企业代理购电成本107亿元;配合地方清理转供电加价等不合理收费,降低用电成本174亿元。
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拓展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广阔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推进结构调整、创新发展、布局优化,使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存在的问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配置效率进一步提升,国有经济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
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加快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有26组47家中央企业实施重组整合,新组建、接收企业9家,在船舶、钢铁、能源、建筑、水运、装备制造等领域打造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企业,稀土、物流、通信铁塔、油气管网、电气装备等领域资源整合取得重要成果,中央企业数量从十年前117家调整至98家,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领域营业收入占总体比重超过70%。
1.有力发挥国有经济功能作用
整合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资源,组建中国稀土集团,有效提升稀土资源国际影响力。组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推动我国输配电装备制造产业系统集成,综合方案解决能力大幅增强。设立中国物流集团,加快我国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步伐,更好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2.有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宝钢、武钢重组组建中国宝武,促进行业产能利用率和企业经营效益快速提升,并带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542万吨。整合油气管网资产组建国家管网集团,切实减少重复投资建设,提升运行效率。南车、北车重组组建中车集团,加大集中研发投入力度,我国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竞争力大大增强。
3.有力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
“两化”重组新设中国中化,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双双突破万亿,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两船”重组组建中国船舶,2021年企业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等造船行业三大指标占全球总量均超过20%,均居全球第一。中国远洋海运成立后,集装箱运力跃居世界第三,实现综合船队、散货运输、油气运输、杂货特种运输、码头运营及船员管理六个世界第一。
(二)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央企业深入开展瘦身健体,加快处置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全面完成“僵尸”特困企业处置,持续推进“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有力促进企业轻装上阵,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进一步筑牢企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1.有力有序剥离清退“两非”“两资”
中央企业加强主责主业管理,扎实开展“两非”剥离专项治理工作和低效、无效资产“两资”清理处置,截至2022年上半年,“两非”剥离完成率达99.7%。2012年以来通过产权市场公开处置企业股权、资产共计9090亿元。截至2021年底中央企业从事主业的子企业户数占比达93%,主业投资占比达97%。
2.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和“处僵治困”任务
国有企业承担了全国约80%的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十三五”时期,中央企业关闭退出钢铁产能1644万吨,煤炭产能1.19亿吨,整合煤炭资源2.8亿吨,妥善分流安置职工10.5万人。全面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治理,实现整体扭亏盈利。全面完成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任务,中央企业重点亏损子企业三年减亏83.8%,1400余户亏损子企业整体实现大幅减亏。
3.持续深化压减工作
建立中央企业压减工作长效机制,截至2021年底,累计减少存量法人19965户,占比38.3%,管理层级全部压缩在5级以内,基本扭转了法人户数无序增长的局面,实现了户数增长与经营发展速度基本匹配、管理链条与资产收入规模基本匹配。为推动中央企业再瘦身、再优化,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启动新一轮央企“压减”工作,下决心清理退出一批企业、优化整合一批企业、重点监控一批企业,进一步精简法人户数,力争将集团公司管理层级控制在4级以内、大多数企业法人层级控制在5级以内。同时,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截至2022年6月底,清理退出长期不分红的低效无效参股股权1236项,累计收回资金258亿元。
(三)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中央企业积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趋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卫星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电网电力、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等装备领域形成完整产业链条,集成电路、高端机床等细分领域实力明显增强。
1.持续深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技术改造优供给。中央企业扩大设备更新投资,加大技改力度,全面提升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传统产业向技术先进、产品高端升级。
数智赋能优效率。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开展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推动柔性生产、实时制造等先进生产方式加快落地。
绿色转型优生态。大力推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行业企业的节能降碳改造,电网企业开展绿电交易试点,电力企业积极参与碳减排市场机制建设,建材企业打造玻璃生产零排放示范线,引领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2.持续加大新兴产业布局
新兴产业投资增长快。中央企业发挥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等作用,持续加大新兴产业投入,投资额由2017年的6900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3万亿元,年均增长超20%,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领域投资完成额占全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的80%。
协同发展平台建设快。推动建设新能源汽车、北斗、电子商务、区块链等一批数字创新平台,创建物流大数据、海工装备等协同创新平台,打造自主可控天翼云,发挥产业引领带动作用。
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快。近70家中央企业超过700户子企业在新基建领域加大布局,2021年投资超过4000亿元。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凝聚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劲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加强知识、人才积累,不断突破难题、攀登高峰,国有企业要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排头兵、做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做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的排头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勇于担当、敢打头阵,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创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为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竭的强劲动能。
(一)“一个机制”夯实制度基石
国务院国资委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专门成立中央企业科技工作领导小组,集结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力量,构建科技创新运行机制,在中央企业和科研人员普遍关注的业绩考核、激励分配、资本金投入、改革试点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将中央企业的科研投入视同利润加回,对重大项目、创新项目、创新团队的工资总额单列,进一步激发了中央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推动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鼓励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积极实施股权激励,加大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力度;选取439户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改示范行动”,打造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加强政策精准供给,进一步强化科技工作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29家“重点支持类”策源地企业开展30个技术领域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支持中央企业牵头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工作,截至2021年底,中央企业累计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870项。
(二)“两个提高”体现示范引领
1.研发投入强度持续提高
中央企业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最紧迫的“头号工程”,2012—2021年,累计投入研发经费6.2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10%,其中:2021年中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9045.9亿元,同比增长16.1%。研发投入强度从2012年的1.34%提升到2021年的2.5%,中央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央企创新步伐明显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力进一步增强。
2.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高
中央企业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建成了以航天云网、中电互联为代表的60多个工业互联网平台,2/3左右中央企业设立专业数字产业公司,5G通信网络、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速,核心电子元器件、核心工业软件等领域取得一系列重大技术突破,数字化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成绩突出。如,南方电网以“电力+算力”支撑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国家能源集团瞄准“智慧+能源”生产,建成世界首套8.8米超大采高智能工作面、世界首座智能煤矿地面集中控制中心,9家煤矿入选国家示范智能化煤矿。
(三)“三个一批”彰显创新实力
1.取得一批世界级科技成果
中央企业承担了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2021年,44家中央企业共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106项。从北斗组网、“天问”探火等大国重器,到疫苗研制、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民生福祉,都取得了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重大创新成果和新的历史性成就。
中央企业坚持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集成电路、5G通信、高速铁路、大飞机、发动机、工业母机、能源电力等领域“卡脖子”问题不同程度缓解。中央企业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攻关,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高端装备、能源化工、移动通信、北斗导航、5G应用、国产航母、核电、航空发动机、东风系列导弹等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标志性重大创新成果,建成了港珠澳大桥、白鹤滩水电站、深海一号油气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等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有效填补多领域空白。
2.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
中央企业深化创新载体建设,截至2021年底,中央企业拥有国内研发机构5327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9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7个,分布在各个重点行业,在实验试验、检测实验等方面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重要支撑。
中央企业创新合作模式,牵头建立攻关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合作组织,累计建成700多个国家级研发平台、7个创新联合体,加速科技资源高效流通,有力促进了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优化。如,神华集团、航天科技、煤科总院等牵头建立煤炭开发利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和优化科技资源,构建了煤炭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实现了煤炭采掘关键装备本土化;中国钢研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开辟“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契约型合作机制,有力推动冶金、机械电子设备等相关行业的科技进步。
3.集聚一批高层次科研人才
中央企业落实人才强企战略,持续推进科研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培养和凝聚了一支科研能力强、创新意识突出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2021年底,中央企业拥有研发人员107万人,较2012年底增长53%,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41名,约占全国院士总数的1/7。
(四)“四个面向”支撑“国之大者”
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
中央企业坚决当好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先行军、国家队,着力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切实解决一批产业技术短板弱项,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科技领军企业。如在航天领域,仅用4次无人飞行试验就实现了载人首飞,仅用3次载人飞行完成了一人一天、多人多天到出舱活动的跨越,仅用2次飞行完全掌握了载人交会对接技术,相对导航与交会对接精度等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面向经济主战场
中央企业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中央企业加速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聚焦先进核能、绿色低碳电力装备、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推动建设一批原创技术策源地,强化原创技术供给,加速创新要素集聚。如,中国建材集团通过加强研发和集成创新,实现了0.12毫米全球超薄触控玻璃、0.03毫米柔性可折叠玻璃、8.5代TFT-LCD玻璃基板等新材料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工业化量产,大大推进了相关制造领域的国产化进程。
3.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中央企业“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在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国防建设等方面为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提供科技支撑,有效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如,中央石油石化企业加大国内石油勘探开发力度,保持了原油产量在年2亿吨的基础上稳定增长,有效缓解了市场供需矛盾,保障了国家能源安全。
4.面向人民生命健康
中央企业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人民追求高品质生活面临的现实问题,加强民生科技供给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生命健康、人口老龄化、重大灾害事故风险防控、绿色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重大需求提供系统化科技解决方案。疫情发生以来,中央企业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传染病应急反应机制,在核酸检测、疫苗研发、药物器械研制生产等方面开展应急科研攻关,短时间内取得多项突破。如,国药集团中国生物针对新冠病毒贝塔株和德尔塔株灭活疫苗研发已迭代升级,同时,mRNA疫苗的研发突破了关键节点;航天科工研发出高性能ICU级别的重症呼吸机,并在移动医院基础上打造“负压型模块化方舱医院”;三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电科、国家电网等央企,分别发挥各自优势,提供“一网畅行”“一码防控”等大数据分析服务,为政府部门乃至全社会做好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四、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澎湃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谁说国企搞不好?要搞好就一定要改革,抱残守缺不行,改革能成功,就能变成现代企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纵深推进国企改革,全面建设并贯彻落实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现了国有企业改革历史性突破,有力破解了一批体制机制障碍,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大幅提升活力效率,在许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涌现出一批活力竞相迸发、动力更加充沛的现代新国企。
(一)实现三个历史性突破
1.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
推动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是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资产证券化等一系列改革的前置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集中力量破解划拨土地处置、工商变更登记、资质资格承继等一系列制度性、程序性难题,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从法律上厘清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责权更加明确,使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得以确立,产权制度、治理结构、经营机制等全面升级。
2.首次实现国有企业的功能分类
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按照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全面完成功能界定与分类。有效解决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一刀切”问题,实现了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发展、分类定责考核,有力提高了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促进和推动了中央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3.总体解决企业办社会和历史遗留问题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加强组织实施,持续攻坚克难,基本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力解决了长期以来政企不分、社企合一等问题,有力促进了企业轻装上阵,使企业更加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2万多个各类公共服务机构、1500万户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基本完成分离移交,170多万名厂办大集体企业在职职工妥善安置,超过2000万退休人员基本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1.推动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有机结合,推动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中央企业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坚持把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牵引性、根本性、全局性的任务抓手,加快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截至2022年上半年,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全部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制定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制度上有规定、程序上有保证、实践中有落实。
2.推动董事会、经理层充分发挥作用
国务院国资委深化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专门成立专职外部董事党委,体系化加强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推动更好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经营决策主体作用,支持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经营管理作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央企业抓住应建尽建、配齐配强、规范运作、落实职权等四大关键环节,推进董事会建设向子企业延伸拓展。截至2022年上半年,中央企业和重要子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1.26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已设立董事会,1597户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其中99.75%的企业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中央企业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达到99.92%。同时,中央企业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全部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更加稳慎深化
1.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中央企业牢牢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正确方向,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根据不同子企业的功能定位,在充分论证混合所有制改革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一企一策”制定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截至目前,中央企业所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超过70%,非公资本占央企所有者权益比重逾38%。
2.市场化引资渠道不断拓宽
中央企业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充分发挥战略投资者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各方股东权利,以混促改,务求改革实效。2020-2021年,中央企业通过转让股权、增资扩股、合资新设、投资并购等方式与民营企业展开合资合作,引入社会资本超过7000亿元;截至2021年底,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贡献了央企系统约66.5%的营业收入和77.9%的利润总额。
3.系统性“改机制”工作得到深化
中央企业坚持系统思维、协同推进,避免一混了之,充分释放混改企业资本融合的优势,在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当先锋、做表率。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具备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绝大多数建立了党组织;公司治理方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持续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战略投资者,70%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有外部投资者派出的董事,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进一步优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混改企业基本实现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全覆盖,200个科技型企业实施了股权和分红激励。
(四)市场化经营机制更加灵活高效
1.三项制度改革见成果
中央企业持续推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走实走深,以“牛鼻子”之力牵引企业活力效率持续提升。围绕“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截至2021年底,97.3%的中央企业子企业经理层成员签订契约,覆盖经理层成员11万人,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比例达42.9%。围绕“员工能进能出”,加快建立和实施市场化用工制度。截至2021年底中央企业新进员工99.5%采用公开招聘方式,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达到4.5%。围绕“工资能增能减”,完善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突出薪酬兑现的强激励、硬约束。2021年实行全员绩效考核的中央企业占比99.3%。
2.中长期激励见实效
中央企业将中长期激励作为各类要素参与分配的重要实现形式,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激励力度不断加大,中央企业依据不同子企业类型、发展阶段、功能定位打造中长期激励“政策包”和“工具箱”并广泛应用,截至2021年底,共有497户中央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150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覆盖关键岗位骨干人才17.3万人次;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中央企业将业绩考核与激励水平双对标作为激励规范实施的重要抓手,主动向质量更高、效率更优的国内国际一流企业对标,不断完善中长期激励管理机制,2021年实施激励的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幅分别达到38.09%、37.80%,高出中央企业整体水平18.59和8.00个百分点。
(五)专项工程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1.“双百行动”推动国企改革重点任务取得更大成效
“双百企业”聚焦集成运用各项改革举措,围绕“五突破一加强”目标任务,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在改革的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400多户“双百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04.8万元/人,远高于中央企业和全国国有企业的平均水平。
2.“科改示范行动”在引领带动、强化科技创新激励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科改示范企业”聚焦推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强化科技创新。行动实施以来科技人才队伍日益壮大,2021年“科改示范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平均达到50.7%,基本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截至2021年底,“科改示范企业”累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855项,累计拥有授权发明专利41374件;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丰硕,“科改示范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增长34.5%和45.9%,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分别较2019年提高30.5%和20.8%。
3.“区域性综改试验”在支撑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方面取得更大进展
“区域性综改试验”聚焦国资改革引领国企改革,继上海、深圳开展第一批综改试验,辽宁沈阳、浙江杭州、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山东青岛等地第二批综改试验区正式启动,为探索形成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区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模式提供经验、闯出新路。
五、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化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管好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坚持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着力构建起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势相适应、组织动员优势相衔接、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相配套的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
(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形成“三统一、三结合”的国资监管职能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准确把握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党委作为党中央工作部门的职责定位,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把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统一起来,有效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切实做到全面履职、高效履职。
国务院国资委始终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认真履行中央企业出资人职责,加强规划投资、产权管理、考核分配、改制重组、资本运营、财务监管、监督追责等各环节的监管,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一企一策”实施授权放权,充分激发企业改革发展活力动力。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加快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把监管重点放在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来。优化监管方式,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加大授权放权力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更好地促进和保障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国资委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指导中央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二)持续优化监管方式,充分发挥 “三化”监管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通过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经过不断探索完善,逐渐明晰了“三化”监管的方向。
加强专业化,突出监管的针对性、专业性。国务院国资委不断强化具有国有资产出资人特色的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积极探索、创新有别于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的监管方式,不断完善规划投资、预决算管理、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等制度,通过加强公司章程管理、规范董事会运作、委派股东代表等方式行权履责,有效实施科学监管。
加强体系化,突出监管的全面性、系统性。国务院国资委把稳增长、抓改革、强创新、促发展、防风险等多重监管目标统筹起来,积极协同构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加强法治化,突出监管的合法性、合规性。国务院国资委在法治轨道上加强国资监管工作,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权履职,通过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和工作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持续加强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规划投资、产权管理、董事会建设等多个方面。深入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健全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超过145件,截至 2021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17件。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法治化监管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三)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国务院国资委统筹推进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工作全局,切实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快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推动国有资本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监管环境。
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有序推进。按照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多个省市国资监管机构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面规范出资人履职事项及工作流程,加快实施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监管效能。
权责清单不断调整完善。全国37个省级国资委全部出台权责清单,多地开展权责清单动态修订工作,探索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有效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
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当前省级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比例已达到99%。许多地方通过脱钩划转、整合重组、清理关闭等方式,基本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
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推进。推动建立中央、省、市三级国资监管机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成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
(四)优化监督体系,不断强化监督合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服务保障国资央企发展改革大局,调整配置出资人监督力量,在强化规划、财务、产权、考核等业务监督基础上,组建成立综合监督局统筹负责国有资产综合监督工作,组建成立监督追责局归口承担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职责,形成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构建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出资人监督闭环。
贯通各类监督,提高监督效能。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有机贯通、协同配合,不断增强问题线索共享、督促整改协同、责任追究协同等方面的监督合力。
强化责任追究,打造监督闭环。国务院国资委从零起步确立了国有企业出资人违规追责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制定《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以及问题查处、移送办理、责任约谈、损失报告等配套制度。从无到有建立了“全覆盖”的违规追责工作体系,中央企业建立覆盖各级的“纵向贯通”追责体系,国资委构建综合监督、业务监督、责任追究的“横向协同”,形成了“一纵一横”全覆盖的违规追责工作体系。从弱到强提升了经营投资责任约束和责任意识,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追责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违规追责的震慑和合规经营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国有资产监管权威性不断提升。从点到面发挥了以追责促落实、促整改、促发展的监督效能,坚持责任追究是手段不是目的,注重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把追责成果转化为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的监管效能。
六、积极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彰显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使命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做强做优做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牢牢把握人民至上价值追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乡村振兴、质量强国建设、国际化经营、绿色低碳转型、抗疫救灾、重大任务保障等方面的社会贡献力度持续加大,积极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21)》披露,连续13年国有企业100强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领先于民营企业100强和外资企业100强,产生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
(一)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
中央企业在贯彻落实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上作表率,以实际行动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协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开展央地协同合作,积极落实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有序推进央企总部搬迁,在打造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生态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持续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累计签署战略合作项目3849项,参与雄安新区项目超过900个。
(二)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中央企业把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自身专长特长同受援地区资源禀赋紧密衔接,立足地方所愿、群众所需、企业所能,扎实推动受援地区拔掉穷根、受援家庭稳定脱贫、受援群众勤劳致富,实现了“产业有效益、群众有收入、企业有回报、地方有发展”的良性循环,助力受援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充分彰显了中央企业“国家队”“顶梁柱”的责任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投入和引进各类资金超过千亿元,承担各类结对帮扶任务1.2万个、派出帮扶干部超过3.7万人,定点帮扶的246个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
(三)积极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央企业积极践行质量强国战略,全面推进质量提升,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助力提升产业、行业整体质量水平。质量提升体系不断完善。中央企业普遍制定了明确的质量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不断健全质量工作机构和机制,广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体系、精益管理、质量小组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获得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占全国60%,获得中国质量奖组织奖占全国39%。质量提升成果不断涌现。中央企业质量领域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获得质量技术奖占全国超60%,荣获我国首个国际质量创新大赛一等奖。质量提升基础不断夯实。中央企业干部职工质量意识和水平大幅提高,质量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生产和服务一线质量改进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注质量,人人提升质量”的良好氛围愈发浓厚,获得“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奖占全国超60%,获得国际质量管理小组金奖占中国区获奖总数近75%,获全国质量奖“杰出质量人”和“质量工匠”的人数分别占全国21%和50%,获得中国质量奖个人奖占全国75%。
(四)持续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
目前,中央企业在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的机构和项目超过8000个,海外员工达到125万,境外资产总额近8万亿元。“十三五”期间,中央企业实现的海外营业收入超过24万亿元,利润总额接近6000亿元,对外投资收益率达到6.7%。中央企业参与建设“一带一路”沿线项目超过3400个,打造了中老铁路、希腊比雷埃夫斯港、蒙内铁路、匈塞铁路、巴西美丽山特高压输电项目等一批标志性工程,参与建设的中欧班列也成为贯通亚欧大陆的“钢铁驼队”。高铁、核电等一批高质量产品走出国门,有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走出去。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中央企业积极助力全球抗疫,大力支持全球减贫事业,在海外履行社会责任成效显著,实施的惠民工程也促进了所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积极促进对外开放,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五)立足可持续发展,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2021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到国资央企发展全局,在中央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加强“两高”项目的管控力度,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中央企业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减排降碳,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和过剩产能项目投资,2021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12年下降约33%。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逐步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积极参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75%、54%、74%、56%。推动能源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煤炭清洁能源高效开发和利用水平、清洁能源发展规模和质量,中央企业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8克/千瓦时,电网新能源利用率超过97%,在能源保供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提升生态环保治理力,积极参与生态修复治理,电网企业持续推进“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实施北方12省份“煤改电”10千伏及以下单体工程9200多项,35千伏及以上电压配套工程350余项;中国三峡集团等有关中央企业在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在应对历次重大突发事件中勇挑重担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央企业闻令而动、逆行出征,迅速建成火神山、雷神山医院,不计代价转产扩产防疫物资,千方百计强化基础保障,积极发挥优势科技抗疫,全力服务国家抗疫大局。2022年以来,针对疫情散发多发形势,中央企业大力支援香港、吉林、上海等地抗疫斗争。面对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中央企业不讲条件、冲锋在前,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河南等地发生洪灾,中央企业抢修受损道路、转运受灾群众、做好应急保供、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为地方抢险救灾作出了央企贡献。
(七)高水准完成国家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保障
近年来,中央企业承担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任务保障,充分彰显了国资央企“大国重器”的责任担当。中央企业坚持科技、绿色办奥理念,高效率完成冬奥会竞赛场馆建设,努力建设低碳场馆,打造了一批符合国际最高标准、得到国际相关组织充分认可的工程项目,主动探索创新填补了多项国家空白。具体而言,中央企业如期完成12个冬奥竞赛主场馆中的10个场馆的参建/改造任务,高质量完成冬奥会竞赛场馆建设,承建京张高铁、京礼高速、崇礼铁路、太锡铁路配套综合管廊等冬奥会工程,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积极承担舞台、空中设施、地面显示系统等多个项目的技术任务,提供智慧电网、清洁能源、5G通信等服务保障,高水平做好冬奥会相关工作。
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坚固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中央企业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全方位筑牢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
(一)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发挥依法治国表率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法治央企建设目标落实落地。截至2021年,88家中央企业在董事会明确推进法治建设专门委员会,90家中央企业将依法治企要求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子企业设置比例超过90%,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专业化率超过80%。“十三五”期间,中央企业累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2万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
1.统筹推进依法治企,强化中央企业法治工作
宏观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七五”普法规划、《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着力破解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每年召开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对加快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
中观层面,加强指导推动。引导中央企业制定法治央企建设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建立法治央企建设进展情况统计通报制度,定期进行汇总通报,对后进企业“一对一”开展帮扶指导;建立重大法律风险报告和提示制度,针对共性风险及时印发提示函,持续提高企业风险应对能力。
微观层面,推动学习交流。积极探索“一堂、两库、三平台”工作机制:“一堂”是指法治讲堂,定期邀请专家针对企业法治建设热点问题进行授课,通过视频形式覆盖所有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重点企业;“两库”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库和法律人才库,推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三平台”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网站、微信、简报等平台优势,实现法治建设宣传交流线上线下全覆盖。
2.完善一流法治标准,引领一流法治建设
以建设“法治央企”为导向,推动中央企业积极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一流法治企业,明确提出部分企业法治工作率先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目标,重点强化“五个一流”。
一流的法治理念。从主要领导到普通员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把依法合规、不逾红线作为经营管理的首要前提和基本衡量标准,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一流的治理机制。以公司章程为统领,推进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治理结构更加规范,依法决策机制健全,风险管控精准到位,企业经营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一流的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党委(党组)顶层谋划、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法务管理机构主责推动、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法治建设管理系统,不断汇聚依法治企工作合力。
一流的业务能力。打造一支精法律、通业务、懂管理,能与世界一流企业法务人员同台竞技的高素质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助力中央企业不断提升全球范围内的规则话语权、行业引领力和价值创造力。
一流的价值创造。推动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全程参与企业改革,助力重大专项,促进品牌价值提升,有效应对外部变革,确保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二)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发挥风险防控关口作用
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务院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组建中央企业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建立完善中央企业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长效管控机制,从严抓好债务、投资、金融业务、安全环保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效提升中央企业抗风险能力。
1.完善管理机制,提升中央企业经营风险管控能力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等,指导中央企业科学合理设置突出反映所属行业及本企业特点的风险量化监测指标,建立健全重大经营风险年度评估及季度跟踪监测工作机制,强化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重大经营风险防控工作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规范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工作职责、报告范围、报送流程、成果运用、纪律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建章立制,排查风险,主动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及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经营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程序标准,企业经营风险防范体系更加精简、规范和系统化。
2.严控债务风险,筑牢中央企业债务风险“防火墙”
国务院国资委深入推进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专项行动,通过严控资产负债率、严控债券发行、严控非主业投资、严控高风险业务、严控高风险企业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筑牢了中央企业债务风险的防火墙。
点面结合,严控负债率。分行业确定负债率的警戒线、管控线,一企一策确定负债率的年度目标,保持整体债务水平的稳健可控。点上严管高风险企业,对于负债率过高、流动性紧张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名单,实施特别监管,推动高负债子企业回归正常负债水平。截至2022年6月,中央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65%,债务风险可控在控。
长短结合,长期抓资金安全,短期防债券违约。中央企业严禁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盲目举债投资,强化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预算;短期防债券违约,对企业债券占带息负债比例,短期债券占全部债券比例实施分类管理。
防禁结合,严防风险积累,严禁高风险业务。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品、信托、基金、担保等金融业务的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对开展融资性贸易的露头就打、严肃问责,全面清理“空转”“走单”贸易业务。
3.坚持安全生产,守牢中央企业安全发展底线
国务院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督促指导中央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为主线,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部署推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提升年行动,着力推进思想认识、责任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管控能力、本质安全水平等再提升。狠抓环保设施、石油化工、建筑施工、矿山等重点领域,岁末年初、复工复产、汛期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双轮驱动依法合规经营,发挥风险监督约束作用
1.大力推进中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不断加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推进力度,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指导企业着力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动态监管、事后监督问责的全覆盖、全链条的合规管理体系。
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全部中央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合规委员会,将合规管理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普遍制定管理制度,88家中央企业出台重点领域专项指引,90%的中央企业及时按照合规要求优化制度体系。
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监督部门组成的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预警,及时处置风险。工作基础逐步夯实,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合规管理负责人和牵头部门,70多家中央企业在业务部门和一线项目设立合规联络员,全系统专兼职合规管理人员超过3万人,对逐步提升管理水平、切实防范风险、保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合规文化初步形成。领导合规意识不断增强,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签订合规承诺书,亲自参加合规宣誓,68家中央企业制定合规手册,开展全员培训,持续强化合规意识,努力培育合规文化。
2.不断健全完善中央企业内控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中央企业初步构建起符合出资人监管特色的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体系,内控、风险及合规的一体化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强化集团管控,明确中央企业主要领导人员是内控体系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加强内控体系有效执行。聚焦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加强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管控;在投资并购、改革改制重组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必备支撑材料,对超出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应对措施不到位的决策事项不得组织实施。
强化内控信息化刚性约束。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内控体系刚性约束的重要手段,推动内控措施嵌入业务信息系统,推进信息系统间的集成共享,实现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有效减少人为违规操纵因素。
突出“强监管、严问责”。以监督问责为重要抓手,通过加强出资人和企业监督评价力度,强化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形成“以查促改”“以改促建”的动态优化机制,促进中央企业不断完善内控体系。
八、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巩固深化党的建设,厚植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大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来,国资委党委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工作主线,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两个维护”作为最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抓党建强党建作为第一责任,把企业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年一个主题,压茬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年、党建质量提升年、基层党建推进年、党建巩固深化年、党建创新拓展年等专项行动,国企党建“四个化”问题根本扭转,中央企业管党治党意识和责任明显增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状况明显改观,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国有企业发展道路和方向
中央企业以打造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为出发点,以践行“两个维护”为首要任务,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成果切实转化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1.筑牢政治根基,以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
中央企业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培训、党员日常教育,运用培训班、专题专栏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学、深入学、贯通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如,中国航发将集团公司成立日确立为“党组学习研讨日”。
2.健全践行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中央企业全面建立“第一议题”“看齐对标”“跟进督办”等制度,普遍建立“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清单化销账”的贯彻落实机制,构建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跟踪督办、报告反馈的工作闭环,健全重大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有没有学习研讨、有没有贯彻措施、有没有督导推动、有没有跟踪问效“4项标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到谋划发展战略、制定工作举措、完成重点任务、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二)坚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凝聚团结奋进强大合力
中央企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强大力量。
1.党政齐抓共管夯实思想政治工作基础
中央企业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科学配置思想政治工作资源,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厂务公开等制度,支持工会组织发挥作用,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后勤保障、企业文化建设、管理服务等领域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专兼职政工干部队伍为骨干、以职工群众广泛参与为特色的大政工格局。
2.坚持务实创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
中央企业坚持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统一,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中心任务紧密结合,依据中心任务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实际举措,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结合贯通,着眼重点难点问题,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切实疏导职工情绪,激励职工干劲,为生产经营工作顺利推进铺路、搭桥。
3.强化正面宣传树立央企良好形象
中央企业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和迎接党的二十大等开展系列庆祝活动和重大主题宣传,打造“国企公开课”“信物百年”等经典品牌,举办“中央企业永远跟党走”党建工作展、制作专题片,讲好讲活国企故事,推动舆论环境更加优化、国际传播能力不断提高新水平。如,中交集团擦亮“中交蓝·党旗红”党建品牌,聚焦“一领域一品牌”“一项目一标杆”,构建项目党建、境外党建等7大党建品牌,形成“党建+脱贫攻坚”“党建+区域发展”等多类型党建模式。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企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中央企业始终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标准,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1.精准科学选人用人
中央企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探索“揭榜挂帅”“赛场选马”机制,“一企一策”建强配优领导班子,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蓄好干部队伍“源头活水”。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3个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企业、百名杰出工匠培养等人才支持计划,一企一策配强领导班子,大力选拔经验丰富、能干实干敢干的优秀年轻干部。如,中核集团以院士后备人才作为战略科学家的重点培养对象,“一人一策”制定培养措施和保障方案。
2.全面培养锻炼人才
中央企业按照高素质专业化培养方向,积极开展专业化培训和轮岗交流,大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组织干部到一线前沿战场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加快成长治企兴企的复合型干部。如,国家电网实施“双千工程”,重点培养、动态管控三四级单位年轻干部各1000名,强化人选储备。
3.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中央企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部分中央企业制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考核激励政策。加强对企业“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加强激励关怀,创造拴心留人的好环境,极大激发调动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如,东风公司对经理层成员实行“季度跟踪、年度考核、任期综合评判”,建立“季度即时感知、年度及时奖惩、任期累计算账”的薪酬激励模式。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把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中央企业聚焦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基层党建,全面打造基层坚强战斗堡垒,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持续严密组织体系
坚持“四同步、四对接”,中央企业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必要前提,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累计新增党组织4万多个,新发展党员114.8万名,全面实现基层组织“应建尽建”、按期换届“应换尽换”。如,中国商飞根据项目研制人员“跟着任务走”的实际情况,成立59个临时党组织,做到项目团队党组织全覆盖、党员管理全覆盖。
2.强化工作基础保障
中央企业持续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党务部门不低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党务干部按照不少于在岗职工总数1%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保障。分级开展基层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全面落实党务工作者和经营管理干部同职级同待遇政策,基层党务工作人员“不适应、不会做、不愿做”的问题有效解决。
3.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国务院国资委建立实施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党委(党组)书记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现场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三项制度,制定中央企业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考核评价办法,连续5年开展党建责任制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评考核有机衔接、相互贯通,共同构建中国特色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
(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营造国有企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央企业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自我革命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1.强化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中央企业持之以恒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重点减存量、零容忍遏增量,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2021年中央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职工群众满意指数达到96.75%,信心指数达到97.05%。
2.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
中央企业坚持“标本兼治、点面结合、同题共答、系统提升”,统筹推进国资委党委和中管企业巡视整改,实现委管企业巡视全覆盖。运用“四种形态”,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抓手,扎实开展央企驻京办、“总部机关化”、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境外腐败、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化公为私“四个专项整治”。
3.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中央企业健全完善中央企业党风廉政教育“大宣贯”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规矩,新提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先通过党规党纪和廉洁知识测试。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做到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真正使党员干部受到警醒、触动心灵。如,中国三峡集团大力传承弘扬三峡精神,倡导清廉务实、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风气,形成工程大坝和廉洁大坝“两个大坝同筑”、长江生态和政治生态“两个生态共建”廉洁文化理念。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国资央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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