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与价值 | 人性与道德的伦理之思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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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与价值

  人性与道德的伦理之思

  王正平 

  ▲原刊于《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摘要:当下中国与世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彰显了人性的道德大美与伟大力量。人性中有道德的善与美,讲道德必须讲人性。道德生活实践召唤我们不能再对活生生的人性避而不见,而应当积极汲取人类的全部伦理智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探求人性与道德关系的真理。中国传统伦理肯定人有“好利”“好声色”“趋利避害”的自然本性,重视“理寓于欲中”,又强调“导欲于理”。西方伦理思想不论是感性主义还是理性主义,都认为人性有“自爱自保”“趋乐避苦”“利己心”的一面,又有“同情心”“仁爱心”的一面,人性是一切道德情感和行为准则的基础。现代心理科学理论揭示了由人本性所规定的饮食男女的心理欲求,是道德意识和道德原则产生的客观心理基础,人的从低级到高级的各种心理需求,是人深刻的内在道德动机和道德动力。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告诉我们,道德是人们把握世界的一种“实践精神”。人性具有自然本性,又有社会属性,人性通过“需要”和“利益”这两个关键因素对道德具有根本性的决定、影响和驱动作用。道德则通过心理引导和利益调节的方式改善人性。人性决定和制约道德,道德又调节和完善人性。在当前个人与民族利己主义抬头,道德价值观念纷争,人际关系撕裂的背景下,我们应当重建合乎人性的道德理念,大力倡导“善良人性”这个可以成为全社会和全人类唯一达成“叠加共识”的伦理道德,重建良好的道德的秩序,构建中国和世界的生命共同体。

  关键词:人性;道德;中国伦理思想;西方伦理思想;现代心理学;历史唯物论;善良人性      

  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使人们重新发现了人性的巨大道德力量。这一场全人类百年一遇的大灾难,促使我们从现实生活教训中进行伦理反思:究竟什么是人性、什么是道德?人性与道德到底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应当怎样倡导合乎人性的道德?本文拟从深切感受这场抗疫战斗中广大民众自觉迸发的善良人性的伟大道德力量入手,较为深入系统地从中外伦理思想史、现代心理科学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角度,全面审视道德与人性的本真关系,拨开种种思想迷雾,认识善良人性的重要伦理道德价值,以便我们能够重建与现代人类生活相契合、以科学人性观为基础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真正促进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一、中国与世界:抗击疫情彰显人性的道德大美与伟力今天,促使我们关注人性与道德关系理论思考的动因,源于近几年现实道德生活对培育善意人性的呐喊,特别是看到了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在抗击新冠肺炎战斗中彰显的人性之道德大美和伟大力量。在抗击疫情中我们看到,人性特有的关爱生命、拯救生命的道德精神,成为人们自觉投入抗疫的最强大的内驱力。在我国疫情刚刚爆发,人民面临生命健康遭受病毒磨难的最危急关头,全国4万多白衣天使,不顾个人安危,“生死相托,使命必达”,到武汉、湖北治疗病人,抢救病人。他们动天地、泣鬼神的英勇壮举,没有空洞的道德口号,只有一句:“我是医生,不能见死不救。”在抗击疫情中我们看到,人性中特有的同情心、正义感成为人们抗击疫情巨大的道德凝聚力和伦理审判者。人性中朴素无华的同理心和换位思考激励着千万个普通民众,包括社区工作者、快递员、志愿者、警察、公交驾驶员、清洁工人等,在善良人性的召唤下,勇敢冲锋在抗疫第一线。一切合乎人性的人与事、言与行,会受到人们的真切同情、积极肯定和由衷赞美;一切不合人性的无耻谎言、官僚做派和利己行为,会受到人们的无情揭露、正义抨击与道德蔑视。有许多自媒体作者用自己的良知和本真人性,歌颂善良人性的真善美,揭露道德上的假恶丑。在抗击疫情中我们看到,由人性本能决定的关爱自我和他人生命,是我国亿万人休戚与共抗击疫情的最朴素、最深沉、最自觉的道德力量。“大音若希,大象无形”,人性是最广大民众恪守的道德底线和道德常识。每个公民懂得,面对疫情,少接触,戴口罩,勤洗手,自己健康,不给他人和社会添麻烦,闷在家里少出门,也是一种参加抗疫的道德善举。同时,从朴素的人性同情心出发,在自己健康安全的情况下,对全国各地遭受疫情灾难和痛苦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亿万人有力出力,捐钱捐物,在中华大地上打响了抗疫的真正人民战争。这种自觉的、发自人心和人性深处的巨大道德激情,是我们克服任何天灾人祸,顽强生存,坚韧不拔,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宝贵的伦理道德资源。在抗击疫情中我们看到,人性具有的巨大道德力量也是全球抗击疫情的最有力的正能量。在全世界疫情暴发,人类陷入空前灾难之际,中国和许多国家的政府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世界各地的普通民众、医学专家、公司企业、非政府组织在抗疫急需的口罩、医疗设备、医疗专家等宝贵的资源上互相援助,互相支持。在全球抗疫中一切体现人性温暖的善良之举,获得全世界人民的赞美和肯定。面对人类共同的疫情灾难,全人类有着共同的人性和道德坚守。面对这场百年一遇的人类生命浩劫,人们不分国籍、民族、宗教、党派、性别,在人性和人道精神的召唤下扬善惩恶,连接成基本的道德共同体,凝聚成共同的精神家园。面对抗击疫情的全球使命,人类只有一个共同的衡量是非善恶的道德标准:一切基于人性关爱生命、拯救生命、呵护生命的言行,都是善的;一切违背人性、漠视生命、伤害生命、践踏生命的言行,都是恶的。善良人性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真实、普遍、自觉而非虚幻、个别、强制的伦理道德基石和行为底线准则。如果有个人、集团或国家,不管他们是打着怎样的道德旗号,无论是极端利己主义、狭隘民族主义还是流氓爱国主义、经济至上主义,其行径和言论都会受到世界各国广大民众的理性辨别和坚决反对。这一场人类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和无数生活实践告诉我们,讲起码的善良的人性,就是讲道德。人性中有道德的善与美。不讲人性就是大恶,讲人性就是大善。但是,许多年以来,由于受到极左观念和思想独断论的影响,我们的伦理学工作者和一些宣传媒体不敢理直气壮地讲人性,占主导地位的伦理学理论往往有意无意地割裂了人性和道德之间存在的必然的内在联系,甚至我们的许多伦理学著作都避开了人性这个为道德奠基的最重要范畴。今天,我们听从生活实践的巨大召唤,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研究人性与道德的本真关系,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重要现实意义。二、我国人性与道德关系的传统伦理智慧什么是人性?一般地说,人性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是人区别于“兽性”(其他自然界的动物)或“神性”(超自然的精神偶像)的各种特性或属性的总和和概括。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伦理学界长期以来对人性与道德的关系缺少严谨和科学的审视和研究。悉心考察和汲取中外伦理思想史重要伦理学家有关的宝贵智慧,有利于我们深入认识道德的人性基础与人性的道德价值。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先哲们对人性与道德问题的探讨是从肯定人在自然界的崇高地位开始的,认为作为“天地之性”的人“最为天下贵”,明确提出“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系辞下》)。“生生”即爱护自我的生命、他人的生命及宇宙万物的生命是人的最大道德。孔子较早研究人性问题。他认为,人“性相近,习相远”(《论语·阳货》)。就是说,人性本身都是相同或相近的,只是后来受到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人的行为习惯才产生差异。告子认为,人性是天生的,与生俱来,“生之谓性”,并明确提出“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告子明确把人的“食”即人的基本吃喝需要与“色”即两性情欲和繁衍后代的需要,看作天经地义的基本道理,这在道德认识上具有重大思想意义。孟子认为人性本善,并且把性善论作为自己整个道德学说的基础。他说:“人性之善,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就是说人性本善,就像水自然向下;人性没有天生不善的,犹如水没有天然不向下的。他以“四心”说来阐释人性的特点及其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孟子认为人性即人心,人性是道德的基础和本源。他说“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仁义礼智这“四德”根植于人的内心,源于人的本性。他明确指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把人的“恻隐之心”即真诚的同情心理,如看到别人的小孩面临落井的危险时,不顾个人的名利自然地想去救助,看作仁义道德的开端。这一洞见具有深刻的伦理理论意义和普遍道德价值。与孟子的性善论不同,荀子提出性恶论。他认为人具有“心好利”“好利恶害”的生理倾向和自然本性。他指出:“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为也。”(《荀子·性恶》)就是说,顺着人的好利、好声色的自然本性发展,必然产生争夺、淫乱等恶行。人的自然本性是恶的,善良只是人为教化的结果,“伪而生礼义”(《荀子·性恶》)。荀子明于性伪之分的观点对于后人如何深入理解人性与道德的关系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与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不同,墨子认为人性既不善也不恶,他认为:“人性如素丝,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墨子·所染》)就是说,人的本性或道德本来没有善恶的区别,而是后天“所染”,即环境、师长、朋友、教育等熏染的结果。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对于人性与道德问题的各种有益见解,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道德智慧。但在之后,由于受到封建专制主义和以董仲舒为代表倡导的三纲五常、“存天理,灭人欲”等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对人性的扼杀,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人性与道德的关系被粗暴隔离、扭曲和践踏。李贽是明末清初较早反对封建伦理道德的杰出思想家。他明确提出:“人必有私”的人性论,指出:“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心,则无心矣。”(《藏书·德业儒臣后论》)李贽认为,只要是人,都有“私心”。他说:“趋利避害,人人同心,是谓天成,是谓众巧。”(《焚书·答邓明府书》)“私心”是人的生存本能,即使是圣人,也不能超凡。他指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焚书·答邓石阳书》)就是说,离开人的基本物质需求,谈不上任何伦理道德,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和利益是合人性、合道德的。李贽还明确提出“以百姓之迩言为善”。这是因为“迩言”真实地反映了“民情之所欲”(《焚书·答邓明府书》),反映了人们共同的利益需求。他认为,在道德上应该以是否反映“民情之所欲”作为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而不应以“圣人”的只言片语为准绳。他认为道德是“新新不已”的,即使是儒家的经典,也万不可成为“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李氏文集·明灯道古录》)。李贽认为,道德唯有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合乎人性才能“千古长新”,具有新的生命力。明末清初的另一位杰出思想家王夫之在人性与道德关系上做出了更加重要的思想贡献。什么是人性?王夫之指出:“性者生理也。”(《尚书引义》卷三)所谓“生理”,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指人的自然生理需要和本能欲望。他说“饮食男女之欲,人之共也”,“货色之好,性也”(《诗广传》卷二)。其二,是指人有别于禽兽的道德是非观。2人之性与牛犬之性有天壤之别,“人道则为人之独”(《思问录·内篇》)。他说:“仁义自是性。”(《读四书大全说》卷十)王夫之反对程朱理学把“人欲”和“天理”对立起来,明确提出“理寓于欲中”。就是说,道德存在于人性欲望之中,强调理与欲的统一、道德与人性的统一,批判道学家“节欲以为礼”的说教。他说“饮食男女之欲”便是“人之大伦”。人伦道德之“天理”,并不是与人的情欲本性相对立的东西;相反,“有欲斯有礼”,“礼乐皆自然”。他旗帜鲜明地提出“私欲之中,天理所寓”(《四书训义》卷二十六)。王夫之驳斥了“离欲而别有理”的观点,认为这是“厌弃物则,而废人之大伦”的禁欲主义有害说教。他认为,仁义道德不是对人性欲望的压抑,而是对人的自然需求的合理反映和调节。他明确提出“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矣”(《四书训义》卷二)。他还深刻地指出,“薄于欲者亦薄于礼”(《诗广传》卷三)。王夫之既肯定“理寓于欲中”,又重视“养性导欲于理”(《读四书大全说》卷八),认为“无理则欲滥,无欲则理废”(《诗广传》卷二),使他对人性与道德的关系的认识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上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成为有关伦理智慧的“集大成者”。纵观我国伦理思想史上关于人性与道德问题的学说,尽管思想家们关于人性的理论有性善论、性恶论、性不善也不恶等不同看法,但蕴含着共同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智慧:其一,“生生之谓性”。作为“天地之性”的人,是“天地之心”,“最为天下贵”。道德首先是“生生”之德,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服务,为人类的生命的长养、呵护和完善服务,因而,“天地之大德曰生”。其二,“性者,天理也”。凡人之性者,皆有“好利”“好声色”的“食色”自然本性,“趋利避害,人人同一”,君子、小人相同。道德是在满足人基本的生存欲望中生长出来的。人的欲望与人伦道德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理寓于欲中”,离开了人的自然欲望和需求,谈不上任何伦理道德。就是说,“人情之所欲”是仁义道德的根基。其三,“仁义自是性”,人皆有“恻隐之心”,应当培育仁爱和“兼爱”之心。“爱必兼爱,成不独成。”从人的“恻隐之心”出发,推己及人,以人度人。仁义道德不是对人性欲望的压抑,而是对人性欲望的保护和引导。要通过道德教育来“化性起伪”,“导欲于理”,培养人的温然爱人利物之心,避免私心膨胀、为利益争斗,用合理的仁义道德改善人性,实现天下一家、人类“大同”。三、西方关于人性与道德关系的伦理智慧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人们普遍认为有一种人的本质,它决定了什么是人,以及是什么将人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人性涉及一系列其本身就有的道德的和美学的特点。人性在道德生活中是尊敬的对象,人性的道德特性和美学特性由人的特性体现出来。卡西尔在《人论》中指出,如果我们用“人性”这个词去指人的普遍主体,“人性并不由人解释,而是人要由人性解释”。在古希腊罗马时期,一方面是以普罗泰戈拉为代表,以高扬“人是万物的尺度”为标志的朴素直观的人性决定道德的真理性发现;另一方面是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伦理学以人的幸福为最高价值目标的人性与道德理性学说创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追求快乐是一切生物的本性,快乐从在摇篮里就伴随着我们,人们总是以快乐和痛苦调节人们的行动”。2他认为,幸福是人们所追求的最高的善,要实现幸福,离不开德性。亚里士多德把人追求的善及人的幸福分为包括金钱、地位、荣誉等的“外在诸善”;以身体健康为标志的“身体的善”;和以高尚德性为标志的“德性的善”。他指出,“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3亚里士多德一方面强调人是理性的动物,理性是人独有的功能;另一方面又肯定人的欲望、意向和情感都与道德德性密切相关,因为它们是伦理德性的来源。他并不否认人的非理性欲望在道德形成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欧洲中世纪,受到了宗教神学的思想禁锢,进入了“神性”压抑“人性”的黑暗世纪。直到文艺复兴运动兴起,人们重新开始认识人的价值和人性与道德的真实关系。先进的文学家、思想家、艺术家用人性对抗神性,批判神学,使人们重新认识人的高贵、人性的美丽和德性。蒙台涅说:“一个能够正确而真正地享受自己的生存之乐的人,是绝对的,并且几乎是神圣的、完善的。”薄伽丘在《十日谈》中说:“满足人的天性及满足人的七情六欲是道德的,因为幸福不在天国,幸福在人间。”他深刻地指出:“要想阻遏人类的天性,那可得好好儿拿点本领出来,如果你非得跟它作对不可,那只怕不但枉费心机,到头来还要弄得头破血流。”正是在文艺复兴运动用“人性”对抗“神性”,用“人的道德”对抗“神的道德”的基础上,一大批伟大的启蒙主义思想家对人性与道德的关系做了更加深入、全面和科学的探讨。斯宾诺莎认为,自保自爱是万物的本性,也是人的本性。趋利避害、追求个人利益是人性的普遍规律和深入人心的永恒真理,这种人性的内在规定性是道德的前提和基础。他明确指出:“保存自我的努力乃是德性首先的、唯一的基础。”因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3,所以在社会中人有保存自己的最高权利。“私利是道德的基础。”斯宾诺莎还指出,人如果完全受利己本性的支配,就会无法抑制自己追求私利的冲动。但人毕竟有理性,应当“绝对遵循德性而行”,“以理性为指导,而行动、生活、保持自我的存在”。5每个人追求私利时要与其他人和谐一致地追求。伏尔泰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爱。人的自爱心不是坏事,它是人们联系的纽带,没有这种自爱心,社会就无法存在,也不能进步。同时,人又有一种天生的怜悯之心,使人爱他人,爱全人类。而这种对他人之爱是以自爱为基础的。人为了满足自我的需要,需要有他人存在,爱自己就必须爱他人。人有一种天生的道德上的“自然法”,“就是那种使我们知道正义的本能”。这种自然法要求人们“既不在于使别人痛苦,也不在于以别人的痛苦使自己快乐”。这样就把自爱与爱他人统一起来了。卢梭是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重要思想家、伦理学家。他认为,人性概念是道德上强有力的主要概念,人心的真正欲求和需要为伦理学提供了一个基础,并且是衡量社会制度是否腐败的尺度。卢梭认为,人性中有两个最重要的因素。一是人的自爱心。“人类天生的独一无二的欲念是自爱,也就是从广义上说的自私。”自爱心本身不邪恶,因为它只涉及自我保存,善和正义都出自自爱。二是人的怜悯心。这是人的第二天性。他指出:“怜悯心实际上也不过是使我们设身处地与受苦者共鸣的一种情感。”人的同情、仁慈和人道等道德规范都是从怜悯心产生出来的。卢梭说:“怜悯心是一种自然的情感,由于它调节着每一个人自爱心的活动,所以对于人类全体的相互保存起着协助作用。”在自然状态中,人的本性是自我保存和怜悯之心。他说:“一个原理让我们热烈地关切我们的幸福和我们自己的保存;另一个原理使我们在看到任何有感觉的生物,主要是我们的同类遭受灭亡或痛苦的时候,会感受到一种天然的憎恶。”卢梭认为,人不仅具有各种欲望和激情,还有理性,所以人们能够理解和服从公共意志和利益的需要,从个人的善走向公共的善。正是人的本性中的自爱心和同情心构成了人的良心。人性是自爱的,但人性的自爱必然会使人去爱那些能够使自己保存和幸福的人,去尊重别人追求幸福和自我保存。爱尔维修是西方伦理思想史上一个被称为“使我们认识了人的人”。他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爱、自保的。人的一切欲望、一切情感都来自人的自爱本性。人的肉体感受性永远是趋乐避苦。他指出:“痛苦和快乐是道德世界底唯一动力,而自爱底情感,乃是能够筑下一个有益的道德底唯一的基础。”“快乐和痛苦永远是支配人的行动的唯一原则。”爱尔维修认为,由于人受自爱本性支配,就会自然去追求满足自己个人需要的利益。他说,“利益是我们的唯一推动力”,“河水是不向源头倒流的,人们也不会违背他们的利益的激流”。就个人利益而言,道德完全是相对的,因为“个人利益是人们行为价值的唯一而且普遍的鉴定者”。爱尔维修强调道德利益原则的重要性,并不停留在个人利益立场。他极力倡导和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认为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要通过制定良好的法律,引导人们“顺着他们要求个人幸福的倾向,把他们很自然地引导到公共幸福上去”。霍尔巴赫认为,自爱自保、追求幸福是人的本性。凡符合这一本性的就是人道,就是最高道德。宗教因为扼杀人的本性,无益于道德。宗教奴役人民,把人民造成一群无知愚昧的奴隶,使人民变成一群盲目服从的蠢材,绝不可能造成一群有美德的人。他深刻地指出:“人应当顺从自然本性,听从理性,合乎人道地去追求快乐和幸福,从而使人道德高尚,使社会美好,人类幸福。”英国著名伦理学家休谟在他的著作《人性论》中认为,人类的道德是建筑在人性的道德原则上的,人的情感受到利益原则的支配,人的美感、道德感来自人获得利益的快感。人性中除了利己本性之外,还有同情心,即设身处地分享他人的情感,通过同情分享或分担他人的快乐和痛苦。休谟指出:“由于同情这一人性中最强有力的原则,使人对与己无关的行为品格产生快感,进而提出道德评价。”他还说:“一切道德都依赖于我们的情绪,当任何行为和心灵的性质在某种方式下使我们高兴时,我们就说它是善良的。”休谟在《道德原则研究》中提出,人性中的自私成分较少,“在我们普遍认可的性格和行为中,似乎有益于社会利益的倾向,推动着我们,这不是出于任何自私的考虑,而且产生了比自私更普遍更广泛的影响。增进公共善的倾向,增进和平、和谐社会秩序的倾向,通过影响我们内在的仁爱原则,似乎永远使我们站在社会德性一边”。在休谟看来,由人的本性给定的“利己”“同情心”和“仁爱”的心理倾向都是道德的基础。休谟关于人性与道德的理论成为创建功利主义道德理论的直接思想资源。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人性有两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和特点,一是人的“利己心”,它刺激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二是人的“同情心”,它驱使人们在获得个人利益、满足人的基本需要的同时,考虑他人与社会的基本利益。他坚持认为,人的“利己心”和“同情心”都是生机勃勃的,这些基于人的本性的道德情感和行为本身都是合道德的。在西方伦理思想史关于人性与道德的学说中,那些一般被称为理性主义的伦理学家,都依然十分重视人性在道德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康德认为道德是人的实践理性,但他的实践理性十分重视尊重普通人性,对普通人行为中的道德意识惊异、赞叹。道德是普遍立法,法又由人出,是专属人的善良意志。道德是人的本体存在。不仅“人是目的”,而且人性是目的,是“绝对命令”。康德深刻地指出,人是目的构成一条实践命令:“你要如此行动,要把无论是你自己人格中的人性,还是每一个其他人格中的人性,都同时当作目的,而却不能仅仅当作手段来使用。”德国重要思想家、伦理学家费尔巴哈认为,道德是人的道德,是由人的自然本性决定的道德。他说:“对人来说,人就是上帝——这是至高无上的实践原则。”人的至高本质就是人自己。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人有自然欲望。“我欲故我在。”人只有满足自然本能的需要才能存在。人的本性是追求自然欲望的满足,是追求快乐和自爱自保。追求幸福出自人的本性,人的本性就是追求幸福。“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人人都应当幸福。”费尔巴哈认为,自保自爱和追求快乐的利己本性是出于维持生命的本能,只要人的生命存在,进行人的新陈代谢,人的合理利己就必然存在,这是符合道德的。费尔巴哈指出:道德不是凭空产生的,离不开人的衣食住行。“德行和身体一样,需要饮食、衣服、阳光、空气和居住。”他十分深刻地指出,“生活的基础也是道德的基础。如果由于饥饿由于穷困你腹内空空,那么不论在你的头脑中、在你的心中或在你的感觉中,就不会有道德的基础和资料。”与此同时,费尔巴哈也看到了人性不能脱离社会性,强调个人的幸福需要以别人也幸福为条件,追求个人利益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他特别指出:“因为人性不只创造了单方的排他的对幸福的追求,而且也创造了双方的相互的对幸福的追求。”人性要求人们有相互的爱,在追求个人幸福的同时,关心和帮助他人也获得幸福。被称为“20世纪智者”的现代英国思想家罗素对人性与道德的关系做了进一步深入研究。罗素认为,“一切人类行为都是由欲望和冲动激发的”。饮食男女的需要是人的本性的规定性,“性和饮食一样,是一种自然需要”,满足人的正常食欲和性欲都是道德的。他认为,一切忽视和否认人性的道德理论都是有害的。他指出:“在对待人类文明这个问题上,我们很容易过度地强调了有意识的目的,而忽视了本能冲动的重要性。道德家想置人性的要求于不顾,而如果他这样做的话,人性很可能也会置道德家的要求于不顾。”8就是说,任何道德学说、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如果不符合人性的基本诉求和需要,都会成为空洞无力的有害说教,会被人们嗤之以鼻。罗素认为,在人性走向道德的过程中,人性中的同情因素对人道德的发展至关重要。他指出:“同情毫无疑问是一种真诚的动机,某些人在某些情况下,多少会因为其他人的痛苦而感到不安。正是这种同情,造成了过去一个世纪的很多人道主义的进步。”罗素的人性理论不仅十分重视人的情感的作用,而且关注人的理性的呼声。他指出:“情感自有它的长处,并且我认为它在很多方面是有益的。但是,如果我们听任情感的放纵,那就意味着放弃原则,意味着让各种情绪来支配我们,我们也就失去了作为我们这个种族的伟大特征的勇气所具有的崇高美德。”人在满足自我欲望的同时,也要顾及和满足其群体利益,“促进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协调”。个人根据群体的利益行动,对人类文明做贡献,“这是我们对后代必须履行的至高无上的职责”。罗素认为,人性可以通过社会制度、良好的教育、赞扬和责备的道德机制来改变。他指出:“我们所追求的伦理的进步,应当是为了这种事业,而不是为了复活超自然的道德约束的信念。”罗素还认为,基于人性的道德是“一种明智的人道主义”,“世界需要同等程度的智慧和人的温暖”。美国重要思想家杜威在《人的问题》中考察了人性与道德的关系。他认为,对“饮食的需要和对行动的需要”,是“植根于人的本性之中的需要”。杜威指出:“我们应首先承认在某种意义上,人心并不改变。我不相信能证明人们的固有需要自有人类以来曾改变过。”他还指出,“斗争心和恐惧心是人性中的固有的因素,但怜惜心和同情心也是如此”,“仁爱的情感也是人性中的一个确定因素,其表现的途径则依赖于社会的情况”。杜威认为,人的道德意识和情感来源于人性中的基本要素,道德自然离不开人性。同时他又强调,“人性的无限可塑性的看法是正确的”。人性的可塑性是教育必要性的认识基石。“因为教育的意义的本身就在改变人性,以形成那些异于朴质的人性的思维、情感、欲望和信仰的新方式。”杜威指出,建立良好的社会制度对于形成良好人性有重要意义,“现在的制度在某些方面是违反人性的”。纵观西方伦理思想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西方伦理学家不论是感性主义还是理性主义的,在人性与道德问题上,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道德智慧: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爱自保、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满足人的天性欲求是道德的。人的道德根源于人的欲望、意向和情感。人性是一切道德情感和行为准则的基础。人心既有“利己心”的一面,又有“同情心”的一面。同情心是人心中最强有力的原则,它驱使人们在追求满足自我利益的同时,考虑和关照他人和社会的基本利益。基于人性的同情和仁爱,激励人们从自爱走向爱人,超越“自我善”,走向“公共善”。人性并不完美,无限可塑,需要通过道德理性的引导、良好的教育及建立正义的社会制度和良好的生活秩序来不断加以完善。如果任何伦理道德学说想置人性的要求于不顾,人性也会置任何伦理道德的说教于不顾。四、现代心理科学对人性与道德关系的实证审视道德意识的形成和道德行为的产生都根源于人的心理机制。我们要全面地认识人性与道德的本真关系,必须借助现代心理科学理论的观照。现代心理科学理论一方面吸取了以往人类对人性与道德关系的重要思想成果;一方面又借助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心理学实证研究方式,为人们科学全面地认识两者的内在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理论依据。现代精神分析心理学理论的创始人弗洛伊德,首次提出了关于人性的自然生理和心理基础的深刻洞见。个人的人格结构及其生成机制,道德主体行为的内在动机,人类道德行为的缘起和道德行为发展变化的动力等重要理论,为我们认识人性与道德的关系提供了一条崭新的科学认知的重要路径。弗洛伊德认为,满足人的食与色的需求是人自然的、不可改变的固有本性。人的趋乐避苦的心理和行为倾向是由人的自然本性决定的。他指出:“整个的心理活动似乎都是在下决心去求取快乐而避免痛苦,而且自动地受到唯乐原则调节。”弗洛伊德特别对人性中的客观的性需求,做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科学而深入的心理实证研究和道德文化思考,对由人性决定的道德缘起和发展做了重要的、富有启发的理论阐述。弗洛伊德认为,由人性决定的自我道德人格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本我”(Id)阶段。在这一阶段,就人的性本能而言,人的行为完全被性本能控制。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本能需要,什么事情都会去做,人所遵循的是不知道价值、善恶和道德的“快乐原则”(the pleasure-principle)。第二是“自我”(Ego)阶段。此时,由人性决定的满足人的性需求的自发力量是很强大的。为求得“伊得”即原始性欲的利益,人会加入思想和社会生活的经验。为了满足人伊得的需要而调节自己的行为,控制实现伊得的现实路径,所遵循的是“现实原则”(the reality-principle)。如采取为社会群体所认可的习俗、法律、婚姻等途径,保证自己性满足方式的安全和成功。第三是“超我”(Superego)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人性决定的满足伊得需求的力量依旧强大,但人的行为受到良心等道德心理的影响,会去追求完美的冲动,使人性或人格进入高级的道德层次,其行为遵循的是“理想原则”(the ideal principle)。弗洛伊德认为,人性的本质在于强化人格中的自我个性,而社会文化和道德的本质只在于强化人格中的“超我”和利他的倾向。“本我和性欲使人利己,文明和社会使人脱离自我中心而转向利他。”但是,弗洛伊德充分肯定了包括性爱本能在内的人性对于人类道德文明进步的重要作用。他认为,人的本能,特别是性爱本能乃是人的道德发展的根本动力。“性爱与必然性”乃是“人类文明的父母”。他强调指出,“这些性冲动对人类心灵最高文化的、艺术的和社会的成就做出了最大的贡献”。弗洛伊德在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实证考察和研究中发现,人的自然心理欲求是人的道德产生的基础,追求人性内在需要的欲望、冲动和满足是推动人类道德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内在动力。这一道德文化发展秘密的揭示,给人们思考人性与道德的关系提供了深刻的伦理智慧。现代人文主义心理学派的重要代表马斯洛认为,包括道德在内的一切人文科学,必须以人性为基础和目标。人有其独一无二的特殊本性,是超动物的存在。因此,我们只能从人的本性自身去找寻价值的源头。道德真理必须通过人的本性去发现。马斯洛指出:“达到伦理的和价值的决定、达到聪明的选择、达到应该的途径是经过‘是’,经过事实、真理、现实发现的,是经过特定的人的本性而发现的。”4他认为,人们越是了解人的本性,那其价值选择就变得越不费力。人的基本动机和需要及其满足,“是构成一切健康人发展的基础的、最重要的、唯一的原则”。马斯洛认为,由人性决定的需要的满足,总是从低层次的需要的满足走向较高层次的需要的满足。人的最基本需要可以分为五个层次:一是人的生理需要,即饮食男女的基本需求;二是安全需要,即保护自我生命健康和平安生存的需要;三是归属与爱的需要,即人为了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需要建立朋友、家庭、同事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道德关系,以满足人的同情、理解、友谊、爱情、信任等需要;四是自尊的需要,需要他人对自己的肯定、关心和尊重;五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努力体现自己的能力、智力和道德的最高价值。此外,人还有理解的需要和审美的需要。他认为,由人性决定的人的客观需要,每一层次较高需要的满足都更接近人的道德上的自我实现,它的追求与满足导致更伟大、更坚强且更真实的特性。马斯洛认为,在人的五个最基本需要中,前四个需要都是“缺乏性需要”,只有较低层次的需要满足之后,才会自然进入后一种需要的满足,前面的基本需要都满足之后,才能进入自我实现的需要。他揭示了人的从低到高的需要是由人性决定的,而这每一层次需要的满足都是促进人的道德发展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为我们科学认识人性和道德的内在关系提供了现代心理科学理论的指引。以弗洛伊德和马斯洛为代表的现代心理学家,通过临床医学、生活实证和心理科学实验,再次向我们深刻揭示了由人的本性所规定的饮食男女的心理需求,是道德意识和道德原则产生的客观心理基础。由人性本身决定的人的各种需求,是人深刻的内在道德动机和道德动力。人类不断满足自身需要的冲动是人的最深沉的内在道德动机和道德动力,不仅是创造道德意识、道德原则的原动力,而且是推动人类一切文化、艺术和文明发展的巨大心理动力。五、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人性与道德的辩证关系新中国成立以来,人们对人性与道德关系问题的争论一直持续不断。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在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全社会和伦理学界开展了一场人性与道德关系问题的空前大辩论。由于受到残留的极“左”思潮和独断论的粗暴干涉和打压,当时的伦理学主流倾向仍然把人性归结为“资产阶级人性论”,扭曲了历史唯物主义对人性及其与道德的关系的真理性认识。进入新时代,我们应当遵循全面而不是片面的、完整而不是断章取义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关于人性与道德相互关系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开展学术与理论探讨。在什么是人性以及人性与道德的关系这样重要的伦理学基础问题上,要从当代社会道德生活本身的需要出发,避开由于许多原因已经被各种漂亮口号和思想外衣所遮蔽的理论谎言或“假、大、空”道德教条,重新“回到马克思”,回到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理论语境。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对于人性与道德关系的认识,是建立在人类几千年来所创造的一切优秀人类文化和思想理论成果上的,一点也没有离开人类道德文明思想发展的历史潮流。马克思指出:“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一直认为,人性具有两个方面的规定性:一是人的自然本性。二是人的社会属性。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只要活着就有对衣食住行和两性生活关系及繁衍后代的需要。人的自然本性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基础。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2恩格斯也指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3显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的基本属性是人的自然需求和满足这种需求的活动的规定性。当然,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性除了人的自然本性的规定,还有更为重要的人的社会属性的规定性。马克思指出:“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就是说,是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人性与兽性的重要区别就是人通过劳动与其他人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来从事生产劳动,来满足人的自然需求和自身发展。人的这种主体能动性和社会性是人的重要属性。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并不是一概否认费尔巴哈关于人具有的自然属性和作为人类普遍理性意志和爱的学说,而是强调费尔巴哈忽视了人的本质具有社会性这一最重要的特点。他明确指出,费尔巴哈关于人性或人的本质的观点脱离了人的现实社会关系,变成了一种抽象物,因而是片面的、错误的。正是在与费尔巴哈的论战中,他特别强调了人性或人的本质的社会属性的重要性,明确提出了“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马克思的这个论断是十分重要的。他当时的主要理论任务是论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造成人性异化,以及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合理性。但是,我们许多学者就是仅仅抓住这一句话,以偏概全,无限夸大而不及其余,以至于不仅完全否认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性具有自然属性的重要思想,而且把人们的社会关系简单归结为阶级关系,把人性等同于阶级性,扼杀了完整的马克思主义人性思想。历史文献表明,马克思既强调人性或人的本质的社会属性的重要性,又非常重视人的自然属性及人的存在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必须得到满足的根本重要性。他指出:“因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6毫无疑问,马克思在肯定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的同时,十分重视“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重视个人的活动、生活、享受和财富的重要性。从人的现实感受性出发,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建构合乎人性的道德理论的一个根本出发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地指出:“既然人是从感性世界和感性世界中的经验中获得一切知识、感觉等等的,那就必须这样安排经验的世界,使人在其中能体验到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使他常常体验到自己是人。”1显然,全面而完整的历史唯物论认为,肯定人的自然本性,从“感性世界”和“感性世界中的经验”中,才能获得包括道德在内的一切知识,才能建构“合乎人性”的道德。人只有讲“合乎人性”的道德,才能使人“常常体验到自己是人”!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中,人性或人的本质的社会属性,是与人的自然属性和基本需求相统一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用人的社会属性来否定人的自然属性,或者用人的自然属性来代替人的社会属性,而是坚持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那么,在我们厘清了人性具有自然和社会两方面的基本属性之后,要弄清人性与道德是一种什么关系,就要进一步弄清道德的本质是什么?道德是由什么最基本的因素决定的?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道德是人的道德,根源于人类的现实生活和物质生活条件。它是为人的幸福生活服务的。马克思曾经说过,道德是一种 “掌握世界”的特殊方式,“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于世界的艺术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把握”。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具有精神价值的特征,是一种以思想和行为标准的方式调节和指导人们行为的实践精神。道德的目的是人类按照善的法则创造性地完善社会关系和自身。在我国伦理学界,一般都认为,“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形式,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行为活动的总和。即包括道德意识、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但是,关于道德的本质和基础是什么、它们来自哪里,是存在着争议的。一种观点认为,“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一种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意识现象……道德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归根到底根源于社会经济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是人类生活中特有的现象。它是最终由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这两种关于道德基础的观点都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出发,认为道德起源于人类社会活动,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是,这两种观点或多或少都没有明确揭示道德与满足人的需要的利益关系,没有看到人性与道德的深层联系。在我国伦理学界,多数学者认为,道德是社会意识形式之一,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如果以简单直观的方式看,这似乎没错。因为马克思曾经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6恩格斯也说过,“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应当特别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对人类道德发展的决定作用,主要是他们目睹了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残酷的非人性化的掠夺和压迫,所以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最大的不道德主要是由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生产关系造成的。只有改变这种生产关系,创造更美好的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消灭阶级剥削和压迫,才能使人性得到真正的解放,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来满足人们的需要,推动道德的文明进步。但是,如果我们只片面抓住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以上论述,把道德的本质或基础仅仅看作由经济关系决定的,就会使对道德的真正本质或基础的认识陷入很大的误区。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道德观,实际上从来没有仅仅把经济关系作为道德的全部本质或基础,因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一个前提条件或物质基础就是立足于“现实的人”。人们必须首先吃喝住行,满足自我生命的生产和再生产,才能从事各种智慧活动,才能从事经济、文化、道德、宗教、政治等活动。满足人的基本物质生活的需要是最根本的。因而,道德的基础离不开人性的基本需要。满足人们需要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或利益是人们的道德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指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式是由人的存在、人的需要、人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恩格斯曾经深刻地指出:“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2毫无疑问,完整的、全面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道德是由人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而不应仅仅理解为是由生产方式或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从根本上决定和影响着人们的社会道德文化观念。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性深层地影响或决定人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是通过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活动所必需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需要”和“利益”联系起来的。“需要”和“利益”是历史唯物论发现的人性与道德的辩证关系中的两个关键因素。历史唯物论十分重视人的需要,认为人具有饮食男女的自然本性,人只要在自然界或社会中生活着,就必然具有多样性的内在需要。麦金泰尔指出,道德不可能脱离人的欲望或需要,因为“需要”是“人之本性的概念,这一概念是所有道德理论探讨的核心”。人的需要是道德的源泉,道德是人的需要的精神表达,人的道德与满足人的内在需要和欲望紧密相关。“需要”是“现实的人”自然产生的欲望。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5需要是历史唯物主义人性论的一个基本点,离开了人的需要,人就无法生存和发展,更不可能创造社会历史。人的基本的需要是人本身的规定性,也是人的道德产生的源泉和发展的动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大量的事实抨击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基本需要被扼杀和践踏而造成的人性异化,站在人的需要的立场控诉资本主义制度下残害人性的罪恶。他曾批评幼稚的“粗陋的共产主义者”不了解“需要所具有的人的本性”。人的本性与人的需要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满足人的一切合理需要是道德的基本要求,而忽视人的需要是违背人性的,是不道德的。需要是历史唯物主义人性论的核心要素,也是连接人性与道德关系的起始要素。历史唯物论发现的人性与道德辩证关系中第二个关键因素是人的“利益”。把人的本性或人性与道德直接联系起来的是满足人需要的“个人利益”。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明确强调“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且在他们合著的第一本历史唯物论重要著作《神圣的家族》中明确肯定:“感性的特性和自尊、享乐和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是全部道德的基础。”8其观点鲜明地提出,“正确理解的利益是全部道德的原则”。在这里,他们明确指出了道德归根到底是由人们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但是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对道德的决定作用不是直接的,而是要通过满足人的需要的“个人利益”或符合人类利益的“私人利益”来决定的。因而,满足人的衣食住行等感性需要、自我价值尊严、现实生活享受和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才是“全部道德的基础”。毫无疑问,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利益原则是全部道德理论的基本原则。人们追求满足自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的利益的行为,是合乎道德的。一切符合人性的基本需要和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是人类全部道德的基石或生长点。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基于人在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生存与发展处于最根本的地位,人性经过“需要”和“利益”两个环节对道德具有根本性的决定、影响和驱动作用。而道德观念对人性的影响和改变虽然是十分重要的,但它处于反作用的地位。人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由于种种原因陷入“文化迷恋症”“道德狂想症”,脱离道德的人性基石,扭曲道德的本质,把道德看作是与人性相对立的东西。因为道德不能离开人的需要,离开人的需要的道德都是伪道德。一切道德都不能离开人的利益,因为任何道德一旦离开了人的利益都会使自己出丑。毫无疑问,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人性除了人的自然属性,还有人的社会属性;人的需要除了个人需要,还有他人的需要、群体的需要和全人类的需要;人的利益除了个人利益,还有群体的利益,人类的共同利益。基于人性的道德不仅要满足个人的需要和利益,还要追求和满足他人、群体及所有人的需要和利益。显而易见,从根本上说,只有他人和群体的利益得到满足,个人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满足;只有他人和群体的利益得到不断实现,才能使个人利益真正实现。鲁迅深刻指出:“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自他两利的道德是合乎人性的道德,合乎人性的道德才是真正合理、能够感召人心并付诸实践的道德。历史唯物论向我们揭示了这样的真理:由人性制约的人的需要和利益决定道德,道德又以自身特有的追求满足个人、群体和全人类需要和利益的“共同善”不断改良人性。马克思主义的完整的人性观既有利于道德哲学扎根人性、服务人性,防止道德异化,也可使道德哲学更加彰显其人文价值和社会功能。人性决定和制约道德,道德又调节和完善人性。这就是历史唯物论向我们揭示的人性与道德的辩证关系。六、重建合乎人性的道德:用善良人性建构生命共同体我们已经亲证了亿万人民群众在抗击疫情中迸发出来的基于人性的道德大美和伟大力量,又从中外伦理思想史考察、现代心理科学实证审视的角度就人性与道德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反思,并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视角对两者的辩证关系做了新的分析,使我们对人性在道德的形成、发展和发挥职能过程中的重要性有了更为科学正确的认识。一旦我们去掉了片面思想的蒙蔽,实现了对虚幻道德的祛魅,就能够重新回到人的道德本身,回到有人性的道德。人类的全部伦理智慧表明:人性既具有饮食男女的自然属性,又具有基于对他人和群体同情的社会属性;道德是在人类从事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实践中产生的,是为维护个人及群体的需要和利益服务的;人满足自身需要的个人利益不仅是人类道德的基础,而且是人类道德不断发展的内在心理机制和主观意志动力。因而,人们关心自我与他人的基本需要和利益,以及追求满足这种需要和利益的动机、行为,本身是道德的。人的道德首先要为人的需要、利益和幸福服务。与此同时,人性区别于兽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人的社会性,具有基于同情他人的道德理性。因而人为了自己生活得好,必须让和自己生存发展有关的人生活得好,帮助作为生命共同体的其他的人也能得到幸福。人所特有的道德理性承载着人类的价值追求和文明理想,引导人性随着社会生活发展不断完善升华。应该看到,许多年以来,尽管在我国伦理学界或意识形态领域,人性概念及其人性理论或多或少受到忽视或误解,但在广大民众生活中“人性”依旧是一个最基本、最响亮的道德代名词。“你缺乏人性!”这是民众对只顾私利、不顾民生的官僚行为的正义道德怒斥。“太没人性了!”这是人们对那些残害生命、丧尽天良行径的严厉道德谴责。“人性的温暖和力量!”这是对关爱他人、救助他人的高尚行为的最美道德赞誉。这场人类正在经历的代价巨大的全球伟大抗疫战斗,一再呼唤我们重新正视人性,正视基于人性的伟大道德力量。现在正是我们理直气壮地讲人性、讲合乎人性的道德的时候。当然,一方面,由于人性这个概念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就人性本身而言,人的利己心可能会不受约束,被利益冲动而无限扩张,损人利己,凸显人性恶的一面;另一方面,由于在现实生活中人性的概念也常常被人滥用,同时存在人性是善还是恶的争论,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提倡“善良人性”这个伦理道德概念或范畴。所谓“善良人性”,其基本伦理道德内涵是:肯定满足人的饮食男女等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在道德上是善的,而不是恶的;肯定人们通过诚实劳动获得个人利益的自利心理及行为在道德上是正当的、合理的;肯定人性具有社会性,讲人性就要讲同情心和善良理性,作为一个具有主体心理意志和行为自由的个人,应当关爱、帮助他人和群体,对所有的人和生命怀有仁爱之心。善良人性的核心是自爱爱人、自利利人,对其他人面临的困难、痛苦怀有同情和悲悯之心,愿意在实现自我价值和人生幸福的同时,帮助其他人实现自我价值和人生幸福。善良人性是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而形成的基本的“人的道德”,是一种具有人类共同性的道德。恩格斯指出:“对同样的或差不多同样的经济发展阶段来说,道德论必然是或多或少地互相一致的。”纵观人类道德文明进步的历史,善良人性是一种可以为不同性别、民族、宗教、党派、信仰、种族的所有人类的个体共同接受和认同的基础性道德。它是人们或多或少互相一致的、能够获得共同认可的基本道德生活准则和行为价值理念。在当今世界上,人类正面临着经济利益冲突、民族利己主义抬头、社会制度差异、价值理念纷争、人际关系撕裂,在道德观念多元化的现实生活中,善良人性成为全社会和全人类在道德上唯一可达成的“叠加共识”或“底线伦理”。进入新时代,我们应当大力倡导和培育人们的善良人性。善良人性作为一种重要的道德规范,要引导人们在思想和行为上做到:其一,珍爱生命。人类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再次告诉人们,人的生命是最宝贵、最神圣的。每个人都自然地珍爱生命,恐惧死亡,求生自保是人性的一种自觉和人的本能。珍惜和爱护自己的生命又同情和爱护其他人的生命,对其他人生命的悲苦和离去有深深的悲悯之心,愿意以己所能去帮助和挽救其他人的生命,是人性本身的道德光辉。疫情下,从广大医务工作者、社会服务人员挽救病人、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到人民群众自觉戴口罩、少出门,保证生命健康,无不是珍爱生命、保护生命的人性赞歌。史怀泽指出:“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善良人性的首要行为准则就是要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自己和他人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应有的最高价值。面对关乎个人或群体生命的态度,是悉心爱护还是任意伤害,是把人的生命看作应当维护的最高价值还是只顾自己的私利、麻木不仁、见死不救,这是区分善与恶、人性与非人性、道德与非道德最基本的分水岭。其二,善待民生。善良人性要求我们把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和追求满足这些需要的利益看作合理的、道德的。任何道德理论不管打着怎样的幌子,无视人们对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都是反道德、伪道德。“食色,性也”,“民以食为天”。所谓的德政,就是要以民为本,以民生为本,以不断满足人们的合理需求为本。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为本,使人民群众逐步摆脱物质的匮乏和生活的贫困。人活着,就要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逐步实现幸福生活所需要的物质和精神条件。只有基于人性基本需要的道德,才是良善的道德;只有理解和关切他人生活基本需要的合理性、正当性的人,才是有道德的人;只有以民为本,善待民生,尊重人的基本需要的政府,才是有道德的政府;只有倾听民生呼声的官员,才是有道德的官员。在当下中国,任何空话、大话都是无用的,要让人民群众在劳动奋斗中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能够满足自己基本需要的利益,这是善良人性的集中体现。其三,同情他人。人性特有的同情心,就是能够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对他人的痛苦、困境和生命安危感同身受。同情(sympathy)是一种移情(empathy),人类的同情和移情是从人对自我利益的本能的关怀走向对他人利益的关怀。一切高尚的道德都建立在同情和移情的心理基础上。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指出:“同情是一种爱,此种爱是人对他人的幸福感到快乐,对他人的不幸感到痛苦。”3同情是人的道德心理的直接反应。对人间一切损害人的尊严、生命、幸福行为的痛恨,对人们生活中遭受无辜的苦难和不公正对待的义愤,对人的生离死别痛苦的悲悯,都是人的同情和移情的表征。同情是人的健康的恻隐之心。面对别人的痛苦,人有没有同情心,是一个人是否善良、是否有德性的表现。有同情心就能使自己“变成一个有感情和有恻隐之心的人”。1培养善良人性,最基本的就是培养人的同情心。没有同情心就没有人性,就没有做人的基本道德。人类一切关怀他人的伟大情感,甚至为正义事业而牺牲自我利益、生命,都是从同情心出发的。培育人性、立德树人要从重视和培养人的同情心开始。其四,帮扶弱者。善良人性要求我们对生活中的弱者,包括幼儿、老人、残疾人、穷人和一切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处于不利生活境况下的人,不仅具有道德上的同情心,而且有帮助、扶持、救助的实际行动。帮扶弱者是一种重要的慈善品质或伦理要求。拉斐尔在谈到慈善的概念时指出,人类“强有力的传统是公正包含着的某种慈善”,“慈善或慷慨是……个人伦理学的基础”。弗兰克纳也指出:“必须把行善原则理解为要求我们不仅要做实际上慈善的事,而且要表现仁爱及出于爱做善事。”4善良人性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重视关爱和帮助一个个具体的、不幸的人,把道德关怀、人性的温暖送到一个个陷于不幸境况中的具体的人那里。随着现代生活的发展,大多数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生活境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弱势群体”,甚至是“绝望阶层”。因而,对于生活中的弱者,不仅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他们正义相助,而且需要我们每个人怀有慈善之心,用力所能及的实际行动施以援手,救助那些生活中不幸的人,给人性以温暖。其五,仁爱人类。人的自爱和同情本性引导人们爱自己,爱他人,爱整个人类。仁爱精神在人的道德生活中具有极端的重要性。面对现实生活中基于利益纷争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对立、仇恨及残酷的争斗,只有“仁者爱人”这样的同情心、仁爱心,才能够弥合人们心理的创伤、情绪的对立,消解亲人与陌生人、穷人与富人、普通民众与达官显要、本地人与外地人、本国人与外国人、同道人与异己人、发展中国家的人与发达国家的人等的人际关系的紧张和对抗。面对商品经济和新技术革命带来的社会人际关系急剧变化、利益冲突加剧、贫富分化严重,面对国内和国际个人利己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思潮的抬头,我们应当重新重视基于人性的仁爱价值。仁爱是对他人的温柔同情和对我们人类种族的慷慨关怀,是对与己无关的其他人类的广博胸怀和慈善心肠。休谟指出:“没有什么能比卓越程度的仁爱情感赋予任何一个人类被造物以更多的价值,仁爱情感的价值至少一部分来自其促进人类利益和造福人类社会的倾向。”要珍视仁爱在人类社会德性中的重要作用,使“拥有它们的人提升到几乎超越人类本性之上的地位”。这种基于人性的重要而宝贵的仁爱精神,是人类痛苦中的抚慰、灾难中的仁慈、绝望中的希望、至暗时刻的道德曙光;是人类同心同德,互相搀扶,战胜任何天灾人祸,保存和发展生命,不断创造更加健康、文明和理想的生活的精神动力。其六,高扬人道。善良人性与人道精神本身是合二为一的。善良人性既强调人的道德感性的重要性,又重视人的道德理性的重要性,必然从人的自利走向利人,从人的自爱走向爱人。人道主义是关于人的本质、使命、地位、价值和个性等的思想和理论。爱德华指出:“人道主义指任何承认人的价值和尊严,把人作为万物的权衡,或以某种方式把人性及其范围、利益作为个体的哲学。”人道精神的核心义是肯定人的生存发展以及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倡导博爱公正的义务,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不受侵犯,促进满足人的需要和利益的经济社会活动,促进人的幸福和全面发展。人道精神要求我们把道德关怀的范围突破个人和家庭亲人关系的范围,走向群体、社会、民族和全人类。正如狄德罗指出的,“人道是一个对全人类的仁爱精神”。值得我们重视的是,这场突如其来的、对整个人类造成深重灾难的疫情,不仅对各国的经济、社会建设造成巨大的创伤,而且对人们的道德文化心理和价值理念造成了某种程度的撕裂和扭曲。不论是对中国的还是全球的经济、政治、文化和道德秩序的重建,只有善良人性和人道精神才是我们唯一可以共同认可、共同遵循、共同高扬的基本道德精神。这次疫情也从反面告诉我们,人类有着共同的利益,人类要捍卫自己的共同利益,就必须高扬基于善良人性的人道精神,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当代生态伦理学家莱昂波德指出:“当一件事情有益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是正确的;当它趋向于相反结果时,它就是错误的。”无论是促进一个民族或社会的人的命运共同体建设,还是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都离不开一种人们都愿意共同遵守的道德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在当代中国和世界,只有善良人性特有的仁爱和人道精神,才能促进我们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唯有把以善良人性为基础的同情、仁爱、人道精神作为共同基本的、也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才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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