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琐未成年女孩能判什么罪?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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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猥琐未成年女孩能判什么罪?的法律问题,

  一、猥琐未成年女孩能判什么罪?

  猥琐未成年女孩能判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从重处罚是必定的,因为受害者是未成年人。

  二、猥亵罪的特征是什么?

  1、客观方面。

  (1)行为对象必须是己满14周岁的妇女,强制猥亵男子以及猥亵儿童的,不成立本罪。行为人故意杀害被害妇女后,再针对尸体实施猥亵、侮辱行为的,不得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

  (2)必须实施了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首先,猥亵行为具有质的规定性。猥亵妇女是指针对妇女实施的,伤害妇女的性的羞耻心,侵害妇女的性的决定权,违反性行为秩序的行为。“针对妇女实施”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直接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或者迫使妇女容忍行为人或第三人对之实施猥亵行为;

  二是迫使妇女对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实施猥亵行为;

  三是强迫妇女自行实施猥亵行为;

  四是强迫妇女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

  其次,猥亵行为与侮辱行为具有同一性。侮辱行为并不是独立于猥亵行为之外的一种行为。

  再次,猥亵行为具有相对性。在不同的猥亵罪中,猥亵行为的范围并不相同。例如,强制猥亵妇女与猥亵幼女的行为,只能是性交以外的行为。但是,猥亵的行为则包括性交行为,即已满16周岁的妇女与发生性交的,构成猥亵儿童罪。

  最后,猥亵行为还具有变易性。

  (3)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2、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1)妇女可成为强制猥亵妇女罪的主体。

  (2)丈夫可成为强制猥亵妻子的主体。公然强制猥亵妻子的部分行为,仍应认定为本罪。如丈夫在公共场所强行扒光妻子衣裤的,仍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因为即使在具有夫妻关系的前提下,这种可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目睹的行为,明显伤害了其妻子的性的羞耻心。公然强奸妻子的,也可以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公然强制猥亵妻子的行为,则不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因为在具有夫妻关系这种特殊场合,丈夫的行为是否伤害了妻子的性的羞耻心,主要取决于是否公然这一因素,而不是认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以公然为前提。

  主观上具有故意,不要求特定目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猥亵妇女儿童将会构成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猥亵罪,在这种情况之下,一般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相对应的处罚的,当然了,也是需要严格的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然后再能够确定最终的在什么样的幅度范围之内量刑。

  相关内容: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

  犯罪分子猥亵儿童的目的是刺激和满足自己的性欲,是性变态的一种表现。犯罪分子利用人们的信任和疏忽,以及儿童幼稚无知、贪吃贪玩的弱点,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那么,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果构成此罪,就要严惩。那么,猥亵儿童罪该如何判刑?优律师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儿童尚处在身心发育的成长阶段。生理的发育和心理的发育都很不成熟。生理上容易受到伤害摧残,心理上更容易受到伤害和污染。

  关于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儿童。通常是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儿童,也可以是女性儿童。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首先必须有对儿童实施性交以外的其他淫秽行为。如对儿童进行鸡奸;强迫儿童口淫;抠摸儿童生殖器或其他身体部位等淫秽行为。其次,行为人实施本罪采用的方法可以是包括暴力、胁迫在内的一切方法。可以是强制方法,也可以是非强制的方法,如行为人可以用诱骗的方法欺骗儿童,使儿童同意接受行为人实施的猥亵。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威胁儿童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一般具有满足自己性欲或者挑逗儿童性欲的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少年儿童,出于好奇,模仿影视上的镜头或成年人的行为,相互之间进行鸡奸等猥亵性动作。考虑到行为人年龄较小,辨别是非能力相对较弱,如果危害后果不是很严重,司法机关一般不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二、猥亵儿童罪该如何判刑

  猥亵儿童,是指以搂抱、吸吮、抠模、手淫、鸡奸儿童等淫秽方式刺激或者满足性欲的行为。

  猥亵儿童,不论是否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也不论儿重是否同意,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行为,就构威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猥亵儿童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儿童遭到猥亵后,有的因年龄小,不知道自己遭到了性侵犯;有的即使知道,也因害怕而不敢告诉他人。因此,儿童遭到猥亵的情况难以察觉。为保护儿童免受坏人的猥亵,需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未成年人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做好防范工作。如果得知子女被他人猥亵,不要自行报复对方,以免触犯法律。父母应当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明案情后依法处理。

  性侵智障未成年女孩如何判刑

  性侵不满十四周岁的智障女孩,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行为人猥琐儿童是什么罪?

  关于行为人猥琐儿童是什么罪?的法律问题,

  猥亵儿童罪主要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犯罪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表现为抠摸、吸吮等行为手段。上述手段中除手淫之外,对于前四种行为判断行为人主观动机尤为重要。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实施猥亵儿童犯罪,造成儿童轻伤以上后果,同时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或者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如果是行为人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的,那么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会被认定为犯罪,也就是说猥亵儿童罪属于行为犯,不要求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具体的危害后果,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就可以认定犯罪行为人构成犯罪。

  相关内容:猥亵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猥亵罪不同于强奸罪,虽然其行为中也会有暴力行为,但其对象包括了男人、女人和儿童,这一点是与强奸罪不同的。想要了解猥亵罪的基本内容,那就要先清楚猥亵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接下来,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知识。

  猥亵罪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

  猥亵罪的方法:

  暴力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

  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

  其他手段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欺骗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利用酒灌醉、药物麻醉、药物刺激等方法对他人进行猥亵;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对他人进行猥亵等等。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通过的详细介绍,详细大家对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有所掌握了吧。猥亵罪与强奸罪有许多的相似之处,司法实践中大家一定要区分清楚。优律师您身边的好帮手,不管您有什么样的法律问题,我们都能帮您解决。

  未成年故意伤害轻伤一级能判多久?

  关于未成年故意伤害轻伤一级能判多久?的法律问题,

  未成年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一级的,是否判刑、判多久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3、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不判刑,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但已满十二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打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不论犯何罪,都应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处理要根据未成年的实际年龄和案件的性质而定,法律上对于未成年人存在犯罪的应当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办理,但构成犯罪的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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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伤害未成年轻伤二级能判多久时间?

  关于故意伤害未成年轻伤二级能判多久时间?的法律问题,

  未成年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二级的,是否判刑、判多久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3、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不判刑,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但已满十二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打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不论犯何罪,都应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处理要根据未成年的实际年龄和案件的性质而定,法律上对于未成年人存在犯罪的应当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办理,但构成犯罪的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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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唆未成年犯罪能判多久

  关于教唆未成年犯罪能判多久的法律问题,

  一、教唆未成年犯罪能判多久

  教唆未成年犯罪依法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并且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由于未成年人分辨是非的能力差,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犯罪活动,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同时,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也反映出教唆者之极大的主观恶性。因而相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应从重处罚。

  当然,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教唆者属于间接正犯,应当对其单独按照所教唆的犯罪论处。教唆未遂的刑事责任原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怎么处理

  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教唆犯的教唆没有起到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危害结果。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被教唆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尚未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虽造成危害结果,但与其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规定,教唆他人犯罪拒不认罪的,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根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相关内容:教唆别人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对于打架斗殴的双方当事人来讲,必然会被追究责任,这要看具体的情况如何,有些时候是一般的行政治安责任,但要是情节比较严重或者造成了重大损害的话,则此时被追究的就有可能是刑事责任了。那现实中要是教唆他人打架斗殴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打架先动手一方有什么法律责任

  打架了,双方都有责任,对于先动手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二)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三)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四)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五)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本罪的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二、教唆别人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因此,教唆未成年人打架,应当以同案共犯从重处罚。并依法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上并没有教唆罪的定义,而只有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教唆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教唆他人实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而胁从他人犯罪的,只能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不再以教唆的内容实行数罪并罚。

  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实际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实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处罚。

  (二)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发育不够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易受坏人教唆而陷入犯罪的歧途,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打击坏人对他们的腐蚀,法律作了特别规定。

  (三)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现在的年轻人都比较冲动,本身自己就在气头上,再加上别人的挑拨、教唆,很有可能就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大打出手。而此时对于教唆之人来讲,如果被教唆的人构成犯罪的话,那此时就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当然教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则此时会从重处罚。优律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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