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未成年人性侵8次,男孩无需承担刑责回校念书,谁来教育“法网之外”的施害者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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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则重庆市某郊区一男孩两年时间,对同住家中的亲戚女孩多次性侵,最后因为两人均未满14周岁而被不予立案,案件曝光之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悉,2021年5月26日中午,鲁某接到在重庆生活的小妹的电话,她说表姐的儿子对她做了少儿不宜的事,摸身体,还自己打耳光,鲁某知道小妹被欺负了,立马和弟弟买了去重庆的火车票。

  

  表姐知道后第一时间发信息来说,"发生这样的事,我没有脸见你们兄妹了。"

  鲁某和弟弟在市区工作,小妹从小身体就不好,母亲去世后,父亲一直把小妹带在身边,鲁某考虑到父亲年龄大了,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小妹,太辛苦了。

  2017年鲁某把小妹接到身边和弟弟一起照顾,在鲁某和弟弟的照顾下,小妹的身体也慢慢恢复了。于是哥俩打算给小妹找一所学校,让小妹像正常孩子一样上学,但鲁某和弟弟都不是小妹的法定监护人,被学校拒收。

  2018年鲁某和弟弟将小妹送去了表姐家,以每月2000元抚养费。委托表姐照顾小妹的生活。

  表姐的儿子张川川和小妹同是12岁,小妹在表姐家期间,张川川经常打骂小妹,并且性侵小妹,还扬言如果小妹敢告知大人,就把小妹给杀了。

  

  被打骂多次,性侵多次的小妹受不了了,偷偷问同学要了电话手表给哥哥鲁某打电话,把自己被性侵的事告知了鲁某,鲁某带着弟弟赶到了小妹住的地方。

  事后表姐告知鲁某,张川川曾摸过小妹的身体,但自己打了一顿张川川,以为此事不会发生了。鲁某却说,"如果当初告知自己,自己会把小妹接走,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

  鲁某带小妹回到市区,小妹一五一十的把张川川对她做的事又说了一遍。原来小妹住到了表姐家后,就一直被张川川欺压,并且多次性侵。

  鲁某知道事情并没有自己想的简单,于是,带着小妹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鲁某此事必须报警处理,才能检验伤情。

  5月28日,鲁某带着弟弟去报了案,在录取口供时,小妹不哭不闹表现得很安静。

  后来在询问张川川时,张川川也如实说出自己性侵小妹8次,打骂多次。

  6月1日鲁某收到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因张川川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该案不成立,男孩则回到原学校继续读书。

  事后,小妹问起鲁某,张川川有没有被警察抓起来?鲁某不知如何告知小妹,沉默片刻后,对小妹说,他迟早有一天会被抓的。

  

  这件事对于未成年的小妹来说,太不公平了。

  14岁以下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主要的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不是保护坏人,像张川川这样的人就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起码家长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如果不惩罚,那未来将如何保护未成年的女孩。犯了错就该惩罚,未成年不是做坏事的借口,应当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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