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未成年子女南京投靠父母落户要求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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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京市有很多的外来务工人员,父母在南京打工挣钱,而孩子还留在外地老家,等到父母在南京落户安家后,就可以将孩子接过来一起生活,因此有很多的人关心在南京外地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话有哪些要求?下面华律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一、外地户口未成年子女南京投靠父母落户要求有哪些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者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但均为本市集体户的(高校学生集体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除外)。

  

  二、南京外地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的除外);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的,提交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细则

  第七十九条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本市户口准入条件。

  第八十条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

  (一)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二)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双方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三)投靠配偶的。

  属上述投靠情形的,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属第三种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直系亲属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在南京市亲属之间是可以相互投靠的,对于想把子女接到身边照顾的父母,要提前了解一下是否符合子女投靠落户的相关要求,外地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想要投靠父母落户的话,需要父母具有南京市的城镇户口且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或者父母户口为南京市集体户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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