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性侵女孩8次无需担责?性犯罪低龄化再敲警钟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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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丨崔桂忠

  近日,《女孩被未成年人性侵8次,男孩无需担责》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重庆市某郊区,一名男孩在2020-2021年间,对寄养在家中的“小姨”实施了多次性侵行为,首次侵犯行为发生时,两人甚至未满12岁。

  2021年5月28日,女孩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后,因男孩未满14周岁,当地公安局向其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男孩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事后,受害女孩转到重庆市区上学,男孩则回到原学校继续读书。

  无独有偶。3月18日,媒体报道:山东济宁,一名11岁女孩遭到两名未成年人性侵,其中一人因不满14周岁被释放。

  据受害女孩母亲说,11岁女孩被两名未成年男生引到家里,先是殴打后进行了侵犯。之后两名男生还拍下视频,威胁女孩如果告诉家长就把视频发出去。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少年在发育成长过程中体现出早熟的成长倾向,越来越多的孩子在生理学上被判断为性早熟,且在心理认知上,由于互联网将世界由泾渭分明的文化区块连接为交融互通的网络,青少年更容易接触到成人世界的方方面面,从而对成人世界产生朦胧的好奇感,造成未成年人性犯罪的事件也越来越多。

  有资料显示,性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性犯罪案占此类案件的10%。这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最为突出的是犯罪主体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青少年明辨是非能力不够强的影响等原因,青少年的犯罪年龄较以往相比有所提前。

  2023年3月,最高检在“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近5年检察机关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13.1万人,此类犯罪已成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去年,网上还传出某校13岁女孩儿怀孕的瓜,一位网友在网上晒出一张彩超图和报告单,还在炫耀“快来看我的崽”。

  面对不断攀升的性犯罪数据,面对一个个本该花样年华却折戟沉沦的青少年,面对背后一个个痛苦不堪的受害者,以及他、她、他们背后的家庭、乃至社区、社会……性犯罪低龄化的典型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性犯罪的预防和处罚的广泛关注,大家纷纷谴责施暴方的同时,对未满14周岁不承担法律后果产生了巨大质疑。

  早熟本身并不可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孩子发育早几乎是必然现象。真正可怕的,是孩子们身体上发育成熟了,心理上却没有,更缺乏适当的教育和引导。

  青少年处于人的社会化过程的关键时候,其性发育的成熟和性意识的发展是这一时期的重要内容。为此,家庭、学校和社会均有责任深切的关心他们,给他们以积极健康的性科学、性道德教育,并优化社会环境,从而帮助青少年平安度过青春“危险期”。

  同时,要进行相应的普法教育,让每个青少年都知道禁区是什么,对法律有敬畏之心,从而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样,才可能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青少年性犯罪的发生。

  ☆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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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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