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分离”政策超详细内容分解,2019小升初助你一臂之力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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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

  所谓人户分离指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人户分离不等于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

  上海所有有户籍的学生按照其户籍地都有一所可以对口的小学,并且根据户籍和小学,有一所可以对口的中学。

  如果义务教育阶段读了这所小学,之后接着读了这所中学,那么你在小学阶段和中学阶段都属于人户一致。

  但是,如果没有就读户籍地对口的小学,而是根据居住地,或者其他方式,读了其他小学,都属于人户分离情况。

  

  人户分离可以分为:

  区内人户分离和跨区人户分离两种情况。

  上海小学阶段人户分离比较普遍,比如一些家长通过其他渠道进入理想小学,或者期间有搬家,都会出现人户分离的情况。

  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孩子没有就读对口学校,学籍还是挂在那边。那么孩子现在就属于借读。原则上实不属于人户分离的,报名时按照学籍所在地填报。

  实际居住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这不一定代表就必须得是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

  什么情况下要办人户分离:

  在信息登记时,户口本上的地址与实际居住地的地址不一致,又想选择在自己填写的居住地就读,就需要办理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

  1、小学在其他区就读,因路程、公办学校资源等问题,想返回居住地的就读初中,对口顺序排在“人户一致”后。

  2、本区对口公办初中一般,想要报考其他区地段招生的公办学校、非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家长还是要做好思想准备。报考学校没有被录取的话,则会在那个区被统筹入学。

  理论上所有学生都有权利选择回户籍(居住)地入学,应在4月13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只有当你在正式信息登记表上选择确认“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你才算是在孩子上学这件事上“人户分离”了。

  TIPS:

  1. 户口在a区,居住在b区,打算在a区读小学,不用办人户分离。

  2. 户口在a区,居住在b区,打算在b区读小学,这时候需要办人户分离。

  (注:就读本区非对口小学,需要有房产(或者至少有租赁证明),并办理人户分离。)

  

  如何办理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办理时,携带孩子一起,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办理流程:

  1、先带好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去居住地居委会登记,填写寄宿信息的表格,然后联系居住地街道,预约办理人户分离回执时间。

  2、带好房产证、户口本、寄宿信息表格、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去街道办事处办理,回执当场就可以拿回来的。

  注:具体到各区县可能略有差异。

  相关材料

  1、本人办理;

  2、身份证与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居住地的住所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居住在自购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产地产权证;居住在租凭住房内的,须提供房屋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备案证明》或社区中心出具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及房地产权证;

  4、如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携带未成年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监护关系证明(如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及监护人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 意:

  如需办理须要提前预约。据家长反映,每个区每一片都有差异,最好到你要办理的房屋所属街道详细问一下。证照齐全的话很快的,一般当时就有回执;也有家长说是10个工作日办好。

  2018各区关于人户一致政策

  01

  浦东新区

  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入学的: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产权人须是户主(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学生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2017年起,如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区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部分学校2016年起(以学校招生告示为准)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政策,不符合此项政策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说明:户主必须是产权人才算人户一致,户主可以是孩子。

  02

  闵行区

  公办学校应根据区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说明:户主和房屋产权人一致才算人户一致,孩子可以是户主。

  03

  黄浦区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 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 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 胎或多胞胎除外)。

  说明:户主是产权人且孩子和户主在同一户口本上,才算人户一致。

  04

  静安区

  根据对口入学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静安区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的父或母。

  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具体情况可参见各学校《招生通告》。

  说明:新静安区的要求很严格,大家注意落户时间,且户主要和产权人保持一致,孩子不能是户主。

  05

  徐汇区

  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为40人左右。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说明:户主是产权人且孩子和户主在同一户口本上,才算人户一致。

  06

  杨浦区

  根据对口入学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静安区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的父或母。

  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具体情况可参见各学校《招生通告》。

  说明:新静安区的要求很严格,大家注意落户时间,且户主要和产权人保持一致,孩子不能是户主。

  07

  长宁区

  根据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公办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制定招生计划和 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17 年本区各公办小学继续对当年涉及入学的门牌号建立数据库,与 2015年、 2016年数据库进行比对,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做法。

  08

  虹口区

  当学校对口范围户籍学生报名数大于计划数时,实行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将按如下顺序安排入学:

  (1)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人户一致,且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之一或儿童本人的,原则上相对就近对口入学;

  (2)户籍在旁系亲属处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3)居住本区且房屋产权为适龄儿童父母之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4)其它情况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当上述各类适龄儿童数大于可计划数时,将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年限、购房年限等排序情况作统筹安排。)

  说明:人户一致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且户主须是儿童本人或父母之一”。

  09

  普陀区

  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10

  宝山区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特殊政策规定除外)的适龄儿童划块对口入学,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或公共户口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就学。

  2015年起,本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7年须迁入户籍满3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5年)。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1

  嘉定区

  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2.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实际居住的年限。

  12

  青浦区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于2017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同时,房产证权利人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7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归口入学。

  说明:人户一致的户籍迁入时间有明确规定,直系亲属不必是三代以内。

  13

  奉贤区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对口入学。

  说明:人户一致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

  14

  松江区

  

  

  

  

  15

  金山区

  人户一致是指“学生户口所在地与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有主要产权的居住类房产的所在地一致。"

  16

  崇明区

  本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以《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为准)办理登记入学,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具体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

  5.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位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第3、4、5项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同时还须经过教育局审核。

  说明:户主必须为孩子本人或直系亲属才能算人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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