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2023年暑期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系列之(《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租赁车辆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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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满18岁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吗?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能开车吗?答案当然是不能!不能!不能!

  但有这么一群“熊孩子”无证驾驶租来的车辆外出兜风结果酿成交通事故

  

  2023年4月3日,周某霖驾驶贵A6***1号小型轿车搭载其朋友罗某萱、宋某东、吴某鑫、季某钰去双龙区兜风,凌晨1时19分许,车辆行至龙水路首开紫郡路段时,涉嫌超速及操作不当,与中心隔离花坛内路灯及树木相撞,造成乘客吴某鑫当场死亡,罗某萱、宋某东及季某钰受伤,贵A6***1号小型轿车、路灯及树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吴某鑫遗体被转移到景云山殡仪馆,周某霖送往省医检查,罗某萱、宋某东及季某钰被送往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龙洞堡分院进行治疗。

  

  事故发生后,贵阳交警双龙区分局迅速开展事故调查,肇事驾驶人周某霖,14岁,系贵阳市某中学初三学生,车上4名乘坐人员也均是未成年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第一时间对驾驶人周某霖做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及尿检检测,排除其酒驾、毒驾嫌疑。

  双龙区龙水路首开紫郡路段,北往太升国际方向,南往龙洞堡大道,双向六车道,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清晰,道路中央有中心隔离花坛,事故发生路段道路平直,夜间有路灯照明,限速60km/h。

  

  通过调查得知,贵A6***1号小型轿车系肖某(2021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驾驶证被暂扣)于2023年4月2日2时从贵阳市观山湖区高铁北站某汽车公司租赁,期间肖某又以3000元的价格将该车转租给严某翔(18周岁,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及周某霖(14周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与严某翔签订了租赁合同。

  

  综合现有证据分析,周某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涉嫌超速驾驶且操作不当。肖某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驾驶其他机动车的)且将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事故触目惊心

  无证驾驶的未成年人

  为贪图速度与刺激

  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也给我们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

  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任重道远

  01家长应知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条件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判断力易发生偏差,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相应的自制能力,一旦在路上遇上险情便会惊慌失措,极易因处理不当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负起责任,保管好车钥匙,并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02车辆租赁行业应知

  租车公司作为从事车辆租赁的经营者,要严格审查承租人驾驶资格和身份证件,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租赁服务。严禁向未成年人等不符合租赁条件的人员租赁车辆。03温馨提示

  未成年不是逃避法律的挡箭牌,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生命的脆弱

  经不起任何疏忽和侥幸

  

  正值暑假

  学生外出频率骤增

  交通隐患也随之而来

  希望社会、学校、家长共同担负起

  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责任

  不要让其驾驶机动车

  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损失

  本文转载自贵阳交警

  出 处:贵阳交警融媒体中心

  编 辑:孙   倩

  审 核:江   涛

  校 审:孙文军

  签 发:陈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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