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毒反毒,人人有责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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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

  

                                   ⑴毁灭自己

       ①不同的毒品摄入体内,都有各自的毒副反应及产生戒断症状,对健康形成直接而严重的损害,甚至吸毒过量以至死亡。此外,由于毒品对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的影响,滥用毒品可导致多种并发症的发生。如急慢性肝炎、肺炎、败血症、心内膜炎、肾功能衰竭、心律失常、血栓性静脉炎、动脉炎、支气管炎、肺气肿、各种皮肤病、慢性器质性脑损害、中毒性精神病、性病及艾滋病。百年前就有诗曰“剜骨剃髓不用刀,请君夜吸相思膏(相思膏,即鸦片)”。②毒品不仅对躯体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毒品的生理依赖性与心理依赖性,使得吸毒者成为毒品的奴隶,他们生活的唯一目标就是设法获得毒品,为此失去工作、生活的兴趣与能力。长期吸毒精神萎靡,形销骨立,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因此,有人告诫吸毒者:“吸进是白色粉末,吐出来的却是自己的生命。”

  ⑵祸及家庭

     一个人一旦吸毒成瘾,就会人格丧失,道德沦落,为购买毒品耗尽正当收入后,就会变卖家产,四处举债,倾家荡产,六亲不认,“烟瘾一来人似狼,卖儿买女不认娘。家中只要有了一个吸毒者,从此全家就会永无宁日,就意味着这个家庭贫穷和充满矛盾的开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往往就是吸毒者家庭的结局。

  ⑶危害社会

     ①吸毒与犯罪如一对孪生兄弟。吸毒者为获毒资往往置道德、法律于不顾,越轨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生命与社会治安。②吸毒者丧失工作能力与正常生活,对吸毒者各种医疗费用,辑毒、戒毒力量的投入,药物滥用防治工作的开展,这些都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的损失。如今,吸毒成为社会痼疾,在全世界蔓延,人类社会因此背上了沉重的社会包袱。

                                   毒品的种类

  毒品一般指的是让人可以形成瘾癖的药品,从来源可以分成三类:即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种;从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的作用上分类,可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等三种;从自然属性上看,可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从毒品的时间顺序上看,可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一般有鸦片、海洛因、冰毒等等产品。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吸食毒品的法律后果

  吸毒会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如果教唆他人吸毒性质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携带毒品也是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莫沾毒品,莫交毒友

  防毒反毒,人人有责

  扫除毒害,利国利民

  图文来源:网络往期回顾磐石1号—甘孜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甘孜县公安局召开“大警示、大评查、大提升”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

  编 辑:政工监督室

  审核发布:尼玛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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