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周岁女孩卖淫犯法吗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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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5周岁女孩卖淫犯法吗

  15周岁女孩卖淫犯法。未成年人,只要是十六周岁以上,就应该负刑事责任。但是未成年是从轻减轻情节。如果是犯非法拘禁和强迫卖淫罪的,非法拘禁罪应该被强迫卖淫罪所吸收,也就是虽然有非法拘禁行为,但是也是为了强迫卖淫的,不以非法拘禁定罪处罚或者两罪并罚,应当以强迫卖淫罪一罪定罪处罚。就是说就是一个强迫卖淫罪。关于强迫卖淫罪的处罚如下: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2、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3、后迫使卖淫的;

  4、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未成年组织少女卖淫,最长能判多少年

  对于组织卖淫刑事犯罪,如果是组织、强迫未成年年人卖淫的,在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基础上从重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组织卖淫和其他容易混淆的罪名

  (一)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

  虽然这两种罪行侵害的共同客体为国家对社会的管理秩序,所涉及的行为都与卖淫有关。但前者的主体为组织者,而后者的主体为强迫者;如果组织者采用了强迫手段,或者利用强迫手段实施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论处;如果单纯实施强迫手段没有组织策划行为迫使他人卖淫的,一般情况下构成强迫卖淫罪。

  (二)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

  虽然这两种罪行侵害的共同客体为国家对社会的管理秩序,所涉及的行为都与组织卖淫有关。但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招募、雇佣、纠集、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活动的行为。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与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应当分别定罪量刑处罚,不宜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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