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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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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官移植的历史与现状 大约在公元前600年,古印度的外科医师就用从病人本人手臂上取下的皮肤来重整鼻子 眼角膜移植是最先取得成功的异体组织移植技术。首次眼角膜移植是由一位爱尔兰内科医师比格于1840年前后完成的。 19世纪,维也纳外科医师Ulman将狗肾摘下移至颈部。 器官移植的历史与现状 现代的器官移植历史应该从美籍法国外科医生阿历克西斯.卡雷尔的工作算起。1905年他把一只小狗的心脏移植到大狗颈部的血管上,并首次在器官移植中缝合血管成功。 器官移植的历史与现状 1954年12月,美国波士顿医生默里成功地做了世界上第一例同卵双胞胎之间的肾移植手术 1967年12月4日,南非开普敦的巴纳德医师,首次成功地完成了人类异体心脏移植手术 器官移植的历史与现状 2001年7月3日,美国一家医院为一位病人进行了7个小时的人工心脏移植手术 日本于1958年制定了《角膜移植法》,1979年又将其修改为《角膜肾脏移植法》,1997年10月起实施《器官移植法》;丹麦于1967年制定了《人体组织摘取法》;美国于1968年制定了《统一尸体提供法》;挪威于1973年制定了《器官移植法》;法国于1976年制定了《器官摘取法》;新加坡于1987年通过了《人体器官移植法案》…… 上个世纪90年代,由于技术的突破,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以每年超过1000例的速度扩大。1993年到2002年的十年间,中国肾移植的增长率为322%,美国为141%;年均增长率达到14%,美国为4%。 在我国,上海市已于2001年率先实施了《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深圳市也在2003年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后者已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人体器官移转的原则,人体器官只能以捐献的方式且实行自愿、无偿原则,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死亡需两名以上医师确认,亲属享有优先权。这些都为我国规范人体器官移植立法铺垫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器官来源的伦理分析 尸体器官 死囚器官 胎儿器官 活体器官 异种器官 人造器官 1984年美国医生将一颗狒狒的心脏移植到了出生两周的女婴体内 获取器官的方式 1.捐献: 活体器官捐献; 尸体器官捐献。 2.器官商品化 器官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受体往往难以了解所购买器官是否安全和健康,如供体是否有遗传病等。会导致在生死面前表现出极度不平等,极易诱发犯罪。 人有无权利使用自己的器官? 3.推定同意 由国家推定,所有公民都同意在死后捐献器官。医院则被允许假定,当一个人去世后同意摘除他的器官以供移植,除非死者生前或死后其家属反对 由国家推定,所有公民都同意在死后捐献器官,因而由政府授权给医生,允许他在尸体上收集所需要的组织器官,而不需考虑死者及其家属的意愿。 其他国家的器官捐献 荷兰: 18岁以上的荷兰男女公民都应填写《人体器官捐献普查表》,然后由各级政府将普查结果逐级汇总到年中央档案库。不满18岁的公民不得捐献自身器官,。 美国:鼓励器官捐献,并在学生中开展器官捐献的宣传、教育活动. 英国:1972年就开始发起题为“我愿死后帮助某些人活着”的器官捐献活动,每年散发550万张捐献卡。 器官移植的伦理分析 器官移植是否合乎伦理 供体器官是否可以买卖 谁有优先权 废弃的病损器官属于谁 器官移植对病人心理有何影响 生孩救人的行为是否可行 器官移植是否需要宏观控制 受体选择标准 临床医学标准 1、适应症 2、适宜年龄 3、无影响移植成功的因素 4、组织配型良好 大医学标准 1、预期寿命 2、个人行为 3、生命质量 社会标准 1、对社会的重要性 2、对周围人的重要性 3、以往对社会的贡献 4、等待时间 1987年世界卫生组织在第40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决议,发布了9条人体器官移植指导原则,内容如下: 可从死者身上摘取移植用的器官,如果(A)得到按法律要求的认可,(B)在死者生前无任何正式同意等情况下,现在没有理由相信死者会反对这类摘取 可能的捐献者已经死亡,但确定其死亡的医生不应直接对与该捐献者的器官摘取或以后的移植工作,或者不应负责照看这类器官的可能接受者。 供移植用的器官最好从死者身上摘取,不过活着的成人也可捐献器官。但总的来说,这类捐献者与接受者应有遗传上的联系,骨髓和其他可接受的再生组织的移植例外。 4.不得从活着的未成年人身上摘取移植用的器官。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再生组织进行移植可以例外。 5.人体及其部件不得作为商品交易的对象。因此,对捐献的器官给予或接受支付应予禁止。 6.为提供报酬或收受报酬而对需要的或可得到的器官进行广告宣传应予以禁止。 7.如果医生和卫生专业人员有理由相信器官是从商业交易所得,则禁止这类器官的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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