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绝不能让“有毒法律”成为颠覆国家的工具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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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北京法院刚刚判决“狼牙山五壮士”一案的控方《炎黄春秋》败诉,却又传来了上海众人皆知的一位汉奸教授状告一家爱国网站的消息,中青报那位著名汉奸记者也在积极准备状告爱国网友,还有那位任先生也在网上声称,要状告支持广大网友的那家中央机关网站。总之,最近那些汉奸极右人士纷纷拿起了法律武器,竞相在把爱国人士送上法庭。形势的发展完全如同我们多年来所指出的那样,法律已经变成了汉奸极右势力束缚和打击中国爱国力量的枷锁和武器。中国汉奸极右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媒体领域遭到挫败后,转而祭出了30多年来他们蓄意打造的法律武器。

  中国终于十分不幸地落入了作茧自缚的法律陷阱。中国法律党多年来所形成的悖逆人类政治文明、违背天理人伦的一系列法律,不仅导致了中国道德伦理的崩溃,把中国变成了丛林社会,而且在关键的历史时刻,还会把中国置于无法回头的死地。现在这个悲剧已经开始了。当今中国法律为什么会成为坏人作恶的工具?会成为好人作茧自缚的枷锁?会成为坏人打击好人的武器?

  就在于多年来我们一直指出的那样,法律党误导中国的所谓“法治”概念,与现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概念和中国古代的法治概念,完全不同。现代西方国家法治中的法,是指自然法,也就是老百姓所讲的天理良心,而不是中国法律党所讲的社会法。中国古代法律中的法,则主要是以伦理法为主导,而不是中国法律党所讲的那种“法律不讲道德”的法。

  可以说,无论实行西方国家的自然法,还是实行中国古代的伦理法,中国都不会变成现在这样道德伦理崩溃的丛林社会。这是因为,如果按照西方国家的自然法为依据,法律要讲道德,要讲天理良心,法律自然成为捍卫道德和天良的工具,能够体现公平和正义;如果按照中国古代伦理法为依据,法律服从于社会伦理,不仅更加能够体现公平和正义,还有利于保护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

  《水浒传》中武松连杀两人只是被判处流放,王婆一人未杀却被凌迟处死,所依据的就是伦理法,所维护的就是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武松的刑事犯罪损害的只是个别人,而王婆的伦理犯罪,损害的则是千百万人。虽然法律应该维护个人利益,但是更加应该维护千百万人的利益,所以对伦理犯罪的处罚要重于对刑事犯罪的处罚,对王婆的处罚一定要重于对武松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律符合天理,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今天美国的共同诉讼制度中的“惩罚性赔偿”,所吸取的就是中国古代伦理法的这个精髓。伦理法是东方文明对世界法治建设的伟大贡献。

  可是中国法律党这帮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的法西斯畜牲,为了帮助西方人灭绝中国,却故意抽掉了现代西方法律和中国古代法律的精髓,把社会法变成了法治的依据,从而把文明最悠久的中国变成了灭绝天理人伦的丛林社会。如果武松这个案子落到今天法律党手里,那么被判处死刑的肯定是武松,王婆则一点儿事都不会有。中国社会的天理人伦就是这样被摧毁的。为什么法律党用社会法就能够在伦理上轻而易举地摧毁中国?因为社会法是强者制定的法律,强者对弱者从来不讲究道德伦理,而只讲究力量对比。所以,只要把社会法作为法理依据,社会就会变成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

  在此可以看出,法律党对中华民族的最大犯罪,就是有预谋有计划地完全颠倒了法治和人治的概念,他们把强者立法来管理弱者这种名副其实的真正人治,美化成为是法治;而把符合天理人伦的真正法治,污蔑为是人治。从而把法治社会变成了强者欺凌弱者、狼吃羊的社会。由于抽调了法律的伦理内容,把强者随心所欲地制定游戏规则解释成为法治。从而使当今中国的法律不再是保护弱者,而是保护强者;不再是保护受害者,而是保护害人者。当法律不再保护弱者时,也就失去了公平正义,也就悖逆了天理人伦,必然会成为作恶的工具。这就是今天中国法律能够成为汉奸保护伞,成为汉奸打击爱国者武器的根本原因。

  在此需要顺便指出的是,从法律党故意颠倒法治和人治的概念所造成的恶果可以看出,我们老祖宗所创造的古代政治文明,在许多方面远远高于现代政治文明,至少在法治文明这个方面,堪称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楷模。中国古代之所以把皇帝称为天子,就是要让皇帝超越于强者和弱者之上,使皇家立法能够最大限度地顺应天道,体现天理人伦。正是因为中国古代管理法则能够体现天理人伦,才能够使中华民族的内在凝聚力越来越强大,形成了56个民族是一家,将来还会有更多的民族和我们成为一家。这也是美国培养法律党这帮走狗要从伦理上摧毁中国的一个重要原因。

  针对法律党错用“法治”祸国殃民的问题,中国左翼爱国力量没有一天停止过斗争。早在10多年前就重庆暴力拆迁问题,反对暴力拆迁的中国左派与拥护暴力拆迁的中国法律党就曾经爆发过一场大论战。当时我们就曾指出过法律党的两大罪恶:其一,他们今天和房地产商勾结起来打着共产党的旗号进行抢劫,明天就会反手把暴力拆迁的屎盆子扣在共产党头上,作为他们颠覆国家的一个依据。其二,美国等西方垄断资本集团在中国豢养了两条狗,一条是推行私有化改革的新自由主义经济走狗,一条是悖逆天理人伦的法律党政治走狗。后者比前者的祸害更大。如今形势的发展完全印证了我们的判断,法律党的危害作用开始逐渐显露出来。

  如同历史虚无主义的最致命武器是党的“历史问题决议”一样,法律党的最致命武器就是八二年宪法以及与八二年宪法相联系的一系列法律。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作茧自缚的一大典型例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先后有过三部宪法,再加上建国之前的“共同大纲”,应该说是有过四部宪法。可是,那些热衷于颠覆共和国的反共人士却唯独对这部“八二宪法”感兴趣,如同护身符一样带在身边,稍有风吹草动便呼唤“八二宪法”这个符咒。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八二宪法”对那些汉奸右派的确具有护身符的保护作用。

  比如“八二宪法”删除了以往宪法中“惩办卖国贼”的条款,这就使那些汉奸右派可以打着对外开放的旗号放心大胆地从事卖国勾当;“八二宪法”还删除了以往宪法中“罢工自由”的条款,这就把工人罢工这个反抗资本的唯一手段变成了违宪重罪,把国家暴力机关变成了中外资本家镇压工人的工具;“八二宪法”还删除了公民拥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大众民主权利,形成了官僚和资本的双重专制,把中国由一个政治文明最先进的大众民主国家变成了世界民主法庭上的被告。

  包括“狼牙山五壮士”这个诉讼案之所以能够成立,就是与“八二宪法”相联系的一系列悖逆人类文明与天理的法律造成的。法律党为了在法律上能够随心所欲地妖魔化毛泽东,能够随心所欲地诋毁民族英雄,专门为此量身定制了一条法律,就是“死人没有名誉权”,并且只有直系亲属才能为死人讨还公道。如此法律一出,就完全剥夺了人民大众捍卫人民领袖和人民英雄的权利,完全解除了那些汉奸右派妖魔化共和国领袖和英雄的后顾之忧。

  一方面,对于雷锋那些没有直系亲属的许多英雄模范人物来说,就可以放心大胆、随心所欲地“依法”进行造谣、诽谤和侮辱了。比如这次狼牙山五壮士诉讼案,如果不是其中一位抗日英雄有后代,捍卫“狼牙山五壮士”的一方则必输无疑。另一方面,他们当时最邪恶的用心,就是想用这条法律把毛主席的后代逼上法庭和媒体,然后组织全国的汉奸右派进行围攻,用心之恶毒可以说是无人能出其右。可见,他们制定这些法律就如同他们把教师节定在9月10日一样,其目的完全是为了侮辱人民领袖,侮辱人民英雄。

  他们这种丧尽天良的罪恶行径,放在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毫无疑问地会被判处极刑。现如今他们之所以能够逍遥法外,就是因为他们打着法治建设的旗号,把共和国原本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法律,变成了“打击人民,保护敌人”的法律。

  眼下就是如此,当中央着手整顿意识形态,中国人民起来反对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和卖国主义,打击矛头对准汉奸极右势力时,他们立刻拿起了法律武器,把法律变成了他们反习反毛反共反华的保护伞和挡箭牌。他们利用这些既有悖于中国古代法治精神,又有悖于现代西方国家法治精神,更有悖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许多恶法,把那些敢于同他们作斗争的爱国人士和爱国媒体送上法庭,以此来保护他们颠覆国家的罪恶行径。

  由于目前许多法律都是他们为保护自己专门量身打造的,再加上目前司法队伍的主体被他们所控制,所以他们对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爱国人士充满信心。这就决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拿起法律武器去法院打官司,将是汉奸极右势力和第五纵队向党和人民进行反扑的主要手段。这也是近期左翼爱国网友互相提醒和告诫一定要注意自我保护的原因。

  只是这种用提醒和告诫让人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悲愤和感慨。一个国家的爱国者因发表爱国言论而担心被汉奸告上法庭,汉奸则拿着状纸到处威胁要把爱国者告上法庭,这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即使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荒唐现象。暂且不说什么公平正义、天理人伦,即使是纯粹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讲,古往今来所有国家的法律,全都是捍卫国家利益的工具,绝没有一个国家像当今中国这样,法律变成了颠覆国家的工具,变成了汉奸打击爱国者的武器。

  所以,当今中国急需进行真正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了,当务之急就是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按照现阶段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根本要求,按照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按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重新修订宪法,全面梳理、筛选和修订30多年来出台的数千部法律法规,全面清除法律党为颠覆中国而掺杂进来的那些“有毒法规”,重新建立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主导、现代西方法治文明与古代东方法治文明相结合的先进的中国法律体系,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法治文明的基础。这将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对世界政治文明的巨大贡献。

  与此同时,必须坚决惩办那些投靠美国、背叛祖国的法律党首恶分子。这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对中华民族的祸害,早已超过了历史上任何特务、汉奸和卖国贼。秦桧、李鸿章、汪精卫等汉奸卖国贼,虽然他们勾结外敌、出卖国家利益的罪恶罄竹难书,但是至少他们没有去摧毁国家的道德伦理体系,没有把汉奸放在道义和法律上的优势地位。而如今的法律党,却摧毁了国家的伦理基础,把汉奸卖国贼放在了道义和法律上的优势地位,在精神层面摧毁了中国的国防基础,其罪行之严重,绝不亚于秦桧等历史上的卖国贼,无论怎么处罚都不会过分。

  在涉及民族兴亡的根本道路问题上,不要怕对方指责我们是折腾。政治斗争本来就是折腾,就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你不折腾对方,就要被对方折腾,最终还会受制于对方。当初科学发展观那么好的理论和纲领,就是因为怕折腾这个致命弱点被对方抓住了,对方不断以各种折腾相要挟,最终使科学发展观半途而废、无疾而终。教训十分深刻。

  更不要怕对方指责我们是“文革复辟”。文革的是非对错暂且不论,单就利害关系来说,你越怕对方扣帽子,对方就越是会用这顶大帽子来压死你。当初重庆唱红打黑为了防止被扣上“文革复辟”的大帽子,明令禁唱文革时期的歌曲,结果不仅没有躲过这个大帽子,反倒最终死在了这个大帽子上。政治斗争的规律就是这样,你越怕什么,对方就越用什么来打击你。你什么都不怕了,对方也就无可奈何了。这是重庆用血换来的教训。

  在进行变法维新的同时,还要树立习总所讲的自信问题。打击汉奸右派要堂堂正正,师出有名,不要借用其他名义。这次任志强事件,一个最令人兴奋的重大变化,就是直接以违背党的政治纪律进行处理,不再像以往那样借用其他刑事犯罪的名义进行打击,充分展示了打击汉奸极右势力的正义力量和正义形象。这是一个了不起的重大飞跃,表明我们党在西方国家和全世界面前,终于在道义上挺起了胸膛,堂堂正正地亮明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打击对象。

  以往30多年间,由于我们党一直打着反左的旗号,在政治上与右派站在一起,所以对汉奸极右势力极端反共反华的颠覆行为,一直在道义上抬不起头来,即使是忍受不了汉奸右派的颠覆活动而发起反击,也不敢堂堂正正地直接反击,而只是以各种刑事犯罪的名义进行打击。这就在道义上把我们党置于了越来越被动的地位,使原本正义的力量反倒越来越陷入了道德洼地。

  虽然汉奸极右分子几乎都是一些劣迹斑斑的违法犯罪分子,很少有人屁股上干净,抓他们刑事犯罪一抓一个准儿,绝对不会扑空,如同薛蛮子那样。但是这样做的副作用很大,会让人误以为打击汉奸极右势力是一件见不得人的理亏事情,在道义上站不住脚,所以才借用其他名义。这就在客观上把他们反毛反共反人民的罪恶行径,变成了仿佛是我们不敢正视的“正义事业”,把那些汉奸极右分子反倒变成了“民间英雄”。这是我们多年来丧失政治立场、丧失价值观的严重后果。这次打击任志强,好就好在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不再借用其它名义,如此下去,才有希望恢复我们党打击汉奸极右势力的正义形象。

  以往不敢堂堂正正地直接打击汉奸极右势力,而只能借用各种刑事犯罪的名义,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党把各种颠覆国家的罪名从法律中统统删除了,使国家打击及汉奸极右势力失去了法律依据,大家又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损害国家,只能抓他们的刑事犯罪活动。这次对任志强之所以能够进行正面打击,动用的也只是党纪而不是国法。如果任志强不是党员,同样没有办法,因为法律党早就把这方面的法律删除的干干净净了。所以,现在当务之急就是变法维新,进行真正心司法改革,把法律党注入我们国家的“有毒法律”尽快清除干净,并针对汉奸极右势力的反毛反共反华反人民的罪恶活动抓紧立法,为打击极右汉奸势力提供法律武器。

  在这项任务完成之前,鉴于许多法律已经被法律党毒化,不再具有惩恶扬善的正常功能,而是变成了对上束缚中央政策、对下打击爱国力量的罪恶工具,中央应该对此采取特殊措施,特别强化党对司法领域的领导作用,让党组织对特殊时期的立案判案工作进行直接监督和干预,同时尽快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人民群众对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形成党的自上而下和群众自下而上的双重监督机制,把那些有毒法律的副作用降低到最小程度。对法律党精心设置的那些专门用来保护罪恶的“法律死角”和“法律空白”,可以用党的决定和大众民主的方法形成“临时替代法律”,作为过渡时期的特殊措施。绝不让法律成为汉奸极右势力打击爱国力量的工具。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目前清除“有毒法律”的问题,其根本目的,就是形成道德和法律的统一,成为捍卫天理人伦的工具,成为捍卫人民利益的工具。人民群众是道德伦理的载体,只有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法律,才是与道德相统一的良法,才会具有法律的正常功能。连资本主义美国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建立了公民陪审团制度,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做到这一点。

  总之,司法领域是当今中国的重灾区,是西方敌对势力和国内汉奸极右势力为祸多年的最乱领域。活跃在这一领域的法律党是第五纵队的核心力量,他们制定的许多法律都是为颠覆中国量身打造的。好在如同此前我们曾经指出的那样,当今决定中国命运的不是这体制那体制,而是领袖、政党、人民这3个根本要素。只要人民是清醒的,领袖是坚定的,政党是团结的,中国的一切问题就都好解决。什么这危机那危机,这威胁那威胁,在领袖、政党和人民相结合的强大中国面前,所有这一切都统统不在话下。想用一个区区的“法治”陷阱困死中国就更不可能了。

  法律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人为法律服务。法律党天真地以为,只要把法律与人的关系颠倒过来,把“法治”推到至高无上的神圣地位,拥有人类最高智慧的中华民族,就会心甘情愿地被法律党的恶法捆住手脚,作茧自缚,坐以待毙,任凭西方敌对势力和国内汉奸势力进行宰割。他们的这个如意算盘可谓是真的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他们还真的把中国人民当成傻瓜,当成印第安人了。可惜历史会告诉他们,凡是把人民当成傻瓜的人,最终一定会发现自己才是傻瓜。法律党给中国种下的有毒法律,新自由主义给中国种下的私有经济,历史虚无主义给中国种下的自卑心理等所有这些危害中国的历史垃圾,都将会被中国人民打扫得干干净净。

  2016/3/2

  张宏良微信公众号:zhanghongliang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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