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秀美绘就绿水青山的美丽画卷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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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领域治理,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结构优化、督察整改、能力提升和制度完善,营造我市“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成效,工作亮点纷呈。

  打赢四大攻坚战

  超额完成省定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通过坚决打赢四大攻坚战,超额完成省定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114项重点任务、577个攻坚项目。打好蓝天保卫战。先后开展了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春秋季杂草秸秆禁烧和扬尘防控、夏季臭氧治理等专项行动,对商混、铸造等重点行业实施“一行一策”深度治理,实施重点整治项目335个。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对全市70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1262个、入海排污口921个;开展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完成滨海湿地修复1925.8公顷、岸线修复14.8公里。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采样调查地块138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地块666个;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976个,治理率达到41.52%,超额完成省定31.22%的目标任务。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新突破

  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

  我市超额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大气环境方面,我市是全省首个全面完成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的市,唯一超额完成年度三项重点指标(PM2.5、优良率、夏季优良天)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03,同比改善11.9%,空气质量现状列全省第6,较去年提升4个位次;空气优良天数267天,同比增加46天,优良率达到73%,完成率列全省第1;主要污染物PM2.5、PM10、SO2、NO2、CO、O3年均浓度分别同比改善13%、15.4%、15.4%、13.5%、5.9%、6.7%。水环境方面,我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并列全省第1,水环境质量指数改善幅度列全省第2。为全省首个完成空气质量优良率约束性目标的城市;主要污染物的平均浓度分别同比改善20%左右。水环境方面,省控以上10个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其中白浪河、虞河断面水质由省定目标的五类水提升至三类水,弥河、小清河等4个断面水质由省定目标的五类水提升至四类水;市控以上重点河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同比改善12.99%、2.53%;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到64.5%,超额完成省定48.2%的目标任务。土壤环境方面,全市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没有发现未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就开工建设的违法地块;一类、二类重点企业分别削减重金属排放15.4%和24.7%,超额完成省定9%和10%的重点重金属削减任务。总量减排方面,初步测算,全市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十二五”末削减14.07%、18.58%、31.81%、32.49%,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

  “四减四增”结构调整

  走好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0年,我市聚焦源头防治,抓住关键着力治本,奋力走好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统筹产业空间布局,共压减钢铁产能275万吨、焦化产能50万吨,关停联盟化工炼化产能100万吨,确立重点发展产业24个。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完成省定煤炭消费压减目标任务;新能源总装机容量达496.5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总容量分别居全省第1和第2位;实施城市(县城)清洁取暖改造568.45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7.6万户。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动水运系统升级,新开通内贸集装箱航线4条;推动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年货运能力由1900万吨提升至3000万吨;发展新能源交通,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7%,潍坊市区公共自行车已投放33550辆,运营规模及水平居全省首位。推进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全市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量分别较“十二五”末下降14.5%、19.1%,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25%以上。

  坚持改革创新

  全面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改革创新,检查落实和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围绕系统化、法治化、科学化、信息化、社会化和队伍建设,全方位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夯实基础性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以综合执法行动为统领,强化随机抽查、交叉执法、联勤联动、错时执法。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81件,罚款9950万元。提升科技治污能力。引入外脑,聘请中国环科院“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入驻,长期提供环境形势分析及技术支持;升级装备,运用激光雷达、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先进手段,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在线监控能力。构建包含150个空气站、34个河流断面、233家涉气企业、241家涉水企业、168家涉VOCs企业、3000余家用电监控企业、69家污水处理厂、430个扬尘点的在线监控体系,扩大在线监控覆盖面。提升宣传引导能力。在电视、报纸、微博等媒体设立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开展“线上+线下”立体式宣传活动。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扎实推进思想作风整顿常态化;举办业务技能培训班,开展比武实操演练,提升队伍专业素养。

  加快制度创新

  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020年,我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2020年,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挺进。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构建系统规范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审批服务机制。全面推行网上备案、减证便民、告知承诺制度,实行“指标跟着项目走”,集中要素保障130个省、市级重点项目落地。推行排污许可机制。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完成化工、橡胶等108个行业、2850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发证数量居全省第一。实行帮扶指导机制。采取现场执法帮扶、建立正面清单、轻微违法免于处罚等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严禁“带病”生产。推行生态补偿机制。整合生态文明建设奖补资金1005万元,对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县市区给予合理补偿,对环境质量恶化的扣缴生态补偿资金,形成“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激励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01件,案件案值达9000多万元。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2020年度生态环境考核评价办法,构建以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兼顾重点工作推动、督察整改落实、生态环境损害等方面的综合考评体系,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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