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公子多次强奸少女,却无罪释放,谁是幕后黑手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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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人的心目中,人民警察是执法者的象征,是与邪恶争斗、伸张正义的勇士。而本文记述的却是三名亵渎职责的警官,公然与法律对抗、包庇罪犯。

  事件发生在河北省南部的邢台市巨鹿县……

  在巨鹿县纺织机械厂家属院内有一个花花公子,名叫李庆良,时年28岁。小学毕业后就业不成,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录象厅和男女情爱的书刊成为他消闲的主要内容。

  时间一长,一种无名的欲望暗暗在他身上萌发。

  

  巨鹿机械厂

  他将目光盯住了家属院内县水利局干部田浩林的女儿田某,这是一个天真活泼、相貌娟秀的小姑娘,时年7岁。

  1993年夏季的一天,李庆良以玩要为名,将田某诱到家属院一间空房内,让小姑娘躺在床上,将其下衣扒了下来。

  兽欲发泄完毕,他恶狠狠地威胁道:“这事不准给别人讲,你说了我就揍你。”

  之后,李庆良又在机械厂院外的高粱地里和公路旁等处,多次将田某奸淫。

  1994年4月22日晚上,田某的妈妈景兰彩在给孩子洗澡时,无意中发觉女儿私处红肿异常,便追问怎么回事,小姑娘才将实情如数家珍地讲了出来。

  

  90年代初的巨鹿

  听完女儿的叙述,景兰彩如五雷贯顶。她真不敢相信,含苞欲放的孩子竟被人面兽心的恶狼所强暴。

  不能放过这条恶狼。景兰彩和丈夫田浩林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4月23日上午8时许,田浩 林景兰彩夫妇来到县公安局刑警队,向接待他们的副指导员宫玉栋详细讲述了女儿被李庆良奸淫的过程。

  宫玉栋感到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奸幼案,立刻向队长姚永超作了汇报。

  10多分钟后,宫玉栋和姚求超驱车来到田浩林家。在田浩林和景兰彩的监护下,向其女儿详细询问作了笔录,并带到巨鹿县医完进行妇科检验。

  

  他们勘查了犯罪现场,提取了李庆良作案时铺地用的一块白色塑料布。至此,李庆民奸淫幼女案已初见端倪。

  宫玉栋、姚永超将李厌良带至公安局刑警队讯问。经过两个小时的攻坚,李庆良如实交代了奸淫田某的犯罪事实。

  猎取李庆良的口供后,姚永超向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郭根秋汇报。经郭批准,当天下午李庆良被依法刑事拘留。

  李庆良被刑事拘留后,家人三如热锅上的蚂蚁,四处奔走,托关系,找熟人,探消息。

  在他们的关系网中,有一个巨鹿县几乎人人皆知的大款--县城建局第四建筑公司二处负责人杨兆其。

  

  巨鹿建筑公司大楼

  杨兆其这些年来靠拉建筑队发了家,由于手中有钱善拉关系,在巨鹿县“路子”很野。用他的话来说,他和县公安局副局长郭根秋是“老关系”了。

  李庆良和杨兆其是远房亲戚,按辈份该叫杨兆其老爷。

  李庆良的父亲李永贞找到杨兆其求他管管此事时,杨兆其一口应承下来。

  杨兆其来到公安局刑警队,很顺利地打探到李庆良的基本案情,并获悉刑警队副指导员宫玉栋是本案的主办人,因此立刻找到了宫玉栋。

  平时杨兆其与宫玉栋就很熟悉,说话不用拐弯抹角,他直言道:“李庆良是我的亲戚,这孩子傻乎乎的。你办这案子可别冤枉了他,能说合说合了结算了。”

  

  宫玉栋清楚这说合说合的含义,他也明白此案性质的严峻。

  可毕竟他和杨兆其的关系不同平常,于是他坦言道: “这事儿我个人说了不算,我是办案的,你还得去洽郭局长认说,这事儿得需要他最后拍板。”

  从宫玉栋处出来,杨兆其直奔 “老关系”郭根秋办公室。

  见到郭根秋,杨兆其毫不掩饰自己的来意,直言道:“老郭,你们刑警队昨天抓的那个李庆良是我的一个亲戚。这孩子平时傻乎乎的,不懂事,你看有没有办法救救他。”

  作为从事公安工作几十年的老警官,郭根秋当然知道这起案件性质严峻。

  但杨兆其亲自登门求情,在人情和法律面前,他心灵的天平顷刻间失衡了。

  

  郭根秋

  郭根秋向杨兆其面授机宜:“这件事只要女方不告就好办多了。你也不用到处找人了,我尽最大努力给你办这件事,你放心吧!”

  第2天上午,郭根秋来到刑警队对宫玉栋说:“兆其为李庆良的事儿找我了。这老头子谁惹得起啊。这个案子你和永超说一下,再去重新调查一下,我看就别按强奸处理了。”

  再说杨兆其从公安局回去以后,遂找到李玉贞转达了郭根秋等人的意见,命李玉贞抓紧时间托关系,找熟人要田浩林夫妇撤诉。

  儿子安危悠关,李玉贞很快找到田浩林在县畜牧局工作的本家大伯田孟元。

  25日上午,田孟元来到侄子田浩林家,开门见山地说:

  

  巨鹿县畜牧局旧址

  “妮子的事有人找我了。现在社会风气就是这样,咱们都在县里工作,事情闹大了对谁也不好,妮子的名声也不好,能调解就调解处理吧,不要再张扬了。”

  田浩林的心里虽然嘀咕,但和妻景兰彩商量后,决定调解私了,条件是李玉贞必须赔偿名誉损失费1.5万元。

  田孟元将田浩林的意见转达给李玉贞后,李自然一番欢喜,只要儿子能从监号出来,不受牢狱之苦,1.5万元又算得了什么。

  于是,杨兆其又到宫玉栋办公室,告诉宫: “李庆良家准备拿1.5万元作女方赔偿,田浩林不追究了,你们快查查放人吧!”

  

  接到郭根秋的指示,宫玉栋驱车来到田浩林家,重新“制作”证言,亲笔将以前的奸淫篡改为猥亵。

  5月15日,由姚永超主持、研究李庆良一案,宫玉栋说: “从调查情况看,李庆良只是猥亵田某,属于流氓行为,构不上强奸罪。”

  “被告人的亲属已向受害的父母赔偿1.5万元。我们已按一般流氓案调解完了。”

  听完宫玉栋的汇报,姚永超明知有假,但考虑到郭局长的态度、宫玉栋的面子和与杨兆其的关系,他昧了一个刑警队长的责任心,竟同意宫玉栋的意见。

  经郭根秋同意,决定根据《治安治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对李庆良以流氓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一场完全在人情作用下的枉法交易,就这样在枉法警官们的一手导演下完成了。

  举报信反映:1994年4月底,县公安局刑警队破获了纺织机械厂发生的一起奸淫幼女案。

  罪犯李庆良被抓获后,其父母托关系找到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郭根秋。

  在郭根秋的授意下,刑警队副指导员宫玉栋、队长姚永超制造伪证,公然包庇罪犯,使李庆良逍遥法外。信末署名为“部分干警”。

  

  王永辉是一位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阅完此信,他便拨通了邢台市院法纪处和巨鹿县院检察长的电话。

  第2天上午,邢台市院主管法纪工作的副检察长、法纪处处长和巨鹿县院检察长奉命来到省院,对举报信进行分析、研究。

  最后,王永辉作出决定:由省院、市院和县院抽调得力干警、组成联合办案组,全力查办此案。

  2月24日,省、市院法纪处的检察官悄然进驻巨鹿县,撒开了捕捉罪犯的法网。

  

  专案组依靠群众,当天晚上很快查明了举报信中所说的被害人系家居纺织机械厂家属院内的县水利局干部田浩林之女。

  第2天上午8时许,检察官们来到县水利局,找到田浩林调查。但胆小怕事、不愿得罪人的田浩林吞吞吐吐,不肯细说。

  于是,检察官们又来到二轻局印刷厂,找到田浩林的妻子景兰彩。

  在检察官们苦口婆心的工作下,景兰彩终于将本案的有关情况讲了出来。

  之后,在景兰彩的工作下,田浩林也讲述了他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至此,第一个缺口被检察官们打开了。

  

  随后,专案组的工作进入了第2步,尽快突破与本案有关的重要人物——李庆良。

  只有搞清了李庆良的犯罪事实,本案才能向纵深进展。

  为防止可能出现的干扰活动和有关人员制造假证,检察官们兵分两路,同时行动:一路对李庆良直接执行拘传,一路到公安机关调取李庆良的案卷。

  一小时后,李庆良被押到县检察院办公大楼。

  然而李庆良只交代对田某有猥亵行为,拒不承认强奸幼女。

  

  专案组对李庆良的心理进行了分析,认为李庆良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在于抱有罪行未被发觉的幻想,专案组决定,以奸淫幼女罪对李庆良立案侦查。

  这一招果真奏效,决定宣布后,对李庆良的心理造成极大压力,妄想逃避法律制裁的幻想彻底破灭。

  当天中午,李庆良被迫交代了多次奸淫田某和其父亲李永贞、老爷杨兆其找公安局有关人员活动、制造假证的有关情况。

  李庆良的突破,使这起徇私舞弊案已见端倪。检察官们决定,趁热打铁,迅速传唤本案的主要知情人---杨兆其、李永贞。

  26日下午5时许,杨兆其和李永贞被专案组同时传唤到县检察院。

  

  杨兆其面对检察官的询问,故作冷静,很“痛快”地说出了他受李永贞之托,找到副指导员宫玉栋、队长姚永超、打探案情、为被告人说情,而对找郭根秋的事儿却只字不提。

  检察官们识破了杨兆其丢卒保车的伎俩,严肃地向他指出:你在为李庆良活动中还有更重要的问题没有讲,希望你如实交代,争取主动。

  然而铁了心的杨兆其对涉及郭根秋的事一直拒不开口。在另一个办公室里接受讯问的李永贞又是另一番情景。

  李永贞自知其子罪孽深重、更明白他的交代对某些人来讲意味着什么。

  他交代了曾托杨兆其向公安局找过熟人,但对涉及的具体人员以记不清或不知道为由,进行搪塞敷衍。

  

  晚上,连续奋战了一天的检察官们又聚在一起,对杨兆其和李永贞的情况进行分析,一致认为:

  杨兆其交代的情况有较大的价值,虽然他没有直接交代出郭根秋在本案中的作用,但已供出了宫玉栋和姚永超徇私舞弊的事实。

  下一步的工作,应在继续猎取杨兆其、李永贞口供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宫玉栋和姚永超身上,通过步步突破,最后突破全案。

  27日上午,刑警队副指导员宫玉栋、刑警队长姚永超被分别传唤至县检察院。

  从25日下午检察官们从公安局提走了李庆良案卷的那一刻起,具有多年侦查工作经验的宫玉栋马上意识到,李庆良出事了,自己干的事也可能要暴露。

  

  作为一名资深的警官,他知道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当他被传至检察院后,没有几个会合,便向办案人员如实供述了杨兆其找他、姚永超和郭根秋,要求调解处理;

  郭根秋授意他和姚永超制造假证,对李庆良按流氓罚款2000元、无罪释放的全部经过。

  与此同时,姚永超也向检察官们作了交代。宫玉栋、姚永超的交代,将本案的策划者和指挥者——郭根秋从幕后拉了出来。

  3月4日凌晨,专案组根据掌握的证据果断作出决定:以徇私舞弊罪对郭根秋、宫玉栋、姚永超立案侦查,并对本案的主要策划者郭根秋直接执行逮捕;

  

  以包庇罪对杨兆其、李永贞立案侦查,并依法刑事拘留。

  3月5日,自知难以掩盖罪行的杨兆其向检察官们老老实实地交代了为“救”李庆良找郭根秋,郭授意他要李永贞作女方撤诉工作的有关情况。

  3月6日,明知大势已去的郭根秋被迫向专案组交代了为使强奸犯李庆良逃避法律追究,指使宫玉栋、姚永超制造假证的情况。

  至此,这起由郭根秋授意、宫玉栋、姚永超共同实施的徇私舞弊案。被足智多谋的检察官们仅用10天时间彻底侦破。

  1995年6月15日,巨鹿县人民法院对郭根秋、宫玉栋、姚永超徇私舞弊案进行公开审理后,以徇私舞弊罪依法判处郭根秋、宫玉栋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以徇私舞弊罪判处姚永超免予刑事处分。

  亵渎法律的警官虽然依法受到了应有的制裁,但本案给人们留下的教训是很深刻的。

  正如郭根秋在法庭最后陈述时所言: “自己太看重人情,当人情和法律发生冲突时,丧失了坚定的执法立场。”

  话虽不多,但句句中的。愿我们共和国的每一位执法者都能从中得到警示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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