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失聪女孩自任黑帮帮主落网,意外牵出法官冒名上大学的丑闻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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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被震惊到了。

  这是什么样的罪犯,什么样的主审法官啊?!

  首先,一个90后失聪女孩,在全国严厉“扫黑除恶”的大环境下,她竟然能成为一名“黑老大”?在她的大多数同龄人为房贷车贷奔波、为生活所忙碌的时候,她这名威风凛凛的大姐大,实在是大写的“牛”!

  第二点,这两年关于“冒名顶替”的新闻不少,可是冒名者当上法官的新闻还是头一次听说,知法犯法,这个冒牌货是吃了豹子胆吗?

  让一个冒名顶替者坐在审判席上给老百姓伸张正义,怎么看都有点荒诞!

  先看看这位“女黑老大”的故事。

  她叫丁茜,1994年出生在吉林省洮南市。

  自出生时,丁茜的体质就比较弱,容易生病。4岁年那年,一次感冒输液之后,听力变得越来越差。最终经医生诊断,丁茜的一只耳朵已经完全失聪,另一只耳朵的听力也近乎失聪。

  

  谁也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双耳失聪的女孩,竟然能成为名震一方的“黑老大”。

  2015年,丁茜成立“倩家帮”,自任帮主,下设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麒麟、青狐6个堂会,设堂主和副堂主,主要成员有6名。

  “倩家帮”的主旨很明确:收取保护费,保护成员不受欺负,打掉其他帮派。

  这一年,丁茜才21岁。人虽然年轻,可是够狠!

  2015年6月5日,在洮南市某旅店,张某与自家“小弟”发生口角,丁茜带人将张某殴打。

  2015年7月2日,因为有两人不肯加入“倩家帮”,丁茜带人狠狠教训了这两人。

  2016年夏天,丁茜多次指使手下小弟拦截洮南八中的学生冯某,打得人家不敢再去上学。

  2016年7月28日,当地另一帮派“刘家大院”老大王某某与“倩家帮”成员郑某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后,便和丁茜约定在洮南市运动会场斗殴。最终双方带领各自成员互相殴打,致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2016年9月25日,丁茜在洮南市急速网吧附近与“刘家大院”成员发生冲突,双方互不服气,约定在洮南火车站站前广场“打仗”。双方打得难舍难分,警察来了也不放在眼里。

  这些都是来自检察机关的指控,丁茜是打死也不承认,一个劲地用纸和笔给自己辩解。

  丁茜手写道:所谓的“倩家帮”,实际上就是QQ群的群名而已。

  这些群里的成员都是经常去网吧玩的青年、学生和网吧网管。

  

  至于下设的青龙、白虎等堂口,丁茜表示其实也是一个个QQ群。

  关于收取保护费,丁茜自述的解释是,群里组织过两三次线下聚会,单纯为了吃饭。

  2019年3月,洮南法院一审认定“倩家帮”实施多起犯罪,纠集者相对固定,参与人员不固定,但多次三人以上,应认定为以丁茜为首的恶势力。丁茜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罪,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丁茜不服,提出上诉。白城市中院驳回了她的上诉,维持原判。

  

  丁家人无法接受这个审判结果:明明是小孩子家打打闹闹,怎么就跟“恶势力”沾上边了?

  眼看自己的宝贝女儿被认定为“黑老大”锒铛入狱,她的父亲丁永恒一直在为女儿四处喊冤。

  2021年,丁永恒向白城市检察院提出过申诉,但未获白城市检察院支持。

  眼见申诉未果,丁永恒爆出一个惊天大秘密:一审法官是个冒牌货!

  他向当地法院实名举报法院一审法官孙利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参加工作。

  丁永恒闹得动静很大,当地随即成立了调查组。

  调查发现丁永恒的举报完全属实,孙利真实姓名曹国军,冒用孙利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

  随后,这个假孙利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掉了法官的职务。

  而丁永恒这边的申诉也迎来了最新进展。

  4月初,丁永恒及丁茜的代理律师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5月17日,吉林省高院召开案件问询会,听取了丁永恒及律师的代理意见。

  

  整个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就是尺度有点大。

  丁茜领导的“倩家帮”,跟“唐山打人案”中的唐某志领导的组织比起来,或许性质没有那么恶劣,但绝对不是什么好鸟。

  一言不合就跟人开干,看谁不爽就要教训人家,而且还是几个几个地打,这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丁茜自己也说了,“倩家帮”群里的成员都是经常去网吧玩的青年、学生和网吧网管。

  说白了,这就是一群流氓小混混。

  这群人虽然现在还没有犯下大案,但如果不及时制止,很难保证不朝着唐某志的方向发展,大恶人年轻的时候也曾是小流氓。

  在丁茜的父亲眼里,她或许是个孩子,犯了错也该被原谅。

  但其实,丁茜早已成年,成年人就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犯了罪,等待她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法律绝不会因为她年轻、身体有残缺而饶恕她,不然,法治社会的意义在哪里?那些被她欺负、殴打的未成年人上哪里说理?

  至于丁永恒举报的那位孙法官,真实姓名曹国军,冒用孙利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参加工作,经当地调查属实。

  当地免去了孙利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仍留在法院工作。

  

  之后,有记者采访这位“冒牌法官”,不像其他顶替者那样对这位记者避而不见,这位法官倒是坦诚,大大方方地接受了采访。

  不过,他的回答到挺有意思的:“我高考确实改名了,但是那是我自己考的。”

  

  “改名”和“冒名”是两个完全不同概念,改名是个人的自由,你想叫啥就叫啥,哪怕不合规,别人也就一笑置之,没有群众会苛责你。

  冒名可就不一样了,那意味着你剥夺了本该属于别人的机会,对于被冒名顶替的那个人,是极度不公平的。

  好好的,你改名干什么?如果是嫌自己“曹国军”的名字不好听,为什么连老祖宗的姓也给改了?

  他后面说高考是他自己考的,也就是说,他只是占用了别人的资格去高考,而不是顶替别人上大学。

  究竟只是用了别人的名字,靠自己的真才实学上的大学,还是窃取了别人的果实,靠着损害别人的人生来改变命运,恐怕只有曹国军自己知道了。

  讽刺的是,靠着冒名顶替考上大学的曹国军竟然报考了法律专业,不知道当他看到“冒名顶替罪”这一栏时后背有没有一阵发凉?

  

  而且,他对记者说“因为他的举报,纪委给了我处分。”

  话里话外都是举报人的错的意思!

  拜托,你被处分难道怨人家举报吗?根本原因不在你自己身上吗?身正不怕影斜,你要是没违法违纪,人家就是告到中央也奈何不了你!你自己都承认冒名顶替的事实了,为什么被处分心里没点数吗?

  曹国军深知自己早已违法,之后进入司法系统工作,仍然一步步升到了法官的位置。不知道每次开庭,当他看到头顶之上的国徽时,心里有没有一点愧疚之情?拿法槌的手有没有颤抖?

  

  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化身,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和社会良知的象征。

  一个靠着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当上法官,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司法公正的藐视,更是对公信力的严重破坏。不论何时,都不该发生。

  这样的事情头一次听说,但愿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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